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李家巷村委会选举的农民公寓有些什么手续?

内部价买农民公寓?14人被骗惨了!超百万泡汤
责任编辑:何欣鸿
发布时间: 07:56:38
来源:来自佛山日报
核心提示:环市朝东村谭某私造假合同公章诈骗房款过百万.找到村里的内部关系,就可以买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农民公寓,你心动吗?昨日,禅城公安公布,环市朝东村一村民以优惠购房为名实施诈骗,14名受害人被骗百万余元。...
  环市朝东村谭某私造假合同公章诈骗房款过百万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晓丹 通讯员张亿报道:找到村里的内部关系,就可以买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农民公寓,你心动吗?昨日,禅城公安公布,环市朝东村一村民以优惠购房为名实施诈骗,14名受害人被骗百万余元。
  想买便宜房 被骗27万元
  “本来想买便宜的房子,谁知27万元打进去,现在连房子的影子也没见到。”昨日,记者在禅城公安分局见到了欲哭无泪的张女士,她告诉记者,2008年,老公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禅城区环市朝东村大塘涌的谭某,当时听说他们村要盖农民公寓,可以通过活动便宜买房子,不过谭某要收几万元的中介费。听到每平方米只要2000多元,虽然知道这种用村集体土地盖的房子不能进行市场交易,但张女士和丈夫还是心动了,几经商量后决定买两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子。
  按照谭某的要求,他们把11.52万元的首期款打进了谭某提供的村委会对公账户,谭某给了一张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当时,还有几个人一起打钱,我们根本没有怀疑。”随后,张女士又按照谭某要求交付了15.6万元的“中介费”,然后喜滋滋地等着收房。
  可是迟迟不见交房,夫妇俩就和其他人一起催促谭某。没过多久,谭某给了他们一份购房合同,上面写着日交房。可到时间后,还不见交房。这时谭某又说,村里的房子现在卖不了,愿意分两期加倍退还房款,第一期还款是今年4月15日。可到了4月15日,谭某还是拿不出钱,便有人报了警。
  自造假合同 骗人4年多
  昨日,在警方许可下,记者在禅城看守所见到了嫌疑人谭某。“其实,我是要还钱给他们的,只是钱晚到了一天。”谭某辩解说。
  他告诉记者,他是一家网吧的老板。2008年底,他在村里一家装修公司认识了一些外地包工头,其中几名包工头见他是本地村民,就请他帮忙低价购买朝东大塘涌村的农民公寓,并承诺给他一些好处费。“村里的房子我们村民都有资格买的,有的人不买房,愿意收取4万元转让名额。”因此,他将村委一个收水电费的对公账户给了找他买房的人,让他们打钱进去。
  随后,他了解到村里的农民公寓可能不对外出售,就到村委会把钱取了出来。过了一阵,他又自己造了一份合同,从街边找人刻了村委和经济合作社的假公章盖上后交给买房者。“我这样做就是为了赚2万元中介费。”不过谭某同时承认,知道房子不能卖了,这样也是为了拖延还款。
  “其实我也很内疚的,否则也不会承诺双倍退还房款。”谭某强调,原本4月15日会有款进账,但临时又出了问题。“我会和家人商量,争取最近把本金先还给他们。”
  14人被骗 案值超百万
  今年4月15日,警方通过布控,在禅城区朝东村委将涉嫌诈骗的谭某抓获。谭某对其私造假合同、公章并以购房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初步调查,从2008年直至案发被抓,谭某一共收取了14名受害人5至13万元不等共计100余万元房款。
  禅城警方提醒,购买房产时切不可因为朋友关系,或因低价诱惑而放松警惕,一定要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的真实性,并按照正常的程序完成签订买卖合同、办理过户等手续,避免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上一篇:下一篇:
以下是网友对 内部价买农民公寓?14人被骗惨了!超百万泡汤 的评论: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近来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有蔓延上升之势,必须坚决遏制。
        会议强调:(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二)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禁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三)严格控制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禁止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四)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刹住乱占滥用农用地之风。
        相关新闻:
        [视频]小产权房为何剪不断理还乱
       &#消息(朝闻天下):今天的新华视点关注的是小产权房。自国土资源部明示“小产权房不合法”和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后,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小产权房清理办法,但实践中遇到重重阻力,小产权房清理和处置工作几乎陷入僵局。剪不断理还乱为哪般?
