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依法治国论文与执政转型的关系

怎么看待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有什么背景与意义,它的提出对于中国的未来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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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你的现阶段期望值了。要是你觉得得达到三权分立,行政无法丝毫干涉司法才叫依法治国,那就别把这话当回事,该干嘛还干嘛。要是你觉得扭转过去十年政法委权力膨胀局面,继续肖阳时期的改革步伐就算依法治国,那是完全可以有所期待的。我个人属于后者,认为依法治国是个改革过程而不是最终结果,过程嘛,总有时间问题和反复问题。要是指望几年内一蹴而就,那直接叫司法革命算了。
你们这些邀请我的人,不就希望我进来作死被查水表么,对你们这些用心险恶的人,劳资义正言辞对你们说:嘻嘻,我怎会让你们失望呢(*^__^*) 。。不谈国事,只谈历史,老规矩聊聊晚清旧事。话说晚清庆丰朝84朝会几个博弈点,大帝的发小同源于陕甘的张君候有望入值军机,对聪哥的整肃由宣大府转战两江,不过两江某致仕多年的督抚师爷被执,无关聪哥,倒是和名誉储君的卡位有关。至于大清由刑部转进法部,这事说起来就长远了。太祖朝君相恶斗的事说了一万遍了,简言之,太宗临朝的时候,太祖的王党势力外戚、近臣、宗室集体沦陷,相权压制君权,朝局已经是太宗膝下小圆系清流和新派洋务官僚组成的平民官僚集团,和Z相阵营的勋贵共治的二元格局。太宗朝虽然经历两次废储事件,朝堂大局始终掌握继承太宗香火的官僚集团手里,旗人勋贵可以议政、可以在洋务运动中分最大的蛋糕,可以在军中扛起父辈的旗帜,但始终难以染指中枢。等到宣宗(ex)末期,洋务停滞,膨胀的官僚集团和宗室勋贵,在洋务蛋糕的分配上,由增量的博弈,进入了存量的争夺。再加上储位之争上,聪哥和虎君这些平民官僚联盟差点逆袭成功,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们坐不住了,再尼玛搞下去,这天下是姓满还是姓汉了?所以庆丰大帝的所为,在权力博弈层面,和宣统朝满人内阁并无本质的不同,都是在宗室加持下的“削藩”。营改增、藩镇债,刀刀见血,收束财权。洋资委新政收事权。臬司(法yuan)系统的重建,和东厂(纪wei)力量的扩张,是在藩镇头上悬上一把达摩利斯之剑。原有臬司系统,组织关系上由督抚领导,财政和人事关系由督抚拍板,臬司是督抚身后的大管家,专事擦屁股之事,所以臬司一直就是老好人的去处,各派系的当红炸子鸡都分布在政务、财经口,绝无入臬司的可能。现在臬司系统改制,法政分立,臬司独立为由中枢直接管理的垂直部门,臬台和督抚,由原来的隶属关系,成为“民主协商”的平级大佬关系,原来给不给脸关系到升迁和私囊,现在给不给脸就看心情和自家上峰的态度了。当然,即是同“因”,自然同“果”。清不亡于辛亥,而亡于地方官绅的向背,作为帝国根基的地方官绅为毛要支持帝国呢,科举提供仕途、财权可以劫流、事权可以吃拿卡要,说到底无非是个“利”字。现在诸权都被收了,官绅积累多年的人脉和资本,被迫进入经济领域,和民企老板一样自负盈亏,那官绅为毛要支持帝国呢。
半夜加班偷懒一下,我是第一个看完四中全会公报之后来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就我个人的观点,这次公报传递出的信息相当不令人乐观。一方面,本次公报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重大突破或者革新。这个和四种全会之前媒体相对低调的宣传也是一致的。作为对比,如果有人认真看过去年三中全会公报,就会发现去年公报在各个领域都有实质性的新想法。当然了,不少细节上的进步确实也是存在的,这个大家自己去看官媒就知道了。另一方面,本次公报的行文基调是非常保守,说实话,我没有看过过去几次强调法治的报告是怎么写的,但是直观感受是在各个段落反复强调了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相比之下强调党的运作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地方则比较少。总的来说,依法治国的整体理论框架没有变动,但是没有变动本身可能说明共产党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可能愈发保守了。最后,附上两句公报中我个人觉得最吐槽无力的话:“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商鞅变法第一步:立了跟杆子在南门,告诉大家扛去北门就可以赏十金,后来涨到五十金(当时的巨款),有人扛去了,现场发钱,这叫立信,法律说是什么就是什么。第二步:太子犯法,严惩不贷。太子触犯了法律,虽然没做到与庶民同罪,但严惩了太子的老师,做到了违法必纠,这叫立威,法律的威严在这里。当然结局是惨重的,商鞅因此得罪太子,等太子即位就被车裂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想好整肃法纪:1、立信;2、立威。可能还要加上Boss有决心(自己儿子也要惩罚)执行的人不怕死可见只要dang还是最大的,立信就无从谈起。宪法说好不算,dang认可才行,宪法跟dang冲突怎么办,只能改宪法。所以共和国第四套宪法落实的其实只有一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要公检法还是隶属于政法委,立威就无从谈起。商鞅只听秦孝公的,廉政公署理论上只听港督、特首的,香港高等法院表示我们谁都不听。我们的公检法一路上去领导太多,各个都管到你,管你的工资、福利、升迁,一张条子改变案情,独立就无从谈起,威严就无从立起。所以还是那话,前途渺茫,但不是没有希望。但习大大目前的斧子还是小了点儿,这山怕是劈不动啊。
10月24日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报告厅坐满了学生,媒体人士,一起聆听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第一时间关于四中全会的解读。现场座无虚席,所有的空间都站满了人,很多人席地而坐,大家对法治的热情令人感动。作为法学院的一名学生我也有幸聆听并认真整理了笔记,下面是王振民院长的解读。传统交流方式的新问题: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王振民 建馆报告厅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第一次专门讨论法治问题的全会,党的中央全会从建国前的军事到改革开放的经济、文化终于到了今天的法治。这意味着中央对法治的认识上升到了同党的建设,经济问题同等重要的最高的战略命题。对会议和公报的认识 ,十二个字:系统完整
