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阳尉印是那个时期求助学贷款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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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
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下)
四、秦始皇三十六郡的划定
裴骃三十六郡的名单,虽然确实可信,但也存有个别文字错讹或是不符合当时正式用法的别写。除前述“鄣郡”应订正为“故鄣”之外,还有下列诸郡,需要订正。
泗水→四川。传世秦封泥中有“四川太守”,周晓陆等释云:
《史记·高祖本纪》:“项氏起吴,秦泗川监平,将兵围丰三日,……引兵之薛,泗川守壮败于薛。走至戚,沛公左司马得泗川守壮。”《集解》:“文颖曰:泗川,今沛郡也,高祖更名沛。”《汉书·高帝纪》略同。《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籍已死,因东定楚地泗川、东海郡。”案泗水郡秦本为四川郡。……后因字形相近讹川为水。……四川郡之得名,或因其境内有淮、沂、濉、泗四水之故,后则因有泗水为作泗水郡。
周氏并举述有“四川轻车”秦印相证,今案后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对西安相家巷进行系统考古发掘时,还出土有秦“四川水丞”封泥,而《续汉书·郡国志》亦载沛国本“泗川郡”[3],《初学记》述秦三十六郡,“泗水”乃作“四水”,各自都还保留一部分本来的面貌,故应据周氏所说,改泗水为四川郡。
三川→叁川。秦封泥有“叁川尉印”、“叁川邸丞”,通行的“三川”,应属异写。
辽东→潦东。秦封泥有“潦东守印”。辽东郡界有大辽水,即今辽河。辽东郡和辽西郡应是以其分别居于辽水东西而得名。依古代水名用字通例,“辽水”之“辽”,自以书作“潦”字更胜。《山海经·海内东经》篇末所附河流水道,记此水名正作“潦水”。周振鹤以为这部分关于河流水道的内容,乃是撰作于秦代的一部《水经》式著述;以之与此封泥相互印证,可知“辽水”在秦时即写作“潦水”,故郡名书作“潦东”。西晋郭璞注《山海经》,所书辽东郡名即作“潦东”,尚存其在秦代的本来面目。今应据秦封泥等更正惯行之“辽东”。
辽西→潦西。辽东郡既已正作“潦东”,相应地,辽西郡应当正作 “潦西”。
这样,经过改订之后,裴骃所说秦始皇二十六年始并天下时划定的三十六郡,便应为如下诸郡(参见附图2“秦三十六郡示意图”):
内史&&& 叁川&&& 河东&&& 陇西&&& 北地&&& 上郡&&& 汉中&&&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 太原&&& 上党&&&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邯郸&&& 钜鹿&&& 东郡&&& 齐郡&&& 琅邪&&& 南阳&&& 颍川&& 砀郡&& &四川&&& 薛郡&&& 南郡&&& 九江&&& 故鄣&&& 会稽&&& 黔中&&& 长沙
上述诸郡,大部分为此前所既有,但其中有部分郡在这时对辖界做了较大调整;另有一小部分,是这次调整时从其它郡中划分出来新设置的郡;同时,还有一些过去设置的郡,在这次调整中被撤掉并入其它郡内。
在上述诸郡中,设在赵国旧地的邯郸、钜鹿两郡,情况最为复杂。王国维考定的河间郡,因有两方秦封泥证实,可以确认无疑。王国维在论证时曾引述《战国策·赵策》的记载作为证据。其实,除王氏所举述的事例之外,《战国策》中还曾屡屡谈到有关“河间”的情况,可证应确有其事。相互参比这些记载,可以进一步明确判定河间郡的始置时间。
河间本居战国赵之东境,故有赵国“右常山、左河间”的说法。《战国策》记“河间”地入秦之缘起云:
张仪为秦连横,说赵王曰:“弊邑秦王,使臣敢献书于大王御史。大王收率天下以傧秦,秦兵不敢出函谷关十五年矣。……今秦以大王之力,西举巴蜀,并汉中,东收两周而西迁九鼎,守白马之津。秦虽辟远,……今……愿渡河逾漳,据番吾,迎战邯郸之下。……臣窃为大王计,莫如与秦遇于渑池,面相见而身相结也。……”赵王曰:“先王之时,奉阳君相,专权擅势。……寡人……以为一从不事秦,非国之长利也。乃且愿变心易虑,剖地谢过以事秦。方将约车趋行,而适闻使者之明诏。”于是乃以车三百乘,入朝渑池,割河间以事秦。
张仪所游说者,为赵武灵王。据《史记》记载,张仪卒于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史记》且系此张仪说赵王事于秦武王即位之前(秦武王即位于公元前310年);而秦收取汉中,事在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公元前312年)。这样,上述“割河间以事秦”一事,就只能发生在秦惠文王十四年(公元前311年)。
在此需要说明,对于《战国策》所记诸多史事,很早就有学者考辨其往往与历史事实不符;这里引述的张仪为秦连横诸说辞,更被当代学者认定为后来术士的虚构拟讬之辞。论者所说,自有道理。不过,即使是拟讬之作,也应出于战国末年,最晚也不会晚于秦、汉之际。术士游说人主,虽然需要危言耸听以打动人心,恐怕也不能完全随心所欲,任意编造。战国史事,波谲云诡,本身已经充满戏剧性冲突,何必不引据如此生动的事例,作为训练的素材,而非要胡编乱造不可呢?当时各种知识有限,练习时每天信口开河,积非为是,实际游说时难免要脱口而出,这样瞪着眼睛说瞎话,又怎能使人信从?叙述史事,前后矛盾、夸张失实、年代错乱,等等,均容或有之,除了有意的夸饰之外,往往是传闻异辞所致;不过,这本来就是术士游说之辞的特点,更进一步讲,先秦子书讲述史事,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这类问题。因为作者是要通过列举史事来说明自己的道理或是主张,而不是叙述事件本身。无论言者,还是听者,都只关注事件的性质,而不特别在意所述事项的精确性。所以,还是应当充分重视《战国策》的记载,只不过需要加以合理的分析而已。
秦人据有河间,并授予吕不韦作封地,另外还见于马王堆汉墓出土战国纵横家书的记载。不过其与《战国策》不同,记为由燕国割地与秦,而不是赵国。尽管其原来属燕属赵,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考察,但这一史料的发现,足以证明河间在赵国灭亡之先即已纳入秦人版图,乃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此赵国割让与秦之河间地区的位置和范围,可由西汉初年的河间国向上逆推。据周振鹤研究,汉初之河间国,大致即今天津西南至河北武强间汉以前黄河尾闾两支叉流《山经》河与《禹贡》河两条河道之间地域。其地在战国,西连赵邯郸、钜鹿,北临燕、南近齐,东属海。
虽然在张仪游说赵武灵王的说辞当中,有秦人“东收两周而西迁九鼎,守白马之津”这样的话,但这只是当时策士游说时惯用的夸大其词说法。实际上直到张仪死去以后的第二年,秦武王才谈到“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丞相甘茂因之于翌年始拔取韩国在周王邑洛阳西南之宜阳,而赵国割让河间时,乃是“入朝渑池”,这说明秦之东境,尚未逾出渑池一线。所以,当时秦地并不与河间接壤。这样,秦惠文王所得河间,应如后来秦昭襄王所封魏冄之陶邑一样,都是孤悬于本土之外,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域,进行管理。
清人全祖望很早就否定《战国策》赵献河间与秦的记载,理由就是当时河间地区与秦之国土并不相连属,而秦人“所取者,必其为秦之界上,而后得有之”,若果如《战国策》所记,则秦人“何从得通道于河间”?这也是现代学者否定这一记载的基本依据[24]。全祖望等人是按照秦汉以后的疆界概念,来看待战国的地域问题;而事实上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曾普遍存在像秦之河间这样嵌入他国领土的所谓“插花地”,全祖望的出发点存在错误,所说不能成立。
惠文王在河间是设郡还是封侯,今不得而知。不过至庄襄王即位,即延用吕不韦为丞相,并封授其为文信侯;而《战国策》屡屡讲到秦国逼迫赵割地以增广文信侯领属河间封邑的事情:
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使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质于秦。文信侯因请张唐相燕,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
少年甘罗为此自告奋勇,出使赵国,晓以利害,赵王畏惧,“立割五城以广河间”,希求献地免灾。
《史记》述此事谓蔡泽入燕,为秦始皇所遣,此云其事燕已历三年,则吕不韦欲广河间,最早要在秦王政四年。吕不韦始受的封地,本在洛阳[29],故河间至迟应是在秦王政四年之前所加封[30]。至秦王政十年,吕不韦罢相,但仍保留封邑,就国河南;十二年,惧诛自杀。此时河间仍悬隔于秦本土之外,所以,只能一如穰侯魏冄死后收其封地置为陶郡的作法,设置河间郡来管辖治理。
至王政十四年,秦攻取平阳、武城(东武城)一带,设清河郡,赵失去南部和东南部国土。秦王政十五年,复攻取宜安、鄱吾,设恒山郡,赵又丧失中部恒山周围区域。
如前所述,按照周晓陆的研究,后此六年,即秦王政十八年,王翦将兵虏赵王,在赵国故地,设置赵郡。今案周氏所说,尚不够确切。《史记·赵世家》记云赵王迁之八年十月,“邯郸为秦”,赵王迁八年即秦王政十九年,《秦始皇本纪》也记载说王翦等伐取赵地东阳并虏得赵王是在这一年。所以,赵郡应设置于秦王政十九年。
此前赵国旧有之上党、太原、雁门、云中以及九原诸地,都已为秦所兼并,再除去上述清河,恒山两郡之地,赵国剩存的国土,只有邯郸周围和钜鹿及其迤东地区,还有北部的代郡。秦王政十九年王翦灭赵时,“赵公子嘉率其宗数百人之代,自立为代王”,直至王政二十五年灭燕以后,秦始定代地,“虏代王嘉”。所以,秦攻入邯郸灭赵时,没有能一举取得代郡。当时秦正忙于东征西讨,无暇悉心疆理收入囊中的土地,应是将所得赵地,统行置为一郡。所以,赵郡应包括后来的邯郸和钜鹿两郡除去恒山、河间、清河三地的剩余区域。
在裴骃胪列的三十六郡当中,原齐国故地,设有齐郡和琅邪两郡。但是据秦封泥,在齐国故地,还可以补出临淄(临菑)、即墨、城阳、济北四郡。
临淄(临菑)。临淄在战国本为齐国都城,《水经·淄水注》谓乃因“城临淄水,故名临淄”。秦封泥有“临菑司马”。杨树达曾据汉代封泥等,论证《汉书·地理志》之“临淄”,当正作“临菑”。“淄”、“菑”自可通假,官印是当时人的正式用法,所以,秦临淄也应依此封泥正作“临菑”。
周晓陆等以为“秦灭一国,常以故都为郡,临淄或曾为秦之郡治”,所说不够清楚。前面第一节论恒山郡时引述之卫宏《汉官旧仪》,载“汉承秦,郡置太守。……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据此,司马为边郡职官,而非县属官员。所以,“临菑司马”不会是齐地某郡治之县的属官,而是秦应设有临菑郡。临菑郡因临海,在秦汉时期属于“外接于胡、越”的边郡,故置有司马一职[43]。
