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今年散户移民搬迁补贴年终微信能发gif吗到农户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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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安徽固镇征占承包地 每平米补偿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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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9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网友给代省长王学军的41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有网友留言称固镇县濠城段占用农民合法的承包土地,政府只一次性补偿一平方一元钱。蚌埠市政府针对此事作出回复,称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固镇县政府将将责成县水务局、濠城镇政府,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实习生 白雪)
【网民留言】沱河拓宽水利工程安徽省固镇县濠城段占用农民合法的承包土地,政府一次性补偿一平方一元钱,请问是以什么样的依据和标准来补偿老百姓的土地损失。一边河道治理为民做实事,一边廉价占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让老百姓情何以堪?答复意见:网友刘清源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世行贷款安徽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设计函〔号),固镇县沱河疏浚工程中的土地补偿分为永久性占地和临时占地两种,永久性占地为工程需开挖切掉的土地,补偿标准为21760元/亩。临时占地分为两部分,一是工程的弃土区占地,补偿标准为每一季青苗补偿费680元/亩,一年两季补偿费为1360元/亩,加上复耕补偿标准为2800元/亩,合计4160/亩。二是工程施工道路占地,补偿标准为每一季青苗补偿费680元/亩,一年两季补偿费为1360元/亩,加上复耕费补偿500元/亩,合计1860/亩。补偿费直接发放到户,复耕费待项目完成后拨付给复耕实施单位。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程的征地补偿工作,固镇县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与蚌埠市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征地及移民安置建设任务与投资包干协议》,和各乡镇签订了沱河疏浚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补偿面积、补偿标准和补偿款数额。补偿款由各乡镇分解到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转账发放到户。 沱河疏浚工程涉及您户临时占地(一季)0.81亩 、树23棵,应发放补偿费941.8元,其中临时占地补偿550.8元,树木补偿391元。目前,补偿款已拨付至您父亲刘西安(户主)的账户上。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固镇县政府还将责成县水务局、濠城镇政府,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河流疏浚工作的关心,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也可直接与固镇县政府联系(电话:)。【网民留言】我们安庆市太湖县大石乡小学生的教辅资料多,违背国家和省的规定。上面规定一科一辅,而我们这里每个学生一门课程有三本资料。包括书店配套的基础训练和大石乡中心校配搭的安徽小考卷,还有一套没名字的测试题。学生负担重。望新任省长能过问此事,查一查其中的经济问题。 还有大石乡中心校每学期向每个学生收六元的管理费和教研费是不是应该免了。学生到现在还要交人头费是上面政策呢还是下面人的歪点子。答复意见: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委派由纪工委和基教处人员组成的暗访组赴现场暗访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网友反映太湖县大石乡小学生一门课程有三本资料,包括书店配套的基础训练和大石乡中心校配搭的安徽小考卷,还有一套没有名字的测试题,经现场核查基本属实。我厅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部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情况的通报》(皖教秘基〔2013〕35号)中对此给予了通报,并提出了处理要求,由太湖县教育局纠正整改,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违规学校校长进行警告,违规问题纳入到2013年规范办学行为跟踪记分中,在年终督导考核中,视情予以扣分。 太湖县教育局收到省教育厅的通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纪检组、监察室迅速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召开了大石乡中心学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大石乡小学征订的两套检测试题立即停止使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二是对大石中心学校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警告;三是中心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同时在全系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和暗访行动,加大对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理力度。【网民留言】王省长,您好! 涡阳县教育局申请立项的省级项目---涡阳县中小学校外活动中心,在时任教育局长的运作下,被建成了城关中心校的“崇德楼”,供涡阳县教育局“校安办”和城关中心校办公使用。活动中心徒有虚名,无法对外开放。2012年12月初,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则称,活动中心的场地不能被出租或占用所有活动室都必须按照目录配备设备。