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案,主要有哪些?

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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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医疗)安全工作职责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信息类别:
  文件编号:武卫字(2008)6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武宁县卫生局综合业务股
& 武宁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医疗)安全工作职责 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医疗)安全工作职责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保证卫生系统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医疗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武安生通知规定,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行业要求,结合县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分类 1、共性重大安全事故按政府处理预案执行。 2、一般安全事故按卫生系统制定的本预案实施。 三、应急机构 卫生系统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许建民担任组长,副局长罗会晏、蒋家明、黄健、魏斌担任副组长,县、乡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成员。 主要职责:局机关负责执行武安生通知规定及县政府关于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几项指示;组织部署全县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组成专门队伍实施抢救工作;全面掌握抢救工作情况,领导、指挥、协调、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进行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蔓延和传播;负责医疗应急体系的建设及组织全县重大抢救工作;组织查处事故原因,督促作出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斌同志兼任主任,毛晓春同志任副主任,张东帆、王卫兵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传达落实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医疗)安全工作职责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报告应急处理工作事宜。 四、应急行动 1、安全事故发生后,系统单位接到报警,立即向120、999急救中心报告,同时报告卫生局正、副局长。 2、办公室接到局领导通知应立即组织实施,并派员快速奔赴现场。 3、具体承担医疗抢救队伍单位的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在接到通知10分钟内要立即出发赶赴现场,实施医疗防疫救护,履行各自职责。 4、事故如在乡镇基层,乡镇卫生院要挺身而出,一切服务于中心,无条件做好救治、转院、护送工作。 5、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重点负责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监督。 6、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县卫生监督所要将该项工作列为重中之重,确保不出重大问题。 五、奖励与处罚 1、对此预案执行有功人员卫生局将上报表彰和奖励。 2、不按照本预案规定,不听从组织安排,拒不执行应急任务,出现差错和事故者,将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法或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本预案自发出之日起实施。 2、应急小分队名单。 & 卫生系统应急小分队名单
卢拥军、王安宁、&熊安林、张显柏、 陈德政、甘树萍、&刘朝辉、周正良、 肖永宁、舒志源
付庆林、黄&玲、&余泽中、余&勇、 涂永发、雷卫东
刘礼英、陈荣辉、汤小红、刘茵茵、 彭小慧、程翠萍
华功荣、帅玉玲、肖光明
卫生监督所
周晓光、曹盛林、袁&莉
毛晓春、王卫兵、辛昭文 & & 武宁县卫生局安全生产(医疗)安全 监督管理职责规定 &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督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及范围 1、拟订全县行业卫生安全有关工作计划、规则、目标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人:许建民,责任领导:黄健、魏斌,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组织指挥。 2、督察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负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对违反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单位、个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领导:黄健、魏斌、谢林尧、潘盛林。实施单位: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科室。 3、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卫生防疫等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领导:黄健、魏斌,实施单位:卫生监督所。 4、按规定组织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整处理,负责职业病的统计工作,要按有关规定上报,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责任领导潘盛林,实施科室,县疾控中心业务科。 5、负责全县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抢救,对重大突发疾情、病情进行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和传播,实施对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法人:许建民,责任领导:黄健、魏斌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小分队。 6、承担本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督查、实施一切工作职责。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九江市人民政府        
办:九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赣ICP备号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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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录入:admin&&时间:&&责编:admin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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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安监管[号
各县区安监局
驻马店市安监局的应急预案已经发布。现将《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编制局本身的应急预案,并尽快发布实施。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各科室的共同努力下,现已编制完毕,予以发布,并于2011年11月11日起施行。
&&&&&&&&&&&&&&&&&&&&&& 审核人:李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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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发人:陶安峰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增强处置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驻马店市安全监管局部门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驻马店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上与《驻马店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衔接,下与10个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案相衔接。
2 危险性分析
全市共有煤炭生产矿井1座,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的事故灾害类型主要是透水、冒顶、偏帮、井下火灾等,可能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4家,经营单位2252家,危化运输车辆9家346台。存在的事故灾害类型主要是有毒有害物质泄露,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剧毒物质扩散等,可能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共有113家。其中井采矿 9家,露天开采113家。存在的事故灾害类型主要是山体滑坡、坍塌,矿井水灾、火灾、冒顶、片帮、尾矿库溃坝等,可能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全市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经营(批发)企业15家,常年零售点687个。烟花爆竹生产原料、工艺流程、仓储运输均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其他行业也可能因相关因素,引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及省安全监管局领导下,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局各科室及所属机构具体承办相关救援工作。
