未开村民会议或上一届村民会议确定具体时间而推选村民代表推选合理吗

南田坪乡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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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田坪乡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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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进行全乡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和村党组织“五个好”的要求,切实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加强党的领导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和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体现,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行使好民主权利。要依法引导、保障党员和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2、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选举,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和不正当活动,确保换届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扩大民主原则。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要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努力扩大党员和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切实尊重、落实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积极稳妥推进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不断提高选举结果的公信度。
4、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坚持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科学制定和实施符合不同村情的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办法,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支村“两委”配备的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一是严格选任条件: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群众公认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各村实际,进一步明确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布,引导党员和群众严格对照选任条件进行推荐和提名,切实把好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入口关”。二是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村干部,并鼓励他们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班子选举。本村一时无党组织负责人合适人选的,乡党委应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带富能力强,有实干精神,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
4、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凝聚群众共同奋斗。
(二)坚持精干高效。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与上届基本保持不变,一般为4至5人,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坚持优化结构。班子配备既要考虑农村基层工作的现实需要,又要有利于班子的长远建设,积极推进支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年轻化、知识化,注意老、中、青相结合,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注重选拔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注重选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每村至少要有1名女村干部,力争有1名30岁左右的村干部。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但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三、换届选举时间
1、全乡各村党组织及乡党代表的选举原则上在3月12前全部完成。
2、各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日为:竹山、烟田、横田3个村为2011年4月7日;宜坪、锡福、红桃山、南田坪4个村为2011年4月8日;洋西、军里、南芬塘3个村为2011年4月9日。
四、换届选举范围
全乡所有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均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宁办发[2011]5号文件精神,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五、换届选举的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宣传发动(时间8天,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5日)
1、调查摸底。各村应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所辖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村特别是“难点村”、“重点村”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把握选举工作的主动权,适时制定、调整选举工作部署,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任期财务审计。按照中办发[2004]17号关于“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的规定,在换届选举前,各村应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75号)精神,统一部署,对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财务审计。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土地发包、承包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财务公开情况)。清理审计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报告,经清理审计负责人和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乡经管站备案,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凡未完成财务清理审计的村,要查明原因,提出意见,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未完成任期财务清理审计又没有报请上级批准的村不得进行换届选举。对财务清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乡(镇)要及时督促解决。对拒不接受财务审计、资产清理或拖延审计时间、故意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大会3月2日召开,乡村要运用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手段,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党员大会、村民小组会议、走访群众、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了解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自觉参加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每村必须悬挂2条以上横幅,书写并张贴50条以上的标语。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乡党委、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举行培训班,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及省、市、县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和各级关于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5、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村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选举工作所需的经费,乡财政将就村“两委”换届工作以每个选民1元的标准补助到村,确保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阶段: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两委”成员职数、选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乡党代表、选民登记、制定村选举办法(时间18天,3月3日至3月20日)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为7-9人左右的单数。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具体多少人数由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推选工作由现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报乡备案,并接受上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自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和妇女代表。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确定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确定选举方式;组织候选人提名;审定正式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2、推选村民代表。一般在推选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与村民委员会成员届期相同。原则上每村村民代表不得少于60人,具体人数由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推选的村民代表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周岁的村民;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能够忠实代表村民意愿;有参事议事的能力;联系群众,并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威信。推选的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3、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均为单数组成。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与上届基本保持不变。具体职数根据各村实际需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全体村民公布。
