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今年农村低保住房补贴申请书建房政府补贴款什么时候兑现呀?

关于农村低保户(且无房)可以申请建房补贴或类似政府帮助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南通市如东县兵房的,我妈妈是患过癌症,无工作能力的。我(女)现在在南京工作,平时家里的开销主要来源是政府低保以及我会每月给家里稍寄一些。但是我们长期租住别人的平房,无法稳定且条件也不好,母亲年老,想给她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有个家。所以像我家这样的情况能否向政府申请建房补助,或是类似的帮助。可以减轻我的住房压力,谢谢!
我是云南马龙县旧县镇人,在我们这里农村建房国家给每户10000元补贴,但在领起时需要提前交200元给各村土管员才能把10000元打到你的卡上,并且交200元不开认何单据,请问和法吗?
我今年22岁1,我是没父母的孤儿。一直是爷爷奶奶带大的,今年我想在老家建房经济上不够,可以申请补助吗
有摩托车的四级农村残疾可以申请低保吗
请问:国家关于生活在农村的二级伤残人员可以办理低保吗?
其丈夫已去世,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出嫁,小女儿读一年级,个人患有精神疾病,没有基本劳动能力。请问这样的条件可以申请低保吗?
其家庭为残疾户。为1级和2级残疾人员两名,其申请建房大概有三年多。至今政府无音信。具体我也说不好。但不会有偏差。
您好,听说现在农村建房政府有补贴,请问现在确实有实行吗,怎样走流程?我老家是湖北,现在要在老家建房
您好 我家是安徽农村的低保户家里要重新做房子,请问政府有补贴吗
您好,我是河南省信阳市一个农村家庭,家里有个千平米的猪场,但是爸妈不懂法律,很快主场就要拆除了,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们家的那个猪场是乳和补贴的,希望各位好心人能帮我们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详情,不至于被当地官员坑,,谢谢
农村独生子女在住房方面可以享受政府补贴?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治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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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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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治 县 人 民&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长县政办发[2009]19号
———————————————★———————————————
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为全县的农村特困家庭提供了重要的基本生活保障,这项惠及农民群众的保障制度,在我县运行三年来,对解决农村特困家庭的生活问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2008年1月,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下发后,农村低保保障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应保尽保。随着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提高,今年将再次扩大保障范围,为防止在办理农村低保中出现优亲厚友,趁机“谋私利,送人情”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农村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程序严格化、审批制度化,切实形成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进出有序的农村低保管理运行机制。现就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保障范围
(一)保障范围的确定
长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持有我县农业户口并居住我县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均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我县2006年确定的农村低保标准和上级提标精神,2009年由2006年的650元提高到1200元。
1、保障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家庭:
⑴、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或虽有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而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家庭;
⑵、因身体残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⑶、子女上学的单亲生活困难家庭;
⑷、主要劳动力因病不能劳动或家庭成员中患大病医疗支出过大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⑸、因意外事故导致伤病或自然灾害造成财产严重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⑹、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因公致伤致残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⑺、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并与孤儿共同生活且监护人无抚养能力的家庭;
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家庭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
⑼、其他困难家庭。
2、下列人员不得享受农村低保:
⑴、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而不自食其力的;
⑵、因建房或婚丧事大操大办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⑶、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而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⑷、因酗酒、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公伤等得到赔偿达到或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家庭成员的认定
家庭成员的认定是确定保障人数的关键。户口本上的户主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出的在读大学生视为同一家庭成员;已婚子女按另一家庭计算;与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祖父母、已婚残疾子女共同生活的可按同一家庭计算。
(三)家庭收入的核算
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核定是确定可否享受低保待遇和保障金“补差”标准关键环节,乡村两级要认真核实,村级要成立由支村“两委”干部、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农村低保收入核定小组”,准确计算申请人的家庭实际收入。
家庭收入来源包括经营收入(种植收入、养殖收入、其它收入等)、劳务收入,也包括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赡养费、抚养费、财产性收入(出租房屋、机械设备等收取的租金)和储蓄存款、有价证券及利息和他人赠与款物的收入。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均计入家庭收入中。有劳动能力且身体健康的成年人,收入无法确定时按照所在村人均收入计算。凡得到赔偿费或补偿费的家庭,按照农村低保标准折算年限,年满后才可纳入低保。
二、严格规范申请审批和复核程序
(一)村级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写出家庭困难低保申请。
2、支村委会研究。接收农村低保个人申请后,要及时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对各低保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分析研究,对确定的合格户,安排人员入户调查,核定收入。村纪检监督小组长参加会议。
3、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低保申请户或年度复核户进行民主评议和投票表决。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4、张榜公示。对评议表决通过户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较集中地方公示7天以上,群众无异议的,填写《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表》,并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廉政监督小组长共同签字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乡镇审查。
上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2)户口簿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家庭合照;(5)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6)表决汇总表(复印件);(7)支村委意见;(8)纪检监督小组意见。
有特殊对象的家庭应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患重大疾病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并附病历;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判决书或死亡人员户口注销证件;子女上大学的提供学校证明,户口转入学校的,由派出所出据证明。
上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户主姓名及家庭成员姓名必须与户口薄、身份证一致。
(二)乡镇审查
1、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民政助理员、统计员、经管员为成员的“农村低保领导组”。负责对所属村委提交的低保户进行审查。
2、乡镇收到各村上报的申请户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调查,走街窜巷进行走访,并召开农村低保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入户率达到100%。乡镇审查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民政审批
1、县民政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申请户材料要认真审查,并及时组织力量入户抽查,对各乡镇抽查村和抽中村的入户率均不少于30%;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批准,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各乡镇;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举报的户,退回申请人所属乡镇,由乡镇负责妥善处理。
2、对县民政部门的审批结果,各乡镇要及时反馈所属村委,由村委再次公示5天以上,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有异议的,由乡镇将具体情况书面呈报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应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
