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水准公安局在职研究生人员表李俊峰

  光天化日之下,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网络谎言左右洛阳市两级法院,枉法判决书导致洛宁县韦耀武涉黑案二审开庭前,法官、检察官害怕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不让在逃人员出庭。原因就是在一审判决书中洛宁县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操纵洛宁县公检法枉法认定31人在逃,!    张廷璞故意挑起群众矛盾,散播社会恐怖气氛,造成洛宁县社会公共秩序陷入严重混乱.确凿证据,罪责难逃!谁是张廷璞的幕后‘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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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公正的门紧锁着,  司法腐败的洞趟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有权有钱你再来!  有理没权你莫来?!?!?!   
  法官、检察官害怕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说明什么?公权利左右洛阳市两级法院,腐败官员成了欺压百姓三座大山!公检法都在维护谁的尊严?好好看看当地群众的反映?
  洛阳市中院如此办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奇葩  我叫何慧玲,是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编造的网络谎言中所谓的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的小姨。铁证如山,我要公开事实真相!  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判决书终于在日下发!作为家属我终于于日约见到主审法官李俊峰,想不到严重超期羁押的案件,在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筹划下,洛阳市两级法院枉法判决!法官的解释不能自圆其说!神圣的宪法和法律在洛阳市中院成了公权力的牺牲品! 二审开庭当天,律师当庭提交的线索和证据【梁保成、汪在兴等数人证词证言以及段干臣,韦书军等部分关键人员的录音】,检察官、法官,竟然无视证据,判决书中隐瞒事实,只字不提!鉴于此我于当日在主审法官李俊峰的办公室,郑重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写下要求保全洛宁县韦耀武案在洛宁县法院二审的庭审全程录像资料! 主审法官李俊峰当时已经向洛宁县法院吕高洁法官联系落实 ,希望不要再次继续谎言! 事实必须要揭开真相!  可笑的是:头顶国徽,肩挑正义的法官、检察官竟然不敢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理由竟然是“录完口供,这些人怎么办?”宪法何在?法律何在?党纪国法何在?  难道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说,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吗?
  实名举报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恶意编制网络谎言,操纵洛阳市两级法院,法官、检察官不敢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导致枉法判决书的出台!污辱宪法!愚弄百姓!问题官员不被追究反而升迁,谁是幕后保护伞?
  法官荒唐判决书,百姓满腹辛酸泪!官员枉法为升迁,谁问百姓牢坐穿!
  洛宁县韦耀武案从一开始就注定权利的肆意妄为!从日当时的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未经审判,公然对媒体宣布的网络谎言开始,注定宪法和法律在这里只是遮羞布,那里还有公平正义可言!从一审到二审,律师的出场只不过增加了调料!所有的证据和线索公检法可以有选择的利用!所谓的在逃人员你就没有人【法官、检察官】敢录口供!你没看见二审时,检察官张国波咆哮法庭,为所欲为,法官、律师噤若寒蝉,没有一个人提出抗议。当庭提交的证据,判决书只字未提?为什么?长达两年的案件,群众反映激烈,屡次上访,两次开庭洛阳市政法委领导亲自监督,你能说不知道?一切的一切只能证明权利大于法律!农民的无奈,你无权无钱要想得到公平正义那是登天还难!
  洛宁县韦耀武案从一开始就注定权利的肆意妄为!从日当时的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未经审判,公然对媒体宣布的网络谎言开始,注定宪法和法律在这里只是遮羞布,那里还有公平正义可言!从一审到二审,律师的出场只不过增加了调料!所有的证据和线索公检法可以有选择的利用!所谓的在逃人员你就没有人【法官、检察官】敢录口供!你没看见二审时,检察官张国波咆哮法庭,为所欲为,法官、律师噤若寒蝉,没有一个人提出抗议,一个个就是奴才。当庭提交的证据,判决书只字未提?这些当时参加旁听的群众,人大代表,啥不知道?掩盖了什么?为什么?长达两年的案件,群众反映激烈,屡次上访,两次开庭洛阳市政法委领导亲自监督,你能说不知道?一切的一切只能证明权利大于法律!农民的无奈,你无权无钱要想得到公平正义那是登天还难! 就是这样的问题官员得以升职才能操作洛阳市高官干扰司法公正!  http://www.gongmin.cc/thread-.html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19时40分发布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京报”《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被调查:媒体出身》)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恶意编制网络谎言何日有人敢问?
  坚持!挺住!向正义出发!有法为你护航!!
  官员造谣涉滥用职权罪  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上午说,多数“官谣”背后都因受到权力影响,“官谣”发布者固然有责任,而制造者尤其要被追责。  他还指出,在薄熙来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历数薄的数宗罪中就有一宗“批准发布王立军休假式治疗”为滥用职权罪。公诉方称,薄熙来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消息等一系列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因此检察院将薄的行为定性为滥用职权罪。  “起诉书中这段话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官方造谣、发布虚假信息属于滥用职权罪。发布官谣是犯罪,属滥用职权罪。”陈春龙说。  名词解释·滥用职权罪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媒体盘点“官谣”:为领导挡负面 大多未被追责】官员造谣涉滥用职权罪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上午说,多数“官谣”背后都因受到权力影响,“官谣”发布者固然有责任,而制造者尤其要被追责。他还指出,在薄熙来案的审理...   洛阳市两级法院充当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徇私枉法的保护伞!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恶意编织网络谎言,操纵洛阳市两级法院!导致洛宁县39个无辜农民被枉法判决!公开开庭形同虚设!法官、检察官违心屈辱在权利之下!神圣的宪法和法律在洛阳市中院成了公权力的牺牲品! 二审开庭当天,律师当庭提交的线索和证据【梁保成、汪在兴等数人证词证言以及段干臣,韦书军等部分关键人员的录音】,检察官、法官,不敢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竟然无视无罪证据,判决书中隐瞒事实,只字不提!何日中纪委有人关注洛阳市的贪官污吏?
