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队委员竞选演讲稿书记贪污怎么去告她。才能告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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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矿工连打16年官司 告赢检察院后被控贪污
大平煤矿向郑煤集团递交的《关于返还王涛资金的请示》。
原郑煤集团大平煤矿职工王涛。
  昨日,62岁的王涛站上了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他头发花白,语调激昂。16年来,他一直在打官司,当过原告,也做过被告。
  自从1995年被错捕98天后,他就走上了起诉、上诉、上访的"维权之路"。其间,他不但连续告赢了开封南关区(现为"禹王台区")检察院,逼检察院认了错、退了钱,还打赢了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郑州矿务局,下称"郑煤集团")的民事案子。
  然而,就在他继续向郑煤集团追讨养老、医保、住房"三金"时,却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给抓捕了,这一次,检察院控告他贪污。
  其实,不论是他当初控告检察院、郑煤集团还是检察院后来指控他贪污,都是基于当年被错捕过程中被检察院划走的158万元。只是,郑煤集团当年帮他打赢了检察院,现在是助检察院控告他贪污。
  王涛的子女称,父亲打了16年的官司,眼见就到了"最后的胜利",没想到或将人财两空。翻阅案卷,王涛16年的诉讼生涯,一直不缺欺骗和构陷。
  早报记者 于松
  发自河南登封
  因“偷税”被错捕98天
  王涛,原为郑煤集团大平煤矿职工。1994年,大平煤矿在开封南关区开办煤炭中转站(下称“中转站”),王涛任站长,主持全面工作。
  据郑煤集团的一些老员工讲,王涛来到中转站后,工作小有成绩,中转站的经营状况良好。
  然而,日,南关检察院作出汴南检贪立字(1995)第14号立案决定,认定中转站偷税元,站长王涛已构成偷税罪,决定对王涛偷税一案立案侦查。同日,王涛被刑事拘留。随后,南关检察院将中转站账户上的152万元以及王涛个人存款账户上的6.6万元全部划走。
  日,南关检察院又作出了对王涛免予起诉的决定。9月28日,王涛被释放,实际被羁押98天。
  王涛不服,以“不但没偷税,还多交了税”为由提出申诉。两年后的1997年9月,河南省检察院做出复查决定宣告王涛无罪。
  对于这段“错捕”,河南省其后的一些法律文件认为是南关检察院在没有掌握证据下的错捕。然而,王涛的两个儿子王长寿与王国松告诉早报记者“父亲是因为没有借钱给一位税务局长,遭遇的构陷和报复”。
  与煤矿一起“告赢”检察院
  日,王涛要求南关检察院赔偿其因被错捕98天的损失,返还其6.6万元的存款本息、返还中转站货款152万元本息。然而,南关检察院受理后经审理决定不予刑事赔偿;复议机关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也未予立案复议。
  王涛并没有放弃。一年后的日,王涛、郑州矿务局大平煤矿(以下简称大平煤矿)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日,该院赔偿委员会做出决定书:撤销南关检察院汴南检不赔字(1998)第1号不予刑事赔偿决定;南关检察院付给王涛因被错误羁押98天的赔偿2886.10元;南关检察院返还王涛银行存款6.6万元本金及其利息。
  该决定书阐明:法院查明,南关检察院扣押的6.6万元活期存折的户名是王涛;日,大平煤矿出具证据证实,该存折存款属王涛个人存款。然而,开封市中级法院的赔偿决定对被划走的152万元不予返还。其后,大平煤矿又上诉。2000年12月,河南省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返还大平煤矿152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决定。
  检察院返还152万元
  虽赢了诉讼,但南关检察院却做起了“老赖”,拒不还钱;而由于种种原因,强制执行程序迟迟不能推进。这时,王涛还是没有退缩,反而增加了利息的诉讼请求。
  据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2003年8月,王涛向大平煤矿递交《关于大平煤矿在开封设立煤炭中转站一事情况的请示》,该请示第3条称,“关于利息问题,我们准备再和他们打官司,至于能否胜诉,很难说,如果我能要回来的话,算我十年来的辛苦养身钱,否则,要不回分文,与矿方无关,我不让矿上解决任何费用,后果自负”。
  时任大平煤矿法定代表人的闫同砦在《请示》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向执行法院出具了特别授权委托书,由王涛担任代理人。此后,王涛多次去开封、郑州、北京要求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返还本金及利息。
