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工伤鉴定标准十年后转入新的工作单位,要做从新鉴定吗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自己找机构重新鉴定可以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自己找机构重新鉴定可以吗
产妇在县级人民医院剖腹产,小孩由于被羊水所呛未处理彻底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导致患儿瘫痪致死,当即封存病历,在第一次开庭举证时院方私自在医院拆开封存的病历,并与患方复印的病历不符多出很多页。现在医疗纠纷鉴定结果为医院无过错,此事件患方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吗?应该以什么为合法理由?
父亲因为工作身亡,鉴定为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老板拒绝按工伤赔偿,想问一下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果对方不服要在多久可以提前上诉?
DNA鉴定权威机构鉴定的结果可以再法律上使用吗
本人在工作中被机器皮带绞伤右手指,做了皮瓣加植皮手术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要重新鉴定的费用应谁来承担
达到轻微伤鉴定标准中的2项,算不算轻伤,轻伤鉴定标准中牙齿脱落或打断2颗以上为轻伤,包含2颗不。
我涉及到一个经济纠纷案,现在笔迹鉴定出来了,我对结果不服,我想从新提出鉴定可以吗
我们这里的医院治疗很保守,没有住院,在家休息了3个月,去上班的,,但是到现在还是疼的,,很不服,,可以重新鉴定吗
我们这里的医院治疗很保守,没有住院,在家休息了3个月,去上班的,,但是到现在还是疼的,,很不服,,可以重新鉴定吗
亲哥哥被2人无故用刀砍伤数十刀,右手右侧2跟手指脱落,中指骨折,手腕上面骨折,肩膀,腰部,腿部多处砍伤。到医院抢救输血12袋,危在旦夕。罪犯仍在逃逸,警方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法医来鉴定,结果为轻伤,叫我们签字,请问签字后,我们不服是否能重新申请重新鉴定?想重新做工伤鉴定过了期限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本人去年上班途中遭遇车祸,颅骨骨折,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下半年做的工伤鉴定为十级,当时头疼等问题医生说慢慢会好,结果现在过了几个月头还一直疼,检查是血管痉挛,想重新申请工伤评定,但是已经过了15天的期限了,我是脑力工作者,长期头疼很是痛苦,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啊?看网上的标准脑挫裂伤是九级。谁能帮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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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回答我问题的律师,我以为已经没办法了,谢谢你们了。
被告人不服自诉人的伤情鉴定结论(轻伤),申请重新鉴定,该鉴定结论确实存在疑点,法院同意并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送去了鉴材,但该鉴定中心要自诉人到场检查,自诉人拒不到场,不予配合,能否据此视为自诉人举证不能,不构成轻伤?
因对方有关系,他们在县医院事后人为补伤造假弄了个鼻骨骨折,后县公安局法医依此将其鉴定为轻伤,被我方发现并予以揭露后,派出所领着双方到省城河南省郑州市重新做了一次鉴定(鉴定单位不是我方选定的),由于这里面他们又疏通找了关系,最后的鉴定结果不再鼻骨骨折,而改成了上颌突(鼻骨旁的小脆骨)骨折,结果仍为轻伤,基本是维持县的鉴定。后来,派出所就以此为由,将我方人员刑拘收押,以此胁迫我方接受对方的苛刻调解条件和高额赔偿,不然就不放人。我方感到冤屈,下步该咋...
因对方有关系,对方在县医院事后人为补伤造假成弄了个鼻骨骨折,后县公安局法依此将其鉴定为轻伤,被我方发现并予以揭露后,派出所领着双方到省城河南省郑州市重新做了一次鉴定(鉴定单位不是我方选定的),由于这里面他们又疏通找了关系,最后的鉴定结果不再鼻骨骨折,而改成了上颌突(鼻骨旁的小脆骨)骨折,结果仍为轻伤,基本是维持县的鉴定。后来,派出所就以此为由,将我方人员刑拘收押,以此胁迫我方接受对方的苛刻调解条件和高额赔偿,不然就不放人。我方感到冤屈,下步该咋...
因为开始不知道什么时间要做法医鉴定,这两天去法院咨询,一问已经过了期限,必须是在诉讼书送达一个月内提交,我现在马上就要开庭了,怎么办???
法官的意思是要不直接开庭,要不就重新提交诉讼书。如果重新提交的话托的时间更长,等开庭就需要几个月,开庭过等处理还带好长时间,现在有没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伤害鉴定部门否定了就诊医院的骨折诊断,认为是肌腱损伤,属于轻微伤害。
一、是重新鉴定,还是告医院误诊?!
