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本像二十年后再相会歌词那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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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家长共读一本书
我和家长共读一本书
作者/编辑:黄心怡
  []我和家长共读一本书福建省永安市北门小学六(一)班&&&&& 黄心怡&&&& &&&& 《鲁滨孙漂流记》是爸爸最早给我买的一本外国名著,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孙凭着自己的力量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谷物,还饲养了牲畜,完成了自己生活基本所需。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是,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孙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鲁滨孙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的信心、他的毅力以及他的坚强!他是一个战胜命运的人,坚强可以战胜世界任何一座高峰,人活着就是要和命运挑战!从古到今凡成大事者都同鲁滨孙一样,如果当初鲁滨孙没有信心他一定不会活着离开荒岛。只要有毅力,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每当我想到鲁滨孙在荒岛上顽强生活的点点滴滴,我内心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彻彻底底地被鲁滨孙征服得五体投地。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曾经与鲁滨孙一样遇到许多困难。我从小在父母、老师眼里都是颗掌上明珠,整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受惯了父母、老师的表扬、赞许,所以稍遇到些挫折就一蹶不振,相比之下鲁滨孙所遇到的困难、挫折,我感到十分愧疚,()。记得我六岁起开始学钢琴,起初我根本是被“逼”着去学,每次练琴时都是不甘不愿,甚至是在妈妈的棒打下哭哭啼啼勉强学习的,可谓是“谈琴色变”。后来由于我没毅力,学了停,停了又学,曾经先后放弃了三次,连爸爸妈妈对我也不抱任何希望和信心。在一次与爸爸一起读《鲁滨孙漂流记》中的片段时,爸爸抓住我不爱练琴的心思,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心怡,也许我们的人生旅途上沼泽遍布,荆棘丛生;也许我们需要在黑暗中摸索很长时间,才能寻找到光明......那我们为什么不以勇敢者的气魄,坚定而自信地对自己说一次“再试一次”呢?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那么多年,就是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听了爸爸的这番话,我顿时恍然大悟,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变得成熟多了。之后我又“拾”起尘封的钢琴,勇敢地“再试一次”,而且越练越好。在2010年1月由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和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共同举办的“希望之星”2010中国艺术新秀选拔活动(福建赛区)中,我还荣获西洋器乐类钢琴四手联弹小学B组一等奖,并取得了进京决赛的资格呢!人生在于奋斗。是呀,我们为什么不以勇敢者的气魄,坚定而自信地对自己说 一声:“再试一次”呢?在生活中,我们虽然会碰到各式各样的困难,但我们要学习鲁滨孙坚持不懈的精神,乐观地去迎接每一次挑战,用自己的毅力以及坚韧不拔的品质去战胜困难!爸爸的这番话使我终身受益。邮编:3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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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作文16.答案:这段文字反映了传主的天资甚好,私塾的教育已不能满足传主的求知欲。本传通过这段文字,交代了传主“逃学”的主要原因。(4分。“天资甚好”1分,“私塾不能满足求知欲”1分,“交代原因”2分。)17.示例:(1)赞同。传主在私塾中除了学会背诵,就再也没学到其他什么有用的东西。相反,他的性格的形成,他日后文学创造所取得的成就,却全得益于小时侯的“逃学”。是“逃学”让传主广泛涉猎了社会和人生。(2)不全赞同。生活确是人生智慧的主要源泉之一,但好的书同样也是人生智慧的源泉,可见,作者的看法有失偏颇。(5分。观点明确,1分;分析合理,2分;结合文本,2分。)18.答案:①享受生活的乐趣;②吸纳人生的知识。传主在文中说:“二十年后我‘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这份性格的形成,便当溯源于小时在私塾中逃学的习惯。”在文本中写这些人与事,正是要交代传主性格形成和日后取得成就的原因。(6分。内容归纳4分,每点2分;原因分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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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传记,完成1-4题。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 日,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
