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斟核保护伞奏,俾旌劳贳“怎么理解

晚清驻外使臣与政治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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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驻外使臣与政治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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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驻外使臣与政治派系
作者:戴东阳 文章来源:ZZ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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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使臣制度的创立,是近代中外关系上的一件大事,由于使臣制度设立之后相当长时期内,使臣不隶属于专职的外交机构,官职既非实缺,归国后也无升迁的专途,其选用以至出使活动往往受到政治派系及其复杂关系的影响。政治派系的影响问题已经成为使臣发展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注:典型如第一任驻英、法正使郭嵩焘与副使刘锡鸿之间的矛盾斗争。郭、刘之间的矛盾,固然与他们自身思想观念的差别有相当大的关系,但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因素,就是当时国内政坛洋务派与清流派两大政治派系在背后的推波助澜。相关研究可参见熊月之《论郭嵩焘与刘锡鸿的纷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6期;郭吾真《论郭嵩焘出使获咎》,《山西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曾永玲《中国近代第一位公使郭嵩焘大传》,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当前关于晚清驻外使臣群体与晚清政治派系之间的关系问题,虽然在李鸿章的研究中,偶尔也有论及,但迄今为止,未见有人对这一问题作系统的梳理,更没有把这种现象放到整个晚清政局中予以考察。(注:参见董守义《晚清巨人传?李鸿章》,哈尔滨出版社1996年版,第168―174页;张富强《李鸿章与清末遣使驻外》,《广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本文试图弥补这一缺憾的同时,也想为深入分析驻外使臣的活动及其影响提供一个切入点。一 李鸿章与早期驻外使臣的选用 综观晚清政局,以甲午战争为界,前后有一个明显的变化过程。甲午之前的几十年间,左右大局的政治势力,主要是湘军、淮军、清流及满人统治集团。甲午一战,李鸿章为首的淮军政治地位丧失殆尽。淮军式微后,清流也因维新运动的兴起而分化,政坛出现多样的格局,直至清朝完结。(注:石泉:《甲午战争前后之晚清政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3页。)政治派系这一演变的阶段性,与出使大臣任用制度的变化,基本一致。(注:关于驻外使臣的任用,见诸章程的,主要有两种,一是光绪元年总理衙门奏定的相关规定,二是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外务部《变通出使章程》中对旧章程的变通。)这种一致性,正好为考察驻外使臣与政治派系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分析框架。甲午战争之前及战后几年间,对出使大臣的任用影响最大的“王大臣”,莫过于淮系首领李鸿章。已有研究表明,出使大臣郭嵩焘、许钤身、容闳、曾纪泽、李凤苞、许景澄、张荫桓、刘瑞芬、洪钧、黎庶昌、崔国因、薛福成、李经方等14人的出使,与李鸿章有或多或少,或近或远的关系。(注:详情参见董守义《晚清巨人传?李鸿章》,哈尔滨出版社1996年版,第168―174页;张富强《李鸿章与清末遣使驻外》,《广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其实,由李鸿章举荐或赞成出使的,还不止上述诸位。如果不考虑留学和同文馆出身的,也不考虑公事往来关系,仅就具有私僚性质而言,至少还有以下10位使臣与李鸿章有关系。