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张小娴的《我终究是爱你的》txt!(不是那个”嗨,我的男人不可说“哦!)

我终究是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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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伍TXT小说网提供免费电子书在线阅读和下载,本站所有资源由网站会员免费上传,本站无弹窗广告!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第二章第三章
&第二章 恋人的感觉 (上)----------------------------------------------------------------------------&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他回头,大量我一次。&「前面比较凉快。」他说。&「啊!原来是这样。」&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我在被窝里听《人间》:&「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在歌声中睡去。&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谢谢你。」我对他说。&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喂!」他叫我。&「什么事?」&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你把衣服拿去。」&「不用。」我说。&「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我不怕冷。」我说。&「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我把外套还给你。」&「哦。」&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没想到吧?」&「是你?真是你?」&「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我想喝水。」我说。&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没想过为什么。」&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歌词真是你写的吗?」&「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你这个人太计较了。」&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干什么?&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奇.书。网}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更多共同话题。&「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迪之很快便查出来。&「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那一定是他。」&「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你跟林正平怎样了?」&「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我目瞪口呆。&「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玩玩?」我想吐。&「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我已经不爱他。」&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新一期还未出版。」&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好看呀!」&「那《花花公子》呢?」&「好看呀。」&「那《姊妹》呢?」&「我想多了解女人。」&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为什么要给你?」&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没空。」我说。&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你不知道吗?」&「你没有告诉我。」&「你没有去查?」&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她是谁?」林方文问我。&「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他没有理会我。&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我在录音室。」&「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忘了。」&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怎会呢?」他吻我。&「新年快乐!」他跟我说。&「新年快乐!」我说。&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他点头,我很妒忌。&「你有送歌给她吗?」&他沉默。&「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你妒忌?」我试探他。&「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他继续向前走。&「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你跑得挺快。」他说。&「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你真的不回去?」&「除非你摘下帽子。」&「那我自己回去,再见。」&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你回来干什么?」&「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你为什么摘下帽子?」&「没有想过为什么。」&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攀山很危险。」我说。&「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是什么兼职?」&「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好呀!我讨厌补习。」&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样子却很吓人。&「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我的乐风牌口琴。」&「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恼我吗?」林方文问我。&我努力地点头。&「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你妈妈呢?」&「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绿色电子书&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lvsetxt.Com]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还恼我吗?」他问我。&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那个录音室技师?」&「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不要抽烟。」&「你的运气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林方文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他有没有跟你上床?」&「没有。」&「那就是好男人。」&迪之那样说,暗示了她跟技师已经有关系。他们走在一起,才不过三个星期。&「你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个烟圈。