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国目前形势说明我国深化监理改革的必要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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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国际形势特点及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形​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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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障碍分析及改革路径研究
&楚国良&(湘潭市委党校&411100)
&摘要: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在稳步进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党的监督、干部人事制度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仍存在障碍性因素。本文主要分析影响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障碍性因素及探索深入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可考虑,政治体制改革分为三步走:第一步,是关键的一步,实行党政分开,建立社会主民主自治制度,对政府权力进行剥离与监督。人民直选政府官员,先从基层直接选举县级官员开始,因为县一级是有相当大的区域,而很重要的一级政府,乡镇较小,又处在城市化的变化之中,传统的家长制与宗族势力对乡镇选举的干扰较大,直接选举县级官员,可以跳过这种干扰,并抑制村镇选举中的消极因素。第二步,在我国大力推进城市化与现代化建设,伴随经济、文化与教育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取得一定的经验,在十年之后,可实行直接选举省市级官员。第三步,在二十年之后,即21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我国初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也就是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时,就可以实行全国人民直接选举国家领导人了。
关 键 词:
具有丰富内涵和鲜明特点的经济社会转型,把一系列深层矛盾凸现到社会发展的显要位置上来。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当前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是进一步推进当代中国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迫切要求。
1、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矛盾&&&
持续30年的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使市场运作机制不可遏制地渗透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迫切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但总体看来,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相对滞后,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某些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和习惯,还在影响着不少政府管理部门,机构庞杂、层次繁多、行政效率低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消除。这不啻是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最严重障碍。
2、权力公共性与权力腐败的矛盾&&
由于权力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还比较薄弱,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某些政治权力对经济生活进行非正常渗透,导致相当程度的权力商品化行为,造成某些领域的严重不等价交换,既对正在建立之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着不可估量的破坏作用,又对国家权力的本质产生着极其严重的销蚀作用。
3、利益分化与社会公平的矛盾&&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这种变化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利益差异乃至分化。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不仅直接影响到一部分社会成员对改革的认同度和承受力,而且深刻影响到社会公平乃至政治公平,对政治运行和社会稳定产生了巨大的震动波和冲击力。
4、政治参与与民主程度的矛盾&&&&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成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大众的政治参与,既是推进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又是现代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它迫切要求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为广大人民的政治参与提供宽松的环境和有效的途径。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公民政治参与还受到某些制度、体制和文化习俗的制约,某些政治参与行为也很不规范,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如何切实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将是当代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长期面临的课题。
5、价值多元化与共同理想的矛盾&&&
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转型正处在世界愈益走向全球化的大背景中,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和政治多极化愈益凸显的条件下,各种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的程度愈益加大,社会成员的价值选择愈益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和矛盾,尤其深刻地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变革与发展的认同和参与,对社会共同理想的建构与导向产生严峻挑战。
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喊了三十年。如果说这三十年没进步,那是情绪性的说法。如果说三十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那是夸张的说法。如果说政治体制一动不动,有失客观公正。如果进步得让人们看到前进的方向(所谓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就有了典型的意识形态色彩。如果说对原有的体制进行修修补补,倒也比较贴近实际。这是因为:
1、理论和实践两张皮。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中国共产党在对民主作用的认识上不断提升,在实际运作中却没有大的修为。你说你的民主,我行我的集权或专制,说一套做一套,马克思列宁主义口朝外,挂羊头卖狗肉,以民主之名,行专断之实,高举民主大旗,贩卖自己的私货。理论上最民主最彻底的地方是实践上最不民主最不深入的地方。不是理论玩了实践就是实践调侃了民主。理论越来越深奥,实践越来越浅薄。理论不断地背叛实践,实践变成了脱缰的野马。理论和实践变成了两股道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
2、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方向。想当年,孙中山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还有个步骤,有个方向,即军政、训政、宪政,政治发展分三步走,最终的目标是宪政,这个宪政目标在台湾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到了毛泽东那里,政治体制也有一个方向,那就是公开说搞专制(马克思加秦始皇),开倒车,搞复辟。改革开放之后也有方向,这个方向就是民主,而且说得很清楚,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个方向是没有步骤的方向,类似于空中楼阁,但有方向比没有方向好,况且是个前进的方向。再到了后来方向就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淡化,最后搞得没了方向。这也使得很多学者在研究中国问题时,少了方向意识,多了问题意识。比如说什么《要守住社会稳定的底线》(于建嵘),《中国未来社会的主题是社会建设》(陆学亿)。问题是政治体制不改哪能带来真正的稳定?现在社会的不稳定都是僵化的政治体制带来的,政治体制不改搞不好社会的建设,中国的社会建设到处可以看到权力寻租的影子。
3、政治体制改革没步骤。中国的经济发展有步骤,比如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战略步骤。就是邓小平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三个措施也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存着重大的不足和缺欠。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绝大多数是官员,比如市长是市人大代表,省长是省人大代表,一身兼二任,这不是自己选自己吗?这样的代表会监督自己吗?出了事会用自己的左手砍右手吗?中国的政协委员绝大部分是富人,这样的富人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多具有原罪,他们自己会清洗自己的原罪吗?他们提出的建议不是无关痛痒、就是为既得利益集体谋利。中国的其它的民主党派在监督中也很难发挥重大作用。中国的政治体制如果真改,那就必须放弃议行合一原则,省长、市长不能当人大代表。政协应该成为类似西方的上院并由选举产生。中国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都是竞争性的执政党。如果在原有框架上进行改革,第一步就应该是人大的改革,第二步是政协的改革,第三步是政党制度的改革,这些改革又是在原有的框架下难以进行的。
4、政治体制改革力量薄弱。政治体制改革既缺少物质力量又缺少精神力量。政治体制改革成功与否取决于两个基本的因素,一个是利益,一个是信仰。利益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信仰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精神动力。相比较而言,利益具有优先性的考虑。这两个动力缺一不可。可是中国政治体制内部的人,缺少内在利益的驱动,缺少对信仰的追求。如果从民主宪政的方向进行改革,体制内的人只会失去利益。“改革使现存特权集团的权力受到抑制”,原先权力可以无法无天,滥用权力,改革之后权力小了,利益少了,甚至利益失去了,只有傻子才会进行利益不断丧失的改革。即使是那些有信仰的改革政治家,不是被利益者裹挟,最终放弃改革,就是被体制内的人驱逐到权力的核心圈子之外。况且,中国已经进入了世俗化社会,信仰已经严重缺失。从体制内人反普世价值、从重庆打黑看对宪法与法律的讽刺与嘲弄无一不显示信仰的缺失。学者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善治、增量改革(俞可平)都是理想的说法,甚至可以是一厢情愿。政治体现从来是对原有体制内人利益受损的改革,附着于权力意识形态理论只会把政治体制改革搞得更糟,而不是搞得更好。体制内的人如果有信仰,那也是自我保全的信仰,他们的信仰总是放在未来的某一个地方。
5、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启动机制。一个熟知的说法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但党内民主不是一个伪命题就是特权。中国的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其原因就是把党的开支纳入行政成本当中,其负担难以估量。在这方面台湾的国民党有经验教训,也有逐渐成功的经验。说得简单一些,在人数相同的情况下,台湾人掏一份钱养一个官员的地方,大陆人得掏双份钱养两个官员,一个是行政系统的,一个是党的系统的,这也是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不计经济成本的结果。政治体制改革正如邓小平所言关键是党政分开,现在却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取代了党政分开的关键突破口。还是邓小平说得对,党政分开是关键。党政不分,党占领各个制高点,党领导一切(最近又出现在律师里面建立党支部,以求占领法律的制高点)的情况下,行政成本会越来越高,民怨会越来越大,政治体制会越来越难以突破,党会越来越成为矛盾的焦点。吴敬琏先生说,改革正在过大关,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政治体制没过关,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涉水,哪来的深水区?
