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现代腹黑言情小说宠文男主叫穆天白 ,极宠女主

[小说]女孩,请别为我哭泣(连载)
1  快过22岁生日了,又近年底,在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很愿意回想一下自己这一年来所干的勾当。在这一年里,我读过一本被人翻烂了的叫《废都》的旧书,在学校外面租过两套房子,和三个女孩有过关系。大家一看就明白了,我其实想说的就是和三个女孩的关系。我说的关系并不只是指肉体关系。如果只是这种简单明了的关系,倒也让我省心,偏偏搀杂了很多感情因素在里面,实在让我头疼之极。  按说把标题改成《我与我的三个女人》会更加吸引眼球,但我觉得这样的标题委实太庸俗太低级,虽然我的生活也高尚不到那里去。    2  
首先我想应该先说说年初认识的那个女孩。    
她叫柳小眉。人和名字一样漂亮。    她能歌善舞。      我跟她是在一个酒吧里认识的,具体时间已经忘记了。    只记得那次是老五第一次进酒吧唱歌,又紧张又兴奋,一定要我给他捧场。还说当晚我在酒吧的消费全由他买单,我说这不行,还要他连续一星期每天吃中饭时给我买一只鸡腿,外加一杯可乐,他婆婆妈妈讨价还价了好一阵,也答应了下来。    老五是我的下铺兄弟,山东人氏。这厮不用问籍贯,一看就是关东大汉,发育的像过了头,身高近1米9,全身的肌肉脂肪像发酵似的往外膨胀,以致走起路来像一座肉山在移动。睡觉时敞露胸毛,鼾声如雷,每次翻身都压得床板吱吱作响,让我感觉床随时有垮下来的可能。    老五外相粗犷,行为心理却带着小女性化特征。他不独喜欢窝在床上看小女生才看的港台言情小说(美其名曰研究女性心理),连梳洗用具也是寝室里最齐全的。在寝室晨他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对着小镜子挤脸上的粉刺,然后就是用鸡蛋﹑黄瓜之类的东西做面膜。晚上大家讲黄段子的时候,他会把左手翘成兰花指状,娇声妖气地说:“你们这些臭男人,全是色鬼,我不理你们了,晚上不许冒犯我哦。”说罢倒头便睡。因为他的这种癖好,大家又叫他东方不败。他提出抗议说自己并没有自宫,大家说让他脱了裤子验明正身,他慌忙拈出兰花指挡着,说:"你们这些臭男人……"众人又都轰笑不止。这种黑色幽默在寝室里屡演不止,大家百玩不厌。    他在学校闷的无聊,就想找点事做打发难熬的时间。他嗓门天生的好,唱男高音毫不费力,摹仿刘欢孙楠惟妙惟肖。        对不起,我本应该一开始说她的。老五这厮实在不应该浪费我太多口舌。鸡腿他只买过一次就不认帐了。    学校边的这个幻想酒吧太闹了,平时我不喜欢去那里。那天老五第一次唱歌居然博得了很多女孩的掌声。我在寝室听够了他的呐喊,实在不觉得他唱的多么好。    那天酒吧里唯一吸引我的节目是她带来的。那是一支名为《泉》的舞蹈。在优雅平缓的音乐声中,她的肢体象水一样舒展,波动。她穿着侗族姑娘漂亮的服装,脸上蒙着白色的面纱,给人一种惊艳的,神秘的美。    很少有女孩这样打动我。我那段时间给老五所在的破乐队写了一首歌,正准备请一个女孩来伴舞。这个理由让我毫不心虚的找到她,说明来意。    “我没时间啊,每天要在酒吧演出。再说,我也不感兴趣。”她一张俏脸绷的紧紧的,一点也不给我回旋余地。    “是不是每次都这样打发跟你搭讪的男孩?我跟你说,我跟他们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都是色狼。”她说完就往外走,楞把我尴尬的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        老五说她是学校艺术系有名的冷美人。每次有男人搭讪就拒人于千里之外,好象稍有接触别人就会强暴她一样。    “她是块难啃的骨头。我看你就别打她的主意了。学校那么多妹妹还不够你糟蹋的?”    “你懂个屁!容易上钩的女孩都是次品,找这样的女孩才有挑战性嘛。我追定她了。”我说。  
  来了:)
  学弟好:)    晚上睡不着,随便写一点东西玩:)
  3  我比较喜欢挑战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追求这个冷美人成了我年初最大的挑战。        为了接近她,我不得不常去泡自己一直不喜欢去的幻想酒吧。    酒吧里时兴点歌,顾客可以点自己喜欢的歌手唱歌,一般点一支歌100元。    我每天晚上都要点她唱一两首歌。那段时间,刚为一个书商操刀写了一本盗版书《色画》,假托王跃文之名在书摊上销售。开始说好3万块稿费,那厮后面只付给我两万块钱,说是这书在上海被新闻出版局没收了一部分,赔了不少。但他称赞我写的不错,说我可以考虑到香港去做三级片导演。“操你奶奶的,下次请老子写盗版书先预付全部稿费。这次就算了。”我说了这话把两万块钱塞进裤袋就走了。        因为这笔稿费,我可以连续很多天在酒吧里抛出一张张百元大钞让柳小眉为我唱歌。老五也叫我点他的歌,捧捧场,但我坚持只点柳小眉唱歌。为此老五说我重色轻友。    听她唱歌的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慢慢的,很多人知道我是冲她去了,每次点歌,他们都起哄。    柳小眉在台上涨红着脸,往往会狠狠的瞪我一眼。    作为回应,我朝她轻快的吹口哨。    她对我这招没一点办法,因为在酒吧的规矩,顾客的点歌是不能拒绝的。说不会唱太损脸面,而且可能会被老板解聘。        我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跟她搭讪。她对我总是爱理不理。    一次她实在烦了,就问:“你天天点歌,到底要怎么样啊?”    “要你做我的女朋友。”我说。    “那我劝你趁早死心吧。我最讨厌你这种死缠烂打的流氓无赖。我连理都不想理你。”    “果然是冷美人。我就喜欢追你这样的。”我嬉皮笑脸的说。    “可我很讨厌你!”她扭头走了。        那段时间我其实很苦恼。几乎把自己平时积累的泡妞招数全用上了,却毫无成效。    按爱情成本学的理论,一个月下来,我花在泡吧和点歌上的钱足够我在学校泡到5个马子。如果就这么放弃,真是血本无归。自初恋以来,我在情场一路得意,从未有过如此的挫败感。        在我灰心丧气正准备放弃的时候,一个突发事件改变了我们的关系。    那天我去幻想酒吧,却并没有点歌,喝多了啤酒,莫名的有种伤感。心想以后再不来这里了,没追到她照样可以追求别的女孩嘛。    散场后已是深夜。我远远的跟着她。她住在校外,离酒吧比较远,那段路晚上很少人走,阴森森的。我只想默默送她回住处,也没想跟上去和她搭话。    在一段很僻静的地方,几个流氓在前头拦着了她,说是要她晚上陪他们快活快活。    她吓的撒腿就跑,但那个人很快追上了她,开始搂着她非礼。        我见此阵势,霍然清醒了,一股侠气油然而生。    我出自武术世家,自幼习武。一数,对方是四个人,体格也并不高大,想来是很容易对付的。没多想我就冲了上去,和他们扭打在一起。几个来回,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其中一个怒气冲冲地拔出一把匕首朝我扎来,我本可以轻易将匕首踢飞,但我故意用手去格挡,让匕首在我的手背划出一道口子,然后我扣着那人的手腕,右腿猛踢他的裆部,直踢的他鬼哭狼嚎,满地打滚。这帮人见我扎手,狼狈的朝黑暗深处逃去。    “这帮流氓!没吓着你吧。”我对柳小眉说。    “多亏你及时出现,要不我就……”小眉几乎要哭起来。    “我送你回去吧。”        因为害怕,小眉紧紧拉着我的手。她的手感到我手上有一些温热的黏乎乎的液体。    “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刚才被那个小流氓划了一刀,流了一点血,不碍事。”        血没有白流。这回彻底把她感动了。    她勾着我的脖子亲了我一口。“我们去看医生,包扎一下吧。”        这天晚上她一定要我留下来陪她。    说了大伙也许不信,那天我们抱在一起睡觉,居然没有做爱。我们一直聊天,聊各自的过去,聊未来的理想。聊到困了才沉沉睡去。    我对来的让我措手不及的幸福一般缺乏心理准备。只觉得就这么抱着她就足够了。        这天晚上我遭遇了久违了的纯情。        老五见我一晚上没回去睡觉,以为我一定得手了,硬要我请客。    我说自己玩了把纯情。    “怎么,老二下岗了?”    “去你娘的,欠了我那么多鸡腿没还,还想让我请客。”        不得不提的是,我以前的生活很混乱,感情在我看来不过是一个折磨人的工具。我一直同时和几个女生保持性关系。她们也很漂亮,但我却不爱她们。有时做完爱甚至有些厌烦她们还睡在我身边。        我很怕自己和小眉发生关系后,很快也会厌烦她。    她可是我花了最大心力和财力追求到手的女孩。    我希望我们的关系可以保持长久一些。      
  留个爪印    3
  作者看过回忆北大的那些文章吧?老五有点那个影子
  一一读来。
  我也喜欢这个小眉.
