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城dnf迷你缔造者者刘月光。政府啥态度?还不管吗?听说碾房渠更严重?

内蒙草原的“鬼城”缔造者(三)
举报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又称铜川)枳机塔村:
&&阳塔社、&&&&张占林:&身份证:013631电话:
&&辛家梁社、&&贾存厚:&身份证:283618电话:
&&碾坊渠社、&&杨富林:&身份证:283312电话:&&&&&&&
&&马场窑沟社、刘贵小:&身份证:073611电话:
&&&孙家湾社、&&孙培生:&身份证:013329电话:&&&&&&&&&&&&&&&&&&&&&&&&&&&&&&&&&&&&&&&&
被举报违法人员:
&马保荣:共产党员,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原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铜川镇党委书记。
刘月光:共产党员,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党委书记。
梁&&飞:共产党员,铜川镇副镇长,原枳机塔村包村领导。
白建军:共产党员,铜川镇干部,原枳机塔村书记。
杜来喜:共产党员,原枳机塔村主任。
王埃锁:共产党员,现枳机塔村主任。
王志忠:聚鑫龙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杜仲义:宏峰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杨贵荣:振兴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李&&三:巴音孟克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曹建军:鑫源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白&&杰:内蒙古丰邦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城投公司法人代表(在孙家湾、碾坊渠两社坏掉3000余亩基本农田(灌溉地)上建商砼园区。
举报人请求:
1、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追缴一切非法获利。
&&2、停止侵权、恢复农民土地使用权。&&
&&3、依法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举报事实与理由:
根据:塔拉壕镇80多万亩植被非法被毁、20多万亩基本农田(灌溉地)非法被毁,1.5亿元被贪,承包土地的农民被剥夺人权和财产权,1000多名维权农民被拘留、判刑,14000多口农民无地种、无职业,极度恐慌愤怒的特大案件。2008年至今受害农民多次控诉到各级信访部门,8年之久置若罔闻,侵权仍在继续。因有被举报人的把控,且幕后有其直接利益,与宪法和土地法相违背,实为中华人名共和国解体而独立地区。
一、对枳机塔村的侵权犯罪事实:在被举报人直接操纵下,2005年以来:1、被举报人以每亩(5000元—15000元)低价征收,以每亩(15万元—30万元)卖出高额获利,非法将枳机塔村10000多亩基本农田、10万多亩林草、水土保持工程、农业水利设施、农电网被挖明煤建园区彻底坏掉,农民的承包土地承包人不经同意,非法剥夺了人权和财产权停止了生产耕种。2、为了被举报人的非法获利,枳机塔村17次、116人因土地维权被拘留、判刑、打伤、打死。2014年8月23号碾坊渠社农民要土地、要吃饭的张占荣又一次被抓捕拘留。3、被被举报人(1)、私卖集体土地3000多亩、私贪4000多万元。(2)、经审计明确私贪马昌窑沟社集体资金1.1亿元至今不立案。4、2007年至今的村社干部不经合法选举,群众选出的人员不算,一直由镇党委书记刘月光把控和任用私贪合谋者。
&&&&&二、对各社的侵权事实:&&1、辛家梁社:被举报人员私扣集体土地款340万元至今。2008年,两家煤矿,非法征占15333亩农用地,退耕还林地、基本农田等被被举报人以临时征用土地非法扇动农民签字,彻底被煤矿毁掉。2010年11月6日,农民阻拦矿方违法占地,不让将大量废弃土倒入黄河流域治理区的河道内,矿方四次均组织80多名身穿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铁棍等凶器,当场打伤23人,其中名叫辛挨厚的村民被打成重伤住院10天后死亡。11月7日矿方又绑架了3名农民2天后释放。事后,在已升任副区长的马保荣及刘月光的主持下,矿方赔偿给死者家属17万元的丧葬费强行私了。对打死打伤人的组织者及凶犯概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死者亲友为此上访,自治区书记胡春华等领导、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批转回东胜区政府解决。马保荣出任专案组长,带领着东胜区公、检、法等机关的领导来到辛家梁社的群众中。结果,专案组不是解决矿方打死、打伤、绑架农民的案件问题,而是想方设法压制农民不让再上访。