6、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制衡机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既没有内在的制衡也没有外在的制衡。分权才制衡,分权越彻底制衡就越强,分权越不彻底制衡就越弱,这是人类政治智慧的常识性内容。可在中国,权力不分立,党政合一,政法合一,党法合一,司法不独立,党凌架于所有权力之上;绝对权力的滥用,腐败的大面积的出现,官员的设租寻租,强征土地,强制拆迁,黑社会的大量存在;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以实话实说的方式公开表明党与民的对立,以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来压制甚至取代法治的进程,以纪委的“双规”取代法律的约束,以破坏宪法来获得政治利益,以新闻媒体的批评与监督的迷失来换取政治正确;中央的政策出不了中南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众所周知的现象都是因为没有权力制衡或权力制衡不彻底造成的,以赤裸的方式彰显了权力的傲慢与无礼。与此相适应,中国的公民社会发展的极为缓慢又极为脆弱,制衡权力的外部力量极不有限,正常的公民社会的活动受到维稳的限制,就连正常的制度规定的上访制度在实践中都扭曲变形,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只是一纸空文。强政府弱社会是中国社会的现实,致力于公民社会的努力又有很大一部分被政府所同化。
知识分子的求新癖与超越癖自觉或不自觉地抽掉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性内容(这尤以意识形态的知识分子为甚),从而使政治体制改革虚掷。这大概与中国穷有关,经济上穷就以超越英美为目标,政治上弱就以社会主义民主优于资本主义民主为标榜,文化上没自信就创造新词来掩饰。连民主的基本含义、基本特征都没有搞清楚,以词的优越代替事实的不足。协商民主、审议民主、财政民主、网络民主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没有以选举为起点的民主,没有宪政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这些民主都不是真正的民主。民主只有一个,那就是宪政民主,宪政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除此之外的方向都不是方向。除了宪政民主方向,其它方向都是使政治体制改革误入歧途的方向。
7、政治体制改革缺少公民文化的支撑。按着丛日云先生的概括即为:“公民文化就是民主文化,是与民主制度相耦合的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属于民主制度的隐结构。”公民文化包括民主、法治、人权、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观,它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文化条件。而中国的政治文化主要是臣民文化而非公民文化,这种文化是与公民文化相对立、相排斥的。好人政治、包青天心态、官本位思想、民本思想等都是臣民文化的表现形式,这种文化心态以寻求好人而不是寻求一个好的制度为己任。
8、政治体制改革内部缺少决断能力的政治家。学者于建嵘说:他最近访问了中国一批退下来的部级干部,其中一位曾是中央的一个核心智囊部门的核心人物。这位核心人物说“你(于建嵘)认为中国社会不会发生动荡,我认为一定会发生动荡,而且时间不会太久”。于还访问了一些重要的在职领导干部,他们也有这个结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以较小的社会动荡换来社会的长治久安,还是以较大的社会政治动荡换来暂时的稳定?政治家的决断至关重要。如果说:“革命是罕见的,改革由可能更罕见”,“一个成功的革命者无须是政治巨匠,而一个成功的改革者则必是一流的政治家。”(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1989年版,第316页,第317页)对于改革者来说:“没有什么事能比创造一个新秩序更难于实行,更缺乏成功的把握,更需担当风险的人了。因为对于改革者来说,所有从旧秩序获益的人都是他的敌人,而那些将得益于新秩序的人却只是他的不热心的捍卫者。”(马基雅维里语,(同上,第326页)在政治体制改革要求如此迫切而又难以撼动的情况下,中国缺少一流的政治家。没有一流的政治家,政治决断就成了优柔寡断,维稳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9、政治体制改革缺少民众的支持。从宏大的角度来说,民主是时代潮流,顺者昌逆者亡,这应该成为中国公民的共识。但是具体到每一个人上,具体到中国社会每一个阶层上,看法和做法也有着诸多的不同。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经济体制改革会带来直接的看得见的利益,政治体制改革即使是带来利益也是相对比较长远的利益。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与普通公民的利益不一致,甚至相矛盾、相冲突,政治体制改革的结果更可能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所得是普通公民利益所失。当政治体制改革给既得利益集团带来利益时,普通公民就不会支持政治体制改革。当政治体制改革给普通公民带来利益时,既得利益集团设置障碍反对改革,从而影响了普通民众改革的积极性。赢者通吃的政治体制改革是零和博弈,在中国公民处于弱势的情况下,是不会支持政治体制改革的。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过党和政府、人民群众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坚决惩治贪污腐败,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还需要长期而艰巨的努力,政治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较之其它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更具深刻性、艰巨性和风险性。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多元发展的新阶段,在全球化浪潮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进步、公民社会发育、民主法制建设、反腐工作等不断推进,既为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其注入了新的动力因素。
1、经济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首发动力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结构性转型都会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相应的要求,而政治体制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也必须摒弃自身缺陷以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关于二者的关系,邓小平有过明确的论述:“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 “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动力源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高速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压力,这是被改革开放的历史发展所证明的。改革开放初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改革最终废除了政社不分的人民公社制度,逐步建立起乡政村治的农村治理格局。农村经济体制创新所焕发的活力迅速激活了我国经济停滞的状况,随后这种变革被党和国家高层认可与支持。以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契机,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推向城市,并迅速融合成政治体制改革的强大推动力。经济体制改革在经历了许多冲击后,终于坚定地走上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党的十四大以后不断推进的市场经济体制,反映到政治体制上,则是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对我国政府治理模式不断提出新的改革要求。真可谓,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我国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经济实体,这些都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公民社会发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动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民主政治的切实推进,我国社会逐步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从单位社会向个体社会的转型。这个转型过程实质上是人的不断解放的过程,是用自由流动取代身份限制,用基本平等取代宗法等级,用法治取代人治,用后天努力取代先天禀赋资格的社会进步过程。这一转型表明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我国崛起。公民社会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是一个强调政治参与的社会。
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动力来自人民群众对改变政治存在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社会生活秩序正在经历着一个深刻的转变,原有的秩序逐渐瓦解,而新的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从而产生了社会生活的失序状况。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公众便寄希望于政治体制改革。随着生活和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视野的开阔,人们对自己的政治地位和应该享有的政治权利便会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因而就会深感现有的政治体制的不理想、不完善,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现阶段公民社会发育背景下,公众参与意识的不断觉醒,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之一。甚至,有时候基层公民的维权活动也推动着中国的改革进程。比如,“孙志刚事件”导致实行了20多年的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当代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公民有了前所未有的个人自由表达空间,成为对公共政策和政府官员形成广泛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在现行的政治框架下,网络民主能起到制度补充和制度修复的重要作用。人们通过互联网可以帮助政府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意,还原社会真实的矛盾结构,全天候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古人言:“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所以,“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此外,公民社会发展伴随的民间组织迅速成长也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近些年来,中国的民间组织发展很快。这些民间组织既开展社会服务,也监督政府行为、影响政府决策,在公共事务中发挥作用,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力量。民间组织可以促进不同利益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和意愿表达,拓展参与渠道和途径;民间组织的活动也可以提供公众参与机会,训练公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为民主的运转提供组织条件。很多民间组织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非常强调参与性和志愿精神,有利于培养群众的公民精神,为改革奠定了社会基础。特别是与此相关的一些维权活动,很多情况下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力量和实际压力,推动党政机关满足人们的民生和民主诉求,从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
