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农村土呸补贴款受贿的村官江西省于都县公安局赣州市于都县仙霞乡富坑村村主任

龙门村 - 概述
龙门村全村有山14715亩,耕地3396亩,其中水田3083亩,旱地303亩。主产水稻、小麦,兼营蚕桑、果木、芦笋、黄花菜、茶叶、小青豆等经济作物,境内主要矿藏有石煤、、、、、等。、分布广,储藏量大,是烧石灰制砖及生产水泥的重要原料。水利资源丰富,全村有小水电站5座,装机990千瓦,年发电量为113.8万度。横樟公路穿村而过,来往车辆川流不息,交通便利。龙门村村中90%以上人口姓孙。孙姓居富阳县孙、章、李、夏四大姓之首。记载:宋初,三国吴大帝孙权二十六世孙、宋奉议大夫孙迁居龙门村,到1939年,孙权后裔已历六十五世,距今1000多年。
龙门村 - 建筑风格
龙门村保存自明至民国时期不同风格的大小祠堂、厅堂、民居、古塔等,成为一个较完整的明清古建筑群落。龙门村村历史上曾建有60余座厅堂,现尚存有30余座。古建筑群布局严密多变,是江南古代宗族聚居形态的典型反映。整个古镇由众多以厅堂为中心的居住院落组合而成,简称厅屋组合院落。一座厅堂为一房或一小家族的祠堂,以此为主体,环以住宅,筑起高墙,成为龙门村孙氏总族下一房一支的居住点。《孙氏宗谱》载:"孙氏千有余家,各房聚处皆有厅以供阖房之香火"。屋组合院落,在形式上有"井"和"回"字形两种。厅与厅之间,卵石铺成的狭弄长巷密如蛛网,墙檐相连,房廊纵横。生人进入龙门村古镇难分东西,时时感到途穷路尽。怪不得当年日本侵略军不敢乱闯龙门村。龙门村人夸耀说:"大雨天串门,跑遍全村不在露天走半步,回到家来不湿鞋。"整个古建筑群中,要数孝友堂、、、、为最醒目。明代建筑孝友堂是全村最高的建筑,后进有三层。登此楼,全村尽收眼底。明嘉靖年间建造的义门,砖砌门楼,柱础分上下两层,上层为石鼓形,上下饰两周孔钉,下作覆盘式,颇为壮观。清代建筑咸正堂(又名百步厅),分前、中、后三部分,后厅气魄最大。走进八字台门,接连就是九开间的门面,正中一间,横梁的跨度九米,纵向有三进,从大门进去,穿过两个天井,到后檐风火墙为止,刚好是一百步。慎修堂(又名百狮厅),厅内各根前檐柱的"牛腿"上都雕有狮子,有一雕一狮,也有一雕数狮,有母狮和小狮,不多不少正好一百只,形态各异,栩栩如生,在浙江古代建筑中别具一格。民国年间建筑的山乐堂,前为门厅,后为正厅,中间有天井,两侧为厢房,门厅后檐和厢房前檐及正厅前檐之间的檐枋交接点施以垂莲柱,雕成花灯状,梁架构件皆雕刻精致。村中有一条反映19世纪农村集市店铺场风貌的小街,小街横贯东西,约400米长,街道狭小,路面以鹅卵石铺砌成,两侧房屋多系清末民初建筑。小街布局协调统一,别具风采。
龙门村 - 风景
龙门村龙门村,山清水秀,胜迹众多,是历代文人墨客观光之处。相传东汉高士严子陵曾到此感叹:"此地山清水秀,胜似吕梁龙门村"。龙门村由此得名。离村西1.5公里石塔山上,矗立着一座白色楼阁式砖塔--。由龙门村人孙昌募捐建于清康熙十六年(1677)。塔高12米,六面七层,这是境内迄今保存最完好的古塔之一。龙门村山气势雄伟,景色壮丽,山顶瀑布,高一百余米,飞流直泻,状如白练,古人有赋"云过疑崖动,溪鸣似雨来"。著名文学家郁达夫游龙门村后,作诗云:“天外银河一道斜,四山飞瀑尽鸣蛙,明朝我欲扶桑去,可许矶边泛。”这是对龙门村瀑布的生动写照。山上有上、中、下三个龙潭,上龙潭由飞瀑冲成,盛夏酷暑也似有细雨氵蒙氵蒙,清凉透人,潭畔有天然祭台石,石壁上有天然巨大的龙爪印。中龙潭深不见底,传说可通东海龙宫。下龙潭危岩飞瀑,林木葱郁,幽谷藏青,形态各异,美不胜收。山上还有"和尚背老娘"、、、、锯板厂、、、龙头石等象形奇石。龙门村山北麓一脉,几十个小山包连成一线,曲折起伏,最北一个山包,隆起巨石,形若龙头,山脉恰似一条巨龙,龙腾飞舞,护着孙权的"龙子龙孙",于是得名洋龙山,称之龙脉。龙门村山中原有两个寺院,都住过高僧,山上的寂光普照寺,建于唐代。山下的龙门村寺建于晋代,是富阳最早的佛寺之一,和尚最多时达千人。寺中以显著地位,供奉一尊白发白须老者神像,人们称之为"广济龙王"。清代龙门村有十景:即杏峰插云、龙山积雪、飞瀑风雨、妙岩晓钟、龙头怪石、万庆观月、鹭鸶纳凉、万安夜雨、西垆夕阳、胡岭霞烘。发源于龙门村山的小溪穿村而过,溪畔棵棵老树横斜,座座古桥飞虹,充满着诗情画意。1995年来,、、等电影,曾在龙门村村拍摄外景。
龙门村 - 面貌日新
龙门村 - 陕西一村官当选后第二天全村每人分2万元
华商报12月13日报道选,竞选人在当选后第二日就兑现竞选承诺,个人垫资1300万提前将其3年任内承诺分给村民的“人头钱”分给各户,全村不论老幼,每人分得。这在韩城乃至渭南引起不小的轰动。 “让大家拿钱挣钱” 昨日,记者走访龙门村,村民介绍,12月9日举行第七届村委会选举,村委会主任竞选在村民选和杨某之间进行,最终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选当选。王文选竞选前曾对村民承诺,要把龙门村建成韩城第一村,为村里创办洗煤厂等经济实体,安置富余劳动力,在上任前两年每年为每位村民分,第三年,“为了让村民更快致富,如果我当选,垫资分配三年的两万元,让大家拿钱挣钱”。其当选后即兑现竞选承诺,村民按人头领到了存单。 在村委会办公楼,许多村民正拿着身份证兴高采烈地办理领取存单手续。记者看到一些单据,显示王文选在12月8日分三次在银行存入1300万元。因多次联系王文选未果,记者向银行求证,当事银行负责人以商业机密为由表示不便透露,但并未予以否认。 据村民介绍,9日早上,王文选嘱托竞选工作人员将自己的公开承诺书送到每户家中,而杨某的承诺书则是8日晚就送达的。杨某承诺的生活保障金是第一年;第二年元,第三年元。有村民拿着领到的存单说,两人的竞选纲领都很吸引人,当日有五十余名警察维持会场竞选秩序,但相比较而言,王文选的承诺,以及他对龙门村明天的规划更吸引人,所以博得村民拥戴。比如,他承诺抓好经济建设,走共同富裕之路,健全保障体系,保证给村里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养老金等。王文选还承诺,5年后的龙门新村将户户住单元房,家家有小汽车,人均收入元。 个人富裕感恩回报 据了解,选今年50岁,是镇企业家、劳模,创办多家实体,在韩城是家喻户晓的民企老板。身价不菲的他,为何要参选?昨日,据村委会一工作人员说,王文选是想带动全村人致富。他之前的一份也表露自己“挺身而出竞选村委会主任”的缘由:我有自己的事业,完全没必要揽这份出力不讨好的差事。我为什么要竞选呢?因为我的事业发展,承蒙父老乡亲的支持,我一直无以回报……,只有全村人都走上小康才算富……人要懂得感恩,要充分体现自己的价值…… 市民政局派员调查 村官上任就兑现承诺,成为当地街谈巷议的焦点。但也有人认为,这样做是哗众取宠,拉拢人心,有拉票舞弊嫌疑。村委会委员郭某对此予以否认,一些村干部认为当村官就得立军令状为民办实事。韩城市民政局局长张永强表示,村委会选举具体由选举办负责,其主要监督选举程序是否合法,局里将派员对该村选举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选举前公开承诺无可厚非,关键是其垫资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过村委会集体开会研究。也有律师认为,王文选的垫资行为从民事上讲,属于赠与,相当于保证金,没有违法,也没有社会危害性,只是领导村民致富,应该开发村民内部的潜力,让其生存得更好。而村民大多对王文选持赞同态度,认为他是实干家。
龙门村 - 昆明市龙门村
昆明市龙门村政府办公大楼该行政村隶属西山区镇,地处碧鸡镇南边,距碧鸡镇政府所在地2公里,到镇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昆明市14公里。东邻滇池草海,南邻富善,西邻西山,北邻碧鸡。辖、、三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428户,有乡村人口1265人,其中农业人口566人,劳动力496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46人。全村国土面积4.88平方公里,海拔1886米,年平均气温14-17℃,年降水量毫米,适合种植玉米、蚕豆等农作物。有耕地面积267亩,人均耕地0.2亩,林地6045亩。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56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6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第二、三产业为主。 自然资料全村有耕地面积267亩(其中:水田212亩,旱地55亩亩),人均耕地0.2亩,主要种植、等作物;拥有林地6045亩;荒山荒地530亩,其他面积500亩。 基础设施截止2006年底,该村已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视、通电话,有路灯。全村有428户通自来水,占农户总数的100%。有428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42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 %和98%);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41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99户(分别占总数的96%和70%)。该村到镇道路为;进村道路为水泥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0.1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35辆,拖拉机4辆,17辆。全村耕有效灌溉率为79%。到2006年底,全村装有太阳能农户129户。全村有3个自然村已通自来水;有3个自然村已通电;有3个自然村已通路;有3个自然村已通电视;有3个自然村已通电话;有3个自然村已通路灯。该村农户住房以砖混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386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10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2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滇池风光农村经济该村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563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6万元,占总收入的1%;畜牧业收入27万元,占总收入的5%(其中,年内出栏肉猪272头);第二、三产业收入454万元,占总收入的81%;工资性收入76万元,占总收入的13%。农民人均纯收入4560元,农民收入以第二、三产业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76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60人(占劳动力的5%),在省内务工10人。 特色产业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第三产业,主要销售往省内。2006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348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61%。该村目前正在发展特色产业,计划大力发展休闲娱乐产业。拥有企业3个。 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第三产业,主要销售往省内。2006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348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61%。该村正在发展特色产业,计划大力发展休闲娱乐产业。拥有企业3个。 文化教育该村距离碧鸡镇中学4公里。目前整个行政村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85人,其中小学生56人,中学生29人。全村建有文化活动室3个、图书室1个、业余文娱宣传队2个,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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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二维码可印刷到宣传品学法守法,廉洁自律;争做组织放心、 学法守法,廉洁自律;争做组织放心、 人民信任、 人民信任、百姓满意的好村官 各位领导、村干部: 大家好! 在座各位能够当上新一届村干部,充分 体现了村民对在座各位工作能力和素质形 象的双认同,在此,首先向在这次村级班子 成员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的各位表示衷心 的祝贺! 今天能同大家一起学习,我感到非常荣 幸,借此机会,感谢开发区党委、领导给了 我一个和大家学
