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上被骗多少钱才能立案了12000元可以立案吗?有可能被判吗

法庭战争:辛普森为何被判无罪? | 科学人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法庭战争:辛普森为何被判无罪?
辛普森杀妻案,美国谋杀案,破案,警察
日,一男一女被谋杀于美国洛杉矶西边的布伦特伍德市(Brentwood)一处公寓,受害者分别是著名橄榄球运动员OoJo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的前妻妮可尔o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和男招待罗纳德o戈德曼(Ronald Goldman)。洛杉矶警方到场后,辛普森立刻被怀疑为凶犯,并遭警方传唤。辛普森曾一度驾车逃离加州,在州际公路上狂奔的镜头被电视媒体广泛传播。
辛普森及其前妻。(图:umkc.edu)
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两名受害人是情侣关系,案发地点是女受害人居住的公寓,两人均死于非命,颈部、头部有多处刀伤,胳膊上还有抵抗伤。当然,辛普森最终还是被缉拿归案,并于日出庭受审。
检方的“铁证如山”与“梦幻律师团”
在检方看来,他们是胜券在握的,用主诉检察官玛西亚o克拉克(Marcia Clark)的话说,本案可谓是“铁证如山”。这并非夸张,本案中无论是证据数量,还是证据的可信程度,在检方看来,都达到了很高的标准。
检方手中的证据颇多,而他们在审判的最初,就两次公布了手中的证据。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这些证据确实非常有说服力,其中甚至还包括DNA证据:
911接线员的证词:证明案发之前不久,辛普森曾骚扰过前妻及其男友。
从现场起获的血迹:在犯罪现场的后门发现了一处血迹,血迹在门上,四周相当干净。检方称这个血迹保留的比较完整,与被告人辛普森的血液亚型相同,此外还有多处血迹的DNA与被告人的吻合。而在辛普森的野马跑车上,也发现了大量血迹。
辛普森卧室床下的袜子:在这个袜子上约有20处血迹,DNA与辛普森相同。
血鞋印:现场的一枚足迹为12号,与辛普森穿过的一双鞋的类型相同。
血手套:警方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只手套,另外一只则在辛普森家附近的路边找到,上面满是血迹——恰好是两位受害人与辛普森三者的血液的混合物,而辛普森的左手中指上有一个新鲜的划伤,能解释现场为何会留有他的血液。
毛发与衣服纤维:警方在现场的一个毡帽中发现了辛普森的毛发,以及他野马跑车地毯的纤维。
现场发现的血手套。(图:AP)
在检方公布证据后,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辛普森这次肯定难逃一劫。不过辛普森也并非坐以待毙,他斥巨资聘请了号称“梦之队”的9人律师团队,其中除几位大学法学教授外,还有两位专门研究DNA法证学的专家。律师团认为,辛普森受到了警方的陷害,而DNA证据则因为他们“草率的内部程序”而遭到污染。
现场是否被污染?
在辩护中,辩方首先对洛杉矶警察局的取证规范进行了质疑:案发后,犯罪现场没能有效封闭,大批媒体到场,会不会破坏现场?一张照片显示,有一只未戴手套的手拿着装有被害人眼镜、血迹斑斑的信封,这样难道不会污染证据吗?最糟糕的是,警方取到的一个血迹样本,曾被放在塑料袋中,这样完全可能导致细菌滋生而干扰测试。
犯罪现场的血迹。(图:courtTV)
另外,洛杉矶验尸官属下的实习调查员安德里亚o马佐拉(Andrea Mazzola)也遭到了辩方的质疑:当时她取证工作非常潦草,例如,有照片显示,她曾将手随意放在一个现场足印上休息,用镊子取地上的血迹时手也很脏,这些都可能导致证据被污染。
袜子和手套上的血迹由何而来?