3、民主政治目标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呈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同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尤其是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的不断推进,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就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民主得到了长足发展,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实行了村民自治,城市社区普遍推行了社区居民自治,同时县乡人大代表全部实行了直接选举,各类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得到了迅速发展,人民群众逐步享有了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极大地调动了社会成员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这既成为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也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之一。但现阶段基层民主的一些参与形式还受到一些制度、体制以及社会习俗的阻碍,导致参与行为极不规范,有的甚至严重偏离社会主义民主的轨道。因此,必须不断扩大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比如建立健全政治参与机制,畅通政治参与的渠道;进一步营造政治参与的舆论和氛围,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同时,还要严厉处理压制民主的不良行为,保护公民参与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些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拓宽基层民主渠道,丰富基层民主的形式,为公众有效的政治参与提供宽松的环境和发展的路径。
就党内来看,近30多年来党内民主得到了快速发展。比如,实行了党的领导职务任职期,实行了党务公开,健全了党委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严格的党内监督机制、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的票决制,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等。这些党内民主形式实际也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民主形态,必将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向前。
4、反腐倡廉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反冲动力
在反腐的意义和重要性方面,全社会是有广泛共识的。改革伊始,党中央就把反腐败问题看成是事关执政党存亡的重大问题,最近几年中央反复多次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07年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就是政府重视腐败问题的一个新的例证。而从公众的意见来看,根据历年的社会舆论调查,大致从1986年起至今,腐败一直位于十大社会不满现象之列,近年来更是跻身三甲。这说明,在反腐这样一个事关执政党执政地位、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以往改革的成果能否巩固、事关以后的改革能否持续推进的重大问题上,政府和公众之间有着强烈的共识。
反腐倡廉既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当前开展这项工作以及国家管理运行中对政治体制改革形成反冲的动力。虽然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加大了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腐败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治理,一些领域内仍很严重,甚至呈蔓延之势,特别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领导体制上高度集权,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导致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用人制度上漏洞百出,导致用人不当、用人失察、任人唯亲,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部问责机制上不够彻底,对于问责的内容、程序及其后果等问题没有完全制度化。解决这些腐败最根本的措施是改变权力产生的方式,即变由上而下的政府官员选任制为自下而上的人民群众直接选举制。推行这一改革,显然最终有待于高度集权的权力架构改革和理顺党的领导与法律至上关系的政治体制改革。
为此,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创新,坚持以法律和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5、党和政府的领导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导动力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种政治权力的重新分配与政治利益的重新调整,涉及到党和国家政权架构的革命性变革。因此,党和国家的支持,尤其是领导人的支持是顺利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比较明确地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在这种实事求是思想指导下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抛弃了以往极左政治价值观,重新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方针,为政治体制改革确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之后,邓小平就政治体制改革做出过许多重要论述,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并认为应该及早将政治体制改革提到日程上来,“不然的话,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官僚主义,拖拖拉拉,互相扯皮,你这边往下放权,他那边往上收权,必然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拖经济发展的后退”。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通过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政治报告,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论述了其目标、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等重大问题,推动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发展。虽然后来的政治风波曾经使政治体制改革沉寂了一段时间,但不久邓小平以其伟大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恢宏气度再次推动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前进步伐,比如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尽管没有明确提到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但也对各种“左”倾谬论做了尖锐的回击,并提出了判断改革成败与否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在事实上为以后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论述中国政治改革。在2010年3月“两会”期间,温家宝就强调,“我们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领域的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随后,在纪念深圳特区建立30周年时,温家宝再次指出“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明确要求必将成为下一步政治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
6、全球化趋势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外源动力
全球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历史过程,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深刻改变着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格局,并对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产生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能推动政府行为规范化。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意味着在经济领域各国竞争格局的日趋激烈,而一国在国际竞争格局中的地位与竞争力与其国内经济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全球化趋势下各国政府的主要职责已经由传统的政府管理与管制转向了以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治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构建一个精简、高效、廉洁、民主的政府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改革的目标。二是全球化能使民主实践产生示范效应。信息与通讯技术的日新月异带来的全球化加速发展,使各国文化与生活的交流异常频繁。由西方发达国家民主实践的示范效应所引发的全球化民主改革在后发展国家掀起了高潮,美国学者亨廷顿称之为“第三次民主化浪潮”。虽然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并不具有普适价值,但由于西方国家的政治民主理论和实践已有近200年的演进与发展,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善的民主法制制度,好多东西可以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所借鉴。
当前,全球化不断加速推进,深刻推动我国各个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一方面我国政治体制中的缺陷与不足日益暴露在世人面前;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能领略到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政治文明成果,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为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动力支持。比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近些年经常借口人权问题粗暴干涉我国内政,反映了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本质,在予以鲜明的回击时,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以此为契机推动国内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权的有效保障,真正做到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根据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从基础性方法论的角度看,要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关键的一点就是要遵循正确的指导原则,处现好事关政治体制改革全局的十二大关系。
