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局怎么样求助社会

  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我是一位孩子的父亲,我是陕西人于2014年3月初和儿子来银川打工在  日与郝书琴也就是此事件当事人,发生口角冲动之下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她二颗门牙脱落其中一颗是补的假牙,当日带郝书琴去诊所检查病情拍片子,医生证明只有一颗牙脱落。事发2周后,郝书琴私自拔掉4颗牙,又带领民警去看病诊所要求医生出具脱落6颗牙假病历,以此假病历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20万,(伤残鉴定标准规定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属于轻伤,6枚以上属于伤害罪以刑事犯罪论处,如果掉一颗牙不构成轻伤,属于轻微伤,轻微伤不负刑事责任)  不然起诉我儿子巨小博让我儿坐牢。后经和郝书琴协商,最低给郝书琴15万才同意撤诉,我是一个农民家庭,自己也常年有病,家里有2亩土地,面对如此要求,犹如晴天霹雳降临这个家庭。咨询别人看到这样的刑罚我只能无奈答应,回家卖粮,卖猪,砸锅卖铁、在亲戚朋友邻居借钱,凑了9万。和对方商量最后同意,万没想到,再去派出所扯案时,派出所里警察立即拘留我儿,万般无奈下好心人告诉我我让我请个律师,在律师的介入下,还原了事情真相,我儿巨小博6月12日发生肢体冲突时致使郝书琴2颗牙脱落其中一颗牙是假牙,郝书琴私自拔掉4颗牙,当时接诊的医生已经证明当天只有一颗牙脱落,事过15天左右郝书琴带领民警要求出具6颗牙脱落的假病历,从而要求巨额赔偿。我是一个农民身在异乡,怎奈一个钱权当道。终于在我代理律师出具真实证据病历时,日法院通知庭前会商,法医看了我出具的证据表示认可,然公诉方表示有待核实,郝书琴带领警察公然要求医生出具假病历,意然有意制造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案,福建念斌投毒冤案,2015年元月4日在我儿拘押6个月后开庭,在庭审期间面对我方提出的问题郝书琴漏洞百出,全部以不知道不清楚,一些证据以丢失敷衍。然而在我方提出大量证据,郝书琴恶意伪造假病历,企图陷害我儿的事实面前,办案人员竟然全然不顾,不作出公平公正的审判,目前还处于拘留中。对于我方律师呈上的视频监控证据,公诉人竟然表示监控视频无效不予认可,全力为郝书琴申辩,真是可笑至极一个常识性的知识竟然无知到这种地步,这样的人怎么为人民服务是怎么样进入司法队伍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交易。我一个农民无从得知,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大力弘扬依法治国的当今还有人不顾党纪国法为党中央抹黑。王岐山委员严打老虎苍蝇的当今还有着怎样的幕后交易。唯有求助社会、网络、媒体的力量为我儿子巨小博伸冤,以求得到公正的审判,幕后黑手绳之以法。在种种证据证明下,郝书琴与警察伪造假病历只有一颗牙脱落伪造6颗牙下,公诉人,法院全然不顾,有意拖延,不审判,到底是谁在操控一切???谁能给我一个公道。
楼主发言:38次 发图:0张
  在大量证据面前 公诉人依然不予采纳,依然拘留羁押我儿。谁给了你好处,原告与警察伪造假病历不追究,一颗牙脱落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轻微伤,不构成拘留,现在已经拘留我儿6个多月,我问你,你拿了人家多少号处,王岐山大老虎苍蝇,还有多少苍蝇老虎欺压人民。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是一句空话吗。
  在此求助社会力量,网友力量为我做主,你兴庆区还要制
造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案,福建念斌投毒冤案!!!