在本案中,辩护律师最大的挑战应属DNA证据本身,检方手中有多达45处的血迹样本,在3个实验室用不同方法分析后,都指向被告人辛普森,仅仅质疑取证不规范,并不足以否定其效力。
在法庭中,检方请来了多位DNA专家出庭作证,这些专家坚称,DNA比对的结果准确无误。但辩方律师却一一指出了他们的漏洞:例如,辩方认为Cellmark实验室曾在年两次复核中被查出有检验错误;一位专家则承认自己曾在检测不同血样时忘记更换手套,甚至还曾把其中一个试管中的血液溅在手套上——律师立即指出,这完全可能导致血液样本之间交叉污染,得出错误的结论。
最戏剧性的莫过于对检方的王牌证据——血手套和袜子的质证了。应检方要求,辛普森当庭进行了试戴手套的模拟实验。结果全世界都通过电视看到了:辛普森怎么使劲也戴不进去。而对于那双袜子,辩方的专家证人,知名法证专家李昌钰博士则认为,由于袜子上并未沾上其他来自现场的物质,所以血渍很可能是事后伪造的。
辛普森在现场试戴手套。(图:AP)
在庭审中,辩方传召了当时在贝克中心(Parker Center,LAPD总部)给辛普森采血取证的男护士塔诺o帕瑞提斯(Thano Peratis),结合当时的采样单,询问他当时一共抽了辛普森多少血液?帕瑞提斯肯定的回答:“是8毫升”。而根据检方的记录推算,几次DNA检测所消耗掉的血液,加起来只有6.5毫升。辩方追问道,那么,还有1.5毫升血液,跑到哪去了呢?检方推测说,呃,可能帕瑞提斯当时也就随便估计了下,并不是真的抽足了8毫升。这种解释显然不够有力。舒克认为,这1.5毫升血液,也许就被某人用于伪造证据了,这才有了犯罪现场找到的血迹和那双带血的手套。
为了强化这个观点,辩方还指出,在犯罪现场发现的一处血迹中,也被检出微量的EDTA成分。这种成分是一种防止血液变质的保护剂,只会出现在采集的试管中,而不可能出现在现场的新鲜血液中。
福尔曼的证词是否可信?
法庭上的另一个焦点,集中在洛杉矶警局的警探马克o福尔曼(Mark Fuhrman)身上,正是他在现场发现了的血迹和手套。但讯问的重点却并非案情,而是“你有种族倾向吗?你曾用过“nig*er”这个词吗?”福尔曼断然予以否认。但辩方随后却拿出了一盘10年前拍摄的录像带并当庭播放:在那个访谈片段中,福尔曼一连说了41次“nig*er”,法庭顿时一片哗然。别忘了,12名陪审员中有9名正是非洲裔。律师则顺势抛出一个惊人的假设:杀死两名被害人的凶犯另有其人,而福尔曼出于种族歧视,企图陷害无辜的被告人辛普森。
案件的主审法官伊藤。(图:newsramble)
在这个问题上,伊藤法官(Lance Ito)指示陪审团:“如果证人有意就某个证词的实质部分加以隐瞒,那么他证词的其他部分就无法让人相信。”也就是说,本案的两大关键证据:血手套和袜子,都是由福尔曼发现的,所以陪审团可以拒绝采信他在这两点上的证词。
合理的怀疑?