二、民事赔偿时,会赔偿全额治疗费么?!对于骨折的治疗费会赔偿么?
2007年6月我在台企上班时受伤,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伤情稍好坚持上班。10月我提出工伤鉴定,单位为逃避工伤赔偿问题,恶意找茬将我辞退,从此停发工资和生活费。
无奈我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日下达8级伤残鉴定书,单位也同期收到并且未提出异议。之后我在仲裁书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按8级工伤赔偿,经仲裁、区法院都判决单位赔偿,单位又上诉到中院。事隔一年半后于08年12月我不知情情况下,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自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所在...
2007年6月我在台企上班时受伤,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伤情稍好坚持上班。10月单位为逃避工伤赔偿问题,找茬将我辞退,从此停发工资和生活费。
无奈我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日下达8级伤残鉴定书,单位也同期收到,之后我在仲裁书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经仲裁、区法院都判决单位赔偿,单位又上诉到中院。事隔一年半后于08年12月我不知情情况下,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自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所在单位认为伤残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向市级原鉴定机...
2007年6月我在台企上班时受伤,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伤情稍好坚持上班。10月单位为逃避工伤赔偿问题,找茬将我辞退,从此停发工资和生活费。
无奈我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日下达8级伤残鉴定书,单位也同期收到,之后我在仲裁书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经仲裁、区法院都判决单位赔偿,单位又上诉到中院。事隔一年半后于08年12月我不知情情况下,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自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所在单位认为伤残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向劳动鉴定部门...
2007年6月我在台企上班时受伤,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伤情稍好坚持上班。10月单位为逃避工伤赔偿问题,找茬将我辞退,从此停发工资和生活费。无奈我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日下达8级伤残鉴定书,之后我在仲裁书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经仲裁、区法院都判决单位赔偿,单位又上诉到中院。事隔一年半后于08年12月我不知情情况下,向劳动鉴定部门单方提出对我的工伤进行重新鉴定,而劳动部门未核查就发给单位同意受理书,但又没有法律条款要求我重新鉴定,现劳动部门意识...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不可再要求重新鉴定工伤等级__杭州叶茂劳动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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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不可再要求重新鉴定工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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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可能产生两种关系:保留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双流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保安唐林在工作时不慎摔伤,领取了社保及工资后,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然而,双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今年初裁决“A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唐林工伤待遇共计11万余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A公司提出当初对唐林的伤残鉴定过高,诉至法院请求重新鉴定。记者昨(8)日从双流法院获悉,因该鉴定结论已生效,A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被驳回。【案情回顾】&&&&2008年5月,唐林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A公司担任保安。半年后的日,唐林工作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78天,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A公司已为唐林购买了社保,唐林受伤后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付款6万余元。&&&&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唐林陆续从A公司处领取工资6000余元。日,唐林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间,经A公司申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唐林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日,唐林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陆级,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均未申请再次鉴定。&&&&日,双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A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唐林工伤待遇共计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裁决后,A公司认为唐林康复情况较好,当初只是为使唐林得到社保理赔才去为唐林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对伤残等级较高的结论未提出异议,但现在唐林恢复的情况已经很好,按照原来的伤残鉴定结论赔偿不公平,不愿按裁决书内容履行。&&&&A公司诉至双流法院,请求对唐林的伤害进行重新鉴定,要求根据重新鉴定结论进行赔偿。【法官释疑】&&&&拒绝复查鉴定的原因&&&&――工伤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适用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双流法院审理认为,A公司在收到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书的法定期间内没有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该鉴定结论已生效,对原告的重新鉴定申请不予准许。“本案中,在唐林与A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A公司没有提起复查鉴定的资格。”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法官同时表示,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中,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的赔偿是一次性的,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还附加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次性赔偿了断,此后不再对劳动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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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过了时间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悬赏:0&-&提问时间:&-&解答数:1&-&浏览量:3001
在天津仓储工作加班时,在没有经过培训的情况下发生了工伤,整个手掌被机器卷了进去,那种的疼痛难以形容,工厂负责人确说没有大事.在医院医生说让住院厂方拒绝出医药费,更没有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只做了简单的缝合包扎.7级的伤残程度他们给定了8级.现在整个手臂都不能从事重劳动,我还年轻就受到了这样不公的对待.希望有正义感的善良人能够帮我们农民工想想办法.谢谢大家
提问者:游客
您好,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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