其中辛正厚、辛三厚被不明不白的拘禁了97天,写下了“保证再不上访”的承诺才释放,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2、马场窑沟社:2005年起,非法倒卖216口农民的集体土地13000多亩,他们从中获取非法利益1000多万元。另外2013年经东胜公安局经侦大队委托东胜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认定1.1亿元私贪账目,农民强烈要求东胜区公安局依法惩处,至今不给定案。2012年4月份,农民因拦堵非法毁林、毁地,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为借口,白海清等19名维权农民被抓捕、拘留10天,其中一名拘留20天。
&3、碾房渠社:被举报人利用2005年12月20日碾房渠社农民给煤矿每亩租用费250元临时征用200亩土地协议书签字页的复印件,又捏造了三份前页的假协议,改成3158亩、贩卖给矿方每亩5000元,从中私贪2918亩,共计1400多万元。新澄的800亩水浇地被被举报人员以郭建斌为代理人卖给了水泥拌合站,每亩20000元、私贪1600多万元。将该社300多口农民的15894亩农用地以临时征用土地全部非法扇动农民签字租售给采矿者商砼站毁掉。2005年、因非法私卖和毁坏了农民的耕地,无奈之下农民自发拦堵毁地者,第一次郭二旦等7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5天。2011年春天第二次马明成等12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0天。2013年5月15日第三次张占荣等3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0天。
4、孙家湾社:2006年,被举报人以临时征用土地非法扇动农民签字,将孙家湾社仅有的11000亩林草地及2300亩基本农田和退耕还林土地强行卖给露天采矿者和商砼站全部毁掉。2009年因非法征地后,污染200多口农民无法生存,农民要求矿方停止污染、恢复植被等,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孙培生等9人15天。
5、阳塔社:2008年10月,在被举报人的直接操纵扇动下,将阳塔社的14812亩农用地,全部被被举报人在临时征用土地的扇动下非法征占。其中1600亩水浇地200亩果园,被被举报人非法征占后以每年每亩10000元又租给了选煤厂和洗煤厂使用,现已经占用6年之久,被举报人私贪土地租金1800万元,至今不归还土地。300多口农民无地种、极度恐慌。2008年违背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以少数服从多数不经承包人同意,将5000多亩手持《土地承包证》的林草地、水浇地剥夺了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2012年承包土地农民张占雄阻止毁林、毁地,被公安局拘留5天。另外,张占林水浇地、澄地、旱改水地、林地等物权,被梁飞、白建军等人在他们组织的社员会议上,扇动社员不经本人同意,强行转让、没收,并全部被宏峰煤矿、聚鑫龙煤矿毁坏。张占林被毁水浇地335亩、前梁林地1800亩、海子塔林地1000亩、人工林覆盖率较低的林草地1200亩、1000平方米养殖场、四座水库、四眼水井、配套设备若干(见:附件一梁飞白建军组织的煽动村民作出的《社员会决议》、&附件二《关于请求尽快阻止非法无理抢夺土地的诉求书》)。
&&6、枳机塔社:被举报人员非法私卖集体土地304亩、每亩22000元,私贪600多万元。被煤矿的煤尘污染、110户农民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土地无法耕种,煤矿采空塌陷造成23户农民房屋严重裂缝倾斜,农民要求矿方安置生存,为维权,同样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3天内2次将60多岁老太太用手铐打伤住进医院,7岁14岁2个孙子打成满脸血迹,押在警车上,抓捕王文荣等11人,分别被拘留10天和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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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逆天冤案(一)  内蒙古东胜区塔拉壕镇阿桂梁(辛家梁)社农民  辛正厚 辛三厚对国家公职人员制造假案冤案  纵容庇护黑社会组织的(申诉控告)举报信  (本案事涉内蒙古自治区区直高层领导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政领导,而且这些人历任各届政法委主要领导,本身又是假案冤案的始作蛹者,在自治区范围内对政法系统肯强大的操纵力,因此根据回避原则,为回避这些领导对案件审查、审理的干扰、阻挠、操纵,当事人只能直接向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申诉控告)举报。)  