&我和光蕙默默无语。&「程韵,可以请我喝酒吗?」迪之问我。&「当然可以!」&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骗倒。」&「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说。&「我你你们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我自己付钱!」&「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干了,奇怪,她为什么陪迪之喝酒?&「我们去南丫岛!」迪之说。&「现在去南丫岛?去那儿干什么?」我说。&「去找邓初发!」她看看腕表,「现在还有船。」&我们坐最后一班船往南丫岛,来到邓初发的石屋前面拍门。邓初发看见我们三个,很是意外。&「邓初发,我们来探你!」迪之倒在他怀中。&「她喝醉了。」我说。&邓初发带我们进石屋,这间屋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他拿了一块热毛巾替迪之敷脸。&迪之双手绕着邓初发的脖子,温柔地对他说:「我要到你的房间睡。」&邓初发无奈,将她抱走,他们会再次走在一起吗?&光蕙问我:「你最恨哪一个人?」&「暂时没有。」&「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骗我,我认识了孙维栋,才知道什么是爱情。老文康是无耻的骗子,我要打电话骂他!」&老文康接电话。&「喂,老文康在吗?」光蕙问。&「我是沈光蕙,你这个绝子绝孙的臭王八,你什么时候才去死?你这种人越早死越好。」&老文康大概吓了一跳,立即挂线。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你不是说毕业后,他寄过一张卡给你吗?」&「我骗你的,他没有找我,我只是无法接受自己受骗,我曾经以为那是一段超凡脱俗的爱情。」光蕙悲哀地睡着。&小岛上的夜,唯一的声音,是草丛里蛤蟆的叫声。我很挂念我的男人,摇了一个电话给他。&「你在哪儿?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说。&「我在南丫岛,迪之喝醉了,我陪她来找邓初发,光蕙也在这儿,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来。」&「我很挂念你。」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我们会不会有明天?」我问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对男人很悲观。&「夜了,睡吧。」他没有回答我。&第二天清早,邓初发买了早餐给我们,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你昨晚有没有跟她--」我问邓初发。&「我不是这种男人。」他说,「她已经不爱我了,虽然昨晚她肯定不会拒绝我,但我不想这样做。」&迪之醒后,邓初发送我们到码头,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码头等我。他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他。&「你说今天早上会回来。」&「真是令人感动啊!」迪之取笑他。&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羡煞旁人啊!」&他们三个人还是头一次见面。&迪之和光蕙离开,我跟林方文手牵手在中环散步。&「你昨天为什么跟我说那句话?」我问他。&「哪句话?」&「我很挂念你。」我说。&他沉默,我突然觉得他的沉默很不寻常。&「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个人,所以对我说很挂念我。」&他凝视我,我知道我的感觉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对爱情的认识也很肤浅,但我有恋人的感觉,不会错的。&「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我走在他身边,默默无语。他在码头等我,是他内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林方文走到兰桂坊,清晨的兰桂坊跟晚上是另一个世界,斜路上卖早餐的店子坐满了看日报的男女。他走到斜路尽处,那里有一间酒吧,酒吧已经关门,他带着我走上二楼,那儿可以看到对面大厦的一楼有一间画廊。&画廊里,一个穿雪白色长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画画。那个女人看来有三十岁,一把长发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际,她长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色的皮肤,一个大嘴巴,一个大鼻子,一双好象什么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凑合在一起,却很漂亮,是那种很看不起人的漂亮。&「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问林方文。&他没有回答我。在那个出众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她看来年纪比你大。」&「比我大好几年。」&「你们分开了多久?」&「差不多一年。」&「刻骨铭心?」我问他。&「什么叫做刻骨铭心?」他反问我。&「已经分开一年,你仍然跑来这里偷看她。」&就在那个时候,画室里出现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长得很俊朗,看来才不过十八岁。他从后面抱着她,身体和她一起摆动。&「你们分开是因为他?」&「她跟这个男人只是来往了一个月。」&「噢!原来你常常来这里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里,他的心仍留在画廊里,我实在妒忌。&「她倒是很喜欢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啊!」&「她是一个很放荡的女人。」他说。&「你们为什么分开?」&他向着我苦笑:「我们互相伤害。」&我很妒恨,林方文与画廊里那个女子曾经互相伤害,创伤比爱刻骨铭心,所以他虽然离开她,却一直没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显然比不上那个大嘴巴女人。&「你有没有跟他做爱?」我问他。&他没有回答我。&我突然发觉林方文和画廊里的女人,有非比寻常的肉体关系,而他跟我,却没有,因此我比不上她。&我拥着林方文,紧紧的拥着他,不让他呼吸。&「你干什么?」&「跟我做爱!」&我以为只有那样,我和林方文的关系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关系相比。她和林方文睡过,而我没有。她和他缠绵,而我不过是一个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这种关系太不安全。&他轻轻推开我:「你别这样。」&「我要跟你做爱。」我缠着他不肯放手,热情地吻他的脸、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严,哀求一个男人占有我,以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他狼狈地推开我:「你不要发神经好不好?」&我被拒绝,无地自容,奔跑到楼下,冲下斜路,不知该走到哪里。他为什么要带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爱上那个放荡的女人,为什么,为什么他不介意她放荡?还是因为她放荡,他才跟她分手?那个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吗?&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进他的房间里。在那个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计程车上,载我一程,我们一同听《人间》:&「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爱情从那一刻开始迷惑我们。但那天早上,他可能离开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爱情,竟然在那个女人的阴影下滋长,《人间》是他写给那个女人的,我竟被歌词迷住,倾慕他俩的爱情故事,真可笑!&我拉开书桌的抽屉,里面很杂乱,我企图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资料,可是一无所获,只有我送给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顶鸭舌帽依偎在一起。