在美国的刑事案件中,证据的审查标准在于是否可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在本案中,由于受害者曾与毒品有染,所以辩方根据上述的理由,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合理的怀疑:毒品贩子杀害了被害人,福尔曼则利用血样送检前的几个小时,偷偷的用这1.5毫升被告人的血样伪造了证据,从而嫁祸被告人辛普森。对此,检方虽然无比愤慨,却也无力将其彻底排除。有媒体戏言,这场对辛普森的审判,被告人似乎却变成了福尔曼。
在本案辩护律师亚伦o德肖维茨(Alan Dershowitz)的书中,他这样推测当时陪审团的心理:1.他们相信警察在取证过程中有所欺瞒;2.警方很可能将血液涂抹在了现场;3.手套和袜子很可能是福尔曼伪造的。因此,陪审团认为警方有可能在刻意构陷一名罪犯,所以他们拒绝对辛普森定罪。
辛普森登上时代周刊。(图:Wiki)
日,全美国都在紧张的等待在电视机前。据悉,在裁决最终公布这半小时内,长途电话数下降了58%,人们甚至推迟了洗澡时间——全国居民用水量有所下降。在裁决公布前15分钟,匹萨连锁店的外卖的生意巨增,而在判决公布的5分钟时间里,全美甚至都没有下一个匹萨订单。
终于,陪审团宣布了一致决定:辛普森无罪。这场耗时9个月、产生了5万页庭审记录的世纪大审判,总算是落幕了。
辛普森被立即释放,但在不久后的民事诉讼中却被判败诉,必须向两位死者的家属赔偿共三千多万美元。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中,法庭采取的是优势证据标准,即证据更有说服力的一方胜出,这与刑事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不同。
2007年,尽管被害人家属一致反对,辛普森还是出版了一本小说,《假如我真的做了》(If I Did It),详细描述了如果自己真是凶犯,当初是如何如何作案的。当然,辛普森的律师特别强调了一句:“本文纯属虚构。”(purely hypothet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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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的话:觉得很多人都被美国的民主教洗脑了。那些迷信“程序正义”的人们,再用你的小脑袋想一想:警察有没有可能收集到完全的证据,能从逻辑上完美无暇的证明某人一定有罪?结论是根本不可能!没有任何案子能做到这一点。但惟独汤普森做到了,唯一的原因就是有钱。汤普森后再无汤普森。完美无瑕的证据没有,法律也不要求。但是,法律要求检方提出的证据本身要必须经得起质疑,也即质证的过程,避免虚假证据;法律还要求检方能够回答辩护人、被告人提出的有依据的质疑,也即排除合理怀疑,避免冤案错案。我认为,这是任何一个正常国家的法律程序都应该追求的目标。“一次错误的审判比十次犯罪为害更烈,因为犯罪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错误的审判则弄脏了水源。”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的话:程序正义很重要,中国可能还没有很理解,但是对于米国人自己,本应该知道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因为觉得胜券在握,多此一举只能给自己惨痛的代价。但是,我们该想到,程序正义最终是否会和实体正义相背离?怎样能二者共生?个人认为,从理论上说,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当然是实体正义。但从实际上看,没有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是一句废话,因为它永远也不会有保障。从趋势看,包括本案之后的影响,各国司法机关都越发看重侦查中的标准化操作,力求不犯忘记换手套之类低级错误,从而确保程序正义,间接的让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都能得到体现。
法学博士生,生活与法小组管理员
为何会有关于实质正义的疑问呢?在本案中,由于检方证据的瑕疵,人们并不能够确定被告人是否实行了所控罪行,辛普森很可能杀人了,也可能没有。在所谓“实质正义”的要求下,我们无法得出任何有效的判决,因为真相并未被揭示出来。如果因为多数人觉得被告杀人而作出有罪判决,岂不又是对“实质正义”另一种形式的违反(依多数决来代替事实真相)吗?推而广之,从严格意义上讲,任何法律争议发生之后,我们都无法完整的还原所有细节,所以任何一次判决都不符合“实质正义”的要求。事实上,如果我们没有穿梭时间的超能力,就不可能追求所谓的“实质正义”。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公正的结果”只可能是公正审判的结果。所以法律上只有证据事实而没有事实,只有程序正义而没有实质正义。缩小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差距,这并不是法律或法学本身的任务,而是提取、分析证据的技术手段和与之相关的自然科学的任务。法律只能并且必须根据既定的技术手段所确定的证据给出关于被告法律责任的答案。如果“程序正义”这个名词总让普通人感到一丝遗憾和隐忧的话,不妨将之称为:公正审判所得出的合法结果。此案的真正问题之一是:疑罪,或曰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这一标准越高,对被告越有利。然而无论这一标准的高低,都不影响据此标准所作出的判决是追求实质正义还是形式正义。因为他们都是法律上的形式规定、形式标准。总之,“实质正义”本身是不存在的,无论在美国法律还是中国法律。程序正义也不是对正当程序的死板追求,而是通过法律手段给出案件判决的必经之路。程序正义所受的非难,仅来源于对其名称的望文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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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232)
没杀到。。
貌似很多人把这个案件作为有钱人操纵法庭的例子...不过看了觉得问题还是检方取证不规范(如果确实不是构陷)。不过确实换一个请不起那么牛逼的律师的人很有可能就死啦死啦。
法医病理硕士
觉得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证据要求和优势证据的民事证据要求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认知规律得多。
世纪奇案啊~
认真研究一遍此案,会让人理解美国法律的“程序正义”理念。
正义与证据叹
程序正义很重要,中国可能还没有很理解,但是对于米国人自己,本应该知道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因为觉得胜券在握,多此一举只能给自己惨痛的代价。但是,我们该想到,程序正义最终是否会和实体正义相背离?怎样能二者共生?