国家各有关机关(组织)、自治区各有关机关(组织):  举报(申诉控告)人:辛正厚,东胜区塔拉壕镇阿桂梁(辛家梁)社农民  举报(申诉控告)人:辛三厚,东胜区塔拉壕镇阿桂梁(辛家梁)社农民  委托代理人:张二小,东胜区塔拉壕镇碾房渠社农民  被举报(申诉控告)枉法人员:  罗永刚,共产党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安检局局长;  马保荣,共产党员,现任中共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常委、副书记;  刘月光,共产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被申诉、控告枉法人员11人,人员名单及任职情况附后)  举报(申诉控告)诉求:  1、对辛正厚、辛三厚假案、冤案《庭审笔录》、《送达回证》、《宣判笔录》的当事人签名、指纹进行笔迹鉴定、指纹鉴定,从而判定(2012)东刑初审第118号《刑事判决书》为假案、冤案。为辛正厚、辛三厚平反昭雪,撤销莫须有的有罪判决。  2、请求对辛正厚、辛三厚给予国家赔偿,并对辛正厚、辛三厚由此造成的身心伤害进行恢复性治疗。  3、追究枉法腐败人员罗永刚、马保荣、刘月光、折在成等人的刑事责任。  4、对阿桂梁社(辛家梁)专案组作出的所有处理意见(包括黑恶案件)重新调查处理,深追阿桂梁(辛家梁)黑恶势力所制造的恐怖事件的根源,追究杜仲义、王志忠涉嫌涉及黑社会组织罪、查明蒙面打手涉嫌故意伤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5、附带请求:请求立即对东胜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涉及该案的所有文件及东胜区党委、阿桂梁(辛家梁)社专案组的会议记录进行查封、保权,防止涉案人员狗急跳墙,毁灭证据。他们完全能做到、也敢做。  事实和理由:  一、官矿勾结制造冤、假案:  1、宏峰、聚鑫龙等煤矿2009年在塔拉壕镇、枳机塔村的支持下采用强迫、协迫、威胁等手段,强行征用阿桂梁(辛家梁)社土地挖明煤。2010年两煤矿先后3次雇用蒙面打手、黑社会组织对村民大打出手,打伤多人,死亡1人,损害大量村民财产。  2、2011年村民将情况反映到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及领导,主要领导均作了批示。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主要领导的多次过问下,2011年6月,东胜区成立阿桂梁(辛家梁)专案组,处理涉黑问题和强占农民土地等问题。专案组坚持私了,用钱买断案件责任。不准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3、日,由于专案组处理事件不公、有庇护纵容黑社会组织和其也违法行为的倾向,辛三厚电话告知信访局副局长折在成,村民第二天可能要上访,当日23:00辛正厚、辛三厚等5人被东胜区公安局拘留(8月4日释放3人,辛正厚辛三厚2人非法羁押达97天)。  4、据了解,阿桂梁(辛家梁)专案组及其负责人马保荣、刘月光等人多次向东胜区委及罗永刚书记汇报,以维稳为借口,防止上访为理由,要求以挪用资金对辛正厚、辛三厚正式拘捕定罪,并保证摆平和私了黑社会致伤、致死村民事件和强征土地问题。但有部分区委常委坚决反对。然而在书记罗永刚的支持下,形成了集体意见。(此事实,辛正厚、辛三厚拿不到证据,但区常委会及专案组应有记录、也有知情人)  5、辛正厚、辛三厚被拘留期间,马保荣、刘月光等领导托人多次到监所说服辛正厚、辛三厚,并向二人家属保证:只要辛正厚、辛三厚或家属在已拟好的协议和处理意见上签字,就释放二人。后二人家属被迫签了字。几天后,即同年的11月7日辛正厚、辛三厚被释放,拘留长达97天。  6、日下午在东胜区政府大楼134房间,市纪检委李姓、吕姓、周姓等同志找辛三厚的妻子韩莲香谈话了解情况,出示了(2012)东刑初字118号《刑事判决书》复印件,辛三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辛正厚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辛正厚、辛三厚才知自己已是服刑人犯。  7、2014年3月辛正厚去东胜区法院找审判长王晋,要求查看《庭审笔录》、《送达回证》、《宣判笔录》。经查该三份文件有辛正厚、辛三厚的签名、指印,但经本人确认不是本人签字也不是本人指纹,是伪造。辛正厚要求各复印1份。王晋表示:只要你现在签上字可以复印,不签字不给复印。因此未拿到复印件。  二、举报(申诉控告)人(辛正厚、辛三厚)对该宗假案、冤案的几个疑点及应当澄清的事实:  1、该宗假案、冤案的始作蛹者是谁?必须澄清事实。《庭审笔录》、《送达回证》、《宣判笔录》的当事人签名、指印是谁的笔迹、谁的指纹?该案究竟是经审判长王晋、代理审判员范军、人民陪审员赵伟审定的,还是伪造的?如果伪造,又是谁伪造?申诉人认为,此3人迫于罗永刚书记以及马保荣、刘月光为首的专案组的淫威而不得不制造假案,检察院也不得不违法起诉,公安局也不得不违法拘捕。  