立法司法执法守法
路线建设,体系完整具体到位
都是近年法学界法律界呼吁解决的问题,看完了会感到很过瘾,高屋建瓴加具体措施。坚决果断
这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规模法治建设 ,人类最难的工程就是征服人类自己
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是用来管理自己的 人类自己的行为会比自然带来更大的灾难,战争的死亡人数远超过天灾,用法律管理人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是比宗教道德更硬的工程。在两千多年的人治国家这是最重要的一次探索。三个问题依法治国的时空背景,十一届三中全会起法治概念就被不断提起,今年重举法治大旗的背景:两次法治的呼唤:文革后
文革前的三十年,政治挂帅,政治代表一切,国家高度政治化,结果是政治灾难的不断发生。经济进入崩溃的边缘。国家以思想教育代替制度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针对文革及之前政治被破坏的情况,坚持要有民主,法治,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十年政治为纲,三十年经济为纲。经济建设成就很大,然而经济挂帅也有很大的问题。社会迅速商业化,价值被商业衡量。党政乃至法院、检察院、军队都有招商引资的指标,对于投钱的公司如何依法办案?这是不可能办到的。结果有三:
1人民从建国初的不谈钱以谈钱为耻变得只谈钱,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底线消失,民族精神收到冲击。(见《中国怎样变成了资本主义》)
2以牺牲生存环境为代价,资源枯竭。为了经济发展不顾一切。
3经济被等同于商业,研究商业的人多,研究宏观经济的人少,国家的治理体系难以承受,难以有效防止贪污腐败,维持社会秩序。综上,党和国家第二次呼唤了法治。今后的任务:让人民,政府,国家文明起来。以往的贫富差距,并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解决,反而加剧了差距,如社会公正问题,城乡差距,反而有扩大的趋势。这是经济发展无法解决的,研究表明,一个文明的富有的社会才是稳定的社会。心理学专家曾对全国地级市研究。人均3000美元以下人民幸福感较低,但超过六千美元后,和人均GDP关系就不是很大,制度,公平却变得很重要,也就是说幸福感是需要用法律加以调整的。曾经的口号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现在看来先富起来并没有解决问题。今天的口号应该是让大家都文明起来,同时文明起来,发挥法治对个人和权力的引领、规范作用,让人民文明起来。四中全会的四大目标,六大任务目标如今是法制建设的2.0时代。之前的三十年基本是在恢复被文革破坏的秩序,为经济发展提供规则规范。八十年代大家都读刑法,九十年代都读民商法,今日法治建设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约束公共权力。
这是形式和内容的重大的改变。法律不仅要管普通人更要用法律管执政党,管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约束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即约束限制公权力。否则现在的法和过去的法没有区别。 文革就是从破坏小法开始,最终转化为全国大面积的法律破坏。全会这次除了马列毛邓三个代表科学发展,又加入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宏伟的蓝图体现了本届党中央的忧患意识和历史担当。
浙江的法治走在了前列,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体现了执政理念的重要转变。本次全会的重要转变,就是目标变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国家。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系统从静态的立法转变到包括了执法司法守法,法治理念的动态建设。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我们的党员数量庞大,甚至相当于德国人口,这样的内部必须有规范建设,制度建设。六大任务1立法在过去,我们只需要政策制定,然后就可以执行了,通过中央文件发表就执行,甚至最早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就执行了。(毛泽东语,一篇社论就行了,不需要法律)
政策治国虽然高效,但是缺乏法律约束力,如计划生育,执行政策必须用行政的手段,不能成为执法司法的依据。拿政策判案是只有文革才会有的做法。如果政策没有成为法律,其实是国家的不重视。最近几年国家重视法律建设,很多原来的政策变成了法律,将政策赋予了法律的形式和约束力,有力地保障了方针政策实施,这是治国思想理念重大改变。
将政策转化为法律,对立法提出要求,法律能否适应国家需要?实际上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的二百多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方面还是无法可依的,实际上还是没有法律的。最近提出重大的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如伤害自贸区,免关税,优惠等,涉及到税法,不是地方或者中央文件可以改的,法律未改就去做,就是走私行为,是违法的。大胆的试大胆的闯曾经是我们的提法,但是它是违法的。(后来上海自贸区由全国人大做了专门的决定。)