  喜欢!
  继续写下去好吗>?我欣赏这样的文字,写好了发个信息通知我,我定来拜读!
  能写快一点吗?
  能让我少等几天吗?
  各位朋友,又见面了:)    好~~
  在偷懒吗?
  谢谢各位朋友,偶真的是偷懒了:)
  偷懒?该罚,罚你贴多一点儿。
  强烈同意楼上的。
  继续强烈同意楼上的。
  4    大家看出来了,我基本上是一个爱情的怀疑论者。  我认为在爱情的关系中,人们只是互相需要,各取所需。一旦这种关系不能平衡,那么爱情就不复存在。  至于我为什么要不惜代价把小眉追到手,那也许纯粹是一种占有欲在作祟。    现在是,并不代表以前是。我曾经也有过爱恋的时候。不过这得从头说起。这个小说的叙述笔法已经出现混乱。我姑且把它分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写我与一个女孩的故事。柳小眉是第二个。我还是从第一个开始说起吧。因为“我”始终参与其中,所以,并不影响故事的连贯性。    5    第一个故事我已经写成一个小说,一直没想好名字。在这个小说里,我叫徐羽风,是个刚进大学的毛头小伙。为了省事,我把这个小说贴在下面。      6    早晨6点半,徐羽风在长沙火车站下车,拖着拉杆箱懒洋洋走过长长的地下甬道,来到火车站广场,远远的看见有人高举着“荆楚大学迎新处”的招牌,便走过去,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录取通知书,递给那个人。他心里暗自嘲笑自己,还好没把这张破纸给丢了,要不连这个鬼学校的门都进不了。  “咋的哥们,不乐意来我们学校啊?”那人迎新碰到这么个主顾,也不高兴了。  “哪里的话,我是生怕它丢了,昨晚在火车上捏着它睡觉,手心都捏出汗了呢。”徐羽风调侃味十足的说。那个嘴皮子斗不过他,就说,在边上呆着吧,校车一会儿就到。  徐羽风搁好拉杆箱,抬头望望灰蒙蒙的天空,又瞅瞅四周笨拙的建筑群,心里充满了厌恶之情。其时晨曦未露,微风不动,整个城市还在似醒未醒间,从各个角落里排放出的二氧化碳等废气似乎都在这个空旷的广场上交汇,空气浊重的很。    这次阴差阳错被录取荆楚大学,徐羽风心里十分的不乐意。他读的是理科,这年(1996年)高考他发挥失常,只考了618分,估分后,他麻着胆子将第一志愿填了他梦寐以求的北京大学。在县一中,他成绩一直是第一名,被视为上北大的种子选手。高中时的班主任也鼓励他报北大,不为别的,哪个学校有考上北大清华的,县里都有4万元重奖,分到班主任头上的就有不少。“姑且碰碰运气吧,报考北大的人并不多呢。”徐羽风这么想。  至于是否填报了荆楚大学,徐羽风已经不记得了,他的忐忑不安的心早已飞去了北京。北大通知书久候不至,意外地却收到了荆楚大学的通知书。他天天缠着老爸,要求复读,誓上北大。结果被老爸揍了一顿,说哪里不是读书的,未必在北大就能读出朵花来?反正上了大学替老爸长了脸也就行了,毕业后还得回来替家里管理年产值几千万的养殖公司。北大又不能教会他把猪养到800斤一头。  老头子(羽风这么称呼他父亲)是家里的主心骨,一切以他的意见为意见,别人来不得半点执拗。他这时已年届六十,生羽风是中年得子,喜不自胜,极为宠爱。他原是国家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从同济大学毕业后分回老家县政府当秘书。当年他也是心高气傲﹑桀骜不驯的主儿,全不会溜须拍马,趋炎附势。几年下来,他的同学们都科长局长地升上去了,只有他不进反退——先是县长秘书,后又被调配去给县人大主任做秘书,备受冷落滋味。93年他一气之下辞职下海,搞了个养殖场,凭一股子干劲,硬是把当初三四个人的养殖场做成了全县养殖业龙头企业。  他这次逼着羽风上学别有苦衷,一是希望羽风能早日子承父业,自己已有60多岁了,天天操劳已力不从心;二来他还给羽风物色了一个对象,只等着他大学毕业就完婚。姑娘比羽风大三岁,四年后就有25岁了,不能再等下去。这件事羽风蒙在鼓里,并不知情。  临行前徐羽风跟老爸说了个恶毒的比喻,说这次自己去是做婊子,不管客人是俊是丑,都得照接不误。老爸听了这话,又将他揍了一顿。    等了半个小时还不见校车来,却等来一批同校的新生。大家都好奇﹑友善地打量着彼此。其中一人身形高大,特别显眼。(就是前文提到的老五。)这厮站在徐羽风身边等车,两人一搭话,还是同一专业的。话题当然是被录取来的感受。  徐羽风说了自己当婊子的妙论,这厮大声叫好,并且说自己的情况更严重。“俺的第一志愿是中科大,第二志愿是复旦,第三志愿是哈工大,压根没填什么荆楚大学,还是也让他们给提走了档案,这分明是坑蒙拐骗,分明是暴力强奸!”  他嗡声嗡气说完这番话,自觉盖过了徐羽风的婊子论,得意的大笑起来。旁边一同候车的满怀憧憬的女生们听到“强奸”一词,如听了方鸿渐的演讲一样,耳朵当众失贞。继而听到骇人的大笑声,还以为这关东大汉是个在逃的强奸犯,吓得四下逃窜。    好容易等到车来,众人一轰而上,生怕因人多被拉下而苦等下一辆。终究还是挤满了人和箱包,大客车里显得雍肿而笨拙,晃悠悠驶过同样笨拙的五一路,向着河西而去。  客车驶上湘江大桥的时候,徐羽风把头伸出窗外,听迎新的人,对面那座叠青泻翠﹑山势柔和的小山就是岳麓山。时令已入秋,却并不见主席词中“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景象。桥下湘江江面开阔,浊流滔滔,更无“漫江碧透﹑百舸争流”之况味。徐羽风不免颇有些失望。倒是那由南而北长达数里的橘子洲,如一柄倚天长剑,将湘江从中劈成两边,带给他不小的震憾。  不知怎的,徐羽风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伊沙的一首诗来:“列车正经过黄河/我正在厕所小便/我知道这不该/我应该坐在窗前/或站在车门旁边/左手插腰/右手作眉檐/眺望 像个伟人/至少像个诗人/想点河上的事情/或历史的陈帐/那时人们都在眺望/我在厕所里/时间很长/现在这时间属于我/我等了一天一夜/只一泡尿功夫/黄河已远去。”这首诗在脑子里一闪而过时,湘江也已被客车甩在后面了。    过了湘江后,客车左转右拐,一路颠簸开到了麓山脚下。远远的望见面一座古朴醒目的拱门,雕梁画栋,上书“荆楚大学”四个大字。客车在校门口没有停留,径直开进去,弯弯曲曲地又开了十分钟,一路经过气势宏伟的教学大楼﹑图书馆和一排排整齐漂亮的教工宿舍,把新生送到了报名受理点——校体育馆。  徐羽风这才发现荆楚大学并非他想象的那般局促狭小,与他就读的县一中相比,他倒觉得这学校很有点铺张。是财大气粗﹑实力雄厚还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些都已不是很紧要的问题。  重要的是,新的生活已经开始了。“自己将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四年,今天满怀厌恶的来到这里,四年后却会恋恋不舍的离开,这个过程不可避免。”徐羽风想。    
  大家小心了,英子和马鸣,是偶两马甲:)
  呵呵 也就是说李异鸣是别人的马甲。
  马甲来看看马甲。
  呵呵,有趣:)
  异鸣出品,必属佳品  顶上去
  非刀兄过誉了:)    千帆,握手:)
