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医院国资委第二批解决职教幼教工作何时到位

我的条件符合国资委《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的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中的教师条件吗?_百度知道
我的条件符合国资委《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的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中的教师条件吗?
我的条件符合国资委(2011)63号文件中的教师条件吗?谢谢,一直到06年退休。,组织安排我到后勤工作,1976上调后在国企当教师我当过知青,2000年8月到其他幼儿园竞聘当老师,累计23年。,一直到1993年学校停办。2000年单位关闭下岗,为了生活
具体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但不是从国有企业举办上述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企业所在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之后退休的教师、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
你在国企当过教师。建议去当地政府咨询一下本通知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国有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举办上述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技工学校和幼儿园等,原则上应当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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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的心声
在国企幼儿园里,最早保育员就是幼儿的启蒙老师,是幼儿园里的园丁,那时所为的老师还在等着保育员培育成长呢?随着社会发展,教育体制的完善,保育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随着年龄偏大,也没给我们考证的机会,没有证不是我们的错,谁能否认我们从事的幼教岗位吗?难道就像某些领导所认为的,保育员只是打扫卫生的保姆,错,大错,特错,我们同样持有着教委颁发的合格证书,难道打扫卫生的保姆教委也会发证书吗?保育的“育“字都认识吧,就是培育的”育’,教育的“育”,保育员和老师只是一种称谓,同样都是从事幼教工作,保育员同样能歌善舞,会写会画,担任着幼教双重角色,保育员从事幼教工作一辈子,为什么得不到社会的认同,这就是对幼教保育员的歧视和偏见,你们都是知深人士,是...
听您的意思,似乎不是在教师岗位上退休的,按照63号文件精神,应该不属于解决范围之内的。
建议通过合理渠道提出申请。向当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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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国资委月份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打算
1-9月份,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精神,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深化国企改革,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支持和促进监管企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着力提高国资监管工作水平上台阶。1-9月份授权监管企业各项经营指标继续实现了不同程度的稳定增长。
一、1-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9月份,市属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平稳,主要财务指标增势明显,但受政策及行业季节性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保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14户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5.22亿元,同比增长1.04%;净资产10.62亿元,同比增长4.7%;累计实现营业收入达2.73亿元,同比增长29.4%。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把我委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上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我市实际,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鹰发〔2014〕17号)、《鹰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鹰府发〔2014〕17号),目前,两份文件经市委、市政府审核通过并印发。《实施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将指导我市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意见》明确指出:逐步将由政府部门管理的企业与原管理单位进行脱钩,纳入专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对尚不具备脱钩条件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财务、人事、用工、薪酬管理制度。《办法》中指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归市政府,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国资委实行宏观管理,国资公司实行日常经营,负责保值、增值责任。国资委就公司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对国资公司进行考核。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绝大部分收益,纳入市财政。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认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为总载体,“四进三改两覆盖”为总抓手,认真开展好市国资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2月底召开市国资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后,我委严格按照市委“活动办”、市委第六督导组的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转作风、炼真功、创一流”的自选特色动作,着力解决好涉及监管企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前二个环节中,我委一些好的做法得到了市委第六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委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6次、收看教育及廉政警片7次、参观贵溪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2次,发表宣传报道15篇,通过领导点、同事帮、群众提等方式收集到意见建议32条,经过梳理汇总,班子四风问题11条,领导个人40条,对查找出的问题班子成员都能够做到立整立改,进一步改进了党风政风。
3.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鹰国资字〔2014〕1号),集中检查了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运行体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委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二是开展国有资产大清查工作。2月底我市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启动。经过近三个月的调查核实,基本摸清了“家底”,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价值约210亿元(其中房产建筑面积达到140万平方米,可融资房产价值达50亿元;地产面积达到620万平方米,可直接用于融资的资产价值达110亿元),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6月份,市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国有资产进场交易7宗(网上交易6宗),成交额10831.13万元,比挂牌价增长了13%。5月初,受原产权单位委托组织的间歇式沥青混凝土搅拌机设备8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成交价1305.32万元,较底价482.32万元增长了170.16%。四是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基础工作更加扎实:1、2户企业变动产权,变动后法人资本为44000万元;2、8户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 ,其中7户单位评估价值为13312.33万元,1户企业租赁评估价值为每年60.29万元,租期8年。3、无偿划转资产计39.45万元;4、核销危房等资产价值为153.2万元。
