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人换肾,枉杀聂树斌案新进展.真的吗

中共名媛章含之换肾 疑来自河北含冤死囚聂树斌_尿毒症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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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名媛章含之换肾 疑来自河北含冤死囚聂树斌收藏
 内蒙古冤死青年呼格吉勒图日前沉冤得雪后,19年前被枪毙的河北青年聂树斌案近期也有望重审。有指,聂树斌案之所以难翻因涉「按需要杀人」黑幕,有关网上一直盛传当年聂在证据薄弱情况下之所以被匆匆处死,乃因当时外交部高官、中共红色名媛章含之急需换肾的消息,再度引起内地舆论和名人的关注。  前日上午内蒙古高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其母第一时间致电同病相怜的上访战友——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两人互相鼓励安慰。就在三天前,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下令山东高院异地「复查」聂树斌案时,张说:「我们一家人看到了希望!希望山东高院不要走过场,能够给我儿子宣布无罪!」    真凶自首 当局力阻翻案  聂树斌因强奸杀人罪于日被处死,年仅21岁。从开庭到判刑,公安都没通知家属,直到日聂父去看守所送衣服,才获悉儿子已于前一天被枪决!2005年另一宗案逃犯王书金落网,交代在河北犯下四宗强奸杀人,当中竟包括聂树斌案中的死者!案件的真凶自首,理应有足够证据证明聂遭错杀,但当局却不认王为该案的真凶,更极力阻挠聂案翻案,包括不准家人委托的代理律师查阅案卷,案件至今方现转机!  为何翻案如此艰难?昨日有一说法在网上广传:1995年,石家庄法院发现聂树斌案有疑点,主张疑犯从轻判死缓,但是在为当年尿毒症的高官章含之寻找移植的肾脏时,发现聂的匹配。为救章的性命,高层下令立即处死聂。有内地知名法律学者昨转载该说法,并称:「如属实,太可怕了!」巧的是,章含之的女儿、著名公共知识分子洪晃于周日才在微博转发聂「覆查」的报道。昨日在这条微博下面,不少网友留言关注:「说跟你妈有关,你辟谣一下!」「有文说聂树斌被杀,你母亲章含之用了他的肾。为公为私,你都应该站出来面对。」而直到昨晚记者截稿前,洪未有回应。  聂家已正式委托律师刘博今代理,他昨接受《苹果》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要等手续交到山东高院后,才能展开工作。我们很期待。」问道「为肾杀聂」传言,刘急忙说:「没听说,你不要跟我说这个。」而此前曾协助聂家申诉的杨金柱律师,回应本报查询时称听过传言:「但这东西肯定不会出现在案卷里!」杨又提醒「覆查」不等于就一定会「再审」,该案能否翻案仍存悬念。    章含之曾自揭多活12年  内地主要供应器官移植源于死囚是公开秘密。章含之2008年1月去世前曾自揭:「我多活了12年。」据网上说法,章先后在1995年和2002年两次换肾,第一次用的就是聂树斌的肾。章的同事鲁志强2011年曾撰文回忆,章当年换肾成功后大谈过程和细节,包括怎么住院、甚么肾脏来源、如何手术、甚么医生主刀、术后效果以及住院期间听到的奇闻轶事,她由衷的高兴,多次用夸张的神态谈到如何「幸运」、「凑巧」,显得非常满足。为章换肾的是上海长征医院解放军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朱有华。记者昨未能联系上该医生求证肾脏来源。相关消息还指章亦曾凭藉关系为多人帮忙做肾移植,包括前夫洪君彦(洪晃父亲)
我只想说:我操操操,她的命就金贵些?
希望是谣言,如果属实实在是操蛋的没法说了。
水的就是中~共名媛!够不够十五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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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被指每天都有新理由拒绝聂树斌案阅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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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章含之用了聂树斌的肾”是阴谋论
13:02&&来源:沸腾&&&字号:T&|&T
  可以说,人们对“高官”的窥探欲和长期以来死囚器官使用的不透明,共同助长了阴谋论的飞速传播。而只有政治生活的去神秘化和死囚器官使用的彻底禁绝,才能根除此类流言传播的动力。
  延伸阅读:
  北京青年报:章含之的肾脏是来自聂树斌吗?
  撰文|吴鹏赵婧姝徐洁
  “当年石家庄法院发现该案有疑点,主张疑罪从轻,判死缓。但是在为当年患尿毒症的外交部高官章含之寻找肾源的过程中发现聂的肾脏与章匹配,为了救章某的命,经高层下令,立即执行。报道称,这也是真凶王书金落网已经十几年,该案仍然不能改正的原因所在。”
  上述劲爆内容以《聂树斌案异地复查或藏“按需杀人”惊天黑幕?》这样耸动的标题,最近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病毒式扩散流传。在这篇曝料网帖中,指称该爆料来自日,博主“揉太极”在其博客中转发的一篇署名为”划破夜空砖土”的博文。博文称,章含之两次换肾的时间分别是1995年和2002年。
  章含之做过肾移植手术吗?
