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是不是提早到二零一六年日历了

七四年工作,二零一六年二月退休,养老金是多少_百度知道
七四年工作,二零一六年二月退休,养老金是多少
缴费基数和社会平均工资计算退休费,每个人都不一样,不能确定你领取多少现在都是按照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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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退休时领取养老金的高低与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总额是紧密相连的。按照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增加,其个人账户的总额也会相应增高。所以,养老金的计发遵循的是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原则。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缴费,那么随着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部分就会相...
养老金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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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二零一四年年度I公告_(00660)_公告正文
二零一四年年度I公告
公告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及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660)
二零一四年年度业绩公告
伟俊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特此公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
同二零一三年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
持续经营业务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之减值亏损
按金、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之减值亏损
除所得税前亏损
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终止经营业务
本年度来自终止经营业务之亏损
本年度亏损
综合损益表(续)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终止经营业务
非控股权益应占本年度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终止经营业务
本年度亏损
来自持续及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
本年度亏损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其後可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於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後汇兑储备变现
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之汇兑差额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除税後)
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全面开支总额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非控股权益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款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按金、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可收回税项
银行结存及现金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资产
应付贸易账款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
应付前附属公司款项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资产之直接相关负债
流动负债净值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三年
非流动负债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
资产总值减负债
股本及储备
可换股优先股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资本亏绌)权益
非控股权益
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之公众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之地址为Floor4,WillowHouse,CricketSquare,
P.O.Box2804,GrandCaymanKY1-1112,CaymanIslands及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为香港金
钟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2座13楼。
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由於本公司股份於联交所上市,故综合财务报表
以港元(「港元」)呈列,以方便投资者理解。
在本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从事(i)买卖运动鞋及运动型轻便鞋、工作鞋、安全鞋、高尔夫球鞋
及其他功能鞋;(ii)制造及销售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产品,以及(iii)一般贸易。
本集团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伟俊投资基金(「伟俊基金」),为一个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
责任私人投资基金。
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产生亏损约17,704,000港元及经营现金流出
净额约15,837,000港元,以及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资本亏绌约
6,412,000港元。该等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团继续持续经营之能力造成
重大疑问,故本集团有可能无法在正常营运下变卖资产及清偿负债。
为了确保本集团的持续经营之能力,本公司董事实施了下列各项措施:
本公司已获取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伟俊基金授出之贷款融资约150,000,000港元,其将
以後偿基准提供,即伟俊基金将不会要求本公司还其贷款直至本集团全部其他债务
获履行为止;
除上述贷款融资外,伟俊基金亦已承诺提供足够资金,以便本集团在其财务责任於到
期时全面履行财务责任;
(iii)本公司已计划和正与潜在投资者商议配售股份筹集足够资金,将用作本集团之营运
资金及改善本集团之流动资金;及
董事们将继续实行改善本集团之营运资金及现金流的措施,包括密切监察一般管理
费用和运营成本。
董事已详细审阅了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预测。彼等在审
阅时已考虑到上述措施所带来的影响。本公司董事相信,本集团将具备足够现金资源以应
付其自报告期期末起计未来十二个月的营运资金及其他融资需要。因此,本公司董事信纳
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为恰当。
倘本集团未能继续按持续经营基准营运,则将可能作出调整以将资产价值撇减至其可回
收金额,为可能产生之任何未来负债计提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重新归类为流动资
产及负债。该等调整之影响并未於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
采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诠释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修订(以下统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之修订本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之修订本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之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修订本
衍生工具之更替及对冲会计之延续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徵费
-诠释第21号
於本年度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呈报之本年度及去
年的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及u或载於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之披露事项概无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销售或资产出售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本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方式之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之修订本