&「你干什么?」林方文突然在后面叫我。&我正在企图偷看他的私隐。为了掩饰我的无地自容,我把书桌上的东西全扫到地上,把抽屉里的东西也丢到地上。&他竟然没有阻止我。我继续将他的东西乱扔,他站在一角,没有理会我。我将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观。他铁石心肠。我要离开房间,他并没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觉得全身没有气力,连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没有。房里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离开,我们的故事便完了。&我回头,用尽全身的气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间,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将地上的东西拾起来。&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为什么我连一走了之的勇气也没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会象我着样。&他突然抱着我,我觉得全身酸软,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丑陋。&「如果你不喜欢我,不要勉强。」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去那里吗?」&「我决定忘记她,我想让你知道。」&他吻我,我闭上眼睛,跟他说:&「我可以--」&我可以跟他睡,愿意跟他睡,义无反顾,即使我们将来不一定在一起。&「不用。」他说。&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脸颊说:「不用,现在不用。」&我把事情告诉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说:&「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岁这段时间,会爱上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是恋母情意结,说得粗俗一点,是还没有断奶。」&林方文说他的母亲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人。虽然他已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但他说起母亲,总是很忧郁的。他会不会象迪之所说,有恋母情意结,所以爱上大嘴巴女人?&「他为什么喜欢放荡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欢纯情的女人吗?」我说。&「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迪之说。&我瞒着林方文,约了迪之和光蕙在画廊对面那间酒吧喝酒,其实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没有画画,她站在画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着一个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种玻璃瓶可以倒满八杯白开水。&「她很饥渴呢。」迪之说。&「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说。&「大得容得下我的一只拳头。」我说。&「她的样子很特别。」光蕙说,「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凑在一起又不太难看。」&「象专门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说。&「所以你的林方文给她吃了!」迪之大笑。&「你笑得很淫!」我说。&「是吗?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从手袋拿出一面镜子照照看,说:「果然很淫,男人喜欢这种笑容。」又说,「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画廊里,出现了一个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换了男伴,也是廿岁出头的年轻男子,比上一个更俊朗。&迪之站起来说:「我们上去。」&「上去?」我犹豫。&「怕什么?反正她不认识我们。」&沿着大厦楼梯走上一楼,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画廊。画廊只有七百多尺,卖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数是人,正确一点说,是一些看来象人的人。&大嘴巴女人并没有特别注意我们,她正在向一双外籍男女介绍一幅画。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转楼梯跑上上层。林方文说,大嘴巴女人住在画廊楼上,可以想象,上面有一张很宽敞很凌乱的弹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华的地方。&外籍男女并没有买画,离开的时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说:&「再见,费安娜。」&她的名字叫费安娜。油画上的签名也是费安娜。&画廊里只剩下我们,大嘴巴女人费安娜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三个看来实在不象来买画。当费安娜在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味道,不象香水,也不象古龙水,是橄榄油的味道,还有一点儿松节水的味道。&我问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吗?」&「是她的内分泌吧?放荡的女人身上会有一股内分泌失调的味道。」&「胡说!那是画家的味道。」光蕙说,「颜料要用橄榄油调开,画笔要用松节水洗涤。」&「是,正是那种味道。」那种味道使她显得很特别。&「你怎么知道?」我问光蕙。&「孙维栋也画油画的。」&「离开吧,这里没有什么发现。」迪之说。&我在画廊的尽头看到一张画。一个少年站在一条空荡的街上,那个少年是林方文。&「什么?他是林方文?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认出他是林方文?」她们不相信我。&「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说。&「这个根本不象人,象头独角兽,你说这头独角兽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说。&她们凭什么跟我争论呢?当我第一眼看到那张油画,我的心怦然一动,我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画中,存在画中那条空荡的街道上,虽然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没有完整的身体,却有林方文的神韵和他独有的、喜欢叫人失望的神情。恋人的感觉不会错。&「是他,我肯定这个是他。」我说。&迪之和光蕙还是不同意。&「这幅画要卖多少钱?」我问大嘴巴费安娜。&我要从她手上拿走这幅画,我不要让林方文留在那里。&「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迪之跟我说。&大嘴巴女人走过来,看见我指着林方文的画,淡然说:&「这张画不卖。」&「不卖?那为什么放在这里?」迪之跟她理论。&「不卖就是不卖。」&「要多少钱?」我问她。&「我说过不卖。」她回到沙发上,又拿起那个玻璃瓶大口地喝水。&她不肯卖,我无法强人所难,只好离开画廊。一条空荡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个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内心世界?在她空虚的心里,来来去去,只有林方文一个人。她只怀念他,她对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里,不是过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这个发现对我来说,太可怕了。&第三章 除夕之歌&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但我不会拉小提琴。」