朱科长称,活动中心建成后,国家每年还拨付数十万元专项运营经费用于聘用专业教师授课和添加设备。涡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是省级项目的民生工程,一定要做到阳光操作,老百姓应该享有知情权。请问,活动中心无法对外开放运营,却要国家的运营经费合法吗?从2009年6月建成至今4年,百万元的专项运营经费是谁经手花掉的?都花到哪个地方去了? 答复意见:网友,你好!你反映“涡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在选址时违反选址原则及运营费用去向不明”的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涡阳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涡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为2007年省教育厅分配项目资金180万元要求建设的。因当时征地难度大、项目建设时间紧,要求必须开工建设,考虑到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主要群体为中小学生,城关中心校坐落在城区又是城关辖区各中小学校的主管部门,便于中小学开展各项活动,经向省教育厅汇报并获得批准,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在城关中心校校内。 为使该活动中心能够发挥最大用途,在原计划2000多㎡的基础上多建了3000多㎡,所需资金由涡阳县教育局统筹解决。在保证青少年活动中心用房不少于;,且又不影响活动中心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多建的;由城关中心校使用。后因涡阳县教育局办公场地紧张,而校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城关中心校主体教学楼加固工程又是全省样板工程,该校又是全省加固工程现场会的主现场,因此,涡阳县校安办暂借城关中心校校舍作为办公场所使用至今。 2012年活动中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齐全后,即全面开放使用并在每天下午放学后和节假日,为有课外兴趣的学生举办音乐班、舞蹈班、美术班等活动。 该活动中心建成至今,省财政共下拨青少年活动专项资金40万元,其中用于该活动中心购买办公桌椅、空调安装、场所装修及办公活动费用等共计12.62万元,剩余款27.38万元现在教育局账户。【网民留言】我在安徽新闻中听到省政府将下拨每亩5元麦田抗病虫农药。往年,我曾经在村里领过几次麦田抗病虫药,都是雨后送伞,因为农药发到农民手中。麦子已经将近成熟,再用药也无济于事,其中一次,还是过期很久很久的农药。请问省长,今年的麦田抗病药何时能发到农民手中,会不会是一些卖不掉的,过期的或者不符合麦田使用的农药,我前天到麦田仔细看一番,麦蚜虫已经开始发展了。答复意见: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收悉,省农委高度重视,责成埇桥区农委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埇桥区2012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通过招标程序采购,由于项目资金下拨偏晚,周期偏长,于去年5月初才发放到农民手中,错过了最佳防治时间。今年该区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已于4月8日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并于 4月18日前将发放到村。您所在的苗安乡王集村已于4月23日将农资发放到各个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组长发放到农户手中。为了确保农资质量,埇桥区农委安排农业执法大队分2个小组对中标企业发放的农资跟踪到村进行现场抽样、封样,累计抽样164个。 感谢您对粮食生产的关注和支持。【网民留言】你好!我是怀宁县腊树镇的一名小学教师,我小孩出生的生育保险材料于去年11月已经受理,而且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还开具回执单,说在七天内就把报销的钱打到卡上,到现在为止也没见到钱到账,打电话咨询时工作人员突然说我小孩是外省出生的,不予以报销。这种解释合理合法吗?我小孩确实是在外省出生的,为什么当初审查材料时不说?我现在手中有工作人员开的回执单,有工作人员签字,有单位公章,回执单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再不予以报销,我就起诉。希望领导过问。答复意见:该网友家属于日将生育报销材料送至县医保中心受理。中心受理后,经微机股工作人员审核,该同志于日由腊树中心学校申报参加生育保险,2010年12月起参保,日生育。因参保时间未满10个月,根据《怀宁县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怀宁县人民政府令第29号)规定:用人单位在参加生育保险后新增的职工,在办理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的其新增职工按照本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出院记录记载该参保职工孕40周生产,未满参保期限10个月,因此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县医保中心于日8:43分将审核结果电话通知其本人。 另根据政府令第29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职工因情况紧急,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分娩的,在住院后七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报销。该同志未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因此其所发生的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亦不属于报销范围。【网民留言】们这里佂地,他们看中村书记他们从农民骗的地,中石化以五六万元一亩地,中石化买了几亩地,村书记我们是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村新塘村民组,多位村民,我们向您反应一事,事情是这样的,2002年大昌公司来我们这里开采矿业,我们的土地被非法大量占用,因为大昌公司来我们这里采矿,需要占用多少土地,我们这里的政府等有关单位都给其开绿灯,就有些人想通过大昌和当地政府的关系,我们吴集的村干,有村书记,村长等人,以大昌用地为名,强行从吴集村新塘村民组多位村民占用一两十亩良田,这些良田他们是为了自己办厂用,由于有村民从中做更,他们的办厂梦也破灭了,新塘村民多次要求他们归还他们的良田,他们互相推委,农民的良田一只没有要回来,2012年,中石化来我他们当时从农民手中才一两万元一亩,村书记他们目无国法,强行倒卖农民的良田,在这和谐的国家,还有这么不讲理的村干,您说呢。