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法院判邱身练,肖兴洪王欣判刑多少年年牢

挥洒青春为天平增辉
——记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青年女法官陈润娥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莫秋灵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青年女法官陈润娥执法的准则和誓言。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陈润娥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确保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使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
  无私奉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012年7月,由于法院人事调整,陈润娥作为副庭长全面主持刑庭工作。在刑事审判庭工作中,案件由于审限短、涉及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要求每一位刑事法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2012年,刑庭只有三名审判员,其中一名是临近退休的老法官,且不会电脑操作,一名是上半年刚刚任命的助理审判员,缺乏办案经验,而2012年刑事案件较之往年有大幅上升,无论是审判员,还是书记员兼面临着巨大挑战。陈润娥作为一名主持刑庭工作的副庭长,既要负责刑事的行政管理工作,更要肩负起刑庭的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被告人赵守财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案,案卷多达26卷,且涉及罪名为钟山法院首例,没有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犯罪手段极具专业性,单凭法律知识根本无法读透案情,陈润娥义不容辞的主办了该案件。
  董仕练等十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强奸、抢劫罪一案,涉及被告人多,罪名多,案件审理难度大,对法官来说亦是一种挑战。陈润娥考虑到其它两名审判员的特殊情况,亦毫不犹豫地主办该案件。
  爱岗敬业,出色完成审判任务
  作为一名年轻的副庭长,她始终把多办案、办重大疑难案件作为学习、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机会。办案四年来,主审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恰当。
  在审理被告人刘福杜、刘寿照、刘寿远、刘寿帮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一案,以及被告人邱修提、肖兴洪、邱身奕、邱身练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一案中,案件参与人数多、规模大,在当地影响恶劣,案件证据繁多,案件处理结果较为敏感。在庭上,两案的八被告人中有六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且对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有不同程度的翻供,陈润娥认真梳理每一份证据,准确认定每一名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准确认定每一名被告人触犯的罪名。在宣判时,对本案的判决理由予以充分阐述,并当庭对每个被告人进行判后答疑,让每一名被告人认罪伏法。案件宣判后,两个案件的八名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案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审判,注重法庭教育挽救
  陈润娥作为少年法庭的女法官,对失足少年的审判,倾注了大量爱心和耐心。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陈润娥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庭前社会调查,通过走访被告人家长、亲戚、老师、同学、邻居、村委、派出所等,了解被告人的成长过程、道德品行、身心情况、家庭管教等情况,针对不同案件不同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及宣判后的教育。二是在案件审理中,采取圆桌审判,她用温和的对话形式,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压力,消除其思想顾虑,让其表达真实思想,从而有针对性地拟制庭审提纲,更有效地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三是在案件判决前,做好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以取得他们对挽救工作的配合,促使他们对未成年人的理解,激起其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人的信心和爱心,使案件的判决让被告人心服口服。
  “被告人,你的腰杆挺直了,你父母的腰杆才能挺直……”,陈润娥法庭教育上的一席话,深深地触动了被告人朱某,花季少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陈润娥在审理朱某(犯案时15岁)持刀入户抢劫案件时,以一位姐姐的身份,采取随聊方式与被告人交流,让其卸下思想的包袱,真实感受社会的温暖。在宣判时,会同检察官、陪审员、法定代理人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帮助朱某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对未成年人被告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陈润娥循循善诱的办案风格也获得了当事人认可。
  注重调解,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陈润娥同志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耐心、细致的作好当事人的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中,并以平等、公正的心态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和每一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更消除了当事人之间恶性事件继续发生的隐患。2012年,陈润娥审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调撤成功,调撤率为100%。
  在审理被告人麦某财父子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害人麦某求系一名单腿截肢的残疾人,双方因村道通行问题发生矛盾,被害人以诗为名写了一张指责麦某的大字报,自尊受伤的麦某财父子撕下大字报冲入被害人家中,将被害人打成轻伤。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纠纷,且被害人系残疾人,陈润娥与派出所办案民警一起去到被害人家,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协议,不但解决了赔偿的问题,更是解决了双方道路通行的问题,使双方握手言和。
  陈润娥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她的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她以忘我的奉献精神、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作者单位: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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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坚定信念。2012年,钟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司法举措,拓宽审判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逐步推进司法为民工作的深入开展。
  充分运用刑罚武器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钟山法院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为推进钟山县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拳出击重大刑事案件。2012年,钟山法院依法从重判处了一批严重危害钟山县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如钟山县钟山镇杨岩塘村村民杨愈信、杨瑞董等十一人涉嫌抢劫、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故意伤害的案件,被告人刘福杜、刘寿照、刘寿远、刘寿帮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一案,以及被告人邱修提、肖兴洪、邱身奕、邱身练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一案,这些案件参与人数多、规模大,在钟山影响恶劣。钟山法院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慑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12年,钟山法院遵循“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和“准、稳、狠、快”的四字原则,依法从重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上升势头。同时,法院将日常审判工作的职能向前和向后延伸,以案说法,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判、走上街头、深入学校等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防毒拒毒的忧患意识,营造人民法院禁毒斗争的声势,有力地促进了钟山县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统计,2012年,钟山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6件2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4人,五至十年的3人,三至五年的9人,三年以下的11人,且无一件发改案件,准确率100%,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审判实际 推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作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钟山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从2011年10月开始,大力推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片维权的“蓝天”。