2、东胜区检察院(号《起诉书》最后的附件中明确提到:“被告人辛正厚、辛三厚在家候审”,但时至今日从来没有审过辛正厚、辛三厚本人,怎么突然有了《庭审笔录》、《宣判笔录》,那个《判决书》是怎么制造出来的?  3、东胜区检察院《起诉书》所指辛正厚、辛三厚的罪名和东胜区法院的定罪是如何杜撰的?为什么不采纳证人证言,也不让本人伸辩?既然东胜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能认定辛正厚、辛三厚有罪,为什么不光明正大的开庭审判?而去造假?  4、马保荣为首的专案组是如何操纵公、检、法的?煤矿雇佣蒙面打手、制造恐怖事件,致伤、致残、致死村民是不是能够用钱私了?用钱私了是不是可以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党政官员有组织有方式有手段地出面私了涉黑事件,说明了什么?  5、采取强迫手段让村民在所谓的协议和处理意见上签字,这样的签字能否有效?拘捕辛正厚、辛三厚就为了让家属签字,家属签的字是不是合法?这样达成的所谓协议和处理意见是否合法?  6、罗永刚、马保荣、刘月光之流如此制造假案、冤案,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百姓、鱼肉人民,为什么反能不断得到重用和升迁?马保荣、刘月光有罗永刚这把保护伞,罗永刚的保护伞是谁?  7、由于罗永刚、马保荣、刘月光等人手握重权,能制造假案、冤案,是不是也可以毁灭制造假案、冤案的一切证据?  综上所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官矿勾结,动用黑恶势力,肆意践踏人权、财产权,让老百姓投诉无门,请求依法查处腐败官员,惩罚、打击黑恶势力,还百姓一个公道。  此致  举报(申诉控告)人:(签字、印):  辛正厚 133611  辛三厚 093630  被委托授权人(签字、印):  张二小 233310  日  附件一:被举报(申诉控告)枉法人员名单及任职情况:  罗永刚,共产党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安检局局长;原任鄂尔多斯市市委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市委常委、东胜区委书记。  马保荣,共产党员,现任中共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常委、副书记;原任塔拉壕镇党委书记,东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阿桂梁(辛家梁)社专案组负责人。  刘月光,共产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任塔拉壕镇党委书记,阿桂梁(辛家梁)社专案组主要成员。  折在成:共产党员,现任塔拉壕镇政法委书记;原任东胜区信访局副局长,阿桂梁(辛家梁)社专案组主要成员。  梁飞:共产党员,塔拉壕镇副镇长,原枳机塔村包村领导。  白建军:共产党员,塔拉壕镇干部,原任枳机塔村书记。  杜仲义:宏峰煤矿法人代表。  王志忠:聚鑫龙煤矿法人代表。  王晋:辛正厚、辛三厚假案、冤案审判长,东胜区法院法官。  范军:辛正厚、辛三厚假案、冤案代理审判员,东胜区法院法官。  赵伟:辛正厚、辛三厚假案、冤案人民陪审员。  其他人员:所有阿桂梁(辛家梁)社专案组构成人员和东胜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参与、支持形成、制造假案、冤案伙同人员;所有致残、致伤、致死阿桂梁(辛家梁)社村民的黑社会蒙面打手及组织者、纵容包庇者。  附件二:相关材料  1、煤矿雇佣黑社会组织、蒙面打手对村民大打出手、制造恐怖事件现场照片(翻印片)。  2、2011年村民向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反映情况的材料及辛正厚、辛三厚被拘捕后村民向上级反映情况的补充材料(复印件,原件均有村民签字和指纹,所有签字件在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纪委应有存件)。  3、(2012)东刑初字第118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复印件)。  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号《起诉书》(复印件)。  5、东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6、《换押证》(复印件)。  7、《释放证明书》(复印件)。  8、《证明材料》(复印件)。  9、村民向有关部门提供辛正厚、辛三厚无罪的证明(复印件)。  10、辛正厚、辛三厚由于身心受到伤害,委托张二小伸冤的《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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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鬼城缔造者用什么武器刘月光。刘月光还在职吗?碾房渠的土地问题最严重吗?