  7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一点不错。徐羽风住进学生宿舍16楼316后,发现跟室友还挺合得来。大家见面一交流,发现都是被荆楚大学招安进来的,于是大起英雄相惜之感,又都有对这所大学苦大仇深的情绪,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  “都是落草梁山的难兄难弟啊,大家以后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徐羽风打趣说。  “好啊,有肉一起吃,有酒一起喝,有女人一起上。”说话的是跟徐羽风在火车站就认识的那个关东大汉,复姓东方,单名一个宇字。行李安顿好以后,大家一起去校外餐馆吃了顿饭。吃完后大家争着买单,但羽风抢了个先。    按荆楚大学的惯例,每个寝室住5个人。但羽风的寝室里只有4个人。后面据指导老师说,原来班上有个同学得知录取情况后,动用了不少关系,又给荆楚大学交了一笔钱,就不来了,取出档案去了北京一所著名学府。大家听了心里酸溜溜地,有种被背弃的感觉,大骂这个临阵脱逃变节的兄弟没义气。  “妈妈的,整个一个卖国求荣的袁世凯!”一个北京来的同学骂道。    没到一个星期,羽风对室友的习性特点了解得清清楚楚。老五东方宇前面介绍过了。这里不再赘言。北京来的同学叫余千里,长得文弱白皙,似乎连胡须都不长,典型的北人南相。他从伟大的首都北京跑来长沙读书,常有种刺配沧州的感觉,他发誓要考到哈佛去谈研,让北京的高校后悔当初怎么有眼无珠,没把他给留着。  他有个女朋友在中国人民大学读书,两人经常晚上12点以后煲电话粥,据说那个时候长途电话费只收白天的1/3。两人的绵绵情话成了大家晚上必听的节目。余千里的女友叫应菲,每次两人通话,其他人都齐声喊:"应菲应菲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以此为他们的爱情对白拉开序幕。  一个多月后,1/3的电话费也让余千里承受不了,慢慢地将电话聊天改为网上聊天。他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行走的鱼",大家琢磨了半天,觉得鱼类中只有甲鱼能在陆地爬行,湖南话甲鱼又叫脚鱼。于是大家又改叫他脚鱼。  还有一个是四川人,姓唐名盛。此人短小精悍,极为好动,好玩,热爱所有电玩游戏和球类运动。脚底下像装了个弹簧,一天到晚蹦来蹦去,显得精力过人。此人还有一绝活,每次吃完饭后能把嚼剩的骨头准确地扔进7米开外的垃圾桶里去,百发百中,手法惊人。其他人欲东施效颦,却无人成功,于是大家又都怀疑他是武侠小说中暗器世家四川唐门的后人。  没事时他喜欢拉着徐羽风去陪他踢球﹑打电游﹑去健身,满校园里跑。  唐盛看起来快乐,内心实则有隐痛。高中时有一女友,毕业后远渡英伦,从此音讯全无。徐羽风写了一首打油诗送他:四川多蛮匪,唐门出猛男。足球刚踢完,电游战犹酣。伊人在远方,情多未敢贩。何时同淑女,携手看南山。唐盛看后大笑,说经历此番惨痛,自己已修炼成爱情怀疑论者,禁欲主义者,并发誓大学时不找女朋友,如违背誓言,就让自己戴绿帽子。    至于徐羽风,本书的主角,算是个不合时宜的秀才,爱舞文弄墨,奇怪的是他竟还精通武术,是个自由捕击的好手。因为资兼文武,他表面上谦和,骨子里实有一股傲气。    闲话少提,且说转眼间入学已经一个星期。羽风对荆楚大学里的生活大失所望,尽管先前就未抱太大的希望。课堂还要如高中时那般沉闷无趣,羽风少读论语,读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于沂,风乎舞兮,咏而归"时,不禁心驰神往,但这样的教学场景从小学到大学都没有出现过。羽风只能怪自己遇人不淑,而咒老师愧见祖师爷孔子于地下。食堂饭菜照样硌得人牙齿生痛羽风听到过一个很有趣的对白,"哎,今天中午我吃出一根牙签,三片手指甲。"这算什么,我吃出一只大壁虎,煮热了的,味道还不错。"前者只能自愧不如。宿舍的门卫都和高中时的一幅脸孔。相比之下,只是课时少了许多,这多出的时间好比飞来横财,让很多刚入校者一进不知怎么去挥霍,从劳顿转而陷入空虚。就如一个身体很虚的人马上以猛药进补,同样让人消受不住。  羽风一没事就闲得慌,一天到晚突然多出那么多时间让他去消受,除了窝在寝室跟哥几个吹牛侃大山,他没事就在校园里四处转悠,彻底陷入一种晃晃悠悠,毫无目的的生活状态中。读高中时有个目标就是考个好大学,进了大学后,毕业遥不可期,学习没了动力,整个儿像被突然丢进了广袤无垠的旷野里,没人管没人问,四周也没有了路,只心中一团明天的希望,还未落入渺茫。  在极端无聊的情况下,羽风决定重拾旧好,高中时他爱读闲书,爱写文章,还好舞枪弄棒。老家所在地是远近闻名的武术之乡,羽风的祖父是武术名家,据说在解放前土匪横行的时候,曾以一根扁担将十几个入室抢劫的土匪打得落荒而逃。在肖武之风的熏陶下,羽风自幼跟祖父习武,高中时担任校武术队队长兼教练,加之又是学校考北大的种子选手,一时名声大噪,成为县中学很多少女的怀春对象。  经过两天的实地考察,羽风在校后的岳麓山上找到一块平地,三面松柏围抱,向东一面视野开阔,下可俯视校园,远可眺望湘江,边上有一座孤坟,年代久远,碑文已残缺漶漫,不可辩认。岳麓山之于湖南,正如八宝山之于北京,非大贤大德之人不能在此下葬。羽风每次来练拳时,却要向孤坟鞠躬三次,以示尊敬和冒昧打扰的歉意。每天早上6点斗,羽风都准时来这里练拳。约莫过了一个星期,他再来时发现坟边有一个俏丽的女生,正在捧着英文课本朗读,声音圆润动听,甚是流利。羽风心里却有些不快,想自己找到这么好的一块风水宝地,才一个星期,就要与人共享了。  女孩好奇地看了看羽风,羽风却和她目光一接,顿觉她有一种逼人的美丽,那是一种不是服饰﹑脂粉就能装扮出来的美丽。羽风赶紧收回目光,心里念孔夫子"非礼勿视,非视勿听"的古训,开始练拳。两人都没有开口打招呼,大约是两人相距上十米,没有近到非打招呼不可的缘故。  此后几天早上,女孩总比羽风早些时候来到这里。两人一个念英文,一个练拳,彼此相安无事。慢慢的羽风心里已经接纳了她,打拳时甚至觉得那女孩在盯着他看,出招也有点不自然起来。有一天早上,女孩没有来,羽风练拳时觉得周围少了点什么,心里竟有点失落,猜想她是不是病了。第二天女孩又来了,两人相见一笑,却始终没有到打招呼的地步。    一天晚上睡觉前,羽风忍不住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室友,说有个绝色美女天天早上在后山上朗读英语,自己则在旁边练拳。  唐盛说:"你小子太不够义气了,这时候才说,有美女就应该一起欣赏嘛。"东方宇和余千里跟着起哄,说这么好的机会,你小子可要好好把握。孤男寡女常待在一起,那不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嘛。  说了半天,大家终于明白了,羽风心中还装着另外一个女孩,这是他一直没有接近后山那个女孩的原因。他怕见自己跟她日久生情,对不住已有的那份感情。  "这好办嘛,你不上,就让给兄弟们吧。尤其应该让给我,脚鱼和唐盛度都是谈过恋爱的人,我可是连初恋都没有过的处男啊!"东方宇说这话时,好象后山女孩是羽风手里的一件物品一般。  第二天早上,寝室的兄弟们一改往日习惯,起了个大早。羽风苦拦不住,他们硬是屁颠屁颠的跟着到了后山。女孩已经在朗读英语,见羽风一下子带了三个人上来,含嗔带怒地看了他一眼。羽风想,这下坏了,她定会怪我破坏了这里的宁静。  唐盛等人有色心而无色胆,只远远地打量着女孩,不敢靠近。他们假模假样的跟着羽风学武术,一边学一边不停地往女孩那边瞅。过了一天,羽风再来时,空地上寂无一人,从山上到下山,女孩都不见踪影,此后也再没有来。羽风练拳也打不起精神来,直懊恼自己不该把这里的事告诉室友。        
      
      呵呵,更新了    
  除了那坑,我排第二。
  san !!!~