如组织法,所有机关行使权力都要有法律依据。法律是政府的营业执照。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公司的股东。全国人大是董事会,总理是CEO ,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立规。由董事会授权。所有权人是全体人民。 人民通过立法授权政府管理,然而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有没有营业执照是经不起检验的,事实是很多机关的相关执照是没有的,甚至是自己颁发的。应该是先有法律,不能自己成立自己,自己规定自己,而必须由董事会成立,一些机关的法律依据太微弱,甚至是无照经营,根据红头文件就敢开张,今后我们应该从法律角度补执照,划分权力。所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实远远没有完成。 一个公立大学等公共机构可能都需要法,因为用公款是性质问题不是数额问题。我国的立法不仅数量不够而且质量不行,我国很多法律轻描淡写,仅仅是象征性立法,过去有个说法叫立法易粗不易细,留下很多空白,结果就是无法依法治国。
拿破仑制定的法国民法典,是在战争间隙和法学专家商议制定的,一百多次会议拿破仑亲自主持了九十多次,战争结束后法律出台,共两千八百多条,至今仍然适用,只是加上了几百条修正案。而我国的立法实在太简单。(当然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美国的金融法案可能就几百页。)中国的立法者缺少自信,立法要考虑千秋万代,领导人换届,法律不变才能长治久安。我们的法律太简单,领导人换了法律也跟着换。而人家法国的法律都两百年了还能用。我们现在的立法提出以质量为核心。 立法要以民为本,每一项立法都要反应人民意志。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都要依宪。要健全宪法监督制度,宪法解释制度。 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是最薄弱的部分。宪法是国家民族最重要经验教训的总结,变革的成果,世代的教训要用宪法制度总结。1982年宪法,总结了包括文革的最重要的经验教训,为防止悲剧发生,设定了一系列宪法制度与条款。然而却没有有效有力的实施机制,这部宪法史好的,然而并没有保障实施。当我们违反宪法程序,做出错误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时,却没有人管。
人民盗墓会被绳之以法,政府拆除古城却没有人管,没有人罚。这样的行为可能没有经过人大批准,然而程序是否被遵守却是没人管的。要用法律管住拥有权力的机构和领导干部,管住领导干部们闲不住的手,防止权力侵犯公民的宪法权是很难的。如果违法有人管,违反最重要的法律却没人管,法治建设就是空话。所以依宪治国是试金石。完成立法任务的条件是立法机关改变工作方式。目前各级人大都不是全职机关,不是天天上班,每年十几天的工作是立不了多少法的,很多法律排了十几年也排不上日程,制定的又太粗线条。
应该改革人大工作制度,增加工作时间,适应法治建设需要。 同时加强宪法和法律解释也需要人大改变工作方式。 2行政权力要依法管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对于我国的行政法治大家也一直很有意见,如果说人大最多是立法不作为,那么行政机关如果不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到位,依法治国就难以实现。全会提出,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法定化,权力清单化。
比如美国教育法,美国1980年才有教育部,却有那么多历史悠久的一流大学,因为大学是独立法人,法律管就行,不需要政府管,教育部主要管理幼教和中小学就行。成立教育部后教育立法规定了很多,包括很多负面立法,首先就规定了教育部不能做什么,其中很多都是我国教育部经常做的事情。(笑)现在政府部门都觉得能做什么自己说了算,这是违反法律原则的自己赋予自己权力的行为。
任何法律之外的权力都是非法的。权力清单没有又必须需要的权力也需要通过制定法律或者修改法律获得。 如县政府要求农户种什么,政府虽说出于好意也不能干预,权力清单上没有的都是不能做的。
本次特别提出新的制度建设
重大行政决策要按照法定程序,不走程序就是违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都要有,以前没有落到实处,以后都要加上。
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 一是要终身追究,二是不在原来职位之后也追究行政自由裁量权要合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执法要合理,完善纠错问责 ,完善政务公开 政府的信息是公众信息,不公开是例外,公开是常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3司法公正社会公正不公正很多时候是看司法,其影响不亚于法律的制定,甚至可以改变制度。如公共厕所交费改革,曾经全国都是收费的,当年河南郑州一个旅客上厕所被收了钱,决定打官司,法院判决铁路局退回两毛钱 。铁道部第二天评论:法院判决错误,继续收费。
如果我国是判例法国家,有先例效果,就可以规范了。但是我国的不同判决都有可能且不影响其他案件判决,(为此后来搞了案例指导。)
后来铁道部还是发文取消收费,然后全国公共厕所陆续取消收费。法院的判决对社会文明推动作用是很大的。我们不能说法院是完全不公正的,中国的司法还是解决了很多问题的。但是司法难以适应社会发展。这几年信访制甚至有取代司法的趋势,民众信访不信法,对司法信心不足。就是司法的公正没有制度化。西方有二十四小时开设的法庭。古代的衙门也是随时可敲,公平正义是不能睡觉的。诉求是要随时回答的。投诉无门激化了矛盾,尤其是告官的事件,最终转化为恶性案件。我们应该敞开法院大门,法官检察官要拥有公平正义的理念,然而现实中很多案件法官只能不断调节,做不出判决,缺乏决断力。
如警察执法,看到歹徒行凶,都死人了竟然不敢执法,执法的勇气和责任实在太淡漠。对执法司法要提出更高的也是基本的要求。即要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每一个案件都要体现人民意志。要保证公正就要保证司法机关独立性,为此必须建立领导干预案件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目前行政对司法的干预太多,以后要登记备案。要加强司法人员的保护制度,要有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
比如财政局,房管局这些部门,以前总是有办法要挟司法人员。孩子要不要念书,要不要住房,要不要拨款,要不要交通便利,领导的威胁让法院无法独立公正办案。以后这些都要登记通报备案。建立跨地域的司法机制。我国长期司法行政不分,加上人大,互相掺和。
如法院招商引资,行政机关调解纠纷,搞乱了宪法划定的职权。
中国历史上司法行政不分,如今应该分开了,法官应该有与公务员不同的管理,级别制度,并且跨地域设置,不与行政区域重叠。如北京市高法可以管理北京河北。