习交流的平台。可以坦诚地 说,近几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 过开发区党、政一班人和在座各位的辛勤努 力下,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 明显加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得 到了更多的实惠;特别是各项工作取得了快 速发展,但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所有这 些成绩,开发区百姓们是有目共睹的,中共 黄陂区委、区政府也是充分肯定的,并给予 很高评价的。 在座各位党员、干部,你们长期战斗在 基层一线,工作最具体,最艰辛;但你们任 劳任怨,一直践行科学发展观,发挥着党和1 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开发区的发展 和稳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巨大贡 献;你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借此机会,向 开发区各位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及其村两委 成员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今天主要跟大家谈以下内容:即检察机 关的性质、职能,当前的反腐形势,职务犯 罪及其主体和分类,近几年全市查处村级党 员干部触犯的刑法罪名、特征、危害性和犯 罪心理, 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及村官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下面首先向大家介绍人民检察院的性 下面首先 质及其具体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 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是刑事案件侦查职能 职能: 第一是刑事案件侦查职能:刑法明确的 刑事犯罪 420 余种。 其中, 公安机关管辖 80% 的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危害公共安全 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侵 犯人身权利罪等等);国家安全机关承担对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侦查(间谍罪、投敌叛变 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人民法院主要管 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告诉才处 理的刑事案件。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检察2 机关负责直接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 (反贪局查 13 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渎失职侵权(反渎局查 43 个)等共涉及 56 个罪名。 第二是批准和决定逮捕职能 职能: 第二是批准和决定逮捕职能: 一是对公安、安全机关侦查后提请逮捕 的案件,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 捕的决定;(侦查监督部门履行) 二是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嫌 疑人,则作出决定逮捕。 第三是公诉职能 职能: 第三是公诉职能:(公诉部门履行) 即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自 行侦查的案件, 侦查终结后, 认为涉嫌犯罪,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公诉部门审查并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 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四是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职能: 第四是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所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国家 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诉讼程序进行 监督。 一是立案监督。对公民举报侦查机关有 案不立进行监督;发现应立而未立的,通知 侦查机关立案。主要解决有罪不究的问题。 (侦查监督部门负责)3 二是侦查监督。主要对侦查活动进行监 督, 发现有违法活动的, 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侦查监督履行) 三是审判监督。即对法定的审判活动是 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对 量刑畸轻畸重,或审判活动明显违法的判 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 二审。(公诉部门履行) 四是执行监督。即对刑罚的执行情况和 执行活动有无违法进行监督。包括对死刑的 执行监督、对罪犯的监管场所――监狱、看 守所等管教活动的监督(公诉、监所部门履 行) 第五是民事 行政诉讼监督职能 是民事、 职能: 第五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 件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请抗 诉,主要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已 经生效,但有明显错误的问题。(民行监督 部门履行) 第六是控告申诉职能: 第六是控告申诉职能: 即对老百姓及其单位的控告申诉以及 国家赔偿申请的受理及其初查和处理。(控 告申诉部门履行)4 第七是司法解释职能 ( 第七是 司法解释职能( 最高检察院才 司法解释职能 有) 第八是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 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 第八是职务犯罪的预防职能: 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 示精神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齐 抓共管、职能部门协调参与,各负其责,各 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构建专门预防与社会预 防有机结合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最 高人民检察院一直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 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职能之一,并且贯穿 于其它各项职能始终。因为侦、捕、诉作为 打击的主要手段,是通过惩治来实现减少和 杜绝职务犯罪的目的,而预防工作则是通过 教育、感化、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 达到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减少犯罪、杜绝犯 罪的目的,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 第二向大家介绍当前我国的反腐形势 当前我国的反腐形势: 第二向大家介绍当前我国的反腐形势: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秉持 惩治腐败的决心,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贪污 腐败的高级领导干部。据统计,近 10 年来, 因腐败犯罪被判处重刑的省部级高官有 100 余人。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是改革开放 以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高官 第一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5 是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级别最高的官 员。 在中纪委全会上, 胡锦涛多次强调指出: 要突出抓好关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的 “四个进一步”的工作。除了“要进一步加 强惩治制度建设”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反腐 倡廉教育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 设;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形成有效预 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今年,在纪念建党 90 周年大会上胡 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中强调: “我们既要看 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 又要看 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 复杂性、 艰巨性, 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 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 据统计:2010 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 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32909 件 44085 人。