节选自《奥巴马传》
1.关于奥巴马的生活经历,下列选项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干过不好的事。
B.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后,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D.奥巴马从基层工作做起,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2.下列选项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这表明黑人在美国地位的提升,同时也是民主政治进步的标志。
B.奥巴马坦率承认自己政治经验不足,但他发出的变革的呼声却打动了美国民众。
C.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拉克战争,且认为小布什总统执政期间经济停滞。
D.奥巴马出言谨慎,他认为自己执政后,经济仍会低迷一阵,但最终会好转。
3.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
4.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
科目:高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传记,完成后面问题。
在康奈尔的玉米地里
密苏里大学决定把助理教授芭芭拉·麦克林托克扫地出门。在院长看来,这个38岁的未婚女人虽然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却是个“制造麻烦的人”。
麦克林托克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举止有些疯狂:周末到办公室忘带钥匙,她爬上楼边的建筑物,从窗子里钻进去;学校明令禁止晚上11点后学生留在实验室,但她总鼓励学生继续干下去。高考资源网
同事们也不大喜欢与她相处。这个女人思路敏捷得让人跟不上,而她又缺乏耐心,不愿跟同事解释和争辩。这让周围的人觉得麦克林托克“自以为是”。
当然,更让校方难以接受的是,每当她认为学生到其他地方更有发展前途,就会鼓励他们离开密苏里大学。
这是1940年的夏天,院长希望麦克林托克离开。一年前,这位助理教授刚刚当选美国遗传学会副主席,在生物学界名声显赫。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只能在密苏里做一名助理教授,这还有赖于朋友的帮助。
院长一年后就对自己的决定追悔莫及。他听说麦克林托克已被提名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就劝说她回来并承诺为其升职。但为时已晚,麦克林托克去了冷泉港实验室。那里被视为生命科学的圣地,她已经在那里种了一块玉米地。
传言在不久就变成了现实。1944年,麦克林托克不仅成为院士,还当选遗传学会的主席。而她那身打扮,几乎不曾改变——宽松的衬衫和裤子——这身男人一样的打扮只是为了方便在地里观察玉米。高考资源网
“我从来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要结婚,我根本就感觉不到自己有这种需求。”晚年,她曾回忆道。
这个短发女人的全部需求,就是从事遗传研究。1927年,25岁的麦克林托克在康奈尔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便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
女儿“奇怪的”选择和行为,一度令父母非常犯愁。几年后,忧愁的父母前往欧洲度假,在船上结识了英国遗传学家克鲁。他们这才知道小女儿从康奈尔的玉米地里,收获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此之后的10多年里,她更是成为遗传学界的中坚人物。在女人被歧视的年代里,这可以给麦克林托克带来赞扬和尊敬,却不能带来一份稳定的工作。高考资源网
只有在冷泉港的玉米地里,她还可以安静地做研究。
偶尔她会和实验室的人打网球。一次与她打球的人叫谈家桢。她当时发现了玉米的“跳跃基因”,这个中国年轻人则发现了瓢虫色斑镶嵌显性现象。据说麦克林托克对谈家桢的发现极感兴趣,还向他提出了可供进一步研究探索的假说方案。
然而,在1951年冷泉港的夏季学术讨论会上,麦克林托克与人分享她的发现时,发现精心准备的演讲被台下听众漠视。很多人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有人窃窃私语,有人高声抱怨:“这个女人在忙些什么呢?”