设立最高法巡回法庭。 法律是全国一盘棋,司法也要全国一盘棋,不能碎片化。司法必须统一,不能地方化,部门化。如铁路运输法院,告铁道部必须到铁路运输法院,工资都是铁道部发的怎么能打官司。每一个部门都能自己开法院是很可怕的。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很多公益案件,环境,食品安全这些群体案件,没有办法找到所有原告,以后要由检察院去告,担当原告角色,以国家名义提起诉讼。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以往判案的人不审,审判委员会审。现在强调主审法官负责制,谁审谁判,终身负责,问责,不归领导管。 部分法官有为难情绪,不愿意审,只想请示,这是不行的,要有决断力。要人人负责任不是领导负责任(毛泽东) 以往层层审批导致似乎是只有领导才能做,下面不会做不敢做的现象是要扭转的。健全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制度。司法解决只是一部分,社会调解很重要,要调节维权与维稳关系。4全社会法治意识建设法治问题不能只推给政府,也有每个公民的问题,加拿大美国通识课教材,公民课本,大部分是法律问题,从小教会守法的意识。 曾经的教材是教人革命,革命是破坏法律的,如今政权已经建立了,就要教给人民法治意识。国外从小就注重培养法治意识,这方面中国是欠缺的。让法治教育进入公民教育很有必要。法治意识就是公民意识,我们共同的身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们想到的往往是民族,地区身份,而没有首先想到自己的公民身份。如果种族民族地域意识高于国民意识,统一的公民责任感和共同体意识就无法确立。5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设正规化专门化职业化制度,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八十年代报名即可,把律师法官当成了公务员,如今要提高门槛。从律师和法学专家招募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建立政法专业招募便捷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百多个县的法官都没有取得职业资格,以后要使民众方便得到法律服务,避免暴力事件,上访问题。司法队伍中一些人是非法律专业的,正垂头丧气没有通过考试,却被告知,当院长吧。 (笑) 这种不能当法官却能当法院院长的现象也要扭转。如今法学院拼命招生,就业成了老大难。当然清华的法学院是全国最小的。(追求精致化,小而精,现在清华法学院的国际排名已经是大陆第一——编者)这种现象也要尽可能减少。6依法治国的保障党的领导,领导法治,如何做到司法公正? 任何国家的法治建设,都是在强有力的集中领导下完成了法治建设。(福山把强有力政府放在了法治与民主之前——编者)法治不会从天而降。如英国,是在英国国王封建专治下建立的。集中统一的规划推动才建立了法制,最终影响了英联邦。讲英语的国家都是法治很好的,这是英国的传统,英国在香港没有民主,甚至是专制的。但是建立了法制。
曼德拉出身是律师,南非和解后黑人要报复白人,发生了激烈的种族残杀,曼德拉说不能以牙还牙。非国大高层也要求要符合“民主”。他说,we are leaders,leaders should lead,not to be led
.你必须听从领导,如果你错了,你要听我的,现在你错了。
想要民主是容易的,建立法制是艰难的。革命只需要勇气,法治需要智慧。破坏一个东西很容易,建设一个制度很难。没有法制就没有民主。(没有法治的民主甚至会成为文革那样的多数人的暴政——编者)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美国的宪法也是五十多个人制定出的,至今适用。日本宪法是美国占领军麦克阿瑟组织起草的。法治是理性的光辉。需要强有力的领导,精英分子发挥智慧。我们总是说培养人才要适应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如何适应社会需求?社会需求可能是无理需求。如法学院的学生,难道要教和法官搞关系?
所以大学的东西是要超前的,脱节的。是要引导社会,而不是被社会引导。适应社会就是技工学校了不是清华大学。要清楚对社会国家的责任。
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建设。同时改善党的领导,走对路。法治建设要纳入考核体系,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标准。 我们现在的领导除了法治思维什么思维都有。法治思维是相对于革命思维和运动思维以及工程治国思想所讲的。我们不能再搞运动搞突击,而是要常态化,要天天执法,每天活动。 以前战争思维,运动思维,工程师治国,现在要有法治思维,不能搞得老百姓鸡犬不宁,不能突击一次半年没事儿了。让你做的事就会修改法律,不让做就不能做。法律知识不重要,法律意识更重要。拥有法律意识,遇到法律问题再向法律人士咨询。最后还要提高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以前说法治工作要服务大局,这首先意味着法治不是大局,应该把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等同起来。法治社会的实现应该比小康社会更重要,更能达到人民的长治久安,实现人民的福祉。
让人民幸福,实现公平正义,还要依赖法治。依法治国是中国经济升级换代的重大利好,提供长久的法治支撑。资本是更会投资到不需要人情,人治的地方的。如果外资在中国投资100亿,不找到领导,不请吃饭,不反复请,广泛请吃饭就搞不定。在新加坡可能聘请律师了解法律就可以了,哪怕人工成本高一些,但是风险很小,你说外资投向哪里?
法治好促进经济发展,经济也会保障法治。然而中国的法治好像在变差。二十年前当事人说请法官吃饭法官会吓跑的,现在的法官甚至要求当事人请客。
过去的建设中,守法的成本太高,违法才能赚钱,逼着企业个人去违法,这是不行的。依法治国,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打下了透明公平合理的基础。要把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放到法治轨道。让一切有法可依。提问环节:Q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如何追究责任?A首先追究主要领导人决策
也就是一把手,他发挥了主要作用,其次是投赞成票的。还有签字人。Q依宪治国是宪政吗?