(注:本文考察的晚清驻外使臣及其出使国别,依据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和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季使领年表?清朝驻外使臣年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30页)统计。)首任驻美使臣陈兰彬早年曾几次得到曾国藩的举荐,并延请入其幕。(注:朱祖谋:《总理各国事务大臣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兼署礼部左侍郎陈公神道碑》,汪兆镛辑《碑传集三编》卷1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7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880年版,第985―986页。)同治十年(1871)七月,李鸿章会同两江总督曾国藩奏派其携带幼童出洋。出使后,李鸿章称道他“识力诚毅,廉正可靠,驻洋三年筹办要务均极精详”,请总署在古巴华工定案后,“斟核保奏,俾旌劳B。”(注:李鸿章:《陈兰彬议办华工片》(光绪元年五月十二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5,光绪三十四年金陵刻本,第13页;朱祖谋:《总理各国事务大臣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兼署礼部左侍郎陈公神道碑》,《碑传集三编》卷17,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73辑,第986页。)首任驻日使臣何如璋由李鸿章和沈葆桢“交疏以使才荐”。(注:温廷敬辑《茶阳三家文钞?清詹事府少詹何公传》,补读书庐1925年本,第1页下。)何前往日本前,特意到天津谒见李鸿章,详谈出使之事。首任驻日副使张斯桂是曾国藩幕僚,他曾受曾国藩之命,写信邀容闳入幕。(注:容闳著、王蓁译《我在美国和在中国生活的追忆》,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8页。)由于曾国藩幕僚的身份,与李鸿章也有了私交。在出使日本期间,他与李鸿章时有书信往来。通过信件,李鸿章还曾“劝励”他和何如璋之间“久不相能”的关系。(注:李鸿章:《密论何子峨》(光绪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9,第44页下。)谕命但未任的驻日使臣李兴锐先为曾国藩幕僚,后助李鸿章总办上海机器制造局。同治年间,李鸿章如曾国藩一样,多次奏保李兴锐。光绪十三年(1887)五月,清政府谕命李兴锐为出使日本大臣,李因病未能前往,李鸿章为其上奏,以病请免出使。(注:李鸿章:《李兴锐请假片》(光绪十三年六月初八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60,第23页。)第二任驻美使臣郑藻如作为李鸿章幕僚,是协助李鸿章办理军需工业的重要人物。(注:李鸿章:《复曾相》(同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2,第3页上。)光绪四年(1878)李鸿章向清政府推荐郑藻如担任津海关道,任职二年余,“倚如左右手”。后又曾协助李鸿章与巴西订约。(注:厉式金主修《香山县志续编》卷11,香山黄映奎墨宝楼1923年版,第19页下;李鸿章:《郑藻如请简关道折》(光绪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33,第19页―20页上。)光绪七年(1881),由李鸿章保举出任驻美日秘使臣。驻英使臣罗丰禄和驻美使臣伍廷芳均是李鸿章幕僚。罗丰禄在李幕帮办水师营务等事项。(注:李鸿章:《查复李凤苞被参各款折》(光绪九年正月二十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6,第1―3页。)伍廷芳则长期在李幕任洋务局委员等职,翻译外国律法,参加外交交涉。(注:丁贤俊、喻作凤编《伍廷芳集?前言》,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页。)两人的出使,据说是随李鸿章赴日谈判马关条约时,伊藤博文和李谈起伍、罗二人是他昔日留学英国时的同学,均为一时俊彦。如今伊藤已为内阁总理,而伍、罗两人还屈居幕僚。李鸿章闻之,颇有感触,回国后便分别保举他们为出使英国大臣和出使美国大臣。(注:施肇基:《施肇基早年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67年版,第28页。)