&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是的。」&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你应该--」他说。&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你应该先交学费。」&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为了爱情。」我说。&「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没有!」光蕙郑重地说。&「你呢?」&「没有!」我说。&「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好象拍电影。」光蕙说。&「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开始了多久?」我问她。&「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卫安。」&「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天方夜谭。」我说。&「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没有听他提过。」&「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新年快乐!」我们六个人举杯祝愿。&「爱情永固。」迪之高呼。&「女人万岁!」卫安喊着。&「现在是新年,关女人什么事?」迪之笑着骂他。迪之总是爱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歌台上,一个肥胖的菲律宾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拥,我却有难解的心事,还有十多个小时,便是金曲颁奖礼,他仍然没有邀请我一同出席,他也许不想在那个地方,公开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明年除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为什么不会?」他说。&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肥胖女人离开了舞台,一个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并不适合那个晚上。&「这是《爱情万岁》。」林方文告诉我。&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诉他我正在偷偷地学小提琴,而且无数次想过放弃,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累我受了许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爱情万岁》,当爱情万岁,还有什么应该抱怨呢?&离开卡萨布兰卡,迪之提议去的士高,看见我和光蕙都没有表示出多大兴趣,她才机灵地说:「现在应该是二人世界的时候了,我们分道扬镳。林方文,明天要拿奖呀!我会来捧场!」迪之对林方文说。&我们坐在海边,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着我们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是我首先忍不住开口:「要不要我陪你去?」&他从口袋里拿出那部随身听,把耳筒挂在我的头上,是一首新歌。&「如果情意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每年今日,我都会送一首歌给你。」他说。&我凝望着他,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恨你。」&「为什么?」&「因为我再离不开你了。」&「女人真是奇怪。」他说。&「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说。&「也许是八十首。」他说。&我摇头:「没有可能的,我没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岁。」&原来穷我一生,顶多只能从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许更少。那个数目,不过是五张雷射唱碟的容量。我们的爱情,只有五张雷射碟,太轻了。&「不。以后你写的歌,都要送给我。」&「贪婪!」他取笑我。&「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问他。&「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对失败。」&「我没想过你是个害怕失败的人。」我说。&「我是害怕失败,所以才努力的人。」&「你会赢的,我在家里等你。」&整件事情,本来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颁奖礼的门票。&「你要不要来?」&「不。我答应了在家等他。」&「怎及得在现场亲眼看着他领奖好呢?」&「他不想我去。」&「你不要让他看见便行。如果他赢了,你立即就可以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七时正,我和卫安来接你。」&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如果我在现场,可以与他分享胜利,也可以替他分忧,我还是去了。&我和迪之、卫安坐在场馆内第三十行。为了不让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节目开始后才进场的。我在场内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与几个填词人坐在一起。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四行。&最佳歌词奖没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词人手上。我没想到,他在跟那个人握手道贺时,会突然回头,而刚好与我四目交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随即回转头,没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离,突然好象拉得很远很远,把我们分开。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败。&颁奖礼结束,他跟大伙儿离开,没有理我。&我觉得后悔,但于事无补。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后才回来。&「对不起,我不该在那里出现。」我说。&「我们分手吧。」他低着头说。&「为什么?就因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动。&「不。」他说,「我没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现。这件事不重要。」&「那是什么原因?」&「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跟你恋爱是一件很吃力的事。」&「吃力?」&我无法接受那个理由,我觉得很可笑,如果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供不应求。&那一刻,我很想扑在他怀里,求他收回他的说话,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连最后一点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尝到被抛弃和拒绝的滋味。原来多少往日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坚强一点,但办不到。&「不要这样。」他安慰我,他有点手足无措。&「除夕之歌的承诺,不会再实践了,是吗?」我问他。&他默然。&「我送你回家。」他说。&「不用,我自己会走。」我倔强地离开他的房间,也许从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过是偶然兑现的谎言。&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着我。&「幸而你还没有跟他上床,即使分开,也没有什么损失。」迪之说。&「不,我后悔没有跟他上床,如果这段情就这样结束,而我们从未有过那种关系,是一种遗憾。」&「我也这样想。」光蕙说,「好象当年我想和老文康在离别前发生关系一样。