预告好久的辛普森案~先回复再看~~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的话:程序正义很重要,中国可能还没有很理解,但是对于米国人自己,本应该知道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因为觉得胜券在握,多此一举只能给自己惨痛的代价。但是,我们该想到,程序正义最终是否会和实体正义相背离?怎样能二者共生?个人认为,从理论上说,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当然是实体正义。但从实际上看,没有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是一句废话,因为它永远也不会有保障。从趋势看,包括本案之后的影响,各国司法机关都越发看重侦查中的标准化操作,力求不犯忘记换手套之类低级错误,从而确保程序正义,间接的让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都能得到体现。
哎....杀不到花只能前排了
嗯,记得那个手套,检方对于手套戴不进去的解释是:沾了血之后变小了= =囧,那是皮手套啊,不是羊毛衫会缩水的好么?感觉风中凌乱了有木有?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
Did he really do it?
哈哈。我要是辛普森。我会庆幸我没有生在我现在在的地方。
法医学学士
像教科书一样百看不厌
话说苦逼的辛普森写完那本小说最后被法院把版权判给受害者家属鸟
种族歧视那块
的话:程序正义很重要,中国可能还没有很理解,但是对于米国人自己,本应该知道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因为觉得胜券在握,多此一举只能给自己惨痛的代价。但是,我们该想到,程序正义最终是否会和实体正义相背离?怎样能二者共生?少数时候会背离,但程序正义最终还是为了实体正义,应该说背离是较少数情况。如果不坚持程序正义会给强权很多可乘之机,典型表现就是中国,不太注重程序正义最终实体正义嘛就是这样。可能没有真正的完全之策,所以,还是选择重视程序正义吧。
也不排除某些人觉得证据不够足,自己加了一些进去,结果被戳穿。咱们那些“铁案”恐怕也没有几个能经得起程序正义检查的。没有程序正义就警察可以为所欲为,哎,都快扯到薄身上去了。
要是在天朝他早死了。
的话:少数时候会背离,但程序正义最终还是为了实体正义,应该说背离是较少数情况。如果不坚持程序正义会给强权很多可乘之机,典型表现就是中国,不太注重程序正义最终实体正义嘛就是这样。可能没有真正的完全之策,所以,还是选择重视程序正义吧。这俩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可以说是是互相配合吧。中国其实立法不能说很完善,但是法律中的正义,尤其是程序正义的重视度还是有的,只是,执法和司法出了问题。或许,这就是中国特色吧。
个人认为,手套戴不进去有可能是手变大了,实施起来也很简单--手肿了就行
的话:个人认为,从理论上说,司法追求的最终目标当然是实体正义。但从实际上看,没有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是一句废话,因为它永远也不会有保障。从趋势看,包括本案之后的影响,各国司法机关都越发看重侦查中的标准化操作,力求不犯忘记换手套之类低级错误,从而确保程序正义,间接的让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都能得到体现。那,被杀害的妻子是不是就成了程序正义的牺牲品?