4.着力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后,我委上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将推进国资国企事业发展融入到当前的改革大环境当中去,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大国有经济功能方面进行了尝试。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我委积极推动,高效操作,我市公交公司以净资产作价30%股权,上市公司江西长运以现金方式投入持有70%股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这些改革举措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我市国有经济作了有益的探索。
5.着力督促企业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重大事项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要求,着力抓好我委监管企业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支持市属投融资公司平台建设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督促企业牢牢树立以项目促发展、以项目促转型、以项目为抓手,做大资产总量,做强企业规模的思想,认真督促企业开展和抓好项目计划安排的滚动和实施;强化对企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情况的跟踪与服务;认真审核监管企业在资产报废、人员招聘、录用、对外捐赠、对外担保、公司组建等重大事项的核准、备案、批复与重大事项呈报,强化了对监管企业的重大事项管理,规范了企业重大决策行为。
6.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委妥善处置了市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件2件,授权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没有发生赴京到省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妥善解决了3名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申请问题;认真落实和办理了涉及我委以及监管企业的计划生育、社会管理治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目前,授权监管企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出资监管企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顺利。
7.深入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以创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效能型党组织为载体,重点抓好”效能型“党组织建设,促进机关效能提升,推动机关作风转变;强化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开展正反警示教育,有力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政廉洁;认真做好一报告两评议、“一岗双责”、整治不正之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和检查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开展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腐败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落实和推行 “阳光晒权”、构筑“三道防线”为重点系列活动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推进我委监管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以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认真查找、梳理和改进了我委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是否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整治慵、懒、散、慢等不良风气,确实做到把机关作风、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一起抓、互监督、共转变、双促进。
8.认真开展“四进三改两覆盖”和秀美乡村建设帮扶工作。目前,我委机关党员到“四进三改两覆盖”联系点余江县黄庄乡峨门村走访11次,察民情、访民需,开展座谈4次,收集意见建议22条,解决村委会解决饮用水帮扶资金1万元。同时,认真做好了秀美乡村建设帮扶工作,委领导先后3次深入余江县锦江镇联盟村委会就村庄道路建设、绿化、亮化以及房屋立面改造、改水改厕等听取意见,下一步将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联系点更多支持。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积极有为、干字当头、立说立行,不断推进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事业发展。
(一)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履行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连心、模范、强基”、“四进三改两覆盖”为活动载体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整改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好涉及监管企业、职工群利益的问题,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到实处、落实到基层。
(二)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的落实。如: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推动企业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的分类监管、建立“一企一策”管理与考评机制等。
(三)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依照《鹰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市国资公司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加强对国资公司的业绩管理与考核,最大程度发挥国有资产经济效益。
(四)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在企业内部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和谐共赢格局,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
(五)继续做好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房产、土地等国有资产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国有资产的总量,拿出国有资产处置的意见建议,为政府优化配置资源提供决策参考。
(六)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着重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以创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效能型党组织为载体,继续着力抓好“效能型”党组织建设,促进机关效能提升,推动机关作风转变,切实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 鹰潭市国资委
&&&&&&&&&&&&&&&&&&&&&&&&&&&& &2014年9月11日
中央、各地国资委
省内各地市国资委
省内各地市政府网
本市其他网站湖北省解决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进程
编号:&&&&状态:已解决
标题:2011年国资委的63号文件什么时候能落实到位
提交时间: 09:41:18
请问2011年国资委的63号文件什么时候能够落实到位,已经过去两年半了,这是什么样的效率,一点生活补贴有这么难吗?能不能给个具体时间,那这些企业退休教师和幼师看到一点希望,
提问者:ttanglj&&
市国资委回复
“ttanglj”:您好!您关于《2011年国资委的63号文件什么时候能落实到位》
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的信任和关心,我市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调整工作已经进入复查阶段。国家财政部已将我省上报的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资格审查情况反馈至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已于上周五将宜昌市需要重新复查名单下达我委,目前我委已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复查工作主要是针对上报的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证号码不符、退休年龄存在问题及教师资格证书三大类问题进行重新核查。如果您是前期审核通过的退休教师,请您根据企业类型(央企、下放到县市区企业、市属企业)到所在地国资部门咨询复查情况,也可以到我委业绩考核科当面咨询,我们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办理,不会遗漏任何一个人。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
回复时间:
/showinfo.php?id=Slaig0HcBlA=
东宝完成辖区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申报核查工作
来源:&&&&更新时间:
10:43:07 & &