  无良法官、检察官已经成了公权力徇私枉法的奴才!依法治国是一句空谈!
  洛阳市自己人民法院执法机构沦为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私设的“公堂”,执法者蜕变为权贵的家丁,枉法判决书成了徇私枉法的遮羞布,那里还要宪法的存在!如果将神圣庄严的法律视为任人狎亵、任人玩弄的娼妓,如果……国家还成为国家吗?草民百姓头顶上还有阳光吗?法律是国家的根基,能否严格依法治国,是衡量执政党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严格、公正执法是执政党必须修炼的内功。只有坚持严格的依法治国,才能实现真正的公正、公平和正义,到了那时,我们才有资格站在国际舞台上底气十足地宣称“我们是法治国家”!
  未判先决,已经决定了枉法的事实,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网络谎言导致枉法判决书的出台,暴露这么多的遗留问题,为什么洛阳市无人过问?是谁在为徇私枉法撑腰?张廷璞到底是老虎还是苍蝇?  是不是一定要中纪委过问才行?
  要有确凿的证据,摆证据,讲法律,举报不止。  给媒体人士和著名学者快递资料看看。  中纪委:专项清理干部住房用车 超配一律清退  司法腐败是社会的悲哀。司法腐败社会就缺少正义,缺少公正,缺少公平。没有正义、公正、公平的社  会是怎样的?只会是暴戾充斥,更快加速水浒性的社会。百姓缺少公正的对待,缺少公平的评判,社会  就会缺失正义。司法腐败才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正在扼杀中国的未来  必要时可以 采取 监视监听
采集第一手证据
最好有录像 证明其违法乱纪,淫乱的罪证。坚持就是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  中纪委王岐山
总理 总书记
常委、各大律师最高法院法官,法律界的泰斗,政商界名人每人快递一份资料,你的资料要确凿准确 简单明了 思路清晰 证据链接无瑕疵才会被重视。  中纪委:专项清理干部住房用车 超配一律清退  事件我们很关注·期待详情`北京法制媒体Q邮箱  法制报
Q4642749 或  媒体记者:.
或   新闻与廉政监督网/《聚焦法治》栏目已经关注了你反映的事件,请速与本单位张主任联系,电话,QQ:   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中央纪委  监察部举报中心
邮编: 100053
举报电话: (010)12388   中纪委开通网上留言板   直接将建议发到中纪委电子邮箱(ccdi@)  中纪委廉政留言板   http://interact./index.jsessionid=C2DC55B9D49CA399D85A5FD951E84F76.zjw85  国家预防腐败局
及邮箱 bgszhc@  http://www./article/wyxx/  据实举报,将人证 物证 等相关资料 复印件 或影像副件快递到中纪委。最好有贪官贪赃枉法 色情绯闻照片等的事实证据一同举报。  望同时发表到更多博客里更多的论坛里,关注人多解决问题可能性越大。  山东阳光在线 举报电话qq  焦点访谈QQ966877查证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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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第六巡视组自日起,省委巡视组来威巡视2月 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威海巡视期间,分别在东山宾馆东门和市信访局门口设立了巡视组信箱。巡视组的联系电话:(手机)、5195527(固话)。巡视组的网上信访举报邮箱:。  根据网上搜索“于国福有话说”资料证明是为冤假错案维权的,他的联系方式是QQ,  同时将资料快递到公安部打黑办公室,据实说明,不可捏造事实,要准确无误,最好是人证 物证 照片 录像等证据 副件 一同快递。  法治中国护法播客为你提供一个报料平台(视频,图文均可)  法治中国传媒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中国检察日报社、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社和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法治媒体。(有问题请私信我)  法治事件举报地址:http://f./hfbk_index.html  贺卫方、 微博 /weifanghe/status/-936888  QQ空间:http://user./
QQ:  陈有西、窦 旭 民、曹建明、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王文志,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  微博
/wang67896  中国政法大学副院长何兵  中国政法大学邮编  学院路这边是100088昌平是102249邮编 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 27 号 邮编 102249  焦洪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法治圈群主联盟-网络民间法学会  群号2346819律法网  /a/  //  法律反腐联盟  法治宣传网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综合类法治宣传网站,并且通过相应渠道呈送至国务院办公厅等。请联系QQ,资料邮箱。群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  北京资深媒体人高瑜
  QQ群:;  经济观察报   记者冯军的微博 :/fengjunjizhe  Email:  司马南、微博 /simanan?pref=qqcom.dp.followalltx1  QQ空间:http://user./
qq:  孔庆东。  中纪委举报电话:12388 ,中纪委举报邮箱:  最高 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特开设“院长信箱”(yzxx@)。  人民法院举报中心  http://jubao./  高 检群众举报职务犯罪 电话:010- 邮箱:cyjb@
  中纪委举报邮箱:  中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 证券会纪委举报电话010-  再不行制作视频放到优酷上,视觉冲击力要强的,关注的人自然多.