即墨。秦封泥有作“即墨太守”及“即墨”者,周晓陆等以为秦应设即墨为郡。
济北。谭其骧论秦有济北郡云:
《项羽本纪》、《田儋列传》,故齐王建孙田安,项羽方渡河救赵,田安下济北数城,引兵降项羽;羽定天下,立安为济北王,都博阳。《留侯世家》,下邳圮上老父谓张良曰:后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谷城山下。自来以为楚汉之际所增置。独姚氏鼐、王氏国维以为秦郡。姚氏仅引史文而未能证其为郡名,王氏但据《汉书·高祖本纪》六年以齐地七郡立子肥为齐王,中有济北,遂谓此汉初之郡,当因秦故。夫济北或系泛指济水以北,汉初之郡,亦有因于楚汉之际所增置者,是二氏之说,,恐不足以传信。今案博阳、谷城,地皆在济水以南,而史系之济北,则济北非泛指济水以北而为郡名可知;田安下济北,在秦末六国初起时,则济北之为秦郡又可知。
谭氏所论,至为精到。唯谭氏以为此郡乃始皇二十六划定三十六郡以后所增置,但秦末置有济北郡,并不等于先前从未曾有过设置,济北郡的始置时间,还可以进一步探讨。
城阳。王国维以为秦设有城阳郡,谓《史记·田儋列传》云田荣反击项羽于城阳,此城阳既非县名,“则非郡奚属矣”。谭其骧则认为此城阳乃汉济阴郡属县成阳,与齐地无涉。今案田荣反击项羽之城阳,与汉城阳国为一地而非济阴之成阳,实谭说有误;惟王氏所举史事,尚不能作为城阳郡存在的确证。秦封泥中有“城阳候印”两方,以往研究者或以为乃成阳县印封泥。案秦县未设候职,而边郡有候,则见前论恒山郡与临淄郡时所引卫宏《汉官旧仪》。所以,这两方封泥,应属秦城阳郡所用,可以确认王说可从。不过,西汉城阳国系秦城阳郡之延续,今一般以为汉城阳郡不临海疆,属于内郡;然而据此“城阳候印”,则可知秦城阳国又一定属于濒海之边郡,二者之间的矛盾,还需要仔细分析。
判断上述临菑、即墨、济北、城阳四郡与齐郡、琅邪两郡的设置次序关系,非常困难。王国维和谭其骧虽然对在齐国故地具体分设有那些郡意见不一,但都认为秦初灭齐,齐地新定时,“未遑建置”,仅“略分为齐与琅邪两郡,其于区划固未暇也”。这样,临菑、即墨、济北、城阳四郡只能是秦始皇二十六年以后调整的结果。
可是,依照《汉书·地理志》通例,凡遵用秦始皇三十六郡之旧名未更者,皆称“秦置”,而齐郡与琅邪皆然;临菑本齐都所在邑名,临菑郡必定不能与齐郡同时并存,故临菑只能设在齐郡之先,若在齐郡既设之后,则西汉齐郡按通例应称“故秦临淄(菑)郡,某帝某年更名”。齐郡包含临菑、济北两郡地界,临菑既已先于齐郡存在,那幺,济北也应与临菑同时并存。又如王国维、谭其骧所论,秦末在今胶东地区设有胶东郡,而这里正应为即墨郡地,说明即墨郡的设置时间,应在设立琅邪郡之前,才比较合理。琅邪郡涵盖即墨、城阳两郡地,即墨既设置于琅邪之前,城阳便也应与即墨同时设置。又前述城阳为濒海边郡,说明当时尚未设置后来将城阳与海岸隔绝开来的琅邪郡。综合这些因素,可见还是先置临菑、即墨、济北、城阳四郡,后设齐郡和琅邪两郡,要更加合理。
《水经·淄水注》载“秦始皇二十六年,灭齐为郡,治临淄(菑)”。如前所论,灭齐时所置郡应即临菑,不过,临菑为齐国故都,秦合临菑、济北二郡为齐郡后,应当仍以临菑为郡治。王国维在《秦郡考》一文中,以为“秦于六国故都,多为郡治,临淄(菑)、邯郸,即以齐、赵之都名其郡者也”,此说自有见地;惟王氏复谓“临淄(菑)一郡,实齐郡之本名”,并在《齐鲁封泥集存序》一文中,就此论述说:
“临淄(菑)”二字,犹当为秦郡之名也。夫始皇既灭六国,所置诸郡,无即以其国名之者。东郡不云卫郡,颍川不云韩郡,邯郸不云赵郡,何独临淄(菑)乃称齐郡?然则,汉之初郡,必袭秦名,则班固以齐郡为秦郡而不云故秦临淄(菑)郡者,非也。
此说未免稍有差误。临菑与齐,前后递有更替,已如上述;而依前面第一节论东海郡时所述汉初叙事通例,当时的惯行用法,本是以郡治县名来替代郡名,所以,假若齐郡与临菑郡的提法同时并存,二者之间,只能是以齐郡为本名,用都城临菑来替代这一郡名,而不应出现相反的情况:即若以“临菑郡”为本名,因“齐郡”不会是“临菑郡”的治所,故不可能用“齐郡”来代称“临菑郡”郡名。至于王氏谓“始皇既灭六国,所置诸郡,无即以其国名之者”,所说之差误,毋庸多事辩驳,前面第一节所述秦“赵郡左田”封泥,即足以破除其说。
尽管如此,王国维和谭其骧以为齐国故地在秦初灭齐时“未遑建置”这一思路,还是很有意义。战国时各大国陆续都设郡以辖县,惟独齐国,始终未曾设郡,实行自己独特的“五都制”,分区治理国家。
杨宽考释齐国的“五都”,应为临菑、平陆、高唐、莒和即墨,每都设有约略相当于郡守的长官“大夫”。其中临菑、平陆、高唐三都,都举述有确实的资料[54],而莒和即墨,则是根据相关史事做出的推论,所以,还需要进一步论证。今案《管子》载有管子请齐桓公召问城阳大夫事,莒为城阳地区首邑[56],故所谓城阳大夫,应即杨宽推测的莒邑之大夫,虽然当时此都究竟是称为城阳,还是莒,以后还可以进一步斟酌,但是这一区域作为齐国五都之一,应当没有什幺疑问。又《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齐威王曾以治理有方而封赏即墨大夫,可证即墨亦确在五都之内。
不过,《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载齐威王在赏赐即墨大夫的同时,还惩处了“阿大夫”:
(齐威王)召阿大夫语曰:“自子之守阿,誉言日闻。然使使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昔日赵攻甄,子弗能救;卫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誉也。”是日,烹阿大夫。
阿僻处齐之西鄙,薛陵在其附近,甄则位置更西,这两座城邑都应属阿大夫所辖。所以,阿应当是齐国五都之外的另一都。或因地处列国争执要冲,得失无常,所以不能与其它五都并列。
除去阿之外的五都,临菑为都城所在,位于核心;其它四都分别处于国土的东北(即墨)、东南(城阳或莒)、西北(高唐)和东南(平陆)。当战国末年秦人灭齐之前,阿和平陆两都,早已失去,齐国所剩存的疆土,只有临菑、高唐、城阳(或莒)、即墨四都之地。正是因为灭齐之初,无暇建置,这才因承齐国现行的五都之制,在所剩存的临淄等四都地界,各自设置一郡,这便是临菑郡(临菑都)、济北郡(高唐都)、城阳郡(城阳或莒都)、即墨郡(即墨都)。这与秦人吞并其它诸国时因仍既有之郡的情况,完全相同。
这样,综合前面各部分考述的内容,就目前掌握的材料所得以知见,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之前,秦朝应设有如下四十二郡(参见附图3“秦始并天下四十二郡示意图”):
内史&&& 叁川&&& 河东&&& 河内&&& 陇西&&& 北地&&& 上郡&&& 汉中&&&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 太原&&& 上党&&&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广阳&&& 恒山&&&赵郡&&& 河间&&& 清河&&& 东郡&& 济北&&& 临菑&&& 即墨&&& 城阳&&& 南阳&&& 颍川&& 淮阳&&& 砀郡&&& 四川&&& 薛郡&&& 南郡&&& 九江&&& 会稽&&& 黔中&&& 长沙
秦始皇二十六年,嬴政重新划定天下,设为三十六郡,就是在上述诸郡基础上做出的调整。
在这次调整中,下列二十七郡沿用旧名而且境域也基本没有变化:
内史&&& 叁川&&& 陇西&&& 北地&&& 上郡&&& 汉中&&&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 &&太原&&& 上党&&&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东郡&&& 南阳&&& 砀郡&&& 四川&&& 薛郡&&& 南郡&&& 九江&&& 黔中&&& 长沙
其馀十五个郡,则根据具体情况,有分有合,做出了不同形式的调整。
对比调整前后的秦郡状况可以看出,这次调整,实际上并不单纯是为凑合十二之倍数三十六这一形式,而是在这一外在形式上的目标之下,对过去接二连三地攫入囊中而当时还无暇妥当安排的列国疆域,做出通盘平衡处置,以符合统一治理的需要。
首先是调整诸郡的领辖范围。设置同等级政区所要求的适宜、均衡的领辖范围,不是绝对的面积概念,而是包含地域面积和人口、经济、政治、军事等社会状况在内的综合指标。反过来说,调整各郡境域面积时,在人口等社会因素大体相近的情况下,合理的做法,就应该是以基本等同的面积来设置同等级别的政区。
为此,面积偏小的郡,需要合并。齐国故地因袭旧规而设置的临菑、济北、城阳、即墨四郡,即属这种情况。从齐郡和琅邪郡的辖界来看,应是合临菑、济北为齐郡,合城阳、即墨为琅邪。在燕都故地设置的广阳郡,面积太小,灭燕之初,不能不设郡管辖,但此时已不宜再独立存在。从相邻地域、辖界以及汉初其地封属燕国的情况看,只能并入上谷郡。颍川郡的情况,本与广阳极为相似,都是面积过小,需要与其它郡合并。从汉初之淮阳国兼有颍川、淮阳两郡地界的情况来推测,颍川应与淮阳并为一郡。不过,与广阳不同的是,合并后保留下面积较小的颍川郡的原名,撤销了面积偏大的淮阳郡的郡名。河内面积偏小,其与河东,过去同属魏国的疆土,联系密切,又地当秦都关中东北出太行山东地区的交通孔道,战略地位重要,与河东合并在一起,有利于朝廷统一掌握控制,所以,应被并入河东。
原赵国境内诸郡的情况,稍显复杂。因钜鹿在战国时期即是赵国境内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单元,时人以之与西北的榆中区域等相提并论,这时,便从赵郡中分出大陆泽附近的钜鹿地区,与河间郡以及清河郡东部地区,合在一起,组成钜鹿郡;原赵郡的剩余部分,则与恒山郡和清河郡的西部地区,合为邯郸郡。
《水经·浊漳水注》谓钜鹿郡乃“秦始皇二十五年,灭赵以为钜鹿郡”。王国维、谭其骧以为钜鹿与邯郸两郡辖地置为秦郡,事在秦王政十九年,而如前所述,当时秦在此赵国故地所置者为赵郡,故《水经注》所述,应为从赵郡中分置钜鹿、邯郸两郡之事,只是所记时间,似略有差误,“秦始皇二十五年”当改作“二十六年”。
与此相反,一些面积过大的郡,需要分而治之,会稽郡即是如此。不过会稽辖界的调整,似乎还有另外一层因素,即析分此郡,应与当时的边防形势有关。如前所述,闽中地区的越人,此时尚与秦朝对立。很可能正是为应对闽越这一威胁,始皇二十六年时,便分割会稽郡西部,设立故鄣郡。从故鄣郡的后身亦即西汉丹扬郡的境域来逆推,可知秦故鄣郡正控扼着闽越北出中原的长江渡口,分置此郡,应当有助于强化对这里的控制,更好地保障秦朝疆土的安全。这与西北地区五原、云中两郡,虽然面积偏小却保持独立而没有合并,是同样的道理。
与原来相比,经过这样调整以后的秦郡,总的来说,要更加均衡;各郡境域的范围,与其所处的位置和地位,基本相适应。其中南方各郡,面积比北方特别是中原地区,明显偏大,这是由当地的总体开发程度过低所决定的。但九江郡的开发程度,并不比黔中和长沙更低,秦廷却恰在此前一年,从黔中界内分出长沙郡来,这时又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使两地相互平衡。两相对比,应当另有特殊原因,这需要联系这一地区后来的设置变化来通贯考虑。