五月下旬以来,东宝区国资局认真做好辖区内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申报核实工作,保障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既得利益。通过复查核实,东宝辖区内4家国有企业的28名退休教师符合落实待遇申报条件。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协调教育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辖区各企业实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组织企业人员申报从事教育工作档案等相关资料。二是严格审核程序。严格按照企业人员申报、档案清理、人员初审、待遇申报的程序,采取查阅档案与调查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职教幼教人员身份真实,不漏报、不错报。三是严格范围和对象。各企业上报人员必须是国有企业举办的职教幼教学校教师、必须是企业的正式职工(教师)、必须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件、教师退休后待遇必须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标准的、必须是在教育岗位上退休的。
&(王远荣)
http://gzw./Html/gzdt/ywjb/1044489.htm
市教育局2013年五月份工作总结暨六月份工作安排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原创 | 日期:日
3. 进行行政权力与行政服务事项清理工作
  责任领导:孙文&&
主办:宋国亮& 协办:齐卫国
  工作情况:5月19日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下发清理工作补充通知,并对具体清理的内容、格式作出讲解。此外,还配合进行了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五一”假期的安全稳定、国企职教幼教退休人员身份审定上报、迎接国家信访局来荆调研的汇报材料等。
http://www./wMcms_ShowArticle.asp?WMCMS_ArticleID=3873&page=4
武汉退休教师群:&
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相关政策
来源:人力资源部 &
/index.php?c=msg&id=487&
武昌区圆满完成职教幼教第一阶段工作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http://www./jx/1094198.jhtml
硚口地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公示
编辑: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 9:58:47
文章录入:admin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12】1号)文件精神,硚口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对2012年遗漏企业武汉市台板家具厂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进行认定,共有1人通过教师身份认定,现将初审名单公布如下:
公示时间:日—4月23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退休教师身份有异议,可向硚口区工作专班反映,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809001。
& & 硚口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
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教师资格审核专班&http://whqkjy./detail.aspx?did=13340&navid=9
东风公司职教幼教退休老师的身份待遇问题
编号:84277 咨询人:张青 类型:咨询 咨询对象:十堰东风教育分局 提问时间: 17:37:40
2011年湖北省出台了恢复我们老师身份和待遇的政策。资格审查早已过去两年。政策至今未落实。不知该找哪个部门,更不知道何时能有结果。
十堰东风教育分局的回复
根据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具体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东风分局未安排此项工作。
/html/sz/view.asp?I_ID=84277&page=
武昌地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公示(复议及漏报)
来源: 时间: 15:50:00&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意见》(武政办〔2012〕45号)、《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安排的通知》(武职教幼教办〔2012〕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12〕1号)文件精神及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待遇问题工作专班通知精神,经企业对复议及漏报人员进行初审,武昌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专班审核(以下简称武昌区工作专班),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身份认定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区属企业(2人)
武汉市纺织器材厂(2人)
程懿纯&&王仙娥
公示时间五天:2013年4月9日至4月15日(周六、周日除外)。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退休教师身份认定有异议,可向武昌区信访局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未认定通过的复议(漏报)人员,本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先向所属企业反映,再由相关企业向武昌区工作专班反映。
武昌区信访局办公地点:武昌区中山路307号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武昌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
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专班
二0一三年四月九日
http://www./content.aspx?id=
编号:&&&&状态:已解决
标题:中央2011年63号文件何时兑现
提交时间: 16:33:18
中央2011年63号文件关于国企职教幼儿教师退休待遇问题为什么宜昌还没兑现?
提问者:钟爷爷&&
市国资委回复
钟先生:您好!您关于《中央2011年63号文件何时兑现》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的信任和关心,我市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调整工作按照湖北省整体工作进度推进。目前湖北省的汇总材料已上报到中央审批。等批文一到,我们将会马上组织发放。
回复时间:
/showinfo.php?id=5CoODmw/Dnk=
编号:&&&&状态:已解决
已有&<font COLOR="#FF&人次关注该问题
类别:我要咨询
标题:2011年颁布的中央63号文件,宜昌什么时候可以兑现?
提交时间:
2011年颁布的中央63号文件,关于国企职教退休幼教老师待遇问题。宜昌为什么到今还没兑现?
提问者:钟爹爹&&
西陵区教育局回复
此事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请您咨询市国资委。不知您是否满意以上回复,如还有不清楚的,请联系我们。咨询电话:6749066。谢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
回复时间:
/showinfo.php?id=9NUIBTSXyY8=
江汉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补报人员复核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江汉区财政局企业科&&&发布时间: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意见》(武政办〔2012〕45号)、《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安排的通知》(武职教幼教办〔2012〕1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12〕1号)文件精神,经我区工作专班再次复核,现对已经二次公示无异议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报人员计2名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上述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已上报市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最终结果以市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批复为准。此次补助资金待上级相关部门拨付到位后,我区将由社保部门及时发放。
  公示时间:日-4月11日(周六、周日除外)
  如果对认定审核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江汉区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反映。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经区工作专班认定,未通过人员对本人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先向所属企业及主管部门反映,再由其向区工作专班反映。
  复核认定人员名单:
   & &市属企业(2人)
   & &华航集团(2人)
   & &刘莉 &
&公示电话:
&(区工作专班)
   & &(区教育局)
   & &(区人力资源局)
   & &(区社保处)
   & & (区财政局)
& 江汉区工作专班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http://www./420103/lm5/-9162153.shtml
编号:&&&&状态:已解决
标题:2011年颁布的中央63号文件,宜昌什么时候可以兑现?
