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7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在要与单位解除合同能否有赔偿?该怎&#火影忍 655333;

我在一单位工作4年了,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现在公司辞退我,我应怎么向公司要求赔偿?_百度知道
我在一单位工作4年了,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现在公司辞退我,我应怎么向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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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视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辞退你,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到劳动局告公司无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该在30天内签订4年了还没有签属于公司违法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你4年的双倍工资补偿 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建议你多看一下劳动法:这样自己的把握也多一点;希望以上能帮助到你
可以(1)劳动监察举报!
(2)申请劳动仲裁!
法院直接起诉!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纵横法律网-黑龙江鼎誉律师事务所-张仁东律师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貌似没有办法要求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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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之前在单位当司机与用人单位签了合同,做了5年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求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工作至今有7年了,之前转签合同没有任何赔偿和补偿。现在用人单位裁员,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吗?请好心人帮忙回复,谢谢
之前在单位当司机与用人单位签了合同,做了5年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求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工作至今有7年了,之前转签合同没有任何赔偿和补偿。现在用人单位裁员,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吗?请好心人帮忙回复,谢谢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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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补偿金想出的办法,您带着身份证去社保中心打印社保缴费证明,看是否缴费机构和劳动合同一致,主要想办法证明您一直在此公司工作就可以&。
补偿金、待通知金年假、加班费等。。。
感谢您的回答,有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是可以证明一直在单位工作的,那能申请什么补偿吗?
按劳动合同法,可以。之前五年单位有躲避之嫌
您的意思是能要到之前五年的补偿吗?
是的这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补偿金想出的办法,您带着身份证去社保中心打印社保缴费证明,看是否缴费机构和劳动合同一致,主要想办法证明您一直在此公司工作就可以&。补偿金、待通知金年假、加班费等。。。
没有劳动合同法也有补偿金文件
用人单位解除你的合同是违法行为,另外,单方变更工作岗位也属于违法,再问;用人单位有没有给你办理社保?如果没有也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请求劳动仲裁;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金。一年补助一个月,你7年就可以补助7个月工资。如果单位有解除合同证明。你就能得到1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社保,你有权要求补缴社保待遇
可以联系计算,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赔偿。
按合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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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领域专家事业单位工作l了三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劳动保险现在要辞退我应该怎样赔偿_百度知道
事业单位工作l了三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劳动保险现在要辞退我应该怎样赔偿
日起在事业单位工作,已知道现在(2010年4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交任何劳动保险!~现在单位要辞退我,应该怎么办?急求!~~~~~~~~~
提问者采纳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我来帮你分析:  1、补上保险,从2007年8月--2010年4月;  2、2007年8月---2010年4月,企业应支付劳动者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3、2007年8月---2010年4月,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2007年8月---2010年4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即2个月平均工资)  5、按2010年4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提问者评价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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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法律依据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首先先查看一下自己是否够辞退的条件,再进行交涉,最好到监察大队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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