答复意见:经调查,你所反映的情况具体是:2009年1月,省政府与中国石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石化通过分布在我省各地的分公司加大建设投资,拓展经营业务,更好地服务安徽经济发展。省商务厅和六安市政府均出台了具体政策支持中国石化拓展建设。中国石化霍邱分公司按照中国石化安排,分别在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村等四个村建设加油站,共征收集体土地20.5亩,其用地已于2012年11月获省政府批准。此批征收土地中含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村新塘村民组集体土地8.7亩,霍邱石油分公司按照规定给予每亩土地补偿费3.15万元和青苗补偿费900元的补偿。该地块原为吴集村新塘组村民朱国光及其亲属的承包地以及蒋红成的1亩多集体承包地。在征收该地块前,朱国光拟在此建设石料厂,并进行了土地平整等先期投入。因此,朱国光除得到了征地补偿外,还得到了地上投入及附着物补偿。调查中没有发现吴集村村干部直接插手倒卖土地的实据。 霍邱县经济开发区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霍邱县政府要求县国土部门和县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区内企业和个人用地监管力度,确保依法用地。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你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网民留言】尊敬的王省长您好: 本人3月3日在安庆市岳西县工商局温泉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时,无辜被副所长拳打脚踢,使本人头部受伤和软组织受损,把人送往医院后 不闻不问 本人没有社会背景和政治后台,我只有通过网络向王省长和社会倾诉, 本人想不不通的是朗朗乾坤和谐时代,身为国家公务员执法单位在工作单位殴打工商个体户,导致本人精神和肉体受到严重伤害,使本人无法经营业务和养家糊口,在这期间我家7口人无法得到正常的生活, 呼吁相关部门给本人一说法答复意见: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岳西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日,岳西县温泉镇个体经营户吴国星到温泉镇工商所申请换发营业执照,因其未能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工商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告之必须补充证明材料。吴国星对此表示不满,语言过激,正在办公室外走廊打扫卫生的温泉镇工商所副所长徐正火同志予以解释,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吴国星称自己被殴打。工商所其他工作人员迅急走出办公室,安抚吴国星,并立即拨打110报案。岳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出警至现场,经调查认为吴国星被打证据不足,难以认定。 事发后,岳西县工商局当即责成徐正火向吴国星无条件公开道歉,及时陪同到医院检查,并上门慰问。随后,岳西县工商局成立了以纪检监察、人事、法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门调查组,经过认真查证核实,本着客观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是徐正火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解释政策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文明优质的服务态度,违反了《中共岳西县委、岳西县人民政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免去其温泉镇工商所副所长职务;二是与当事人吴国星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并经岳西县公安机关调解和见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给予吴国星适当误工补偿,吴国星已在协议上签字;三是在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整风肃纪、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主题教育活动,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通报此事,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网民留言】张书记您好!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南岳庙村有一个砖窑厂,已经存在多年了,把附近能挖的田地土也挖得差不多了,老乡们凑钱修的一条沙子路也给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如此违规存在、生产,早已经被明令禁止的砖窑厂怎么就取缔不了呢?答复意见:经查,裕安区狮子岗乡渡口轮窑厂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该乡南岳庙村境内荒岗上所建的乡办集体企业,现由河南省固始县人张金涛承租经营。经裕安区直相关部门和狮子岗乡政府组织人员,对窑厂及周边进行实地察看并对当地群众进行走访,窑厂在批准的取土区范围内取过土的地方都已恢复平整,相比取土前更利于农业耕作;目前正在取土的地方也是经过协商,为所在村民组当家塘清淤深挖取土;厂内车辆通道没有涉及村民的砂石路。 裕安区政府已要求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和狮子岗乡政府,加强对窑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同时,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将逐步依法关闭此类的轮窑厂。【网民留言】尊敬的王学军省长:我反映的是小事。我是一名驾驶员,驾驶一辆长17.5米,宽3米高低板半挂车,每次一进入安徽亳州境内,都要被亳州市公路局下属的五马治超站/104国道张集治超站/307省道大杨治超站处罚扣车,处罚依据是车总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度不得超过2.5米。