  经过长达3年多的不懈努力,南关检察院于日,将其划走的152万元注入大平煤矿账号。
  2008年7月
  王涛状告大平煤矿索赔
  日,大平煤矿向郑煤集团递交《关于返还王涛资金的请示》,说152万元中的83万余元是王涛经矿方同意的自筹款项,建议郑煤集团返还。郑煤集团董事长牛森营、财务副总郭矿生对此作了批示。
  2007年11月,大平煤矿又向郑煤集团递交《关于支付王涛诉讼费用的请示》,建议向王涛支付33.9万余元诉讼费用,而这份请示也认可了83万余元的来源系王涛个人款项。至2007年年底,大平煤矿分六次向王涛返还上述两笔款项共计117万元。
  然而,2008年7月,王涛将大平煤矿告上了法庭,分别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和补偿利息损失的民事诉讼。
  王涛称,大平煤矿一直不补发其工资、社会保险,反而避开王涛,放弃向开封南关检察院追索152万元本金的利息,此举给其造成巨大损失。
  有意思的是,在该案诉讼中,双方互指对方背信弃义。王涛称,请求依法判令郑煤集团支付“83万元自筹资金”应得利息928773元,并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003年9月原、被告约定的利息款751227元,被告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而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答辩及反诉称:152万元是大平煤矿的资金,没有王涛的任何投资,王涛在代理大平矿追款过程中,采取欺骗的手段从矿上骗走83万余元,属不当得利,应予退回;建议法庭驳回王涛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退还已取走的不当得利款83万元。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王涛的诉讼请求,判大平煤矿支付王涛的利息。
  疑遭报复 被控贪污
  二审终审宣判后,郑煤集团一直未支付钱款,王涛多次催要也无果。
  王涛的辩护律师朱明勇称,在催讨中,大平煤矿借口“已破产”拒绝支付,而王涛发现破产有诈,令这一破产行动被耽搁。
  王长寿称:日,王涛被人以协商劳动争议一案的工资事宜为由叫走,此后几十天毫无音信。而起诉书称:王涛于日即被刑拘。而劳动争议一案因王涛被捕而中止审理。
  昨日,公诉人指控王涛拿走的,检察院返还的6.6万元个人存款与83万元“自筹资金”均属大平煤矿的公款,王涛非法据为己有,认为王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已涉贪污罪。
  在昨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主体身份与90万元(83万元与6.6万元)的性质进行了辩论。其实,早在2001年,大平煤矿就以“长期旷工”为由,发文将王涛除名。朱明勇称,王涛既然已经被除名,且多年来与大平煤矿并无实际劳务关系,根本就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资格。然而,公诉人称,虽然有除名决定,但王涛称没有收到除名通知,且自认为没有被除名,所以,并未真正被除名。
  对于83万元,王涛称他本人从来没有说过是“自筹资金”,他称152万元有大平煤矿的煤款,也有自己经营煤窑所得,其中83万元是大平煤矿作为打官司的“奖金”给他的。只是因大平煤矿为了做账,才写的“自筹资金”,这与他无关。
  此外,公诉人称,王涛个人账户上的6.6万元也是大平煤矿的公款。不过,朱明勇称,控方没有提供账目等证据,不能认定此款属大平煤矿。他甚至称该起诉讼“很荒唐”。
  王涛的家属称,郑煤集团对王涛的控告明显带有报复性质,一个本来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的纠纷,被操作为一起刑事案件。在庭审中郑煤集团的诉讼代理人一度指责王涛是骗取,并称,王涛从大平煤矿拿走了680年的工资(以元/月的标准)。
  昨日下午4时许,庭审结束,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焦点问答
  他为什么接连告了16年
  王涛小儿子王长寿说:“父亲就是为了一口气。”从1995年,王涛膝下的5名子女都在劝他“不要再搞了”、“跟公检法打官司,就是虎口拔牙”。
  因告状16年,王涛经济上一直很贫困。据亲人讲,1999年母亲去世,王涛兜里只有几百元钱;2006年父亲去世后,他只能开口向自己的儿子借钱。然而,王涛每隔几年都会有所“收获”,他“有了越战越勇的感觉”,认为“只要有理有据,就能打赢”。为此,他不停地上诉上访。而在接受律师询问时,王涛称,一直告检察院,是因为“我的一个承诺”。不过,郑煤集团的诉讼代理人昨日当庭称,王涛贪心太重,打了10多年官司,拿了大平煤矿680年的工资。
  这次被告,他还能幸运吗?