五、由三十六郡到四十八郡
如前所述,就在秦始皇划定三十六郡的第二年,亦即始皇二十七年,黔中和长沙两郡,又分别更名为洞庭郡和苍梧郡。这在秦始皇所定诸郡当中,是绝无仅有的一个特例,显示出其背后似乎存在着独特的背景。
当时黔中、长沙、九江三郡,人口密度和经济开发程度,大致相当,都是只有很少一小部分平原河谷略为发达,其余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蛮荒状态。可是,秦廷却对黔中地区特别眷顾,分置长沙郡以加强管理,说明这里在其它方面,具有九江郡所不具备的优势。探寻秦廷经营岭南的历程,似乎可以揭示其中的奥秘。
秦朝经营岭南,肇始于其兼并列国之初。据《史记》记载,王翦在率领六十万大军伐灭楚国,“平荆地为郡县”之后,随之,“因南征百越之君”。由于《史记》中明确的相关记载,仅有这幺一句话,后人很难弄清王翦当时究竟是采取了怎样的军事行动,以及这次行动产生了什幺样的结果。
钱大昕以为王翦此役即征伐岭南,并取得成功,设置岭南三郡,不过是以因其君长以自治的形式相羁縻,时间则是在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先;谈泰则以为所谓南征百越之君,应当就是指伐取会稽地事,刘师培等亦附和谈泰的见解。今案王翦攻取会稽地区,事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秦王政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盖此即所谓“平荆地为郡县”,故钱大昕据此反驳谈泰说:“《王翦传》先言‘竟平荆地为郡县’,而后言‘南征百越之君’,可验百越在会稽郡之外矣。”在这一点上,自以钱大昕所说稍胜一筹,故王翦南征百越,与秦王政二十五年平定楚越旧地,终究还不是同一件事情。
王翦统率六十万大军出征百越,是很重大的军事行动,在史籍中不应只留下这幺一句不明不白的记述。《淮南子》当中有如下一段记载,涉及到秦廷出兵岭南史事:
(秦始皇)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领(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馀干之水,三年不解甲驰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徒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适戍以备之。
《淮南子》为子书,这里乃是举述秦人备胡利越而招致败亡的事例,来说明“事或为之,适足以败之;或备之,适足以致之”的道理,所以,不像史书叙事对事件来龙去脉交待的那样清楚。对上述记载,还需要进行分析。
首先,征发五十万军兵,是很大的规模,而秦太尉、廷尉、中尉等俱不单称“尉”,单称为“尉”者只是郡尉、县尉等,故所谓“尉屠睢”最高似只能是一位郡尉。《汉书·严助传》载淮南王刘安上汉武帝书,在提及此事时说:“秦之时尝使尉屠睢击越,又使监禄凿渠通道。”唐颜师古注引曹魏张晏语云,“尉”是指“郡都尉”,监是指“监郡御史”。秦每郡分置守、尉、监,以御史监郡。由“监禄”的郡监身份,可以印证“尉屠睢”也应当是郡尉,方才合理[77]。把数额如此庞大的军队和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完全交由屠睢来指挥,很不合乎情理。分析当时的形势,所谓尉屠睢征越,应当就是王翦南征之役,而这次行动的主帅,当然只能是名将王翦。
当初王翦率六十万军队,出征荆楚,《淮南子》此云五十万,或是在平楚过程中有所减损所致。虽说是南征,可五十万军队,分成五路,实际上是分别驻守在与越人相接触的边界上。《淮南子》所用“塞”、“守”、“处”、“结”诸动词,本是交互为文,都是驻守的意思。镡城应即《汉书·地理志》武陵郡属下的镡成县[79],位于汉武陵郡亦即秦黔中郡的南界[80]。“镡城之领”,应指镡城南侧所临南岭。九疑即九疑山,位于西汉零陵郡营道县南,即秦长沙郡南界之南岭山地的一部分。南野应即《汉书·地理志》豫章郡南壄县,位于秦始皇二十六年之九江郡南界,南面亦侧临南岭。馀干应为《汉书·地理志》之馀汗县,界内有馀水,应即所谓“馀干之水”。这一带东隔今武夷山地,与闽越接界。“番禺之都”,此“都”字应为城邑边鄙之义,具体应指番禺北面稍偏西方向的越人北界[85];而宽泛地讲,越人北界,也可以认为即是秦人南界。
南岭与武夷山山地,正是秦朝与南越、东越等越人的地理分界线。五路大军,驻守界上,与其说是突入越地的征伐,毋宁说是试图以强大武力来清除或剿服边鄙地区的越人,明确划定双方的界限。迄至汉初,庐江郡界内尚有“南海”越人起事反叛;甚至在汉武帝时期,东面的闽越,每欲袭扰汉地,还会西出武夷山地,“必先田馀干界中”,说明在秦朝这次用兵之前,越人居住的地域,决不会是完全以南岭和武夷山地为限。
《史记·王翦列传》系王翦“南征百越之君”,于秦平楚之后,而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王翦平楚,事在秦王政二十五年,说明这次军事行动,在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之前,即已展开。不过,秦朝的军事行动,并没有仅仅局限于扫荡边界。在如此强大的军事实力面前,处于秦朝想要划出的边界以内的一少部分外围越人,应该很容易或被驱走,或者彻底服属,《淮南子》云秦朝出兵后“三年不解甲驰弩”,应是边界靖定后,仍以重兵固守,以防止越人卷土重来。正因为靖定边界,不会遇到太大阻碍,所以,约略与此同时,秦廷又选择重点地区,尝试展开进攻。这一突破口,选在了黔中郡的南界。
《淮南子》所说监禄为转饷而凿渠,即著名的史禄开凿灵渠一事。这条渠道,凿通湘江和漓水两支水系,连结南岭两侧的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而其在岭北一侧,湘江正流经黔中郡界内。如果仅仅是靖定或固守南岭这道自然屏障,自然无需费力开凿跨越南岭的运渠,显然,秦军在这里已经突入岭南地区,不再满足于以“九疑之塞”为限。在接近灵渠南端处,有一“秦城”。《舆地纪胜》引宋鲍同《桂林志》记云,此城乃“秦始皇二十三年筑以限越”。谭其骧以为“二十三年”应为“二十五年”之讹[89],当是。这可以进一步证实,秦军确实已经跨越分水岭,进入岭南地区。《淮南子》记述说这次南征,“与越人战”的主要作战对象,是“杀西呕君译吁宋”,此“西呕”又作“西瓯”,是古越人在今广西境内的一个分支,其属地正北接秦黔中界域。
凡此,都说明秦黔中郡是秦军南下岭南的信道和前沿基地,从中分设长沙郡,正是基于这一政治和军事背景。因为这将强化原黔中郡南部毗邻岭南区域的管理,保障其更好地发挥战略桥头堡的作用。
秦始皇二十七年黔中、长沙两郡更改郡名,在很大程度上,应同样与对岭南的战事有关。周振鹤研究西汉政区地理,于历史地理现象的普遍规律,揭示殊多,对于解决相关问题,颇有助益。周氏谓汉高祖时,“凡更名之郡皆因郡境有所变化”。汉对秦制,多相因承,这一惯行做法,很可能也是由秦朝沿袭而来。
秦黔中郡的辖境,恰恰发生过很大变化。前面在论述黔中郡的设置时间时已经谈到,谭其骧考述说,黔中郡在设置之后,曾割除其北部之原楚巫郡地予南郡,此为“峡江两岸及清江流域地”。谭氏复有考述云:
(黔中)西北今四川东南隅黔江流域之地,郦元《江水注》以为乃昭襄王时司马错取楚黔中地所经由,疑亦当在界内,汉初始割属巴郡。
此故巫郡与黔江流域两地的割除时间,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对于巫郡,谭其骧没有具体叙述;而上面引文对黔江流域归属变易时间的判断,也没有明确说明。从秦郡的总体变化状况来看,黔中郡北部和西北部这两个区域归属的变化,最有可能发生在两个时期:一个是始皇二十六年初定三十六郡之时,另一个便是这次改黔中郡为洞庭郡的时候。但初定三十六郡时一般只是整体调整郡的分合裁并,没有另外小幅度调换辖界的记载,所以,还是在始皇二十七年时重做调整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这两处郡界调整的原因,可以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当时的政治需求,进行推测。谭氏所说黔江,今通称乌江。调整前黔中郡境内共有四条大的水系,西面为乌江,北面为清江,东面为澧水和沅江。四条大河,流向三个方向,黔中郡的几何中心,差不多处于其分水岭上,而这里山高谷深,相互间联系,极为困难。所以,根本不可能长期维持这种局面。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清江流域划归南郡,是顺应地理条件所必然要做出的选择。
但在另一方面,这样做也正符合秦朝政治统治的需要。秦、汉两朝,立国关中,在地缘政治上,都奉行强烈的“关中本位”政策,即以都城所在的关中地区为凭依,来控御国家重心所寄的中原地区,而所谓“关中”地区的外延,在秦代则南有大巴山、三峡地带以西的巴、蜀、汉中地区,长江三峡两岸的连绵山地,似乎成为此“大关中”区域东侧的自然界限。将乌江流域划归巴郡以后,巴郡与黔中之间,便能够以乌江同澧水、沅江之间的分水岭作为天然的界限和屏障,将“关中”区域与东部其它地区,隔绝开来,在地理空间上形成完整的封闭体系。楚故巫郡则地跨三峡两岸,界内有扜关,是控制巴蜀东出的重要门户,在这一门户的东面即为南郡。这一区域隶属于黔中,郡内联系很不方便,而若将其归入南郡,则有长江一水相连,极其便利,有利于加强对这一要道的统一控制。
秦廷这次对黔中郡辖界所做的调整,并非只损不益,其郡名改称洞庭,就与新增益的辖界有关。在前面的第三节中已经论述,按照《水经·沅水注》的记载,西汉武陵郡的设立,乃是“割黔中故治”,也就是由长沙郡中割取原来与其并立之黔中郡所辖地域设立。
按照《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洞庭湖附近的益阳、罗县和湘山等,都不在武陵郡界内,而是隶属于长沙国;又前面第三节论述黔中郡建置沿革时所引甄烈《湘州记》,记云秦设置长沙郡,乃是用“以统湘川”,即湘水流域,自然也要包括洞庭湖区的湘水下游。这也就意味着分置为长沙、黔中两郡以后的秦黔中郡辖界,并不包括洞庭湖周边区域在内。可是,在秦始皇二十七年的时候,黔中郡的郡名,却改成了洞庭。按照常理,此时一定是将洞庭湖附近区域,由长沙郡划归黔中管辖。不然,不会取用这样的郡名。这样调整的原因,应是在割除巫郡与黔江(乌江)流域两大区域后,黔中与长沙相比,土地荒凉且面积又显狭小,故稍损长沙比较肥沃的洞庭湖区以事弥补。
谈到洞庭郡得名的缘由,需要辨析有些相关的看法。《史记·苏秦列传》载苏秦说楚威王,云楚“南有洞庭、苍梧”;又《战国策·秦策》有云:“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都、江南。”周宏伟以为此所云洞庭俱应为楚国郡名,而当时“烟波浩淼的洞庭湖并不存在”。今案这两个例证中的洞庭为一区域名称,自然无误,唯洞庭在当时是否置郡,仅仅依据上述记载,目前恐怕还无法论定。而洞庭作为一个区域名称,还是应当源自于其位于洞庭湖周围。