  @天下太平123x 13楼
21:24:59  【媒体盘点“官谣”:为领导挡负面 大多未被追责】官员造谣涉滥用职权罪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上午说,多数“官谣”背后都因受到权力影响,“官谣”发布者固然有责任,而制造者尤其要被追责。他还指出,在薄熙来案的审理...  洛阳市两级法院充当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徇私枉法的保护伞!  -----------------------------  很多地方的公检法只为当地政府官员看家护院,还会把老百姓的疾苦放在眼里吗?
  @天下太平123x 13楼
21:24:59  【媒体盘点“官谣”:为领导挡负面 大多未被追责】官员造谣涉滥用职权罪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上午说,多数“官谣”背后都因受到权力影响,“官谣”发布者固然有责任,而制造者尤其要被追责。他还指出,在薄熙来案的审理...  洛阳市两级法院充当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徇私枉法的保护伞!  -----------------------------  狼狈为奸
  洛宁县韦耀武案从日当时的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未经审判,公然对媒体宣布的网络谎言开始,注定宪法和法律在这里只是遮羞布,那里还有公平正义可言! 洛阳市中院黑心法官李俊峰为迎合与讨好滥权趋炎附势,为了一个刑庭庭长的官位,甘愿充当现在的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替罪羊,一方面尽力诱骗当事人及其家属,一方面卑鄙龌龊隐瞒证据,不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枉法判决书草菅人命!到底有什么见不得内幕?  1·为什么检察官张国波充当犬牙肆意妄为、咆哮法庭你装聋作哑?  2·为什么当庭提供的关键的证人证言的,录音资料等重要证据材料枉法判决书只字不提?  3· 为什么起诉到法院的39个人,只有上诉人到庭?刑事诉讼法被你侮辱!  二审当天的庭审录像说明一切!一切的一切铁证如山!在滥权的淫威下律师点头哈腰噤若寒蝉,哪里还有公平正以可言?
  这是二审开庭后我亲自递给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的质问  尊敬的洛阳市中院李法官及韦耀武案二审合议庭:  我叫何慧玲,今年46岁,是洛宁县所谓的“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的小姨。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在洛宁开庭,在各位及律师的努力下,我才能够有幸参加二审旁听(一审因某些人为害怕事实真相的暴露而故意剥夺我旁听的权利)。  首先我们非常感谢洛阳市中院在韦耀武案中所做的工作,虽然从上诉到开庭历经八个多月,涉黑案二审能够公开开庭审理在洛阳市中院也是第一例,也充分体现了洛阳市中院对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和对司法公正的负责任的态度。我们非常尊重法庭及各位领导,也积极配合律师和法院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但是二审开庭的实际情况叫我们非常不理解,司法的公平、公正到底体现在那里?  第一;最新中国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但是韦耀武案二审,为什么不是39人全部到庭,那么他们的虚假口供韦耀武要不要承担责任?辩护人如何对他们的口供进行质证?  第二,刑事上诉本身就是对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真相不服,二审检察院和法院必须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及量刑标准给于审查,但是二审检察官高高在上,肆意妄为,公然在神圣的法庭上当众侮辱当事人及辩护人。对于当事人及辩护人提供的证据证言,录音资料全盘否定。我们不知道二审检察官是出于个人目的,还是为了维护某些领导的尊严,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韦耀武以黑养商,以商养黑?我相信各位法官和检察官都有看过所有的案件材料,我不知道有那个人、那件事证明韦耀武收受黑钱,以黑养黑。我们的司法历史上已经有了一个“眼花法官”,难道洛阳市也要出现“眼瞎检察官“吗?作为检察人员怎能如此不负责任的妄下断论,在神圣的法庭上,藐视法官、审判长的存在,公然侮辱当事人,咆哮法庭,明显带有个人情绪,偏离了二审开庭的主旨,作为二审检察官本身是对一审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要严格审查,为何践踏法律,肆意妄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检查机关的形象,让我们不得不怀疑这次审判的公平性、公正性、透明性。  第三,二审开庭当日,当地村委及村民都有旁听,对当天洛阳市检察官当庭的所作所为议论纷纷,作为检察官你是以理服人,还是利用人民赋于你的公权力肆意妄为?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张立勇院长多次强调要求:“对发生错案绝不能因为害怕善后工作难做拖延纠错,绝不能因为强调司法权威拒绝纠错,绝不能因为个人或单位得失抵制纠错”。