3.1.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应急救援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管科、行业安全监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和培训科。
3.1.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建议启动、终止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统一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事故现场,指导、协调、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3.1.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应急救援管理科:负责向局长、分管领导报告事故基本情况;负责收集、汇总事故信息,判定事故性质,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相关科室和有关地方或企业进行应急救援;负责提供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救援物资、装备以及应急救援专家等相关信息;参加事故救援工作。
&&& (2)办公室:负责接收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救援的指示,迅速呈报市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负责向应急救援管理科传递事故信息;负责市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市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3)综合协调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向应急救援管理科传递事故信息;负责全市相关事故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负责驻马店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组织;负责制订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处置方案;参加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政策法规和培训科: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向应急管理科传递事故信息,负责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及主要新闻媒体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专家信息。
(4)矿山安全监管科:接到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向应急救援管理科传递事故信息;负责提供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发生一般事故时,负责指导县区政府进行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赶赴现场进行灾害性分析和拟定救援方案;负责协调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发出的各类事故救援指令的执行;负责提供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需要的法律、法规、基本数据和信息;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事故评估和善后处理工作。
(5)行业安全监管科:接到一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向应急救援管理科传递事故信息;负责提供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发生一般事故时,负责指导县区政府进行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赶赴现场进行灾害性分析和拟定救援方案;负责协调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发出的各类救援指令的执行;负责提供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需要的法律、法规、基本数据和信息;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事故评估和善后处理工作。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接到危化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向应急救援管理科传递事故信息;负责提供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发生一般事故时,负责指导县区政府进行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赶赴现场进行灾害性分析和拟定救援方案;负责协调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发出的各类救援指令的执行;负责提供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需要的基本数据和信息;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事故评估和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现场工作组职责
现场工作组是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求,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工作机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由市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现场工作组的职责是:
(1)协调、参与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区域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协调调度工作;
(3)为事故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承办市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应急救援专家职责
(1)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
(2)研究分析事故灾害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4)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建议。
4 信息报告与预警预防
4.1 信息监控
相关业务科室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并进行监控分析,督促县区人民政府或相关企业实时监控。
4.2 信息报告
(1)相关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上报,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或市委、市政府转来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核实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2)事故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局政策法规和培训科应当按照市局领导指示及时通报市外事部门。
4.3 预警预防
根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监测监控结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预警建议进行预警,按照预测事故等级,启动低一等级的应急响应(预警级别划分标准见11.1)。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登记;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响应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1.2。
Ш级应急响应行动:按市应急预案要求,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启动Ш级应急响应。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5.2响应程序
接到较大事故信息后,按下列内容和程序开展应急响应:
(1)应急救援管理科:负责向局长、分管领导报告事故基本情况;负责收集、汇总事故信息,判定事故性质,提出相关建议;负责传递事故信息;负责协调主管科室及有关科室参与事故现场处置;负责提供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装备相关信息;完成现场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办公室:
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将市局领导的批示和意见传送相关科室;接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指示并迅速呈报局长和分管局长;做好市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的准备工作;做好市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 (3)政策法规和培训科:负责向市委宣传部、市主要新闻媒体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专家信息。
(4)主管业务安全监管科(室):
及时掌握跟踪事故发生、发展情况,报送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及时提供生产经营单位信息、事故救援、基本数据与信息;
及时研究提出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意见;调集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做好参与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和现场协调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准备工作。
&& (5)综合协调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
&&& 负责驻马店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组织;负责制订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处置方案;参加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3 处置措施