  8    一个周末的早上,羽风从山上练拳下来,只见宿舍楼前的蓝球场上人声鼎沸,好不热闹。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学校里各种各样的学生社团在招收会员。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横幅﹑彩旗和宣传板陆空并进,全方位占领蓝球场,热闹如春节前的农贸市场。吆喝声此起彼伏,"演讲协会,让你口如悬河走向成功","足球协会,国脚从这里起步","登山协会,不断挑战自我,勇攀人生高峰",其中有一种声音颇让人发笑,"麓山文学社,新学期入社五折优惠"。羽风循声望去,是一个精精瘦瘦的男孩,一张消瘦的脸上配着一副黑框大眼镜,眼球不成比例的大,凸突如青蛙,貌样很有点滑稽。他的展位在球场边的角落里,毫不起眼,门庭冷落,不得不采用低价策略来参与抢夺社员的大战。  羽风想,也许人不可貌相呢,何况自己也需要参与一下各种学生活动聊慰寂寞,就过去和他聊了一会儿。  聊天中得知,文学社交20元社费既可入社,而其他社团,入会费至少是40元。公关协会最牛,许诺入人后被提拔为组长的一律配呼机,被提拔为部级干部的一律配手机,这种营销术立竿见影,许多逡巡不定的新生趋之如骛。他们的入会费也水涨船高,开价80元,还不打折。  文学社的大眼镜姓程名帆,是该社社长。见羽风过来询问,热情得像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一般。羽风交20元入了社后,感觉应该为社里做点什么。他见宣传板只有两张课桌大小,就为文学社写了个横幅,"麓山文学社的承诺,让你笔下生花,多有一份生存本领。"这个横幅挂出去后,吸引了一小撮人入社。大眼镜为羽风的热情感动,当即将羽风列为文学社社刊《岳麓枫》编委名单,并声称新社员进编委会在社史上是头一遭,口气郑重得像在宣布某某被破格提拔为某某机构的常委一样。羽风嘴上少不得一声感谢,心里却想这人怎么这么俗,把这文学社看成是他的政党一样。    武术虽是国粹,但武术协会在招社员时却不吃香。大概大家觉得告别了冷兵器时代,武术便只能作观赏之用了。新生们对武术的态度跟周敦颐对荷花的态度惊人的相似,“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矣。”一个精壮青年在球场中心表演少林拳,出拳踢腿,虎虎生风,倒是吸引了不少目光。羽风跃跃欲试,想与他当场过过招,又怕伤了和气,因此作罢。武术协会会费要40元,掏钱的时候羽风好不心痛。    加入社团后,好比空荡荡的心里有了依靠,羽风想借助社团活动来填补自己实在多得无聊的时间。哪知加入了这两个社团后,是有两个星期没见社团安排活动。他天天留意教学大楼前的海报墙,没见有任何社团通知。后面听学长们说,每年新生入学,名目繁多的各种社团就如早春的蛇,从冬眠醒来,纷纷倾巢出动,以掏学弟学妹的腰包为已任。饱餐一顿后,又钻回洞里继续冬眠,不知何时再醒来。  羽风急不可待地给程帆打去电话,得到的回复是他现在忙于计算机等级考试,要等过了关后才能安排活动。说话的语气与招聘时相比,就如天气遽然变冷时的温度计,直线下降。羽风差点没骂娘,想想他毕竟是领导,也就忍了。大约过了一个月,武术协会倒是请了一位武术教师,教大家形意拳。形意拳以凶狠著称,武术界有行话称"太阳十年不伤人,形意一年打死人。"  请来的老师教拳还不过瘾,常找会员来喂招,现场演练,打得一个个拳青脸肿的。他告诉大家,"要想打人,先要学会挨打。"  羽风听了不高兴,顶嘴道:"老师,我来学拳不是为了打人,是为了健身。"  "健身?那你来加入武术协会干吗?早上跟那帮老头老太太扭秧歌打太极不就完了吗?"老师说完后,伸出手指勾了一下,"你,过来。"  羽风挺胸而出,老师挥拳直击他的脸颊,羽风出右手横挡,右拳直取老师的小腹。两人来回过了十几招。羽风发现老师只会些花拳绣腿,实战经验并不足,大失所望。这时老师见久攻羽风不下,心里急躁,他以一记"黑虎掏心"将羽风逼开之后,旋身一腿,腿从上往下劈来,直砸羽风左颈。羽风身子一侧,一个扫堂腿,将老师扫翻在地。老师老羞成怒,爬起来咬牙切齿地又扑了过来。羽风右腿由下向上踢出非常凌厉地在老师的下巴底下停住,脚又缓缓放下来,嘴上说"承让承让",实际上大家都看得出来他是脚下留情。  老师面如土色,愤然而去,从此再没有来。羽风自此赢得了许多会友的尊重。社长杨威却对他颇有意见,因为老师是他从社费里取100块钱请来的,说好上6次课的,结果上了3节课就不来了,很不划算。令羽风想不到的是,他打败武术老师一事迅速传遍校园,被人视为学生中的英雄。    
  回来了,向正在泡妞的老李报到
  关注中...
  老雾,老实交代这段时间的行踪:)    匪JJ,谢谢关注:)
静侯佳音 !!!    
      呵呵,老雾的老母病了,回家专诚回家护理,交待完毕    
      呵呵,早晨起来继续解释    
  老雾,代向伯母问好。今年我母亲也病过一次,能理解你的心情:)
      谢谢老李的问候,拥抱我的好朋友    
      楼上的话好象是应该我说才对,纳闷中    
  逆水是新来的朋友,喜欢喜欢捣蛋,呵呵
      呵呵,捣蛋是件很重要的工作,技术性极强,需要专业人士才可以胜任的啊    
      :)    
  我也学一招,踢!
  咦?新开一个?好努力啊!!!!!
      支持老李的努力    支持努力的老李    
  还说?楼上的坦白,去那里失踪了
  新老朋友齐相会:)
  呵呵,我也来凑热闹咯!
  9    羽风打败形意拳教练之事,武术协会的会员们纷纷要求羽风教大家练拳。社长杨威左右为难,想再请一个吧,又太费钱,入会的人不多,会员经费本来就有限,再请人的话花费太多自己从会里捞不到一分钱,想自己教呢,心里又没底,怕会员耻笑,而让徐羽风教,自己人又显得太没面子。  在会员的一再坚持下,羽风推脱不掉,就当起了会里的武术教练。11月份,全国的各大学联合搞了一次全国冬季大学生运动会。学校命令武术协会组一支武术队参与武术项目角逐。结果羽风在此次全国体育盛会上大出风头,夺得武术和个人全能武术冠军两枚金牌。回到学校后,校方嘉奖不说,长沙各大媒体以及学校的报纸电台都纷纷报道了这一喜讯。一时间,羽风成了荆楚大学风头最劲的人物。    平时习武术,会员们都围着羽风转,慢慢地冷落了社长杨威。在一次会员集合时,杨威提出今后应多加强自由搏击的训练,羽风有不同看法,认为还是应该以练拳为主,他说武术的宗旨是健身,现在大家拳法还没练好,就搞自由搏击,是有点本末倒置了。两人各执一辞,相持不下。  杨威心里早有不满,怒道:“到底你是社长还是我是社长?你别以为弄了个武术冠军回来就可以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羽风听了这话也生气了:“我们这是在讨论问题,难道你是社长就什么事都你一个人说了算?下面的人就没有发言权吗?你这分明是以大压人。”  杨威见会员们也纷纷向着羽风,更加怒不可遏,他提出要跟羽风比武,谁打赢了谁就来当社长。两人的关系一下子到了一山不容二虎的地步。  羽风一再推辞,杨威还以为他胆怯,冲过来当胸就是一拳。他想打赢羽风,重新树立自己在会里的威信。羽风见比武势不可免,就与他过起招来。  杨威身体高大健壮,武术功底也扎实,比那位教形意拳的老师更难对付。他招数凶狠,拳出太阳穴、脚踢下阴,完全是一派“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打法。羽风边打边退,见杨威胸口卖出大破绽,右脚一个弹腿,将杨威踢翻在地,正是原来打败形意拳老师的一招。  五十几个武术会员全都鼓起掌来。杨威羞愧难当,正准备说自己不当社长了的时候,羽风已将他扶起,并向大家宣布自己退社。大家不及挽留,他已经大步走出了体育馆。    羽风心里盘算着,如果取杨威社长之位而代之,既有篡位之嫌疑,自己也不屑为之;跟他们闹翻之后,再呆在武术协会里已经没意思了,在这种情况下,自己退出已成了最好的选择。  化工961班一周有22节课,其中一大半羽风都不去上。他对这个专业本来就缺乏兴趣,再说他已打定主意以后不干这一行,这样一来,听课除了还具备应付期末考试的功能,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了。资历老的学长们总结了一条铁的定律:上上课,抄抄笔记,背一背,就能拿奖学金;逃逃课,借抄笔记,有两段,仍算是甲等生;不上课,考前印刷别人的笔记翻翻,考试照过无妨;即使懒到复印笔记都不肯,考试完了舍得花银子给老师意思一下,仍可高枕无忧。这条定律好一剂强心针,免去了他上课枯坐的很多痛苦。即使去上课,他也是常常只带一本小说去看,或干脆在笔记本上写诗或者画画。  离开武术协会后,他从图书馆借一堆书来,整天整天地看,看完后又去借一堆。每天早是依然去练拳,只是那女孩再也没有出现,跟她的相遇只好比做一场梦一般。平时除了看书练拳,他还常写点诗和文章,试着投往校报,陆续都发出来了。快期末考试时,羽风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背笔记,考试总算是有惊无险。    
,顶过在看~
这么晚了还发帖好辛苦!