其中:立查贪贿大案 18224 件,查办涉 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 2723 人 (含厅局级 188 人、省部级 6 人),立案侦查 行贿犯罪嫌疑人 3969 人;健全境内外追逃 追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 嫌疑人 1282 人,追缴赃款赃物计 74 亿元。6 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7349 件 10227 人。其中,立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 3508 件,立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 案件 10533 件。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立案侦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8584 件。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 治理工作,立案侦查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出 让、开发利用、征地补偿等环节的职务犯罪 案件 1248 件。 2010 年,武汉全市检察机关共立办贪 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232 件 296 人,其中 大要案件 229 件 293 人;这还不包括渎职、 失职等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犯罪 40 余件。 第三谈谈职务犯罪及其分类: 第三谈谈职务犯罪及其分类: 职务犯罪及其分类 在谈职务犯罪时,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宪 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这三大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母法) ,它是 1,宪法 国家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而切涉 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国家的性质、 政权的组织形式、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社会 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 构以及国家的标志等涉及国家全局的根本7 性问题。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普通 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原 则精神和具体条文,凡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 都是无效的。 (村民组织法、刑法、刑诉法) 刑法?(实体法) 2,刑法 (实体法)简言之,是规定 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它有三大原 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 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刑事诉讼法? 程序法) 3,刑事诉讼法?(程序法)是国家专门 机关为了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 实现国家刑罚权的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有关 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当然还 有民法、 民诉法、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等等,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不一一介绍了) 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 4,什么是职务犯罪?从广义上讲就是 与职务有关的犯罪,也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利 进行的一切犯罪。但目前,我国反腐败工作 和政法工作中约定成俗的职务犯罪概念仅 指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而把公 安机关负责侦查的与职务犯罪有关的犯罪 纳入“经济犯罪”的范畴。(前面已讲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由检察机关 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8 员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实施的渎失职犯罪等 56 罪名)。 职务犯罪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三种类型: 5,职务犯罪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 贪利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利用职权牟取不 贪利性职务犯罪 法经济利益的犯罪,如贪污、受贿等。二是 二是 失职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严 失职性职务犯罪 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 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等。三是擅权性职务 。 犯罪。 犯罪。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 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如报复 陷害罪等。 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主要包括三种 情况:一是法律明确规定以职务便利为构成 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 公款罪、受贿罪等。二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以职务便利为构成要件,但犯罪构成与行为 人身份和职务密不可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犯 罪) 。三是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的过程中, 又触犯其他罪名。 谈到职务犯罪必须先介绍国家工作人 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我国《刑法》第九十 国家工作人员 三条规定):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9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 人员论。 而所谓“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 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组织、领导、监 督等活动。 它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管理 性,即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的公共事 务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国家事务,也可以是 社会事务和集体事务;二是具有国家代表 性,即这种活动是代表国家而进行的,它是 一种国家管理性质的行为,而不是代表某个 人、某个集体、团体的行为。换句话说,这 种活动是国家权力的一种体现或是国家权 力的派生权力的一种体现。 准国家工作人员: 准国家工作人员:即村委会等基层组 织人员,在 2004 年 4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93 条第 2 款的解释》 中作了如下盖定: 即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 政府从事(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10 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 捐助公益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 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 户籍、征兵等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 93 条第 2 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 人员”即准国家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 尽管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 不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他 们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上述事务管理时(属于 “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此时,如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钱财或者非法收受 他人财物, 构成犯罪的, 适用适用刑法第 382 条和 383 条贪污罪,第 384 条挪用公款罪, 第 385 条和 386 条受贿罪的规定。由检察机 关立案管辖。 第四介绍近几年全市查处的村级党员 第四介绍近几年全市查处的村级党员 干部触犯的刑事犯罪( 干部触犯的刑事犯罪(前面谈到刑法明确的 刑事犯罪有 420 余种,其中检察机关负责查 处的贪污、贿赂 13 个和渎失职侵权 43 个, 共涉及 56 个罪名,但因时间关系,今天只 谈近几年全市查处的村级党员干部触犯的 刑事犯罪特征、立案标准等) 。