这些后来被人评价为“表达准确而优雅”的论文,当时被一些遗传学家视为“发疯”之作。这个遗传学界最耀眼的女人,开始被学界主流所不解和抛弃。
只有她自己在坚持。“我知道我是对的。”麦克林托克后来回忆说。也正因为如此,在5年后的讨论会上,她又将自己的发现作了一次介绍。
这一次,换来的是比5年前更多的蔑视。委婉一点的同行称她“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一位著名的遗传学家则直接称她为“冷泉港闲置了多年的旧手提包”。
这也是麦克林托克一生中最孤立的时刻。有人甚至怀疑,她是否还具有对科学的洞察力。麦克林托克在此时保持了克制和沉默,不再谈论自己的发现,也很少发表文章。
而她对玉米的研究,一刻也不曾停止。直到几年后,法国科学家在细菌中也发现“跳跃基因”并获得1965年诺贝尔奖。固执的麦克林托克才再次赢来人们的赞扬。
18年后,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决定将当年的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81岁的麦克林托克。评委会评价她“在不被同时代的人所理解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完成了研究工作”。
一个人坚持战斗的老人,此时不再觉得孤立,而是感觉“一下子被关注得太多了”。坐在一屋子记者面前,她感到“非常不自在”,抱怨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出名,只想躲进实验室的一个僻静角落里”。
(选自《视野》)
7.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麦克林托克作为一位遗传学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她的特立独行和自以为是让院长和同事难以接受,他的父母也不理解她。
B.因为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的巨大成就,麦克林托克不仅当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和遗传学会的主席,还得到了到冷泉港实验室工作的机会。
C.麦克林托克选择获得博士学位后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主要是因为只有在这里她才可以安静地做研究,并能够得到赞扬和尊敬。
D.本文通过对麦克林托克相关事迹的描述,表现了一位伟大科学家热爱科学、坚持真理、百折不挠、淡泊名利的崇高品格。
E.在冷泉港学术讨论会上遗传学界的专家们虽然认为麦克林托克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但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接受她的研究成果。
8.麦克林托克虽然被朋友和同事疏远,长期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但在科学研究方面她却毫不自私自利,请结合文本举例说明。(6分)
9.文章详细叙述了两次学术讨论会上遗传专家们的表现,这些事实对人物形象的凸显有什么作用?(6分)
10.有人认为麦克林托克的行为是疯狂而不可理喻的,也有人认为这正是她专注于事业的体现和她的不同寻常之处,你如何看待这些评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卷(海南)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传记,完成15-17题。叶圣陶在四川 1940年初夏,叶圣陶来到成都,在四川省教育厅教育科学馆工作。他白天去办公,晚上教儿女们写写文章。常常在晚饭之后,把油灯移到桌子中央,至善、至美、至诚就凑着光亮,认真地听父亲讲解。有时候,儿女们也和父亲热烈讨论。他们每人每星期交一篇文章。叶圣陶一向主张作文要说自己的话,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儿女们的作文,他也从来不出题目,随他们写去。这也是他们一天中最感兴味的时刻。叶圣陶一边看他们的文章,一边问:“这儿多了些什么?这儿少了些什么?能不能换一个比较恰当的词儿?把词儿调动一下,把句式改变一下,是不是好些?”遇到看不明白的地方,他就问孩子们:“原来是怎么想的?