洞庭湖的水域,当时虽远不及后世辽阔,但这并不等于湖面尚未存在。屈原《离骚》有句云:“将运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此自是在洞庭湖上行舟;又云:“洞庭波兮木叶下。”此亦明言洞庭为水波荡漾之湖面 。此外,《山海经》还记载沅水“合洞庭中”[105],这也只能是指水流汇聚于湖泊之中。这些记载,都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洞庭湖的存在。因此,所谓洞庭郡,一定要包括洞庭湖区在内。
长沙郡名的更改,除了北部洞庭湖区被割取出去的原因之外,还应当与其南方增加了一部分新拓展的疆域有关。谭其骧依据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地图,复原秦至汉初长沙郡国南界,发现长沙有一部分疆土伸进到南岭以南的连江上游地区。谭氏以为,这是平定南越后,秦始皇有意设置的“犬牙互入”措施,以防止岭南割据。案谭其骧对于长沙南界的复原,似乎还可以略加补充。这就是马王堆出土《地形图》上,在岭南连江与绥江两江的上游河道之间,标有“封中”二字,应是表示当地居于长沙国封界之内。这一带原来都应该是西瓯的属地,秦军这次南征,最终虽告败退,但在岭南应当还是控制了一部分领土,这就是长沙国南部这一部分辖界伸入岭南的历史原因,而不一定如谭氏所云是出自秦始皇刻意规划的“犬牙互入”措施。不然,灵渠是去往岭南的第一重要信道,而按照谭氏的复原,其南端乃在长沙国封域之外,这就难以符合所谓“犬牙互入”的安排了。南征秦军势头最盛的时候,应当在岭南拓展有更大范围的疆域,迨至尉屠睢被杀,复又被迫放弃,这些只是秦军撤退后仍然剩存的新开疆土。后来西汉在岭南设置苍梧郡,辖境就在岭南西瓯故地,其郡名的选取,恐怕即与此地在秦时曾一度隶属于苍梧郡管辖有关。
战国时楚国是否曾设有洞庭郡,虽然目前还无法判定,但是,如同前引《史记·苏秦列传》所示,洞庭和苍梧分别是楚国境内的两个大区域名称,这一点应当可以肯定。《史记·苏秦列传》楚“南有洞庭、苍梧”的记载,乃是本自《战国策》;而《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有记载云:“及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 愈加可以证实这两大区域的存在。《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昭襄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如周振鹤所云,当时所谓“江南”,是指今湖北南部和湖南全部区域,故秦人所置黔中郡,最初应包括洞庭、苍梧两大区域在内,长沙郡也应当是分割黔中郡所置。所以,黔中、长沙两郡分别更名为洞庭和苍梧,所取用的郡名,本有历史因缘。
长沙及其所更名之苍梧郡,是这次进攻岭南的前沿基地。所以,当地的军事首领,有资格担当指挥主攻部队的职责。张家山出土秦《奏谳书》记始皇二十七八年时,苍梧郡尉名徒唯,且涉及大量征发“新黔首”以击“反盗”之事。所谓“反盗”,与《淮南子》所记越人散处山林以反击秦军事相合,故颇疑此“徒唯”即《淮南子》所记“屠睢”。盖“徒”、“屠”同音,“唯”、“睢”则形似音近,都很容易混淆致讹。《史记》记载,汉武帝时主父偃云屠睢将兵攻越,“旷日持久,粮食乏绝”之后,遭越人击之,方始大败。依此,尉屠睢被杀,应在攻越很久以后,从时间上来看,他也有可能就是秦《奏谳书》中的徒唯。如果这一推测能够成立,那幺屠睢被杀,也就是这次征伐的正式结束,应当是在秦始皇二十八年以后。《淮南子》说驻扎在南岭与武夷山地上的秦南征军,持续“三年不解甲驰弩”,直至越人“杀尉屠睢”之后,始“发适戍以备之”,即用在全国各地因罪谪发的边卒,来取代这些自始皇二十五年征楚以来所征发的普通秦民,戍守防范越人的边防线。从始皇二十五年到二十八年,刚好满三年,徒唯任职苍梧郡尉的时间,也正与此相合。
这次越岭作战,虽然是以失败告终,但考虑到秦五十万大军分为五路驻守南岭和武夷山地防线的情况,即可知当时在总体上,秦人尚处于划疆自守的状态,并没有余力展开全面进攻,尉屠睢进击西瓯,只是一次试探。这是因为综观所谓“百越”的历史可知,西瓯远不及东越(包括东瓯和闽越)、南越强盛,所以,当时秦廷才选择这一软腹部作为其突破口。
屠睢南下失败之后,及至始皇三十三年,秦廷终于攻取岭南,并设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由于疆土的扩展,不能不设立岭南三郡,而这样一来,则打破了以十二为基数的三十六郡格局。经清儒以来考订,学术界咸以为始皇二十六年划定的三十六郡,终有秦一代,并没有全部遵用未改,后来又从中分置出有若干郡。由于文献记载疏略模糊,这些新增置秦郡的名目、数量以及设立时间,目前都还很难弄清。
钱大昕因固持三十六郡为始皇一朝成数的看法,以为凡后所增置者,“皆二世改元以后豪杰并起”所分设。其余诸家所说之稍明确者,往往又在其各自所定三十六郡之外,考稽出一确定数目。全祖望谓秦朝后置有岭南三郡及闽中、九原两边郡,合之共有四十一郡。刘师培以为秦另增有南海、桂林、象郡和闽中郡,有秦一代共四十郡。王国维则执着于始皇置郡三十有六乃是秦以水德王而数以六为纪的看法,以为在始皇二十六年之后,“次年增置燕、齐六郡(德勇案,乃胶东、胶西、济北、博阳、城阳、广阳)为四十二郡。四十二者,六之七倍也。至三十三年,南置南海、桂林、象郡,北置九原,其于六数不足者二,则又于内地分置陈、东海二郡,共为四十八郡。四十八者,六之八倍也。秦制然也”。
谭其骧则以为始皇二十六年以后新增秦郡,设置时间明确者有岭南三郡及九原郡,其余尚有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衡山六郡,虽为始皇二十六年以后析内郡所置,但具体时间不详;另有鄣郡和庐江两郡,也有可能为秦时析置。所以,迄至秦末,其设郡总数,便很可能为四十八个。
周振鹤复申说王国维氏始皇帝数目尚六的信条,进一步坐实谭氏秦末郡数应含有鄣郡和庐江两郡在内的主张。谭氏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其所绘秦郡,实即依循此四十八郡之说。但是,谭、周主张的四十八郡,与王国维有很大差异,而周氏并没有像王国维一样,具体说明这新增一十二郡的设置时间。上述诸说,仍均不包含内史在内。
诸家所做推论,因始皇二十六年三十六郡这一基础都有差误,故所说析分增置之郡,均需要重新稽考。除南海、桂林、象郡三郡的设置时间有明确记载之外,其余诸郡,既没有明确的设郡记载,更难以确认其设立时间。王国维所做推断,也不过是依照情理以想当然而已。可是,每个人对于情理的判断,往往并不相同。所以,严格来讲,依据目前所掌握的史料,还不足以对这一问题,做出确切的结论。但是,学术研究,不能株守其成,在任何条件下,都需要尽可能提出合理和明确的判断。秦郡的研究,正是在这样的历程上才得以不断深化。
如果将清代以来诸家研究所涉及到或许应属增置的秦郡,按照其可能性大小进行排列,则可以看到,其中可能性较大的大致有八九个郡,与岭南三郡合在一起,则大致在十二个上下。这显示分析秦郡的演变,仍不能不考虑十二这一成数问题。秦始皇终其一生,一直都非常崇信各种阴阳数术,所以,恐怕不会轻易放弃其按照十二这一天地大数所精心设计的郡制。在这一点上,王国维、周振鹤要显得更有见识,只不过王、周二氏没有理解秦郡设置的基数是十二而不是六。因为这一基数是十二而不是六,秦郡的变化,也不会如王国维所云,是按六的倍率增长,而应是按照十二的倍率,由三十六郡直接调整为四十八郡。依此推论,那幺,在秦始皇三十三年设置岭南三郡时,嬴政为继续保持以十二这一成数来划分天下,就不得不对原有三十六郡,做出相应的调整。
虽然这次调整郡级建置的直接原因是为凑合十二这一神秘数字,但是,在具体施行时,则不能不考虑当时的实际需求。从后来西汉郡级政区的设置状况来分析,始皇帝初设的秦郡,面积显然偏大。因此,这次以析分增置为主的调整,也是中国古代政区演变史上一个很自然的过渡阶段。
闽中。《史记·东越列传》明确记载:“秦已并天下,(闽越王与东海王等)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前已论及,在秦始皇二十六年时及其以后的几年内,这一区域的越人一直与秦朝处于军事对峙状态。所以,闽中郡的设置,应当在此之后。但是,具体何时设置闽中郡,在秦汉史籍中却没有任何直接线索,只能根据岭南的平定时间,推测闽中的东越,在失去与其互为犄角的岭南南越的援依之后,随之便为秦朝攻取。
闽中为秦郡之一,本有清楚的记载;而结合前述《淮南子》等书所记相关史实,可以推断它是与岭南三郡同时新开拓的边郡。《晋书·地理志》记云秦始皇在划定三十六郡之后,“于是兴师,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乃谓闽中与岭南三郡,系平定百越后同时设置,所说符合当时形势,或应有所依据。
东晦(郯郡)。如前面第一节所论,秦末陈胜起事时秦嘉等曾围攻“东海(东晦)守庆于郯”,郯为东晦郡治所,而东晦郡乃是从薛郡中分割其南部属地设置,秦始皇二十六年之后,最有可能分置此郡的时间,就是这次统一调整郡级建置。虽然秦朝是以楚地设置薛郡,但原薛郡北部入楚很晚,原来本是鲁国属地,文化上与南部的吴楚之地有明显差别,合为一郡,在治理上恐怕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所以,分置此郡,除了面积上的调整之外,应当是基于这种文化和历史背景方面的考虑。
如前所论,此郡名称,这里可姑且称之为“东晦”,但在其分置之初,也有可能曾名为“郯郡”,两个郡名有过交替变化。
淮阳。从颍川郡中分置。也是见于秦末,前面第一节已有论述。与东海分置的原因相同。颍川原本就是由得自韩国的颍川郡和得自楚国的淮阳郡合并而成,借此机会将其重新分开。
上述两地,相关史事都提到其郡守,故虽然没有设郡的明确记载,但秦后来设有此郡,可以确证无疑。
河内。分河东郡置。《史记·张耳陈馀列传》载二世元年史事,述及河内;又《史记·项羽本纪》载司马卬因定河内之功而王其地。谭其骧据之以为河内系后设秦郡之一,应是。谭氏且论述其分置原因云:
河内西阻王屋、析城诸山,本与河东隔绝,自成一区;昭襄王三十三年魏入南阳,秦始有其地,时东不得邢丘、怀,北不得宁新中,地狭不足以立郡,率以并属河东;其后壤地虽拓,军机倥偬,未遑建置;既并天下,始依山川形便,更加区画;此衡情度势,可推而知者。
以上所论,虽大体得当,然而似乎尚且未能中其肯綮。盖如前引马非百说所述,河内在其纳入秦土的秦昭襄王时期,即已设郡;而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时,即已非“军机倥偬,未遑建置”,当时应自有一番考量。河内位居黄河北岸太行山东西两侧之今河北平原与山西高原两大地理区域的结合点,南濒黄河,隔河与天下之中的伊洛等三川地区毗邻,可以说是连接四面八方的地理结点,军事地位非常重要,一向为兵家必争之地。秦始皇二十六年时将其划归河东,应是考虑河东依傍关中门户,便于控制,在控制河东的同时可一并控制河内地区。不过,正如谭其骧氏所云,河内在地理上本自成一体,而且这一带经济发达,人口繁密,强与河东捆绑在一起,实际行政操作,必定会有许多不便的地方,所以,才又将其独立出来。盖政治运作方案,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互有利弊,并没有绝对必然的做法。