有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处置措施,详见第12章。
5.4 响应终止
根据掌握的事故信息,确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到消除,现场指挥部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响应终止。
6 信息发布
7 应急保障
。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通讯联系应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办公室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值守电话是:2601108。
(2)应急专家保障(见附件11.4);
(3)应急队伍保障(见附件11.5),同时启动吴桂桥煤矿与驿城区、确山、泌阳应急联动机制实施救援。
(4)应急物资保障(见附件11.6)
&&& (5)交通运输保障。现场救援交通保障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调配。
(6)医疗卫生保障。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负责应急处置时的医疗卫生保障,必要时,驻马店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协调解放军159医院、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市级医疗救治力量支援、实施对伤员的救治(联系电话:120)。
8 善后处置
搜集事故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准备,协调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9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将本预案下发到市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落实。掌握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
(2)培训。对各业务科室开展专业培训,每年1次。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省及国家业务培训。
(3)演练。各业务科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每年2次;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开展有关全市性大型应急演练。
10.1 名词术语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产品开采、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事件。
(2)主管业务科(室)主要指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矿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综合协调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和培训科。
10.2 预案管理与更新
10.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10.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事故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
(1)Ⅰ级预警。情况危及,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死亡时。
(2)Ⅱ级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
(3)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安全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
(4)Ⅳ级预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
11.2 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为Ш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Ш级响应:
(1)一次造成3--9人死亡;
(2)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3)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超出县(区)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事故灾难。
(5)跨市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事故灾难。
(6)市局领导认为需要市安委会响应的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重大事故。
(2)超出驻马店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事故灾难。
(3)跨市级行政区的生产事故灾难。
(4)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5)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事故灾难。
11.3市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市委办公室电话:
市委值班室电话:
市政府办公室电话:,2600108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2601108
省安全监管局值班电话:9&
11.4 驻马店市各行业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烟花炮竹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医疗类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通讯类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电力类应急救援专家联系方式
11.5驻马店市应急救援队伍联系方式
11.6.驻马店市应急救援物资登记表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应急物资登记表
消防水罐车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抢险救援车
用于抢险救援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举高泡沫水罐车
由于油罐高层灭火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用于火场指挥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堵漏枪、袋、柱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机动消防泵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泡沫发生器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生命探测仪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洗消处理器材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液压破拆器材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无火化工具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伤员救助器材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冬季战斗服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指挥服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安全带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安全钩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泄漏通信绳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空气呼吸器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空呼器备用钢瓶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手提强化光照明灯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呼救器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空气填充泵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头盔台和无手控信号手持台
驻马店市公安消防支队
&&&&&&&&&&&&&&&&&& &&&合计:474
&& 附:公安消防支队主要领导联系电话
&&&&&& 张宏如(支队长):&&&&&& 李朝阳(支队政委):&&&&
&&&&&& 万克平(参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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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桥煤矿救护队应急物质装备登记表
12 应急处置措施
12.1煤矿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2.1.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发生煤矿事故,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同时查明事故类型及发生的地点和范围,查清井下被困人员,组织营救;
(2)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相关功能设施,同时对遭到破坏的工作面、巷道进行清理,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
(4)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食物、饮水,尽可能向被困人员提供生存必须保障;
(5)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瓦斯突出、爆炸、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应严禁明火,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
(6)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12.1.2 现场紧急处置措施