到底想清楚了没有?为什么表达不出来?怎样才能把要说的意思说明白?”他问得十分仔细,兼职就是严格的考试,同时也是生动活泼的考试。孩子们都乐意参加这样的考试。 但是,对于叶圣陶,到了成都以后,使他格外高兴的事,却要算和朱自清的朝夕相见了。几十年来,这两位作家亲似手足。朱自清曾写过《我所见的叶圣陶》《叶圣陶的短篇小说》等文章。1931年8月,朱自清由北平动身访问欧洲,就是在叶圣陶鼓动下,才写出了《欧游杂记》的。朱自清在这本书的“自序”里,曾提到叶圣陶帮助“设计”、“题字”,“校对”等。叶圣陶曾写过《与佩弦》的散文,讲述他们之间的友情: 促膝谈心,随兴趣之所至,时而上天,时而入地;时而论书,时而评画;时而纵谈时局,品鉴人伦;时而剖析玄理,密诉哀曲……可谓随意之极致了。这当儿,名誉之心是没有的,利益的心是没有的,顾忌欺诳等心也都没有,只为着看出内心而说话,说其不得不说。其味甘而永,无所不领会,真可说彼此“如见其肺肝然”的。 现在,很难得他们同处一地,又在一起工作,还先后合编了《精读指导举隅》和《略读知道举隅》,作为中学生学习国文的课外读物,列入“四川省教育科学馆丛书”出版。&&&& 为了浇灌《中学生》这块抗战时期青年的精神家园,叶圣陶1945年9月离开成都到重庆,住在螃蟹井开明书店那个局促的小楼上。看稿编稿,和作者、读者书信联系,甚至校对都由他自己动手。他热情、认真、宽容,一心一意为作者和读者服务。来稿只要有可用之处,他就诚恳地提出修改意见。赵景深在《文心背影》里说:“他的复信措词谦抑,字迹圆润丰满,正显出他那谦和而有诚实的心。”正如当年他主编《小说月报》精心培育了一大批后来成为新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时那样。他那种公而忘私的精神和工作态度,给予年轻一代的教育、鼓舞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当时《中学生》杂志一位年轻编辑后来回忆说:“他是实际的教育家,但不是取教训态度的老师,而是取辅导态度的顾问……他是热忱的事业家,在编辑部不是做官当老爷,而是脚踏实地,以身作则,放手让青年编辑在实践中锻炼,有合理的建议欣然采纳,对可用的稿件热诚支持,有忽略的地方及时提醒,有弄错的地方予以纠正。”这就是真正的教育者的榜样。在他身上似乎更多的是儒家思想,从他为自己的儿女取名至善、至美、至诚可以看出,他追求的是一种多么崇高的境界。但是,他又能根据时代的潮流而有所取舍,不断前进。 (选自《叶圣陶和他的世界》第九章,有删节)15.叶圣陶指导儿女们写作有什么特点?他对儿女们的作文又是从哪些方面评议的?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6分)16.和朱自清见面,叶圣陶为什么会感到“格外高兴”?他们谈心时为什么能达到“随意之极致”?请简要分析。(6分)17.叶圣陶晚年曾用“得失赛翁马,襟怀孺子牛”来自勉。依据传记内容,探究文中哪些方面体现了叶圣陶的“孺子牛”襟怀。请简要论述。(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学年山东师大附中高三押题卷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传记,完成后面题目。(18分)
熊十力的狂放与疯癫
①人们给予熊先生的评价,特立独行、牛人、真人、不近人情的怪人,现代中国最具原创力的哲人,这都有意无意拉开了我们众人跟熊先生的距离,这其实是不理解熊先生跟我们没有什么两样。
②他出生在湖北黄冈的一个贫苦农家,幼时为人牧牛。父母相继病亡后,他读了半年乡塾而游学乡间。后受到维新派影响,读孟子、王船山书,萌发革命之志,欲物色四方豪杰,共图天下事。
③他人生的一大转折是中年改行学艺,“誓研究中国哲学思想,欲明了过去群经,认清中国何由停滞不进”。革命家搞起学问来,一般学者儒生自然难以望其项背。熊十力没有像胡适那样的思想革命家一样,为当时的政治革命作补注;他是近似鲁迅那样的思想革命家,为个体的权力和心灵张目。所以他改号十力。“十力”本是佛家术语,专指佛祖如来的十种智力,熊先生取采加诸自身。