并且严肃警告:“非法证据要排除,有疑点的证据不能认定,如果确实有疑案,必须宣告无罪”。  经过艰难二审开庭,我相信洛阳市中院二审合议庭各位法官已经明白孰是孰非,辩护人和我们当事人为了维护庭审纪律,我们也是尽量克制,如果十几个所谓的“在逃人员”愿意出庭,还是不能证明,那么司法的公平正义还要在什么地方才能体现?  “虽然你们在座的各位现在是大法官,大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后代不一定也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他们遇上倒霉事,被屈打成招,你们是什么感受。我说我希望你们出台相关的合理政策,完善司法制度,不再出现我这样的事。”(日《新京报》)张高平的这段话,平静而充满力量,平白却振聋发聩。这段话被不少媒体引用,举个实例央视《新闻1+1》,白岩松在点评时说“记住这句话吧!”谁最该记住这句话?炮制张高平叔侄冤案的相关人员。但其实,每个人都应该铭记,特别是手握权柄的公职人员。这样的道理,那些掌权者未必不懂,但是在名利诱惑下,他们往往不愿意想到这一步;或者自恃权力在握,认为本身或者子孙遇上倒霉事也能摆平。因此,许多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亲历了冤屈无法真切体会到法治的珍贵。而等到那一天,无疑晚了。因此,如果掌握权力者都能信仰法律,竭力维护制度尊严,就会少一些冤案,也是为法治奠定基石,使每个人都是受益者。  在此案一审中,起诉到洛宁县法院涉黑的有39人,但是在逃的31人(这31人很多不知道自己是在逃人员)。经一审判决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4人积极参加黑社会(其中1人是韦耀武四弟,),4人5年到1年实刑,其余29人全部不是实刑(其中21缓刑,多人已经被关十个月,5人管制,3人免予刑事处罚),在洛宁县法院一审中39人的案子,在两天匆匆忙忙审理结束。这就足以证明审判的荒唐!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经过二审开庭审理,我们有理由相信洛阳市中院法官及合议庭,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给那些无辜的农民以公平正义!  如果有必要,我们还有很多证据可以和法官沟通!  何慧玲  日
  //.html洛宁县 村支书拔掉十个指甲盖的帖子为什么没有了?权利可以掩盖事实真相吗?官方造谣、发布虚假信息属于滥用职权罪。发布官谣是犯罪,属滥用职权罪!  洛阳市中院人民的执法机构沦为张廷璞官家私设的“公堂”,执法者蜕变为权贵的家丁,将神圣庄严的法律视为任人狎亵、任人玩弄的娼妓,……国家还成为国家吗?草民百姓头顶上还有阳光吗?
  @黑与白3   注:我受害百姓任瑞存(|@任瑞存:和|@gongzhengwu:与|@gongzhengwuabc:及|@正说1:其|@据理讲: )以此依法重申客观法理的帖子帮您顶一顶!  向党和国家及受害百姓提醒与建言:更新帖—(再续篇、微评)  提醒:在党中央高调设计推出依法反腐、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肃逐步走向法治轨道的当下,党和国家及受害百姓一定要高度警惕官僚腐败的最后疯狂打击报复。  建言:请党和国家尽快抓紧查办控制初查核实基本存在检举事实的被检举腐败官僚,防止腐败官僚为了掩盖其腐败问题狗急跳墙肆意恃权作垂死挣扎打击报复受害百姓,以便避免受害百姓含冤再饮恨!  如:沈阳市公安局控访办和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刚等一行二十来人车,于日15时许不远跋涉千里到外省市区,对于每天坚持在网络依法检举揭露以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为首的及其司法机关相关办案人员结成网络的腐败团伙肆意渎职滥权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受害百姓任瑞存及其家人曾经漂泊住过的亲友家实施常时间恐吓、袭扰、围困等打击报复,先是谎称物业维修下水闯门被识破,进而假意邀请受害百姓任瑞存回沈阳解决问题被拒绝,后又自所谓假以任瑞存向其诉求解决问题之名妄图开门被揭穿,而控访之说又不存在理论与客观基础的情况下,至日依然仗势持续驻守围困受害百姓任瑞存及其家人;  日10时许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刚带着一行众人又来到任瑞存亲友家,向任瑞存叫门隔门喊话,并通过猫眼对任瑞存实施拍照,王刚喊话有四:一、任瑞存在网上说多少都没有用,最终也得回到新民办理解决问题;二、任瑞存在网上所言没有证据,是诽谤其公安局领导(许文有)渎职滥权和受贿;三、组织100多名地方人员伙同沈阳军区农业新技术试验培训基地原领导彭协敏等对任瑞存家50来万斤、时值350万元许渔产进行6天6夜公开抢劫的辽宁省辽中县暴徒刘爱国不是黑社会;四、新民市公安局随时欢迎任瑞存到来解决问题。