济北。如前所述,济北本是在始皇二十六年时并入齐郡,此郡复见称于秦末及楚汉之际,事具前文第四节引述谭其骧氏考证。谭氏谓济北乃分齐郡设置,应是。究其分置的原因,应是齐地本经济富庶,人口繁多,所以,需要重新划分开来,以求取均衡。
谭其骧在考证过程中曾引及《史记·留侯世家》所载圮上老父约张良十三年后相见于“济北谷城山下”一事,马非百据此论证济北郡的设置时间,云“下邳老父之告张良,且早在始皇之世”。今案依《史记·留侯世家》记载,圮上老父并授张良《太公兵法》,曰读此书后十年兴,而“后十年,陈涉等起兵”。由陈胜起兵之秦二世元年,上溯十年,为始皇二十八年。然而,《史记》关于圮上老父的记载,太过于传奇,不宜一一坐实其说以考证史事,径谓济北郡设置于始皇二十八年以前。即使圮上老父之事,果然可以坐实,也应当将所说济北郡作为始皇二十六年之前的旧地名解。
恒山。恒山本是秦初得此地时所设郡,始皇二十六年并入邯郸。《史记·张耳陈馀列传》等处载秦末史事,记有“常山”一名,谭其骧以为乃秦分邯郸所置郡,论述甚为周详,应是。只是《史记》之“常山”,秦时本当作“恒山”,应是司马迁为避汉文帝刘恒名讳按照汉朝的写法所改书。前面第一节引述的秦“恒山候丞”封泥,足以证实这一点。
秦分置此郡,除邯郸地域稍广,析分此郡便于治理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应是与秦始皇的山岳崇拜有关。此恒山与下文所述之衡山,俱属所谓“四岳”或“五岳”之一。关于四岳与五岳的由来,情况比较复杂,在此姑且置而不论;唯秦时定天下名山十二,恒山列名其
间,秦始皇还专门到此做过巡视,说明恒山应具有比较重要的象征意义。秦始皇特地重设恒山郡的情况,更进一步显示出其非同寻常的地位,这正是研究四岳或五岳崇拜形成过程的重要内容。
以上三地俱以类同郡名的形式,见称于秦末史事,虽无郡守等职官印证其必为秦郡,但是,依据史籍的记述形式,基本也可以判定其属于新增秦郡。
胶东。《史记》之《项羽本纪》并《田儋列传》,俱载徙齐王田市更王胶东。谭其骧以为此乃分琅邪所置郡,并论述说:“项羽封建诸王,率因秦郡之旧,则以秦置为是。”谭氏此论,极富有见识,所说可从。
衡山。《史记·项羽本纪》载立番君吴芮为衡山王,谭氏依以上论述胶东郡时所揭示之通例,判断衡山应属秦郡。今存有“衡山发弩”和“衡山马丞”封泥,可证谭说足以信从。唯谭氏复论述云:“《始皇本纪》,二十八年,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衡山与南郡并举,盖其时已建郡矣。”这里衡山与南郡是否为对举关系,似乎还可以推敲。如上所述,分置衡山和恒山两郡,都应与秦始皇的山岳崇拜有关,而秦始皇另有巡视恒山的记载,所以,这里所说“衡山”,也完全可以是指山岳而不是郡名,若联系秦郡设置的总体状况来分析,还是将其认作山岳要更加合理一些。所以,衡山郡依然应当是始皇三十三年时与其它郡一同改置。衡山郡为分割九江郡所置,九江地域过于辽远,也是将其分而治之的主要原因。
以上两地都是在楚汉之际,以一整体地域单元,成为项羽所授诸侯王的封地,通过前后历史发展过程,将其定为秦郡,应该比较合理。
庐江。九江若仅分置衡山,辖境仍嫌偏大。所以,理应再予拆分。《水经·赣水注》记云南昌县故城,“秦以为庐江南部”,谭其骧解释说庐江南部即庐江郡之南部都尉,所以,庐江很可能为后置的秦郡。周振鹤依四十八郡之数,谓《水经注》的记载,“可信可据”,坐实其应属秦郡。
今案庐江郡虽见诸记载偏晚,但是,《水经注》的记载,往往有可靠的地方资料作依据,其可信性并不一定会比《史记》等书更低,应当予以充分重视。
总括以上论述,秦始皇三十三年在攻取岭南地区的同时或稍后,应该也征服了东越,并在越人故地设置南海、桂林、象郡和闽中四郡,同时,为保持以十二为基数的郡制,根据各种不同的实际需要,又对旧有的郡进行调整,重新析分开始皇二十六年并入其它郡内的恒山、河内、济北、胶东(原即墨)、淮阳五郡,又从面积较大的郡内分出东海、衡山、庐江三郡,合之共新增十二个郡,与原有的三十六郡加在一起,即最后调整为如下四十八郡(参见附图4“秦始皇四十八郡示意图”):
内史&&& 叁川&&& 河东&&& 河内&&& 陇西&&& 北地&&& 上郡&&& 汉中&&& 巴郡&&& 蜀郡&&& 九原&&& 云中&&& 雁门&&& 代郡&&& 太原&&& 上党&&&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潦西&&& 潦东&&& 恒山&&& 邯郸&&& 钜鹿&&& 东郡&&& 济北&&& 齐郡&&& 胶东&&& 琅邪&&& 南阳&&& 颍川&&& 淮阳&&& 砀郡&&& 四川&&& 薛郡&&& 东晦&&& 南郡&&& 衡山&&& 九江&&& 洞庭&&& 苍梧&&& 庐江&&& 故鄣&&& 会稽&&& 闽中&&& 象郡&&& 桂林&&& 南海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十八郡,只是根据目前掌握史料所做的一种推测,并不像始皇二十六年划定的三十六郡那样,出自确切的系统记录。因此,与前文所论三十六郡相比,它在更大的程度和范围上,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进一步予以检验(上述有关衡山和济北两郡的史料,就显示出,并不能完全排除这两个郡设置于秦始皇二十八年或比这更早的可能)。
除上述东海等八郡以及岭南三郡和闽中郡之外,还有下述一些区域,也有一定可能,为秦始皇二十六年以后析分增置之郡。这些可能存在的秦郡,或者是上述东海等八郡中有个别郡判断存在差误,可由下列名单中某郡替代;或者是始皇三十三年所析分增置之郡,不止十二,应另含有下列名单中的某些郡;或者是始皇三十三年以后,又另有一次个别或全面的调整。现将其列举如下,以供进一步考究抉择。
豫章。前面第三节在讨论黔中郡的演变时曾经谈到,英布在汉初受封为淮南王,“都六,九江、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布”。按照上文所做论述,英布封地四郡中,九江、庐江、衡山,俱属秦郡。又在此稍前刘邦册封吴芮为长沙王之诏书亦云:“其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为长沙王。” 诏书中所述象郡、桂林、南海,都是秦郡。豫章这里不像齐、赵故地那样居民稠密,为众所共争;而是草莽山荒,人所鲜少眷顾,汉初似乎没有多大必要急忙在此析分新郡。豫章在秦时若始终未尝置郡,应隶属于庐江郡。可是,如上面论述庐江郡时引述的《水经注》所示,庐江郡南部都尉的治所,设在南昌,假若将豫章地界包括在内,此南部都尉,则位于庐江郡的中部偏北,去庐江郡南界较为辽远,这似乎不十分合理。所以,在其南部,或许应当另外设有一郡。依此推测,豫章便也有可能为秦所增设的新郡。
河间。前面第一节论河间郡,虽倾向于否定《史记·樊郦滕灌列传》所记樊哙击“河间守军于杠里”一事,但是,却并没有直接证据。因此,王国维谓秦末有“河间守”的说法,目前还不能绝对将其排除。
城阳。前面第四节已经谈到,楚汉彭城之战时,田横率数万人,“反击项羽于城阳”,王国维引以为秦设有城阳郡的证据。前文在论证时,虽然认为城阳地区为齐国“五都”之一,其设立为郡,应属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前的建置,因而,这里所说“城阳”,应是沿用战国以来的区域名称而非郡名。不过,这种推断,并没有直接证据,所以,也不能百分之百地排除秦末置有城阳郡的可能。
广阳。秦末是否设有广阳郡,虽然没有任何文献记载,但是,始皇二十六年以前,本来设有此郡。其地既为燕国旧都,汉初又曾独立为郡,所以,在秦始皇三十三年以后,纷纷析置新郡时,也有可能重新单独立郡。
胶西。始皇二十六年在齐国故地设置的齐和琅邪两郡,至始皇三十三年析分为齐郡、济北、琅邪、胶东四郡,其中胶东郡应基本为即墨故地,却不同于其它三郡沿用旧名的做法,独自改用此新名;而《汉书》载高帝六年,“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胶东与胶西对举,所以,也有可能在由琅邪郡析出原即墨郡属地时,同时设置了胶东、胶西两郡,因此才没有沿用“即墨”旧名。只是如周振鹤所指出的那样,《史记》载汉高祖五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时,齐地“属汉为四郡”,此四郡应即齐郡、济北、琅邪、胶东[138]。这样看来,胶西单独置郡的可能性又似乎很小。
泰山。今见有“泰山司空”封泥,研究者以为其风格属秦,疑秦或置有泰山郡;但又推测封泥之“泰山”可能并不是郡名,仅指作为山岳之泰山,“泰山司空”是“为在泰山封禅而设司空一职”。今案里耶秦牍记有阳陵司空官职,阳陵也不会是郡名,参照此牍,“泰山司空”确实未必与郡有关;但是,秦另有“南海司空”印章与“南郡司空”封泥存世,准此,则秦可能也置有泰山郡。参照衡山和恒山两郡的情况,则泰山若是设郡,应与其在同一时候。
清人陈芳绩论秦郡变化,以为在始皇二十六年三十六郡之外,后来与岭南三郡差相同时,增设有“榆中”一郡。陈氏论述说:
案《始皇本纪》,三十三年,西南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西北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榆中必是一郡,领三十四县者。不然,县何所属?
陈氏所谓“榆中郡”,没有任何文献依据。秦汉时期在秦始皇新拓西北边地有两处称作“榆中”地区域,一在两汉金城郡榆中县(今甘肃兰州附近)周围,一在秦汉九原、云中两郡区域,秦新设三十四县所在的“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这一区域,正处于这两处榆中之间。这一区域,又称“新秦中”。西汉初年,武帝曾经“北出萧关,从数万骑,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当时,“新秦中”边防松弛,“或千里无亭徼”,汉武帝一怒诛杀北地太守等多人。这一事实说明,西汉时期这一地区有很大一部分是归北地郡所属,而由此逆推,则可以推断,秦朝在西北新开拓的边地,应是分别划入沿边的北地等郡,并没有设置新郡。
最后,再来大致推测一下洞庭、苍梧两郡合并为长沙郡的时间。从始皇二十六年以来秦郡的整体变化趋势来看,是在逐渐缩小郡的辖境,因此,秦人不大可能将这两郡合为一郡。前面第三节已经谈到,里耶秦牍反映出迟至秦始皇三十五年四月,洞庭郡仍保持着独立的设置,在此之后,没有成批调整郡级建置的迹象,而且也找不到单独调整这两个郡的理由,所以,推测最有可能做出这种调整的时机,应是秦二世皇帝或项羽西楚之临江王共敖领属这一区域的时候。