提交时间: 18:56:21
2011年,国家颁布了《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又称63号文件。请问宜昌什么时候可以落实该政策?
提问者:钟汉光&&
市国资委回复
钟先生您好!
您关于《企业职教待遇落实》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的信任和关心,我市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调整工作按照湖北省整体工作进度推进。目前湖北省的汇总材料已上报到中央审批。等批文一到,我们将会马上组织发放。
回复时间:
/showinfo.php?id=cpSJfiq/xDs=
2013年十堰市市直企业改革工作意见
15:50:30 ]
7、做好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登记、审批、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http://sygzw./prg/NewsList.asp?id=1129
国企退休职教幼教教师工资套改咨询
尊敬的国资委领导:
2013年又过去三个月了,不知国企退休的职教教师的工资套改什么时候才能兑现,每天都可以看到媒体上报导的大量的有关民生和惠民的好政策的出台和兑现,针对我们这些国企退休教师的政策的兑现还要等多久呢?有没有具体时间啊!?
国企退休职教幼教教师工资套改咨询
刘和平同志:你好!
你所咨询的退休教师待遇何时能够落实问题,是当前所有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所关注的问题,同样也是我们做这项工作所有同志都关心的问题。作为政府机构,我们工作务求做到及时、准确、到位。在工作中克服困难,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已完成了我们地方的工作。
按照政策规定,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的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因此,我们将审核认定的退休教师名单上报后,上级有关部门要审查结束后才能够下拨资金,这是一个必经的程序。只要你是政策规定范围的退休教师,还请耐心等待,为时不会太久。&
http://www./wshdzl/wszx/9.html
武昌地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公示(复议及漏报)
来源: 时间: 17:20:00 点击:21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意见》(武政办〔2012〕45号)、《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安排的通知》(武职教幼教办〔2012〕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12〕1号)文件精神及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待遇问题工作专班通知精神,经企业对复议及漏报人员进行初审,武昌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专班审核(以下简称武昌区工作专班),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身份认定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中央在汉企业(57人)
一、中煤科工武汉设计院(2人)
李金玲&&李淑琴
二、武昌车辆厂(7人)
郭国莲&&王正清&&官自强&&周恩光&&金华秉&&熊火生&
三、武重集团(17人)
杨建义&&杨明智&&张衡年&&陈学广&&付在诚&&童庆生&
孙宇豪&&甘志清&&刘德明&&洪元喜&&夏威东&&袁全英&
王&&惠&&段伟萍&&赵佩英&&张国荣&&李素英
四、武汉铁路局(5人)
夏兴发&&张为安&&郭少华&&黎抗美&&吴海林
五、湖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2人)
张桂芝&&杨丽娟
六、农行武汉培训部(21人)
赵敏茹&&孙望美&&张春阳&&尹光斗&&汪梅娣&&李锡风&&姚官法&&杨文新&沈&&英&&刘昌润&&廖云香&&刘&&新&&肖育红&&叶毓民&&刘传良&&邵享林&张国钧&&蒋方洋&&连凤桐&&刘桂林&&余大清
七、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3人)
&&&&&&吴有信&&徐家春&&许政
省属企业(2人)
八、湖北省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共1人)
&&&&&&&范钦宪
九、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共1人)
&&&&&&&&&&&
市属企业(21人)
十、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人)
&&&&&&石敏华
十一、武锅集团有限公司(6人)
&&&&&&万生忠&&胡燕华&&高凤&&徐建珍&&王
燕&&张丽萍
十二、武汉市半导体器件厂(2人)
&&&&&&&舒文尧&&&戚秀英
十三、裕大华(9人)
&&&&&&&粱超然&&艾兰英&&周明惠&&古兰英&&夏和珍&&肖银萍&&艾金凤&&肖珊珊&胡小梅
十四、武汉电视机总厂(1人)
&&&&&&&廖小先
十五、武汉市昌庆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人)
&&&&&&&向谊萍&&汪佈新
公示时间五天:2013年3月28日至4月3日(周六、周日除外)。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退休教师身份认定有异议,可向武昌区信访局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未认定通过的复议(漏报)人员,本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先向所属企业反映,再由相关企业向武昌区工作专班反映。
武昌区信访局办公地点:武昌区中山路307号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武昌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
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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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http://www./content.aspx?id=
2013年洪山区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洪山区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专班,对辖区内国有企业漏报、资料不全经补充资料后的有关人员的档案资料,依据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审核。这次审核共有16人拟通过教师身份认定,现将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邓淑芳、凌良瑞、王发英、叶素英、叶自华、陈永康、余景信
李源华、郭小翠、徐海英、王祥华、肖香荣、钟白兰、韩国仙
高喜晨、孙惠英
公示期为7天(3月18日—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洪山区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专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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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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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ewsInfo.aspx?pkId=35155
2013年十堰市市直企业改革工作意见
7、做好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登记、审批、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http://sygzw./prg/NewsList.asp?id=1129
/zwgk/zwdt/1.html
http://www./QkNewWeb/CaseDetail.aspx?Id=
http://hflx./application/gzhd/tsdj/queryBytype.jsp?type=2&tsname=&#65533;&#65533;&#1135;