  自身判决如不满意,可以上诉,因为上诉不加刑。  另外,羁押时间过长审判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当事人造假得行为构成诬告的可以反诉。  不过自己拔掉四颗牙是怎样的仇恨  
  习近平总书记,关乎百姓生死的权利必须得制衡,尤其是罚
  @xiaolu32 这样一个件事凸显出底下还有多少,小老虎小苍蝇,才是真正危害人民,求助社会力量关注。
  如果事实属实,不觉得,这件事除了要追究当事人造假之外,对出具了不正常的鉴定文书的机构追究下责任吗?如果是政府机关(派出所)做出的鉴定,应该上诉,如果是社会上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那么你应该提出重新鉴定,让别的机构就此事做出一份公正的鉴定文书。
  版主我现在请求先帮我把帖子删了,今天有人提醒,现在我儿子还在里面,在此发帖会影响到他的安全,还有案情影响,日后需要,我会在此求助社会力量帮助。万分感谢
  眼看过年了 至今拘押我儿子7个多月了,在听到要开庭时孩子母亲一个人没出过远门的人,从陕西农村老家做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见孩子,车费都是几百块 在家一个月的生活费,开庭了不当庭审判,以法官有事请假20多天为由,继续搁置事情,不处理不作为。 原告和办案民警出示假证据,事情已经很明了,为何我银川法院不能审判,为何一颗牙的事实你要拘押我儿半年多,幕后有着怎么样的交易。欺负,欺压 农民工,无钱,无背景,是谁给了你们权利, 还有多少老虎 苍蝇 , 在其位,不谋其事。老百姓还有活路么。
  还在的奶奶整天 以泪洗面
我大中国难道就没有公正了吗。在打老虎 苍蝇的时代,王岐山委员 人民需要你做主,为我做主。
  求助 社会舆论 力量 帮助,
  现在案子已经退回检察院,快一个月了,不闻不问 ,国家法律规定15天内给出处理意见,你兴庆区检察院为何不处理,拘押我儿7个月之久,一颗牙的脱落,在原告与办案民警公然伪造证据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是 谁在阻挠司法公正? 是谁在背后拖延时间?又是谁在背后出谋陷害我儿? 为何还不释放我儿。 求助中纪委 媒体 社会 网友 关注推进案件审理。 公道何在。。
  事情还没有进展
  银川的天气是寒冷,就像我的心情一样,马上过年了,孩子的母亲放心不下从老家陕西做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银川,希望能尽快释放儿子,按照法律规定,案子退回检察院30日内给出结果。为何已经过去一月多还没答复。银川兴庆区的司法部分为什么不给答复?拖着案子不作出正确的审理,习近平总书记的 : 司法公正,依法治国。为何在这里就不能实现,谁在阻挠。求助各位网友。媒体社会关注!!!!
  关注,祝福楼主。
  银川物证鉴定中心是谁家开的公然制造假证据,对于我们提供的证据不理不睬,银川兴庆区检察院,黑呀谁在背后操控,制造假证据,公检法都串通一气,银川还有青天没?谁能帮帮我。老虎咋这么多。去北京上访
  谁能还公道
  @xiaolu32 16楼
19:08  谁能还公道  ------------------------------  今天去了医院,医院的王医生态度口供变了,不承认之前的口供,还有物证中心的人故意造假,法院的院长,都开始串通一气,制造假证据,陷害我哥小博,这个社会有多黑暗!!!故意制冤假错案!!!!你们这些人收了人家什么好处?你们也是有父母,儿女的,会让你们做的伤天害理,天地不容的勾当付出代价的!!!记住!再此立贴为证!!!造假说谎故意陷害的人,会在付出代价的!!!当善良被欺压,报复的时候你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求人不如求己,银川的~公,检,法~医院~你们让我见识到社会的黑暗,制造冤假错案,你们随手就来,你们让我见识到社会底层人民,想要公正真是个梦,中国梦!杀人偿命,你们会为你们的行为付出代价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们毁我兄弟今天,毕毁你明天!!!做恶的人,会用我的方式,让你们后悔的!!!!万恶的人
  经过我们跑断腿,自己收集证据,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巨小波是清白的,是被陷害的,可以取保候审的,在我们千辛万苦找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检察院竟然还不放人,继续拘押巨小波,说什么危害社会!!!可笑无罪的被你们陷害拘留半年之久,在我们提供大量证据下,不但不放人还以莫须有的说法继续陷害巨小波,
天下还有公道么,
银行还有好人当官么??收了人家多少好处,要这么陷害,不怕报应么!!做恶的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求社会关注,银川好官关注 媒体关注关心下帮帮我们。。。。还有多少老虎苍蝇。。。。2月14日 人民日报 王岐山委员讲话《留给老虎苍蝇的时间不多了》谁能帮帮我们。
  微博上试试,去帝吧试试,唉,这种制服狗哪里都有,祝你好运吧!  