洞庭郡除去洞庭湖区之外的其它地区,属今湘西山地,多不易开发利用,其难以自存和发展,自是秦二世或临江王共敖裁撤此郡的内在因素。后来在黔中和洞庭郡故地设立的武陵郡,其辖区直到近代,依旧颇为荒凉,可以辅助说明,这一洞庭郡所辖区域,在当时确是无足轻重。其实,在秦汉时不仅今湘西地区,即使是今湖南腹地的湘水下游和洞庭湖周边区域,其经济开发程度,与全国其它地区相比,同样微不足道。贾谊论汉初诸异姓王反叛的原因,总结说“大抵强者先反”:其中“卢绾国北,最弱,则最后反。长沙乃才二万五千户耳,力不足以行逆,则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全骨肉。时长沙无故者,非独性异人也,其形势然矣”。实力如此单弱,在失去取道于此进攻岭南的特殊需要之后,其合洞庭、苍梧二郡为一体,也就可以理解了。
在经历了漫长的探索历程之后,按照本文所得出的结论,关于秦始皇三十六郡的认识,似乎又回转到清代以前传统的旧说之中。借用钱大昕的话来说,言此三十六郡,确乎似“甚易而实是也”。但正是通过这样持续不断的探索,才使得秦始皇设置三十六郡的真实面目,得以逐渐显现清楚;也正是借助以往一代代学者的探索结果,本文在认定裴骃旧说确实可信的同时,还对秦始皇三十六郡的来龙去脉,即划定三十六郡以前的设郡状况,划定三十六郡时所做的分合调整,以及三十六郡设定后,适应疆域的拓展与行政管理的便利而增设析置新郡的情况,尽可能做出了具体的复原,使得这一在过去看来此一级别政区设置最难理清的时代,展现出比其它任何朝代似乎都要清楚的面貌。
透过秦郡研究的结果,可以进一步审视秦代地域关系当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其中揭示秦郡演化过程当中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政治、文化因素,是在此基础上需要从事的一项主要研究课题。
商周以来,逐渐发展形成了一些与秦郡规模相当的地域单元。研究这些地域单元的生成过程,应当是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秦朝第一次在全国普遍施行郡县制,秦郡的形成和演化过程,既是以商周以来地域单元的形成和演化为基础,也是其发展的自然结果。因此,阐释秦郡的发展历程,将为这种地域单元的研究,提供一个良好的参照基准。
厘清秦郡的真实面貌,还将为汉郡的研究,重新确立一个起始平面,更准确地复原汉郡的演变历程。
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前后秦郡的设置状况,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分析。进行这一研究,遗憾的是一些已经发现的秦代封泥和简牍资料,还没有公布;同时,考古发掘,也将为这一问题的研究,继续展现新的证据。所以,今后或许还需要根据这些可能存在的材料,不断补充和修正完善相关结论。不过,本文认定之裴骃所述三十六郡的可靠性,假若能够成立,那么,由此确立的始皇二十六年三十六郡的设置状况,已为理解和运用未来可能出现的史料,提供一个基准时间断面。相信在此基础上,来处理相关问题,已不会有多少繁难的障碍。
由于史籍记载简疏,历来探讨秦郡问题的学者,虽然都是以考据的形式,来表述研究的结论,但其实际的研究工作,往往需要更多地依赖逻辑推理以填补史料的缺环。每个人的思考,都难免会存在局限和疏误。昔全祖望尝谓惜不得聚合王应麟、胡三省诸人,“相与讨论之”;钱穆对于全祖望,亦复有同慨,以为“恨不得起先生于地下,卒为论定之”。全祖望和钱穆所言,均非自信其说必是,而是想尽数知悉他人不同于自己的思索,以衡定从违。先贤虽已逝不可追,当世学人,自可相与切磋讨论。上述看法,若能得到诸位同仁之针砭,则就不必再怀全、钱之恨了。
刊《文史》2006年第2期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6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城工作队《西安相家巷遗址秦封泥的发掘》,刊《考古学报》2001年第4期,页532,图版拾柒—2。
《续汉书·郡国志》二,页3427。案今点校者已误改“川”字为“水”。
《初学记》(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八总叙州郡,页164。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51。
陈晓捷、周晓陆《新见秦封泥五十例考略——为秦封泥发现十周年而作》,刊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第十一辑,页315。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58。
《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页。
《史记》卷八八《蒙恬列传》唐张守节《正义》(页2566):“辽东郡在辽水东。”
周振鹤《被忽视了的秦代&水经&——略论&山海经·海内东经·附篇&的写作年代》,原刊《自然科学史研究》1986年第1期,此据作者文集《周振鹤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页155~162。
据袁珂《山海经校注》之《海经新释》卷八,页333~335。
附图2~4,系根据谭其骧《秦郡新考》附图改绘,仅是示意而已,具体的郡界划分,有些还需要深入研究。
《战国策》卷二○《赵策》三“说张相国”条,页711。
《战国策》卷一九《赵策》二“张仪为秦连横说赵王”条,页649~652。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第一册《赵、中山图》,页37~38。
《史记》卷五《秦本纪》,页209。
《史记》卷七○《张仪列传》,页。
《史记》卷五《秦本纪》,页207。
战国史事纪年混乱,《战国策》所载策士说辞亦多随意敷陈,故赵割河间与秦的具体时间,可能还需要进一步仔细考核,但已不影响本文所要论述的秦河间郡由来问题。
缪文远《战国策考辨》(北京,中华书局,1984),页178~180。
马王堆汉墓整理小组编《战国纵横家书》(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二五“李园谓辛梧章”,页112~113。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篇第八章第四节《河间国沿革》,页84~87。参见谭其骧《西汉以前的黄河下游河道》,据作者文集《长水集》下册,页56~86。
《史记》卷五《秦本纪》,页209。
全祖望《经史问答》(清乾隆万氏原刻本)卷八,页4。
缪文远《战国策考辨》,页180。
参见俞正燮《癸巳类稿》(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新世纪万有文库》本)卷二“越国鄙远义”条(页51~52)。又史念海《战国时期的插花地》,原刊《史学杂志》第1期(1945年),此据作者文集《河山集》七集,页504~519。
《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页2509。
《战国策》卷七《秦策》五“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条,页282~285。
《史记》卷七一《樗里子甘茂列传》,页。
《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页2509。
案吕不韦欲攻赵以增广自己的封邑,其事与此前秦昭王时权相魏冄“欲伐齐取刚、寿以广其陶邑”(事见《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页2329),情形如出一辙。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页231;又卷八五《吕不韦列传》,页。
《史记》卷四三《赵世家》,页1833。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页233。
参见杨宽《战国史》附录一《战国郡表》,页537~542。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页233。
《水经·淄水注》,据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卷二六,页11a。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63。
杨树达《汉书窥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页192。
案《史记》、《汉书》往往亦与秦汉印章相同,书作“临菑”。又张家山汉简同样书为“临菑”,见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之《奏谳书》图版第23号简,页54。《史记》卷二九《河渠书》(页1407)有记载云:“于齐,则通菑、济之间。”说明秦汉人本称济水为“菑水”。又《周礼·考工记》有“察其菑蚤不齵,则轮虽敝不匡”语,郑玄注引郑司农(东汉郑众)语云:“泰山、平原所树立物为菑。”东汉泰山、平原两郡,俱属战国齐地,邻近临菑。据此,临菑之“菑”当时或别有寓意,亦未可知。据唐贾公彦《周礼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影印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卷三九,页908。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63。
卫宏《汉官旧仪》卷下,页48。
《史记》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王者年表》,页801~802。
案周晓陆等编着《秦封泥集》(页252)载有秦“东郡司马”封泥。东郡在秦统一全国后虽深处内地,但是,其在秦领土扩张的过程中,却曾处于东部边境前缘。所以,此封泥应是全国统一前所用。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67~268。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61)所收秦封泥有“济北太守”,似可进一步证明济北郡的存在。惟有人认为这方封泥为伪造赝品(说见孙慰祖《封泥发现与研究》,页139~140),所以不能用作论证依据。
别详拙稿《楚汉彭城之战地理考述》,刊《学术集林》卷八(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页168~174。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300。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九章第六节《城阳国沿革》,页108~112。