又一起“呼格吉勒图”冤案4
&&&&&内蒙草原的“鬼城”缔造者(二)
&举报人:内蒙古东胜区塔拉壕(铜川镇)枳机塔村阳塔社的农民,张占林60岁直肠癌病人2009年至今,老婆崔二娥54岁类风湿性关节炎半度瘫痪病人。住房被镇村干部抢夺我的耕地出租煤矿建设的煤场包围煤尘笼罩。承包的4000多亩土地被刘月光等人强行贩卖给煤矿,部分变成废墟,部分被大型车辆碾压、部分被掩埋在废弃土底下,强行霸占侵犯了我病弱农民的合法权利,6年之久继续不准我使用,不给我赔偿,与宪法和土地法相违背,实为解体而独立地区。
张占林、电话:身份证:013617&
被举报人:刘月光:共产党员,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党委书记。
梁&&飞:共产党员,铜川镇副镇长,原枳机塔村包村领导。
白建军:共产党员,铜川镇干部,原枳机塔村书记。
杜来喜:共产党员,原枳机塔村主任。
王志忠:聚鑫龙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杜仲义:宏峰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举报人请求:1、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追缴一切非法获利。
&&&&&&&&2、停止侵权、恢复农民土地使用权。&&
&&&&&&&&3、依法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举报事实与理由:
从1997年—2008年我依照《承包土地开发使用证》要求,“谁治理、谁投资、谁承包、谁受益”的要求,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为依据。10多年来我在本社集体土地上治理和承包了4000多亩耕地、树木灌木地。2008年10月镇党委书记刘月光为自己背后获利操作村干部杜来喜、白建军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承包期内扇动以少数服从多数没收了承包地,侵犯了我的合法承包权和经营权,贩卖给宏丰煤矿、聚鑫龙煤矿露天挖煤进行侵权犯罪活动。
1、1997年东胜市人民政府承包我投入数十万元的海子塔沙棘沙柳1000亩,并且发了《土地开发使用证》经营权30年,2008年10月被刘月光等人不经我同意强征,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开露天煤矿,至今继续着侵权行为。
&&2、我投入200多万元治理的灌溉耕地300多亩,10多处水库、水利工程、保护水土流失大小坝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多亩。号我社集体给我拍卖五荒草牧场1800亩,由东胜区政府给我发放《五荒土地草牧场使用证》使用期50年。证内《图纸》上一并明确了我前期治理的防止水土流失大坝权属范围、使用期50年。2008年将我投入数百万元的承包和治理的土地强征强占至今,开露天煤矿建煤场不予复垦、归还,继续着侵权活动。
&&&3、1998年经我申请,镇、村、社批准并投入20余万元建设的两处1000多平米的养殖场:2008年由露天煤矿强行霸占,侵犯了我财产权,所有棚圈设施被彻底铲除掉,严重违反了物权法:第四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侵犯了我的合法权。
&以上三项10多年来我耗尽了毕生的积蓄、投入了数百万元的财力,治理和承包的4000多亩集体土地,我还没来的急在此地上受益,2008年未与我协商,更不取得我同意:镇党委书记刘月光操纵、村支部书记白建军、村主任杜来喜,副镇长梁飞拿着要改变农业用途的非法《临时征地协议书》,煽动社员们签字,扬言违法言论说,不管张占林的承包地、还是治理地都按集体土地少数服从多数集体决定卖地。不通知我参加社员会,剥夺了我的知情权,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扇动社员们违法签了字、强行侵占了我的合法经营权。我没有在此非法《协议书》和《分配方案》上签字。我承包后治理的柠条、沙棘、沙柳和建起的养殖场强行被非法毁掉,违背了物权法:第四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之规定。我到处上访,至今问题得不到解决,住在被煤尘彻底包围的老房子里。
&我用血泪求救:有关新闻媒体和领导伸出正义和同情的作为,还我土地、给我生存的空间。盼!盼!盼!(证据全有,如有查处可直接提供)
&&后附:1、万利镇阳塔养殖场建设申请批准书。
&&&&&&&&2、1997年东胜市水保世行项目区承包土地开发使用证&。
&&&&&&&&3、2002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五黄土地草牧场使用证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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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城缔造者刘月光。刘月光还在职吗?丢共产党的脸