我们都是完美主义者。」&「如果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一个没有跟他上过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会怀念我。」我说。&「男人不一定怀念跟他上过床的女人。」迪之说:「难道林正平会怀念我吗?你们别那么天真。」&「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些什么。」我说。&「谁叫你爱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难触摸的呀。」迪之说。「不用这样悲观。也许过两天,他会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有好几天,我没有上课,刻意避开他,愿望他会牵挂我,但已经五天了,他没有找我。&林方文也在回避我。分手后第十四天的黄昏,我们终于在校园遇上。&「你好吗?」他关切地问我。&我望着他,心头一酸,泪都涌出来。&他连忙安慰我:「别这样。」&「你是不是爱上别人?」我问他。&他摇头。&「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他默然不语。&我行使被抛弃的女孩的权利,使劲地将手上的书本、钱包、所有东西掷到地上。&他俯身要替我执拾地上的东西。&「你走!」我叱喝他。&「你走!」我再说一遍。&他走了。我蹲下来,收拾地上的东西。我的生命已经失去所有希望。&那天晚上,我继续到杨韵乐那儿学小提琴。本来是为了林方文才学小提琴,如今被抛弃了,应该放弃才对,可是,我舍不得放下他送给我的小提琴,它是我们之间仅余的一点联系。如果我们之间是一首歌。它便是余韵,是最凄怨的部分。&在杨韵乐那儿,我碰到近视眼。&「你学得怎样?」他问我。&「很差劲。」&「我也是。」他说,「你不是为了爱情而学的吗?」&我苦笑。我想起杨韵乐第一天跟我说的话,他说,爱情是很好的动力,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杨韵乐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劲,走音更厉害。&杨韵乐忍无可忍说:「你拉得很难听。」&我没有理会他,使劲地拉,发出非常刺耳的声音,杨韵乐瞠目结舌,近视眼用双手掩着耳朵。&我要虐待他们!我要向男人报复。&林方文在除夕送给我的歌《片段》已经流行起来,我常常在电台听到,歌说:&「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歌在空气中荡漾,我们却从此沉默。&他常常缺课,我不敢缺课,我望着课室门口,痴痴地希望他会出现。当他出现,我们却无话可说。我们已经分手四个星期,我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我继续学小提琴,用走音来虐待自己和杨韵乐,谁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钱,给我虐待也很应该。&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得很厉害,我立即赶去看她。&迪之一个人在酒吧喝酒。&「什么事?」我问她。&「我要和卫安分手。」&我有些意外,却又无耻地有些开心,以后我不会再孤单,有迪之陪我。&「原来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同居。」迪之说。&「你怎么知道?」&「我认识那个女人。她是公司里的同事。」&「这么巧合?卫安真斗胆!」&「她是公关部的,我跟她不熟络,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饭,她打开钱包拿钱,我无意中在她钱包里看到卫安的照片。她告诉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刚才,我质问卫安,他承认了。」&「你打算怎样?」&「我不会放手的。」&「你刚刚不是说是跟他分手吗?」&「我不甘心。」&「我爱卫安,卫安也爱我。他跟那个女人已经没有感情,不过是责任罢了。」&「他说的?」&「嗯。」&「你跟他一起只有三个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马。」&「爱情不能用时间衡量。」&「你总是喜欢向难度挑战。」&她倔强一笑:&「你跟林方文有机会复合吗?」&「不知道。」&「他是个怪人,爱上那个千年女妖也真够怪,对他来说,你也许太正常。」&我正常?我应该是正常的。想不到当一个人被抛弃,正常也是一种罪过。&迪之对卫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赢那场战争。做第三者和做寡妇都很凄美,她喜欢。那天跟他们喝下午茶,迪之看见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便嚷着要跟卫安生一个。&「好呀,只要你喜欢。」卫安说。&「你说我跟卫安生一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她问我。&「卫生巾。」我说。我巴不得捏死他俩。&跟他们分手后,我到杨韵乐那里学小提琴。我没有想过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为我消逝的爱情尽最后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种材料。&杨韵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宣布投降。我教学二十年,从未遇过象你这种无可救药的学生,你不正常。」&他说我不正常?迪之说我太正常。&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愤怒,我无法再勉强自己,也无力为爱情做些什么。我抱着小提琴,跑回港大,冲入林方文的房间,他刚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劲地扔向墙上:&「还给你!」&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犹未尽,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是不是很难听?」&我拉奏杨韵乐教我的《友谊万岁》,是最浅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友谊万岁》?」他问我。&「真本事,就凭三分之一,你便听出这首歌。」我凄然苦笑,「为什么送一把小提琴给我?我学不成。」&「这只是一份礼物。」他说。&「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掷在地上,冲出他的房间。&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说爱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对他的要求太多。他并不是责怪我在颁奖礼出现,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会给他自由。&把小提琴还给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韦丽丽的死讯。她在师范学院的运动会上,给一个掷铁饼女运动员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击中后脑,当场脑溢血,送到医院,经过一小时的抢救,终告不治。&除了叶青荷和刘欣平在外地不能回来以外,排球队的队员都来了。宋小绵实习的那间医院,正是丽丽被送进去的一间。她死了,也是小绵裹尸的。小绵说,丽丽后脑整块凹下去。&丽丽的母亲坐在灵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个掷出铁饼误杀丽丽的女洪金宝哭得死去活来。&我没有想过在我们那种年纪已有人死。在我们追逐美好青春的时候,已经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发生交通意外,为什么竟会是一个铁饼那么荒谬?听说她被击中之前,刚刚在颁奖台上拿了女子四百米个人冠军,离开颁奖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么突然,她死时的表情一定还是很高兴。&丽丽的遗体下葬在华人永远坟场,丽丽母亲选了丽丽一直保留着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个排球陪葬,我们在排球上签名。我看着躺着丽丽尸体的棺木埋在黄土里,第一次觉得与死亡如此接近。丽丽唯一的亲人是她的母亲,我没有见过她父亲,我想起她家里连一点属于男人的东西也没有,也许她从未见过生父,却已经回到尘土里。&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们都很害怕。