记得csi里面就有这一集,老g的团队遇到了辛普森的陪审团,发现了大批错误,包括老g的师傅都在对方那边。。不过csi里面老g最终还是剩了。也算美版的大团圆吧
的话:要是在天朝他早死了。在天朝他P事没有能拿出几千万美元的人,在天朝弄死个人算多大事儿
其实还是认为他有罪。。。。but never mind
虽然很多人都相信他是凶手,但法律无法判定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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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图)
直接或通过其子受贿3558万余元 归案后主动坦白交待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日 0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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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刘铁男在法庭上 新华社发
昨日上午,押有被告人刘铁男的车辆驶入河北廊坊中院 华商报特派廊坊记者 王蕾 摄
李法宝 资料照片
  河北廊坊中院昨日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刘铁男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廊坊中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刘铁男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刘铁男受贿的数额及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坦白交待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三大特点
  1.受贿与滥用审批权
  刘铁男受贿事实几乎全部与滥用审批权有关:2002年,为南山集团一项目通过国家计委备案提供帮助;2005年,为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PX项目通过发展改革委工业司核准提供帮助……
  2.其子扮演重要角色
  刘铁男案的另一个特点,则是其子刘德成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判决书显示,刘铁男案涉及的3558万余元财物中,通过刘德成收受的达到3400余万元。目前,刘德成已被另案处理。
  3.审批崩塌式腐败
  曾手握重权的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到了法律的裁决。据介绍,今年最高检共查办发改委受贿案11案11人。专家认为,作为官员滥用手中审批大权徇私敛财的代表,刘铁男案的宣判,代表着对“审批崩塌式腐败”的“零容忍”。
  案件一大疑问
判无期是否轻了?
  从一审开庭时的痛哭流涕并自称“利令智昏”,到在纪委办案期间提交《关于发改系统项目审批环节防范腐败问题的若干建议》,刘铁男似乎对自己的腐败堕落颇为后悔并在力争轻判。“刘铁男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3500余万元,这一数额在今天并不是最大的,而且案发后赃款、赃物全部追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综合这些因素,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在量刑上是适当的。”
  法院判决书指出,刘铁男在办案期间结合自身教训,为从制度设置的源头上预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属于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立功情形,不构成立功。判决书同时表示,对于刘铁男及其辩护人所提刘铁男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与家属积极退缴了全部赃款,认罪、悔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
综合新华社
  其他涉案人员情况
  妻子郭静华
  2013年5月,同刘铁男一起被中纪委带走
  刘铁男秘书王勇
  (曾任发改委工业司处长)被带走调查
  儿子刘德成
  被另案处理
  刘铁男助手熊必琳
  (曾任发改委工业司副处长)被带走调查
  刘铁男案回顾
  2012年5月部分发改委退休高官联名举报
  2012年12月时任《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
  2013年5月中纪委通报刘铁男被查,同月被免职
  2013年8月刘铁男被双开,同月,最高检对其立案侦查
  2014年6月刘铁男被公诉
  2014年9月刘铁男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
  2014年12月一审判处刘铁男无期徒刑
  刘铁男的忏悔
  1.我是1976年入党,十几年来在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下,从一个钢铁工人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背负着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后来放松了要求,价值观出了问题。
  2.我对违法违纪存在侥幸或者明知故犯,明知违纪还要去干就意味着违法。因为党的纪律是比较全面的,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
  3.与家庭相比,给组织造成的伤害是更大的。
  4.通过我的犯罪事实来教育更多的同志们别走这条路。有的同志要悬崖勒马,有的同志要引以为戒。
  5.我从小苦日子过怕了,内心对富裕生活有向往,虚荣心强,好面子,这是所犯错误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
  华商专访
  刘铁男代理律师李法宝——
  刘铁男期望自己被判有期徒刑
  刘铁男被判无期,他会上诉吗?
  华商报记者专访了刘铁男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法宝。
  刘铁男没想到是无期
  华商报:无期徒刑,您预想到了吗?
  李法宝:在我的预期之内,但是可能对刘铁男来说没有想到,他的期望是比这个判得更轻。
  华商报:宣判前刘铁男自己怎么想的?
  李法宝:他觉得可能会被轻判,可能是有期徒刑,毕竟认罪态度好,并且上缴了赃款。
  华商报:他的家属接受这个结果吗?
  李法宝:宣判后我和他的家属做了沟通,他的家属应该也是接受这个结果的。
  华商报:从受贿细节来看,主要是刘铁男的儿子涉案较深。刘铁男本人对这件事有何认识?
  李法宝:我认为他的案子本身有突出性,权钱交易不明显,主要是刘铁男对孩子管教不严格,孩子出面做生意,利用其职务和名声导致现在的后果。不管是事前事后,他都知情并默认。从法律上来说,构成受贿罪的实情是存在的,对他进行处理是正当的。他也很懊悔。
  华商报:他懊悔没有管好儿子?