11 贪污罪: 1、贪污罪:刑法 383 条规定,贪污 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公共财物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为贪污数额达 到 5000 元时,应立案侦查,或个人贪污数 额虽不满 5 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 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 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 物等情节的,应立案侦察。这里,我告诉大 家,法律规定的数额应累计计算,有句话讲 法律规定的数额应累计计算, 法律规定的数额应累计计算 “人心不足蛇吞象” ,钱的诱惑力是特别大 的,但请记住: “莫伸手,身手必被捉! ”某 区检察院去年查处了某村委主任在任职期 间从乡里将上级下拨的高速公路占地款领 走交给村里会计后,又打白条借出来,到年 底还给会计一大把白条顶帐,不到一年的时 间,采用虚报冒领、重复报销的手段贪污公 款 38500 元,用于给家人看病和个人办加工 厂等费用。那么,在这个案件中,他的行为 就构成了贪污罪。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12 为。 案例:虚报土方量发横财;某村原党支 部书记职务侵占案。2003 年 7 月,该村的木 材市场需要外迁,经镇里协调,新木材市场 选址为某砖瓦厂旧址。但该处由于原先制砖 的原因,所需资金由村的拆迁补偿金支付。 消息传出后,戴某当即找到时任党支部书 记,要求将该填土工程交给其亲戚承包。经 点头同意后,许某按土量每平方米 22 元与 村委结算。为发点小财,其找到许某,要求 在报土方时虚报 1 万立方米,将虚报土方结 算的工程款给他, 工程实施后, 为掩人耳目, 其特意派了村里的一个人到现场去清点所 谓的土方量。但这个人对填土的立方工程没 有进行认真核实,总是按照许某所报的数字 进行登记。工程结束时,许某将填报土方量 的工程款 22 万元扣除税金管理费后,实际 给付其 20 万元。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 在填土工程结束时,镇里委托某地质工程勘 察院对填土池塘的土方进行了测量,经过十 多天的工作,虚报土方量的问题很快浮出水 面,因此案发。 3、挪用公款罪13 刑法第 384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用 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案例:挪用公款百万元 两位村官进了 监 2004 年 11 月 16 日,时任某村村主任的 赵某为帮助其在银行工作的朋友陈某某完 成存款业务,将该村 20 万元土地款存到区 某农村信用社,赵某以他人名义办理了存款 手续,存款单由其个人持有,存期为一年。 1 月 后, 赵某指使某人以该定期存款单作质 押,从区某农村信用社贷出现金 20 万元, 用于偿还其借马某某的款项。 作为并不富有的农村村级干部,却乘坐 着 20 多万元的高级轿车,经常出入高档饭 店、宾馆,平均每天仅吃喝就花去 1500 多 元,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一个村的吃喝招 待费用就达 57 万余元,并且村主任、会计、 出纳竟然挪用公款达 100 余万用于做生意或 做他用。14 4,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 272 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 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不 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某村原村支部书记及主任两人合 伙挪用资金达千万元案,自 2000 年起,两 人先后以村的名义贷款 1883 万元,全部挪 给他人使用,至今未还。 商人郑某来该村投资,但由于资金不 够,又因为没有担保等原因无法在银行贷 款。 这时他想到了该村的书记、 主任和会计。 “何不与他们商量,以村的名义给自己贷 款,然后再投资?”郑某想到这个主意后, 便找到了上述三人。经过一番磋商,书记、 主任同意了郑某的请求,决定先以“本村要 建厂房”为由,要求银行贷款支持,再将贷 款全部借给郑某。计划拟定,不久便开始了 实施。三人来到镇农村信用合作社,由黄具 体负责洽谈贷款事宜。信用社领导经研究后15 认为贷款给村建厂房,风险不大,应给予支 持。书记、主任在贷款的借据上签上了名。 贷款批准后,书记、主任没有将贷款一事告 诉村民。所贷的款项到达后,没有入该村的 账户,挪给了郑某等使用。至案发时,除另 外一个借款人周某归还了 10 万元外,其余 借给郑某等人的款项均未能追回,给村造成 巨额的损失。 5,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第 273 条 挪用用 挪用特定款物罪 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 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受贿罪: “国 6,受贿罪:刑法第 385 条规定: 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 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 来中, 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 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普通受贿罪必须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的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索贿,不要 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 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有实现,不 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案例:某村由于在使用 征地补偿费修建村级公路和新宅基地形成16 过程中,日常行政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政 策法规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经过检察机关 深挖细查查明,该村党支部书记利用协助政 府全面负责征用村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 之职务便利,在发包新宅基地形成工程、征 用赔偿等业务活动中,不仅将村民土地补偿 费 50 万元擅自借给工程承包人,还先后多 次收受工程承包人的贿赂共计 10 余万元, 最后被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 刑) 。 7,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06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刑法修正案六》,修改了刑法第一百六十 三条、一百六十四条,扩大了公司、企业人 员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将公司、企业人员 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从“公司、企业的工作 人员”扩大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 括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 织的工作人员(两高还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 把‘村委会‘也作为‘其他单位’列入其中) 实施的受贿行为 8,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根据前年中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委八项禁止性规定, 全国人大修订刑法: (1)17 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 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 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 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 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 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 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 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 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 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 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 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 处罚。” 商业贿赂罪: 9 , 商业贿赂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 有关单位或个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直接或间接向国内外拥有职务的单位、个人 提供、许诺给予、提议给予和实际给予财物18 及财物之外的一切不正当利益,并侵害他人 职务廉洁性;或者拥有职务的有关单位、个 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害职务廉洁性,索取或 收受财物及财物之外的一切不正当利益,意 图为他人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商业贿赂的主要手段包括直接给付现 金、实物;假借一些中介费、介绍费、劳务 费、广告费、赞助费、科研费、临床费、折 扣佣金等名义给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此 外,还有不为外界所知的“软回扣”和经营 者之间的附赠。 (如部门在办公用品的采购、 在基建过程中原材料的购进当中,负责人收 受中间人、供货方的贿赂的行为以及中间 人、供货方的行贿行为就都属于商业贿赂犯 罪范畴) 。 10,非法占用耕地罪 10,非法占用耕地罪:刑法第 342 条违 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 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毁坏的行为。