一个曾经和我们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种感觉很可怕。&「我不敢回家。」迪之说。&「我想起那个染血的铁饼便会发噩梦。」光蕙说。&「生命很脆弱的。」我说,「人那么聪明,却敌不过一块铁。」&「所以要爱便尽情去爱。」迪之说。&「是的,即使错了又何妨?」光蕙说。&丽丽的死,在我们心里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震撼,整个晚上,我们便只说过几句话。生命无常,迪之赶去见卫安,光蕙要找孙维栋陪她,我突然很想见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欢的人身旁,寻求一点安慰。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我穿过宿舍长廊,轻轻敲他的房门。&林方文来开门,我望着他,不知怎样开口,他望着我,目光温柔,我扑倒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拥着他。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韦丽丽死了。」我呜咽,「她在运动会上给一个铁饼打中后脑。」&「我从报纸上知道。」他说。&「我很害怕。」&他把我抱得紧紧,给我温暖,我突然觉得,他又回到我身边了。&「我很挂念你!」我对他说。&「我也是。」他说。&我喜出望外,在他怀里痛哭。&「别哭。」他把我抱得更紧。&「你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吗?」我问他。&「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你也从来没有说过爱我。」我说。&他吻我,我抱着他的头,不肯让他的舌头离开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闭着眼,不敢睁开眼睛看他。他脱去我的衣服,我后悔没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内裤并不配衬。如果预知那个场面,我会穿得好一点。&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时五十五分,电台刚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给我的《明天》:&「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第一次经历很蹩脚,并没有成功。迪之说她跟邓初发试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来都是失败者,我们终于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来。&我想起那个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掷在地上。&「小提琴呢?」&「烂了。」他说。&「能修补吗?」&「形状都变了,无法修补。」&「烂了也还给我。」&「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么用?」&「纪念。纪念一次分手。」我说。&「我已经把它丢了。」&我很懊悔,我喜欢那一把小提琴。&我把我和林方文复合的事告诉迪之。&「唉!」她叹气,「你有被同一个人抛弃多一次的危险。」&「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旧好,然后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真的?」&「我真的有这样想过。我想,我无论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后主动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个人,一定会比较好受。」我说。&「当然啦!我向邓初发提出分手的时候,心里只是难过了一阵子。被人抛弃的话,即使不太爱他,还是会很伤心的。所以,我以后要做首先宣布退出的那一个。」迪之说。&吃过午饭后,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点尴尬,决定要买一批新的。&「我想买胸罩。」我说。&迪之不怀好意地望着我。&「干吗这样望着我?」&「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还没有成功。」我说。&「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会无端端买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给男朋友看。」&「没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没有男朋友的话,只穿给自己看,不会那么讲究的。」她随手拿起一个透视胸罩给我:「这个很性感,一定迷死人。」&「太暴露。」&「不暴露有什么意思?」她又拿起一个白色喱士胸罩,「这个吧!纯情中带点性感。」&「这个扣子在前面。」我说。&「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开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卫安最喜欢。」&「既然卫安喜欢,你买吧!」我跟迪之说,「我喜欢款式简单的。」&「女人的内衣本来就是穿给男人看的。」迪之说。&我们在试身室一起试胸罩。&「你打算继续做第三者吗?」我问她。&「当然不是,他会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给他时间,你以为我喜欢做第三者吗?每次和我上床之后,他都要回到那个女人身边,我觉得很痛苦,我曾经想死。」&「你别做傻事。」&「我想想罢了,我可没有这种勇气。我现在想到更积极的方法。」&「什么方法?」&「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他回到那个女人身边,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我们背对背,笑得蹲在地上。&我穿了一个白色X 型的胸罩站起来。&「这个好看吗?」我问她。&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几下,说:「很有弹力,不错,不错。」&「我是说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几下,「不错,不错,弹性很好。」&我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迪之,她的乳房丰满,尺码是34C ,腰肢纤细,臀部浑圆,双腿修长,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点心动。&「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说。&她突然有些伤感:「这是男人喜欢我的原因吗?」&我怜惜地望着她:「不,你是一个好女孩。」&「是吗?连我自己都怀疑,我已经跟四个男人上过床。」&「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我说。&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林方文约我在宿舍见面。在走廊上,我听到幽怨的小提琴音乐,是从他的房间传出来的。他说小提琴烂了,原来是骗我的。他一直没有告诉我,他会拉小提琴。&我推开房门,看见他陶醉地拉着小提琴,他含笑望着我,当他放手,我仍然听到小提琴的声音,原来书桌上放着一个大概有一尺高的瓷像老人。老人头发斑白,心事满怀,肩上搭着一把小提琴,手上持着弓,弓在琴弦上拉动,发出幽怨的声音。&「好漂亮!」&「这把小提琴无法修补,唯有送一个音乐盒给你,它不会走音的。不要再摔烂。这是纪念我们没有分手的。」&「你在什么地方买的?」&「古董店。你认得这首歌吗?」&我觉得似曾相识。&「除夕晚上我们在卡萨布兰卡听过的。」&「《爱情万岁》?」&「艾尔加在一八八八年,写这首歌送给他的未婚妻作为订婚礼物。」&「一八八八年,正好是一百年前。」&「我们正在聆听一百年前一对恋人的山盟海誓。」林方文说。&「如果小提琴家还在世,该比这个瓷象老人更老。」&「已经老得不能拉小提琴了。」&「当我们也这么老了,会做些什么事?」我问他。&「我仍然为你写除夕之歌。」&他解开我衣服的钮扣,把我抱到床上,试图从后面解开我的胸罩,但胸罩的扣子其实在面前,在那个时刻,我不好意思主动告诉他扣子在前面,只期望他会发现。他终于发现了,但几经努力还是解不开扣子,都是迪之不好,说什么扣子在前面最性感,弄得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怕他因为自己的笨拙而尴尬。