鬼城缔造者刘月光。刘月光还在职吗?丢共产党的脸
作者:游戏玩家inone &&&更新日期:
刘月光拼音咋写……
liu yue 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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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草原的“鬼城”缔造者(三)
举报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又称铜川)枳机塔村:
&&阳塔社、& & 张占林: 身份证:013631电话:
&&辛家梁社、&&贾存厚: 身份证:283618电话:
&&碾坊渠社、&&杨富林: 身份证:283312电话:& && &
&&枳机塔社、&&王文荣: 身份证:043615电话:
&&马场窑沟社、刘贵小: 身份证:073611电话:
& &孙家湾社、&&孙培生: 身份证:013329电话:& && && && && && && && && && && && && &
被举报违法人员:
马保荣:共产党员,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原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铜川镇党委书记。
刘月光:共产党员,东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党委书记。
梁&&飞:共产党员,铜川镇副镇长,原枳机塔村包村领导。
白建军:共产党员,铜川镇干部,原枳机塔村书记。
王埃锁:共产党员,现枳机塔村主任。
王志忠:聚鑫龙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杜仲义:宏峰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杨贵荣:振兴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李&&三:巴音孟克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曹建军:鑫源露天煤矿法人代表。
白&&杰:内蒙古丰邦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城投公司法人代表(在孙家湾、碾坊渠两社坏掉3000余亩基本农田(灌溉地)上建商砼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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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举报事实与理由:
根据:塔拉壕镇80多万亩植被非法被毁、20多万亩基本农田(灌溉地)非法被毁,1.5亿元被贪,承包土地的农民被剥夺人权和财产权,1000多名维权农民被拘留、判刑,14000多口农民无地种、无职业,极度恐慌愤怒的特大案件。2008年至今受害农民多次控诉到各级信访部门,8年之久置若罔闻,侵权仍在继续。因有被举报人的把控,且幕后有其直接利益,与宪法和土地法相违背,实为中华人名共和国解体而独立地区。
一、对枳机塔村的侵权犯罪事实:在被举报人直接操纵下,2005年以来:1、被举报人以每亩(5000元―15000元)低价征收,以每亩(15万元―30万元)卖出高额获利,非法将枳机塔村10000多亩基本农田、10万多亩林草、水土保持工程、农业水利设施、农电网被挖明煤建园区彻底坏掉,农民的承包土地承包人不经同意,非法剥夺了人权和财产权停止了生产耕种。2、为了被举报人的非法获利,枳机塔村17次、116人因土地维权被拘留、判刑、打伤、打死。号碾坊渠社农民要土地、要吃饭的张占荣又一次被抓捕拘留。3、被被举报人(1)、私卖集体土地3000多亩、私贪4000多万元。(2)、经审计明确私贪马昌窑沟社集体资金1.1亿元至今不立案。4、2007年至今的村社干部不经合法选举,群众选出的人员不算,一直由镇党委书记刘月光把控和任用私贪合谋者。