案例;违 法占农用地建小产权房,8 月 18 日, 海南省 三亚市城郊法院依法判处一起因违法占 用农用地建小产权房的案件, 房地产开发 商黄微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法院判处19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 万 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 年 4 月,黄微 经人介绍找到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委会 下乙小组组长、会计等人,双方商定以租 地为名,黄微以 40 万元每亩的价格租赁 下, 黄微把 1600 万元转付给下乙小组的 村民后,便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以 农业开发的名义租用该地。2010 年 5 月, 黄微在未经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 在该 地上开发商业房产小区,并向外预售。 经非法平整为建筑用地之后,到 2010 年 7 月为止, 已经在该地块上建成占地面 积为 1400 平方米的楼房三层(尚未完 工)。 该项目经三亚市政府确定为违章建设 工程,并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被三亚市政府 强制拆除。经测绘表明,非法占用农用地面 积为 22423.51 平方米,合计 33.6 亩。 1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1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村级成员伙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同作案)第 410 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 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20 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致使国家或者 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村级成员 伙同作案的以共犯论处) 案例:如某区村 党支书叶某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将该村农用 地 20 余亩划成“宅基地”出售,进行房屋 开发,非法获利余万元,被本区法院以非法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 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 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 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 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 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12,盗伐、滥伐林木罪: 第 345 条 盗 盗伐、 盗伐 滥伐林木罪: 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违 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数量较大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 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 的行为。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 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21 13.妨害公务罪: 第 277 条 以暴力、 妨害公务罪: 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 职务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 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 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 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 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 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8 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的行为。 15,聚众扰乱秩序罪: 15,聚众扰乱秩序罪:第 290 条 聚众 扰乱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 致使工作、 生产、 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的行为。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16,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 290 条聚 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 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 296 17,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 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22 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 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 为。 赌博罪:第 303 条 以营利为目的, 18,赌博罪 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 为。 19,伪证罪:第 305 条 在刑事诉讼中, 伪证罪: 伪证罪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 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 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 行为。 20,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20,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 罪:第 307 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 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1,打击报复证人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21,打击报复证人罪:第 308 条 对证 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2,窝藏、包庇罪: 22,窝藏、包庇罪:第 310 条 明知是 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 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犯前款 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3,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23,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第 312 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 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 24,什么是破坏选举罪:第 256 条 在选 什么是破坏选举罪 什么是破坏选举罪:23 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 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 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 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五谈谈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 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其危 第五谈谈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其危 害性: 害性: 1、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1)是村干部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主要表现为:一是犯罪数量呈上升趋 势。通过调查,我区农村干部犯罪案件由前 三年占同期之案总数 30%上升到现在占同期 立案总数的 80%。 二是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通过对近 几年以来查处的我区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 情的统计,前几年所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 案件金额大多在 5 万元以下,小案居多。而 近年来所查办的农村干部犯罪案件大多在 5 万元以上,案值明显增加 三是在犯罪性质上贪污、挪用所占比 重较大,占近几年的有罪判决案件的 95%。 (2)犯罪数额虽小但危害大。村干部 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农村第一线的指挥员和24 战斗员,村干部犯罪涉案尽管金额不大,但 涉及面广,危害大。 (3)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 从整体来看,农村干部作案的手段往往采取 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打白条支出,伪造 单据,虚报冒领等直接对公款公物予以侵 吞。许多村干部借招待来客, “跑项目”向 有关单位和个人送礼,购买抢险物资等事项 为由, 虚列、 虚增开支, 冒领公款占为己有。 翻开一些村的账目,招待费单据可谓是五花 八门,但是用正式发票的单据却很少。 (4)犯罪地基本上都是经济相对比较发 达,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的乡村。