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分子搞分裂有那些毕福剑相关事件处理

评论:新疆“75”,不是暴力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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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5.64.*
打砸抢烧与分裂国家的关系?台独搞分裂,不一定打砸抢烧?
你这是抬杠,打砸抢的本质是什么,不是搞分裂么???
61.242.185.*
强烈支持,否则后患无穷!
116.27.62.*
阿布盖达扬言就“7.5”事件要报复中国,报复汉人!嘿嘿,美国利用“7.5”事件成功的转移了基地组织的目标并引向中国!
123.120.104.*
阿布盖达说了什么谁能证明? 是美国情报部门散布的谣言还是真的?
116.27.62.*
昨天,本港台走马灯标题新闻!
221.212.212.*
58.52.68.*
1965年毛主席就说过:
新疆“75”就是少数人的暴力犯罪事件,一味地往政治上乱扯,不利于公安部机关和民政部门对事件的处理,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
123.8.172.*
只有敌我,没有是非的观念是很可怕的。
60.216.201.*
打砸抢烧是手段,民族分裂是目的.境外势力是外因,社会分化是内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醒世恒言啊。还是主席看得清看得远啊
新疆的七五事件,不是简单的暴力犯罪,而是叛国分子精心策划的分裂国家行为,应该以分裂国家罪论处!
可是总有人自认比主席牛呢,不信主席的话,结果搞得去年3。14,今年7。5,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没有结束了。
60.183.130.*
为什么不让我们的腐败官员,去对付分裂分子呢?
61.173.8.*
错了,真的,现在我们有些地方真的错了。不知道我们的党还有没有过去的那种知错能改的精神。
案件定性要凭证据
是叛乱、是分裂、是恐怖,必须严厉打击!
1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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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日期:师:大家一定记得前几天连续报道的国内重大新闻吧!王伟坠机事件。美国侦察机在我国沿海上空(包括台湾海峡)肆意侦察,引起我军愤怒,王伟和他的战友为了捍卫主权,结果被美军飞机撞落,激起了中国以及全世界华人的极大愤慨,当然也激起了台湾人民强烈的抗议。台湾人民示威、游行。台湾人民坚持反对台独分子吕秀莲等搞分裂,还砸掉了台独委员会的牌子。前天,我在飞机上又看到这样一条消息美国的外交部长在晚宴时接待台湾领袖时说,中华民国如何如何。没想到这句话激起了我们中国政府的不满。中国政府必须让美国谈你...王伟坠机事件的相关内容日期:冬季烦恼事件 冬天来了,有粉飞的雪花和热闹的节日,但也有专属于冬日的烦恼事件,身为年轻妈妈的您,定不希望这些事情影响了美好的亲子时光吧。来看看这些事情都是怎么发生的,更重要的是,怎样把它们遏制在萌芽中。 发热:退烧与...日期:惊呼:一岁宝宝打人事件 你1岁的小宝贝是不是开始挥起他的小拳头来发动攻势了?如何应付那些攻击力强的小家伙呢? 回忆起自己第一次挨儿子的小拳头的滋味,闹闹的妈妈记忆犹新。“那是在他14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我们开车出去玩,路程比较远,大约需要两个多小时。爸爸在前面日期:83 “党锢”事件 宦官五侯掌权以后,跟梁冀一样胡作非为。他们把持朝政,卖官卖爵,从朝廷到全国郡 县,都有他们的亲信,搞得社会黑暗不堪。 当时有一批士族地主出身的官员,不满宦官掌权,主张改革朝政,罢斥宦官;还有一批 中小地主出身的太学生,因为社会腐败,找不到日期:173 甘露事件 从唐穆宗以后,唐朝的皇帝都是由宦官拥立的。这样一来,宦官的权力就更大了,连皇 帝的命运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还有谁敢跟他们作对呢? 唐文宗李昂(穆宗的儿子)即位的第二年,各地推荐的举人到京...日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仪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日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期:掷出窗外事件 公元962年。 罗马。 德意志的国王由教皇加冕称帝,神圣罗马帝国诞生了。那时帝国的势力如日东升,其疆域包括了德意志、奥地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瑞士等一系列领土。时光斗转星移,到了13世纪末,帝国的势力已日薄西山。国内诸侯混战,乱世为王,整个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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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台独分子中的法律人
为什么是民进党?