4、明确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来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要求。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依照上级的有关规定,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该在选民登记完成以后,以公告形式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和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向党员、村民公布,引导党员、村民按照标准酝酿和提名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①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②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予起诉)的;③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④1990年以来有实质意义上的违法多生育(超生)和视为违法多生育(超生)的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行为的;⑤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村的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计生专干。因上述原因或候选人自愿退出造成的候选人缺额,按照提名结果依次递补。
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党委推荐等方式,可参加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参加村委会主任选举。
5、推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月28号至3月7号)。
一是组织党员推荐。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后,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的基本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党员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自荐。二是组织群众推荐。党内推荐结束后,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三是做好组织考察工作。民主推荐结束后,乡党委和村党组织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组织考察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组织报乡党委审批。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
6、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3月9日至3月12日)。
(1)选举时间。各村在3月12日前均需完成支委班子换届选举任务。
(2)选举程序:一是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二是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选举委员时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三是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任书记。可在党员大会上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
召开党员大会应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结果要报乡党委审批,村党组织书记选任结果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注意事项。①选举时应充分发扬民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强迫选举人选谁或不选谁。②正式党员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不具备被选举资格,但有选举权。③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至少要达到全体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能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7、进行选民登记。年满十八周岁(截止选举日前)的村民,不分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居住1年以上;有固定的居住房屋;有稳定的职业;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填写异地户籍选民登记申请表,提交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证明,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提交请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登记为选民。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对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逐个寄发《公开信》,通知回村参加选举,掌握其是否参加选举的意愿。表示参加选举的要列入选民名单,并记录其参加选举的方式;表示放弃的不列入选民名单,问明原因,作好记录。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的村民要求登记的。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民登记工作应努力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所有村应在3月17日前公布,选民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的3日内作出调整或解释,选民名单和选民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调整后的名单须再次进行公布。
8、制定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候选人当选回避制度、不设自荐人、取消函投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阶段: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和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时间15天,3月21日至4月4日)
1、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名候选人应有妇女代表。每个选民所提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2、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乡党委在正式候选人产生后,将立即组织正式候选人集体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正确引导他们有序参与竞争。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的7日前按得票多少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按照平等、客观、公开原则向村民介绍每位候选人的情况。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实行差额选举。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时间3天,4月7日、4月8日、4月9日)
(1)投票时间:4月7日、4月8日、4月9日。4月7日投票的村:竹山、烟田、横田; 4月8日投票的村:宜坪、锡福、红桃山、南田坪;4月9日投票的村:洋西、军里、南芬塘。
(2)投票方式。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必须分别选举。村委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投票有选举大会投票和投票站投票两种方式,(特殊情况经乡选举领导小组批准,可采用流动票箱,依法投票。)由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来定。采取投票站投票的,必须设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上届村民委员会应在中心投票站向选民报告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应在中心投票站进行竞职演说。各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写票处。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选票上正式候选人顺序按姓氏笔画排列。严格规范委托投票,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近亲属的委托,正式候选人不能接受委托,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本人填写的《委托投票授权书》,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3)注意事项: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投票选举日的当日或次日将选举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将适时召开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当选证书》。
六、总结验收(4月10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乡对各村要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报送选举情况和有关报表,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4月10日报县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做好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1、做好交接工作。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换届工作情况,与上届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原村级班子应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天内向新一届班子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党委、政府监督。
2、选举资料归档。对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专门保管。
3、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织推选,要求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推选产生。提倡把党员、村民代表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小组长。