例如 高速公路的建设要穿越许多乡村,占用大量 耕地,势必要在经济上给予补偿,而且是笔 很大的费用。许多村干部就乘机采取不公开 帐目、暗箱操作的手段乘机大肆贪污专用款 项,给集体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5)利益关系之间上下连动,相互榨 取,钻空子各取所需。我们在查处一起农村 干部贪污案件时,发现某村,在收到一笔上 级拨付的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时,被村里的 一个副书记从中截留几万元占为己有。 ( 6)发生犯罪的主要领域、环节、犯25 罪手段主要有: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电网改 造、村村通公路、乡镇建设、教育卫生等政 策的落实中,基层和相关干部或采取少入 帐、不入帐、虚报或倒卖材料等手段骗取、 侵吞国家财物,或挪为己用,或利用职权索 要、收受回扣) 。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农 网改造过程中,申领材料后又倒卖给承包农 网改造的人,侵吞国家财产万余元;又利用 负责对某乡农网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的机会,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主动要求承包人协助虚 增工程量,套取工程款 14 万多元据为己有。 又如邓某在农网改造过程中,利用职权,让 关系人的产品进入采购范围,暗中收取回扣 或好处费等。 二是土地矿产征用开发领域。依照法律 和政策规定, 土地征用、 开发都要进行补偿, 犯罪嫌疑人采取虚报、虚列支出和冒领的方 式侵吞补偿款,或不及时入帐挪为己用,或 利用手中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如某村支书某 等人贪污一案中,发现其与国土部门工作人 员合谋利用两份合同虚增骗取征地补偿款, 一份是虚增国土部门与该村签订的征地合 同的补偿金额,多达五万余元,而又另外伪26 造一份金额较小的假合同,为一万元,并对 外宣称此合同就是财政拨款合同,随后将其 中的差额合伙贪污。 三是专项款物管理领域。突出表现在防 汛、扶贫与移民等方面,犯罪嫌疑人在协助 人民政府管理专项款物的过程中,常利用职 务之便,采取少入帐、不入帐或虚报等手段 骗取、侵吞国家财物。如某村村主任某,利 用经手管理建设基金的便利,伙同本村某, 采取借工程款不入帐、少入帐、用虚假发票 骗取建设基金的手段,共同侵吞、骗取公款 万余元。又如区某镇某从为某村争取到万元 水利建设资金, 某为侵吞该款, 谎称要返回, 只是用该村账户过账,要该村支书某将此款 不入帐交给某,某将其中的万元给了某,由 于村民知道有拨款而且资金去向不明,反响 强烈,某不得已退还万元给村财务,将万元 据为己有。 四是支农惠农资金管理领域。目前国家 。 的支农惠农项目比较多,比如种地补贴、提 高土地产出补贴、农业机械购买补贴、农村 劳动力培训补贴、计划生育补助等,犯罪嫌 疑人采取虚报户(人)数、伪造和加大补偿 项目、改变土地性质提高补偿标准等手段进27 行贪污、挪用、收受贿赂。如某村某与国土 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在保持征地总面积 不变的前提下,虚报提高土地产出,将旱土 改为水田,荒山改为林地,一般林地改为经 济林地, 通过改变地类, 从而提高补偿标准, 套取资金合伙贪污。如:惠农补贴专项资金 前倒下 22 人,其中贪污罪 20 人,挪用公 款罪 2 人。 其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15 人,占 68%;会计 3 人,占 14%;17 件案 件中,贪污案件 15 件,占 88%;挪用公款 案件 2 件,占 12%。退耕还林补偿款和国 家粮食补贴款是此类犯罪主要对象。 查办 的案件中,被侵吞退耕还林补偿款案件 8 件,国家粮食补贴款案件 5 件,占案件总 数的 76.5%。又如某镇农村经济服务管理 中心主任高某与该镇南老营村会计马某 合谋以该村农民郭某等 4 人的名义, 伪造 “普九” 期间南老营村所建小学校舍工程 发生的虚假抬款单据和相关财务账页, 骗 取国家“普九”专项资金款 48 余万元, 严重影响了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程 债务清理工作的进程。28 有的村官“年年发放年年贪”。如某乡 东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某为了 得到退耕还林补贴,将自家的 31.5 亩两荒 地造林上报为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地,从 2001 年至 2008 年, 共侵吞退耕还林补贴款、 国家粮食补贴和医疗教育补助金共计 4 万余 元;尚志市某乡丰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 主任于某将 58 亩荒山地假冒退耕还林地以 个人名义报到林业站, 2002 年至 2009 年, 从 每年都将退耕还林补助款“进账”,贪污共 7 万余元。 如某乡林业站长王某在核查林地 期间,发现马延村一片面积 185 亩的集体两 荒地,遂与该村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某伪造 9 个假名并盖上村章后,将这片两荒地上报 村民退耕还林地,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 8 万元;2001 年,尚志市某乡光辉村党支部 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某与该村副主任秦某 合谋将 36.3 亩村集体荒山地以秦某某的名 义按照退耕还林地报到林业站,骗取退耕补 贴款。如 2005 年尚志市某乡马延村支书兼 村委会主任李某得知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 直接打到村民直补存折后,与该村会计秦某 合谋,以签订假协议的方式,骗取国家退耕 还林补贴款 11 万余元。 如某镇冬青村党总29 支书记王某利用在协助镇政府办理给该村 农户拨付种机动地的粮食直补款工作时,截 留粮食直补款用于该村办公经费,同时擅自 挪用粮食直补款 1.5 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购 房债务。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这一领域的支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农惠农政策主要有退耕还林(草)补助、苗 木补偿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助,多数犯罪嫌疑 人或采取虚报、多报、重报退耕还林(草) 或生态公益林面积等手段进行贪污,或利用 审批、实地测量、检查验收的权力进行权钱 交易。某国土所长某伙同村干部利用旱土实 际丈量面积与原退耕还林面积的差额,单独 虚报签订亩的果园补偿合同,套取补偿款合 伙贪污。 六是其他领域 其他领域。 六是其他领域。随着大量支农惠农、免 税免费政策的实施,这一领域中的教育事业 附加费、统筹款等项目逐步消失,犯罪主要 集中在计划生育、 户籍、 征兵等相关工作中, 或帮超计划生育的村民子女上户口收取贿 赂,或答应让某村民子女当兵而收取贿赂 等。如某村支书利用职权在征兵工作中收受 贿赂万余元。30 2,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比较混乱 (1)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一些村村民 委员会内部无监督制约机制,村委会主任或 村支书独揽大权,村民会议形同虚设,村民 理财小组有职无权,有的村委会会计只能充 当记帐员的角色;许多村委会财务管理有章 不循,有法不依。有的村会计更换频繁,以 种种理由不移交帐目。有的各类账簿记载不 详,债权债务混在一起。有的村甚至多年没 有建帐;有些村委会财务管理人员分散,每 名村干部每人一本账可以自行开支,甚至书 记、 村主任、 会计手中每人放着一大把条子, 进多少钱,花多少钱,征收多少钱,上缴多 少钱,糊里糊涂,全凭感觉。到年底统一凭 据入账核销,会计、出纳形同虚设。 有些村干部甚至村里钱和个人的钱放 在了一起,由于财务管理无透明度,民主理 财流于形式,审批手续随意,票据不规范, 造成大量白条下账、假票据入账等等,给职 务犯罪行为的孽生提供了便利的温床。 还有的村子会计或出纳更换后不交帐 本或会计凭证。按说,干部更换是很正常的 事,但很多人由于有情绪或不能正确理解, 便以种种理由或借口不移交帐目,认为任何31 人拿他没办法,似乎没有违反什么法律。在 这里, 我告诉大家, 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 到了一定程度,造成一定危害就会构成犯 罪。 大家听一个案例: 某村有个姓朱的出纳, 在任职期间, 曾多次侵吞本村集体资金达 12 万余元。但因身体健康问题不再担任出纳 后,他一直拒不交出其保管的收款收据。我 国刑法在修改后新增加了“隐匿会计凭证 罪”这个罪名,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并未意识 到这种隐匿帐册的事实也构成犯罪,仅以涉 嫌职务侵占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 查时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该 案存在遗漏犯罪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加移 送起诉。 (2)文化素质不高,思想教育跟不上, 法律知识严重匮乏。一是文化层次较不高, 村干部文化层普遍不高,大多是初中及初中 以下文化 二是法律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薄。受 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作为村干部,尽管对 贪污受贿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道理都知 晓,但在日常交往中,尤其是在收受好处费 时,何谓收受贿赂,何谓正常人情往来,往 往又划不清界限,有的“村官”竟以“我为32 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为由,肆意 实施受贿犯罪。有些人特权思想严重,作风 不民主,骄横跋扈,大搞“一言堂” ,有的 甚至大权独揽,毫无民主作风可言。 (3)村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缺乏 监督制约机制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 原因。 有些地方村级管理暗箱操作,缺乏民 主, 透明度不够。 按照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 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 等。但实际上,有的农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 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有 的在思想上根本就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 于工作,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箱操 作; 有的农村财务监督形同虚设, 制度如林, 监督无人。