A按照中国宪法去执政。我们目前的宪法就是好宪法,不要纠结于完美宪法的说法。因为我们最重要的经验教训写了进去。没有国家的宪法一开始就是完美的。不能说完美的才能实施。至于宪政,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怎么做。要认真的按照中国宪法执政行政。Q中国的传统是否与依法治国相矛盾。
A对人的约束,靠法律靠文化靠道德。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可以结合。中国人的传统道德曾经被摧毁了,我们还是要提倡传统。法律不是冷酷无情的。我们要照顾到人的感情,如禁止在夜间拆迁,依法治国必须考虑到天理人情。是没有矛盾的。Q党的领导影响司法独立吗A法律是怎么来的?以后立法项目要向社会征集,增加公民的有序参与,同时混合人民与党的意志。党是愿意走法律道路的,国家的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司法当然是越独立越好,并且需要从制度体制上保障
很多回答,都聚焦于会议及高层本身,实际上,很多问题,换个角度看看,可能更有意思。最近有部热播的电视剧《离婚律师》挺有意思的,我觉得有意思,是指这个片子里有很多“中国特色”的东西,跟TVB那种白领律师剧不同,虽然都讲律师生活,但这部片子拍出了很多中国独有的现实的东西。无论有钱没钱的主,只要是官司出了点问题或律师犯了点小错,有不给钱的,有上门骂的,有闹事务所的。而且律师如果像TVB里那样老是冷冰冰或是专业化是不行的,还得跟当事人培养感情,陪聊天,陪逛街,陪喝酒,关键是全天候服务,还不按小时收费。当事人呢,基本上不知道妥协两字,都是觉得自己是没有问题的,错的都是对方,打个官司,就像是打仗,要么你死要么我死。当然根据国内的审查制度,最终的结果都是要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通过各种煽情的、感动的、做作的调解或判决,最终大团圆。但大家注意到没有,即使是这样大团圆,好像法律本身并不重要,做人更加重要,否则你老条条框框来,是办不好事情的。这其实就是中国的国民素质基础,很真实,很无奈,也很残酷。法治的核心,不是照顾各方利益诉求的和稀泥,也不是评判是非的道德判官,更不是死活相斗的轮盘子弹,法治的核心是公正。但是在中国的土壤里,公正是很难的,因为公正意味着得失,一方有得,一方必失。中国的国民,一来因为物质匮乏甚久,二来经过文革的荼毒,三来因为教育的缺失,四来因为传统文化的断层,虽然有很强的容忍性,但凡事轮到自己头上,都很难把握得失。面对法律,伤及自身利益就认为是恶法,别人对自己有利益诉求就觉得是错的,不论自己的利益从何而来。民众尚且如此,更何谈握有权力的ZF?”良法善治“,“良法”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可,非常简单,关键是如何“善治”。在目前国内体制下,要制作“良法”并非难事,但如何使用“良法”,却是“百花齐放”,毕竟,“治”的基础还是在人。在中国,官司之外有很多额外的东西,比如,面子,比如,人情,比如,背后的利益,比如,名声。一场官司,对普通人来说,不是不重要,而是太看重了,所以大部分人遇到官司,首先想的不是如何研究法律条文如何请一个好律师,而是“摆平”。什么是“摆平”?这个定义和方式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这个可不是法律上说的“协商”或“和解”,如果那样,又一切都好了。所以民众对法律,实际上都是不关心的,关心的是,一旦遇事,别人是否利用这个伤及自身,或自己利用这个获取利益。那么ZF呢?实际上也别把ZF真的看成一个符号,ZF不就是由人组成的吗?其实还是个体的利益。ZF的官员,关心自己的升迁,关心项目的进度,关心社会是否稳定,关心遇到矛盾能否“摆平”,而独不关心,民众诉ZF,他们的诉求和意愿。曾经看过一个评论,好像是知乎上的,他说他根本不care中国是否民主自由,而只care是否法治。我部分赞同他的观点,抛开一切的ZZ因素,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常规方式而已。很多人觉得法律是普通人,底层人,争取自己权力的最后方式,这其实又陷入了我上面提到的错误逻辑之中。“上访”、“抗议”、“闹事”、“砸家”这些,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力都是不可思议的。但有时这也是在无渠道、无希望之下的无奈之举,也是在目前特定国民素质下的必然。回头看这个会吧。上面说的这些,高层难道不知道?中共对于民众素质问题,向来看得比一般人更加悲观。我最近其实是比较失望的,失望的不是这个会,而是这个会前的很多事情。比如,文艺座谈会,比如,奇奇怪怪的建筑,比如更之前的,网上毛左与美右之争,公权力点到即止的介入,比如越来越厚的GFW。失望的,不是这些事情本身,而是这些事情之中反应的,顶层设计对中国未来的短视。民众素质,是需要几十年甚至百年,几代人的培养,才能慢慢造就的。民主(无论是哪种形式)、法治(无论是哪种模式)、代议(无论是哪种选拔机制),在无民众素质之基础,只会沦为再次的暴力、分裂、独裁和无休止的ZZ争议和街头运动。但这三者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不可阻挡的。在大势之中,领导人应该明白自己的历史定位,一代人有一代人做的事情,逾代而治,几十年前发生过,大家都知道国家被折腾成什么样了。这点,邓看得要清楚得多:教育科技,为国之根本,两者不振,一切免谈。如果不尽早进行真正的现代公民教育和现代素质教育,还是以自己都不信的那一套进行洗脑式的灌输,法治是无水之源,无从谈起,自小既不信书本,长大亦无可信法。前面的几代人(除去一无所成的Mao),所关注的是能否先吃饱饭,然后提高物质水平,再提高一些软实力,后面的几代人,所关注的,应该是能否真正提高国民素质,能否逐渐扫除国民的劣根,能否让民众开化明理,开启民智,但是,起码以目前的信号,我看不出高层有任何这方面的战略,甚至某些方面,比以前更退步。其实对于这个会,楼上有很多回答是非常好的。以一个主题开一个会,不过是又是另一场的ZZ游戏而已,90年代,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主题的会,大家都知道目的;00年后,有建立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会,大家也知道8年后的结果;这次会议之后,只怕只会走向以法治为名的集权。
打个广告与其期盼明君。不如找个现成的法治国家:澳大利亚欢迎你