任瑞存针对王刚之言依法据证逐一回答,并据理给予驳斥:一、任瑞存在网上说多少都没有用,是相关司法机关腐败官僚肆意渎职滥权造成的问题,最终也得回到新民办理解决,那也得是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程序再回到新民地区、或者沈阳地区依法办理解决,现在程序是受害百姓任瑞存正在依法实名向国家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请求查办、督办当中——1、依法检举揭露以新民市公安局和沈阳市公安局等机关以许文有为首的及其相关办案人员结成网络的的腐败团伙肆意渎职滥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捏造证据、抵抗中央决定而长期包庇袒护辽宁省新民市法院法官洪海涛及法官付维江及其法警曹焕成、以及辽宁省辽中县黑社会刘爱国及其同伙沈阳军区农业新技术试验培训基地原领导彭协敏等罪犯,和捏造证据、以其捏造的“无理取闹和严重扰乱公安部信访办秩序”的莫须有罪名、肆意渎职滥权擅自越权对依法主张权益受害百姓任瑞存夫妻违法实施的异地抓捕、刑事拘留和劳动教养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依法举报辽宁省新民市法院法官洪海涛及法官付维江及其法警曹焕成,和辽宁省辽中县黑社会暴徒刘爱国的抢劫同伙沈阳军区农业新技术试验培训基地原领导彭协敏等犯罪问题;3、任瑞存夫妻及其家人依法诉冤维权等问题;4、依法请求党中央及其中纪委依法查办、督办相关机关依法惩治以上腐败官僚、打击以上罪犯犯罪、以及为受害百姓任瑞存夫妻及其家人雪冤维权。二、1、受害百姓任瑞存在网上检举许文有腐败团伙肆意渎职滥权问题所言,句句属实、事事为真、铁证如山、不容置疑;2、受害百姓任瑞存从未检举许文有受贿问题,因为受害百姓任瑞存还没有依法掌握许文有收受贿赂的证据,没有依法掌握确切证据,受害百姓任瑞存是不会无的放矢的;3、至于任瑞存网上所言是否涉嫌诽谤,王刚你无权肆意定性,那也得国家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核查作出最终结论之后才能依法定性。三、对于组织100多名地方人员伙同沈阳军区农业新技术试验培训基地原领导彭协敏等对任瑞存家50来万斤、时值350万元许渔产进行6天6夜公开抢劫的辽宁省辽中县暴徒刘爱国是不是黑社会,你王刚依然无权肆意定性,依然也得国家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核查作出最终结论之后才能依法定性。四、1、新民市公安局随时欢迎任瑞存到来解决问题,只要新民市公安局和沈阳市公安局及其原劳教委等机关愿意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受害百姓任瑞存始终都愿意积极依法提供相应配合,但是受害百姓任瑞存本人未必亲自到场,任瑞存可以委托律师或亲属代办等方式给予配合;2、有鉴于新民市公安局和沈阳市公安局及其原劳教委等机关以往所作所行,及其现在到任瑞存与其家人漂泊之地亲属家,砸门、叫骂、恐吓、袭扰、断水、断电、断暖等围困这种城下之盟方式的所谓请,受害百姓任瑞存及其家人是时时刻刻深切感到生命危机的,是万万不敢接受的。五、同时受害百姓任瑞存依法强调质问了新民市公安局和沈阳市公安局及其原劳教委等机关在其110出警发现的先后发生在基地军队营区院内的法警曹焕成恶意暴力伤害犯罪案和黑社会刘爱国抢劫渔产犯罪案问题上肆意渎职滥权违法办案,而后与现在又肆意强词制造种种非法借口妄图掩盖其肆意渎职滥权违法犯罪的责任。  1、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和新民市公安局一行迫于社会各界正义关注之声的压力下,被迫退出楼道、楼区单元, 不知猫到哪个角落里潜伏。  2、小区物业客服在任瑞存依法进行权益主张下,于日上午10时许第四次帮助恢复了被沈阳市公安局和新民市公安局一行肆意控制霸占了11天多的电、暖等供应。  微评:中央三令五申整改作风、惩治腐败,新民市公安局和沈阳市公安局二十来人的警力不在辖区依法维持社会治安、不去依法纠正过错而依法立案打击法警曹焕成、黑社会刘爱国等暴力犯罪,在纪检监察机关还没有对受害百姓任瑞存依法检举揭露的许文有腐败团伙肆意渎职滥权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依法作出核查结论之际,尽然顶风作案,公然恃权打击报复依法检举揭露许文有腐败团伙的受害百姓任瑞存及其家人,这样的恃权腐败已经嚣张、恶劣到什么程度?难道说,中央的整改政策在沈阳地区真的是风刮不进、水泼不入吗?国家法律在如此之地真的就根本不起任何作用吗?受害百姓任瑞存在网络如此长时间的一遍一遍公开呼吁,诺大的中国,真的就无人依法遏制与惩罚新民市公安局和沈阳市公安局许文有腐败团伙如此嚣张、恶劣打击报复依法检举腐败受害百姓的恃权腐败行为吗?!  注:新民市公安局和沈阳市公安局及其原劳教委等机关以许文有为首的及其相关办案人员结成网络的腐败团伙是受害百姓任瑞存坚持长期依法检举揭露的肆意长期渎职滥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捏造证据、抵抗中央决定而包庇袒护法警曹焕成、黑社会刘爱国等暴徒犯罪和违法刑事拘留、劳动教养(诬害)依法主张权益受害百姓任瑞存夫妻的腐败官僚。
  如果人民的执法机构沦为官家私设的“公堂”,如果执法者蜕变为权贵的家丁,如果将神圣庄严的法律视为任人狎亵、任人玩弄的娼妓,所言甚是,如今河南地界的执法人员腐败成性。在没有人出来制止的话,河南就要颓废了。
    隐瞒事实,包庇犯罪,不亚于杀人越货!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检察官张国波洛阳市司法历史因你们而臭名昭彰!
  //.html洛宁县 村支书拔掉十个指甲盖的帖子为什么没有了?权利可以掩盖事实真相吗?官方造谣、发布虚假信息属于滥用职权罪。发布官谣是犯罪,属滥用职权罪!  洛阳市中院人民的执法机构沦为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官家私设的“公堂”,执法者蜕变为高级官员权贵的家丁,将神圣庄严的法律视为任人狎亵、任人玩弄的娼妓,……国家还成为国家吗?草民百姓头顶上还有阳光吗?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检察官 张国被已经成了张廷璞的走狗!  中纪委何日关注洛阳市司法腐败?