  什么时候在看下文? :)
  不错,这个羽风是个人才。
  马甲来了。
  斯文兄好:)    马甲好:)      争取等下更新。
  提着你回家。晚安。
  老马这厮真生猛啊:)
今天什么时间帖?  
  继续啊
  10第二个学期, 16楼316渐渐热闹起来,每天都有一些人来找羽风,或切磋武艺,或讨教文学,时间常常是午休时间或晚上10点以后,时间一长,室友们不堪其扰,余千里有意无意地透露,他准备到校外去租房住,羽风听出了弦外之音,其实他自己每天也是疲于应付,人家诚心来交流,又不好推却。  “何不搞个聚义堂,把各路好汉聚在一起议事?这样既威风,又避免了过多的个别交流。”一天睡觉前,唐盛突然随便说了一句。  这句话让羽风心头一亮,“对啊,学校那么多社团,不都是在校学生搞起来的吗?别人能成立社团,我为什么就不能呢?”  第二天,他找来两个人商量,这两个人前段时间跟他过从甚密,谈得极为投机。一个叫郭长云,是武术协会的会员,在冬季大学生运动会上他获得过南拳铜牌。一个叫穆天白,常发表一些风格怪异的诗歌,据说热天常穿一件背心上课,秋冬两季则穿一件过时几十年的长袍,在学校里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物。三人一商议,穆天白主张成立一个读书社,将荆大爱读书的人召集,大家一起交流读书心得和思想,纵论天下大事。郭长云则说自羽风离开武术协会后,大家人心涣散,武术协会几乎已名存实亡了,可以再搞一个类似的社团,将武术协会里的人吸引过来,大家一起练武健身,将中华古已有之的尚武精神发扬光大,两人一文一武,争执不下。  羽风灵光一现,高兴地说:“有了,有了。我们这个社团干脆叫书剑社,既读书又练剑,社团员在社员既能广读好书,增长学识,又能习武健身,这并不矛盾。毛泽东当年在长沙求学时有句名言叫做‘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我们就把这句话当作我们社的宗旨吧。”  他这么一说,穆天白和郭长云心里都豁然开朗,觉得读书习武二者都不可偏废。穆天白认为书剑社这个名字好,乍听让人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但名字儒雅大气,跟创社宗旨极为吻合。他说羽风的灵感来自《书剑恩仇录》,两个嗬嗬地笑了。  三人商定,以后每星期一三五谈文,二四六习武,风雨无阻。创社思想一致之后,三人开始分工,由羽风起草书剑社宗旨及纲要,穆天白起草招聘社员海报,郭云长负责联系几个得力的武术骨干加盟。  三天后,穆天白将宣告书剑社成立及招收社员的海报贴在教学大楼前的海报墙上,上面注明:请保留三天。没想到不到半天就不见了,被别的海报盖着了。各种各样令人目不暇接的海报实在是各大学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要了解哪个大学学生的生活状况,看看学校里的海报墙就一目了然,它是大学生生活的方向标和指挥棒,哪里有色情电影看,哪里有讲座,什么人准备搞集会,全写在海报墙的脸上。  盖着书剑社海报的竟然是校外一个录像厅的海报,上面写道:今晚7点半环宇录像厅上演香港艳情片《肉蒲团》、《我为卿狂》,香艳刺激,绝对正点,让人欲火中烧……。票价两元。(附,有30分钟加映),出两门往南走100米即到。这种海报在荆大校园里比比皆是。性发育已经成熟却未能享受性生活的大学生们是这类艳情片最忠实的看客。海报中说的30分钟加映,大学生们都清楚那是指全是淫乱镜头的A片,俗称毛片。  穆天白看到自己辛辛苦苦起草、赶写出来的海报才贴出半天,就被这种淫秽海报遮住了,怒不可遏,冲过去就把那张海报扯了下来。哪知贴海报的人还没走,一把把他拉着。两人争吵几句,就要动手。这时羽风刚好从教学楼里出来,把两个劝开了。那是是帮别人打工的荆大学学生,看到过羽风夺武术比赛金牌的报道,心里怯怯的不敢动手,低头走开了。  穆天白另写了几份海报,除了在海报墙上张贴在一些宿舍的门口,海报中特别说明,书剑社由在大运会上为本校获得两枚武术金牌的徐羽风领衔发起。    两天后,羽风叫上穆天白和郭长云,三人在篮球场摆起桌椅,开始招社员了。羽风想刚入校对自己还懵懵懂懂的在这儿交钱加入武术协会和文学社,才过三个月,自己也成了主角,开始招贤纳士了,他觉得这种转变真有点滑稽。学校社团招了人收了钱就不管不问的毛病他已经了解得很清楚。这次他想改改学生社团以往的陋习,不收社费,社里不设机构和职位,只是将意气相投者召集在一起,互相激励,互相进步。  很多学生冲着徐羽风的名气,纷纷前来咨询入社,其踊跃热烈的程度大出羽风预料,除了他的名气,不收社费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正忙乎着,人群中挤出来一个又矮又胖的中年人来,此人肥头肥脑,连眼皮上也肥实,厚厚的耷拉着,将眼睛挤成一条缝,肚皮高降,少说也是处级规格的。他左手揉着肚皮,右手指着桌上那一叠报名表问:“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啊?各社团不是由学校统一组织招过一次社员了吗?”  羽风猜他是学校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忙说这是个才成立的社团,所以现在才招。那人盯了他一会儿,认出了他就是为学校获得过荣誉的武术冠军,便叫羽风跟他去团委办公室,这里招社员活动暂停。  聊天中羽风得知他就是校团委书记,学生社团工作正是他管辖范围之内。  “徐羽风啊,你知不知道你今天私自招收社员的事已经违反了校纪校规?我如果不叫你停下来,被其他管事的老师知道了,是要换处分的。”汪杰坐在沙发上,一边揉着肚皮一边慢条斯里的说。  羽风一头雾水,迷惑不解。  “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有明文规定,要成立社团必须先把校团委申请,经校团委审察合格再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最后到校派出所登记,这样才算学校认可的社团。这套程序必不可少。另外,成立了的社团有什么大的活动还得先报校团委批准。上个月,有个学生社团没经批准,就搞了一个什么学习马列主义的活动,现在这个社团已经被学校取缔,负责人也换了处分。”  “学习马列也有罪吗?”羽风更不解了。  “话不是这么说,作为校方管理者来说不得,必须要事先了解学生活动的动态。这是一个政治导向问题。