驻日使臣徐寿朋光绪初年辟居李鸿章之幕,(注:马昌华主编《淮系人物列传――文职?北洋海军?洋员》,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252页。)甲午战后,曾经与李经方、伍廷芳、罗丰禄等人,随李鸿章赴马关谈判。之后,成为驻朝鲜使臣。驻英使臣龚照瑗是李鸿章的姻亲,(注:费行简:《近代名人小传》,周骏富辑“清代传记丛刊”第202册,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版,第482页。)入李鸿章幕以后,从李鸿章办外交。(注:马昌华主编《淮系人物列传――文职?北洋海军?洋员》,第253页。)后被李鸿章保举为出使英国大臣,曾是使臣中最受非议的人物之一。驻德使臣吕海寰在李鸿章奉旨出使欧洲,途径上海时,前往送行,请示而后外交事宜,并递门生帖,受李鸿章赏识,不久,调署苏松太道。1897年李鸿章出任总理衙门大臣,保荐吕海寰“堪膺出使外国之重任”,经光绪皇帝召见后出使。(注:李石孙:《吕海寰的一生》,《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5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20―122页。)以上是就史料中明确记载与李鸿章直接有关系者。使臣中另有一部分人,也可以看作是与李鸿章有关系的,他们是曾由李鸿章保举的驻外使臣的随员、后来出任驻外使臣者。使馆随员是另一种形式的幕僚。(注:清政府从使臣派驻之始就规定,使馆随员由使臣自行挑选。使臣任满,随行馆员留用与否,由接任使臣决定。如果前任使臣任期未满被招回,其随行馆员除了总理衙门派出充当翻译官的同文馆学生仍然留用之外,其余也由接任使臣决定去留。总理衙门的考虑是,“出使随带人员,固以熟悉洋务为上选,然必该大臣素所深信,性情契合之人,方可期其得力,且亦有所责成”(《皇朝政典类纂》卷474,通使)。使臣挑选的随员,像幕府宾客一样,大都为至亲好友、乡里故旧、门生故吏。)这一制度虽曾遭到非议,但是长期存在,即使到外务部成立后还有保留。在这种私僚制度下,那些随员也可以看作与李鸿章有着间接的关系。事实上,李鸿章保举的使臣在选拔随员时,往往会听取李鸿章的建议。如郭嵩焘出使选带的随行人员,基本上采纳了李鸿章的意见。(注:张富强:《李鸿章与清末遣使驻外》,《广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这种间接意义上有关系的出使大臣,可以举以下几位,徐承祖于光绪三年(1878)经前出使大臣陈兰彬奏带出洋。光绪七年(1882)期满,经陈兰彬保奏,免选同知以知府选用,发往福建何Z等处差遣。后出任出使日本大臣。出使期间,李鸿章曾为徐的贪污事件开脱罪责,参见下文所详。汪凤藻于光绪十三年(1887)五月洪钧出使俄德奥三国时,被辟为驻德使馆二等参赞官。光绪十六年(1890)洪钧期满回国,汪凤藻随同归来,按惯例奏奖以记名知府用。次年,出使日本大臣李经方丁母忧,汪凤藻奉旨前往署理,光绪十八年(1892),接替李经方为出使日本大臣。(注:苏精:《汪凤藻:从广方言馆学生到出使日本大臣》,《传记文学》第83卷,第1期。)汪凤藻与李鸿章时有书信往来。(注:李鸿章著、于式枚录、王存善编《李文忠公尺牍》,1916年合肥李氏印。)与李鸿章有关系的,其实还可以进一步放大。同文馆的创建与李鸿章直接有关。光绪二十七年(1901)外务部成立之前出使的仅有的两位同文馆学生,除上述汪凤藻之外,旗人庆常就与李鸿章有书信来往。(注:李鸿章著、于式枚录、王存善编《李文忠公尺牍》。)这一时期出任驻外使臣的不多的几位旗人之中,崇厚和裕庚,也与李鸿章有书信往来。(注:李鸿章著、于式枚录、王存善编《李文忠公尺牍》。)崇厚擅订《里瓦几亚条约》后,当时朝廷中有人倡言杀崇厚,李鸿章还曾为他辩诬,与曾纪泽和刘坤一同时请宽免崇厚罪名。(注:李宗侗、刘凤翰:《清李文正公鸿藻年谱》,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7页。)甲午之前的几十年间,左右大局的各种政治势力中,湘系在曾国藩去世后已经大为沦落。政坛的主角是以主张洋务的李鸿章为首的淮系,与以反对洋务的李鸿藻为核心的清流集团的对峙。(注:吴汝纶有“近来世议,以骂洋务为清流,以办洋务为浊流”(吴汝纶:《与陈右铭方伯》(乙未闰月十一日),《吴挚甫尺牍》卷1中,第33页下)之说,所以,一般认为,反对洋务的是清流,主张洋务的为浊流。不过,清流中的人,并非都是反对洋务的,尤其在甲午战争之后。)驻外使臣属于洋务派之列。(注:出使日本大臣汪凤藻曾经说:“我辈身任外事,均世俗所谓‘浊流’者”(黄庆澄:《东游日记》,钟书河主编“走向世界丛书”,岳麓书社1985年,第354页)。可见驻外使臣本身对自己的政治身份就有明确的认同。)