(一)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应是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一方面,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仍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它是专制政治的对立物,应该也必然具有某些超越国界或地域的共性,如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议机构;以宪法和其他法律形式加以确认的民主制度;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公民的政治参与制度等等。这些共性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而非资产阶级或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当然不能借口“中国特色”而予以否认或批判。另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国特色”也决非空洞的虚幻物,而是民主政治之树在中国土地扎根、发育、开花、结果的内在要求,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特定内涵和极其鲜明的民族性。显然,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两千年封建历史的东方大国和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是无法照抄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经验和民主模式的。例如多党制、三权分立等等,而只能主要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经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模式和途径。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制度等方面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都证明了这一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达到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与民主政治的共性并不矛盾,而是后者在中国富有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这种运用和发展本身就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共性与“中国特色”的个性的有机统一。
(二)本质与形式的关系
自古希腊建立城邦民主制以来,人们一直把“人民的统治”或“大多数人的统治”视为民主政治的本质。但历史上所有的剥削阶级类型的国家包括当今最发达的西方“民主国家”,也未能真正实现大多数人的统治。然而,在民主政治的形式上,西方国家却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精致、完备的制度、程序和运行机制,使民主政治在占人口少数的统治阶级内部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和实现。于是,在西方国家创出现了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形式不相一致、不相协调的现象。
在我国,由于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参政国家制度(同体)的确立,民主政治便真正具有了本质意义——人民当家做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更高类型的民主。或者说,我们的基本政治度是好的、优越的。不言而喻,这种本质上更高类型的民主或基本政治制度也相应地需要更为发达、完善的“形式”(政治体制)与之相适应。但恰恰是在民主的形式方面,建国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我们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也就未能及时建立和健全能充分体现和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这一民主政治本质的具体的民节制度、体制和机制。加上民主政治具体实现形式的形成和完善本身就需要一个长期探索和建设的过程(这显然不同于人民当家做主的国体可以通过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在短时期内就能建立),更造成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与本质规定相脱节、相矛盾的状况,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水质的优越性在我国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改革,其主要任务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革除某些具体政治制度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弊端,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其内容既包括在宏观政治结构中把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各国家政权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央、地方和基层之间的关系,依据民主原则形成明确的制度规范;又包括在微观政治结构和具体的政治实践中,把民主原则同执政党的领导方式、组织方式联系在一起,同政府的各项职能和工作联系在一起,同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联系在一起,同人民群众的民主实践联系在一起,用沟通、创议、协商、选举、决策、监督、罢免、复决等具体的、制度化的程序来体现人民对国家的统治权和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让人民循着制度、规范和程序行使民主权利,并依凭这些制度、规范和程序来保证人民参与的有序化、稳定化和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从而不仅在本质上而且在形式上“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三)静态与动态的关系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并运用宪法和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从而使民主政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即实现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制度化。但这只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二步也是更艰巨更重要的一步是静态的法律形态和民主制度转化为动态的民主运行机制,即将文本化的“法制”提升为活生生的“法治”,这就要求凝结着人民公意、体现并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宪法和法律高于任何个人或任何集团的意志。不仅国家的权力要依法行使,而且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主要社会关系均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规则,真正在全社会树立起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的统治——法治。如果说民主政治以法制为其必要基础和前提条件,那么法治就是民主政治的内核和精髓。也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我国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战略目标和基本的治国方略,从而有效解决了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途径和保障问题。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划时代的里程碑,它反映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向前迈进的历史性步伐。当然,这一战略目标的真正实现还需要我们作长期不懈的努力。从实际情况看,我们实现依法治国既存在着很多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艰巨的困难。从有利条件来看,一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实行以法治国的坚强决心;二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进步所奠定的物质和思想文化基础;三是我们已初步形成厂社会本义法规体系,到下个世纪初将更趋完备;四是全国人民满怀信心跨向21世纪,期望走向法治社会这样一种积极心态。从不利条件来看,最大的问题是人治传统,积习难返。传统政治文化使我们背上了沉重的长官意志、家长制作风、人治陋习以及清官思想、官本位思想、中庸思想等历史包袱。此外,今天现实生活中,以政代法、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运作无序的现象还大量存在。这种积习和素养,是实行以法治国乃至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挑战。
(四)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
作为我国改革总体战略的两大主体部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应当相互配合,协调发展。三中全会以来20年的改革实践反复表明,任何政治领域的改革,都离不开相关领域的经济改革作为其必要的基础,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也离不开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持和保障。
其一,经济体制改革为政治体制改革选择有利的时机。作为敏感性极强的政治体制改革,时机的选择非常重要、如果改革的任务提出过早,社会成员对改革的思想准备不充分,认识不到位,承受力不坚强,那末这样的改革就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支持;改革只能在少数人中筹划、运作,自然步履维艰,乃至半途而废。如果改革的时机选择过晚,当经济改革巳经明显地触及到某些陈旧的政治体制的时候,当社会成员已经发出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呼声的时候。还不及时地展开政治体制改革,那末不仅经济体制改革会遇到来自政治方面的深层障碍而难以继续深化,而且有可能引发某些政治矛盾而造成社会动荡和不安。从现阶段的情况看,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阻力,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政治体制所存在的弊端,诸如政企不分、机构膨胀、职能重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腐败蔓延等等。经济体制改革正面临着攻坚突破的严峻任务。经济体制改革要取得新的突破,就必须有政治体制改革作配合,于是提出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机已经到来。
其二,经济体制改革为政治体制改革创造基础,政治体制改革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保障。作为政治上层建筑领域的深刻革命,无论是哪一个层次或方面的政治体制改革,都离不开一定的经济条件作为其展开的经济基础。而这些政治体制改革的经济基础因素,都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逐步形成的。也就是说,只有当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孕育了有利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必要因素的时候,才能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并实际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当前,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各个领域深化,它不能不深刻地触及到社会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不能不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给予有力的配合和支持。存在弊端的原有政治体制,是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井为其服务的。经济体制改革要求政治体制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改革,最终建立起适应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体制。
从另一方面看,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曾经非常深刻地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在政治上层建筑的领域里,破除各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为经济体制改革开辟通道,提供保障。