  王涛另一个儿子王国松说,父亲接连胜诉“与坚持有关,也有运气”。在采访中,受访的10余名亲友都称,当初谁都没有想到王涛能“把钱要回来”。
  昨日庭审中,郑煤集团的诉讼代理人透露了一件往事:2007年,南关检察院做“老赖”不还钱一事要被写进工作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后来河南省检察院“逼”南关检察院限期还钱,南关检察院才归还那152万元的。
  王国松说,其实,王涛的“连胜”与大平煤矿在身后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当时两方为了讨回钱款绑在同一架战车上。不过,这次涉贪控诉,郑煤集团是协助检察院告王涛的,“这次,父亲太孤独,很难再幸运了。”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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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煤矿向郑煤集团递交的《关于返还王涛资金的请示》。
昨日,62岁的王涛站上了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他头发花白,语调激昂。16年来,他一直在打官司,当过原告,也做过被告。
自从1995年被错捕98天后,他就走上了起诉、上诉、上访的"维权之路"。其间,他不但连续告赢了开封南关区(现为"禹王台区")检察院,逼检察院认了错、退了钱,还打赢了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郑州矿务局,下称"郑煤集团")的民事案子。
然而,就在他继续向郑煤集团追讨养老、医保、住房"三金"时,却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给抓捕了,这一次,检察院控告他贪污。
其实,不论是他当初控告检察院、郑煤集团还是检察院后来指控他贪污,都是基于当年被错捕过程中被检察院划走的158万元。只是,郑煤集团当年帮他打赢了检察院,现在是助检察院控告他贪污。
王涛的子女称,父亲打了16年的官司,眼见就到了"最后的胜利",没想到或将人财两空。翻阅案卷,王涛16年的诉讼生涯,一直不缺欺骗和构陷。
因“偷税”被错捕98天
王涛,原为郑煤集团大平煤矿职工。1994年,大平煤矿在开封南关区开办煤炭中转站(下称“中转站”),王涛任站长,主持全面工作。
据郑煤集团的一些老员工讲,王涛来到中转站后,工作小有成绩,中转站的经营状况良好。
然而,日,南关检察院作出汴南检贪立字(1995)第14号立案决定,认定中转站偷税元,站长王涛已构成偷税罪,决定对王涛偷税一案立案侦查。同日,王涛被刑事拘留。随后,南关检察院将中转站账户上的152万元以及王涛个人存款账户上的6.6万元全部划走。
日,南关检察院又作出了对王涛免予起诉的决定。9月28日,王涛被释放,实际被羁押98天。
王涛不服,以“不但没偷税,还多交了税”为由提出申诉。两年后的1997年9月,河南省检察院做出复查决定宣告王涛无罪。
对于这段“错捕”,河南省其后的一些法律文件认为是南关检察院在没有掌握证据下的错捕。然而,王涛的两个儿子王长寿与王国松告诉早报记者“父亲是因为没有借钱给一位税务局长,遭遇的构陷和报复”。
与煤矿一起“告赢”检察院
日,王涛要求南关检察院赔偿其因被错捕98天的损失,返还其6.6万元的存款本息、返还中转站货款152万元本息。然而,南关检察院受理后经审理决定不予刑事赔偿;复议机关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也未予立案复议。
王涛并没有放弃。一年后的日,王涛、郑州矿务局大平煤矿(以下简称大平煤矿)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日,该院赔偿委员会做出决定书:撤销南关检察院汴南检不赔字(1998)第1号不予刑事赔偿决定;南关检察院付给王涛因被错误羁押98天的赔偿2886.10元;南关检察院返还王涛银行存款6.6万元本金及其利息。
该决定书阐明:法院查明,南关检察院扣押的6.6万元活期存折的户名是王涛;日,大平煤矿出具证据证实,该存折存款属王涛个人存款。然而,开封市中级法院的赔偿决定对被划走的152万元不予返还。其后,大平煤矿又上诉。2000年12月,河南省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返还大平煤矿152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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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郑煤集团大平煤矿职工王涛。
大平煤矿向郑煤集团递交的《关于返还王涛资金的请示》。
昨日,62岁的王涛站上了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他头发花白,语调激昂。16年来,他一直在打官司,当过原告,也做过被告。
自从1995年被错捕98天后,他就走上了起诉、上诉、上访的"维权之路"。其间,他不但连续告赢了开封南关区(现为"禹王台区")检察院,逼检察院认了错、退了钱,还打赢了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郑州矿务局,下称"郑煤集团")的民事案子。
然而,就在他继续向郑煤集团追讨养老、医保、住房"三金"时,却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给抓捕了,这一次,检察院控告他贪污。
其实,不论是他当初控告检察院、郑煤集团还是检察院后来指控他贪污,都是基于当年被错捕过程中被检察院划走的158万元。只是,郑煤集团当年帮他打赢了检察院,现在是助检察院控告他贪污。