  这是真的吗?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小编通过公开报道,做了一个粗浅的调查,同时,也采访到了章含之的女儿洪晃和曾给洪晃做过肾移植手术的朱有华医生。先来看看,章含之是不是做过肾移植手术。
  1971年调入外交部,章含之历任亚洲司处长、副司长,曾出席联合国大会任代表团副代表。1990年,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国际部主任。在她的外交生涯里,曾参与中美建交会谈、尼克松访华、上海公报谈判等一系列重大活动,被称为20世纪70年代杰出的外交官之一。章含之另一个更引人关注的身份是章士钊的养女,毛泽东的英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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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110164号 京ICP备号  刚刚在搜狐看到的“洪晃:母亲肾移植与聂树斌冤案无关”,现全文搬运过来。  洪晃,中国互动媒体集团CEO,《世界都市iLOOK》杂志主编兼出品人。  12月16日,我正开车去参加一个活动,接到一记者的电话,跟我讲述了网络上狂传聂树斌被匆忙枪毙是为了取肾给我母亲做肾移植。我浑身顿时木了,勉强把车停在路边,问清楚状况。这种事情是令人发指、毛骨悚然的,更何况当谣言把罪恶栽赃到亲人身上。我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真的有点懵了。  镇静下来,我决定还是回答这个记者。因为不仅她需要答案,我也需要答案。这是我回复记者的短信:  “我母亲的确换过两次肾,她是1995年得肾炎,透析一年多以后换肾。第一次换肾是在北京朝阳医院,第二次是7年以后在上海长征医院。两个医院没有透露肾源。我作为个人一直非常关注聂树斌的案件,期待案件有公正的结果,期待一个依法治国的中国。”  因为我妈妈是1996年换肾,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回答,我妈妈换肾所采用的器官与1995年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无关。然而这并不说明我不用反思整个器官移植的过程。妈妈两次换肾,我们都不知道肾源是哪里,更不要说是谁的。作为病人和家属,我们只是庆幸在需要移植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到匹配的器官。我们从来没有参与寻找匹配的器官,也没有打听过器官的来源。这一切都是医生安排的。而我们为什么不参与、不打听,是因为我们有一种感觉,这个过程可能我们不想知道,可能很恐怖。所以虽然我肯定我妈妈的肾移植与聂案无关,但是我不能肯定她的肾移植跟王树斌、张树斌或者其他死囚无关。我们都得了选择性道德麻木症。  如果我们要谈器官移植,那我们必须谈一下中国刑法下死囚的权利。哪怕这个死囚不是错案,是一个血债累累的杀人犯,那这个犯人有权利吗?死囚的器官使用有规定吗?需要家属同意吗?还是毙了就可以器官随便用?死囚对自己的器官如果没有任何权益,那又有哪些法律条款能够保证中国的死牢不是器官移植的提取库?  质疑器官移植的病人是愚蠢的,因为我相信中国不可能只有一个章含之作了器官移植。质疑医生也是愚蠢的,中国只有280万名医生,除了已经被病人家属在走廊里杀死杀伤的之外,我们真的还要质疑这些中国健康最稀有的资源吗?那我们质疑谁?  去追寻聂树斌的肾移植到谁的身上没有意义,去追究聂树斌错案的原因来完善中国的司法制度则是有意义的,是唯一能防治更多冤案的措施。如果聂树斌的器官真的被移植采用,那么其他犯人呢 ?固然聂可能是冤案,那如果不是冤案的死囚的器官被任意采用呢?我们要不要保护死囚的人权以及他们的器官?  这是我当年作为病人家属不敢面对的问题,这里面涉及到太多道德问题、利益问题、亲人的生死问题,这些问题的沉重有时候是难以接受的,所以当社会的“恶”给我们带来利益和方便,我们选择合十,说一声阿弥陀佛,感谢老天爷的厚待。而对于“恶”,我们假装看不见。我妈妈换肾的过程中,这的确是我们的行为。  我对散布谣言的人不感兴趣,因为他们的目的我永远不可能知道,也许跟章含之和我根本没有关系,这些也不值得我浪费时间去揣摩,更不值得去起诉。  但公众和媒体对这件事情的态度让我吃惊。没有人去探讨中国司法问题,没有人询问中国医疗制度中器官移植的细节,所有人像当年除四害、打麻雀一样冲到我的微博上,敲锣打鼓地高喊:“肾哪?”  对我来说,这是中国社会最无知、愚蠢和恐怖的一面,这比暴君、不公正的司法等等都恐怖,这是中国社会永远不能进化到公民社会的原因。  因为有这种群氓,法治的公民社会总是跟中国社会擦肩而过。群氓的社会对公正不敢兴趣,他们对所谓公正的关心是伪的,是一种发泄和自我安慰。群氓的社会是自私的,愚蠢的。在承受了长时间的不公之后,这种群体只需要找几个“罪魁祸首”出来,让大家发泄一下,批斗鞭尸,这种群众运动实际上是一群长期受虐者的变态的狂欢。  这种狂欢在中国有随时爆发的可能。狂欢后,这个社会可以立刻回到打酱油的状态,沉默地忍耐着下一轮的暴力和不公,一直到下一个“罪魁祸首”的诞生。中国要依法治国,每个人必须从受虐者变成公民,这不是单靠政府就能完成的,而是这个社会每一个人都要自我完成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都必须开始关注我们的权益,包括死囚的权益。  这个权益,好像叫人权。
楼主发言:20次 发图:
  如果我们要谈器官移植,那我们必须谈一下中国刑法下死囚的权利。哪怕这个死囚不是错案,是一个血债累累的杀人犯,那这个犯人有权利吗?死囚的器官使用有规定吗?需要家属同意吗?还是毙了就可以器官随便用?死囚对自己的器官如果没有任何权益,那又有哪些法律条款能够保证中国的死牢不是器官移植的提取库?