其三,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相互注入活力与动力。由于经济与政治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血缘”关系,同而作为社会发展的两大主体性变革,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相互作用,相互注入改革的动力和活力,这是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全面改革所不可缺少的条件。经济体制改革对政治体制改革所提供的活力的汲取,主要表现为政治权力结构的调整和民主程度的拓展,必然在更广阔的范围和更高层面上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变革的积极性,从而构成经济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政治体制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中汲取活力和动力,则主要是指经济体制改革所激发的社会机体的主体意识和竞争意识,是改革传统政治体制、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力量。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政企不分,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形成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直接原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首先需要赋予生产经营单位以自主权,独立自主地参与市场竞争,这就必然孕育着对高度集中的权力体制进行改革的强大动力。
(五)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关系
在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中,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作为其两种基本实现形式,存在着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一方面,按照我国现阶段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所提供的客观条件和要求,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主要形式的间接民中构成了我国民上政治的主体,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中心内容。包括完善人大选举制度,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能,改善人大的组织和人大的工作方法等等。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这一间接民主形式又必须以人民直接参与的家和社会管理的直接民主为基础,即必须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逐步实行一些直接民主,使每个公民都能实际上参与讨论、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的,“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直接民主不仅为间接民主提供了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而且也会大大提高全民的民主素质,为间接民主的发展、完善创造一个公民的素质条件。总之,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有机结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个优点。当然这种结合是一种动态的结合,从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趋势来看,间接民主应不断完善,直接民主的范围则应不断扩大。
(六)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党的制度建设在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处于核心和关键的地位。党内的种种关系包括党员与党员的关系,少数与多数的关系,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的关系,全党与中央的关系,代表大会与中央委员会的关系,政治局与中央委员会的关系,党员群众与党的领袖的关系,核心领袖与领袖集团的关系,领导机关与纪检机关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的民主化程度如何,势必对党政关系。党群关系的民主化程度产生重大影响;党内的各项民主制度,包括民主集中制度,选举制度,代表大会制度,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健全与否也必然对政治体制的有关方面产生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从党的历史来看,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正常、活跃,社会主义民主就发展得快而好;什么时候党内民主遭到破坏,社会本义民主也必定受挫。因此,以发展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始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当前党内民主建设,应从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党规党纪,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完善和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
当然,人民民主也反过来可以促进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发展的成果通过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在国家范围内对包括执政党在内的各政党、组织和个人都有普遍的约束力,不允许任何一级党组织、党员包括党的领导干部享有超越法律的任何特权,这无疑有利于党内民主生活的健全。同时,各项民主制度的完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参政议政制投、人民监督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等等,也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内民主。
(七)执政党与国家机关的关系
在当代中国政治体制中,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处于中村地位,它对政治体制的其他组成部分,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乃至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实行政治领导。加上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大部分时间实行“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管理体制,使得国家政治生活中需要加以处理的诸多关系,都不可避免地汇集到党政关系这条主线上来。因此,在当代中国,不论处理哪一种此较重要的政治关系,还是进行一项重要的政治体制改革,都会遇到如何处理执政党与国家机构关系(简称党政关系)的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党政关系”在当代中国政治关系体系中的地位。充分认识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在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对这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高度集权的旧体制的弊端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并提出了党政分开的基本思路,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也应该看到,从世界范围说,现代政治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政党政治”,而在“政党政治”的条件下,“党”和“政”是无法分开的。党政关系各模式之间的差别,都是在肯定这种联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的“党’。和“政”,更不可能绝对“分开”,而只能是寻求如何建立一种更合理的关系。为此,可以考虑逐步“实现党政的规范化”。其基本含义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改善党的领导方式这个前提下,在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原则下,通过有系统、有步骤的调整,缩小党的直接领导的范围,扩大党的间接领导的范围,使党的领导主要成为一种政治领导、“总的领导”,提高党在国家法制建设和国家大政方针制定中的作用,提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党的领导机关和主要负责人应把工作的重点,由直接领导“一府两院”的具体工作,转向着重通过国家权力机关间接领导和全面监督“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
(八)一党执政与多党参政的关系
政党与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也是民主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在我国,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表现在政党制度上,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有一个处于核心地位的领导党或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其领导地位是长期稳定、不可动摇的,故而,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充分体现“一党执政”的特点;但是这个“一党执政”并不是“独揽政权”。而是在这个党的领导下,与其他八个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合作共事,这又体现出“多”的特点。一党与多党的关系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那种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不是竞争对手的关系,而应该是一党领导下的相互监督、长期合作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色,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集中的有机统一。那种把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单纯用一党执政来取代多党合作,或者企图把共产党置于与其他党派同等地位的想法和做法,既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无益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九)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政治体制既包括横向上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也包括纵向上的国家结构形式,后者集中表现为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国家结构形式上实行的是单一制,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又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生活,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因此地方也应享有一定的管护权。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国以后我们长期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由此而产生了僵化、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等种种弊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所采取的以“放权让利”为主线的改革和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原有体制下中央集中过多权力的状况已有较大改观,已形成了地方立法制度、分税制等一系列充分考虑地方利益的制度和作法。但传统体制的弊端并未根除,同时改革中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监科乏力和地方主义膨胀,中央与地方职责权限划分不科学、不具体,且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等等。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立也给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课题。上述这些问题能否及时得到妥善解决,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和完善,也关系到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着重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升中央政府的权威及其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加快经济性分权的步伐;三是明确中央与地方各自的职责权限划分;四是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规范化、法制化;五是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监督。总之,通过行政的、财政的、法律的等手段,在“维护中央权威”和“尊重地方利益”这两大基石上,合理划分中央与地责任利权力,发挥两个积极性,建构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新格局。