荆州区财政局元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二月份工作计划
荆州市荆州区财政局& &
二&#9675;一三年元月三十一日
一、元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十是完成了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待遇再次复核认定工作。……
http://www./421003/lm1/-9153031.shtml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 区教育局热情接待来访 认真调查核实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http://www./jx/1085616.jhtml
洪山财政 2012年第十三期
发布日期:[ 15:53:26]&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成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意见》(武政办〔2012〕45号)精神,洪山区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于今年四月份正式展开。按照市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区负责本辖区内及社保关系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的组织落实工作。对此,我区专门成立了区国资办牵头的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单位按照文件分工各司其责,协同配合。
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申报并被认定为国有企业的共有38家,其中:央企18家;省企5家;市企14家;区企1家。收到企业报送的教师档案1064份,其中:央企734份;省企78份;市企250份;区企2份。审核认定人数727人,其中:央企504人;省企46人;市企175人;区企2人。公示期满实际认定人数692人,其中:央企470人;省企45人;市企175人;区企2人,实际通过率为65.04%。
在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工作过程中,我办主办的职教幼教教师待遇落实工作涉及的企业数量多,情况复杂,多家企业经过改组改制,档案管理不规范,甚至遗失,专班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恪尽职守,严格把握政策,积极探索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方法,工作卓有成效。
一、领导重视,专班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广泛宣传政策是做好职教幼教工作的保证。为了认真抓好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区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按有关规定统一思想,明确各自分工及工作职责,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工作专班有针对性的不定期召开会议9次,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能,又紧密配合,紧张有序的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任务。为了使妥善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政策得到认真地贯彻和增强其透明度,我们要求并督促申报企业在本单位广泛宣传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政策的企业38家,参加人数1287人次。为以后开展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积极与申报企业衔接,按要求组织申报。我们在工作中积极与申报企业联系、沟通,督促企业严把登记申报关,在本单位公示申报名单。实践证明凡是工作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敢于承担责任,管理规范的企业实际认定为具有教师资格的通过率高,基本上没有上访现象;反之,工作不扎实,怕承担责任的个别企业通过率低而出现多次群访和举报,对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压力,也影响了工作专班的正常工作秩序。针对企业改组改制和管理不规范带来的档案资料缺失等问题,工作专班既按政策严格把关,积极协调各企业,努力寻找从教资料,积极查找历史档案,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
三、在档案审阅中坚持严格、酌情、谨慎的原则。我们严格依照武教师(2012)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核,结合材料适度予以灵活变通处理,不轻易否定,对于条件符合规定的人员给予认定教师身份,值得斟酌的通知企业寻找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再行认定,经过复审此类人员共有147人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
四、积极应对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落实待遇工作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本项工作开展以来陆续有人到成员单位上访,特别是初审认定人员和复审认定人员公示后上访者络绎不绝,在8个月工作中,工作专班共接待上访个人100多人次,接待群访14批次,处理举报电话17次。工作专班积极应对上访和举报,积极接待上访群众,不推诿,对未被认定资格的上访者进行耐心说服,既坚持原则、宣传政策,又要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于举报者认真对待,对获得公示的被举报人,不听一面之词,专班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所在单位出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再次认定其身份。经群众举报和核实,共有35人取消了教师资格。由于专班工作扎实,使本区域内没有因落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而引发的不稳定局面。
& &(供稿:国资科&
http://czj./show_news.asp?Id=1613
改制办2012年度工作总结
一、全年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4、完成581名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调整调查摸底与初步审定;已有25名通过初审。
二是严格遵照有关政策,如实申报企业老工伤人员、职教幼教人员、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人员相关信息资料,不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二.做好各项工作的主要作法
二是做到千方百计保权益。老工伤人员、职教幼教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等申报资料不全,我们下企业、去档案馆查找相关资料,去市有关部门咨询政策,帮助他们如实申报,确保享受待遇。三是千言万语解难题。我们面对的职工是年老体迈,这些同志性格刚毅,办事认真。有少数在认识上出现偏差的事,他们就很难适应,硬是坚持自己的无理要求,并自恃有理;二是文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理解不全不透的同志,我们不得不千遍万遍地不厌其烦地进行反复宣传。在职工就老工伤、增加退休养金、调整职幼教人员待遇、养保医保转移续缴、异地就医、退休手续办理等诸多问题咨询我们,我们热情接待、宣传政策、耐心解答,没有因以上问题发生新的上访事件。
四.潜在的主要问题
2﹑职教幼教待遇问题,在实质性启动后,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引起为数不少的相关人员信访。
五.明年的工作目标与主要措施
三是按进度做好区属企业和市下放企业退休职工老工伤清理登记、申报纳入、待遇落实工作;完成国有厂办大集体改革资料清理、报关工作;完成企业职教幼教人员清理摸底、资格审查、待遇落实等工作。
http://sub./jxj/Article_View.asp?id=944
.cn/N_View.aspx?code=16578
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发布日期:[ 11:09:22]