煤矿事故常见类型为:瓦斯、煤尘、水、火、提升运输、顶板等。针对上述煤矿事故的特点,其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12.1.3 瓦斯(冲击地压)或煤尘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确定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的地点和范围;
(3)迅速切断灾区电源;
(4)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特别要查明有无引爆火源;
(5)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6)发现仍有明火、残火或隐蔽火源。应按灭火的要求进行慎重处理,防止在抢险中再次发生瓦斯、煤尘爆炸;
(7)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同时对遭到破坏的工作面、巷道进行清理,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保证工作区域中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8)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9)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10)确定受困人员救援方案。
12.1.4井下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起火原因;
(3)采取措施防止火区和火灾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向其他巷道和工作面蔓延;
(4)迅速切断灾区电源;
(5)根据已探明的火区情况,确定井下通风方法;
(6)慎重选用灭火方法;
(7)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及煤尘的变化,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风流逆转;
(8)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9)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10)确定灭火和受困人员救援方案。
12.1.5透水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透水事故发生的地点和范围;
(2)迅速撤出灾区人员,并规定受到透水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安全撤退的路线;
(3)明确透水矿井所在地的水文地质及气候条件;
(4)当涌水量大危及水平或矿井时,在证实灾区人员全部撤出后,确定关闭水闸门的顺序并及时将水闸门关闭;
(5)在现有排水能力不足时,应增加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临时排水管);
(6)针对具体情况进行阻水,如有泥砂涌出时,应建筑滤水墙,并规定滤水墙的建筑位置和顺序;
(7)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水淹,当水和泥砂威胁到泵房安全时,在下部水平的人员全部撤出后,可将水和泥砂引入下部巷道;
(8)如果一时难以修通巷道,则应利用管道或其他方式向受灾人员供风;
(9)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有害气体从透水地点涌出,要安排专人监视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的变化,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明确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防止扩大事故;
(11)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12)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13)确定井下排水及受困人员救援方案;
(14)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控制透水矿井外部水系状况及临近矿井水位变化情况,防止洪流、河水及地下水持续灌入井下。
12.1.6顶板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冒顶坍塌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
(2)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必要时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孔向被埋压或截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3)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4)抢救中,禁止用爆炸的方法处理阻碍的大块岩石,应尽量避开,如果威胁遇难人员,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5)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监视顶板情况。防止二次冒落、事故扩大。
12.1.7中毒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迅速撤出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险人员;
(2)切断通向灾区的电源;
(3)加强对充满有害气体的主要巷道通风或采取其他调风方式,迅速将高浓度有害气体直接引入回风巷中排出矿井;
(4)迅速恢复矿井正常通风并准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5)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测有害气体浓度等情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12.1.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煤矿事故的特点及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井下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制式服装和安全帽即可;工程抢险、消防、侦检和救护队员等进入井下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安全头盔、密闭型防毒面罩、救援防护服、空气呼吸器和防爆工具等。
12.1.9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相关科技支撑机构负责及时检测瓦斯浓度,计算地质变化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事故影响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地质、矿区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12.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2.2.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12.2.2 现场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12.2.3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
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12.2.4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12.2.5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12.2.6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等)。
12.2.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12.2.8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12.2.9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发生非煤矿山事故,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同时探明事故类型及发生的地点和范围,查明被困人员,组织营救;
(2)根据事故类型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3)尽快抢修被破坏的巷道或工作面,使原有生产系统尽可能恢复功能,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
(4)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食物、饮水,尽可能向被困人员提供生存必须保障;
(5)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火灾、爆破器材爆炸事故现场,应严禁明火,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
(6)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12.3.2 现场紧急处置措施
非煤矿山事故常见类型为:边坡坍塌事故、透水事故、冒顶片帮事故、中毒窒息事故、火灾事故、爆破器材爆炸事故、尾矿库溃坝等。针对上述非煤矿山事故的特点,其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12.3.3边坡坍塌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边坡坍塌事故发生的位置和范围;
(2)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3)明确事故发生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岩土性质,台阶与边坡的设计参数及相关气候条件;
(4)明确事故地点的危险因素,尤其是存在的浮石、险石;
(5)明确所需的边坡坍塌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6)确定清除危险源的基本方法;
(7)确定受灾人员救助方案;
(8)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监视边坡情况,防止二次坍塌、事故扩大。
12.3.4透水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2)迅速撤出灾区人员,并规定受到透水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安全撤退的路线;
(4)明确透水地点的水文地质及气候条件;
(5)明确透水矿井作业范围内的的井区、采空区、积水区等的相关参数及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情况;