(一)法律人难以立身的国民党与制度化反对国民党的专业优势
国民党在大陆的溃败,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它是官僚资产阶级的代表、以及这种官商(地主)结合中的腐败本质。退台后,尽管在党务方面作了大规模的改革,但其代表官僚资产阶级和某些特权阶层的本质,在“民主改革”前依然没有改变。通过派系清洗,蒋氏国民党“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党国体系反而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就本文主题而言,这种党国体系在人事上的弊端就是,为了排除异己,维持蒋氏统治,裙带关系盛行,人才选拔和晋升并不决定于个人的才能和贡献。蒋经国上台以后,针对国民党领导层严重老化、在台湾统治合法性遭遇严重危机等问题,虽然也大胆地提拔“青年才俊”,吸纳经济社会结构变迁中新生的社会力量,增加本省籍人员在领导层的比重,提升在地方选举的组织实力和选举能力,使当时的国民党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并透过人事选拔获得了坚固的统治基础。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人才提拔的方式仍未脱离“裙带”模式,个人的政治前途,依然取决于个人的家庭出身、个别领袖和领导的好恶等非民主因素。正如上文所述,法科生在法学院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如注重精确的专业术语、适合对抗的辩论技术、擅长煽动的演讲口才等等,在民主选举的社会里,特别容易脱颖而出。但是国民党支配型的政党体制、裙带式的人事模式,不仅使得优秀的法科生在其之中无法施展其专业优势和才能,而且还会有意无意地将一批擅长选战的精英律师拒之门外,并在“美丽岛”等一系列事件催生下,将他们推向国民党的对立面。[36]
迫于国际和社会压力[37],国民党在民主领域不断让步,甚至主动推进台湾政治民主,但它自身却在党内改革方面滞后了。尽管自觉地从党国体制中脱身,但却未能成功而及时地由威权型政党转化为竞争型政党。[38]党国体系为国民党积累大量政治资源的同时,也使其背负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尤其是旧式的政党体制难以适应“民主化”以后的台湾社会,为后来的分裂以及惨败埋下了伏笔。
相比国民党,民进党从“党外运动”起家,没有旧政制下的历史包袱;同时为了攻讦国民党,至少在表面上要建立不同于国民党的政党体制;另一方面,民进党的主要人物多有留学背景,在心理上对西方政党制度也极为认同[39]??因此,民进党的政党体制在客观上比较接近现代政党体制,使得法律人更能凭自身的专业和能力进行发展。而民进党曾长期作为主要的“党外反对力量”,同时也以“民主进步”作为招牌,自然对法科生有较大的吸引力。此外,民进党成立后,在没有地方派系和扎实的地方党部辅选的情况下,街头运动和文宣造势是其表达政治主张、赢取选票的主要途径,而这些也正为律师等擅长所能。当然,民进党内也一直存在派系斗争之类的冲突和矛盾,这种斗争关系到政治主张的分歧和政治利益的分配,是各种政党和政治团体都难以避免的。但是至少在表面上,这种斗争还是要限制在相关的规则范围内??这也使得法科生能够发挥不同于一般政客的作用。
上面也谈到了分裂前国民党的阶级本质,它基本上代表的是官僚资本主义的利益。退台后,通过土地改革,还笼络了农村基层以及涉黑的一些势力。综合他所代表的阶级和阶层,多是那些控制着在垄断和国家资本主义条件下创造出来的资本和国家权力的大集合体。这种集合体从阶级本质来说,是不太需要理想上的合法性保障,因为他们有其它保证服从的方法。世界新兴工业国家和社会的一个普遍规律就是,对法律的支持往往来自于那些因资本的扩张而扩展或急进的集团。这或许也可以作为我们理解本文主题的一个视角。[40]
(二)民主与台独的“共存”:作为台独工具的民主与作为民主工具的台独