学校负有正确引导学生、教育学生、管理学生的重大责任,不能不慎重啊。”汪杰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说起话来像是官员在会上做报告。他的官并不大,大概是耳濡目染的缘故。  羽风心里惴惴不已,想在这种“高压”下,学生活动还有什么趣味可言。他想打退堂鼓,却又觉得不妥,怎么能是到困难就退却呢,再说,书剑社的声势已经造出去了,有始无终会让人笑话。他只好向汪杰认错,说自己刚进大学,确实不知道学校的规定。然后,他又耐心地跟汪杰讲了自己创立书剑社的宗旨和一些想法。  汪杰仰坐在沙发上,眼皮依旧耷拉着,不知是在专心听还是睡着了。羽风讲完后,他打足了官腔说:“想法不错嘛。年轻人是应该有点朝气。这样吧,你尽快写个申请报告交给我,然后再照我开始说的程序去办理。本来呢,你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我们是不接受的,但考虑到作为学校赢得过荣誉,又是新生,我就对你网开一面吧。大一学生创建社团的,你是学校有史以来头一个。好好干吧,有困难来找我。我还是很赏识你的。”说完后,他站起来,拍了拍羽风的肩膀。  羽风一个劲的道谢,然后告辞出来。“明明今天他搅了我的局,到头来还赚我一连串的感谢。”羽风心里有点愤愤不平。  穆天白和郭长云在羽风的寝室时焦急的等待。回来后,羽风把情况说了,两人也是愤愤不已。    三天后,手续齐备。这回羽风突发奇想,不再去篮球场上招社员,只贴了一个海报说,意气相投者请于周六上午10点到爱晚亭一叙。从学校走到爱晚亭,少说也要半个小时。羽风借此拳想把一些只是想进来凑凑热闹的人拒之门外,因为人太多了,鱼龙混杂,不好管理。  周六上午,令羽风料想不到的是,爱晚亭里里外外汇集了一两百人,有点象武侠小说中描写的英雄大会的场景。  羽风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讲话。大意是讲文与武的关系。“大诗人李白十五学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他不但文章盖世,也还是个仗剑云游到处行侠仗义的大侠客。他的一首《侠客行》写尽了中国传统的侠义精神。文人习武的例子不胜枚举,南宋大词人陆游曾搏杀猛虎,辛弃疾曾与百万敌军中率数十骑擒拿张安国,他们的胆略与武术,寻常武夫远远不及。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慨叹: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人们也常常把书生与寒酸迂腐,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的形象联系在一起,难道书生就不能是有着健壮的身体,坚强的意志的书生吗?毛泽东当年求学长沙,曾在《新青年》上发表《体育之研究》,洋洋七千余言,指出青年人应该‘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我们今天效法前贤,做一个能文能武的现代青年。”  羽风的这番话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他兴致大发,又当众朗诵了自己前两天所作的《咏文人》两首诗:    挑灯只针书下酒,舞剑且化气为先。  谁使书生能搏虎,青史至今侠骨香。    文章不沽酒,穷途多华章。  但见大风中,铁旗始高扬。    接下来,穆天白着一袭长衫站到亭子中央,宣布了以后社团活动的安排,除定期读书习武之外,还准备出一本刊物,一个月一期,名字就叫《书剑社丛刊》,大家可以在上面发表读书习武的心得。郭云长谈了自己习武的心得体会。他说了故事,说有次上街看到三个流氓在调戏一个女大学生,动手动脚欲行非礼,被他饱以老拳落荒而逃,后来这个女大学生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会武术才能当好护花使者,博女孩青睐。练就了厚实的肩膀,自然会有女孩子秋波暗送,飞鸟投林的。”他的这着言论让大家哄堂大笑。还有几个敢于发言的同学也讲了话。  羽风听大家填了表格,分院系选出了一些联络负责人。穆天白统计了一下表格,一共有178张。“加我们三人就是180人。把这个数字的‘0’调到中间就好了,那就成了水泊梁山108将了。”羽风风趣地说。      
  斯文,不开心两位朋友好:)
      问候老李好    
  问侯大家好
  算错了吧?178加3应该是181才对。
  老雾好,月夜好,英子好:)))    偶算术不好:(
  偶新来的,前来报到!
  11    书剑社成立后,徐羽风一门心思扎了进去。一三五谈文,二四六习武,将社里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转眼又一个学期就将过去,羽风赶紧借了余千里的各科笔记去复印。唐盛和花和尚东方宇也是不抄笔记的懒虫,纷纷找余千里借笔记。  “哎,你们这样不行吧,我辛辛苦苦抄了一个学期的笔记,被你们一下子就拣了现成的。要这样啊,我下学期也不抄笔记了”余千里急得眼球险些蹦出眼镜框。  “你这个色鬼,莫非想吃老娘的豆腐作抵偿不成?”东方宇作女性妩媚状逗她。  “啊呸,就你这模样,白送给我也不要。我的意思是,你们是不是应该请我撮一顿啊。以这个作为对我一个学期辛勤劳动的酬劳,不过份吧。”  众人经不住他软硬兼施,死缠烂打,只得一起请他去吃了一顿狗肉火锅。    6门功课,羽风花了两个星期去背笔记,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过了。考完后找来穆天白和郭长云,三人去校外一个大排档喝了一顿酒,以此作为对这个学期的告别。  收拾行李准备回家的时候,一场大雪席卷了岳麓山,羽风感到心里空荡荡的,检点一个学期的得失,获武术冠军也罢,创立书剑社也罢,一切似乎都如过眼云烟,没有留下半点根迹。“东坡概叹人生如梦,看来真是大彻大悟之语啊。”羽风伤感地想。  一个学期以来,他每天早上去后山练拳风雨无阻,元月22日,离校的那一天他照样去了,心里有一个久已经没有冒起过的想法,希望能看到开学初每天在这里朗读英语的女孩,只是想见见,跟她说一声道歉,然而没有见着。跟时刻装在心中无日或忘的女孩也一直没有联系上,情感上的空白和焦灼有时让他感到异常的空虚。    
  我第一  我第一  我第一    大家看到了吧?我又得第一了呢!!!!!