李鸿章既以精熟洋务著称,自光绪九年(1870)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在任将近30年,1897年又出任总理衙门大臣,其主持外交时间之长,职权之重,几无出其右者。因此,甲午战争之前使臣的出使与李鸿章关系最为密切,亦属情理之中。而清政府在选拔使臣时,也常常对李鸿章寄予重望。光绪二年(1976),李鸿章曾对沈葆桢感叹说:“使才本难其选,欲稍有资望者更难。总署再四催索,敝处亦无以应。人莫不求官,而不求出使。其愿使者,又恐不甚可靠也。”(注:李鸿章:《复沈幼丹制军》(光绪二年正月十二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6,第2页上。)可见,李鸿章保荐出使大臣是依制度行事。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李鸿章去世之前,谕命为驻外使臣的35人中,有26人与李鸿章有着不同程度的关系,这种影响力,是当时其他任何一位政坛人物所无法替代的。二 早期清流派的牵制 尽管如此,这一时期,作为淮系政治集团对立面的清流,对驻外使臣之事并非超然于外。事实上,清流对使臣时时产生影响,具有影响力的,首推当时的清流首领李鸿藻。李鸿藻曾被咸丰帝特诏为皇太子载淳的师傅,又得慈禧太后宠信,光绪二年―光绪十年()、光绪二十一年―光绪二十三年()间两度入值总理衙门长达10来年,与李鸿章权势相当。他数次出任阅卷官和主考官,如出使大臣洪钧、何如璋、许景澄、李盛铎、李家驹、汪凤藻的进士及第,吕海寰的中贡士,都是在李鸿藻读卷大臣任上。吕海寰还以新贡士身份与另8位新贡士一起进见李鸿藻。不过,上述诸位出使大臣中,与李鸿藻有深交的只有李盛铎。许景澄在公事之外,也有一定往来,但属于平常座谈。洪钧则纯属公事接触。其余几位,均不见有什么密切的关系。洪钧、何如璋、许景澄、汪凤藻、吕海寰的出使,是由于李鸿章的推荐。直接由李鸿藻保举出使的,大概只有刘锡鸿一人。以李鸿藻为中心的清流对驻外使臣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不同形式的监督、牵制作用。李鸿藻举荐刘锡鸿以副使出使英国,目的就在于牵制正使郭嵩焘。郭、刘矛盾表面化以后,清流御史奏请将郭嵩焘的出使日记毁版,李鸿章则一直希望刘锡鸿离开使职,(注:参见李鸿章《复郭筠仙星使》(光绪三年十月初四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7,第28页;《复郭筠仙星使》(光绪四年正月二十六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8,第5页下―第6页上。)最后,两人任职未满,双双回国。归国后,刘锡鸿又弹劾李鸿章,有关这一事件的大略经过,李鸿藻日记中逐日有记载。结果是李鸿章“自陈感悚”,刘锡鸿以“妄言”获罪革职。当时像郭嵩焘和刘锡鸿这样以正、副使同时派驻同一国家的,另有驻美正、副使陈兰彬与容闳,及驻日正、副使何如璋与张斯桂,他们之间也均发生过矛盾分歧。由于李鸿章从中尽力调解,最终没有扩大影响。(注:参见李鸿章《复陈荔秋宗丞》(光绪四年八月十五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8,第20页下;《复陈荔秋星使》(光绪五年六月十九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8,第31页下―第32页上;《密论何子峨》(光绪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9,第44页下。)此后,清政府很快取消正、副使制度,这一层面的牵制作用也就不再重现。正、副使制度撤消以后,清流转而对由李鸿章举荐的某些使臣直接进行弹劾。首先是李凤苞。光绪八年(1882)清流以李之出身及其出使期间亵渎使职之名,弹劾李凤苞,并借此提出,以后使臣应在科甲出身的文学之士中选拔。为此,李鸿章特意上奏,在为李凤苞辩诬同时,认为使才不同于一般人才,仍需要从非科甲的洋务人员中选拔。(注:李鸿章:《查复李凤苞被参各款折》(光绪九年正月二十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6,第1―3页。)稍后,李凤苞又因在德国造舰报销不实案被参,李鸿藻认为“船政新买电发雷,而李凤苞乃误买碰雷,可恨可杀。”(注:李宗侗、刘凤翰:《清李文正公鸿藻年谱》下册,第425页。)李鸿章则上《辨李丹崖被参之诬》,为李凤苞辩诬。相似的案例还有徐承祖贪污被参事件,李鸿章在复查中明显为徐开脱罪责,并将深入追查之事推给徐的前、后任使臣黎庶昌。(注:李鸿章:《查复徐承祖参款》(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八日),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9,第22页下―第23页下。)