  2011年10月,钟山法院将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立案庭、城厢人民法庭、公安人民法庭等五个部门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部门, 以“六个一”为标准,大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并在创建部门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优”原则,高效快速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同时,通过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活动,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2012年8月,钟山法院五个创建部门获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妇女联合会颁发的 “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
  2012年,钟山法院五个创建部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共255件,其中刑事案件20件,民商事案件179件,立案庭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的有46件,接待妇女儿童诉讼咨询61人次,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拓宽审判服务职能 创建无诉讼村屯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审判服务职能,做好新时期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钟山法院结合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际情况,创建了公安白霞街、石龙源头村两个无诉讼村屯,使群众在村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不需经过诉讼就得到及时、妥善化解,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
  在创建无诉村屯工作中,钟山法院采取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聘用调解员及实行包村法官等措施,构建“庭村联动、优势互补、共同治理”的调解纠纷格局,使法官第一时间掌握矛盾隐患,防止隐患矛盾形成和矛盾激化,并实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创建“三无”法院(法庭)
  在开展创建“无上诉法庭”、“无发改案件审判法庭”、“无上访法院”活动中,钟山法院通过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判后答疑,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主动接受监督等措施,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钟山法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2012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十五类常见犯罪190件,没有抗诉、发回、改判和上访案件,服判率达96.8%,准确率达100%。同时,积极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全年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6件,结案25件,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调解结案的和经法官主持达成协议后撤诉的共20件,判决结案的5件,调撤率达80%。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钟山法院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以及实行“三调联动”的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全年,调解结案618件,调解率60.23%,撤诉结案127件,撤诉率12.38%,总体调撤率72.26%,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2年,钟山法院全年无上访案件,有4个法庭全年无发回、再审、改判案件,达到“无上访法院” 、“无发改案件审判法庭”标准。
  丰富载体 抓好阳光司法工作
  2012年,钟山法院积极创新思路,健全机制,以打造“阳光司法”为切入点,全面开展“阳光司法”建设,充分保证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途径,带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良性发展。
  阳光审判促公开。坚持“全程、全面、及时”公开原则,大力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将司法公开范围从立案、庭审扩展到宣判、执行各个环节,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大大增加。
  落实制度促公开。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钟山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2012年,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240件,占普通程序结案案件243件的98.77%。落实新闻发布及庭审网络直播制度。成功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网络图文直播58次。落实“公众开放日”制度。全年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普通群众100余人走进法院感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制度。法院领导主动将工作关口前移,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进一步提高了法院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信息宣传促公开。2012年,钟山法院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力度,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提升网络公开、媒体公开水平。加强网上办公办案,建立法院门户网站,实现法院四级联网。全年,钟山法院网站上传文章208篇,裁判文书上网超过30%。开辟“金色天平”专栏2个,在各及媒体发稿541篇,其中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 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等省级媒体采用382篇,大量稿件在市、县级媒体采用,新闻稿件上稿率有了突破性进展,有效地宣传了法院的工作成效。
  立足审判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是人民法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钟山法院将继续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努力推动钟山法院审判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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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法院: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亮点纷呈
  2012年,钟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司法举措,拓宽审判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一年来,法院各项工作呈现出五大亮点:
充分运用刑罚武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钟山法院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为推进钟山县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拳出击重大刑事案件。2012年,钟山法院依法从重判处了一批严重危害钟山县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如钟山县钟山镇杨岩塘村村民杨愈信、杨瑞董等十一人涉嫌抢劫、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聚众哄抢、故意伤害的案件,被告人刘福杜、刘寿照、刘寿远、刘寿帮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一案,以及被告人邱修提、肖兴洪、邱身奕、邱身练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一案,这些案件参与人数多、规模大,在钟山影响恶劣。钟山法院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慑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12年,钟山法院遵循&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和&准、稳、狠、快&的四字原则,依法从重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的上升势头。同时,法院将日常审判工作的职能向前和向后延伸,以案说法,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判、走上街头、深入学校等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防毒拒毒的忧患意识,营造人民法院禁毒斗争的声势,有力地促进了钟山县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统计,2012年,钟山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6件2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4人,五至十年的3人,三至五年的9人,三年以下的11人,且无一件发改案件,准确率100%,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审判实际,推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作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钟山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从2011年10月开始,大力推进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片维权的&蓝天&。
  &2011年10月,钟山法院将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立案庭、城厢人民法庭、公安人民法庭等五个部门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部门,以&六个一&为标准,大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并在创建部门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优&原则,高效快速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同时,通过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活动,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图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2012年8月,钟山法院五个创建部门获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妇女联合会颁发的 &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
拓宽审判服务职能,创建无诉讼村屯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审判服务职能,做好新时期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钟山法院结合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际情况,创建了公安白霞街、石龙源头村两个无诉讼村屯,使群众在村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不需经过诉讼就得到及时、妥善化解,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
  在创建无诉村屯工作中,钟山法院采取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聘用调解员及实行包村法官等措施,构建&庭村联动、优势互补、共同治理&的调解纠纷格局,使法官第一时间掌握矛盾隐患,防止隐患矛盾形成和矛盾激化,并实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创建&三无&法院(法庭)
  在开展创建&无上诉法庭&、&无发改案件审判法庭&、&无上访法院&活动中,钟山法院通过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判后答疑,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主动接受监督等措施,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钟山法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2012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十五类常见犯罪190件,没有抗诉、发回、改判和上访案件,服判率达96.8%,准确率达100%。同时,积极运用审判职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全年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6件,结案25件,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调解结案的和经法官主持达成协议后撤诉的共20件,判决结案的5件,调撤率达80%。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钟山法院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根本,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以及实行&三调联动&的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全年,调解结案618件,调解率60.23%,撤诉结案127件,撤诉率12.38%,总体调撤率72.26%,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2年,钟山法院全年无上访案件,有4个法庭全年无发回、再审、改判案件,达到&无上访法院& 、&无发改案件审判法庭&标准。
丰富载体,抓好阳光司法工作
  2012年,钟山法院积极创新思路,健全机制,以打造&阳光司法&为切入点,全面开展&阳光司法&建设,充分保证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途径,带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良性发展。
  阳光审判促公开。坚持&全程、全面、及时&公开原则,大力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将司法公开范围从立案、庭审扩展到宣判、执行各个环节,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大大增加。
  落实制度促公开。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钟山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2012年,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案件240件,占普通程序结案案件243件的98.77%。落实新闻发布及庭审网络直播制度。成功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网络图文直播58次。落实&公众开放日&制度。全年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普通群众100余人走进法院感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制度。法院领导主动将工作关口前移,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进一步提高了法院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信息宣传促公开。2012年,钟山法院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力度,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提升网络公开、媒体公开水平。加强网上办公办案,建立法院门户网站,实现法院四级联网。全年,钟山法院网站上传文章208篇,裁判文书上网超过30%。开辟&金色天平&专栏2个,在各及媒体发稿541篇,其中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 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等省级媒体采用382篇,大量稿件在市、县级媒体采用,新闻稿件上稿率有了突破性进展,有效地宣传了法院的工作成效。
  立足审判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是人民法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钟山法院将继续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努力推动钟山法院审判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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