案秦人乃一举平定齐地,城阳是与临淄等齐国全境一同陷落,不存在如前述东郡,曾为秦人向东扩张土地过程中边防前沿的问题,只能是临海的边郡。
《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1583,页1585。
《水经·淄水注》,据赵一清《水经注释》卷二六,页1407。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八《齐鲁封泥集存序》,页923。
杨宽《战国史》第六章第三节《郡县制度的建立》,页212~213。
杨氏举《孙膑兵法》之《擒庞涓》篇所记齐城、高唐二都大夫事,以证临淄(菑)、高唐二都,谓“齐城即临淄(菑)”。今案杨氏所说,事见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孙膑兵法》(北京,文物出版社,1975),图版1,页31~32。临菑为齐五都之一,尚可证之于《史记》卷三四《燕召公世家·索隐》(页1557),谓:“临淄(菑)是五都之一也。”平陆则杨氏举述有孟子与平陆大夫孔距心谈话并与齐王语孔氏为自知其罪之“为都”者事。案此事见《孟子·公孙丑下》,据《孟子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影印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本)卷四上,页2695。
《管子·轻重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页111。
别详拙稿《楚汉彭城之战地理考述》,刊《学术集林》卷八,页120~126。
《史记》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页1888。
《史记》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页1888。
甄至阿、薛陵一带,入秦东郡(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二册《秦山东南部诸郡图》,页7~8),而秦设东郡,事在秦王政五年(《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页224)。平陆一带,北部之刚、寿等地入秦,在秦昭襄王三十六年(《史记》卷五《秦本纪》,页213);南部入楚,参见陈伟《楚东国地理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第六章第二节《东部疆域的极至》,页149~155。
前人对秦郡增衍过程的研究,以杨宽《战国史》附录一《战国郡表》(页534~542)最为系统,但仍有疏漏,本文虽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得出了秦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前所设诸郡,但是,对于这些秦郡的具体产生和演化过程,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对于始皇二十六年的三十六郡,杨氏起初以为不包含内史在内,以《汉书·地理志》所记秦郡为基础,除去岭南三郡,增以河间、黔中、楚郡和闽中四郡。此说见所着《秦始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一书(页62,页69~70)。后来在《战国史》中则又将内史算在数内,另增黔中、广阳、楚郡三郡以替代岭南三郡。但都没有深入的阐释,而且一如清代以来学者的研究,没有意识到秦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是一次对郡级建置的全面调整。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篇第六章第一节《燕国沿革》,页64~66。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篇第三章第一节《淮阳国沿革》,页41~43。
若不考虑战国时期的文化和地域关系的历史继承性,单纯从地域交通联系的角度看,河内可能归入叁川郡更为合理,清人戴震即以为河内地区在秦三十六郡当中应属叁川郡。戴说见所著《水地记初稿》卷一《记郡》“秦四十郡”条,页99。此外,2005年4月我在暨南大学公开讲述本项研究时,王颋教授也向我提示说,河内应属叁川而不是河东。本文所说,姑且沿承谭其骧的看法,对此尚需进一步研究。
《战国策》卷一八《赵策》一“赵收天下且以伐齐”条,页608~609。
这样调整,过于复杂,不符合秦郡变更的一般状况。所以,邯郸、钜鹿两郡的境域,应当重新考虑。比如更有可能是清河归入邯郸郡,钜鹿区域与恒山、河间两郡构成河间郡。不过本文重点解决秦郡的名目,拟尽量不涉及诸郡辖界问题。所以,这里姑且依旧遵用谭其骧的分析结果。
《水经·浊漳水注》,据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卷一○,页12a。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正义》(页260~261)引唐李泰《括地志》,谓汉丹阳郡地,其初乃“秦兼并天下,以为鄣郡(案即故鄣郡)也”;以为故鄣郡设立于秦并天下之后,则即应为始皇二十六年这次划定秦郡时所分置。又案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六《建康表》一(页1391),以为“秦始皇二十五年,灭楚,始以金陵为鄣郡(案即故鄣郡)”,但秦灭楚时,《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页234)仅记其在吴越故地置有会稽郡,故鄣(鄣郡)设于初平楚地之始皇二十五年,于史无徵。
黔中、长沙两郡的更名时间,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说,准确地讲,应当是在始皇二十六年划定三十六郡之日以后,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之前(已公布里耶秦牍出现洞庭郡的最早时间),也很有可能就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当年。这里采用秦始皇二十七年的说法,是为求取叙述简便。
《史记》卷七三《白起王翦列传》,页2341。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五《答谈阶平书》;又同卷《再与谈阶平书》,页630~633。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五《再与谈阶平书》,页632~633。又毛岳生《休复居文集》卷一《秦三十六郡说》(页5a~9b)有与谈泰大致相同的看法。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页234。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五《再与谈阶平书》,页632。
《淮南子·人间训》,据何宁《淮南子集释》卷一八,页。
案法国学者鄂卢梭(L.Aurouseau)《秦代初平南越考》,定此役于秦始皇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之间,与本文所论大略相同,而吕思勉不赞同鄂卢梭的看法,否认《淮南子》所记此事属实。不过吕氏所做论证,并没有足够的说服力。鄂卢梭文见冯承钧译《西域南海考证译丛》九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第二次影印本,第二卷),页42~48。吕说见《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乙帙“秦营南方”上,页614~618;又《&秦代初平南越考&之商榷》,原刊《国学论衡》第4期,1934年,此据作者文集《嵩庐论学丛稿》(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吕思勉遗文集》本,上册),页11~22。今人论述这次南征越人的军事行动,多谓事在秦始皇二十九年至三十年之间,论者虽众而所说似俱欠周详,故在此不予罗列。我将另行撰文,进一步具体阐释这一战役的进程。
《汉书》卷三九《曹参传》颜师古注引晋人晋灼语,页。参见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一四“刺史权重秩卑”条,页115~116。
《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并颜师古注,页2784。又《史记》卷七三《白起王翦列传》(页2334)载秦赵长平之战时“白起为上将军,而王龁为尉裨将”,屠睢若不是郡尉,也只能是这种“裨将”之尉,而不应该是主将。
蒙文通以为“塞”、“守”等诸字各俱特别涵义,云:“既以‘处’言之,则番禺已为秦军所取,当已无甚战事。‘塞镡城之岭’、‘守九疑之塞’者,则所向为西瓯。西瓯君死于此役,是当为战争激烈之地。”似因未留意于古书通例及秦取岭南之整体过程而稍嫌求之过深。蒙说见所着《越史丛考》第八节《骆越与西瓯》,页379~380。
《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篇第十章第三节《桂阳郡及武陵郡沿革》(页128),据《山海经》载“沅水出象郡镡城西”,以为镡城本属象郡。今案周说或是。唯据《淮南子》此文,说明在象郡设立之前,镡城似应隶属于黔中郡,这样才更符合“塞镡城之领(岭)”的说法;另外,如前所述,汉武陵郡乃是“割黔中故治”所设,依此,镡城好象也应属黔中。劳干《象郡牂柯和夜郎的关系》,便以为“镡成应当即是黔中的边徼”。劳文刊中国科学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四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49),页220。
《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1596。
《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1593。
《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1593。案:唐颜师古注引应劭语曰:“汗音干。”