叶公好龙.“吾家院中有枇杷树,太宗论依法治国时手植,今已亭亭如盖矣。”=================================================================今天看到公报,以及关于设立六大区域法庭的可能性的新闻报道。决定再来跑题吐槽下。我党执政六十载,传到习这里,可以说是身负中兴重任。这一点从每年的维稳经费开销就知道了。所以改革是势在必行。但有一点,由于这么多年的思想禁锢、破坏,以及对知识分子的疯狂打压,不走邪路”已经从根本上成为了党内和很大一部分民众的共识。那么改革的设计,必须依照一个原则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那就是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不管这荒不荒谬)。如果要评论这次改革的意义,那就是在强调共产党领导的同时,也强调了“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那也就意味着,党权一定会继续凌驾一切民权(当然按照官方的解释,坚持党的领导就是符合人民的利益,我们权且这么相信),但会画好一条红线。在不触动执政党根本利益的情况下,国家的政府机构需要对过去能伸手违法的区域,最大限度地缩手。例如强拆、征地、不合理收费等。比如强拆,湖南流行的做法就是,政府跑去法院,逼着他们宣布拆迁合法。然后开发商一拥而上给你扒了。你想报警,人家不理,上法院起诉,人家说他们是合法拆迁。于是你一怒之下要么自焚要么炸政府要么上访。其他地方的做法更粗暴,法院的判决都不需要了,书记亲自上的都有,扒了再说。你想报警,人家不理,上法院起诉,人家不敢受理。于是你一怒之下要么自焚要么炸政府要么上访。现在的制度设计就是,过去法院必须听政府的,因为饭碗捏在人家手里。而且法官要“讲政治”。现在呢,政府跑去法院,法院可以装清高了。因为老子不归你管了。你再闹,有辱斯文不说,我还可以给你扣一顶干涉司法,违反宪法的高帽子。书记也要讲政治!但是问题来了,假设政府跑去行贿法官,让他串通呢?没关系,“中国的高层政策都是好的,只是下面人不会执行”。老习给打了个补丁,第一就是合法性审查,由我党领导的人大、掌握宇宙真理的中国专家、以及比福彩大奖赢家都难鉴定的“公众”来审定,政府出台的拆迁是否合法。同时,被王老板玩坏了的钦差制度还会加持守护:“六大区域法庭”,你可以上那里告御状去。当然如果连人大、砖家、公众、大法官都被污染了,你就再去自焚炸政府上访吧。这样的制度设计,尊重和强化了我党的”王权“,同时将立法下放给“人民代表大会”。下院嘛,劳模工商代表演艺粉头,上院嘛,我党元老。活脱脱就是17世纪英国刚开始搞君主立宪的雏形啊。当然了,军队还属于国王。所以一旦各位真的想效仿英格兰新贵们通过各种姿势来混入人大,请牢记折腾的底线,否则我党撕逼不是闹着玩的。
朕要以德治国,朕又要依法治国了,朕就是这样的汉子……
一个真正依法治国的国家,领导不会说不要建奇形怪状的建筑,下层也不会跟风去附应。因为有法律规定在法律范围内谁也管不着,而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几天,真是悲哀!
大部分答案没有答到点子上。这次会议,除了依法治国的主题,据说还将有一批人事任免,即正式免去某些因腐败而落马的官员。。反腐败,就是这次会议的大背景。这个时候提依法治国,不是为了搞法治,而是政治斗争的需要。这次反腐败,落马官员级别之高,牵涉范围之广,是历年罕见,比如山西省的省委几乎被一锅端了,这是反腐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这么多官员落马,对官场的震动有多大,可能完全超过了我们这些草民的想象,往严重了说,整个官僚系统需要维稳,往轻了说,大家的情绪需要被安抚。对整个社会来说,震动也是相当大,各种议论非常多,因此,这个时候开会,讨论依法治国的主题,实际上是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法性与合理性,对全党以及外界昭示:这次反腐风暴,是我们在依法治国,不是利益斗争,也不是派系斗争,更不是最高领导人恣意妄为的行为。同时,大部分此次落马的官员还没有被移交司法机关,此时强调依法治国,也是在为将来的司法审判做好铺平道路。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是不可能召开某个会议来讨论依法治国这个主题的。
我最常碰到的三个承诺是,攥着工资卡的媳妇说以后你可以财务自由了;作为乙方业务去跟甲方谈合同,甲方老板笑眯眯地说有什么条件你可以提嘛;跟工商税务城管每次吃饭,他们都会信誓旦旦说上次拿你的东西我会给你钱的。每次我都挺感动的。
政治改革一定是由利益推动的,权贵资本主义并没有追求法治的利益点,所以我认为这还是一句空话,不会改动根本。 这次新空格皇上台的时候,八项规定,打老虎,扫黄等等几大板斧下来,很多人都付出了格外的关注,是不是要开始变化了啊?并且,新空格皇对网络平台的认知和重视现在也很高,做了很多SNS marketing campaign比如年轻时代照片啊,吃方便面啊,出行不封路啊(但最近帝空格都又开始频繁封路了,不知道在这个城市的人注意到没有),漫画形象啊等等,舆论造势效果明显,使大家更有期待,甚至拍手称快。彼时我就认为,这些都是幌子,背后的目的都是铲除异己稳固专权,因为只有这样他和他集团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现在针对这一条“依法治国”,我的看法也是相同的,无论这句话之后会带来什么样的举措,都不会是真的依法治国。让法比政大,对于新空格皇和他的集团是没有更多好处的。 法治的基础是法律,法律精神重在平等,在理想状态下,平等应当能达到一些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高于一切,例如生存权,例如信仰、言论自由等。什么阶层会比较希望社会更平等呢?是更注重商业的资本家,而且要大量存在。当竞争早已充分,垄断已经不可能,则社会越是公平,对每个人都越有利;假若社会不公,大资本家们必将人人自危,虽然你是大资本家,也很难保证不会恰巧站在了劣势的位置。 并不是说世界上已经有哪个国家完全达到这种状态了,但可以说中国距离世界领先的法治水平还相差甚远,最大的问题就是,立法与司法都不是最高的权,最高权是行政权,行政可以拒绝执行已立的法,也可以深度干预司法的过程,并且以此积累更多的利益。中国的央企国企垄断了很多高利润行业,并且并没有像很多发达国家那样控制利润(航空、铁路、电信、汽油),反而用政策不断巩固自己的高利润,用政策限制非国有的竞争对手(电视盒就是个例子),这是他们的生存规则。新空格皇和他的集团并没有进入充分竞争的环境,没有面对大量实力相当的资本家,因此他没有动力去改变现状,他没有必要去追求公平。 拭目以待吧。
