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休产假会去查违反计划生育产假医学证明真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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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限户口在外地,婴儿来济随父报出生)
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其在济常锥居民户口簿》(内页复印件)
4、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网:www.sanwen.net )
5、其父母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6、《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构名称等。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随即推荐的专题你可能也喜欢这些文章最新发布的专题 & sanwen.net调查下在休产假期间,公司是否照常发工资?(除了生育保险金之外!) - 丫丫网 十月怀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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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7:12
来自: 徐汇 枫林路街道)
&Hi ,姐妹们:
&& 在你们休产假期间,你们公司是除了生育保险金之外 还 1.全额发工资 2.补贴部分工资。&3. 公司不负责产假期间的工资?
& 我们公司就是第3种。你们呢??
#2&&|&& 17:17
来自: 金山 枫泾镇)
我这个月刚开始休息还不知道了,不过我估计是第三种~~~~
#3&&|&& 17:18
来自: 杨浦 五角场街道)
该帖只允许注册用户阅读。,或者。
#4&&|&& 17:21
来自: 宝山 大场镇)
啊,为什么,我们公司工资照发的,这个和生育补贴没有关系的
#5&&|&& 17:23
来自: 徐汇 枫林路街道)
jessie301 在第4楼写到啊,为什么,我们公司工资照发的,这个和生育补贴没有关系的那你们公司福利真好!!
#6&&|&& 17:39
来自: 宝山 )
外服说不发的
#7&&|&& 17:41
来自: 浦东 川沙新镇)
关于《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从业的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但对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由所在单位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支付。   二、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医疗机构生产的生育妇女,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生产情况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   三、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生育妇女,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现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四、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不幸死亡的(以《生育医学证明》为准),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应计算至死亡当月。   五、按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在规定的享受期限内适逢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的,享受期限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全部按就高的原则执行。   六、从业的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计算。   本通知自
2001年11月1日起实施。
#8&&|&& 17:44
来自: 浦东 川沙新镇)
产假工资有些公司会发,有些不会发,有文件规定可以不发,所以主动权就在老板手上了
#9&&|&& 17:50
来自: 浦东 川沙新镇)
因为现在的养老金里(公司承担的部分有,个人部分是没有的)已经包含生育保险了,也就是产假工资已经转给国家承担了,降低企业成本.
#10&&|&& 15:35
来自: 杨浦 四平路街道)
今天被告知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本来以为单位福利不错会发的,唉.
不过个人和公司的四金都还是由公司支付的,因为我们一直是公司承担的.
#11&&|&& 15:50
来自: 浦东 周浦镇)
公司什么都不发的。
#12&&|&& 16:43
来自: 浦东 高桥镇)
没有工资,连四金 的个人部分也要自己承担,唉~~~~~~
#13&&|&& 16:53
来自: 闸北 临汾路街道)
我们发的,就是没有车贴和饭贴了
#14&&|&& 16:58
来自: 杨浦 控江路街道)
我们的工资是直接停掉的
#15&&|&& 20:02
来自: 徐汇 田林路街道)
我们这边没有工资,只有生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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