  去追寻聂树斌的肾移植到谁的身上没有意义,去追究聂树斌错案的原因来完善中国的司法制度则是有意义的,是唯一能防治更多冤案的措施。如果聂树斌的器官真的被移植采用,那么其他犯人呢 ?固然聂可能是冤案,那如果不是冤案的死囚的器官被任意采用呢?我们要不要保护死囚的人权以及他们的器官?
  我对散布谣言的人不感兴趣,因为他们的目的我永远不可能知道,也许跟章含之和我根本没有关系,这些也不值得我浪费时间去揣摩,更不值得去起诉。  但公众和媒体对这件事情的态度让我吃惊。没有人去探讨中国司法问题,没有人询问中国医疗制度中器官移植的细节,所有人像当年除四害、打麻雀一样冲到我的微博上,敲锣打鼓地高喊:“肾哪?”  对我来说,这是中国社会最无知、愚蠢和恐怖的一面,这比暴君、不公正的司法等等都恐怖,这是中国社会永远不能进化到公民社会的原因。  因为有这种群氓,法治的公民社会总是跟中国社会擦肩而过。群氓的社会对公正不敢兴趣,他们对所谓公正的关心是伪的,是一种发泄和自我安慰。群氓的社会是自私的,愚蠢的。在承受了长时间的不公之后,这种群体只需要找几个“罪魁祸首”出来,让大家发泄一下,批斗鞭尸,这种群众运动实际上是一群长期受虐者的变态的狂欢。  这种狂欢在中国有随时爆发的可能。狂欢后,这个社会可以立刻回到打酱油的状态,沉默地忍耐着下一轮的暴力和不公,一直到下一个“罪魁祸首”的诞生。中国要依法治国,每个人必须从受虐者变成公民,这不是单靠政府就能完成的,而是这个社会每一个人都要自我完成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都必须开始关注我们的权益,包括死囚的权益。
  章含之是著名民主人士章士钊的养女,曾担任毛泽东的英文教师,中国著名外交家。1935年生于上海,日上午8时20分在北京朝阳医院病逝,终年73岁,她的女儿洪晃陪伴她走过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章含之与洪晃洪晃回忆母亲时评价道:“妈妈是个传统的女人,她太把男人当回事。我总觉得她思想里有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情结。有这种思想的女人,最后总是要找一个值得她彻底自我牺牲的男人。”
  这种狂欢在中国有随时爆发的可能。狂欢后,这个社会可以立刻回到打酱油的状态,沉默地忍耐着下一轮的暴力和不公,一直到下一个“罪魁祸首”的诞生。中国要依法治国,每个人必须从受虐者变成公民,这不是单靠政府就能完成的,而是这个社会每一个人都要自我完成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都必须开始关注我们的权益,包括死囚的权益。  这个权益,好像叫人权。
  洪晃:母亲肾移植与聂树斌冤案无关
  就是那个和黑社会头子互换情妇的障吧
  左边章含之,右边洪晃
  洪晃是个敢想敢说敢干的女人,很有思想
  作者:紫砂板砖I 时间: 13:02:26   就是那个和黑社会头子互换情妇的障吧   ===================  听不懂,请科普
  洪晃,中国互动媒体集团CEO,《世界都市iLOOK》杂志主编兼出品人
  “我母亲的确换过两次肾,她是1995年得肾炎,透析一年多以后换肾。第一次换肾是在北京朝阳医院,第二次是7年以后在上海长征医院。两个医院没有透露肾源。我作为个人一直非常关注聂树斌的案件,期待案件有公正的结果,期待一个依法治国的中国。”  因为我妈妈是1996年换肾,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回答,我妈妈换肾所采用的器官与1995年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无关。然而这并不说明我不用反思整个器官移植的过程。妈妈两次换肾,我们都不知道肾源是哪里,更不要说是谁的。作为病人和家属,我们只是庆幸在需要移植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到匹配的器官。我们从来没有参与寻找匹配的器官,也没有打听过器官的来源。这一切都是医生安排的。而我们为什么不参与、不打听,是因为我们有一种感觉,这个过程可能我们不想知道,可能很恐怖。所以虽然我肯定我妈妈的肾移植与聂案无关,但是我不能肯定她的肾移植跟王树斌、张树斌或者其他死囚无关。我们都得了选择性道德麻木症。