界定福利计划:雇员供款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准予提早应用。
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附带有限例外情况。准予提早应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首份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年度财务报表
生效,并准予提早应用。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准予提早应用。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准予提早应用。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准予提早应用。
本集团董事预期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有重大
新公司条例
此外,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358条第9部「账目及审计」之规定於本公司由2014年3月
3日後开始之首个财政年度(即本集团於日开始之财政年度)起生效。本集团正就
《公司条例》变动於首次应用第9部期间对综合财务报表的预期影响进行评估。迄今所得结
论为不大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仅主要对综合财务报表内资料之呈列及披露构成影响。
主要营运决策人(「主要营运决策人」)已识别为本集团之高级行政管理层。就分配资源及评
估表现而言,主要营运决策人会检讨本集团之内部呈报。
就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之可报告分部如下:
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产品
-制造及销售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产品
-买卖运动鞋及运动型轻便鞋、工作鞋、安全鞋、高尔夫
球鞋及其他功能鞋
-买卖电子元件和器件及电器
可报告分部已根据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相符之会计政策编制内部管理报告予以识别,有
关会计政策会由本公司主要营运决策人定期检讨。
代理贸易业务已於二零一三年度终止。
分部(亏损)溢利指在未分配其他收入、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之
减值亏损、按金、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之减值亏损、中央行政费用(包括董事薪金)及财务
成本前,由各分部所产生之亏损或赚取之溢利。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报告分部划分之持续经营业务及终止经营业务之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终止经营业务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之
按金、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
之减值亏损
中央行政费用
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亏损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终止经营业务
按金、预付款及其他
应收款之减值亏损
中央行政费用
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亏损
上述报告收入乃来自外界客户。两个年度均无分部间销售。
分部资产及负债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持续经营业务
终止经营业务
未分配资产
未分配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持续经营业务
终止经营业务
未分配资产
未分配负债
就监察分部表现及在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
各分部共同使用之资产乃根据个别分部所赚取之收入予以分配;及
各分部共同承担之负债根据分部资产之比例予以分配。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物业、厂房和设备增加
折旧及摊销
收购物业、厂房及
设备之预付款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物业、厂房和设备增加
折旧及摊销
收购物业、厂房及
设备之预付款
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业务主要位於香港(注册
地)及中国,有关收益及溢利均来自其业务。
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持续经营业务之收入及非流动资产按地域分部划分之分析如下: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入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产品之收益约314,091,000
港元内包括收益分别约82,059,000港元及79,129,000港元,及一般贸易之收益约61,462,000港元
内包括收益约56,210,000港元乃来自本集团三位最大客户之销售额。无其他单一客户占本集
团之销售额10%或以上。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产品之收益约321,775,000
港元内包括收益分别约84,247,000港元及37,631,000港元,乃来自本集团两位最大客户之销售
额。无其他单一客户占本集团之销售额10%或以上。
有关主要供应商之资料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采购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产品之款项约288,159,000
港元内包括采购之款项分别约157,537,000港元、44,982,000港元及35,994,000港元,乃来自本集
团三位最大供应商之采购。无其他单一供应商占本集团采购额10%或以上。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采购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产品之款项约358,451,000
港元,包括采购之款项约107,370,000港元,乃来自本集团最大供应商之采购。无其他单一供
应商占本集团采购额10%或以上。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下列各项之利息: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之银行贷款及透支及应付票据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
―来自独立第三方之短期贷款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所得税开支包括: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过往年度所得税之拨备不足:
中国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开支总额
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在香港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二零一三年:无)。
中国附属公司均按照中国企业所得税率25%缴税(二零一三年:25%)。其他司法地区之税项
是以有关各自司法地区当时之税率计算。
年度之所得税开支与综合损益表之除所得税前亏损对账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除所得税前亏损
按本地所得税税率16.5%(二零一三年:16.5%)计算之税项
於其他司法权区经营的附属公司的不同税率影响
不可扣税支出之税务影响
未确认可扣减暂时差额之税务影响
税项宽减之税务影响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动用过往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本年度关於持续经营业务之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本年度之亏损乃经扣除下列各项後得出: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核数师酬金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之减值亏损
按金、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之减值亏损
贸易应付款减值之拨回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汇兑亏损,净额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摊销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及退休福利成本)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并无派付或建议派发任何股息,自报告期期末至今亦
无建议派发任何股息。
来自持续及终止经营业务
每股基本亏损及每股摊薄亏损乃根据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亏损约15,884,000港