看了靠前的几个答案,总的来说非常失望。大多数是嘲讽,绝望,甚至还有阴谋论。让我想到明朝东林党的那帮知识分子,整天批判这个,嘲讽那个,好像自己最清高,最牛逼,除了自己整个社会都是污秽不堪的,事实上对明朝的灭亡起到了加速作用。我自己是做律师的,也是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毕业,我当然知道我国的司法体系之落后,也知道好的法制社会是什么样的。我讲一个我自己的经历。07年胡提出了“三个至上”,于是法理学大牛贺卫方写了一篇文章叫“三个至上谁至上”,说实话我非常喜欢贺卫方,他的博客和演讲看了很多,觉得他是我们国家法制的希望。而且他的这篇文章写得也很讲逻辑,直指“三个至上理论”的悖论,“至”表示“最”,“最”只能有一个,怎么可能有并驾齐驱的三个“最”呢?很犀利吧。去年江苏省高院院长来我们学校演讲,说到贺卫方的这篇文章,非常的痛心。他说之前他还在云南省做高院院长,听到“三个至上”的理论传出来时,非常的高兴,因为这是中共第一次将宪法、法律提到和党、人民同样的高度。正好可以利用这个契机在省内推行一些法律制度。可是随后就出了“三个至上谁至上”的文章,可以说是直接打脸,结果高层当然就不高兴了。后来“三个至上”就改成了“三个统一”。他想推行的很多法律制度也随之流产。我想这就是学者和执政者的思维区别吧,学者知道应然是什么,着重于抨击现实的问题,但执政者才知道如何把实然变成应然,并且不会纠缠于现实的不足。无论怎么说,重提“依法治国”绝对是件好事,说明高层还是要逐步向法治靠拢的。我们经历了几千年的人治,改革时有反复有后退很正常。近十年法治可以说不进反退,我们当然不会因为一个口号的重提就真的变成“法治国家”,但这并不能成为混淆是非的理由。我依然喜欢贺卫方,也认为知识分子当然要保持批判精神。但那些只会骂制度不完善,嘲讽执政者,逞口舌之快的犬儒,是这个国家的毒瘤。在现有制度下,真正改变国家的,还是那些庙堂之上的官老爷。--------------------------------------------------------------------------------------------------第一次完善观点1、我当然不认为知识分子“骂”政府是件坏事,执政者的改变也是知识分子和人民倒逼出来的。但是要骂出风格、骂出内容。我只是反对像第一名那样简单粗暴的回答,这是我回答的初衷。“依法治国?呵呵!”这也能算知识分子的独立批判?同理,欢迎各位知友理性开喷,只要不是不经脑子的人身攻击。2、统治者是小孩么,一篇文章可以改变政策?个人认为还真是。在很多方面都可以看到政府政策的摇摆。比如去年官媒曾有一篇文章说:不允许小时代这种矫揉造作,奢靡腐化的作品污染人民的精神。没过几天又出了一篇文章,大意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文化市场应多元,对小时代这样的作品不必惊慌。再比如金融改革,大张旗鼓要搞注册制,没几下又说时机不到,还得审核。这几年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毕竟改革没有顶层设计,还是摸着石头过河。所以,学者要是真有真知灼见,说不定政府还采纳了呢。同理,想一想,你对我一通喷,我在电脑前一边看着你的评论一边赞叹好有道理。是不是很有成就感?-----------------------------------------------------------------------------------------------------第二次完善观点近期我校的一位老师,针对深圳市未经听证突然发布的限牌政策,致信广东省法制办,建议依法审查深圳“限购令”的合法性。他的意见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学法律的同学可以上网搜了看)很快得到了广东省法制办的复函,相关审查程序已经启动。这不失为一个给政府提意见的好范本。也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那些只会无脑喷政府的愤青,根本没有提供理性观点和建议,更多的只是情绪的发泄。还期待政府怎么去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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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炒98年的剩饭罢了,不过现在只要能实现提垂直领导,独立财务,法官专业化就就行了,不过看着最高院院长是周某,个人对专业化毫无信心,另外依法治国出来大家都觉得这么好奇新颖足以说明上届政府在法治方面都做了啥,
很多人还是分不清rule of law与rule by law的。依法治国是后者。
这个会跟你们心目中想的所谓“依法治国”没有半毛钱关系来来去去就一个字“权”的问题连会议内容都不知道看了个新闻标题就能讨论的这么热闹也是醉了不了解党史,就事论事都是扯淡
背景背景一 人治为全社会诟病,法治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现代中国社会有四点跟以往的中国社会不一样:国民平均受教育程度比任何时期都大为提高,尤其是WG后出生的人群,受教育程度甚高。第二就是国民平均富裕程度大幅提高;第三,中国和外国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国民对外面世界的了解程度远超以往任何事情。第四,就是社会的信息渠道更为畅通。
所以,现代的中国国民在经济,精神方面更为独立,视野方面更为广阔,个人需求和观点更为多样性。这跟中国传统的上贤下愚的社会结构有本质不同,所以,传统中国社会的人治结构必然土崩瓦解。
传统的人治理念可以用司马光的话说: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是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之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
显然这套理念已经为现代社会所不容,而人人平等这样的观念更有市场。真正的法治是反特权的,至少弄权的人要给别人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而不再是肆意而为。中国国民想继续改善生活,必然走法治化的道路,并无第二条路可以选。事实上,选票国家有无数,真正发展好的国家和地区,都是法治社会,即使被诟病的新加坡,法律是非常的严明。
任何一个国家,如果能长期保持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大部分社会问题都会被掩盖,人治的寿命也会相应延长,法治可以被搁置。而永远保持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是不可能的。在经济下滑的时代,这个问题必然会成为火山口,现在开始探讨也算是未雨绸缪。
如果换另外一个角度说,中国社会的法治化是不可避免的,只是哪个人来做,历史功绩归谁的而已。背景二
社会各行各业规范化和现代化