此外,那些被目为李鸿章系统的出使大臣,还一定程度卷入清流派与洋务派的政坛纠纷之中。光绪二十年(1894),御史端良参张佩纶,李鸿藻认为是由李经方指使。(注:李宗侗、刘凤翰:《清李文正公鸿藻年谱》下册,第699页。)晚清政坛派系之间的矛盾,进而影响到使臣的外交活动。早期如中俄伊犁改约。主张伊犁改约,最早也最坚决的倡导者是李鸿藻。曾纪泽因此在接到修约谕旨时,颇有情绪。在给丁日昌的信中说:“毁约亦非译署本意,特为言路所迫,而纪泽适承其累耳。”(注:喻岳衡点校《曾纪泽遗集》,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172页。)其中的意气,显而易见。光绪二十二年(1896)正月十日,李鸿章赴日本议和,随员中有李经方和罗丰禄。李鸿藻认为他们不宜随行。李鸿章特意造访,“鸿章谓非此二人不可,辩论甚久。”(注:李宗侗、刘凤翰:《清李文正公鸿藻年谱》下册,第744页。)清流派主要人物张佩纶曾致函李鸿藻,批评李鸿章用人,“合肥素仁厚,止以喜用小人之有才者”(注:李宗侗、刘凤翰:《清李文正公鸿藻年谱》下册,第721页。),李鸿藻深以为然。出使大臣之职既属于洋务范围,自然会受到清流攻击。加上李鸿章举荐使臣,一般不重科甲门第,其中还有像龚照瑗这样“布贩从军”,连诸生都不是,更有个别品流不正者,难免更容易成为清流非难的对象。以李鸿藻为首的清流派对出使大臣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中法战争之前和之后的几年中。主要因为,李鸿藻政坛几度沉浮,他在甲申换枢时离开总署,光绪十三年(1887)前往郑州治河,旋即被革职。再次被授予军机大臣之职,是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光绪二十一年(1895)兼总署大臣,两年后去世。甲午战争之前对出使大臣的选用产生影响的,虽然还有某些政坛人物如军机大臣兼总署大臣文祥,郭嵩焘、许景澄的出使也与他有相当大的关系,但文祥于光绪二年(1876)就去世,他们对驻外使臣的影响,没有二李显著。三 政局失衡及其影响的弱化 甲午战争之后,中经外务部成立,至清朝结束,政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与此同时,驻外使臣的发展,经历了甲午战后短暂的过渡时期,开始进入职业化的新时期。甲午战后,清流的分化主要表现为,早期清流的主将李鸿藻在这一时期去世,后继清流宗主翁同本来就不保守,与使臣中的郭嵩焘等人还过往甚密。清流代表人物如张之洞,也一改前辈的立场,主张兴办洋务,与淮系集团的政治主张已经趋同。对办理洋务的使臣设法加以牵制的政治势力不复占主流地位了。李鸿章与淮军则因甲午一战政治地位丧失殆尽,其余响虽然一度尚存,如上述罗丰禄和伍廷芳等的由其保举出使,但30年来在晚清政局中的中心地位已不复存在。他于外务部成立之年去世。此时,他所举荐的使臣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脱离政界。或者过世,如曾纪泽、薛福成、洪钧、龚照瑗;或者退官,如崔国因;或者革职,如李凤苞、徐承祖;或者被杀,如张荫桓、许景澄。仍然活跃的,也与新的政治人物靠近,如伍廷芳曾与接替李鸿章直隶总督之职的荣禄接近,吕海寰则转向后期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在清流分化、淮系失势的同时,新的政治势力帝党兴起,主张维新变法,对使臣的选用也产生影响,如徐致靖曾举荐黄遵宪,鹿传霖举荐许珏。但是,维新运动很快失败,帝党人物的影响比较有限。徐致靖举荐的黄遵宪,由于政变的发生,最终还没有出使。总之,甲午战争后,随着政坛呈现失衡状况,政治派系对使臣的影响开始分散且弱化。光绪二十七年(1901)外务部成立,是驻外使臣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外务部奏定《变通出使章程》,其中规定,“嗣后简派各国二等公使定为二品实官,届时由臣部将历充外国参赞随员多年及通晓外国语言文字之合格人员开单请简。三年一任,任满回国后,候旨简用。如办理交涉得力,不妨接充联任,恳恩晋秩增俸,俾终身于外交一途,以尽其才。至给假休息,参随以下本有定章,嗣后出使大臣办理交涉得力者,三年任满,亦准给假回国,假满回任,俾得久於其职,驾轻就熟。”(注:外务部:《遵旨议复变通出使章程折》(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初二日),《奏定出使章程》,出版者、出版时间不详,第26页。)由此,驻外使臣的选用权集中到外务部,作为一种制度,完全确立起来了。章程中,明确要求驻外使臣职业化,“俾终身于外交一途”。