4、组建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财务管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和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明确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岗位职责,制定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等。及时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八、组织机构
成立南田坪乡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白晓任组长,文炬、唐咏煌、左中秋、刘永宏、李剑任副组长,由乡纪委、乡组织部、乡宣传部、乡党政办、乡社会事务办、乡综治办、乡农办、乡计生办、乡财政所、乡司法所、乡派出所、乡国土所、乡经管站、乡妇联、乡团委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和指导全乡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剑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谢亚辉、李记为。乡党委、政府同时对各村派驻换届选举指导督查组,具体指导和督查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选举领导小组确实加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建立乡班子成员联村制度,向各村派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各村要做好落选人员和退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调动积极因素,妥善安置落选离任村干部,凝聚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合力。要组织对新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作能力。要健全村级后备干部储备机制,大力培养后备力量,采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为他们今后任职创造条件。
(二)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民政等部门要统筹安排,认真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乡财政要适当安排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人大、政协、纪检和司法部门要加大对选举执法的监督检查;乡农办、经管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村级财务任期清理、审计工作,实行村务公开;乡纪检、政法、信访、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依法办事。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等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乡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四)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各村、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组织、民政、信访、司法部门一定要尊重广大党员、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来信来访,切实有效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规、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谅解。对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要做好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帮助那些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包村入户,帮助化解矛盾,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南田坪乡委员会
南田坪乡人民政府
南田坪乡党委换届选举班子成员和督导组联点安排表
督导组成员
喻文彬、唐孟良、肖长虹
赵金平、廖东亮、林建良
宋新明、周& 宇、杨& 勇
吴建湘、周建平、马唤林
谢亚辉、谢琼清、姜镇龙
成大为、易彩玲、刘洪武
吴朝晖、程新明
崔祥武、唐仕纯、钟保良
黄昭军、李& 明、刘放明
李记为、周& 坚、罗湘军
南田坪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拟定于3月17日召开全乡党员代表大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自上而下适当集中安排的通知》(湘发【2010】43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湘组电【2010】50号)和《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长发【201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建设“五好”乡镇党委为目标,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把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进我乡党委领导班子,大力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驾驭农村全局工作的能力,顺利实现全乡“十二五”规划,为实现“腾飞宁韶线、跃进大河西、抢跑东南部、进军前十强”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选出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有较强的履行代表职务能力的乡党代表;选出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依法办事,能带领人民群众加快发展、强乡富民、人民群众拥护的乡党委、纪委班子。开好新一届乡党代会,总结上届的经验和业绩,制定新一届五年的发展蓝图。
三、领导机构
经乡党委提名,报请县委批准,成立南田坪乡党委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白晓同志担任,文炬、唐咏煌、左中秋、刘永宏、李剑同志任副组长,杨香华、姜念东、肖华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亚辉为办公室副主任,宋新明、李记为、马唤林、肖锋、曾一琼为办公室成员。
四、具体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24日至3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现将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前期筹备阶段(2月24日至3月17日):
1、2月24日,白晓、左中秋、刘永宏、李剑等同志参加县委召开的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2、2月24日至3月8日,李剑同志组织起草《召开大会的决定》、《召开大会的请示》、《召开大会的通知》、《代表产生办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办法》等文件和资料。
3、2月24日,白晓同志主持召开乡党委第一次专题会议。
4、2月25日,白晓同志组织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和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5、2月27日,白晓同志组织迎接县督查工作组对乡党委班子的督查考核。
6、3月2日,白晓同志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
7、3月9日至12日,各选区选举产生党代表。
8、3月12日,白晓同志主持召开乡党委第二次专题会议。
(二)预备会议阶段(3月17日):
1、召开预备会议;
2、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三)正式会议阶段(3月17日):
1、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2、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4、召开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选举党委委员和县党代表;
5、召开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四)会后工作阶段(3月18日至20日):
1、向县委呈报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会情况的报告;
2、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
3、做好大会文件的清理、立卷、归档工作。
五、代表名额及人员结构
党代表名额,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党代表名额为105名,党代表的构成:乡、村、部门负责干部代表占60%左右;妇女代表占2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5%左右;专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个体工商户、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占15%左右;50岁以下代表不少于80%。
六、选举方法
1、代表的选举。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各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严格把关,注重代表素质,认真审核代表资格。
2、委员会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各乡党委委员候选人须报县委同意后方可提交大会进行选举,乡党委委员候选人设差额2人。进行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 中共南田坪乡委员会
南田坪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1、参加县委召开的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2、起草文件:①召开大会的决定;②召开大会的请示;③召开大会的通知;④代表产生办法;⑤代表资格审查报告;⑥工作报告;⑦工作报告的决议;⑧选举办法
2月25日至3月8日
3、乡党委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
4、全体干职工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会的请示
5、迎接县督查工作组队乡党委班子的督查考核。
6、换届选举动员大会,
7、选举产生党代表(各选区联络员参加)
3月9至12日
8、党委召开第二次专题会议
预备会议阶段3月17日
1、预备会议
由上届党委主持
2、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乡党委向县委报送《代表产生办法》、《代表资格审查情况》、《选举办法》
正式会议阶段3月17日
1、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联乡县领导参加
2、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3、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4、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选举党委委员和县党代表
5、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后工作阶段3月18日至20日
1、向县委呈报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会情况的报告
3月18日至20日
2、做好落选同志的调整和思想政治工作
3、做好大会文件的清退、清理、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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