照此依据,我的车出厂就不合格。只能把挂车割掉3米丢掉,可是如果割挂车的话,交警部门又不同意,原因是我的牵引车头是一汽解放(正规国营厂家出品)出厂6.2米。挂车是扬州中集车辆厂生产(正规国营厂家出品)出厂长17.5米,宽3米。车挂总长21.5米都是有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批准生产并核发合格证同时由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审发车辆行驶证一套,证照齐全且相符,而且还有亳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发放道路营运手续。以上手续都是正常渠道取得。我疑惑的是车子出厂没错,车管所入户没问题,运管处发放道路营运手续没问题。咋就到我手里就是不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谁批准生产的?公安局交警车管所为啥给上牌还允许上路?为啥亳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发放道路营运手续?另外,补充说明这种车型在全国范围内都畅通无阻,单单在亳州市公路局管辖范围内是违规车型,而亳州市公路局是亳州市交通局的二级机构局,市交通局核发营运手续到了自己的下属单位公路局却是违规车型?究竟是使用的法规条款不一样?还是拿国家法律断章取义,为己谋利?还是另有原因?请王省长抽时间过问一下。谢谢管理员手下留贴答复意见:网友,你好!你反映“车辆证照合规却屡次被查”的问题,亳州市政府批转市公路局、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所反映的车辆车号为皖S17748,系重型牵引车,外廓尺寸:长6855mm,宽2490mm,高3760mm;挂车车牌号皖SA597,系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外廓尺寸:长17500mm,宽3000mm,高3250mm。该牵引车和挂车2007年底生产,在2008年办理车辆入户登记时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证是2010年在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运管所办理);同时,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相关规定,该挂车在运输不可解体物品时长度才不受有关规定限制。 2012年,皖SA597低平板半挂车由皖S17748重型牵引车牵引曾3次运输可拆解普通散装货物(塑料管、箱装酒、玉米芯),因超长、超高行驶公路被处罚。 公路部门各超限检测站对车辆外廓尺寸超限的认定是依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2号令)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前3项的规定执行的。当牵引车与挂车组成汽车列车运输可解体普通货物行驶公路时不能超过此限度,否则将受到处罚。 当牵引车与低平板专用半挂车组成汽车列车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进行公路运输时,外廓 尺寸可以超限,但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运输部《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申请公路超限许可,经审查批准领取超限运输通行证后,方可行驶公路,否则将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相应罚款。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路执法部门将依照法律规定,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广大承运人做好服务;同时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业务领导部门汇报,争取从政策层面上予以解决。【网民留言】寿西湖农场干部为什么扣压职工的退休工资。寿西湖农场职工退休大都半年后才能拿到退休金。请领导过问什么?明显违纪。答复意见:关于扣押职工养老保险金问题。寿西湖农场是省直属农垦企业,根据劳社部发〔2003〕15号文件精神,将社保费上缴与土地承包挂钩,对社保费中由企业应缴部分,采取农场提供五亩地给职工,农场不收其收益,职工按照社保部门规定上缴由企业应承担份额,社保费中个人应缴部分也由职工自行承担。但实际操作中存在部分个人不按期足额缴费,由农场先行垫交情况。对此类职工退休,农场依据职代会通过的约定,要求这部分职工必须还清所欠费用,才能发放养老保险金存折。 关于农场职工退休大都半年后才能拿到养老保险金问题。依据规定,社保部门计算退休人员养老金数额需以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依据,而近年来我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统计数字一般在下一年6、7月份才能公布,这样就导致在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算养老金工作延期,办理养老金存折相应推迟。经协调,若当事人要求先行办理的,社保部门可先提供临时待遇,待正式数据公布后再予以补加。
编辑:郎清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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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安徽固镇征占承包地 每平米补偿一元
  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9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网友给代省长王学军的41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有网友留言称固镇县濠城段占用农民合法的承包土地,政府只一次性补偿一平方一元钱。
  蚌埠市政府针对此事作出回复,称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固镇县政府将将责成县水务局、濠城镇政府,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实习生 白雪)
  【网民留言】
  沱河拓宽水利工程安徽省固镇县濠城段占用农民合法的承包土地,政府一次性补偿一平方一元钱,请问是以什么样的依据和标准来补偿老百姓的土地损失。一边河道治理为民做实事,一边廉价占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让老百姓情何以堪?