洪山区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
待遇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意见》(武政办〔2012〕45号)精神,洪山区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于今年四月份正式展开。按照市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区负责本辖区内及社保关系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的组织落实工作。对此,我区专门成立了区国资办牵头的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单位按照文件分工各司其责,协同配合。
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申报并被认定为国有企业的共有38家,其中:央企18家;省企5家;市企14家;区企1家。收到企业报送的教师档案1064份,其中:央企734份;省企78份;市企250份;区企2份。审核认定人数727人,其中:央企504人;省企46人;市企175人;区企2人。公示期满实际认定人数692人,其中:央企470人;省企45人;市企175人;区企2人,实际通过率为65.04%。
在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工作过程中,我办主办的职教幼教教师待遇落实工作涉及的企业数量多,情况复杂,多家企业经过改组改制,档案管理不规范,甚至遗失,专班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恪尽职守,严格把握政策,积极探索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方法,工作卓有成效。
一、领导重视,专班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广泛宣传政策是做好职教幼教工作的保证。为了认真抓好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区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按有关规定统一思想,明确各自分工及工作职责,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工作专班有针对性的不定期召开会议9次,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能,又紧密配合,紧张有序的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任务。为了使妥善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政策得到认真地贯彻和增强其透明度,我们要求并督促申报企业在本单位广泛宣传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政策的企业38家,参加人数1287人次。为以后开展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积极与申报企业衔接,按要求组织申报。我们在工作中积极与申报企业联系、沟通,督促企业严把登记申报关,在本单位公示申报名单。实践证明凡是工作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敢于承担责任,管理规范的企业实际认定为具有教师资格的通过率高,基本上没有上访现象;反之,工作不扎实,怕承担责任的个别企业通过率低而出现多次群访和举报,对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压力,也影响了工作专班的正常工作秩序。针对企业改组改制和管理不规范带来的档案资料缺失等问题,工作专班既按政策严格把关,积极协调各企业,努力寻找从教资料,积极查找历史档案,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
三、在档案审阅中坚持严格、酌情、谨慎的原则。我们严格依照武教师(2012)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核,结合材料适度予以灵活变通处理,不轻易否定,对于条件符合规定的人员给予认定教师身份,值得斟酌的通知企业寻找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再行认定,经过复审此类人员共有147人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
四、积极应对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落实待遇工作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本项工作开展以来陆续有人到成员单位上访,特别是初审认定人员和复审认定人员公示后上访者络绎不绝,在8个月工作中,工作专班共接待上访个人100多人次,接待群访14批次,处理举报电话17次。工作专班积极应对上访和举报,积极接待上访群众,不推诿,对未被认定资格的上访者进行耐心说服,既坚持原则、宣传政策,又要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于举报者认真对待,对获得公示的被举报人,不听一面之词,专班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所在单位出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再次认定其身份。经群众举报和核实,共有35人取消了教师资格。由于专班工作扎实,使本区域内没有因落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而引发的不稳定局面。
& & 洪山区国资办
http://czj./show_news.asp?Id=1589
第三十期总第526期
作者:&&&&文章来源:&
& 更新时间:
&十堰市国资委领导莅临我市检查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情况  11月6日上午,十堰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唐志成等一行莅临我市,检查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副局长李儒生陪同检查。
  在局5楼会议室,李儒生专题汇报了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文件的政策范围、核定待遇标准、发放问题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说明。为全面落实十堰市国资委《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我市一是全面摸清了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住址、联系方式、待遇落实等详细信息并反复核实,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项。二是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按时兑现相关的福利待遇,对符合政策的做到全部足额兑现。
  唐志成充分肯定了我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和统计申报所做的大量细致的工作。
&(沈& 芸&
http://www./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983
十堰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审核认定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省国资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鄂国资分配[号)和十堰市国资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十国资[2011]62号)文件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认真履责,借鉴兄弟地市成功经验,紧扣文件,以原始档案材料为依据,克服了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问题多、资格认定情况复杂、难度大、责任重等诸多难题,对申报统计的国有企业825名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资格进行了审核认定。全市基本确定享受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的653人,其中:市直436人,丹江口市217人。