台独并非纯粹的“民族分裂”或“文化分裂”。“台独”群体和台独支持势力的观念来源,除一部分源于国民党退台前的“台湾省籍”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遭遇不公平待遇的一种族群本能反应外,同时也由于国民党为“外来势力”,所以也有利用台独作为工具,来挑战国民党统治的合法性,反对国民党的专制统治的情况。[41]我们也可以分别称这两种观念来源不同的台独为“族群性台独”与“民主性(意识形态)台独”。
在退台后的前二三十年,国民党在对台湾民众进行“中国意识”教育的同时,对他们“出头天”的民主诉求却千方百计地予以抵制。因此,知识分子与青年一代的反对就指向国民党政权,同时也出于聚合面对强大的国民党力量的需要,“民主意识”和“台独意识”在党外运动中不断交融在一起。在反对国民党就是进步的逻辑下,鉴于在文化和血缘上论证“台湾人不是中国人”十分困难,并有否决自身一切的可能,于是突出台湾本省籍人所遭遇的苦难,把爱国民主、争取自治、反对国民党独裁专制统治的“二?二八”起义说成是搞分裂、搞“台独”的开端,反对国民党的专制和丑化大陆政府,也就成了台独势力最初争取民意的武器。同时,在国民党专制时代,大抓所谓“共匪”和“台独分子”,把台湾所有反对国民党专制的行为和主张都打成台独(当年国民党抓李敖的罪名是李敖搞台独),也在人为上促进了某些外省籍人士、社会主义人士与台独势力的结合。此后,随着在台湾出生、对大陆感情较之淡薄的“外省籍”成员的成长,加上两岸长期分隔造成在文化主体意识的逐步形成、台湾优先意识得到不断的强化,使得“族群性台独”和“民主性台独”交融更甚。
由于台独势力往往与民主势力交融在一起,作为岛内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最为强大的势力,无疑往往会被人与进步势力相混淆。而作为一门营利性的职业,古今中外,到处都充斥着对律师职业的反感和讽刺。为了赢取被代理人的信任,减少对法律服务垄断带来的社会压力,给潜在的顾客(民众)以良好的消费印象,律师职业内部制定了严格的职业伦理规范,并在内部鼓励为争取进步和民主权利而开展有关活动。而台独势力及享受台湾各界人士多年来对国民党专制统治政治斗争果实的民进党,一直以追求民主、进步为旗帜,挑战国民党的黑金政治和专制统治,这可能也成了其吸纳有政治作秀本能和才能的精英律师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法律人的保守和革命:两岸的制度差异
众所周知,法律人具有保守性的特点。这有很多原因,包括(1)法律的稳定性。法律的意义之一就在于消除鲁莽和随意造成的危害,为人们的行为提供预测性。(2)对社会既得利益的代理。富有的利益集团通常也是律师最大的客户,而既得利益集团在政治上往往趋向于保守。(3)法律技术的特定性。法律人安身立命之本在于他的专业技术,特别是他们在法学教育中获得的“一套以深奥理论为基础、为常人所无法掌握的专业技术”。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因专业技术所获得的既得利益(包括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垄断、对现有法律制度的了解等),法律人往往会反对革命,反对颠覆性的制度变迁。
但另一方面,法律人(特别是律师)往往也是革命和激进的。这部分应源于上文所述的律师作秀性的伦理观。同时,律师的革命性也往往和他的保守性一脉相传:他的革命性往往表现在专制或者人治的社会;他之所以革命,是因为他在现行专制或人治社会里,处于权力的边缘地带,法律服务市场的垄断地位得不到保障。这种律师革命性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台湾的律师在70、80年代在党外活动中所扮演的积极角色。
国民党尽管在很大程度上主动推动了台湾的“民主化”的进程,但其沉重的历史包袱(罪债)和“黑金政治”的现实,仍使“民主化”后的台湾律师界心有余悸,对其保持一定程度的警惕和抵触。这又是法律人和律师保守性的一种表现了。