  答复意见:
  网友刘清源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世行贷款安徽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设计函〔号),固镇县沱河疏浚工程中的土地补偿分为永久性占地和临时占地两种,永久性占地为工程需开挖切掉的土地,补偿标准为21760元/亩。临时占地分为两部分,一是工程的弃土区占地,补偿标准为每一季青苗补偿费680元/亩,一年两季补偿费为1360元/亩,加上复耕补偿标准为2800元/亩,合计4160/亩。二是工程施工道路占地,补偿标准为每一季青苗补偿费680元/亩,一年两季补偿费为1360元/亩,加上复耕费补偿500元/亩,合计1860/亩。补偿费直接发放到户,复耕费待项目完成后拨付给复耕实施单位。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程的征地补偿工作,固镇县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与蚌埠市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征地及移民安置建设任务与投资包干协议》,和各乡镇签订了沱河疏浚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补偿面积、补偿标准和补偿款数额。补偿款由各乡镇分解到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转账发放到户。 沱河疏浚工程涉及您户临时占地(一季)0.81亩 、树23棵,应发放补偿费941.8元,其中临时占地补偿550.8元,树木补偿391元。目前,补偿款已拨付至您父亲刘西安(户主)的账户上。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固镇县政府还将责成县水务局、濠城镇政府,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河流疏浚工作的关心,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也可直接与固镇县政府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我们安庆市太湖县大石乡小学生的教辅资料多,违背国家和省的规定。上面规定一科一辅,而我们这里每个学生一门课程有三本资料。包括书店配套的基础训练和大石乡中心校配搭的安徽小考卷,还有一套没名字的测试题。学生负担重。望新任省长能过问此事,查一查其中的经济问题。 还有大石乡中心校每学期向每个学生收六元的管理费和教研费是不是应该免了。学生到现在还要交人头费是上面政策呢还是下面人的歪点子。
  答复意见:
  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委派由纪工委和基教处人员组成的暗访组赴现场暗访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网友反映太湖县大石乡小学生一门课程有三本资料,包括书店配套的基础训练和大石乡中心校配搭的安徽小考卷,还有一套没有名字的测试题,经现场核查基本属实。我厅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部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情况的通报》(皖教秘基〔2013〕35号)中对此给予了通报,并提出了处理要求,由太湖县教育局纠正整改,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对违规学校校长进行警告,违规问题纳入到2013年规范办学行为跟踪记分中,在年终督导考核中,视情予以扣分。 太湖县教育局收到省教育厅的通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纪检组、监察室迅速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召开了大石乡中心学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大石乡小学征订的两套检测试题立即停止使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二是对大石中心学校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警告;三是中心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同时在全系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和暗访行动,加大对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理力度。
  【网民留言】
  王省长,您好! 涡阳县教育局申请立项的省级项目---涡阳县中小学校外活动中心,在时任教育局长的运作下,被建成了城关中心校的“崇德楼”,供涡阳县教育局“校安办”和城关中心校办公使用。活动中心徒有虚名,无法对外开放。2012年12月初,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则称,活动中心的场地不能被出租或占用所有活动室都必须按照目录配备设备。朱科长称,活动中心建成后,国家每年还拨付数十万元专项运营经费用于聘用专业教师授课和添加设备。涡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是省级项目的民生工程,一定要做到阳光操作,老百姓应该享有知情权。请问,活动中心无法对外开放运营,却要国家的运营经费合法吗?从2009年6月建成至今4年,百万元的专项运营经费是谁经手花掉的?