目前,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已近尾声,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正在做好复查工作。主要是对企业性质、人员身份、待遇核定等内容逐企逐人进行,确保人员不误报、不漏报、不错报。力争11月底分别报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争取资金到位早日发放。
http://sygzw./prg/NewsList.asp?id=1084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随国资发〔2012〕14号)
14:56:36来源:本站原创
随国资发〔2012〕14号
关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鄂国资分配〔号和随国资发〔2011〕14号文件,切实把握好政策,规范操作,统一口径,现就解决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国有企业范围认定问题。
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部门和单位所办职教幼教教育机构的退休教师,不属于解决的对象。
二、关于国有企业教育机构认定问题。
国有企业所办职教幼教育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三、关于退休教师身份认定问题。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退休教师身份:
(一)工作岗位。
退休时必须是在国有企业所举办的职教幼教教育机构中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转岗人员必须是原在职教幼教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岗位,后由组织安排到职教幼教教育机构内设的管理岗位;内退人员必须是在职教幼教教育机构内退,且在内退前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
(二)教师资质。日作为我市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的时间界限。在此前内退和退休的,可以视为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但须有能够证明其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的档案记载,档案不清或遗失的,须有本教育机构内半数以上教师出具证明并且经过申报单位的审定认可;在此后内退和退休的,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 已经退休。必须是在日前已经退休。
四、关于享受生活补贴的对象。
(一) 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休教师,属于文件执行的范围。
退休前已调离企业职教幼教教育机构,或退休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均不属于文件执行的范围。
五、关于企业新增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对企业新增退休教师退休待遇问题按鄂国资分配〔号文件规定办理。
六、关于生活补贴资金来源问题。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资金来源,依照随国资发〔2011〕14号文件执行。中央和省下拨的资金,按照属地原则全额划拨到市级财政和县、市、区财政。
七、关于工作程序和职责问题。
(一)工作程序和职责
1、国有企业所在的社区(以下简称社区),负责档案清理、人员申报以及结果公示、各种信息反馈等基础性工作。
2、国资委(局)负责对社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对举办单位是否是国有企业以及教育机构进行认定;负责将最后结果向省国资委申报。
3、教育局负责对退休教师的教师身份进行认定。
4、人社局负责核定当地政府所办同类教育机构中人员的退休金标准,以及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标准,确定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5、财政局负责向省财政厅申报结果,落实补助资金。
(二)复查程序和职责
1、对职工反映的问题,首先由社区依照文件进行复查。对反映属实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对于职工反映的问题,社区复查后不能认定的,分别报送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能进行复查认定。国资委(局)负责对国有企业、教育机构、企业改制时职工内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即“买断”身份)的复查和认定;教育局负责对退休教师身份的复查和认定;人社局负责对生活费补贴标准进行复查和认定;财政局负责对生活费补贴标准和总数进行复查和认定。
(三)对于最后认定的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申报结果,经过社区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上报。
八、各部门及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把关,确保不漏报、虚报。对申报资料不实,以及经群众举报不属于本次解决的范围和对象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对弄虚作假的,除取消资格外,应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委&&&&&&&&&&&&&&
随 州 市 教 育 局
随 州 市 财 政
局&&&&&&&&&&&&&
&随 州 市 人 社 局
http://www./Item/Show.asp?m=1&d=1899
顺利完成工资套改,稳步推进国企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
& & 日期: 10:38:38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汉阳区落实国企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在国资办的主导下,集中办公,通力合作,在十月二十三日如期完成了全区47个国有企业职业学校、幼教中的630名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资套定工作,进入财政资金审核确认及核拨阶段。
&&&&&&&我区的落实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自四月份展开以来,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关注和高度重视,渗透了各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凝聚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辛苦和努力。在近半年的时间里,始终把确保稳定、确保质量放在首位,先是宣讲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做好政策宣传的普及工作;再是认真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台帐,公示公告,做好身份初审的基础工作;然后是虚心听取群众反映的情况,主动地调查核实,达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意见的处理反馈工作。
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与本区公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待遇保持平衡,享受本区公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待遇计发离退休费的工作,涉及文件多,工作量大。在区国资办的主持下,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将专班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在区国资办办公的方式,将有任务的企业,约定固定时间进行资料审核,实行流水作业。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减少了企业办事人员和咨询人员来回颠簸的负担。二是将有任务企业的负责人集中一起,由专班成员单位讲解基本退休费套定涉及的所有文件,掌握标准。做到政策口径一致、工作进度同步。三是编制退休费套定工作软件,计算机操作,确保标高一致。四是反复核查,一人一栏查,逐项逐项查,同类人对比,防止出现偏差。