(6)尽快判明水源情况,立即关闭巷道防水门、封堵防水墙、其它防控水闸门等,保证排水设备不被淹没,根据水情决定是否切断现场电源,防止水中带电伤人,电气设备短路烧坏;
(7)排水能力不足时,应增加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临时排水管);
(8)针对具体情况进行阻水,如有泥砂涌出时,应建筑滤水墙,并规定滤水墙的建筑位置和顺序;
(9)明确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防止扩大事故;
(10)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11)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12)确定井下排水及受困人员救援方案;
(13)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监视透水矿井外部水系状况,防止洪流、河水及地下水持续灌入井下。
12.3.5冒顶片帮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2)明确事故发生地点的地质条件、岩土性质及巷道、工作面的相关设计参数;
(3)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必要时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孔向被埋压或截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4)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5)抢救中,禁止用爆炸的方法处理阻碍的大块岩石,应尽量避让,如果因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可用石块、木头等支撑使其稳定,也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大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6)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监视顶板两帮情况,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12.3.6 中毒窒息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2)明确中毒窒息原由(有害气体的来源),迅速撤出灾区人员,抢救遇险人员;
(3)明确通风线路,加强对充满有害气体的主要巷道通风,应急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反风。
(4)及时撤出因正常通风或反风而受到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准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5)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测有害气体浓度等情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12.3.7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2)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3)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起火原因;
(4)迅速切断灾区电源;
(5)采取措施防止火区和火灾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向其他巷道和工作面蔓延;
(6)慎重选用灭火方法;
(7)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有害气体及风向的变化,防止出现中毒窒息等次生衍生事故;
(8)明确通风线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反风。
(9)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10)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11)确定受困人员救援方案。
12.3.8 爆破器材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2)确定事故发生的地点和范围;
(3)迅速切断灾区电源;
(4)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特别要查明有无引爆其它爆炸源、火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等;
(5)排除现场危险物品,特别是附近易燃易爆物品;
(6)确定爆炸后危险因素(火灾、有毒气体产生、大面积塌方、坍塌等)控制措施;
(7)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8)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9)确定受困人员救援方案。
12.3.9 尾矿坝溃坝垮坝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事故发生的地点和影响范围;
(2)迅速组织撤出尾矿库溃坝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人员;
(3)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的安全事故和环境事故;
(4)掌握事故所在地的水文地质、气候条件及尾矿库相关设计参数;
(5)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6)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7)进行技术分析,确定抢险救援方案;
(8)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影响;
(9)在抢险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监控尾矿库状况。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12.3.10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非煤矿山事故的特点及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工作面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制式服装和安全帽矿用靴即可;工程抢险、消防、侦检和救护队员等进入井下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安全头盔、密闭型防毒面罩、救援防护服、空气呼吸器和防爆工具等。
12.3.11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相关科技支撑机构负责及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计算地质变化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事故影响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地质、矿区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12.4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2.4.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持现场秩序;
(2)查明危险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疏散撤离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一切火源、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次生衍生事故;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同时对事故进行清理,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
(4)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
(6)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食物、饮水,尽可能向受灾人员提供生存必须保障;
(7)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突发、迅速、冲击波强,以爆炸燃烧为主,易产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点,密切监控事态发展,排除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险情。
12.4.2 现场紧急处置措施
烟花爆竹事故常见类型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针对上述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其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起火原因;
(3)迅速切断火区电源;
(4)设置警示线,封锁危险区域;
(5)采取措施防止火区和火灾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扩散蔓延;
(6)确定重点防护目标(原料库、成品仓库等),防止出现爆炸事故;
(7)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8)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9)确定灭火方案;
(10)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风向的变化,防止风流逆转,出现中毒窒息事故。
12.4.4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确定爆炸事故发生的地点和范围;
(3)迅速切断灾区电源;
(4)设置警示线,封锁危险区域;
(5)采取措施防止爆炸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6)确定重点防护目标(原料库、成品仓库等),防止出现二次爆炸事故;
(7)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8)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9)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风向的变化,防止风流逆转,出现中毒窒息事故。
12.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2.4.7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相关技术支持机构负责对空气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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