除此以外,民进党身边聚积了大量的法律人和精英律师,与民进党不遗余力地丑化大陆中央政府、丑化大陆的法治状况,不断宣扬“台独”理念,“在民众心底播种恐共拒共的种子”等蓄意行为是分不开的。当下居民进党高层的法律人或者法科生,主要是在60、70年代开始投身“台独”。他们基本上有出生在台湾岛内、大学教育在台湾(例如台湾大学)完成、自小目睹国民党为维持专制统治所实施的种种恐怖行为、成长于正值大陆陷入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时期的共同经历。所有这些,使得他们对大陆普遍有根深蒂固的抵触心理,并容易形成“统一就意味着退回专制”的错误印象。况且,鉴于大陆与台湾法律制度的巨大差异,即使是大陆的法治状况达到甚至超越台湾的水准(当然,法治水平往往是无法比较的),对于台湾律师和法律人来说,考虑到因统一带来的制度变迁,可能会使得原先在法学院和执业实践所获取的知识和技术遭遇抛弃,他们也会下意识地反对统一。[42]
四、法律人参政与民进党的成长
台湾法律人参政与民进党成长可以说是齐头并进、互相影响的:第一,历史上,著名的“美丽岛事件”使得台湾反国民党力量获取了诸多精英律师的支持,同时也使得这些精英律师在政治上崭露头角、并形成当下民进党领导层的雏形;第二,人事上,许多法律人成为“台独理论专家”,如推动台独立宪的“台独军师”李鸿禧等;第三,方法上,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反对国民党统治,尤其是政党竞争式反对国民党统治的过程中,法律人的重要性不断显露;第四,理论上,“法理台独”成为台独理论的主流,为台独彰显“合法性”??正是这种法律人和民进党的互动关系,使得民进党吸纳了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同时也使得法律人的行为方式越来越大地影响了民进党的决策,并为民进党夺取政权、推进台独立下了不可忽视的“功劳
(一)“美丽岛事件”中的辩护律师和“辩护律师世代”
“美丽岛事件”[44]中的许多参与者成为日后台湾政坛的风云人物,其影响一直持续至今。其中“辩护律师世代”的崛起尤为引人瞩目:许多“美丽岛事件”的辩护律师在判决后选择从政的道路,在十五名辩护律师中,已故的江鹏坚曾任民进党主席;陈水扁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民进党主席;谢长廷现任高雄市市长;苏贞昌现任“总统府”秘书长;张俊雄现任民进党秘书长(曾任“行政院院长”);尤清现任“总统府国策顾问”、立法委员;郭吉仁现任“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政雄现任“中央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胜助现任“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45]
另外,还有大量的律师和其它法科专业者从此投身政治??“美丽岛军法审判”某种程度上成为台湾法律人从政的一个里程碑。
以陈水扁为例:时年30岁的陈水扁是“美丽岛”辩护律师团中最年轻的,此前他一直从事商事法律业务,而“美丽岛辩论律师”则是他政治生涯的“第一桶金”;一年后,他与谢长廷(同为“美丽岛”辩护律师)、林正杰、康水木组成“党外联合阵线”,以“民主、制衡、进步”的口号参选第四届台北市议员,结果以第一高票当选,正式开始政治生涯;[46]在民进党内部的派系中,陈水扁最初属于“美丽岛系”,而他在1992年组织的“正义连线”也从“美丽岛系”吸收了大量的资源。[47]
在台湾的政治生态中,“美丽岛事件”中的被告基本上被称为“美丽岛世代”,而其辩护律师及此后从政的律师则被称为“辩护律师世代”;前者代表威权统治下的政治犯,而后者则多为受过法科训练的年轻一代。[48]在“美丽岛世代”中,除吕秀莲外,其它人大多已淡出民进党的政治前台;“辩护律师世代”占据着民进党的主流[49]??而在“美丽岛世代”中例外的吕秀莲,亦为台湾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
“辩护律师世代”不仅具有象征意义,更是台湾法科生投身政治并与台独相结合的历史机遇:
首先,“美丽岛军法审判”大大提升了律师在台湾社会中的形象,使律师赢得了民心。由于国民党威权统治在当时已经遭到普遍的质疑和不满,“美丽岛事件”的被告本身就是以“殉道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政治压力下挺身为其辩护的律师,在一般民众眼中完全没有了通常律师那种“钻法律空子、为钱不顾一切、只为有钱人说话”之类的“职业病”;加之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和专业水准,使得民众对这些律师极为信任。[50]而这种信任恰恰是职业政客和传统官僚所缺乏的,由此使得律师从政在当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不仅使参加当年年底选举的律师纷纷以高票当选(当然,大量“党外”精英因为“美丽岛事件”而身陷囹圄,也是这些律师得以顺利当选的客观原因),更是为八十年代法律人大量涌入政坛打开了大门。
其次,“美丽岛军法审判”为台湾社会进行了广泛的民主宣传,为日后台湾“民主化”奠定了基础。在国民党威权统治时期,对政治犯进行的“军法审判”一般都是秘密进行的;但是这一次,在国际势力以及岛内民间的压力下,国民党当局史无前例地决定公开审判。[51]这次审判引起了全台湾的关注,而在法庭上,辩护律师的法律辩护和被告人的政治辩护也通过媒体传遍了整个台湾社会。虽然八名被告全部被判有罪,但是“审判的功能就是传达他们的理念,让他们所追求的理念在法庭里提出,让人民能认同他们的主张。假如达到这里,我审判就赢了”(张俊雄语)。[52]而且同年底恢复了“立法委员”和“国大代表”的选举,紧接着在八十年代开始了一系列的“民主化”,都可以说是以“美丽岛事件”为前奏的。正是此后形成的民主化的政治环境,令具有各种优势的法律人得以大显身手。
另一方面,“美丽岛军法审判”也加剧了国民党当局与台湾民众的矛盾,客观上扩大了“台独”的影响。由于国民党在此事件中是以反面角色出现的,因此“反民主”成了国民党以及相关当事人的沉重政治包袱。例如时任“新闻局长”的宋楚瑜,在“美丽岛事件”后一直担着“为国民党说假话”的恶名;而国民党作为和辩护律师对立的一方,自然对此后从政的法律人缺乏吸引力了。社会民众对国民党的否定,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一个中国”的认同;而且由于施明德等人在政治辩护中公然提出“台湾独立”,不仅使“台独”在台湾扩大了影响,更造成“辩护律师和台独是同路人”的客观表象??法律人与台独的联系,早在这里就已经开始了。
(二)“台独的理论专家”??以李鸿禧为例
作为后进社会,并且深受德国和日本影响,台湾的法治体系带有非常典型的教授型痕迹。我们绝不可忽视学者,特别是法学者对于其政治意识形态、法律体制形成乃至政治走向的影响。[53]在台湾,同样存在许多具有重要政治影响的法律学者,其中一些成为“台独理论专家”。下面以号称“台独头号军师”的李鸿禧为例。
李鸿禧是台独势力与法律人相结合的代表人物:李鸿禧1937年出生于台湾嘉义,1958年入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组,1968年考取日本政府奖学金入大学攻读宪法学,师从日本宪法学权威芦部信喜;1974年取得宪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台在台湾大学任教。1997年台湾曾出版《现代国家与宪法:李鸿禧教授六秩华诞祝贺论文集》(月旦出版社),足见其在学界的泰斗级地位。在政治方面,李鸿禧是“法理台独”主要鼓动者。他是现任凯达格兰学校(相当于民进党中央党校)校长,而且与陈水扁有师生之谊,为陈水扁和民进党出谋划策;李鸿禧还与“台独基本教义派”过从甚密:在彭明敏的“建国会”担任副主席,在2001年6月还与彭明敏、吴树民、辜宽敏、陈隆志、李敏勇等一起组成“独”性极强的“北社”,为鼓吹“法理台独”不遗余力。2003年出任民进党“新宪法小组”召集人,并于最近加入“总统府宪改委员会”,是“宪政改造”和“2008制宪”的核心人物。