这样,晚清驻外使臣从其隶属、官职到升迁之途,均开始与国际职业外交官制度接轨。外务部成立以后,清政府主要从外务部和使馆人员中选拔使臣。早年的同文馆学生和留学生,纷纷从使馆随员之职上被选拔出任使臣。即使被称为以荣禄的私僚关系而出使的蔡钧,(注:费行简:《近代名人小传》,周骏富辑“清代传记丛刊”第202册,第480页。)早期也有使馆随员的经历。从外务部出使的有雷补同等人。种种事例表明,职业化要求,已成为清政府使臣选拔的首要条件。然而,这一时期政治派系对使臣的影响还依稀可见,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其一,随着清政府实行新政,洋务成为时尚,旗人开始大量出任使臣。其二,荣禄、张之洞、袁世凯等政坛新兴势力对使臣产生新的影响。与荣禄有信函来往,并不仅仅是公函关系的,可举许珏、梁诚、蔡钧、荫昌、吴德章、杨兆]、孙宝琦、伍廷芳、吕海寰等9人。(注:杜春和、耿来金、张秀清编《荣禄存札》,齐鲁书社1986年版。)受张之洞推荐出使的有胡惟德等人。袁世凯非常关心使事,曾奏请改订《出使章程》,以“慎重使才”,被清政府采纳。(注:外务部:《谨将臣部及出使人员章程遵旨变通折》(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奏定出使章程》,第16页。)他曾与前驻外使臣吕海寰政见相左,最后以吕海寰的退官作结。(注:李石孙:《吕海寰的一生》,《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5辑,第124―125页。)其三,是李鸿章和曾纪泽家族成员的出任驻外使臣,这应是早期李鸿章淮系集团影响的后续。四 小结 综观晚清政治派系与驻外使臣的关系,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可谓持久且深入。其影响所及,既非限于遣使之初,也不仅限于个别使臣,而是波及众多使臣,贯穿晚精使臣发展历程中的大部分时期。在影响严重的早期,几乎看不到使臣作为一个独立的、有力的外交群体的存在。这种情形至外务部成立之后,才有所改观。典型如光绪三十一年(1905)出使各国大臣联名会奏,请宣布立宪,被报刊转载,(注:出使各国大臣:《会奏请宣布立宪折》(光绪三十一年),《东方杂志》第3卷,第7期,第157―161页。)使臣作为一个群体日益受到瞩目。使臣较多参与或主持签约谈判这样典型的外交活动,也主要在这一时期。但这时离清政府覆亡已经不远了,而期间政治派系的影响还时有发现。政治派系对使臣这种特殊的影响力,有其深刻的制度背景。驻外使臣制度初创之时,清政府考虑到“使馆视行省有别,似可勿拘成例”(注:外务部:《谨将臣部及出使人员章程遵旨变通折》(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奏定出使章程》,第20页。),使臣的选拔制度,一开始就有别于科举制度下选用一般官员的成例。其依据主要是王大臣的保荐。光绪元年总理衙门奏定,出使大臣由“在京王大臣等,如真知有熟悉洋务,洞澈边防,兼胜出使之任者,具疏保荐。”(注:《情会典事例》,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125页。)此后30余年间,总理衙门察核情形,曾颁布过数10种章程,从使臣的品衔、任期及升迁、行文制度,到俸薪盘费,不时修正,但是关于使臣选拔由王大臣保荐这一制度性规定,长期不曾变动,直到外务部成立,新的职业化任用制度出台。这种特殊的任用制度,为各大政治派系持续产生影响,提供了制度的依据。加上使臣长期不隶属于专职的外交机构,官职非实缺,回国后无升迁的专途,种种不完备的制度因素使其受到强势的政治派系的左右,在在难免。在近代亚洲各国中,日本向国外派驻长驻使节的历史时期与中国非常接近。日本于明治三年(1870)开始向海外派遣第一批驻外使节,清政府在稍后的光绪元年(1875)派出第一批驻外使臣,晚清完结与明治时代结束的时间也基本相一致。如果以明治时期的日本为参照系,可以发现上述晚清政治派系对使臣影响的特殊性及其利弊所在。日本驻外公使(注:日本明治时期驻外使节的称谓有过一个变化的过程。明治三年第一批使节派驻海外,分为大弁务使、中弁务使和少弁务使三个等级。明治五年,明治政府废止弁务使,代以公使之名:特命全权公使对应大弁务使,弁理公使对应中弁务使,代理公使对应少弁务使。在公使之上,又设特命全权大使。不过大使一职的实际任命,要到明治三十八年以后。明治时期称呼驻外使节主要使用“公使”一称,本文也相应使用“驻外公使”的称谓。)的任用、升黜及其监督权,曾是明治初年外务卿向其上司正院争执的一个中心问题,外务卿(后来的外务大臣)对使臣的影响总体上呈扩大趋势。(注:明治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副岛外务卿曾向正院提出“上申书”,要求“使臣的派遣及升黜由外务卿先议”。