  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竟然沦为高官张廷璞贪赃枉法的打手,为迎合与讨好滥权枉法判决书草菅人命( 00:09:15)转载▼
  我叫韦鹏军,是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编造的网络谎言中所谓的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的儿子.我所说的是我的亲身经历!亲身感受!我会在合适的时候一一把证据公开!有图有真相!  2013年8月月15日,洛宁县韦耀武涉黑案二审终于要开庭了,洛宁县39个被“涉黑”的无辜百姓又多了一份雪冤的希望。说终于,一是因为39个所谓的黑社会成员着实对这一天期盼的盼了太久;二是所有人都相信经过了这两三年的东奔西走,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出台意见防止冤假错案,提出公检法要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是对法律、对人权的尊重,也是对司法人员的尊重和保护。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中级司法机关,绝对不会象少数地方法院那样滥用职权,拿党和国家的法律当儿戏,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我们绝对相信洛阳市领导会尊重事实,敬畏法律,最终给我们一个公正公平的审判!  可在高官的淫威下,公权力让你无话可说!二审开庭前,法院又通知证入不让到法庭,要提前录口供,并且二审不是39个人全部到法庭,当时我们提出抗议时,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和检察院检察官张国波卑鄙无耻的忽悠我们,把我们请到住处,一面极力安抚之能事,一面干尽卑鄙龌龊的事情【1·一审39人只有上诉人到庭(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2·更加可笑的是所谓的在逃人员作为证入到法院录口供时,法官、检察官竟然吓的胆战心惊:赶快走吧!赶快走吧!【理由竟然是:录完口供,该怎么办!】。3·更加令人气愤的是,洛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张国波当庭发飙,不顾羞耻,公然咆哮法庭(作为检察官你有什么权利置事实于不顾,把律师当庭递上证据材料看都不看,变成公然的个人的人身攻击),而法官、陪审员、律师一个个变成奴才,奴颜婢膝,噤若寒蝉没有一个人敢提出抗议制止,神圣的法庭成了法西斯帝制的一言堂。哪里还谈的上非法证据排除、质证和对质,在威严的法庭上群众敢怒不敢言,开完庭当时就有人大代表去找主审法官李俊峰对检察官张国波肆意妄为提出抗议!这些情况李俊峰比谁都清楚!所以我有理由说二审只不过是愚弄农民的走过场!形同虚设!当司法机器被开启,司法官员沦为贪赃枉法的打手,他们全然不顾道德与良知、礼数与廉耻,忘记了人与动物是不同的,当面冠冕堂皇,穿衣服不仅是为了御寒也是为了遮羞,背后为迎合与讨好滥权而启动并试图完成一场赶尽杀绝的刑事追诉。  日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枉法判决书终于在严重超期的情况下终于下发!家属终于于日约见到主审法官李俊峰,想不到严重超期羁押的案件,在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筹划下,洛阳市两级法院枉法判决!法官的解释不能自圆其说!神圣的宪法和法律在洛阳市中院成了公权力的牺牲品!律师当庭提交的线索和证据【梁保成、汪在兴等数人证词证言以及段干臣,韦书军等部分关键人员的录音】,检察官、法官,竟然无视证据,判决书中隐瞒事实,只字不提!法官竟然说‘我也认为事实不清,但是领导让这样判,我也没办法。后来听说李俊峰大法官要当刑庭庭长,不知道现在当上了没有?请问李俊峰大法官是那位贪赃枉法的领导说的?为了加官进爵你就可以草菅人命吗?洛宁县韦耀武案在洛宁县法院二审的庭审全程录像资料可以解开洛阳市中院司法黑幕!该案就是洛阳市两级法院在张廷璞及其幕后保护伞的淫威下,以打黑为名,行黑打之事实!  我们家无钱无权,而洛宁县韦耀武案中39个个个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两三年洛阳市司法现状确实令人心寒。但是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书记强调要用‘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反腐!”世界舆论就感受到中国的反腐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带电高压线”让我们看到希望!他还强调了官员在运用权力时要透明的重要性,对腐败要零容忍,承诺严厉惩处腐败官员,每个官员都要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我倒要看看张廷璞到底是苍蝇还是老虎?为什么心知肚明的案件,洛阳市公检法私底下人人同情,而在庄严的法庭上、在神圣的法律面前却没有人敢仗义执言?为了洛阳的司法晴空,我愿意做一粒铺路石!恳求赋有正义感,愿意为了中华人民法制的进步添一份力的网友、媒体、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监督!  接下来我们要按法律程序,依法维权!我会不定期更新案件相关进展,势必要与这些践踏法律,肆意妄为的腐败官员斗争到底,为父亲、为39位农民讨回公道·····  
  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为了掩盖张廷璞的罪刑,吃人不吐骨头,谎言还要掩盖到什么时候?你把人家的判决书弄那儿了?说你徇私枉法,充当张廷璞的走狗有什么错
  隐瞒事实,包庇犯罪,不亚于杀人越货!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检察官张国波洛阳市司法历史因你们而臭名昭彰!
  隐瞒事实,包庇犯罪,不亚于杀人越货!洛阳市中院法官李俊峰、检察官张国波洛阳市司法历史因你们而臭名昭彰!