  作者:龙锋塔 时间: 13:24:12   作者:凉风洗尘 时间: 13:17:39  洪晃看似大大咧咧的,这话说的还真是有水平。其思想之深刻、内涵之丰富,和凉风当然不能比了;但,至少比包子强一万倍!  ~~~~~~~~~~~~~~~~~~~~~~~~~  同感,看完后觉得洪晃真的既聪慧、又犀利!   ====================  洪晃是个敢想敢说敢干的女人,很有思想
    左边章含之,右边洪晃
  如果我们要谈器官移植,那我们必须谈一下中国刑法下死囚的权利。哪怕这个死囚不是错案,是一个血债累累的杀人犯,那这个犯人有权利吗?死囚的器官使用有规定吗?需要家属同意吗?还是毙了就可以器官随便用?死囚对自己的器官如果没有任何权益,那又有哪些法律条款能够保证中国的死牢不是器官移植的提取库?  质疑器官移植的病人是愚蠢的,因为我相信中国不可能只有一个章含之作了器官移植。质疑医生也是愚蠢的,中国只有280万名医生,除了已经被病人家属在走廊里杀死杀伤的之外,我们真的还要质疑这些中国健康最稀有的资源吗?那我们质疑谁?  去追寻聂树斌的肾移植到谁的身上没有意义,去追究聂树斌错案的原因来完善中国的司法制度则是有意义的,是唯一能防治更多冤案的措施。如果聂树斌的器官真的被移植采用,那么其他犯人呢 ?固然聂可能是冤案,那如果不是冤案的死囚的器官被任意采用呢?我们要不要保护死囚的人权以及他们的器官?
  这是我当年作为病人家属不敢面对的问题,这里面涉及到太多道德问题、利益问题、亲人的生死问题,这些问题的沉重有时候是难以接受的,所以当社会的“恶”给我们带来利益和方便,我们选择合十,说一声阿弥陀佛,感谢老天爷的厚待。而对于“恶”,我们假装看不见。我妈妈换肾的过程中,这的确是我们的行为。  我对散布谣言的人不感兴趣,因为他们的目的我永远不可能知道,也许跟章含之和我根本没有关系,这些也不值得我浪费时间去揣摩,更不值得去起诉。  但公众和媒体对这件事情的态度让我吃惊。没有人去探讨中国司法问题,没有人询问中国医疗制度中器官移植的细节,所有人像当年除四害、打麻雀一样冲到我的微博上,敲锣打鼓地高喊:“肾哪?”  对我来说,这是中国社会最无知、愚蠢和恐怖的一面,这比暴君、不公正的司法等等都恐怖,这是中国社会永远不能进化到公民社会的原因。
  因为有这种群氓,法治的公民社会总是跟中国社会擦肩而过。群氓的社会对公正不敢兴趣,他们对所谓公正的关心是伪的,是一种发泄和自我安慰。群氓的社会是自私的,愚蠢的。在承受了长时间的不公之后,这种群体只需要找几个“罪魁祸首”出来,让大家发泄一下,批斗鞭尸,这种群众运动实际上是一群长期受虐者的变态的狂欢。  这种狂欢在中国有随时爆发的可能。狂欢后,这个社会可以立刻回到打酱油的状态,沉默地忍耐着下一轮的暴力和不公,一直到下一个“罪魁祸首”的诞生。中国要依法治国,每个人必须从受虐者变成公民,这不是单靠政府就能完成的,而是这个社会每一个人都要自我完成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都必须开始关注我们的权益,包括死囚的权益。  这个权益,好像叫人权。
  这个权益,好像叫人权
  洪晃说,用的人多了,又不是我妈一个,她说,要怨要怪制度,就是政府,她不敢这么明说,只好说怨制度。其实她知道,这事做的有亏心,但她明白,她妈用的是死刑犯的肾脏。是谁的,她不想知道也不想打听,只想用肾脏,来给她妈活命。
  洪晃她妈肯定用了两个肾,是谁的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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