        规避禁区,小产权房变形销售。便宜是卖点,据说小区建筑面积越大,被强行拆除的风险就越小;为应对不能上市流通的难题,村委会实际上承担了房屋交易管理者的职能。
        暗箱操作,小产权房暴利超过了商品房。建造这些房屋的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配套税费,绕过了层层审批关口,并在销售时也没缴纳相关税费。
        小产权房的清理两难:强行拆除影响社会稳定;应交费用却收不上来。南京一个符合两个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已经按照每平方米600元的标准,准备好了补办手续的费用,但由于上面态度不明朗,想补办也办不了。
        小产权房最初有其合理的一面,做大则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怪胎’。房地产涉及农村和城镇两个市场,小产权房大规模出现暴露出城乡土地二元管理的巨大漏洞。
        结论: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引导消费者回归大产权房的合法轨道上来。
        北京国土局:小产权房管理绝不松动 不存在地荒
        中国新闻网讯    昨天,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等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在线访谈,就土地供应、两限房和“小产权”房等热点问题和网友进行交流。今年本市住宅工地指标已完成六成多,年内将有722公顷商品房用地入市交易。
        关于住宅用地:两限房供地超额完成
        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副处长秦文龙介绍,今年本市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指标是1600公顷,截至9月底已完成1000公顷,其中包括163公顷、规划建筑面积360万平方米的两限房用地。这样,今年两限房已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要求的300万平方米的指标。此外,年初提出的要建设和收购30万平方米廉租房的任务,也已经完成了12.6万平方米。
        秦文龙称,在今年后几个月,本市将加快一些项目的审批速度,组织一批住宅用地入市,确保计划指标完成。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补充说,国土局正在采取措施,争取在今年年内供应722公顷的土地用于商品住宅,此外年底前还将有几十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济适用房地块入市,争取超额完成3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供地任务。
        关于小产权房:管理绝无松动可能
        今年6月,安家盛局长曾就“小产权房”问题表示,北京已在全市范围内对“乡产权”、“小产权”住宅进行调查。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非法介入的开发商要受到制裁,相关的村集体组织也将受到处理。
        昨天,针对网友“本市是否会放宽对‘小产权’房的管理”的提问,安家盛首次明确表态,对于“小产权”房的管理没有任何松动的可能,包括市国土局在内的政府机构态度非常明确,这种项目必须停工停售,继续发生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受到法律制裁。
        关于两限房:不会立即影响楼市
        针对网友关于“两限房对本市房价会产生何种影响”的提问,安家盛表示,一些开发商坚持说两限房不会使周边房价降低,是出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追求最佳效益的原因。市民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要被一些表面的说法所迷惑。两限房的措施是一种市场信号,会对中低收入和低收入群体产生很大的鼓舞和引导,但房屋建设毕竟不是搭积木,要有一个建设周期和市场投放时期,不会立竿见影,所以要往后看。
        关于土地储备:北京不存在地荒
        安家盛昨天再次强调,本市并不存在地荒。安家盛称,经过详细的调查摸底,从2002年到2005年,本市已经供应、但尚未形成实际房屋销售的土地是3000公顷,平均规划建筑面积是6000万平方米。仅此一项,就大约能够满足2年甚至3年的市场建设需求。此外,本市尚未建设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也有3000公顷,这些都表明北京不存在地荒。(刘薇)
        小产权房到底能买不能买?
        工人日报讯  近日有媒体以《“小产权房”喊打声中受热捧》为题报道称,对于“小产权房”,政府部门喊打,“但消费者似乎并不买账。记者从北京、上海等地了解到的具体情况来看,仍然有人在追捧这种物业。”
        近年来,在房价持续飙升的背景下,“小产权房”无疑成了想买房的低收入者眼中的“救命草”。
        什么是“小产权房”?事实上就是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楼,并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主要是指城市居民)销售这些房子。由于房子只有乡镇或村委会所发的产权证明,而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合法产权证(俗称“大产权证”),因而这样的房子一般俗称“小产权房”,或称“乡产权房”。
        在北京,目前五环以内的房屋均价已达约14000元,而集中在通州、顺义、房山、密云等远郊的小产权房,房价却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之间,远远低于城里的房价。
        超低房价,正是小产权房受热捧的原因所在。
        然而,小产权房却从一开始似乎就是一个违法的产物。
        我国《物权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该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确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这些规定意味着,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小产权房”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建设部曾在今年上半年发布风险提示。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随后,北京国土资源局发布禁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在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上明确表示:“市国土部门正联合市农委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房’、‘小产权房’的家底,根据调查情况将对违规开发建设的项目予以停工停售。”
        但几个月过去了,各地的小产权房却依然“建销”两旺。
        在本文开头引用的同一篇报道中,文章作者这样记述了目前一些地方小产权房销售火爆的现状:记者在上海小昆山镇上采访时,一位姓焦的三轮车司机告诉记者,她每到周末都会遇到一些前往小昆山看房的乘客,他们大都来自上海市中心,而且她自己就在两个月前买了一套。
        北京“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主任表示,虽然北京“小产权房”已经遭到管理部门的明令禁止,但在市场上仍然能够找到此类物业。而在成都,也有开发商打出了这样的广告:“东三环北湖公园旁的家,起价2650元/平方米”。在商品房均价已经超过4000元/平方米的成都东三环路附近,这样的广告确实非常具有诱惑力……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不禁想问一问有关主管部门:到底能不能买小产权房?