都花到哪个地方去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涡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在选址时违反选址原则及运营费用去向不明”的问题,亳州市政府责成涡阳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涡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为2007年省教育厅分配项目资金180万元要求建设的。因当时征地难度大、项目建设时间紧,要求必须开工建设,考虑到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主要群体为中小学生,城关中心校坐落在城区又是城关辖区各中小学校的主管部门,便于中小学开展各项活动,经向省教育厅汇报并获得批准,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在城关中心校校内。 为使该活动中心能够发挥最大用途,在原计划2000多O的基础上多建了3000多O,所需资金由涡阳县教育局统筹解决。在保证青少年活动中心用房不少于2000O,且又不影响活动中心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多建的3000O由城关中心校使用。后因涡阳县教育局办公场地紧张,而校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城关中心校主体教学楼加固工程又是全省样板工程,该校又是全省加固工程现场会的主现场,因此,涡阳县校安办暂借城关中心校校舍作为办公场所使用至今。 2012年活动中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齐全后,即全面开放使用并在每天下午放学后和节假日,为有课外兴趣的学生举办音乐班、舞蹈班、美术班等活动。 该活动中心建成至今,省财政共下拨青少年活动专项资金40万元,其中用于该活动中心购买办公桌椅、空调安装、场所装修及办公活动费用等共计12.62万元,剩余款27.38万元现在教育局账户。
  【网民留言】
  我在安徽新闻中听到省政府将下拨每亩5元麦田抗病虫农药。往年,我曾经在村里领过几次麦田抗病虫药,都是雨后送伞,因为农药发到农民手中。麦子已经将近成熟,再用药也无济于事,其中一次,还是过期很久很久的农药。请问省长,今年的麦田抗病药何时能发到农民手中,会不会是一些卖不掉的,过期的或者不符合麦田使用的农药,我前天到麦田仔细看一番,麦蚜虫已经开始发展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收悉,省农委高度重视,责成徘┪酝逊从车奈侍饨械鞑楹耸担只馗慈缦拢 据了解,徘2012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通过招标程序采购,由于项目资金下拨偏晚,周期偏长,于去年5月初才发放到农民手中,错过了最佳防治时间。今年该区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已于4月8日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并于 4月18日前将发放到村。您所在的苗安乡王集村已于4月23日将农资发放到各个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组长发放到农户手中。为了确保农资质量,徘┪才排┮抵捶ù蠖臃2个小组对中标企业发放的农资跟踪到村进行现场抽样、封样,累计抽样164个。 感谢您对粮食生产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怀宁县腊树镇的一名小学教师,我小孩出生的生育保险材料于去年11月已经受理,而且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还开具回执单,说在七天内就把报销的钱打到卡上,到现在为止也没见到钱到账,打电话咨询时工作人员突然说我小孩是外省出生的,不予以报销。这种解释合理合法吗?我小孩确实是在外省出生的,为什么当初审查材料时不说?我现在手中有工作人员开的回执单,有工作人员签字,有单位公章,回执单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再不予以报销,我就起诉。希望领导过问。
  答复意见:
  该网友家属于日将生育报销材料送至县医保中心受理。中心受理后,经微机股工作人员审核,该同志于日由腊树中心学校申报参加生育保险,2010年12月起参保,日生育。因参保时间未满10个月,根据《怀宁县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怀宁县人民政府令第29号)规定:用人单位在参加生育保险后新增的职工,在办理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的其新增职工按照本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出院记录记载该参保职工孕40周生产,未满参保期限10个月,因此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县医保中心于日8:43分将审核结果电话通知其本人。 另根据政府令第29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职工因情况紧急,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分娩的,在住院后七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报销。该同志未办理任何有关手续,因此其所发生的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亦不属于报销范围。
  【网民留言】