& &&&二、对各社的侵权事实:&&1、辛家梁社:被举报人员私扣集体土地款340万元至今。2008年,两家煤矿,非法征占15333亩农用地,退耕还林地、基本农田等被被举报人以临时征用土地非法扇动农民签字,彻底被煤矿毁掉。日,农民阻拦矿方违法占地,不让将大量废弃土倒入黄河流域治理区的河道内,矿方四次均组织80多名身穿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铁棍等凶器,当场打伤23人,其中名叫辛挨厚的村民被打成重伤住院10天后死亡。11月7日矿方又绑架了3名农民2天后释放。事后,在已升任副区长的马保荣及刘月光的主持下,矿方赔偿给死者家属17万元的丧葬费强行私了。对打死打伤人的组织者及凶犯概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死者亲友为此上访,自治区书记胡春华等领导、鄂尔多斯市党政领导,批转回东胜区政府解决。马保荣出任专案组长,带领着东胜区公、检、法等机关的领导来到辛家梁社的群众中。结果,专案组不是解决矿方打死、打伤、绑架农民的案件问题,而是想方设法压制农民不让再上访。其中辛正厚、辛三厚被不明不白的拘禁了97天,写下了“保证再不上访”的承诺才释放,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2、马场窑沟社:2005年起,非法倒卖216口农民的集体土地13000多亩,他们从中获取非法利益1000多万元。另外2013年经东胜公安局经侦大队委托东胜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认定1.1亿元私贪账目,农民强烈要求东胜区公安局依法惩处,至今不给定案。2012年4月份,农民因拦堵非法毁林、毁地,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为借口,白海清等19名维权农民被抓捕、拘留10天,其中一名拘留20天。
3、碾房渠社:被举报人利用日碾房渠社农民给煤矿每亩租用费250元临时征用200亩土地协议书签字页的复印件,又捏造了三份前页的假协议,改成3158亩、贩卖给矿方每亩5000元,从中私贪2918亩,共计1400多万元。新澄的800亩水浇地被被举报人员以郭建斌为代理人卖给了水泥拌合站,每亩20000元、私贪1600多万元。将该社300多口农民的15894亩农用地以临时征用土地全部非法扇动农民签字租售给采矿者商砼站毁掉。2005年、因非法私卖和毁坏了农民的耕地,无奈之下农民自发拦堵毁地者,第一次郭二旦等7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5天。2011年春天第二次马明成等12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0天。日第三次张占荣等3名农民被公安局拘留10天。
4、孙家湾社:2006年,被举报人以临时征用土地非法扇动农民签字,将孙家湾社仅有的11000亩林草地及2300亩基本农田和退耕还林土地强行卖给露天采矿者和商砼站全部毁掉。2009年因非法征地后,污染200多口农民无法生存,农民要求矿方停止污染、恢复植被等,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孙培生等9人15天。
5、阳塔社:2008年10月,在被举报人的直接操纵扇动下,将阳塔社的14812亩农用地,全部被被举报人在临时征用土地的扇动下非法征占。其中1600亩水浇地200亩果园,被被举报人非法征占后以每年每亩10000元又租给了选煤厂和洗煤厂使用,现已经占用6年之久,被举报人私贪土地租金1800万元,至今不归还土地。300多口农民无地种、极度恐慌。2008年违背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以少数服从多数不经承包人同意,将5000多亩手持《土地承包证》的林草地、水浇地剥夺了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2012年承包土地农民张占雄阻止毁林、毁地,被公安局拘留5天。另外,张占林水浇地、澄地、旱改水地、林地等物权,被梁飞、白建军等人在他们组织的社员会议上,扇动社员不经本人同意,强行转让、没收,并全部被宏峰煤矿、聚鑫龙煤矿毁坏。张占林被毁水浇地335亩、前梁林地1800亩、海子塔林地1000亩、人工林覆盖率较低的林草地1200亩、1000平方米养殖场、四座水库、四眼水井、配套设备若干(见:附件一梁飞白建军组织的煽动村民作出的《社员会决议》、 附件二《关于请求尽快阻止非法无理抢夺土地的诉求书》)。
&&6、枳机塔社:被举报人员非法私卖集体土地304亩、每亩22000元,私贪600多万元。被煤矿的煤尘污染、110户农民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土地无法耕种,煤矿采空塌陷造成23户农民房屋严重裂缝倾斜,农民要求矿方安置生存,为维权,同样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3天内2次将60多岁老太太用手铐打伤住进医院,7岁14岁2个孙子打成满脸血迹,押在警车上,抓捕王文荣等11人,分别被拘留10天和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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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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