        如果明明知道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为什么依然有小产权房在建设和销售?为什么还能看到大量的小产权房广告?为什么购房者还能很方便地买到小产权房?
        面对如此便宜的小产权房,许多群众并不完全懂得其中的法律规定,看到政府有关部门并没有惩处小产权房的建设和出售行为,自然会以为政府是认可或默许这种行为的,也很容易相信自己购买小产权房也是合理合法的。
        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的主管机关并没有拿出实际行动来禁止小产权房的建设和出售,一方面小产权房又有“物美价廉”的优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小产权房依然受到购房者的“热捧”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但是,如果什么时候某些主管部门动起真格的,小产权房就完全有可能被作为“违法产物”而拆除,到了那时,最倒霉的当然是购房者。开发房屋的村集体因为已经把房屋卖出,赚到了钱;村集体土地也没有因为房产的开发而改变其集体所有的性质,国家不会因此而遭受土地出让的损失。真正受损失最大的,就是购房者。一方面,因为是低收入者才不得不选择购买远离城市中心的房屋,房屋如果因为是违法产物而被拆除,将再次沦为无房户;另一方面,由于购买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将不受法律的保护,除非卖房一方“有良心”,把房款主动退给购房者,否则,购房者只能自认倒霉。如果这些购房者果真倒了霉,某些政府主管机关是难辞其咎的,因为他们没有积极地去禁止和预防这些情况的产生。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面对小产权房现象,某些主管机关仅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只是偶尔地出面谈一谈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并不真的禁止小产权房的建设和出售,那么将会有更多的小产权房建设起来,而没有听到“风险提示”的购房者在不知道小产权房背后的法律规定前提下,面对“物美价廉”的小产权房,一定会选择购买。
        面对“小产权房”现象,各级各地主管机关应该严格依法办事。如果小产权房果真违法,就应该积极采取行动,禁止小产权房的继续建设和出售,禁止小产权房广告的播发。同时,还要依法对违法建设和出售小产权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如果小产权房是一个抑制房价、有利于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的好出路,也应该早点出台相应措施,让其“名正言顺”。
        无论如何,由于某些主管机关的不作为,让群众做出了信以为合法的选择,但到头来落个“房屋一拆两手空”的局面,将严重损害部分群众的权益,有损政府的执法形象,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洪卫 )
        新华视点:清理小产权房缘何陷入僵局?
        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    自国土资源部明示“小产权房不合法”和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后,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小产权房清理办法,但实践中遇到重重阻力,小产权房清理和处置工作几乎陷入僵局。
        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为何遭遇清理、处置难?
        规避禁区 小产权房变形销售
        按照相关法规,我国目前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对于社会上热销的小产权房,建设部不久前特别发出“风险提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
        然而,面对相关法规设定的禁区,一些小产权房项目在现实中仍变换着各种形式销售,成为一个灰色的监管区域。
        天津西青区王姑娘庄村民住宅改造计划,本是当地批准的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村里便“因势利导”,将之开发成了“育水佳苑”住宅区。
        9月中旬,记者来到“育水佳苑”售楼处,见到墙上“楼盘销控表”清楚地显示:该楼盘一期为现房,共计24栋楼,其中大部分楼盘已售。二期刚刚开工,已有不少楼盘也被标上“已售”的字样。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便宜是“育水佳苑”最大的卖点。这里现房基本都在三四千元上下。而附近的商品房,价格都在5500元以上。
        前来订房的买主告诉记者,他买小产权房就是投资之用,因为小产权房虽属于违规房,但因为这个小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因而被强行拆除的风险就会小得多。
        小产权房的风险首先是因没有土地证,不能上市流通买卖。为应对这个难题,售楼人员告诉记者,在转让房屋时,只要到村委会办签字盖章,修改一下原买房人与村委会的合同,再交纳售房款1%的费用就可以了。村委会实际上承担了房屋交易管理者的职能。
        按照有关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办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但在“育水佳苑”的售楼处,就有渤海银行可以提供房屋转按揭贷款的广告。
  资料图片:北京市通州区小产权房祥和乐园已经入住,图为气派的小区入口与敞亮的封闭阳台。  
        暗箱操作 小产权房暴利超过了商品房
        小产权房缘何热销?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等认为,其最大优势就是便宜。由于级差地租的扩散效应,使得城市周边的农村集体土地区位优势凸显。在巨大的土地收益和房产开发利润诱惑下,一些城郊农村房地产违规开发势头愈演愈烈。这种情况在全国有相当的普遍性,因无产权证,就称之为“小产权房”,有的则叫“野楼盘”,实际上都是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
        一些销售小产权房的中介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与有产权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的建筑成本与其相差无几。虽然这些小产权房每平方米仅售2000元至4000元不等,但开发者有着相当不错的利润。原因在于,建造这些房屋的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配套税费,绕过了层层审批关口,并在销售时也没缴纳相关税费。