(十)制度形态和文化形态的关系
政治体制改革一个涉及到显性和隐性结构的复杂系统。显性结构是指改革现行的不合理的具体的政治体制,隐性结构则是指改革与现行、不合理的政治体制相适应的政治文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制度形态和文化形态属于社会上层建筑改革的不同层次,两者互相影响,互为因果。制度形态的逐步完善和发展有助于政治文化形态的逐步培养和发育,而政治文化又为政治制度的有效运作提供相应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因此,我们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时,必须妥善处理政治体制改革的制度形态和文化形态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从制度入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和核心内容是加强民主制度建设,真正建立有利于我们事业不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体系,建立各个方面的完善制度,实现计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民主才有保障,才能有序运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高度重视民主政治文化的建设。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是制度和体制方面的深刻革命,而且是人的思想观念的深刻革命,它迫切需要在改革过程中大力弘扬民主政治文化,消除各种与民主文化相违背的观念意识。为此,一是要肃清传统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二是要铸造现代民本政治价值体系,倡导和弘扬民主精神;三是要培养与社会的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政治点识、政治信仰和政治情感;四是要建构优化的政治心理结构。
(十一)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的关系
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是人们围绕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所形成的知识体系,是对政治体制改革工作实践经验的理性概括、总结和提升。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有依赖于政治体制改中实践的一面,很难想象有完全脱离政治体制改革实践的“形而上”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与政治体制改革实践相割裂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只能是无木之木;政治体制改革理论对政治体制改革实践又有指导的一面,政治体制改革实践若没有科学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为指导,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就会遭受曲折甚至失败。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是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相互交织和相互促进的历史。
就我国而言,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的基点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就仅仅停留在对政治体制改革实践的诠释论证的水平上,更重要的是向后者提供理论指导。这就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必须具有超前意识,必须在透彻了解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握其发展的规律,科学预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景,从而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先导。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政治学学科的恢复和发展,取得了很大突破,如在研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木制度,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步骤、原则与方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指导意义的思路、观点和实施方案。但与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提出的高要求相比,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仍显滞后,我们仍习惯于机械地套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来解释和说明政治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或者用西方民主理论和方法来简单地裁剪和比附中国现实的丰富多彩的政治生活。要改变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的落后状况,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思想,使之成为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二是批判地借鉴西方政治理论的研究成果,吸收其中包含着的体现民主政治共性的因素和成分;三是加强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基础研究,如研究民主的共性与个性,民主的本质和实现形式,民主政治的制度形态和文化形态等等;四是在前三者的基础上,进一步贴近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提炼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研究的理论成果,再运用它来描述、解释、预测和指导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真正形成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十二)紧迫性与渐进性的关系
就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而言,它表现为紧迫性与渐进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我国民主政治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本质。但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封建专制主义统治渊源流长,而且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新中国建立后又曾长期忽视民主政治建设,在“左”的指导思想下建立起来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很多方面也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不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就,但从总体上看,仍然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有较大距离,而且也严重滞后于日益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加快民主政治建设。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正因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所必需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总体上尚比较落后已发展很不平衡,公民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自治能力还普遍不高,特别是传统的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仍具有强大的运行惯性,这一切都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努力、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此外,对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来说,社会政治的稳定无疑应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最起码的外部条件,这也要求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应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在这方而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我们的确受到过这样那样错误倾向的影响。这种影响既表现为忽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把改革仅仅理解为经济体制改革,从而忽视民主政治建设的必要性;也表现为超越现实的经济社会条件,提出不切实际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和要求。
既然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具有紧迫性和渐进性这双重特征,那么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改革政治体制,不断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又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脚踏实地,逐步加以发展和完善。不能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胜,就好高骛远,盲目超越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也不能因为政治体制改革受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就坐等这些条件的成熟而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开拓性。总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政治建设应该是一个既积极主动又稳步推进的过程。
(一)做到“四个坚持”
党的十七大指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落实上述要求,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第一,“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对于完善整个政治体制具有全局性影响。