  集体上访申请书  尊敬的洛阳市人大:  我们是洛宁县农民.洛宁县韦耀武涉黑案,是洛宁县原来的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现在的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于日网络谎言开始,历经两年的一审,二审判决书已经证明张廷璞恶意制作河南省惊天大案,谎言导致洛阳市两级法院枉法判决书的出台。洛阳市的司法黑暗,已经让老百姓走投无路!对人治之下法治不彰、冤案横行、人人可被构陷、构陷者安然无恙的忿恨,已经让我们忍无可忍!我们已经数十次向各级部门反映都是石沉大海!  现在我们郑重向洛阳市人大提出集体上访申请:真对洛宁县韦耀武涉黑案,我们决定在3月份两会期间集体上访。人员大概在20人左右。请洛阳市人大批准!  此致!  洛宁县群众  日
  张廷璞怎么不出来解释一下
  EDDDDDDDDDDDDDDDDDDDD
  假如我们和韦耀武的家人有了意外,张廷璞是最大的嫌疑犯  日,当时的洛宁县政法委书记 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现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开在媒体撒布‘洛宁一村支书成“黑老大” 、曾将人当小偷拔其指甲盖’【//.html】谎言以来,洛宁县39个农民被枉法判决,31个农民被污蔑为 在逃,洛宁县恐怖的阴云密布,公权力淫威下公检法一齐造假,非法办案的枉法行为,接二连三。为了维护张廷璞的脸面,掩盖张廷璞违法乱纪的罪行,31个在逃人员公检法没有人去捉拿归案,(洛宁县(2012)宁刑字第166号刑事判决,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在逃31人)是掩盖?是包庇?为何’遗留罪行‘不去侦查、审查?  洛宁县韦耀武案,经过一审、二审,判决书已经证明‘‘洛宁一村支书成“黑老大” 曾将人当小偷拔其指甲’就是张廷璞打击报复,升官发财的谎言,问题官员踩在洛宁县几十个家庭、几百个农民的血肉之躯得到升迁。为了维护法制中国,为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走投无路的我们实名举报张廷璞违法犯罪的犯罪事实,卑鄙无耻的小人害怕党纪国法的追究,无法无天,已经再次开始威胁、恐吓!最近我们已经又多次接到匿名’公安‘、’民警’的威胁电话,我们要保留证据。假如我们和韦耀武的家人有了意外,张廷璞是最大的嫌疑犯!因为我们的实名举报伤及张廷璞的利益,只有张廷璞才有权利、有能力做这些龌龊卑鄙的事!  为了法制社会的“中国梦”,垦求社会各界人士,网民朋友提供线索,保留证据 !在此也忠告那些妄想掩盖事实的小人,威胁、恐吓是没有用的!除非把知道事实真相的洛宁县人民赶尽杀绝,斩草除根!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事实真相早晚会大白于天下!  于北京两会上访之后
  假如我们和韦耀武的家人有了意外,张廷璞是最大的嫌疑犯  日,当时的洛宁县政法委书记 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现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开在媒体撒布‘洛宁一村支书成“黑老大” 、曾将人当小偷拔其指甲盖’【//.html】谎言以来,洛宁县39个农民被枉法判决,31个农民被污蔑为 在逃,洛宁县恐怖的阴云密布,公权力淫威下公检法一齐造假,非法办案的枉法行为,接二连三。为了维护张廷璞的脸面,掩盖张廷璞违法乱纪的罪行,31个在逃人员公检法没有人去捉拿归案,(洛宁县(2012)宁刑字第166号刑事判决,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在逃31人)是掩盖?是包庇?为何’遗留罪行‘不去侦查、审查?  洛宁县韦耀武案,经过一审、二审,判决书已经证明‘‘洛宁一村支书成“黑老大” 曾将人当小偷拔其指甲’就是张廷璞打击报复,升官发财的谎言,问题官员踩在洛宁县几十个家庭、几百个农民的血肉之躯得到升迁。为了维护法制中国,为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走投无路的我们实名举报张廷璞违法犯罪的犯罪事实,卑鄙无耻的小人害怕党纪国法的追究,无法无天,已经再次开始威胁、恐吓!最近我们已经又多次接到匿名’公安‘、’民警’的威胁电话,我们要保留证据。假如我们和韦耀武的家人有了意外,张廷璞是最大的嫌疑犯!因为我们的实名举报伤及张廷璞的利益,只有张廷璞才有权利、有能力做这些龌龊卑鄙的事!  为了法制社会的“中国梦”,垦求社会各界人士,网民朋友提供线索,保留证据 !在此也忠告那些妄想掩盖事实的小人,威胁、恐吓是没有用的!除非把知道事实真相的洛宁县人民赶尽杀绝,斩草除根!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事实真相早晚会大白于天下!  于北京两会上访之后
  尊敬的全国各网站版主:  请你们有点人性,不要为了不义之财,失去良知!要知道今天我们的遭遇,很可能明天会降临你的头上!请你们有点尊严,有点骨气,奴颜婢膝的活着和死了有什么两样?为什么有关揭露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违法犯罪,一手编造洛宁县冤假错案的帖子一而再、再而三被删除,屏蔽?  请问你们是宣传社会正能量,还是专门掩盖贪官污吏的罪行?奉劝你们不要再充当张廷璞的犬牙!张廷璞已经是‘死老虎’一个,‘你懂的’!  郑重声明:有关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一手操纵下,洛宁县韦耀武案中的司法黑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有真凭实据,我不敢放此大话!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休想洛宁县老百姓不发声!除非赶尽杀绝,杀人灭口!假如我们触犯法律,甘愿承受法律的惩罚!  为了真正的法治社会,为了老百姓真正安居乐业的‘中国梦’,我们愿意做一块铺路石!狂风暴雨你来吧,来的猛烈些吧!  洛宁县群众于
    数千群众的请愿书!河南省惊天大案黑社会老大韦耀武爹妈的豪华住处!