④在熊十力那里,没有疆界的言行是他拓展人性自由的关键,是他人性旅行的表现。而这种“没规矩”的言行在儒生或自以为“新”的人类眼里,都显得怪诞、书呆子气、不懂人情世故:好听一点儿的,也就是天性旷达,不喜雕饰。人们难以理解的是,他是在以自己和周围的人之间的交往而建设一种活泼的而非僵化的人情,他要激活人情雨非世故地禁锢人情。初入北大,他即把通行的课堂教学改为旧式师生交流。每讲到精彩处,他常意兴陡发,情不自禁地随手在听者头上或肩上重重一拍,然后哈哈大笑。因为拍得太重,久之,学生听熊先生讲课,都要找个远离他的座位。在北大时,熊十力常与废名探讨佛经,每每意见不合,争得面红耳赤,声音越辩越高。一日,两人身着单衣,正辩到紧张时刻,忽然陷入寂静,全无声响。众人忙去探看,发现二人扭打在一起,互相卡住脖子,难发一言。熊十力因学问与粱漱溟发生争论,争论结束时,熊十力不甚解气,趁粱漱溟转身,跑上去打他三拳头,口骂“笨蛋”方休,一次,王元化来访,他恰在沐浴,于是招呼王进门,自己赤身坐澡盆之中,与王谈话,一派魏晋风度。而他的信札、著作,常写在已用过的纸背上,字迹潦草不堪。
⑤他爱吃肉,朋友弟子来看他,一般要给他买鸡买肉才好。徐复观做蒋介石侍从室官员,给他一百万元支票,被他大吼大叫地骂走;郭沫若看望他时,给他带一只老母鸡,一起痛骂蒋介石,让他快活异常。牟宗三首次见到他的恩师是1932年冬,熊十力“胡颈飘飘,面带病容,头戴瓜皮帽,好像一位走方郎中”。言谈中,他忽一拍桌子,大喊:“当今之世,讲晚周诸子,只有我熊某能讲,其余都是混扯。”他说得对,因为他是以生命灌注诸子,而其他人虽然“学问正确”或“政治正确”,却把诸子出做对象,一种学术项目或学术课题的研究对象。
⑥“文革”让熊十力痛惜文化和人性的沦亡。他不断地给中央领导人写信,硬让家人寄出去,还经常写很多小纸条,甚至在裤子上、袜子上都写着对“文革”的抗议。他常常穿着一件褪了色的灰布长衫,扣子全无,腰间胡乱地扎一根麻绳,独自一人到街上去或公园里,跌跌撞撞,双泪长流,口中念念有词:“中国文化亡了!”“中国文化亡了!”
⑦在这样无限寂寥的暮年,熊十力感叹:人生七十,孑然一老,小楼面壁,忽逢十祀,绝无问学之青年,后顾茫茫……即使如此,这位现代中国新儒家最富原创性的奠基人,仍然寄托宏愿于未来:“吾国人今日所急需要者,思想独立,学术独立,精神独立,一切依自不依他,高视阔步,而游乎广天博地之间,自诚自明。以此自树,将为世界文化开发新生命,岂唯自救而已哉?”
⑧话语传达出来的神奇,并不能掩盖熊十力在生活当中的平凡,当时的他也只是一个寻常的中国人,他不过把普通中国人内心都能感受到的人性“仁守”了一生,井培养了极为优秀的弟子弘扬这种道德自我、个体本位和文化自觉。
(摘自《闲话之书生不自量》,青岛出版社2008年i月版,有删改)
1.熊十力为什么“中年改行学艺”?他“搞起学问来”有何特点?(4分)
2.作者如何评价熊十力“没规矩”的言行?请从第四段中选取一例,简要分析其“没规矩”的言行。(4分)
3.真实性是人物传记的基本特点。这篇传记哪些方面显示了其真实性特征。(4分)
4.这篇传记题目为“熊十力的狂放与疯癫”,你认为他的这种“狂放与疯癫”对他的学问有何影响。请就其中的一点谈谈你的看法。(6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0年广东省高一上学期期中测试语文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传记,完成下列各小题。
我十八岁的冠军路
丁俊晖
如果没有台球的话,就没有我丁俊晖的今天,也就没有那么多值得珍藏和回味的记忆。
初到东莞的时候,经人介绍,爸爸带着我来到了东英台球俱乐部。
这家东英台球俱乐部,应该是目前全国最大的台球俱乐部之一,有着47张球台,其中,有六张国际标准比赛用球台,还有一个专门的比赛厅。台球厅24小时开放,有中央空调,开放时一点都不会感到炎热。我在里面训练和打球的球房,隔音条件都相当棒,跟我后来出去见识过的国外专业球房比,丝毫也不逊色。在这种环境下练球,你说我能不感觉爽吗?
更重要的是,这里是国内台球高手们经常出入的场所,不仅有前面提到过的那些人,甚至一些香港的高手都经常过来,比如区志伟,还有傅家俊。
最常来的,就是蔡剑忠蔡叔。我们那边,像我这样的小孩,对没结婚的都叫哥,结了婚的都叫叔。在我从宜兴到东莞后,球技大幅度提高的过程中,蔡叔是最关键的人物之一,也可以说,是我很重要的一个老师。
蔡叔的球打得很好,现在也还是全国排名前五的高手。那个时候,我可不是他的对手,即便是现在遇上了,我也不敢说可以轻易获胜。爸爸经常带我找他去练球,而他不仅和我对练,还经常有意识地指导我。
记得有一次,打着打着球,他突然停下来,对我说:
“你打球得控制白球啊,不能走到哪算哪啊。”
听了他的话,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在打球方面,只要是一受到批评,我都会哭出来,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我还真是小孩子啊,那么沉不住气。
爸爸马上把我叫过去,对我说:
“小晖,蔡叔说的话有没有错?”