要把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基础上,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同党的执政方式的完善同步推进,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和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总揽不包揽,协调不代替。要善于把党的主张上升为法律,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使国家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二,“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不仅可以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在本质上达到内在统一;而且通过广泛的政治参与,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要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通过体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扩大和保障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
第三,“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进完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善于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切政党和社会组织,所有公民和社会团体,所有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形成全民守法的行为习惯。
第四,“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因此决不能照搬西方议会民主、三权分立、多党制。
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努力使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反映时代要求,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新途径新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协调发展,从制度上保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要求。
(二)克服五种障碍
未来保障经济长期较快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切实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并使之拥有应有的力度和成效。邓小平早就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抓紧筹备和推行,不能太迟。虽然他在1992年前后的特殊形势下,也曾首先着力推进了经济体制改革,但他在修订出版《邓小平文选》第3卷时仍然坚持的主张,现在己经具有了直接的和紧迫的现实意义。面对未来,如果没有这一条,我们所期待的经济长期较快发展,将是根本不可能的。经济增长的严重失速,也将在10年以内出现。所以,目前特别需要着力克服政治体制改革障碍,积极筹备和切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从现实看,目前特别需要着力克服以下五种障碍。
一是认识障碍。当前特别需要走出“先民生、后民主”的认识误区。邓小平曾经反复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配套进行,不能孤立推进;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可能成功。这在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产权制度改革转向分配制度改革后,尤为突出。分配制度改革非常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这是过去所没有的新现象。分配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政府本身也是利益相关者,而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它就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逐步扩大自己的利益份额,并在劳资关系中使利益过多地倾向于资方,这就导致了严重的分配不公。在这种格局不变的前提下,而且是在这种格局己经产生了严重的腐蚀作用的大背景下,即使是真正关注民生的领导干部竭力推进自上而下的分配制度改革,努力使人民生活得到应有的改善,他们也会深感力不从心,而且实际结果也只能是至多使情况有所缓解和改善,而不可能使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得到根本的改革。
所以,分配制度改革非常有赖于公共参与和权力制约。只有实现了有力的公共参与和权力制约,才有可能实现公平分配,这是世界性的普遍规律,而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所以说,没有必要的政治体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就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取得成功。只有分配制度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民生与民主一起抓,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完成分配制度改革,真正使民生得到应有的改善,真正有力地扩大内需,因而也才能真正实现未来的长期较快发展。
二是意识形态障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始终都是主张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所以它不仅不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障碍,而且还是非常好的指导思想。真正的意识形态障碍并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而是形形色色的假马克思主义。现在这些假马克思主义又死灰复燃了,并已成为了我们必须认真克服的严重障碍。
三是知识和能力障碍。改革开放后,现代经济学知识已经广泛普及了,但现代政治学知识的普及程度还很不够。首先是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制的思想主张的研究和普及很不够,把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误解成为“左”的那一套的现象仍然很普遍。其次是邓小平提出引进西方政治学之后,虽已取得了相当的研究成绩,但有关知识的普及仍然很不够。最后是关于马克思、恩格斯以来人类政治进步重大成果的实际知识普及得很不够,许多人仍然在用19世纪的概念想象着外部世界。这种现代政治学知识普及程度很不够的现象在干部和群众中都是普遍存在的,而领导干部的这种知识储备严重不足,是一个非常大的现实问题。缺乏现代政治学知识(首先包括其价值理念)就难以形成实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愿望和要求,也缺乏筹备和实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能力,而且还会因为缺乏新知识和新能力而表现得因循守旧,这就形成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层次的知识障碍和能力障碍,这种障碍不化解,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将寸步难行。所以,作为学习型政党,我们现在特别需要学习现代政治学。
四是利益障碍。某些既得利益已是公认的政治体制改革大障碍,但这种障碍并不是不可克服的。只要有责任感、有决心、有智慧、有能力,它就能够被温和地化解掉,而不一定导致对抗和冲突。否则,那就只能走进死胡同。
五是信心障碍。实行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官民双方都有必要的信心。如果官方没信心,就不会有勇气启动改革,民间也会走向绝望。如果民间没信心,以至于绝望,就会由失望走向激进,而不再是主张和平改革了。如果官民双方都认为改革已经不可能了,那就会从合作走向对抗,进而招致灾难性的后果。目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机会窗口仍然是敞开的,所以克服为难情绪的客观基础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解决问题的首要途径就是提高对于改革可能性的认识,进而研究和探索出切实可行的改革路径。应当看到,以言论和行动使人民对于政治体制改革保持希望和信心,实际也是维护稳定的一个战略性的关键环节,我们切不可在这方面掉以轻心。
另外,强有力地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进步,最大限度地开拓和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从模仿过度消费型的现代化转向创造适度消费型的现代化等等,也都是长期较快发展赖以实现的非常重要的基本条件。
(三)破除六大禁锢
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发展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人为设置的种种思想禁锢,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如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上来,认清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可行性,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一是要破除“姓资姓社”的思想禁锢
综合30年来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人们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争论的核心的问题,还是邓小平所说的“姓资姓社”的问题。在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取得重要进展的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必须破除长期以来存在的“姓资姓社”的思想禁锢,明确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性质,而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关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在强调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同时,曾经反复阐明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其一,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其二,必须大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其三,必须创新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这就是说,政治体制改革本身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正是在不断改革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体制中彰显其优越性的。必须明确,如同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一样,政治体制不同于基本政治制度,它不姓“资”也不姓“社”,政治体制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表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可以为不同政治制度所反映和利用,是实现基本政治制度的的工具和手段。因此,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不能再纠缠于“姓资姓社”的讨论上,耽误改革的大好时机;必须破除“姓资姓社”的思想禁锢,轻装上阵,积极而有序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二是要破除“搞政治体制改革就要亡党亡国”的思想禁锢
本来,政治体制改革是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但是有的人片面地看待苏联和东欧国家政治改革的教训,认为搞政治体制改革就会像苏联和东欧国家一样亡党亡国。这种思想认识既是对政治体制改革性质的误解,也是高看了前苏联的政治体制改革。
我们知道,政治体制改革与政治革命不同,它是在坚持基本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都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这样的改革,无论怎么改,都不会改变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性质,而是给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增添生机和活力,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强身健体的工程。
