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的人还可以申请低保申请条件吗

关于对全县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试行全额资助参合参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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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试行全额资助参合参保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民政办:
根据全市医改工作会议及上级民部门指示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2011年对我县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试行全额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参合参保对象
(一)新农合资助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
(二)城镇居民医保资助对象:“三无”人员;城镇低保户。
以上两类对象以此次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后核实上报的保障对象为准。
二、资助参合参保办理程序
此次全额资助参合参保实行乡镇集中办理,参合参保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五保供养领取证、城乡低保领取证复印件;免冠1寸照片两张。具体办理程序为:
(一)资助参合: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后上报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含家庭成员)名单进行分类汇总。由参合对象负责提供所需证明材料,乡镇民政办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部门集中帮助办理参合手续。
(二)资助参保: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后上报的城市低保户名单(含家庭成员)进行汇总,由参保对象提供所需证明材料,乡镇民政办集中送交给本镇劳动服务站作参保基数,并办理参保手续。
三、资助参合参保资金拨付方式
(一)资助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由各乡镇根据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后上报的名单为基数,按人均30元/年的参合资金到该乡镇卫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乡镇凭资助缴费的收款收据和参合名单到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核实作为拨付资助参合资金的依据。
(二)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城镇低保户,由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根据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后各乡镇上报汇总的名单为基数,按人均100元/年的资助资金拨付到县医保中心打捆参合。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资助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参合参保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有效途径。各乡镇民政办要高度重视,按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所有参合参保对象集中办理参合参保手续。要主动同劳动、卫生部门衔接,及时将参合参保证发放到对象手中,确保对象及时能得到医疗保障。
(二)要广泛宣传。县民政局将以公告形式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报一星期,各乡镇要在村(居)委会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对象及时办理参合参保手续。
(三)要狠抓落实。这次全额资助参合参保率必须达到100%,这是一项硬指标,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乡镇民政办要认真对待,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在11月15日前完成此项任务。同时,要做好参合参保后续服务工作。县民政局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全额资助参合参保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延期未完成工作的乡镇,将予以通报。
衡南县民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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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标准的可申请低保
/news/1366591.html
日 18:11:00
编者按:今年5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制度,我市民政部门正在积极制定适合城乡居民的救助办法。那么,城乡困难居民能够享受到哪些救助政策?遇到哪些困难可以求助?如何求助?未来,还有哪些新举措值得期待?今日起,本报开设《求助有门》栏目,为读者一一详细解读。最低生活保障是一张“兜底网”,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做保障。那么,哪些困难居民符合低保条件,如何申请?案例64岁张楠(化名)是西岗区站北街道建设社区的居民,由于年龄偏大,找工作很困难。他和妻子早些年就已经离异,孩子由妻子抚养,多年来,一直没有联络,子女也不给他付赡养费。现在,张楠一个人住在姐姐的房子里。今年2月份,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帮助他向街道提出了低保申请。街道低保专干经过多次入户调查核实,确认他的实际生活情况符合低保条件。目前,张楠每个月可以领到低保金530元。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保税区、高新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金州新区、普兰店市(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城市居民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普兰店市(不含普湾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的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2.金州新区和普湾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可维持现状,也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两年内实现与全市低保标准的统一。●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1.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575元。2.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保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执行当地新的低保标准;其他地区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在统一执行当地新的农村低保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申请程序《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后,城乡低保待遇的申请程序为: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成员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自收到正式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新期盼今年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我市自去年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全部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30元的标准,不再出现南北地区标准不同的情况;同时,北三市的农村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涨幅10%、农村低保涨幅达20%,进一步缩小了城乡低保标准存在的差距。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77110户,11891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6607户,59315人;农村低保对象40503户,59603人。今年,我市将继续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百岁老人、高龄低保老人等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平均提高10%。■解读家庭人均月收入怎么算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才可以申请低保。以城市居民为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月人均收入低于530元才可享受低保。月人均收入=家庭全部收入÷人口数。家庭收入包括:可支配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其他收入。除了依靠劳动获取的工资报酬外,发表作品获得的稿费,出租房屋收取的房租,炒股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家庭收入。有三部分保障性和奖励性收入实行统一减免:一是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予以照顾;二是困难老人相关福利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三是其他相关社会保障(奖励)补贴资金统一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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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05:49:00关于低保户申请和危房改造
尊敬的区政府领导您好:
我是汤沟镇龚桥行政村小赵自然村村民,我老父亲和母亲已有80多岁高龄,只有我1个儿子,几个女儿嫁到外地,生活困难。想申请低保户。
另我老父亲母亲居住的房屋是土墙瓦房,已有30多年了,现在属于危房,为了人的生命安全,请政府给予危房改造。我家电话6679850
上述信息我已向基层行政村领导反映,没有任何回复。请区政府关心过问此事。谢谢!
处理状况: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实地调查核实,您父母既不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也不属于其他贫困户,均不在危房改造的范围内,且在本村还有其他住房。根据以上情况,您父母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危房改造申请相关事宜如下:
1、危房改造重点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申请材料:
农户书面申请,提供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贫困户证明(贫困户为已纳入贫困监测的农户)其中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程序:
村(社区)初审并填写申请表,镇建设办现场拍照核实,镇政府审核,县(区)住建委审批,土地所办理相关用地建房等相关手续。
4、补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所补资金必须打入农户一卡通中。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40至60平方米。
以上为危房改造申请相关事宜,感谢您对镇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13-07-31 11:112014青海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
> 2014青海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
2014青海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
&&&&来源:社保频道
  青海低保申请条件2014
  申请城乡低保需要什么条件?申请五保户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我省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初审、评议和上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一般于每年年初1-3月份集中办理);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第三步: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5天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即批准该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城市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出入保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在职家庭成员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家庭人口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入保申请人在如实填写《申报表》后,连同在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送交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第三步:街道办事处可组织或委托社区居委会在1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调查核实工作,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查表》。
  第四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张榜公布5日,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区)县民政局;
  第五步:(区)县民政局复查后,张榜公示。对群众无异议的从批准当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资金社会化发放。
  五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稳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年人(60岁以上)、残疾人;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本人或近亲属持家庭户口向村(牧)民委会提出申请;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初审,经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示10日以上。无异议的,填写《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对申请人的自身状况和家庭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四步:现民政部门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农村农牧区五保供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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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深入大桥镇对新申请五保、低保困难群众入户调查发布日期:浏览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全区符合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11月27日,天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深入大桥镇刘光照、山后陈等村,对新申请农村五保、低保的困难群众进行入户调查。
  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邻里访问等方式对新申请农村五保、低保的家庭进行入户。在走访中,工作人员主要就困难群众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住房条件、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农村五保、城乡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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