  本来想抗议一下贴得太少的,看在让我得了第一的份上就算了吧~~~~~~~~~~~``
  继续站岗。
  英子,我被你提的有些不好意思了,呵呵
    那就再让老李害羞一个    
  12    1997年的夏天来得似乎特别的早,五月还未到,春天恹恹的天气还未撒够娇,逼人的暑气已经扑面而至。  周末一个燠热烦闷的午后,室友们都去泳池游泳了,羽风一个人呆在寝室里赤着上身着看《书剑社丛刊》的来稿。从上个学期到现在,已经出了四期刊物,羽风亲自任主编,在他的主持下,刊物言论大胆,个性张扬,迅速成为荆楚大学里最具影响的学生刊物。羽风创刊时没有收社费,出刊物的钱是人和其他几个骨干辛辛苦苦拉来的广告费,随着刊物发行量和影响力的扩大,慢慢的开始有一些客户主动找他们做广告。    时令已到秋天了,但盛夏飞扬跋扈的霸气似乎还未退去,整个长沙城区仍是暑气逼人。  据说天气的好坏与人的心情是有着成正比的联系,丹纳甚至认为气候对文化有决定的影响。这种观点羽风今天算是领教了。他了上身,穿着短裤,一动不动地坐着,汗水还是急急地从每个毛也里窜出来。一连看了四五篇文章,没有一篇可以称得上差强人意的。“荆大虽然是工科院校,但大学生的人文素质也未免太低了点。”羽风愤愤地想。他故意把阅稿的速度放快,有的干脆只看了一半或少半便丢在一边。他很欣赏一位名编辑的见解,一个坏鸡蛋尝一口就知道了,不需要全部吞下去。文章也是如此。一连几篇不是诉说孤独,便是排遣伤感,“老掉牙的题材,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情。”羽风觉得自己的心情像那一斜方阳里浮动的尘埃一样浮躁不安。  夏蝉躲在树的浓荫里嘶叫。羽风那对浓黑而向上微微挑起的眉毛紧蹙着,他的思绪被这一高一低的单调的拉锯声切断。他站起身,想,热得不行,这真该到游泳池泡上一会儿。正准备出去,忽然有人敲门,轻轻脆脆的几下。  凭直觉是女性。同寝室或别的寝室的可们进来时总是一脚把门踹开或挥起铁拳似乎要把房门擂破,大有鬼子进屋搜八路的架式。羽风慌忙套上扔在床上的T恤,快步走过去把门打开。  门外是一个令人眼睛一亮的女生。身高不超过1米6,苗条而略丰盈,白皙的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双善睐的秋水般的眸子略带些许羞涩,这是女孩见到陌生男孩所常有的。她看了一件鹅黄色衬衣,白绸裙子刚好齐踝,显得典雅庄重。  “请问徐羽风在吗?”  一眼认出她竟是去年常跟他在后山碰面的女生。他每天去后山练拳脚都希望能遇到她,没想到这次她居然意外地主动来找他了。羽风心里有咱很复杂的感觉,预感自己会跟她再见面,又觉得自己等待的时间未免太长。  “哎,我们去年在后山不是见过面吗?你找我有事吗?”羽风压抑着自己的激动,说完这句话又觉得后悔,尽管语气很轻,但用词太生硬了一点,有点拒人千里之外的味道。为什么不先请别人进来坐呢?羽风想补上这句话,却又觉得这样未免有点唐突和轻浮。  女孩的脸上微微飞涌出两朵红去,眼睛极迅速,随意地瞄了一下羽风的脸部,随即收回,显然也认出了他,高兴地说:“太巧了,没想到就是你。我是来向你们社刊物投稿的。丛刊我看过两期,朴实大气,很有特色,我也准备来凑个热闹。”说完自口袋中掏出两张折叠整齐的稿纸,递给羽风。  羽风接过稿纸,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有一种预感,这是篇好文章。进来坐坐吧,站在门说话可不是我的待客之道。”他退后两步,好让女孩进去。  女孩略一犹豫,便说:“不了,我还有事呢。我平时很少写文章,麻烦你多赐教了。”  羽风礼貌的邀请遭到拒绝,有点气恼,但嘴上仍说:“不敢当,我也只是井底之蛙。如果你愿意,我们以后可以交流。”  女孩似乎并没有感到他的不快,听到他这么说,显得很高兴:“好啊,我一直都想与人聊聊文学,但所认识的人当中偏偏没有人爱好,真不知道是文学冷落了社会,还是社会冷落了文学。”她突然话峰一转:“我在学校几种报刊上常看到你的文章,非常喜欢,特别是那几首空灵优秀散文诗。”说完她两颊的红晕似乎扩散加浓了些,目光倏忽一抬,扫过羽风的眼睛,落在左边门上。  羽风的不快顿时如过眼烟云,一扫而空。他不忘客气地敷衍几句,这是必要的外交辞令。“上个学期你后面怎么不去后山练英语了?是不是怪我带几个同学去破坏了那里的宁静啊?”这个问题是羽风一直憋在心里的.“没有啊,室友建议我多运动,说要不就会发胖,所以我每天早上改成去跑步了.”女孩轻描淡写地说.聊了几句,女孩说她得走了,羽风第一次破了送人不出寝室门的惯例,一直把她送到宿舍门口。到门口时,他没忘问一句:“光顾讲话,差点忘了问你姓名。”女孩灿然一笑,白嫩的脸上马上漾出两个小洒窝,她想捉弄羽风一下:“稿子后面写着呢。”顿一顿,又说:“不过也可以先告诉你,我叫苏梦蝶。”羽风连声叫好:“好名字。庄生梦蝶,不知是庄子做梦化为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化为了庄子?名如其人,轻盈,空灵,富有诗意。我想你爸妈一定很懂文学吧。”  
“猜对了,我妈当年可是个狂热的文学青年呢。”苏梦蝶一脸的笑容,她挥一挥手,又说:“不用送了,再见。”说罢就走进强烈的阳光里,象一朵流浪的云,从眼前飞到天边。    羽风回到寝室,打消了去游泳的念头,急不可待地拿起刚才苏梦蝶送过来的文章。题目是《读书的乐趣》,文章列举了古人读书的两种不同态度,一种是个人喜好的读书,如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含意,便欣然忘食”,如高凤流麦(一个人看守晒谷场上的麦子时读书入迷,下大雨了,他的麦子都被雨水冲去,他竟浑然不知),如李密的牛角挂书,这是深得书中之趣的很高的读书境界。一种是功利色彩很浓的读书态度,如悬梁刺股,如凿壁偷光。文章开门见山说读书的高境界在于乐趣,古时许多读书人为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学而优则仕”的目的,抱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信条是不足取的,不足效法的。文中有一段谈到自己的读书之乐:  在夏天一本好书如一条清澈见底的河,让你畅泳其中,全然忘暑。在隆冬雪夜里拥被而读,一本好书浑似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那一个个汉字如一片片轻叩着窗棂的雪花,让你只觉其飘逸之美而不觉其刺骨之寒,这是如何的一种人间至乐呢。    这段话使羽风想起了大才子金圣叹的一篇二十三个“乐何如哉”的妙文,其中一条就是“雪夜里关门拥被读一本禁书,乐何如哉!”他想这段话是不是受了金老先生的影响才写出来的?转念又笑自己的偏狭。  虽然浅得有点象高中生的文章,但总体感觉是不错的。写读书的文章最好的是培根的《论读书》,但换个角度写也还是可以写出新意的。这篇文章写读书之趣,一立一驳,虽然少思辩而多抒情,却把一个爱读书的少女的美丽情怀都写出来了。这是羽风读后的印象。  下面是羽风当天的日记。      4月22日
晴  今天酷热无比。三四节课骑车去三教上课进,轮胎被晒软了的沥青粘住,滋滋地响几乎难以跑动。  下午室友都去游泳了,一个人呆在寝室看稿,一连几篇文章之劣简直难以卒读。我正为下期《书剑社丛刊》的稿源发愁,一个女生来投稿了。她居然就是去年在山上练英语的那个女生.她叫苏梦蝶,校园里很少见到她这么文静,秀气的女生。她长着一双我生平所见的最美丽的一双眼睛。她有着一种大家闺秀的高贵气质,又有着一般少女的羞涩神态。文章也不错,浅显透明,不象一般人的掉书袋,看得出是个爱读书追求闲适的人。  晚上校团委汪杰打电话来,说要在全校举行一次“纪念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的征文大赛,并在征文之后举办一次诗文朗诵会,朗诵获奖的诗文。他提议由校团委主办,我们书剑社承办的名义举办。诗社负责组织,出海报,请老师评选,团委则负责颁发证书和奖品。想到诗社近来没什么活动,而纪念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的征文也确是有意义的,我就答应他了。  夜里会不会有一只翩翩而至的蝴蝶栖落在我的窗台,双翅挟带着远方花草的清香,给我一种似幻如梦,极不真实的感觉呢?    
  我第一。
  再顶一次,让老大害羞。
  你是不是在网易写那篇校园侦破小说的李异鸣啊??
  英子,I 服了 YOU :)    卡兄,没错。谢谢你还记得:)    adlm,握手:)
  老李好~
  各位马甲好!