「啪」的一声,他终于成功解开扣子,脸贴着我的乳房,我们以相同的步伐呼吸和摆动身体。&然后我们相拥而睡,我觉得我好象完成了一件很伟大的事,觉得有点失落,却开始怀疑,我是否做对了。&他送我回家,回家路上,他一直牵着我的手。他走了,我在床上想起一百年前的海誓山盟,他没有告诉我,小提琴家和他的未婚妻是否一起终老。&第二天,我告诉迪之,我做了那件事。&「真的?」她好象比我还要兴奋。&「我突然很想避开他。」&「女人有第一次事后抑郁症很正常。」迪之说,「到了第二次,第三次之后,你便不会这样。」&我不知道他爱我,因此跟我上床,还是单纯爱我的肉体。&晚上,接到林方文的电话。&「你去按音乐盒的掣。」他说。&我照着他的说话做了,瓷象老人拉奏《爱情万岁》,电话那边厢,林方文用口琴和音。&我抱着电话,身体渐渐失去平衡,从床沿滑落到地上。&「你爱我吗?」我问他。&他在电话那边吻我。&在蒸气浴室里,迪之望望我,然后望望光蕙,用脚踢了她的脚一下。&「现在只欠你一个。」&「什么只欠我一个?」光蕙问她。&「你还没有跟孙维栋干那件事。」&「我不急你急?」&「他是不是信教的?反对婚前性行为。」迪之问她。&「不是。」光蕙说。&「没可能啊,除非他性无能。」迪之说。&「你去试试他!」光蕙说。&我和光蕙笑得喘不过气来。&「这种话你也能说出口?」迪之骂她。&「你不相信这个世界有柏拉图式的恋爱的吗?」我问迪之。&「有!一个性冷感的女人跟一个性无能的男人,就是柏拉图式恋爱。连你程韵都不可能啦!对不对?」迪之说。&「孙维栋的样子不象性无能。」我说。&「单看样子怎么知道?要脱掉裤子才知道。」迪之说。&「女色魔!」我们骂她,合力扯掉她身上的大毛巾。&「他是医生,医生都比较保守。」我说。&「医生又不是圣人。」迪之说。&「你的卫安一定很&&很厉害吧?」光蕙问迪之,她在还击她。&「他嘛&&」迪之淫笑,「他是特技人嘛,当然比普通男人厉害。」&「难道他会在床上表演特技?」我取笑她。&「糟了!我今天忘了吃避孕药。」&「避孕药?你吃避孕药?」我们惊讶。&我没想到迪之已经开始吃避孕药。&「上个月才开始吃的。」她说。&「听说吃避孕药有很多副作用,譬如痴肥。」光蕙说。&「我没有痴肥啊!」迪之说:「副作用倒是有的,我的乳房比以前丰满。」&「谁教你吃避孕药的?」我问她。&「卫安教的,避孕药其实是保障自己,你要不要吃?」&「不。我觉得吃避孕药好象是为上床做准备,做这种准备似乎太刻意。」&「你每次都没有做准备?」她惊讶地问我。&「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我的意思是我不想做一个随时预备交配的女人,但那样说,可能会伤害迪之,所以我不想解释。我以为性不是一段爱情主要的目的。&「我想开一个小型生日会。」从蒸气浴室出来的时候,迪之跟我们说。&「几天前,我才发现我这么大个人,从来没有开过生日会。我很想有一个生日会,而且今年的生日有特别意义。」&「为什么?」我问她。&「他答应我,在我生日之前,他会跟她分手。所以,我要开生日会,庆祝他完全属于我。」&迪之的生日会在一间的士高举行,她穿了一条红色紧身迷你裙,身段迷人,她的胸部果然比以前丰满,她也许不会放弃吃避孕药了。卫安以男主人的身分出现。光蕙和孙维栋一起来,我则是单人匹马,林方文不喜欢这种场合,我已习以为常,替他找个藉口开脱。小绵也来了,上一次我们见面,是在丽丽的葬礼上,愁苦有变成欢乐。&跳舞时,迪之高声在我耳边说:「卫安跟那个女人分手了。」&「真的?」&「别忘了我给他的最后期限是今天!」她露出胜利的微笑。&她快乐得扭着我和光蕙一起跳贴身舞。虽然我不认为卫安是一个好男人,然而,看到迪之竟然胜出,我为她高兴。当我们不再年轻,便不再容易在爱情游戏中胜出。&迪之的生日蛋糕很漂亮,是一座迪士尼堡垒。堡垒内,有白雪公主和米奇老鼠。&迪之依偎着卫安说:&「我舍不得把它切开。」&就在那个时候,一个穿着黑色恤衫和宽裤子的女人走进来,她身材娇小,头发凌乱,突然把手插在蛋糕上,迪士尼堡垒倒塌了,白雪公主和米奇老鼠也倒下了。&卫安立即捉住她的手,骂她:「你疯了?」&那个女人用力挣脱,手上的忌廉弹到迪之的脸上,卫安双手也沾满忌廉。&「我不要你理我!」那个女人向卫安咆哮。&「你不是已经跟她分手了吗?」迪之质问卫安。&卫安强行把那个疯癫的女人拖出去,那个女人回头向迪之说:「他不会跟我分手的,他玩弄你罢了!」&我替迪之抹去脸上的忌廉,她拿起一瓶白葡萄酒高叫:&「喝酒!谁跟我喝酒?」&「别喝!」我说。&「我跟你喝!」光蕙拿来酒杯。&「果然是我的好朋友!」迪之拥着光蕙,两个人碰杯。&我和孙维栋面面相觑,光蕙发什么神经?竟陪她喝酒。&孙维栋制止光蕙:「好了,不要再喝。」&光蕙甩开他:「别理我!今天晚上我要陪迪之,你先回去。」&「我要喝拔兰地!」迪之说。&「我陪你喝!」光蕙说。&孙维栋站在那里,很尴尬。&「你先走吧,这里有我,我们今天晚上要陪着迪之。」我跟他说。&「好吧,那我先走。」&小绵要回医院值班,其他人都先后离开,卫安一直没有回来,他大抵仍跟那个女人纠缠。我觉得那个女人很可怜,她看来差不多二十八、九岁,样子不是很漂亮,跟了一个男人十多年,他移情别恋,她便落得这个田地。她付不起失去他的代价,连失去卫安的代价也付不起,实在可怜。&迪之想吐,连忙冲进洗手间,她在里面吐了一地,光蕙吐在我的身上。&「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迪之叫嚷。&光蕙向着我惨笑:「孙维栋是性无能的。」&我着实很震撼,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男人是性无能的。本来一连串关于性的问题,该由迪之来发问,但她已醉得不省人事。&「你怎么肯定?」&「我们不是一直没有发生关系,是一直以来他都无法做到。起初他说因为紧张,后来我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他有没有看过医生?」&「这是男人的自尊,不能问他。」光蕙说,「我在他家里发现过一些药物,但装着不知道。」&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苦笑:「我早就应该知道,这么好的男人,不会轮到我,除非他有问题。」&「你打算怎样。」&「如果我真的喜欢他,也许不会介意,但,我并不是我自己所以为的那么喜欢他。」&「我一直以为你喜欢他。」&「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医生。我比迪之虚荣很多。我不断说服自己,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是医生,但,我越来越无法忍受不断听他说牙齿和他的病人。如果他不是医生,不是有很好的收入,我一定会离开他。从小我妈妈便跟我说,不要嫁给没有钱的男人。但,钱却买不到快乐。」&我突然很想告诉光蕙,其实我也很虚荣,只是我们三个人的虚荣不同。迪之要一个令她觉得威风的男人,我要一个才情横溢的男人,才气也是一种虚荣。&「如果不喜欢他,干脆跟他分手吧。」&「我怎样才可以令他相信,我跟他分手,不是因为他性无能,而是我们合不来?」光蕙说,「无论怎样解释,他也不会相信,我觉得这样做很残忍。」&当时的处境很荒谬,迪之挨在马桶旁边,语无伦次,光蕙告诉我她没有爱过孙维栋,而我忙于清洁她俩吐在我身上的秽物。不久之前,我们还在蒸气浴室里,快乐地谈论我们的男人。&「程韵,带我离开这里,我不要看到卫安回来。」迪之说。&我正担心卫安不回来,我如何带她们离开。只剩下一个办法,就是找林方文来。&林方文答应立即来,我首先把她们两个搬出洗手间,再分别搬到我们刚才开生日会的房间。卫安跟的士高的人很熟络,生日会的开支,他们会把帐单交给他。迪之很慷慨地拿了五百元派给递上毛巾的侍应。&光蕙依偎在我身上,迪之紧紧抱着我,我抱着她们,想起那些没有爱情的日子,原来是最无忧无虑的。等林方文来的时候,我喝了一点酒。我也许是三个人之中最幸运的一个,林方文没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也不是性无能。[绿色电子书&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lvsetxt.Com]他来了,看见我脸上的红晕,问我:&「你也喝了酒?」&「我陪她们喝。」&他扶去迪之。&「我们去哪里?」我问他。&「送她们回家。」&「我不回家。」迪之紧紧地捉着林方文。&我扶着光蕙,他扶着迪之,到的士高对面的酒店,要了一间房间安顿她们。&迪之依偎在林方文的怀里,他们两个,看来象一对情人,我突然很嫉妒,但又觉得不应该嫉妒。迪之是我可怜的好朋友,我该借一点温暖给她。&林方文把迪之放在床上,我把光蕙放在她身边,让她两个相拥而睡好了。&「为了什么事?」林方文问我。&「男人!」我倒在床上。&他躺在我身边,捉着我的手,我转脸问他:「我是不是最幸福的一个?」&他轻轻扫我的脸颊,我在他身边迷迷糊糊睡着了。&第二天清早,迪之的传呼机响起,把我们吵醒。&「卫安传呼我。」她说。&「你再找他,我便不理你。」我跟她说。&「我要见他一次。」&她叫卫安到酒店接她,真是死心不息。&我们把光蕙送上计程车,她和孙维栋之间的事,谁也帮不上忙。&当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电话。&「我把车冲上人行道,撞倒一棵大树。」&「你有没有受伤?」我吓了一跳。&「没有。卫安的车车头全毁掉,他给我吓得魂飞魄散,我故意的。」