特别是财务制度、审批制度和公 开制度流于形式;有的滥施权力,私自挪用 巨额公款,至今不能收回,长此以往,在群 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干群矛盾;甚至对 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从而导致更深层次 的腐败,滋生犯罪。 (4)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是 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导火索。33 许多农村,村干部之间为争夺村主任大 权,不同姓氏派别之间相互告状明争暗斗, 选举时拉帮结派破坏选举,掌权后厚此薄 彼。有的村会计、出纳员与村支书或村委会 主任存在特殊裙带关系,他们相互串通,对 违法违纪现象守口如瓶。有些村干部凭借家 庭势力当上村干部后大耍特权,只要群众稍 有不同意见,就打击报复。致使群众即使知 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也敢怒不敢言, 为部分村干部长期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 件。 (5)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职务犯罪的 必然因素。行贿者便将目标盯住了大权在握 的主要“村官” ,这些能拍板定音的村支书、 村委会主任,一旦经受不住诱惑,便会陷入 金钱的泥潭,沦为人民的罪人。有权力的地 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 腐败,权力的过度集中使许多村干部作案时 有恃无恐。其二,在位时间较长也是诱发农 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动因之一。有的村支 部书记、村委主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在位, 由于长期执政,加上他们对本村的经济建设 都作出过一定的贡献,于是居功自傲起来, 放松了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和思想改造。34 干部犯罪的心理表现 表现: 3,村干部犯罪的心理表现: 1、“拿点用点没有啥”的法盲心理。 拿点用点没有啥”的法盲心理。 极少数人法制观念极为淡薄,不知道哪些行 为是违法,哪些行为是犯罪。认为自己掌管 钱财,拿点用点没有啥,以致触犯了刑律。 如:圪店乡宝村村委副主任宝某挪用公款 案,当办案人员讯问他时,他竟说:“我将 挪用的钱还了不就没事了”,可见他的法律 知识多么贫乏。 2、习惯养成的定势心理。有的基层干 习惯养成的定势心理。 部的贪污行为已经成了一种恶习,哪一天不 往家里拿点,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有机会贪 而没贪,就觉得好象自己丢了东西一样。这 样的人关键是形成了一种腐败的习惯性思 维定势。如:某村四组组长苏某贪污案,就 是多次采用虚假发票,少则几十元,多则几 百元,积少成多,最后共贪污 12 万余元。 3、攀比导致的失衡心理。在社会主义 攀比导致的失衡心理。 社会的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按劳 分配的原则不可能完全得以体现。一些个 体、私营企业、承包租赁者的高收入、高消 费生活方式与农村基层干部微薄的收入形35 成了极大的反差,这对一些基层干部无疑起 到了强烈的刺激作用。为了尽快“脱贫”, 解除生活“窘迫”,少数人便萌生了“你有 钱,我有权,以权换钱不为过”的心理,从 而在一定条件下,采取贪污、侵占等犯罪手 段去攫取国家和集体财产。如:某村原书记 陈某,就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还不 如个体老板吃一顿饭花的钱多,于是铤而走 险,一次贪污 20 余万元。 4、消极的从众心理。“有权不用,过 消极的从众心理。 期作废” “有权不用是草包” 和 等消极心理, 毒化了少数人的灵魂,使他们放弃了自己原 有的信念和选举时的信誓旦旦,信奉了社会 上流行的消极心理。这种消极的心理,支配 着他们发挥着权力的作用,把权力商品化, 把市场经济中奉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引入村 务活动和管理中,大肆贪污和侵占集体财 产。 5、“咋会恁巧就抓住我”的侥幸心理。 咋会恁巧就抓住我”的侥幸心理。 抓住我 农村基层干部,与一般群众相比具有较高的 文化和智力水平,并熟知本职工作范围内的 情况,深知村里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中的漏 洞,有的甚至具有较高的反侦查伎俩。“咋36 会恁巧就抓住我” 产生了极强的侥幸心理, , 而这种侥幸心理又增强了犯罪嫌疑人实施 犯罪行为的自信和勇气,使犯罪有恃无恐。 有的认为自己多次贪赃枉法,皆能逍遥法 外,便觉得伸手被捉的机会很小,而胆子越 来越大。如:三阳乡李村会计李某,认为那 么多人贪污、侵占,就没被抓住,怎么会偏 偏抓住我,于是不惜以身试法,累计贪污公 款 4.9 万元。 6、“夜郎自大”的自负心理。有的人 夜郎自大”的自负心理 认为自己业务熟练,手段高明,在账目上做 手脚,技术高明,能做得天衣无缝、滴水不 漏、没有破绽。有的人在犯罪前深思熟虑, 留有后路,自认为作案手段狡猾、隐蔽,与 同案人订立了攻守同盟,有些案件甚至未留 任何字据,且无第三者参与,使犯罪嫌疑人 产生了“不可能被查处”的自负心理。如: 乔庙乡周村原书记祝某以给人送礼为名,用 假发票套取公款 4 万余元占为已有,就属于 此类情况。 7、“善于钻空子”的投机心理。趁国 善于钻空子”的投机心理。 家政策尚不完善之机打擦边球,钻政策和法 律的空子,大肆贪污受贿。有的人怕政策多37 变,时过境迁,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便抓住时机往回捞。 8、“和尚动得,我就动不得”的仿效 和尚动得,我就动不得” 心理。有的人见别人当村官能大把大把地捞 心理 钱,自己为何就不能捞。在这种欲望的刺激 下,有许多“窝案”、“串案”的发生就不 难理解了,这就是仿效心理在作祟。如:三 阳乡西大原村原书记郭某、主任段某、会计 张某合伙贪污公款 11.34 万元案发后,后任 书记郭某就认为他们能贪,我为啥不能贪 点,于是出现了贪污犯前赴后继的现象。 9、“我出力最多,应该拿点”的补偿 我出力最多,应该拿点” 心理。 心理。一些村干部,觉得这些年为村里出了 不少力,争取了不少资金,上了不少项目, 总之是做了不少贡献。奖状虽不少拿,荣誉 也不少得,但实惠不多,实在吃亏,便以为 自己为村里立下了汗马功劳,以功自居,拿 出贪婪之手寻求补偿。 10、法不治众的心理。 10、法不治众的心理。有些人认为,你 拿我拿大家拿,你分我分大家分,犯罪成员 觉得大家彼此彼此,法不治众,即使法能治 众, 自己也是大巫见小巫, 心理上平衡。 如:38 三阳乡西大原村书记郭某、村委主任段某、 会计张某合伙贪污 11.34 万元,就属于这种 情况。纵观这十种心理,归结为一个字,就 是“贪”。贪如火,不治则燎原;欲如水, 不遏则滔天。 第六开展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第六开展 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对党员、干部而言,开展法制教 法制教育 一是对党员、干部而言,开展 法制教育 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 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开放 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员干部的爱护措施。 党员干部的爱护措施。 有这样一个“水煮青蛙”的故事:就是 当把一只青蛙放在开水中,因为对环境的强 烈反映,它会马上从水里跳出来。但是当把 它放在冷水中,然后逐渐地加温,开始时, 它会很舒服地游来游去。但,等到水热了以 后,当它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它已经没有力 量从水中跳出来。水煮青蛙的故事告诫我们, 当潜在的危机存在,但又不明显的时候,是 很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一旦真正成了现实 的危险的时候,才发现为时已晚,不能自拔; 不论是走上贪污贿赂、还是渎职、失职等职 务犯罪道路的党员、 干部, 他们在改革开放、 社会发展进程中,大多曾经付出很多,成绩 卓越,可以说曾经是非常优秀的,但他们又39 大多是由于不能端正思想,经不起各种腐败 诱惑,从利用职权优势,吃拿卡要,违规违 纪的小事犯起,直至堂而煌之的贪污受贿, 最后发展成为腐败分子;有的还因平时就不 正确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最后发生渎失 职犯罪,成为阶下囚。他们都可以说是“水 煮青蛙”的真实写照。所以说,开展法制教 育工作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可以说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 职务犯罪的危害不论对社会、 二是职务犯罪的危害不论对社会、单 家庭和个人都是巨大的,对党员、 位、家庭和个人都是巨大的,对党员、干部 而言,时常提醒警示十分重要。 而言,时常提醒警示十分重要 近几年,我时常带相关单位、部门的党 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到武汉的监狱和公安 看守所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在座的肯定有去 过的) 但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 、 、 它 , 、、、 既不是那整齐如一的号服,也不是那半斤一 个的馒头,更不是那几乎没有油星的菜汤; 而印象最深的,就是犯人们的眼神。因为, 现实中,高墙电网把监、所内外分成了两 个世界, 墙内和墙外是同一片天空下的不 同境况;所以犯人的目光里,既带有对社 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羞愧,又拥有对狱 内生活的无奈;但更多的,还是对我们的忌40 妒,忌妒我们能享受和谐社会、拥有稳定的 职业岗位、拥有完整的家庭和自由身,而他 们没有;这种眼神,是对享受社会、单位、 家庭温暖和个人自由的渴望。 对个人来说:一个人选择了犯罪,将对 对个人来说 他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已走上了一 条不归路, 甚至会因此而被剥夺生命。 首先, 将失去人身的自由。未来将在漫漫的铁窗中 度过,一切都悔之晚矣。其次,根据现有法 律的规定,一个人若因犯罪被关押的,其违 法所得应予以没收,不予保留公职;若被判 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则没收个人全部财 产。自然地,若一个人犯了罪,其个人所有 的财产都可能被没收。 对家庭来说:常言道:一人得道,鸡犬 对家庭来说 升天, 荣华富贵, 全家尽享。 但如若犯了罪, 对个人来讲是个损失,对家庭来看却是个灾 难。如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的母亲 韩素清,她曾经字字血、声声泪地规劝其儿 子莫做贪官,在获知其儿子被捕的消息,立 即跌倒不省人事。家人为了安慰她,就谎称 她儿子的案件是冤案,她为救儿子,便带着 七岁的曾孙女去卖花。