  我家的马甲数不清:)
  没有新贴不登门:(
  :)等下就贴~
  马甲报到,要贴就贴,等着赶上新的。
  14    羽风之后的几天都没有碰到过苏梦蝶,好象她根本就不存在,那天遭遇的只一场美丽而荒唐的梦似的。但她的文章却真真实实地躺在羽风的抽屉里,娟秀的笔迹略带着粗犷气息,看得出是练过几天书法的。  羽风以前走路是不太注意周围人的,这与他的性格有关。加之视力不好,所以有时相识有人迎面而走过来,他也不理会似的昂着头走自己的路。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个有目不斜视的毛病,也不去怪他。但他这几天确实大反常态,在大路上,教学楼楼梯走廊上,食堂里总是很注意来来往往的人群,但就是见不到苏梦蝶的影子。这未免不太可能,羽风想,他上学期刚学过概率论,知道每两个人在这一平方公里不到的校园里见面的机率还是很大的。  他一面在校园里搜索着苏梦蝶的影子,一面警惕看自己思想的发展。莫非秘书竟喜欢上她了?他脑海里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之所以说可怕,是因为他在生活中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女人不要轻易去碰。这个理念来自他高中的一段痛苦经历,此事我们容后再述。他这个理念很多次向他周围的朋友、同学阐释,推销过,获得极大成功,不少人奉为至理名言。才匆匆见过一面就会喜欢上她,这算是一见钟情么?羽风暗暗地笑自己的痴。他从苏梦蝶的文章署名上知道她是个外语学院外贸973班,仅此而已。她不是说过想与我聊聊文学吗?一连几天一个电话都没打过。女孩都是这样,见面时说的话平整舒坦得像微波不光的一泓湖水,过后就忘了。可见交际上的许多话只是用来装饰气氛的,并不是实际的需要。羽风愤愤地想,仿佛全世界的女孩都经他试验过。  几天来东张西望脖子都转累了,羽风遂决定不再干这种傻事了,免得自作多情,徒惹烦恼。他是那种感情丰富而不泛滥的人,懂得约束自己。  文化部说征文和朗诵会得在10月底结束。羽风也想尽早把这件事办好,毕竟这能使流浪者诗社在全校扩大影响,也算得上是自己当社长的一项“政绩”。大学里绝大部分社团办得了无生气,一般主要是由缺乏学校实际支持和缺乏活动资金有关。有学校有关部门主动来联办活动,对学生社团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羽风自己拟了海报稿,拿去请诗社的梁庆松写。  梁庆松是诗社宣传部部长,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他在诗社中写诗是最奇特的一位。他认为越是看不懂的诗才是好诗,所以特别喜欢朦胧诗,是顾城,舒婷的忠实读者。羽风曾笑说他象《围城》中的曹之朗,不仅因为他和曹之朗都同样认为“诗有意义是诗的不幸”,还因为他有一张和曹之朗一样的圆如太极的肥脸。  羽风进去的时候,梁庆松正在和一个打扮得很时尚很前卫年龄却大约只在十六七岁左右的女孩亲密地坐订沿上聊天。看到羽风来了,他站起来热情招呼,向羽风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师范学校的。”  羽风礼貌地对女孩说:“你好!”女孩抬起她那张长着几粒雀斑但还算白皙的脸来,饰了眼影后的眼睛成熟而老练地朝羽风看了一下,说道:“哟,又是一个诗人朋友啊,你是不是和他来的切磋诗艺的?”言语中尽是甜言蜜语被打断的不平之气。  梁庆松斥她道:“不许没礼貌,他是我们社长。”  羽风不无幽默地说:“我是你的第一任社长,她是你的第几位女朋友?”说罢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胜利的笑。  梁庆松也陪着尴尬地笑,那女孩则狠狠白了羽风一眼,气愤地说:“你们写诗的都不是好人,只会开这种低级的玩笑。庆松,我要出去买点东西,拿10块钱来。”庆松在衬衣口袋抽出一张10元钞票给她。她掉头就走了。  羽风说:“真不好意思,一来就得罪了你女朋友。”  梁庆松大度地说:“没事,我才不乎她呢。这样的马子遍地都是。我想什么时候甩她就什么时候甩她。”  
羽风怎么也想不到一对进入状态的恋人背了面会说这种话。他很反感刚才那女孩随便向庆松要钱的态度,便问道:“她经常这样向你要钱吗?”  庆松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啊,她有时一天问我要好几回呢。他妈的,她一天到晚尽想着买化妆品,买零食,尽花老子的钱,害得老子有时连买烟的钱都被她要走了。幸好会面的日子不是很多,否则非给她搞得破产不可。”他一所愤,说惯了的脏话自然涌了上来。顿一顿,他神秘地一笑,又说:“不过她得付出代价。”  羽风当然知道是什么代价,他想奉劝梁庆松几句,却又觉得那话老土,很不时髦,所以忍住不说,只好接下去听梁庆松的奇谈怪论。  庆松在诗社是出了名的健谈,尤其擅谈爱情和女人,简直如专家,他的观点足以让人耳目一新。他见羽风不说话,就自个儿接下去说:“其实女人是最能刺激男人灵感和天才的东西。中国从古到今,大文人大都有狎妓的癖好。从宋代的苏轼,柳永,晏儿道到近代的郁达夫,苏晏殊,都是如此。柳永死了以后,是妓女们出钱帮他葬的。当时有首诗这么写的:乐游原上妓如云,尽上风流柳七坟。……,这有什么来着?”  “可怜纷纷缙绅辈,怜才不及从红裙。”羽风马上补充。  “对,这是你有学问。我还是说点你不知道我吧。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做《名人情史》,知道了很多事情。比如拜伦进剑桥三一学院时,就曾酗酒,吃鸦片剂,分别和两个情人同居,还嫖妓。雨果一生中和无数女人发生过关系。左拉少年时就与一个妓女同居,并靠妓女资助生活。海明威有过四个太太,书上说他是个子虚乌有的床上英雄。叔本华曾过度纵欲,甚至说:“性是意志最突出的表现,到了意大利,最大的罪恶就是不嫖,不放纵肉体!他和尼采还不写《尤利西斯》的乔伊斯都曾得过梅毒。尼采也说过惊世骇俗的话,他说:”自从我有性欲以来,就再没有熄灭过。和这种欲念比起来,哲学甘拜下风。他们可都是世界级的大文豪,我想,他们取得的伟大成就与和他们发生过关系的女人们是息息相关的。喔,我还忘了讲一个很重要的人,马克·吐温,他在写伟大小说的同时还有个怪癖就是写黄色文章和诗篇。”  
羽风弄不懂今天梁庆松谈兴怎么这么浓,也许这是他最感兴趣的话题吧。羽风感到这样的话题很无聊,怎么说女人能刺激男人的灵感和天才?照梁庆松的观点,应该把妇人改成性欲才对。他听说过这么一个观点,说爱情跟性欲一胞双生,性欲并非爱情的基本,爱情也不是性欲的升华。这个观点也未必对,但比大文豪们赤裸裸地只有性欲要好接受得多。  梁庆松一大篇情绪激昂的讲话丝毫没有激起羽风的兴趣。  羽风掉转话头谈起诗社出海报,举办诗歌比赛的事,给梁庆松一种热情的演讲家讲演之后却没有得到一点掌声的怅憾。  过一会儿,那女孩回来了,她左手提着两筒饼干,右手忙着的以一包拆了封的简四毛熟食往嘴里塞。她走到梁庆松身边,弯腰伏在庆松肩上,整个身子往他身上靠。更令羽风吃惊的是,她满嘴油渍地对着梁庆松右脸一吻,“波”的一响,那淡黄色的唇形油印马上复制到庆松脸上。她还挤出一块鸡翅塞到庆松嘴里,嗲声嗲气地叫他吃。  羽风觉得女孩过火的动作是对他无声的逐客令,匆匆交待几句就走了出来。  第二天海报就巾了出来,梁庆松那一手魏碑体的书法很吸引一些人的目光。羽风的海报稿很有煽动性,他在结尾说:“本次征文获奖伤口将由学校颁予荣誉证书及丰厚装饰品,还将分批在校报,《团学工作》、《岳麓枫》发表。”他知道什么都可以不写,唯独不能少了这句话。  几天之内陆续有三四十篇稿件送到羽风寝室里。羽风惊奇地发现竟几乎有一半稿件是与这次征文主题毫不相干的,有爱情诗,有言志诗,有咏物诗,甚至还有两篇散文,真令人哭笑不得。  这足可证明大学生看海报方式之独特,看了“征文通知”四个大字后,目光径直落到结尾处的奖励方式,中间的那部分仿佛是商家买一送一的附赠品,毫无价值。  
  哈哈~~~~~~~~~~~~又是第一。    系统怀疑你灌水(短时间内连续发贴),请您过45秒后再发!     系统,警告你,要是我没得到第一,我拿你没完!!!!!!!!!!!!!!!!!!!!!!!!!!!  
  呵呵~~~~~~~~~~~还好还好,刚才的第一送给分手。这个第二就给为爱了。    老大,你现在别害羞,我还要抢第三的。等我抢了第三你再一块儿害羞好了。
  我第三!!!!  又是三甲!!!!!!拿下三甲再看!  老大,你可以害羞了。
  老大,用五笔输入法输入文字后得花点时间找找错别字。我在这里逮着错别字了~~~~~~~~~~~~~
  其实我还算是第二吧
  嘿嘿.一口气看完.得出几点结论  1.英子算术很好.知道178+3=181  2.老李的故事讲得8错.人好象很容易害羞  3.老雾虽然马甲不少.却还要跑这里来当别人的马甲
  呵呵,又新来一马甲,还是正牌的,欢迎:)))
      
  嘿嘿.一口气看完.得出几点结论  1、为爱的废话很多,一般多于正话。  2、马甲的脸皮较厚,因为他只是马甲。  3、老大因为忠厚,所以容易害羞,还上了一个假马甲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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