  们这里偷兀强粗写迨榧撬谴优┟衿牡兀惺晕辶蛟荒兜兀惺蛄思改兜兀迨榧俏颐鞘腔羟裣鼐每⑶饧逍绿链迕褡椋辔淮迕瘢颐窍蚰从σ皇拢虑槭钦庋模2002年大昌公司来我们这里开采矿业,我们的土地被非法大量占用,因为大昌公司来我们这里采矿,需要占用多少土地,我们这里的政府等有关单位都给其开绿灯,就有些人想通过大昌和当地政府的关系,我们吴集的村干,有村书记,村长等人,以大昌用地为名,强行从吴集村新塘村民组多位村民占用一两十亩良田,这些良田他们是为了自己办厂用,由于有村民从中做更,他们的办厂梦也破灭了,新塘村民多次要求他们归还他们的良田,他们互相推委,农民的良田一只没有要回来,2012年,中石化来我他们当时从农民手中才一两万元一亩,村书记他们目无国法,强行倒卖农民的良田,在这和谐的国家,还有这么不讲理的村干,您说呢。
  答复意见:
  经调查,你所反映的情况具体是:2009年1月,省政府与中国石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石化通过分布在我省各地的分公司加大建设投资,拓展经营业务,更好地服务安徽经济发展。省商务厅和六安市政府均出台了具体政策支持中国石化拓展建设。中国石化霍邱分公司按照中国石化安排,分别在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村等四个村建设加油站,共征收集体土地20.5亩,其用地已于2012年11月获省政府批准。此批征收土地中含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村新塘村民组集体土地8.7亩,霍邱石油分公司按照规定给予每亩土地补偿费3.15万元和青苗补偿费900元的补偿。该地块原为吴集村新塘组村民朱国光及其亲属的承包地以及蒋红成的1亩多集体承包地。在征收该地块前,朱国光拟在此建设石料厂,并进行了土地平整等先期投入。因此,朱国光除得到了征地补偿外,还得到了地上投入及附着物补偿。调查中没有发现吴集村村干部直接插手倒卖土地的实据。 霍邱县经济开发区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霍邱县政府要求县国土部门和县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区内企业和个人用地监管力度,确保依法用地。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你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省长您好: 本人3月3日在安庆市岳西县工商局温泉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时,无辜被副所长拳打脚踢,使本人头部受伤和软组织受损,把人送往医院后 不闻不问 本人没有社会背景和政治后台,我只有通过网络向王省长和社会倾诉, 本人想不不通的是朗朗乾坤和谐时代,身为国家公务员执法单位在工作单位殴打工商个体户,导致本人精神和肉体受到严重伤害,使本人无法经营业务和养家糊口,在这期间我家7口人无法得到正常的生活, 呼吁相关部门给本人一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岳西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日,岳西县温泉镇个体经营户吴国星到温泉镇工商所申请换发营业执照,因其未能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工商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告之必须补充证明材料。吴国星对此表示不满,语言过激,正在办公室外走廊打扫卫生的温泉镇工商所副所长徐正火同志予以解释,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吴国星称自己被殴打。工商所其他工作人员迅急走出办公室,安抚吴国星,并立即拨打110报案。岳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出警至现场,经调查认为吴国星被打证据不足,难以认定。 事发后,岳西县工商局当即责成徐正火向吴国星无条件公开道歉,及时陪同到医院检查,并上门慰问。随后,岳西县工商局成立了以纪检监察、人事、法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门调查组,经过认真查证核实,本着客观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是徐正火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解释政策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文明优质的服务态度,违反了《中共岳西县委、岳西县人民政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免去其温泉镇工商所副所长职务;二是与当事人吴国星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并经岳西县公安机关调解和见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给予吴国星适当误工补偿,吴国星已在协议上签字;三是在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整风肃纪、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主题教育活动,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通报此事,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南岳庙村有一个砖窑厂,已经存在多年了,把附近能挖的田地土也挖得差不多了,老乡们凑钱修的一条沙子路也给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如此违规存在、生产,早已经被明令禁止的砖窑厂怎么就取缔不了呢?