  在我们天天去法院检察院提供证据找的要求取保候审,现在证据已经表明原告故意造假,陷害诬告的情况下,法院日找我们说商议一下,我们满怀希望过去,现实与梦想总是背道而驰的!!!原来法院在我们的被动下,有忽悠了我们一次,原告之前提出我们致使她脱落4颗牙,今天庭审,让其拿出4颗牙我们做DNA检测,而她只能拿出2颗牙…这两颗牙我们有医院的病例证明,证明拿出的两颗 牙是自己私自拔掉的与我们无关!另2颗牙是假牙,不存在的,原告郝书芹当庭提供不出来…而法院今天对我方提出的疑问不理睬,申请是4颗牙做DNA检测,原告提供2颗牙,做四颗牙的申请检测。天涯的朋友们看客们,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我们的人民父母官,掌管人民生杀大权的法院检察院,竟然看不懂!!!我不知道法院,检察院为什么故意要颠倒事实,不公正公平审判?????我老百姓无权无势,难道就要被陷害诬告!!你们还要制造多少!!!内蒙呼伦格勒冤案!!!!福建聂斌冤案!!!!难道只有中央电视台,中央记者关注,你们才会公平,公正的审判!!!
  事实证明,原告故意陷害造假,被告无辜被拘留7多个月,直到现在还不放人。我不知道谁在阻止司法公正!!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对人民承诺的司法公正!!对有些人是政令不通!!!!
  在宁夏板块,要是还没人民的父母官为人民受理,就只能去北京板块发表,宁夏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去中纪委网站反应,总理信箱,总书记信箱,有没有为民办事的共产党了!!!
  今天是大年初十,我被告至今已经被无辜拘7月有余,年前国家明确规定 冤假错案
重启。谁能为我们做主!!!
  年前我们请求保释我被告,他们竟然以危害社会莫须有罪名拒绝我,真是可笑之极,我当事人无罪,遭到原告及司法人员共同诬告制造假证据,恶意陷害。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真正犯罪的在外面,被冤枉的人被拘押,有天理吗?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作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2013年,中央政法委首次就冤假错案问题发布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
  为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对人民法院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树立科学司法理念  1.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3.坚持程序公正原则。自觉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判案件,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4.坚持审判公开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审判过程、裁判文书依法公开。  5.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审查、认定证据。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二、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强化证据审查机制  6.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疑的,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死刑案件,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不得判处死刑。  7.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注重实物证据的审查和运用。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8.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9.现场遗留的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指纹、血迹、精斑、毛发等证据,未通过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与被告人、被害人的相应样本作同一认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对于命案,应当审查是否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  三、切实遵守法定诉讼程序,强化案件审理机制  10.庭前会议应当归纳事实、证据争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庭审时重点调查;没有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适当简化。  11.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  12.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除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庭外调查核实的外,未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3.依法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其庭前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4.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审中的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理由、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当庭或者在裁判文书中说明采纳与否及理由。  15.定罪证据存疑的,应当书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调查。人民检察院在二个月内未提交书面材料的,应当根据在案证据依法作出裁判。  四、认真履行案件把关职责,完善审核监督机制  16.合议庭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负责。承办法官为案件质量第一责任人。  合议庭成员通过庭审或者阅卷等方式审查事实和证据,独立发表评议意见并说明理由。  死刑案件,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  17.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委员依次独立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  18.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清事实的,不得发回重新审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上诉、抗诉后,不得再次发回重新审判。  19.不得通过降低案件管辖级别规避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不得就事实和证据问题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20.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意见。证据存疑的,应当调查核实,必要时到案发地调查。  21.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应当依法报请延长审理期限。  22.建立科学的办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得以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单项考核指标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  五、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制约机制  23.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  24.切实保障辩护人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辩护权利。辩护人申请调取可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应当准许。  25.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旁听观审。  26.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应当依法复查。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及时纠正。  27.建立健全审判人员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审判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追究。审判人员办理案件违反审判工作纪律或者徇私枉法的,依照有关审判工作纪律和法律的规定追究责任。