&「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可能会死的?」我斥责她。&「那一刻,我倒想跟他一起死。但,从警察局回来,我不断想起他的脸,他算什么?我会蠢到为他死。」&「你总算想得通。」&「昨天我醉了,光蕙到底发生什么事?」&「孙维栋是性无能的。」&迪之在电话那边大笑:「我猜中了!稍为好一点的男人,却是性无能,真好笑。」&迪之失恋,我好不到那里,她整天缠着我和林方文。&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陪她吃过晚饭,她又缠着要我们陪她上的士高,结果我们去了荷东。我和林方文都不爱跳舞,她自己在舞池上跳了一会,有几个男人向她搭讪,她回来跟我说:&「借你的男朋友给我好吗?」&「你拿去吧。」我说。&她拉着林方文的手,把他带到舞池上,双手放在他的脖子后面,脸贴着他的肩膊,身体贴着他的身体,她把他当做她的男人,我开始妒忌。&三首慢歌之后,转了一首快歌,迪之拉着林方文的手,把他带回来,「这个男人还给你。」&「你可以为我写一首歌吗?」她问林方文,「你不是每年除夕都为程韵写一首歌的吗?」&我觉得她有点儿过分。&林方文笑着没有回答。&「你的福气比我好。」她苦涩地笑,独个儿回到舞池上。&我和林方文相对无言,那一夜开始,我知道迪之对林方文有不寻常的感情。&几个星期后的一天晚上,我跟同学在大会堂看话剧,散场后,碰到卖番薯的小贩,我买了三个,放在大衣里保温,拿去给林方文,我想给他一点温暖。&到了宿舍,我发现迪之竟然在他房间里,她坐在他的床上吃蛋糕。迪之看见我,连忙站起来跟我说:&「我经过饼店,看见还有一个芝士蛋糕,立即买来跟你们一起吃,我以为你也在这里呢。」&「我去看话剧。」我绷着脸说,「我买了煨番薯。」我从大衣里拿出三个热烘烘的番薯放在桌上。&「真好!一直想吃煨番薯。」迪之把那个芝士蛋糕推到一旁,「还暖呢,我拿一个回家吃,可以吗?」&「随便你。」我冷冷地说。&「谢谢,我走了,再见。」她在我身边走过,没有望我。&「芝士蛋糕好吃吗?」我问林方文。&他望着我,说:「她是你的好朋友。」&「正因为迪之是我的好朋友,我才了解她,她想找一个男人报复。」&「你以为我会吗?」林方文问我。&我跑去追迪之。&「迪之!」我在后面叫住她。&她回头看我的时候,正流着泪。&「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啜泣。&「对不起。」我说。&「我很孤独。」她流着泪说。&「我明白。」&「我跟林方文之间没有事情发生。」她说。&「别傻,我相信你。到目前为止,他还是一个好男人,不要找他做报复对象,好不好?」我也忍不住流泪。&「我不想的。」她说,「我恨男人。」&「我知道。」&「我没事了,你回去吧。」迪之说。&「不,我跟你一起走,我们住得很近的,你忘了吗?我们很久没有一起回家了,你在这里等我,我进去拿书包。」&「迪之怎么样?」林方文问我。&「如果不是先遇上我,你会喜欢她吗?」我问他。&他失笑。&「答我。」我说。&「不会。」&「真的。」&「早知道你不会相信。」&「我陪迪之回去。」我跟他吻别。&那一夜很冷,迪之没有穿上大衣,我让她躲在我的大衣里。&「我暂时借温暖给你。」我说。&「比不上男人的体温。」她说。&「死性不改。」我骂她。&迪之拿了一个星期假,去南丫岛住。每次被男人伤害之后,她便跑去找邓初发,邓初发是她的庇护所。&光蕙约我吃饭,没想到她把孙维栋也带来。她对孙维栋的态度和以前有很大分别,她对他呼呼喝喝,他跟她说话,她摆出一副烦厌的样子,孙维栋却逆来顺受。&在洗手间,我问她:&「你不是说要跟他分手的吗?」&「说过了,他在我面前哭,求我不要离开他。」&「如果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拖泥带水呢?」&「我寂寞。」&寂寞最霸道,可以成为伤害任何人的藉口。一个男人,泥足深陷地爱上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注定要放弃自尊。&「如果我找到另一个男人,我便会跟他分手。」光蕙说。&「你这样是精神虐待他。」&「没办法,是他自愿的。」&我跟他们分手的时候,孙维栋找到一个机会紧紧握着光蕙的手,可以握到了,便好象很快乐。光蕙的脸,却没有任何表情。他越着紧她,她越厌弃他。&迪之从南丫岛打电话给我,她说天天在岛上晒冬天太阳。&「邓初发好吗?」&「好!他看见我便开心。」&邓初发和孙维栋真是一对难兄难弟!邓初发已经康复过来,但迪之是他心里的一条刺,时常刺痛他,他却舍不得拔掉。孙维栋还在苦海浮沉,拿着一根钉不断刺向自己胸口。谁叫他们爱上害怕寂寞的女人?&林正平唱红了林方文的歌,林方文的歌也令林正平更红。林正平很喜欢他,想把他据为己有,于是提出成立一间制作室。他是大股东,小股东除了林方文之外,还包括林正平的唱片监制--一个有严重黑眼圈同性恋者,还有林正平的经理人邱正立,他以前是弹钢琴的,据说他也是男同性恋者。&这间由四个股东组成的制作室,有两个同性恋者。据迪之说林正平偶然也玩玩男人,那么,林方文是唯一一个绝对的异性恋者了。我真怕她受不住那份阴阳怪气。&「放心,我不会变成同性恋的,我只喜欢女人。」林方文跟我说。&「我怕你一个敌不过他们三个!」我笑着说。&「他们都是很有才华的人,我喜欢跟有才华的人合作。」&制作室的工作很忙,许多时他都无法上课,我只好替他做功课。我见他的时间也越来越少,那个有严重黑眼圈的唱片监制晨昏颠倒,爱拉着林方文在晚上工作。好不容易他坐下来跟我吃饭,他们却不断传呼他去喝酒,他们好象想跟我争男朋友。&「你已经很久没有上课了。」我跟林方文说,「再这样下去,他们会逼你退学。」&「必要时便退学。」他说。&还有一个月便是学期终结的考试,这一个学期,林方文差不多完全没有上课,我只好替他做一份笔记。那天傍晚,我到林方文的宿舍放下笔记,他的母亲坐在房间里,她看见我,立即起来,亲切地对着我微笑,她的端庄,完全不象一个经营小舞厅的女子。&「伯母,你等林方文?」&「是呀,我刚从台湾回来,买了一盒凤梨酥给他。这种凤梨酥他最喜欢吃的,他爸爸以前行船到台湾也买过给他。」&「他可能很晚才回来。」我说。&「他很忙吗?要工作又要读书。」&「他跟朋友成立了一间制作室。」&「我还没有请教你的姓名呢?」&「伯母,我叫程韵。」&「程小姐。」&「伯母,叫我程韵可以了。」&她拿起一块凤梨酥:「来,你试一块。」&「不。我等林方文回来一起吃。」&「好的。」她拿起林方文放在床上那支乐风牌口琴:「这支口琴是他爸爸的,他还舍不得丢掉。」&「他很喜欢这支口琴。」&「他爸爸是行船的,我曾经跟着他上船生活了四十五天。那时,我们新婚不久,他在甲板上为我吹奏口琴,还自己作了一首歌呢!」她笑着,「他哪里会作歌!」&她哼了一段不知名的音乐给我听,大抵那就是林方文爸爸在甲板上作的一首歌。&她拉着我的手,哼着那段歌,跳起舞来。&「我们在甲板上跳舞。」她怀念着。&她的舞跳得很好,我很笨拙,她把我当做她的丈夫,回忆他留给她最浪漫的时光,她眼里并没有泪,往事的伤痛,只留在心上。&「林方文的音乐细胞也许是他父亲遗传给他的。」她说。&「可能是的。」我说。&「他写的每一首词,我都常常听,他是个很有才气的男孩子。」她流露着母亲的自豪。&「是的。」我同意。&「他小时最爱摺纸飞机,我以为他长大后会做飞机师,没想到他当上填词人。这么晚了,我不等他了。」她站起来。&「伯母,你再等一会,他会回来的,我传呼他。」&「不,不要打扰他工作。你叫他要用心读书,不要忙坏身体。」&我送她上了一辆计程车,临行她亲切地握着我的手说再会。如果她愿意离开那个中年男子,林方文也许会原谅她,可是,谁伴她度余生呢?她太寂寞了。&我在宿舍睡着了,林方文回来,把我唤醒,已是深夜。&「你回来了,你妈妈来过。」&「嗯!」他一张温熙的脸突然变得冷淡。&「她刚从台湾回来,买了一盒你最喜欢的凤梨酥给你。她等你等了很久。」&他并没有热情地捧起那盒凤梨酥,他是故意跟他母亲作对。&「她叫你用心读书。我替你做了一份笔记。答应我,你会来考试。」&他点头。&可是,那一天,他没有出现。&考完试后,我冲上录音室找他。&「你为什么不去考试?」&「我走不开。」他说。&「你答应过我的。」&「你先让我写完这段歌词好不好?」&黑眼圈老妖露出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我在这里等你,直到你回去考试为止。」我坐到录音室外面,我要和他比耐性。&他没有理会我。到了午夜,歌还没有录完,我在那里坚持着,连一个呵欠都不敢打。黑眼圈老妖叫人买了宵夜,林方文递上一碗热腾腾的粥给我。&「我不回去考试了,你走吧!」他说。&「还有一年便毕业,你现在才放弃?」我很失望。&「是否大学毕业并不重要。」他说。&「因为你妈妈特别叮嘱你要用心读书,所以你偏偏要放弃,对不对?」我质问他。&「别乱猜,只是突然不想念书。」&教务处要林方文决定退学还是留级,他没有答复,便搬离宿舍。黑眼圈老妖替他在尖沙咀一栋旧楼内找到一个八百多尺的单位,租金三千多元,屋内家具齐备,有一个仅容两个人站着的小阳台,可以俯瞰尖沙咀最繁盛的十字路口。&新屋入伙的第一天,我们都累得要命,只吃饭盒庆祝。&「我一直憧憬着我们一起行毕业礼。」我跟他说。&「我会出席你的毕业礼。」他握着我的手说,「我会送你一束百合。」&还有一年才毕业,林方文离开校园,离开我的视线更远,一切会安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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