自从苏联解体后,一些人由于对苏联改革的情况不了解,简单地将苏联解体的原因归结为政治体制改革搞错了。其实,这种认识是极为片面和有害的。苏联的解体与其说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失误,不如说苏联僵化的政治制度模式的必然结果。正是由于苏联长期坚持僵化的政治制度模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所以一旦矛盾和问题积累到临界点,苏联原有僵化的政治制度的解体就是势所必然了。至于20世纪后期苏联的所谓政治体制改革(即制度转轨),从政治体制改革的机理来说,根本不是什么科学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因为科学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苏联改革的结果是基本政治制度的放弃即所谓“易帜” 放弃社会主义旗帜。因此,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失败是僵化的政治制度模式的必然结果,并非是科学的政治体制改革而导致的。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正确总结苏联和东欧国家解体的教训,从苏联和东欧政治体制改革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积极、稳妥、科学地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破除“政治体制改革特殊论”的思想禁锢
应该说,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从中央高层到一般社会民众都是有共识的,现今中国没有多少人会明确反对搞政治体制改革。但在认同政治体制改革必要性的同时,仍有不少人认为政治体制改革不同于经济体制改革,有其特殊性,弄不好会出大事,因此不能贸然进行。这就是所谓“政治体制改革特殊论”。这种所谓“政治体制改革特殊论”,其实也是阻碍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思想禁锢。因为一旦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特殊,就会以种种理由推迟甚至放弃政治体制改革。
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任务时特别指出:“现在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基本顺利,但是随着改革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障碍。对于改革,在党内、国家内有一部分人反对,但是真正反对的并不多。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他还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2010年3月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中国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各领域的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显而易见,邓小平和温家宝都是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同等看待的,甚至是列为各项改革任务的首位的。
四是要破除“搞民主就是搞资本主义”的思想禁锢
所谓民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或称人民民主)。从一定意义上讲,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因此,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置于崇高的地位。然而,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中,有的人由于没有充分理解民主的科学涵义,片面地将民主等同于资本主义民主,又将资本主义民主等同于资本主义的民主,从而得出“搞民主就是搞资本主义”的错误结论。
其实,民主从来都是进步人类的追求的理想目标和和制度形式。作为理想目标,民主具有普适价值;作为制度形式,不同国家和不同发展阶段民主具有不同的实现形式。因此,民主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它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即使是资本主义民主,它也包含有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不能把资本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的民主混同起来(资本主义民主包含有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只有资本主义的民主才是反映资本主义本质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那是因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体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正如胡锦涛所揭示的,民主对于社会主义来说如同生命一样宝贵,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放弃人民民主,就等于放弃了社会主义的生命。
既然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通过改革那些阻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和体制,激活社会主义民主应有的生机与活力,从而创造出高于和优于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
五是要破除“权力分立和制衡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形式”的思想禁锢
政治体制改革的直接目标就是要清除现有政治体制的种种弊端。而我国政治体制最主要的的弊端就是权力过分集中。邓小平早就指出过,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由第一书记挂帅、拍板。他还分析说,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如果结合改革以来的实际来分析,权力过分集中现象还与现实生活中片面追求GDP增长的经济发展方式有关。
本来,政治体制改革应该集中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然而30年来,由于权力集中的惯性逻辑和人们对于权力分立和制衡缺乏正确认识,效果并不明显,加之经济发展指标和发展速度的压力,致使权力过分集中现象愈演愈烈。
根据权力运行的一般定律,权力高度集中现象难以解决的关键,就在于对高度集中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权力分立和制衡问题。但是,由于有人在否定资本主义三权分立体制的时候,片面地将权力分立和制衡划入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形式,从而减损了建立权力分立和制衡的信心和动力。因此,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必须彻底破除“权力分立和制衡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形式”的思想禁锢,充分认识到权力分立与制衡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我们不必照搬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模式,但是对于我国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必须进行改革,建立和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权力分立和制衡体系,从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上彻底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六是要破除“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就是照搬资本主义政治模式”的思想禁锢
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因此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之时就已经预设了一个基本前提: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从本国的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又要善于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但是,在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由于面对的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又主要是借鉴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政治文明成果,于是有些人就认为“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就是照搬资本主义政治模式”,从而拒绝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文明成果。
其实,这正是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的认识误区。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解放思想,走出这个误区,破除“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就是照搬资本主义政治模式”的思想禁锢。正如前文所指出的,借鉴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成果,并非照搬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模式。所谓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成果是指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能够为不同国家制度所吸纳的东西。在经济领域,有些东西,如计划和市场,是手段和方法,本身没有阶级性,也不是区别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志。在政治领域也是这样,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些东西也不是资本主义所专有的,而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是人类共同追求的奋斗目标。诸如,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十七大提出的要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时特设秘密写票处,等等,这些都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体现,我们明确宣示和实行,并非照搬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模式,而是执行人类政治文明公理。在过去长时期中,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把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一概视为资本主义性质的东西而加以排斥。这种“左”的思想禁锢,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障碍,必须予以破除。
以上就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破除的思想禁锢的主要方面。有必要指出的是,通过解放思想,破除了束缚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禁锢,只是为政治体制提供了思想前提,并不能保证政治体制改革绝对成功。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权力配置和千百万人利益的事情,需要精心策划和有序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方面,如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政治体制改革也可以试,可以闯,正如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指出的:“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另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即坚持政治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正如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作者介绍:楚国良(1962---),男、湖南湘潭人。中共湘潭市委党校经济学讲师,主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区域经济,"三农"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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