现在都说中国的一些行业,如机械电子软件等都在进步,有些甚至不输发达国家。在这些进步的后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各行各业开始走规范化的道路,人们开始发现,用规范化的手段可以大幅的提高自己组织和个人的效率,从而提高竞争力。一些科研院所都开始引入一些标准化规范,而且还是很多年前的事情。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信息系统等在众多的国企,私企中都是越来越多,可以说是主流,这也是中国企业自身提高竞争力的一些基本方法。
政府也一样,也同样需要自身的规范化来适应现代化社会的需求。什么事情该管,什么事情不该管,管到什么程度,依据是什么,这些都需要用冷冰冰的规章制度说话,而不是某个人拍脑袋。如果政府长期保持所谓的拍脑袋的传统,而不进行自身的现代化和规范化,跟不上时代,只能是优胜劣汰。
在改革的前三十年,这些规范化的东西由于资金,技术人才和社会观念的问题而无法实施,而到如今,以上要素都不成问题的时候,必然要进行改革。背景三 人治浪费资源,科学化节省资源
当十四亿中国人都开始考虑改善自身生活水平的时候,社会就要考虑,现有的资源是否足够所有人都达到一个比较不错的生活水准。如果按照发达国家国民的生活水准,我们应该是一个资源紧张型的国家,而非资源富裕型的国家。所以,以往那种人治社会中短视规划,个人特色的发展思路要为更为科学的发展和规划所代替。尤其是大拆大建的豆腐渣浪费太多资源。背景四
反腐的预热身 众人对未来迷茫
当然一个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是改革的方向问题。比如一个危机重重的公司,新上台CEO,立即处理了几个有问题的中层干部,之后的中层干部大会上,面对新领导,各位的心情是迷茫惶恐多一些吧。这时候新CEO有两种选择:其一是说,这次的整肃还没完,有问题被我抓到一定重罚。其二是说,以后所有人都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违者一律重罚。
显然,如果是第一种说法,中层干部们依然抓不着方向,依然会人心惶惶,甚至铤而走险。公司依然无法稳定和发展,而且一切问题的责任都会落到新CEO身上。如果是第二种,中层干部们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有稳定军心的作用,心不落地,但是也不至于睡不着觉。而且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新CEO一起承担责任。这里面一个重要的关键词是得罪人,中国人大体是不爱得罪人的,尤其是得罪很多人。现实生活中有得罪很多人的做法的事情也不多。如果真的这样做了,就要考虑要给一个正当的理由的。意义意义一
让反腐中失意的人信服 给所有人方向
现实的公司中,领导严厉处置中层员工的事件也不多,即使处理,对中层员工的影响甚大,一定要给出一个理由让人信服。如果把处理员工和全公司的利益挂钩,而不是让人觉得是领导故意针对某个人,被处理的至少有那么点心理安慰而不会过于怨恨。
另外对于那些没有被处理的中层,这个就是未来的方向,顺着这个方向走,大家都有未来,逆着这个方向走,就要倒霉。意义二
减少个人责任
如上,如果以法治化改革作为一个终极的理由,这个为社会全体成员的未来的理由足以减轻个人针对个人,团体针对团体的质疑。改革和处理违规的人物,不再是某个人的功绩和责任,而是从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出发,至少会给人这样的印象。可以考虑发布开四中全会消息的时间点。意义三
真正的改革大戏 谋求历史定位
马英九的两岸关系,安倍的经济学,奥巴马的医疗改革。任何政治人物都会把谋求历史定位作为重要的施政纲领。对于本届政府来讲,历史定位的在哪里,完全依靠改革的成效如何。以往的反腐和遏制公款吃喝等只能算是热身,跟历史定位没太大的关系。而热身之后的真正改革才是决定历史定位的关键。如果改变不甚成功,以往的功绩也就付之东流,如果改革成功,历史上会浓重的留一笔。意义四
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
如果政府自身往规范化和法治化道理上法治,必然带动传统中国社会讲关系,玩潜规则的那一套的衰落,至少讲理不讲情的社会观念也会有市场。像东北某省会城市,这么多年严厉处理酒后驾车,慢慢的大家都习惯了,反倒觉得很必要。对中国未来的影响影响一
社会持续规范化如果政府自身真的做好了规范化,法治化,那么其示范效应不可小觑,整个社会的规范化也会随之更加彻底和坚决。那么中国企业和国民的竞争力会大幅提高的。影响二
延缓社会矛盾的缓冲阀 如果以法治化来约束官员的行为,那么整体上,民众对社会的不满不再单一的针对官员而是会分担一部分到针对法律制度本身。而民众对社会不公和官员特权的怨气会消解一部分,假如有社会矛盾激化的时候,这层东西可以做一个减压阀。影响三
为未来国民参政打下基础法治化,带来的是国民生活的规范化,每个人都有被约束的地方。就像严查酒驾一样,国民会在规范化的社会里,慢慢学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也会培养起对他人权益尊重的意识。若真如此,对培养不滥用所谓民主人权概念的国民性格是大有好处的。至少,因为无理性的群体狂热把社会弄乱的风险是在降低,而这样一来,国民参政素质太低这个理由就不攻自破,国民参政也就从理论慢慢的变成现实。-----------------------------------------------------------------------另外,道德纯净派是有害的。记得反腐刚刚开始的时候,某zi姓女公知发文说没有法治的反腐不能长久。显然那个时期,还谈不到法治建设,还在整肃阶段。即使到今天,新政府上台也不过两年的光景。一谈改革就要一夜之间搞得完美,一提制度,就要马上和发达国家看齐,而且似乎任何道德上的瑕疵都是不可饶恕的。这样的态度很难让社会有所进步,太脱离实际了。中国人一夜暴富,一个武功秘籍改变命运的故事听多了,某些人都信以为真了。中国的法治化和社会转型从李鸿章开始到今天,都没有完成,不要指望一夜之间有本质的变化,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考虑事情。欲速则不达,如果反腐第一天就搞法治化,而不真处理人给大家看,估计早早的就被杯葛被抵制而流产。可以参考过去十多年都发生了什么。而且,以上,所说只是单纯的以依法治国为命题,背景意义和影响等方面的空谈理论,都是以理想情况和理论为基础,实际上,能做到什么程度,或者更好,或者更糟,看领导的能力,看造化,只有天知道。而且,以上所论述,正面的东西居多,难逃自干五的指责。如果有人能有理有据的表述负面的东西,本人并不反对,看事情,每个人总有自己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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