我说:“没有。”
“那蔡叔的话,对你打球有没有帮助?”
“有。”
“那你就不应该哭!你一哭,人家以后就不会告诉你了。一会儿你过去和蔡叔打个招呼。”
说完,爸爸先走过去,对蔡叔说:“小蔡,你别在意,孩子不懂事……”
“没事儿,我喜欢这个小孩才说的,要是不喜欢,我还不说呢。”蔡叔一点儿都不介意。
和高手练球的感觉,真的特别开心和愉快。尤其当你自己的水平一点一点增长的时候,那种成就感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不过,获得台球的乐趣,也就意味着必然会失去一些东西,比如童年的乐趣,比如悠闲的时光。
给大家说说小时候我还在宜兴的一件事情吧。之所以拿到这里才说,是因为这件事直到今天,连我爸爸都还不知道呢。
那是一个下午,我从阳台上往下看,看到花坛旁边有几个大孩子,有的在打羽毛球,有的在打篮球。看他们几个人玩得那个高兴啊,我心里简直羡慕得不得了。
爸爸那会儿出去了,只有妈妈一个人在家。我对妈妈说:
“妈妈,今天我不想练球,想和他们一起玩。”
妈妈说:“你爸爸要是同意,就让你去玩。”
……
“妈妈,今天我不想练球,想和他们一起玩。”
隔了一会儿,我又说:“妈妈,今天我不想练球,想和他们一起玩。”
“你去和你爸爸说,他要是同意,你就可以和他们一起玩。”
我心里多想让妈妈替我瞒住爸爸,放我出去玩一会儿啊,因为要是去和爸爸说,肯定是没戏的,想都不要想的。但是,妈妈的坚决,似乎也让我在一半希望一半失望的等待中明白了什么。
结果,那天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去和爸爸说,那天,我还是去练了球。
为了台球,我确实失去过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恐怕一辈子也没有弥补回来的可能了,但是,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我觉得,那也是值得的吧。要不,为什么文人写文章老爱说什么“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呢?一般人只是看到了成功时的光环多么耀眼多么炫目,却往往忽视了这成功背后不为人知的艰辛和汗水。尤其是当一个年幼的孩子,要克服自己的玩心,而把精力集中在一件事上,对他的毅力和信念是多么大的考验啊。这么一想,连我自己都有点佩服我自己了呢!哈哈!
其实,在我训练的过程中也不总是一帆风顺的,特别是到了一定阶段的时候,自己很想再往上进一步,但当时能力就是达不到,你一定能想象出,那时的我有多么懊恼和沮丧!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就是,一个中袋的蓝球,本来没什么难度的,我打了一次,没进。拿回来再打一次,还是没进。一连打了八次,就是不进。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这么简单的事情,我怎么就是做不到啊。
眼泪“唰”的一下就出来了。那个时候,我还真是爱哭呢。
爸爸走到服务台,对服务生说:“把灯关了吧,小晖,我们今天不练了。”
爸爸走过来,拉着我:“来,爸爸抱抱,都长这么大了,抱也抱不动了……”
那一天,爸爸抱着我在黑暗中坐了很久,也没怎么说话,我在爸爸的怀抱里慢慢平静下来。接下来我没有继续练球。到了第二天,我又重新打了十次那个角度的球,结果进了十个。
这就是我,我不想输,从小我就不想输球。如果这次输了,下次一定要赢!
1.通读全文,用简要的文字概括丁俊晖成功通往冠军路的诸因素。(4分)
2.文中两次写到“哭”,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传主怎样的性格特征?对本传的这种描写,你如何评价?(4分)
3.“我不想输”,“一定要赢”,可以说是丁俊晖的人生宣言。请结合本传,谈谈你的看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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