(四)年度复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农村低保的年度复核工作,一年一次。凡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要主动向所在村提出复核申请,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合格的,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填写《年度复核花名登记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家庭收入增加或因人口变化需退保的,应及时予以退出,对无故不参加复核的,按自动放弃取消其保障资格对待。
三、保障资金发放与管理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工作由农村信用社承担,每季发放一次。发放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各乡镇信用社,信用社按照各乡镇民政办提供的发放名单,开设低保金发放个人帐户,其存折由民政办登记发放。低保对象凭身份证、保障证、存折到指定的信用社领取。
2、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智残人员、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等特殊人员,由其监护人代领,无监护人的由村委会指定的监护人代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病人,由其指定最信任的人代领,无信任人的由村委会指定代领人。凡由他人代为领取的,村委会、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定期走访、检查和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低保管理,接收群众监督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国家为解决农村农民民生问题的政策体现,农村低保涉及面广、人数众多、难度较大,又是关乎民生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乡镇的乡镇长是农村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纪检书记,各村纪检监督小组长负有确保公平监督的责任。要把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我县农村低保的“应保尽保”。
各级在办理、初审、审查、审批农村低保时,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同类家庭比较原则,该保的必保,不应保的坚决不保。低保信息要通过公示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县、乡、村三级在开展农村低保管理中,要各负其职,认真覆行职责,严格办理程序,决不能优亲厚友、照顾关系、办人情低保。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对违规办理低保的人,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办:长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治县政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大连倚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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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政府关于“民政局套取危房改造款和低保户补助款”一帖的回函
红网 发表于 &10: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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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慈利县民政局套取危房改造款和低保户补助款”的群众反映内容的回复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红网?百姓呼声》4月22日登载了江垭镇广济村部分村民实名反映“2012年江垭民政所勾结广济村村主任曹道霞,在张德峰和张雪清未建房情况下,虚报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和农村低保户补助资金”,为此,我县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张德峰、张雪清未建房情况。广济村部分村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事出有因。张德峰是江垭镇广济村四组村民,系五保对象,以他的名义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的是他的亲弟弟张德军。张雪清是该村2组村民,残疾,低保户,以他的名义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的也是他的亲弟弟张伟国。据调查,村里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是想为建房户争取更多危房补助资金,因张德军、张伟国均系一般困难户,按政策只能享受3000元建房补助资金,而以其哥哥(五保户、低保户)的名义申报,分别可以享受20000元和10000元的补助资金。  2、关于慈利县民政局、江垭镇民政所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和低保户补助资金的问题。慈利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和农村低保资金均通过乡财网平台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县民政局、乡镇民政所无法也不可能套取。张德峰、张雪清的危房改造资金也是通过一卡通打到他们的粮食直补存折上, 之所以产生上述认识,是由于当事人取钱时,由村干部陪同领取。当时陪同张德军领钱的该村妇女主任唐春枚借用了5000元,过后不久即已归还,而陪同张雪清取钱的村主任曹道霞当时也向当事人拿了2000元,此2000元是否已归还,因有关当事人外出打工,目前仍在调查之中。  3、关于广济村村主任伪造花名册骗取低保、危房改造资金问题。该村低保对象的确定是按照农村低保政策和程序进行办理,不存在村干部伪造花名册。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报上,该村上述行为属于移花接木的违规行为,即申报的对象和实际建房受益的人不一致。  4、关于江垭镇民政所核查不实的问题。江垭民政所仅有工作人员3名,而该镇系原3个乡镇合并,全乡镇有5万多人,面积大,人口多,任务重,所以他们虽然有分工,但主要是依靠村支两委的人做工作,联系广济片的工作人员,曾实地核查过,但因未细心询问周围村民,确有工作不实之处。  5、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关于张德军、张伟国已领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处理问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张德军、张伟国两人原住房都是危旧房,家庭条件都不是很好,符合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其中,张德军系五保对象张德峰之弟,张德峰本人即使补贴20000元也无力翻修原有危房,现在,兄弟俩签了协议,双方同意,弟弟张德军新房建好后,他们一起居住,便于照顾。本着事实求是、合乎情理的原则,我们认为,在张德军履行监护义务的情况下,张德峰享受的2万元钱的建房补助款可以发放给张德军,其履行义务情况由江垭镇民政所和广济村村支两委监督。而张伟国只能按一般贫困户危改建房的标准领取补助资金3千元,他以张雪清名义实际得了1万元补贴,多得的7千元应予追回。二是关于农村低保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结合2013年的农村低保年检年审工作,对群众有反响的村,县局重点把关督查,确保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按法定程序、公开公平进行。三是关于乡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目前,县纪委已责成江垭镇纪委对有关问题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相关干部如有违纪违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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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治理大会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农村特困户危窑危房改造暨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今天。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自治区 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和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稍后,丁书记和黄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年。民政、建设、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共同努力下,全县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作为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实施危窑危房改造3987户,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26%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定: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号“民生工程”来抓,一是组织到位。县委、政府把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将危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示范到位。
全县抽调1500多名排查工作人员,二是规划科学。为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原则,深入全县306个行政村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摸底,严格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对确定的危窑危房户进行反复调查,建立档案,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适度集中、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科学规划,以住房救助为突破口,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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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屋结构
户均建筑面积
建设资金总额
财政补助资金
农户自筹资金
建设组织方式
建设时间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建设背景、依据(集中建房的原因、条件、优惠政策等)、措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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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10户以上集中建房须填此表,分散建房不在其列;(2)表中面积、资金单位分别为:平方米、万元;住房结构指木结构、石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3)此表原件存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中,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办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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