李鸿禧经历了日本殖民地时期、两蒋威权统治时期和台湾“民主化”时期,其人在学界和政界都有相当的份量。这种法律专家与台独势力相结合的状况,不仅有其个人原因,更与台湾的种种社会因素和历史机遇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首先是反对国民党威权统治。长期以来,国民党在台湾奉立“中华民国宪法”的同时还施行“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致使“宪政”有名无实。李鸿禧正是在此时期成为宪法学者的,因此其学术历程无可避免地要与反对国民党威权统治的政治活动相联系,例如他的《谈修改宪法及临时条款的法理》、《回归宪法解开政治纽结??从全面改选谈起》等文章,既是阐述学术理论,同时也是为“党外”和后来的民进党进行的宣传和鼓动。“一个中国”作为国民党坚持的政治原则,和国民党的“外来统治者”形象一起也成为了李鸿禧反对的威权统治内容;“国际法上,一中一台的两个国家、国内法上却共享一个‘中国’国名之畸形现象”[54]便是他在两岸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以国大改选为例:国民党在迁台之初为了表明“法统”,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将国民大会代表的任期无限延长,因此被谑称为“万年国代”;1992年“修宪”,国民大会全面改选,李鸿禧认为这是“让实际上掌握党政大权之总统不再由选诸中国大陆之‘万年国代’来选举;以及让由台湾地区选出之全体国代来选总统,使总统之权威更有民意基础而更稳固”;[55]认为此举意味着“国民党政府走出外来政权之阴影”
[56]并进而否认台湾与“中华民国”的法统关系。
其次是法律专业的因素。对于法律人来说,“台独”的政治选择也与其专业有一定的关联。这包括两个方面:法律专业的价值取向和法律的专业能力。在这两方面,李鸿禧都表现得非常明显,而这又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价值取向上,近代法律以权利为本位,宪法学更是以保障民主和人权为根本目的。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大陆在这方面有过欠缺,于是这也成为李鸿禧反对统一的理由。他曾指“中华民国宪法”的“病理”之一便是“将民主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之强予合并”;而“民主主义宪法是以保障基本人权为目的,国家也必须建立权力分立体制;而社会主义宪法则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目的,必须实施人民民主集中制。两者水火不容、不共戴天”。[57]另外,他也多次表示“中国如果要统一我们,等你的国民所得、民主自由跟我们一样”;[58]在专业技术方面,由于台湾在“民主化”过程中,存在许多重大的法律问题,其中不少与政治直接相关;而李鸿禧通过将“政治问题转变为法律问题”,对政治问题施加影响。例如2000年“大选”时,李鸿禧就“兴票案”发表了《请宋楚瑜虔诚肃穆地面对兴票案》等文章,从法律的角度对宋楚瑜进行“封杀”。[59]又如对1997年台湾第四次“修宪”,李鸿禧在进行了宪法学的分析后,公然宣称“这第四次增修宪法,无论是在加强民选总统之职权,使其代表主权独立之国;或是建立中央与县市直辖关系,而使省虚级化,其主要目的都在增强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色彩,以对抗中国诬指台湾是其领土之一省,而欲加以侵并之意图。”[60]
再次还有台湾大学的因素。台湾大学是李鸿禧的母校,也是他长期执教的地方。在台大学习期间,他便深受“台独学者”彭明敏、刘庆瑞等人的影响,他的毕业论文便是彭明敏指导的。他也承认“受他(彭明敏)不少启发、熏陶和影响”。[61]台湾大学作为台湾最好的高等学府,一直以来都是台湾社会菁英成长和聚集之地。正如前文所言,在威权时期,广大社会菁英被排斥在权力核心之外,从而形成被称为“党外”的政治力量;“党外”出于反对国民党威权统治的需要,一方面追求民主化和自由化,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对国民党“国统政策”的质疑和反对,从而萌发了“台独”。台湾大学作为“党外”的重要汇集地,在校内也有浓厚的“党外”氛围;这种氛围是追求民主自由和追求“台独”的混合物,前者对于法科生来说尤其具有吸引力并称为法科生从政的起点,而这一起点本身就蕴涵了“台独”的基因。