元(二零一三年:约22,170,000港元)及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目15,761,534,691股(二零一三年:
15,454,685,376股)计算。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本年度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之亏损
减:本年度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来自终止经营业务之
用以计算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每股基本亏损及摊薄亏损之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及每股摊薄亏损基数计算与上文所详述的一致。
来自终止经营业务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亏损及
每股摊薄亏损为0.001港仙,乃根据本年度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终止经营业务亏损约176,000
港元及上文所列用作计算每股基本亏损及每股摊薄亏损之基数计算。
在计算来自持续及终止经营业务的每股摊薄亏损中,可换股优先股具摊薄作用之潜在股
份具反摊薄作用。因此,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三年的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相同。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应收贸易账款
减:减值拨备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客户平均30至180日的信贷期。概无近期欠款记录与上述流动应收账款
有关。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评估已逾期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并设立
减值拨备。减值拨备乃以拨备金额记录,惟倘本集团认为收回机会渺茫,则未收回亏损与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撇销并直接作出减值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於呈报期末的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按发票日期及扣除减值拨备後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於一月一日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截至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约429,000港元(,000港元),该
逾期款之客户拥有良好还款记录和近期并无拖欠记录。
应付贸易账款
本集团采购货品之平均信贷期介乎30至180日(二零一三年:30至180日)。本集团有财务风
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所有应付款项於信贷期内支付。应付贸易账款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银行贷款(附注a)
独立第三方提供之贷款(附注b)
以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提供之担保及该附属公司账面值约港币29,860,000元(二零
一三年:约港币29,464,000元)之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作抵押。所有银行贷款均以人民币
计值,年利率由7.2%至8.4%不等(二零一三年:4.9%至11.0%)。
按根据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之港元最优惠利率加年利率1%计息。
经营租赁承担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根据经营租赁就年内租赁物业所支付之租赁款项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就办公室物业根据於下列期限届满之不可撤销经营租约而须於日後
支付之最低租赁款项承担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第二年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经营租赁款项指本集团就香港之办公室物业应付之租金。租赁及租金分别平均每两年商
本集团已抵押账面值约29,860,000港元之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二零一三年:已抵押预付土地
租赁款项之账面值约29,464,000港元及终止经营业务有约1,471,000港元之银行存款)以作为
本集团获授银行贷款及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
摘录自独立核数师报告
以下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之独立核数
师报告摘录。
吾等认为,该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及公平地反映贵集团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之亏损及现金
流量,并已按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随附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乃假设贵集团将
继续持续经营而编制。在无保留吾等之意见下,谨请留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
显示贵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亏损净额约17,704,000
港元及经营现金流出净额约15,837,000港元。以及,贵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录得贵公司拥有人应占资本亏绌约6,412,000港元。该等情况显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贵集团继续持续经营之能力造成重大疑问。管理层应对
持续经营问题之安排亦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综合财务报表不包括此不确定
性结果可能引起之任何调整。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之营业额约
394,116,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373,582,000港元),较二零一三年增加约5.5%。本集
团录得持续经营业务之毛利和毛利率分别约5,051,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8,798,000
港元)及约1.3%(二零一三年:约2.4%),较二零一三年分别减少约42.6%及45.8%。
持续经营业务之销售费用由二零一三年约4,870,000港元减少至本年度约3,576,000
港元,减少26.6%。销售费用之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中国附属公司的出口销售减少
了。持续经营业务之行政费用由二零一三年约29,136,000港元减少29.7%至本年度
约20,497,000港元。
於本年度内,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5,884,000港元(二
零一三年:约21,994,000港元)。亏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i)行政成本因更严紧之成
本控制及出售附属公司而减少;及(ii)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鞋业务於二零一四年分别录得营业额约18,563,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28,927,000
港元)及分部亏损约5,027,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6,559,000港元),较二零一三年的
营业额减少约10,364,000港元及较二零一三年的分部亏损减少约1,532,000港元。
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业务
变性淀粉业务及其他生化业务较二零一三年有所退步,为本集团分别贡献营业额
约314,091,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321,775,000港元)及分部亏损约5,054,000港元(二
零一三年:约11,067,000港元),较二零一三年营业额及分部亏损分别减少约2.4%
及减少约54.3%。
一般贸易业务
本集团於二零一三年度下半年开始其一般贸易业务。一般贸易业务於二零一四
年分别录得营业额约61,462,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22,880,000港元)及分部溢利约
296,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65,000港元)。
财务资源和财务回顾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净值约为50,374,000港元(二零
一三年:约29,028,000港元),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约为1,955,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