  答复意见:
  经查,裕安区狮子岗乡渡口轮窑厂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该乡南岳庙村境内荒岗上所建的乡办集体企业,现由河南省固始县人张金涛承租经营。经裕安区直相关部门和狮子岗乡政府组织人员,对窑厂及周边进行实地察看并对当地群众进行走访,窑厂在批准的取土区范围内取过土的地方都已恢复平整,相比取土前更利于农业耕作;目前正在取土的地方也是经过协商,为所在村民组当家塘清淤深挖取土;厂内车辆通道没有涉及村民的砂石路。 裕安区政府已要求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和狮子岗乡政府,加强对窑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同时,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将逐步依法关闭此类的轮窑厂。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学军省长:我反映的是小事。我是一名驾驶员,驾驶一辆长17.5米,宽3米高低板半挂车,每次一进入安徽亳州境内,都要被亳州市公路局下属的五马治超站/104国道张集治超站/307省道大杨治超站处罚扣车,处罚依据是车总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度不得超过2.5米。照此依据,我的车出厂就不合格。只能把挂车割掉3米丢掉,可是如果割挂车的话,交警部门又不同意,原因是我的牵引车头是一汽解放(正规国营厂家出品)出厂6.2米。挂车是扬州中集车辆厂生产(正规国营厂家出品)出厂长17.5米,宽3米。车挂总长21.5米都是有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批准生产并核发合格证同时由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审发车辆行驶证一套,证照齐全且相符,而且还有亳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发放道路营运手续。以上手续都是正常渠道取得。我疑惑的是车子出厂没错,车管所入户没问题,运管处发放道路营运手续没问题。咋就到我手里就是不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谁批准生产的?公安局交警车管所为啥给上牌还允许上路?为啥亳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发放道路营运手续?另外,补充说明这种车型在全国范围内都畅通无阻,单单在亳州市公路局管辖范围内是违规车型,而亳州市公路局是亳州市交通局的二级机构局,市交通局核发营运手续到了自己的下属单位公路局却是违规车型?究竟是使用的法规条款不一样?还是拿国家法律断章取义,为己谋利?还是另有原因?请王省长抽时间过问一下。谢谢管理员手下留贴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车辆证照合规却屡次被查”的问题,亳州市政府批转市公路局、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所反映的车辆车号为皖S17748,系重型牵引车,外廓尺寸:长6855mm,宽2490mm,高3760mm;挂车车牌号皖SA597,系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外廓尺寸:长17500mm,宽3000mm,高3250mm。该牵引车和挂车2007年底生产,在2008年办理车辆入户登记时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证是2010年在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运管所办理);同时,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相关规定,该挂车在运输不可解体物品时长度才不受有关规定限制。 2012年,皖SA597低平板半挂车由皖S17748重型牵引车牵引曾3次运输可拆解普通散装货物(塑料管、箱装酒、玉米芯),因超长、超高行驶公路被处罚。 公路部门各超限检测站对车辆外廓尺寸超限的认定是依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2号令)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前3项的规定执行的。当牵引车与挂车组成汽车列车运输可解体普通货物行驶公路时不能超过此限度,否则将受到处罚。 当牵引车与低平板专用半挂车组成汽车列车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进行公路运输时,外廓 尺寸可以超限,但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运输部《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申请公路超限许可,经审查批准领取超限运输通行证后,方可行驶公路,否则将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相应罚款。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路执法部门将依照法律规定,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广大承运人做好服务;同时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业务领导部门汇报,争取从政策层面上予以解决。
  【网民留言】
  寿西湖农场干部为什么扣压职工的退休工资。寿西湖农场职工退休大都半年后才能拿到退休金。请领导过问什么?明显违纪。
  答复意见:
  关于扣押职工养老保险金问题。寿西湖农场是省直属农垦企业,根据劳社部发〔2003〕15号文件精神,将社保费上缴与土地承包挂钩,对社保费中由企业应缴部分,采取农场提供五亩地给职工,农场不收其收益,职工按照社保部门规定上缴由企业应承担份额,社保费中个人应缴部分也由职工自行承担。但实际操作中存在部分个人不按期足额缴费,由农场先行垫交情况。对此类职工退休,农场依据职代会通过的约定,要求这部分职工必须还清所欠费用,才能发放养老保险金存折。 关于农场职工退休大都半年后才能拿到养老保险金问题。依据规定,社保部门计算退休人员养老金数额需以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依据,而近年来我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统计数字一般在下一年6、7月份才能公布,这样就导致在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算养老金工作延期,办理养老金存折相应推迟。经协调,若当事人要求先行办理的,社保部门可先提供临时待遇,待正式数据公布后再予以补加。
(原标题:安徽省代省长王学军集中回复网友41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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