  年还没有过完,我们又从老家赶去银川兴庆区法院,公安局又一次欺骗我们,原告根本就拿不出证据,然而公安局法院一再刁难我们拒不释放,以还需要侦查为由拘留我被告,是什么力量在阻挠,,有多大的老虎在背后
  宁夏还有人管么!!!还是不是共产党的天下了!!!!知法犯法 一手遮天。
  继续等待现在已经八个月了。。。
  现在有办案人员从中阻挠司法公正,在证据不足情况下,继续以种种借口,关押我当事人,请问办案人员知法犯法,从中阻挠,我们能得到请白吗?? 恳请领导介入调查。避免冤假错案, 惩办不法人员,还我清白,一个案件审理调查了8个月了。这是一个正常的办案速度吗????恳请领导关注
我的电话!!!!
  .建立健全审判人员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审判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追究。审判人员办理案件违反审判工作纪律或者徇私枉法的,依照有关审判工作纪律和法律的规定追究责任。
  记得哪个广播电台有电话求助?市长热线不知是否还有开通?  
  一件治安案子,在人证 物证 齐全下我们的公检法 整天给我们的答案就是调查调查,到日 一件案子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需要审理1年之久还没有结果吗????有什么样的阻力,您比我清楚, 在此我恳请您能帮下我们, 谁能帮助我们,我愿意,卖命救兄。 谁能帮我们,以后我的命就是谁的。。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求助】如何理解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最好是用书上的内容回答。。。
如何理解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最好是用书上的内容回答。。。
step1 上传文档... step2 填写文档信息... step3 提交回答...
填写文档信息
填写文档信息
正确解答1个求助,您将获得10经验值和1豆元。每天最多获得100经验值和1豆元
&2008-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豆丁网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2亿文档免费下
发送豆丁消息邀请成员(特权每天可使用1次。每次最多2人)
(输入邀请成员的用户名,多个用户用“;”隔开)
豆丁提示:浅谈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来源:
  2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首次将救急难、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纳入到国家层面的法规制度中,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为社会救助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头等大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笔者对我市目前的社会救助整体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思考,并就&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现状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等一系列举措,基本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目标,建立起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自然灾害救助为主,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对于保障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共有151764户245177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有13236人纳入农村五保范围,13818户次享受临时生活救助,294971人次享受了医疗救助。截止到4月份,全市用于各类困难对象的救助资金为1.9亿元。
  二、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管理分散化&,导致救助重复问题。由于相关部门之间管理分散,易出现配合不够、相关政策之间衔接不够、相关信息之间沟通不够等现象,势必影响救助资源综合效能的发挥,容易造成救助对象的救助重复问题,从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等救助资源重复和浪费,形成新的&救助不公平现象&。
  二是&门槛悬崖效应&,导致易进难出问题。社会救助不仅仅局限于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也对由于看病、就学、司法诉讼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顿进行适度保障。但在实施医疗、教育、就业、司法、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救助制度以及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等优惠政策时,为了降低成本和便于操作,往往只是简单地与低保挂钩。处于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体在面临同样的问题时得不到相同的救助或者救助的力度有限,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往往还低于低保对象,出现了一种&有了低保什么都有,没了低保什么都没有&的现象,发生了社会救助的&悬崖效应&。一方面,使城乡低保对象产生&想进不想出&的思想,给低保动态管理造成极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大量低保边缘户想方设法进入低保,以其获得物质帮助和精神上的安全感。
  三是&政策碎片化&,导致求助无门现象。救助政策碎片化,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政策分散在各个救助管理部门间,求助对象上门咨询政策时,各部门&各自为政&导致群众求助需求与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求助人员到基层申请,由于基层工作人员业务不精通,没能将相关的救助政策整合在一起,更不能给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从而影响了救助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导致求助人求助无门的现象发生,更严重的就产生了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这样大大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是&信息壁垒化&,导致救助不畅现象。由于当前家庭收入的多样性、隐蔽性,以及调查权限限制,对申请救助群众的家庭收入核实问题缺乏有效措施与手段,直接影响到救助对象的甑别。同时求助人家庭由于信息方面的缺失,不知道有相关的救助政策,不知道如何申请救助,也未向任何一个部门申请过救助,这些都导致了救助工作开展不畅。