《周礼·地官司徒·载师》“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郑玄注引《司马法》曰:“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据孙诒让《周礼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7)卷二四,页938。
参见谭其骧《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图所说明的几个历史地理问题》,见作者文集《长水集》下册,页246~254。
《史记》卷一一八《淮南衡山列传》,页3077。
《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页2781。
《舆地纪胜》(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影印清道光惧盈斋刻本)卷一○三静江府古迹,又景物上,页834,页831。案此《桂林志》作者,据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页625~626。
谭其骧《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图所说明的几个历史地理问题》,见作者文集《长水集》下册,页246~254。
《史记》卷一一三《南越列传》,页2969。
参见蒙文通《越史丛考》第八节《骆越与西瓯》,页378~385。
《汉书》卷三五《吴王濞传》(页1910)载西汉景帝时吴王刘濞在发动吴楚七国之乱的书翰中,调度各路诸侯,称“南越直长沙者,因王子定长沙以北”。西汉长沙国即沿承秦始皇二十六年之黔中郡而设,这一记载,可以佐证秦黔中郡内的湘江水道,是秦汉时期岭南与中原地区联系的主要信道。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篇第十章第一节《吴姓长沙国》,页120。
谭其骧《秦郡界址考》,据作者文集《长水集》上册,页20。
若按本文前面第三节中引述的周振鹤观点,似乎周氏以为此即汉高祖五年分设武陵郡时所为。但如前所论,周氏所依据的《水经·沅水注》,还可以做出另外的解释,因此,也就可以另行推断黔中郡境域变易的时间。
我将另行撰文,论述这一问题。
参见邢义田《试释汉代的关东、关西与山东、山西》一文及其补正,原刊台北《食货月刊》复刊第13卷第1、2期合刊与第3、4期合刊,1983年,此据作者文集《秦汉史论稿》(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7),页85~170。王子今等《说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所见五关》,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页46~50。
关于南郡在秦代的战略地位,请参见拙稿《张家山汉简所示汉初西北隅边境解析——附论秦昭襄王长城北端的走向与九原、云中两郡的战略地位》,将刊于《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又卷二八下《地理志》下,页1639。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西汉荆州刺史部图》,页22~23。
《太平寰宇记》卷一一四潭州,页195。
《史记》卷六九《苏秦列传》,页2259。
《战国策》卷三《秦策》一“张仪说秦王”条,页101。
周宏伟《传世文献中没有记载过洞庭郡吗?》,刊《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32卷第3期,2003年5月,页83~84。
《离骚》之《九章·哀郢》,又《九歌·湘夫人》,据朱熹《楚辞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卷四,页82;卷二,页35。
《山海经·海内东经》,据袁珂《山海经校注》之《海经新释》卷八,页333。
参见张修桂《洞庭湖演变的历史过程》,刊《历史地理》创刊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页99~116。又饶宗颐《楚辞地理考》卷中《洞庭辨》,页53~71。
谭其骧《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图所说明的几个历史地理问题》,见作者文集《长水集》下册,页246~254。
别详拙稿《释马王堆地形图之“封中”》(署名“娄雨亭”),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第2辑,页14。
《战国策》卷一四《楚策》一“苏秦为赵合纵说楚威王”条,页500。
《后汉书》卷八六《南蛮西南夷列传》,页2831。
《史记》卷五《秦本纪》,页213。
周振鹤《释江南》,见所著《随无涯之旅》,页324~334。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之《奏谳书》,奏谳书图版,第129号简,页63;释文注释,页223~224。
《史记》卷一一二《平津侯主父偃列传》,页2958。又《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页)也有相同记载。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页253。
谭氏观点除《秦郡新考》外,并参据其所撰《秦郡》,见作者文集《长水集续编》,页64~68。
周振鹤《汉郡再考》附《秦一代郡数为四十八说》,据作者文集《学腊一十九》,页71~72。
《史记》卷一一四《东越列传》,页2979。
宋梁克家在《淳熙三山志》(北京,中华书局,1990,《宋元方志丛刊》影印明崇祯刻本)卷一《地理类》一“叙州”(页7792)项下,即以为在“秦始皇二十六年既并天下置三十六郡”之后,“乃使尉屠睢平百越,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但梁氏也只能肯定闽中郡之设,“盖在置诸郡之后”,因“史阙其年”,故无以更得其详。
金榜、刘师培论秦郡之演变,就是将闽中与岭南三郡相并列。
《晋书》卷一四《地理志》上,页406。
宋人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卷一“秦四十郡”条(页26a)等谓秦置四十郡者,一直沿承了这种闽中与岭南三郡一同设置的说法。
马非百《秦集史》之《郡县志》下,页669~670。
《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页。
《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常山郡下颜师古注引曹魏张晏语曰:“恒山在西,避文帝讳,故改曰常山。”案谭其骧主编之《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秦代部分,已经绘作“恒山郡”,唯其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所撰“秦郡”条目,仍书作“常山”,似以改作“恒山”为妥。此点承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唐晓峰教授提示,谨志谢忱。
现有的重要研究成果,可参见顾颉刚《四岳与五岳》,见所着《史林杂识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63),页34~45。
《史记》卷二八《封禅书》,页。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54。又陈晓捷、周晓陆《新见秦封泥五十例考略——为秦封泥发现十周年而作》,刊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第十一辑,页317。
清人张宗泰《质疑删存》(光绪刊《聚学轩丛书》第一集本)卷中《秦始皇南渡淮水之衡山乃天柱山考》(页2a~3a),即将此“衡山”释作山名而非郡名。又杨守敬《晦明轩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续修四库全书》第1570册影印光绪辛丑杨氏邻苏园刻本)之《衡山考》(页101~102),亦同样将此“衡山”视作山名。
《水经·赣水注》,据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卷三九,页12a。
周振鹤《汉郡再考》附《秦一代郡数为四十八说》,据作者文集《学腊一十九》,页71~72。
《史记》卷九一《黥布列传》,页2603。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页53。
《史记》卷九四《田儋列传》,页。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篇第六章第一节《燕国沿革》,页64~66。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页61。
《史记》卷一六《秦楚之际月表》,页796。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上篇第九章第一节《刘肥之齐国》,页99。
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64,页68。
湖南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刊《文物》2003年第1期,页33,J1⑨11背面。参见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刊《文物》2003年第1期,页78~79。
罗福颐《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卷一,页8。又周晓陆、陆东之《秦封泥集》,页253。
陈芳绩《历代地理沿革表》卷四,页334。
别详拙稿《阴山高阙与阳山高阙辨析——并论秦始皇万里长城西段走向以及长城之起源诸问题》,刊《文史》,2005年第3期,页5~64。
《史记》卷三○《平准书》,页1438。
参据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附篇第二章第一节《十八诸侯封域》,页253。
贾谊《新书·藩强》,据明末刻钱震泷评阅本,卷一,页12。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一六《秦四十郡辨》,页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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