从副岛种臣外务卿到井上馨外务卿,外务卿的权限逐步扩大,如对使臣有“奏任”权,以及在“遣外使臣及领事的委任状及各国领事认可状上加印”的权利。明治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实行内阁制度后,颁布各省新的官制,外务省的权限也相应扩大。表现在使臣的任命权,明治二十六年外务省进行官制改革,除了承续先前非代理的公使饬任,代理公使奏任的差别之外,另外颁布《外交官领事官及书记生任用令》,象代理公使的任用,已经纳入外务省考试制度的范围,只是“特命全权公使、弁理公使的任用不受本令规程的限制”参阅外务省百年史编纂委员会编纂《外务省の百年》(东京,原书房昭和54年再版)相关章节。但是这种例外,由于出使执掌的关系,又很快被纳入了外务大臣的职权体系之中。)在明治二十七年(1894)修改条约交涉获得初步成功之前,明治政府外交的中心任务是修改不平等条约,外务大臣定期更替,但是这一中心任务始终不移。驻外公使作为国家外交任务的执行者,在其任职期间,实际上是对主持外交的外务大臣负责。明治二十七年(1894)与主要国家的修约交涉次第成功之后,政府外交的重心转向开战外交,当时的外务大臣大隈重信对驻外公使训示之后,驻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美国、俄国、奥地利等国的公使都发表了积极对外扩张的主张。(注:外务省百年史编纂委员会编纂《外务省の百年》,第381―394页。)日本驻外公使始终是外务省进而也是日本政府外交政策的忠实执行者。他们从一开始就在职业化轨道上正常发展。明治政府中也长期存在萨摩派和长州派两大政治派系的分野。明治十四年(1881)政变时,萨派首脑大隈重信虽曾一度被放逐,明治十八年(1885)内阁政体确立后,又很快进入了萨派和长派轮流组阁,重新分掌政权的时期。20世纪初,继藩阀政治后上台的政党势力,桂太郎和西圆寺公望轮流组阁,一方是萨派的承续,另一方则是长派的后任,政局与前期大同小异,萨摩派与长州派之分,如晚清的清流与浊流之分(注:陈寅恪认为清代自同光朝以至清朝灭亡,一直存在清流浊流之分(陈寅恪:《寒柳堂集》,“陈寅恪文集之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70页)。),贯穿明治历史时期的始终。由于日本驻外公使在制度上具有稳定性及其相对独立性,他们往往置身于政治派系复杂的影响之外,驻外公使因不同政治派系及其复杂关系而受到冲击的案例要少得多。明治十四年(1881)政变,萨、长两派对决大隈重信被放逐时,萨派人物、驻外公使之一的矢野文雄也被放逐,但当时矢野还没有出任公使。政治派系之间的斗争也几乎没有对驻外公使的归途产生重大影响,尤其在内阁制度成立后。大隈重信出任第一届伊藤内阁的外务大臣,与大隈志趣相投,日本公使的先驱人物森有礼在长派伊藤博文内阁,及继后的萨派黑田清隆内阁连任文相,直到明治十二年(1889)被暗杀。事实上,明治时期出任过驻外公使的,相当一部分人成为影响近代日本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他们中有20人或为内阁总理,或曾出任外务相,或担任过其他各部相。(注:据《日本外交史辞典》附录《主要在外公馆长一览》载,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日本驻外的公馆长共162人。其中110人《日本外交辞典》和《国史大辞典》中有生平记载。本文考察的对象限于上述有生平记载者。)这是晚清驻外使臣所无法企及的。(注:关于晚清驻外使臣回国后的状况,可参见林琼《甲午战前清政府驻外使节回国后的命运与结局》(《上海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同是近代外交体制的滋生体,两者在本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地位及影响如此天壤之别,这不能不说与其不同的外交制度背景有很大的关系。后来的学者在总结日本现代化成功的经验时,有一点归结为日本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能够把各大政治派系以至全国的各种力量有效地组织起来。(注:C?E?布莱克等著、周师铭译《日本和俄国的现代化――一份进行比较的研究报告》,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明治驻外公使群体明确的职责范围,稳定有效地推动政府外交政策的展开,也为这一论断提供了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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