7,023,000港元)。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主要以港元、人民币和美元结算。於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比率约0.56倍(二零一三年:约0.83倍)。
本集团之总借款约55,951,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96,730,000港元),包括借贷约
32,934,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56,466,000港元)、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约
17,767,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32,449,000港元)及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约
5,250,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7,815,000港元)。所有上述之借款均以港元及人民币
计值。所有该等借款均按照现行市场利率计息。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已扣除
现金及现金等值)约为38.6%,较二零一三年下降约4.1%。
就租赁物业之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本集团之未来最低租赁付款约为2,657,000港元
(二零一三年:约5,915,000港元)。按照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伟俊投资基金(「伟俊基
金」)提供的贷款融资未提取金额约150,000,000港元,其将以後偿基准提供,董事相
信,本集团拥有充裕财务资源经营其业务。董事将继续审慎管理本集团之流动资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经兑换本公司500,000,000可换股优先股而发行及配
发本公司500,000,000股普通股。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以人民币及美元进行业务
交易。本集团之营运并无因为外币兑换率波动而遇到任何重大困难或负面影响。
因此,董事认为外币兑换风险有限,且毋须对冲兑换风险。作为内部政策,本集
团继续就财务管理政策实施审慎政策,亦无参与任何高风险投机活动。然而,管
理层将继续监察外币兑换风险,并於有需要时采取审慎措施。
抵押资产及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提供任何财务担保并且没有任何重
大或然负债。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约29,860,000港元(二零
一三年:约29,464,000港元)之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已予抵押,作为本年度银行借贷之
担保。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没有银行存款(二零一三年:约1,470,000港
元来自出售集团)已予抵押作为本集团获授的银行贷款及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
董事会已议决不建议宣派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本集团继续从事买卖运动鞋及运动型轻便鞋、工作鞋、安全鞋、高尔夫球鞋及其
他功能鞋,以及制造及销售变性淀粉及其他生化产品。本集团亦自二零一三年下
半年从事一般贸易业务及於二零一三年度终止代理贸易业务。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本集团与独立买方签订合同以人民币6,630,000元(相
等於约8,336,000港元)的代价出售於其青岛世展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世展」)的全部
51%股本权益(「出售事项」)。出售事项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份完成,并产生出售附
属公司之收益约2,712,000港元。
於本回顾年度,制造及销售变性淀粉、生化产品及玉米油产品之业务录得分部亏
损约5,054,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11,067,000港元)。有关改善乃主要由於出售青岛
世展及严紧成本控制导致经营开支减少。一般贸易业务於本年度录得分部盈利
约296,000港元,但鞋类业务仍继续受低消费及激烈竞争所妨碍并录得分部亏损约
5,027,000港元(二零一三年:约6,559,000港元)。
放眼未来,由於全球经济情势、中国市场经济放缓及相关市场的激烈竞争,经营
环境将仍充满挑战。尽管如此,鉴於中国经济逐步复苏及人口持续增长,本集团
相信中国对变性淀粉之需求长远将逐步增加,而制造及销售相关变性淀粉及其
他生化产品之业务最终亦能受惠,所以本集团对制造及销售变性淀粉、生化产品
及玉米油产品之业务仍感乐观。此外,本集国将致力提高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及
开拓新市场以增加本集团的销售及营业额。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有雇员124名,大部份是在中国工作。
除了向雇员提供优厚薪金待遇外,本集团亦会按员工的个人表现发放酌情花红
和购股权予合资格员工。
本集团亦鼓励雇员追求均衡生活,并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尽展所长,为本
集团作出最大贡献。
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经考虑本公司之经营业绩、个人表现及可比较市场统计数
据後决定董事薪酬。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士及行政人员并无参与制定其本身之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没有重大收购附属公司。
有一间接非全资拥有之附属公司青岛世展科技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上市规则附录14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内之守则条文,
作为其本身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本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以配合企业管治制度
之最新发展趋势。
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守则所载之
守则条文,惟根据守则条文A.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应予以区分,且不应
由同一人士担任。本公司现时并无区分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由林清渠先生担
任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彼於项目管理及证券投资方面有丰富经验,负责本集
团的整体企业策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董事会由富经验及高质素的人士组成,备有
足够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运作会确保权力及授权的平衡。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上市规则附录10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本公司作出特别查询後,
所有董事确认,彼等於整个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均一直遵守
标准守则之规定。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以审查和监督本集
团财务汇报程序及内部监控。本公司已举行审核委员会会议,以连同本集团之外
部核数师恒健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一并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恒健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本公告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
表、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之数字已经由本集团独
立核数师恒健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与本年度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告所载款额
核对一致。恒健会计师行有限公司就此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业务准则或香港鉴证业务准则之鉴证工作,因
此恒健会计师行有限公司并无对本公告发表鉴证意见。
本人代表董事会,藉此机会感谢所有员工及管理团队在年内作出的贡献。另外,
也感谢股东及投资者的不断支持。
刊发年度业绩及二零一四年年报
本业绩公布已刊登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0660.hk)。本
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二零一四年年报载有所有上市规
则规定之资料,将尽快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刊登於联交所及本公司之网站。
承董事会命
伟俊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林清渠(主席兼行政总裁)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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