经过十多天的紧张工作,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园满完成了工资套改,使我区落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待遇工作,按市里的要求,如期进入资金审核和生活补贴发放程序,确保全面完成落实工作任务。
http://www./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1&id=4693
毕祖钰同志:您的网上来信收悉。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国家国资委、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第二条“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举办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省国资委、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鄂国资发分配[号)第二条第二款“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举办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意见》(武政办[2012]45号)第一条第二款“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是指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的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教师”等文件精神,现主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对于因国企改革而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未纳入本次文件解决范围,请您谅解。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http://www./wshdzl/ldyx/9.html
编号:&&&&状态:已解决
标题:补发幼师的工资什么时候可以到
提交时间: 23:24:36
我们是央企国企的幼师。感谢各部门积极的落实中央2011年63号文件精神,给我们退休幼师补发工资。社会劳动保障局也早把每人的工资算出来了。但是一直没有发到我们手中,大家都很关心。什么时候可以发到我们手中。据说荆州地区在去年9月10日前就发了。宜昌地区的为什么这样慢。
提问者:江南的秋天&&
市国资委回复
“江南的秋天”:
您好!您关于《补发幼师的工资什么时候可以到》的来信已收悉。目前,我市正按照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及鄂国资分配[号文件要求,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现正按全省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开展相关工作,请耐心等待。
回复时间:
/showinfo.php?id=rxG4il+u57I=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生活补贴何时到位
我想问一下,关于国有企业的职教幼教教师退休生活补贴,原说在教师节前给以发放到位,不知又有什么原因,到现在还没有音信呢?能否给一个准确的时间表。我会密切关注您们的答复。
致“蓝色的天”:&
近日,有不少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纷纷咨询教师生活补贴何时能够发放到位的问题。在答复此问题前,首先,为我们的工作没有按照工作安排要求做到位,向退休教师们表示歉意。按照市工作专班拟定的工作计划,应在2012年教师节(9月10日)前,将生活补贴发放到位,让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们高高兴兴过节。但是,在国有企业教师身份认定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始料不及的问题。一是不少企业对政策学习认识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把好第一道关,将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对象也进行申报,使各区工作专班工作量增加数倍;二是相当一部分过去曾担任过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教师,因种种原因离开了教师岗位,其教师身份按照政策规定,没有被认定,纷纷到市区两级工作专班上访,要求享受政策待遇,对我们的认定工作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三是因国有企业改革等种种原因,产生了一些特殊的问题需要解决等等。使教师身份认定工作异常艰难。本应40天完成的工作,进行了3个月之久,迫使后续工作不得不向后推延。市工作专班对此状况,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各区正在加紧对已经认定身份的退休教师进行生活补贴套改。
还有一个情况,在此我们也一并向老师们交代清楚,我们的工作全部完成后,还需要上报省、中央财政部门,审核后,中央和省里才能将退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下拨,具体资金到位时间我们无法确定,也请老师们谅解。
最后,还想对老师们说,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已经明确规定: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发放自日起计算。请老师们放心并耐心等待。&
&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http://www./wshdzl/wszx/9.html
http://www./8/313/314/215100.html
http://www./network/zfxfxx/zwhjpjpydw/szfbm/szfgzw/764.shtml
& & &汉阳区教育局网上投诉督办单
&&&&编&号:&
市长专线:我于
10:13:18用反映:我叫李进,1976年我在汉阳区中铁大桥局幼儿园当老师,1985年升为幼儿园副主任,当初因中铁大桥局幼儿园人源太多,就把我调到汉阳区中铁大桥局桥梁技校当党委主任,现在汉阳区教委不认可我,其称因为我是从幼教调到技校,不能按照62号文执行政策给我加工资,我认为不合理,请政府管管。(市民来电补充:不是62号文件,应该是国资委的63号文件,我认为教育局没有按照文件精神来办事,请政府继续督办。)(市民要求回复)
请张局长示。(办公室)
请教师工作科进一步核实。(张九红)
&&&&接到投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教师工作科进一步核实回复:经调查,李进教师76年在大桥局当幼儿园老师,85年升为幼儿园副主任,后由幼儿园调到大桥局桥梁技校当党委主任,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12]1号文件精神“原在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后经组织安排在原学校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教师”。李进老师如在幼儿园管理岗位退休可以认定,但她从幼儿园调教了技校,到技校后又未从事教学工作,所以不能认定她教师身份(此事我们也请示了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
http://59.175.200.200/index.php?webpageid=23&topicid=534&articleid=1158
16:22:44&&来源:&&作者: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意见》(武政办【2012】4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本单位初审,认为符合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条件的人员有26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本单位纪检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
单位举报电话:
上级主管部门举报电话:、
认定表.rar
.cn/xuexiaojianjie/xuexiaogonggao//819.html
武锅集团人事部通知&
武锅集团人事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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