  李法宝:是的,他儿子刘德成从国外刚回来的时候,刘铁男对孩子管教还是比较严格的,没让他从事任何经营行为。有客户送给他儿子高档手表,借用他高档汽车,名贵礼品,他都要求刘德成予以退还。后来,他儿子结婚了,成年了,他就放松了对儿子的管理。加之,他认为和儿子走得近的几个人都不错,可以当朋友处的,所以对他们之间的一些交往就没有追究。他现在也很后悔,认为自己没有管好孩子,现在他说法庭如何处理他,他都认。
  华商报:你和他儿子沟通过吗?
  李法宝:没有,因为他们是同案犯,我作为刘铁男的律师,是不可能接触到他的儿子的。
  认为自己是违纪不是违法
  华商报:刘铁男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吗?
  李法宝:从他一审时当庭痛哭就知道了。
  华商报:在你和他的接触过程中,感觉他是怎样一个人?
  李法宝:他对法律理解得不透,一直认为自己是违纪,不是违法。开始被举报的时候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问题。刚开始的时候,他认为自己对自己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请客吃饭不到,送礼不要。对家人要求也很严,生活着装也不奢华。住的一直都是原国家计委分的位于北京三里河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他当副部级干部好多年了,还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只是在案发前刚刚享受国家待遇,分了一套房子,就是让别人装修的那个,说明他在自己的待遇上也不是非常追求物质。但他确实犯罪了。
  华商报:让他走上犯罪道路的转折点是什么?
  李法宝:检方指控的第一项罪名是南山集团新型铝合金项目通过国家计委备案及4万元礼金。整个案子中,他最痛恨自己的是这4万块钱。很多给他送钱的,巨额的也不少,他都没收。4万元像过年的礼金似的,其实与项目并无关系。但是作为一个高级干部,无论多少都不该收。
  华商报:你总共会见过刘铁男多少次?对他的总体印象是什么?
  李法宝: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每个阶段,我们都要会见他两到三次。前几天我还去会见了他。跟他沟通宣判量刑的事情。他对其罪行的认识与法庭上表现一致,认罪悔罪态度比较好。但他以前并不认为这是违法犯罪行为,认为只能算“违纪”。他现在还是很后悔的。
  是否有情妇 法律不予评判
  华商报:判无期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李法宝:主要是因为他受贿的金额。他受贿3000多万,按照现在的量刑幅度,应该是无期和死缓这两档。但是他认罪态度好,就选择了其中较轻的一档。
  华商报:刘铁男在位时也有一些政绩,是否有将功抵过因素?
  李法宝:对任何犯罪分子,无论此前有多少功绩,法律都会按照犯罪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惩处,因此在犯罪的时候谈论以前的功绩,在法律角度来说是不可能的。
  华商报:这个是否是他犯错的全部?因为我们看他还有情妇等问题,为何法院并没有过问?
  李法宝:对他所有的犯罪事实都应该查清楚了。现有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就目前这么多,在现有环境下,对他的犯罪事实也不可能不查清楚。是否有情妇这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并不予评判。
  刘铁男表示接受处罚
  华商报:3000多万的赃款悉数追缴,这些钱是如何筹措的?
  李法宝:赃款在他儿子公司账面上,还有他儿子的汽车、房子等固定资产。刘铁男本人说他自己生活简单清苦。每天早上7点多就上班,晚上十一二点下班。吃饭在食堂,衣服也都是穿了很久的,没有什么特殊消费,所以退赔没有障碍。
  华商报:宣判后,刘铁男有没有和你说过想法?
  李法宝:开完庭后我问他对这个判决结果的意见。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对国家和政府、党的形象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所以法庭对他怎么判他都认,这是他的态度。3000多万的数额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量刑就是无期和死缓,所以最好的结果就是无期徒刑,不会是有期徒刑。我此前见他的时候已经将有关的法律与他沟通过。
  华商报:刘铁男会不会上诉?
  李法宝:这个现在还不好说,虽然他表示任何法律的处罚他都会接受,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刘铁男还是有上诉的权利。我已经和他沟通过,如果他选择上诉,将会和我联系,把他的要求提出来。
  华商报特派廊坊记者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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