此外还有日本的因素。李鸿禧之父李长庚服务于台湾银行嘉义分行,由于受日本占领者的赏识,得以升任公部库主任(当时台湾人在银行系统的最高职位);在台湾大学期间,李鸿禧便涉猎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的学说,并立志留学日本;在日本留学7年??无论是家庭背景、学术渊源还是政治理念,都与日本密切相关,并且这种关系早在日据时期便开始了。由于历史的原因,台湾的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受日本的影响很深,相关的法律人受日本影响也是可以想见的[62];另一方面,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和作用也是人所共知的??尽管学术与政治不能混为一谈,但就个人而言,其间的关联却是在所难免。
(三)制度化反对国民党:“台湾民主化”与“台独制度化”
前文已经论述过,正是由于从政法律人的特点,使得“台湾民主化”和“台独制度化”在这一群体身上产生交集;而从政法律人作为政治系统的一份子,充当了“台湾民主化”和“台独制度化”的粘合剂。[63]
民进党以反对国民党起家,在其成立初期(1986年)尤为明显。但在台湾,反对当时国民党统治的并非始于民进党:早在1947年即有“二?二八事件”,五十年代有“雷震案”、六十年代末有的“党外选举团”、七十年代有“中坜事件”、“美丽岛事件”等??反对国民党的活动在台湾一直存在。回顾这些活动,可以发现里面交织着两种方式:一是制度外的冲突和脱序的社会运动,如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1977年的“中坜事件”、1979年的“美丽岛事件”等;二是制度化的“自治”、选举等方式,国民党在五十年代即开始“地方选举”,尽管在当时只是一种形式,但借这种形式而进行的斗争(如“党外选举团”,以及废除“万年国会”的斗争等)则一直存在,并取得过实效。在民进党内也长期有所谓“激进派”和“温和派”之分:前者主张走上街头、发动群众运动、以脱序方式增加政治筹码;后者则主张“选举路线”等制度内的方式[64]??在民进党成立初期,“激进派”占优势,其斗争方式也以暴力抗争为主。但这种方式深受台湾民众诟病,民进党的名字甚至与暴力联系在一起。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民进党中的“温和派”渐占优势,民进党的重心便转向各级选举、法案审议、政策辩论,着力塑造“稳健、正派、负责任的反对党”形象。[65]在这种“温和派”思想指导下,国民党制度化反对国民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开始将工作重心放在通过选战来赢取政权。在这种背景下,民进党内也法科生或律师出身的党员不断地脱颖而出,而逐步地占据民进党党内的统治地位。
民进党通过选举取得权力的能力是引人注目的:在1989年12月举行的“解严”之后首次大选中,民进党获得101席增额立委中的21席、171席市议员中的38席、21席县市长中的6席。在这次大选中,国民党得票率首度不及6成,很大程度上便是受民进党的影响。自此之后,国民党在“立委”和“县市长”选举中的得票率双双下滑,民进党则稳步上升(详见表五)。
直到2004年的“总统大选”,尽管存在争议,但民进党获得大约一半的选票却是事实。
由此可见,民进党制度化的“选举路线”是颇有成效的:这其中有外部因素的影响;[67]同时也与民进党的社会基础逐渐转向社会中产阶级有关??尤其是法科背景的人大量加入民进党,使“选举路线”越来越成为民进党的“拿手好戏”。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主张“选举路线”的大多为法律人或具有法科背景,如康宁祥(中兴大学法商学院行政系,民进党早期领袖,曾任“国防部副部长”)、许信良(政治大学政治系,曾任民进党“主席”)、张俊宏(台湾大学政治学系)等;第二,在历次选举中,负责选务的大多为法律人或具有法科背景,例如李鸿禧在每次重要的选举中,都担任民进党的选务顾问。显然,法科生对选举的驾轻就熟,使得民进党更加倾向于“选举路线”,而这种制度化的方式也对法律人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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