        记者调查发现,小产权房所占的土地,一般没有经过用途变更和上市拍卖,往往是开发商与村镇干部私下谈妥地价后即进行开发。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的“超额利润”,大多被开发商和部分“利益攸关者”获得。村民们说,失地农民短期内虽然获得少量收益,长期保障则无从谈起。
        “小产权房的出现已有10多年历史,起初是村委会给农民集中盖房和建农民公寓时,把多余的房子私下卖掉。但很快大家发现,除了建设费用外,小产权房没有其他任何成本,利润丰厚。”南京市国土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小产权房也由最初满足拆迁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逐步异化为中高档房甚至别墅,在城市周边由点到面像滚雪球般变大,成为少数人用来攫取暴利的工具。
        江苏省国土厅副厅长吴震强表示,开发小产权房的环节基本都是暗箱操作,集体土地的价格都是村镇干部与开发商私下达成的,土地转让的费用无从知晓,而建成后产生的非法暴利更加惊人,甚至超过了商品房。
        进退两难 小产权房清理政策悬空
        面对小产权房的蔓延势头,不少地方已经明令叫停,对不听劝阻、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的,政府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但是怎么处理已建的小产权房才能既让群众接受,又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地政府都十分“挠头”。
        据了解,石家庄市曾在去年10月实施小产权房办证试点工作,但是发现问题很多,只好宣布暂停。
        南京市规定,凡是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和土地用途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经补办手续后可以领取产权证与土地证。遗憾的是,目前南京市尚没有一个小产权房项目补办“两证”。
        南京市栖霞区国土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区内一个符合两个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已经按照每平方米600元的标准,准备好了补办手续的费用,但由于上面态度不明朗,区里想补办也办不了。而更多的小产权房小区则抵制交纳补办手续费。凤翔花园的部分业主反映,街道办事处曾动员过住户办理产权证,但每平方米要交纳五六百元,住户没有一户愿出钱办证。
        建设系统一名官员说,小产权房的清理主要难在两点: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建设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应该拆除,但是现在几乎都住满了人,强行拆除影响社会稳定;二是符合规划的项目,应该交纳一定的费用,这个钱收不上来。小产权房牵涉众多群众利益,政府不能轻易处理。尽管如此,对违规小产权房该拆的要拆,该罚的要罚,决不能再出现新的小产权房,否则会助长顶风违法。
        吴震强则表示,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只有一条路:国家征收。而要解决现有的小产权房,靠每年的土地利用指标逐步消化,是个漫长的过程。
        管理漏洞 造就房地产市场“怪胎”
        小产权房这一市场“怪胎”为何会延续多年?京郊一位村干部说,小产权房最初有其合理的一面。前几年搞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村组街道要自筹拆迁安置费,根本没有财力,开发小产权房也是迫不得已,而小产权房获得的利益也用到了公益事业上。
        尽管没有产权证,但在城市房价高涨刺激下,小产权房已逐渐成为除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之外的一种城市房屋供应类型,起到了城乡之间利益再分配的作用。然而,在利益的诱惑下,小产权房的违规建设越来越突出,购买者也从最初的农民、拆迁户日渐演变为城市市民。
        “房地产涉及农村和城镇两个市场,过去没有城乡人员流动,两个市场截然分开。”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说,如果有一天农村土地可以进入城市流通,户籍界限也被打破,就无所谓小产权房、大产权房,但在目前,开发小产权房是违法,购买也是违法。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认为,“小产权房大规模出现,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怪胎’。使国家减少了大量土地出让金收益,是国有资产的巨大流失,同时还威胁到耕地保护红线,也暴露出城乡土地二元管理的巨大漏洞。”
        专家分析,叫停小产权房,只是个暂时办法,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引导消费者回归大产权房的合法轨道上来。比如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具有保障性用房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土地制度的改革等。(记者陈芳 华宁 胡梅娟)
   
责任编辑: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
昵称/网名:
潍坊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潍坊新闻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潍坊新闻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潍坊新闻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潍坊新闻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潍坊新闻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潍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潍坊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村委会主任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