  河南省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法官李俊峰 ,要知道你是洛宁县韦耀武案的最后把关者!  洛宁县韦耀武案从日当时的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未经审判,公然对媒体宣布的网络谎言开始,注定宪法和法律在这里只是遮羞布,那里还有公平正义可言! 洛阳市中院黑心法官李俊峰为迎合与讨好滥权趋炎附势,为了一个刑庭庭长的官位,甘愿充当现在的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替罪羊,一方面尽力诱骗当事人及其家属,一方面卑鄙龌龊隐瞒证据,不给所谓的在逃人员录口供。枉法判决书草菅人命!到底是那个狗屁领导让这样判决的?为什么不公开?有什么见不得内幕?  1·为什么检察官张国波充当犬牙肆意妄为、咆哮法庭你装聋作哑?  2·为什么当庭提供的关键的证人证言的,录音资料等重要证据材料枉法判决书只字不提?  3· 为什么起诉到法院的39个人,只有上诉人到庭?刑事诉讼法被你侮辱!  二审当天的庭审录像说明一切!一切的一切铁证如山!在滥权的淫威下律师点头哈腰噤若寒蝉,哪里还有公平正以可言
  重庆打黑英雄自杀,有病?办的案子有保证吗?是不是···
  申诉人:韦四武 男 日出生 汉族  初中文化 家庭住址:洛阳市洛宁县陈吴乡韦寨村十组(现在新乡监狱服刑)  申诉人因不服洛宁县(2012)宁刑字第166号刑事判决,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撤销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2012)宁刑初字第166号刑事判决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判决,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  事实与理由  日,洛宁县人民法院(2012)宁刑初字第16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韦四武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非法拘禁罪,犯保险诈骗罪,犯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申诉人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韦四武犯保险诈骗罪的认定属适用法律错误,犯寻衅滋罪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判决申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但二审判决书认定韦四武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  拘禁罪的事实只有一起,即参与月份发生所谓的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  申诉人认为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在审判过程中严重不公,枉法判决,申诉人从来没有参与任何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没有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请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改判申诉人无罪,理由如下:  一、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在二审判决书第三页,一审法院认定申诉人具体参与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而事实上在全部卷宗材料中,申诉人只有一起因二哥家农用三轮车电瓶被盗,申诉人参加了寻找并抓住小偷,人脏俱获找回电瓶的事实,在公安人员到场不管的情况下放走了小偷。这本是充其量为一起治安案件,却被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为了其政绩。无限放大,在没有经过侦查核实的情况下,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向全国几十家新闻媒体宣传为“将受害人十个手指指甲活活拔掉”的恶性案件,在一审中法定认定变成程大军将其一个指甲盖拔下,到二审法院没有认定拔指甲盖的事实等等。如此矛盾百出的判决,充分体现本案在高官意志主导下,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事实!  韦耀武是我哥,作为我村的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在自己兄弟财产被盗,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下挺身而出,承担责任,带领我和部分群众积极工作,却被诬陷为“非法拘禁”在受害人没有查找到的情况下,构成了如此严重的犯  罪后果,在判决书认定“天亮后在找到电瓶后将其丢弃在路边一石灰坑内”。后又表述直到上午11时许才一瘸一拐的离去(判决书21页),就被认定为长时间拘禁(判决书35页)。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诉人殴打事实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二、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针对一群生活在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民兄弟,少数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为个人利益,徇私枉法,编造出如此一个大案,并以此达到了其个人升官发财的目的。针对申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在法律上根本无从立足,本案根本不具备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在全部证据中申诉人所谓的犯罪事实只有在二哥家农用三轮车电瓶被盗帮助查找过程中出现,还有其它所谓的犯罪事实证明吗?从何认定韦四武参与了法院认定的多起犯罪事实。  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共产党员,从小父辈教育我们,遵纪守法,靠双手勤奋劳动,从来没有取得过任何非法利益。认定我参加黑社会的经济特征体现在那里,证据在那里?我也没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任何主观故意。在所谓的犯罪事实中从那里体现固定性和行动配合的默契性,在所谓组织策划、实施犯罪过程中如何分工?如何体现组织严密?在行为特征中认定我们长期盘踞在洛宁县,请问二审法官,我们作为土生土长的洛宁农民不盘踞在洛宁生存,在当今社会里还有其它可以盘踞的地方吗?二审法院认定的危害特征更是毫无事实依据的枉法认定。我们这个所谓的黑社会组织不但在长达20年时间里严重破坏洛宁县城,而且还包括周边七、八个乡镇,矿区的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如此罪恶累累的犯罪结果,靠这只有几人组成的黑社会组织形成如此巨大的社会危害结果是否判决书把牛皮吹的太大了。即然在长达40页的二审判决认定我没有参与黑社会的具体犯罪事实,就算申诉人有打骂小偷的这一唯一的所谓犯罪行为就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罪吗?  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申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拘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错误。申诉人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再审法院一定能够严格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各种干扰,依法公正改判!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韦四武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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