当她从电视上看到她 儿子受贿超千万后的报道后,顿时气绝身41 亡。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不得不值得每个人 的深思。 对单位和社会来说: 对单位和社会来说:单位因出腐败犯罪 而失去诚信(根据奖惩制度,全单位将受牵 连。。。) 。。。,同时,还会造成不好的社会舆 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百姓中的威性和形 象。 所以说: 就职务犯罪本身而言, 说小了, 害已害家丢饭碗;说大了,影响党员、干部 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又严重制约依法治国 的进程。 学法守法、依法廉洁履职也是 也是“ 三是学法守法、依法廉洁履职也是“治 庸问责”的需要。 庸问责”的需要。 因为,不勤政是典型的精神上的腐败、 思想上的腐败,更是隐藏在骨子里的看不见 的腐败;所以说“治庸问责”其实是预防腐 败的有效途径之一。清朝文人梁章钜在其 《退庵随笔》一文中谈到: “廉而不能理民 事,则虽不要钱终不谓之好官,非贪酷足为 民害, 暗昧不明, 优柔寡断, 识不足以剔弊, 力不足以惩贪,彼虽不贪,有代之而吸民膏 者,其与贪酷无异。 ”这就是古人对“不勤 政也是腐败”的观点精辟的论述。 在人们的惯常思维中,一提起腐败,第 一感觉通常是片面的认为有没有经济问题;42 其实,经济上清清白白,这只是对公务人员 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一个党员干部只是自己 两袖清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但却,只当 和尚不撞钟,整天“一杯茶,一根烟,一张 报纸看半天” ,啥事也不干,甚至置工作事 业于不顾,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这样的公 务人员根本算不上清官、廉官;因为,与贪 官一样,庸官、懒官不但浪费大量国家资源 和财产,而且能使众多无辜的人丧失生命和 健康,其危害是巨大的。与腐败官员又不一 样的是,庸官、懒官最终因为失职渎职所造 成的损失甚至比腐败官员造成的损失更大。 可以这样说,村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在农村 基层所产生的负面、消极的影响是不容忽视 的,不仅侵害了农民的利益,破坏了国家法 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而且使得农村对党 和政府的信任度下降,容易引发集体上访, 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发。近年来村级 党员干部被列入纪检、检察机关的视线,这 决不是偶然,这种必然性反映出村级组织的 特殊性,反映出村级党员干部权力集中的 “高危性”,有权力的地方就有可能腐败,43 权力集中的地方就可能是职务犯罪的集中 处, 这也是事实, 因此, 不论从中央到地方, 从社会各界到普通老百姓,对我们村级党员 干部的要求只有越来越高、越来越严格的, 对我们的约束只有越来越强的。所以,大家 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和职务犯 罪预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充 分理解――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的深层 含义。 第七谈一谈及如何预防村官职务犯罪 第七谈一谈及如何预防村官职务犯罪 谈一谈及如何 首先是要 首先是要知法懂法 一个人犯罪,无非了两种原因,一是知 法犯法,二是不懂法。对于知法犯法的人来 讲是罪有应得,但是,对于由于不懂法而犯 罪的人来讲,尽管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无论是其本人还是社会来讲都是应当 可以避免的。法盲典型: 一是成克杰,原身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 委员长,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在中纪委领 导找其谈话后,他承认了所犯的罪行,但谈 话结束时他提出了一点要求,他说他是犯了 很严重的错误,应该受到惩罚,但他要求让 他解甲归田,回老家去当个农民,以安度晚44 年。大家说他的要求可笑不可笑,他一个立 法机关的领导人连罪刑法定这个原则都不 懂? 二是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被关押后, 辩护律师罗力彦到看守所去看他时问他: “你为什么自己不请律师而要法院指定?” 他说,像他这样一级的领导,应该听从组织 的安排,如果自己请律师,是不是对组织不 信任。罗力彦告诉他: “请律师是你自己的 正当权利,不存在对组织不信任问题。 ” 三是湖北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被 关在看守所后,他单独关押的牢房没有空 调,天气很热,他要求看守人员把看守所长 叫来,问道:牢房里怎么没装空调?看守所 长讲没有经费,他说,没问题,你马上写个 报告,我来批一下就行了,这怪我以前对这 方面关心不够。大家想一想,他哪里还有一 点法律常识。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职务犯罪预防活动 其次是要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 农村基层干部拥有与国家、集体和个人 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职权,承担着大量的具 体工作,他们在履行职权的过程中一部分是 单纯的村民自治事务,一部分又是具有政府 行政管理性质的事务又称国家公务,其承担45 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农村建设发展的方针 与政策,具有党和政府与农村广大人民群众 联系的重要桥梁作用。从预防职务犯罪的角 度看,农村基层干部具有公务型主体和非公 务型主体的双重性,因此,加强农村预防职 务犯罪工作, 提高 “村官” 相关的法律意识, 帮助其增强依法治村、廉洁履职的能力,自 觉筑牢防腐防线,是检察机关服务于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建议: 1、深化村务管理体制改革,对村务实 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管理制度。进 行村务管理的改革:村内重大事务由村民委 员会决策,可以将村长排除在决策圈之外; 决策后的事务由村长负责组织人力物力去 实施,参与决策的成员原则上不能参与村务 的执行;以村支部书记为首的村党支部负责 对村务进行监督,由村党支部收集整理村务 (包括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向村民汇报。 如果党支部没能及时汇报,可由开发区党委 直接追究党支部书记的失职责任。这样,一 来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的过分集中,同时可 以防止村官利用职权谋私利,更大的意义是 进一步密切党同基层农村的联系,贴近广大 农民。46 2、完善基层村官的选拔任用制度,规 范村官的报酬 在村官的选任上还要克服“家族村官” 的现象,村书记、村主任、村企业总经理由 一人兼任容易产生腐败,由同一个家族中的 人担任也会导致集体腐败。“家族村官”容 易抱成团,从而形成“家族村官”,就会让 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村官的报酬要规范,拿 得太多,群众有意见,太低则影响干部的积 极性。 3、对村官的权力加强监督制约。权力 需要制约,失职当然应受处罚。为更好的进 行权力监督,首先要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各项规定的制度的落实;其次要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在基层村的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 记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 一责任人的责任。 4、对村级财务要严格管理。要充分发 挥开发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对涉 及全体村民的土地补偿金要直接掌控。村级 开支严禁白条报帐、假票报帐,防止虚报冒 领、假公济私。村级财务公开要认真组织实 施, 让村民真正了解实情, 接受村民的监督。47 5、加强对村官的教育。主要包括文化 素质的教育、权力观的教育和法治教育。任 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包括外因和内因两个方 面,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 能发挥作用。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 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让其明白 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权 力应服务于人民。 在座各位,当前正值年中,是各项工作 推进和落实的关键时期,各方面的任务都很 繁重,在这种情况下召集大家开展这项教育 活动,表明开发区党委一班人对这项工作的 高度重视,表明这项工作在新农村建设、发 展和村级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性。作 为检察机关,尽管是国家赋予查处腐败案件 的法律机关,但是,谁都不希望看到任何一 个好好的党员干部因为腐败被立案查处;每 年的人代会上,代表们给检察机关提的建议 里最多的还是要加大腐败预防力度,将犯罪 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不仅能为国家减少经 济损失,而且对党员干部也起到了保护作 用; 作为检察官, 我们深感肩头责任的重大。 在此,我不希望哪一天在检察院看到我们其48 中的某一位时,你告诉我说是被传唤来的; 我只真心希望,以上法律常识能够帮助大家 在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用法律武 器正确处理工作和各种关系;我也真心希望 无论什么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你们坦诚、自 信而有神的目光,听到的是百姓由衷而发的 对你们的赞誉和掌声。所以,我想郑重对大 家说的是:金钱和权力在所有人的心里都有 巨大的诱惑力,关键在我们怎样正确对去对 待它,使用它。古往近来,流垂青史的都是 清正廉明,为百姓做了很多好事实事的清 官。 古人云,“家有金山银山;一日不过三 餐”。这说明职务也好,金钱也罢,都是身 外之物,对待这些东西必须要超脱一些。把 官看透了,不过是个责任;把权看透了,不 过是个义务; 把钱看透了, 其实也 “无所谓” 。 因为只有平安才是福.. 最后, 让我们共同为和谐、 富裕、 生态、 文明、廉洁的新黄陂建设而努力奋斗!衷心 祝愿大家在开发区党委及其一班人的带领 下,工作成绩卓越,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永远快乐!谢谢大家! ,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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