  五是&能力建设滞后&,导致疲于应付现象。当前,社会救助工作质量要求与救助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社会救助机构原先的工作内容是城市低保工作,现在工作职能已拓展到近10项工作内容。随着救助范围和内涵的不断扩展,大量的人员审核和大额度的经费管理工作量的骤然增加,原有救助机构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力量已远远不适应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县、乡两级基层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影响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实际质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
  六是&监督不到位&,导致救助不公现象。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着工作量大面广、要求高,难度大等特点,再加上由于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实行动态管理,并随着困难对象家庭收入或人员的变化,必须对其进行跟踪管理,而目前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制度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对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另外,对于求助对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缺乏法律、舆论、非政府组织、群众等多方面的综合配套监督,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工作建议
  《办法》的出台,顺应形势发展需要,以法治保障民生,彰显了执行新理念,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李克强总理批示:&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扶危济困,重在立行。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以全面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抓紧补&短板&、扫&盲区&,加大投入,健全机制,鼓励参与,落实责任,编织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发挥社会救助的应有作用,兜住民生底线&。这些都为我们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要借《办法》出台为契机,力争在更宽的思路上谋篇布局,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创新,在更广的平台上统筹发展,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破解制度&碎片&。根据《办法》规定,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好统筹牵头作用,加强与卫生计生、教育、人社、住建、工会、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形成合力,确保社会救助资源有效衔接、合理配置。下一步,我们将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在今年建立&全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由政府组织召开1-2次联席会议,研究督办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同时,通过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强大的救助合力,从而提高救助综合效益。
  二是打造一个受理平台,提升救助质量。《办法》规定,乡镇(街道)要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一体化的窗口,及时办理、转办申请事项,有利于实现社会救助对象求助有门、及时受助。下一步我们按照办法规定,要求各县市区社会救助机构以及乡镇(街道)均要建立受理平台,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尽可能通过现有政务大厅、办事大厅设立统一的受理救助申请窗口,没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置专门的救助办公室。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受理和转办救助申请事项,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同时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及时告知或公开转办进度,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高效对接,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渠道不畅问题,打通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在县级民政部门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渠道。
  三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落实在基层。按照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各地要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按照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经办人员,按照救助对象数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并加大&购买服务&力度,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将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搭建一个信息平台,优化管理手段。2013年我市出台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社会救助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民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功能模块,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我市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为各类专项救助认定提供基础性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公正、公平执行。同时,将我市所有救助对象信息全部录入民政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审核审批,实现纸质和电子化双轨制,并争取所有救助工作报表通过系统生成,取消手工报表填报,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提升救助效能。社会救助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托底性民生保障,为完善社会救助的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就需要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事前、事中监督,推进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常态化。同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加大公示力度,常年公示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置社会救助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另外,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失信信息披露制度,对于骗取社会救助的行为,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将有关个人和单位信息记入信用管理系统。(宜昌市社会救助局 黄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青年与社会杂志怎么样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