王涛的子女称,父亲打了16年的官司,眼见就到了"最后的胜利",没想到或将人财两空。翻阅案卷,王涛16年的诉讼生涯,一直不缺欺骗和构陷。
早报记者 于松
发自河南登封
因“偷税”被错捕98天
王涛,原为郑煤集团大平煤矿职工。1994年,大平煤矿在开封南关区开办煤炭中转站(下称“中转站”),王涛任站长,主持全面工作。
据郑煤集团的一些老员工讲,王涛来到中转站后,工作小有成绩,中转站的经营状况良好。
然而,日,南关检察院作出汴南检贪立字(1995)第14号立案决定,认定中转站偷税元,站长王涛已构成偷税罪,决定对王涛偷税一案立案侦查。同日,王涛被刑事拘留。随后,南关检察院将中转站账户上的152万元以及王涛个人存款账户上的6.6万元全部划走。
日,南关检察院又作出了对王涛免予起诉的决定。9月28日,王涛被释放,实际被羁押98天。
王涛不服,以“不但没偷税,还多交了税”为由提出申诉。两年后的1997年9月,河南省检察院做出复查决定宣告王涛无罪。
对于这段“错捕”,河南省其后的一些法律文件认为是南关检察院在没有掌握证据下的错捕。然而,王涛的两个儿子王长寿与王国松告诉早报记者“父亲是因为没有借钱给一位税务局长,遭遇的构陷和报复”。
与煤矿一起“告赢”检察院
日,王涛要求南关检察院赔偿其因被错捕98天的损失,返还其6.6万元的存款本息、返还中转站货款152万元本息。然而,南关检察院受理后经审理决定不予刑事赔偿;复议机关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也未予立案复议。
王涛并没有放弃。一年后的日,王涛、郑州矿务局大平煤矿(以下简称大平煤矿)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日,该院赔偿委员会做出决定书:撤销南关检察院汴南检不赔字(1998)第1号不予刑事赔偿决定;南关检察院付给王涛因被错误羁押98天的赔偿2886.10元;南关检察院返还王涛银行存款6.6万元本金及其利息。
该决定书阐明:法院查明,南关检察院扣押的6.6万元活期存折的户名是王涛;日,大平煤矿出具证据证实,该存折存款属王涛个人存款。然而,开封市中级法院的赔偿决定对被划走的152万元不予返还。其后,大平煤矿又上诉。2000年12月,河南省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返还大平煤矿152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决定。
检察院返还152万元
虽赢了诉讼,但南关检察院却做起了“老赖”,拒不还钱;而由于种种原因,强制执行程序迟迟不能推进。这时,王涛还是没有退缩,反而增加了利息的诉讼请求。
据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2003年8月,王涛向大平煤矿递交《关于大平煤矿在开封设立煤炭中转站一事情况的请示》,该请示第3条称,“关于利息问题,我们准备再和他们打官司,至于能否胜诉,很难说,如果我能要回来的话,算我十年来的辛苦养身钱,否则,要不回分文,与矿方无关,我不让矿上解决任何费用,后果自负”。
时任大平煤矿法定代表人的闫同砦在《请示》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向执行法院出具了特别授权委托书,由王涛担任代理人。此后,王涛多次去开封、郑州、北京要求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返还本金及利息。
经过长达3年多的不懈努力,南关检察院于日,将其划走的152万元注入大平煤矿账号。
王涛状告大平煤矿索赔
日,大平煤矿向郑煤集团递交《关于返还王涛资金的请示》,说152万元中的83万余元是王涛经矿方同意的自筹款项,建议郑煤集团返还。郑煤集团董事长牛森营、财务副总郭矿生对此作了批示。
2007年11月,大平煤矿又向郑煤集团递交《关于支付王涛诉讼费用的请示》,建议向王涛支付33.9万余元诉讼费用,而这份请示也认可了83万余元的来源系王涛个人款项。至2007年年底,大平煤矿分六次向王涛返还上述两笔款项共计117万元。
然而,2008年7月,王涛将大平煤矿告上了法庭,分别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和补偿利息损失的民事诉讼。
王涛称,大平煤矿一直不补发其工资、社会保险,反而避开王涛,放弃向开封南关检察院追索152万元本金的利息,此举给其造成巨大损失。
有意思的是,在该案诉讼中,双方互指对方背信弃义。王涛称,请求依法判令郑煤集团支付“83万元自筹资金”应得利息928773元,并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003年9月原、被告约定的利息款751227元,被告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而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答辩及反诉称:152万元是大平煤矿的资金,没有王涛的任何投资,王涛在代理大平矿追款过程中,采取欺骗的手段从矿上骗走83万余元,属不当得利,应予退回;建议法庭驳回王涛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退还已取走的不当得利款83万元。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王涛的诉讼请求,判大平煤矿支付王涛的利息。
疑遭报复 被控贪污
二审终审宣判后,郑煤集团一直未支付钱款,王涛多次催要也无果。
王涛的辩护律师朱明勇称,在催讨中,大平煤矿借口“已破产”拒绝支付,而王涛发现破产有诈,令这一破产行动被耽搁。
王长寿称:日,王涛被人以协商劳动争议一案的工资事宜为由叫走,此后几十天毫无音信。而起诉书称:王涛于日即被刑拘。而劳动争议一案因王涛被捕而中止审理。
昨日,公诉人指控王涛拿走的,检察院返还的6.6万元个人存款与83万元“自筹资金”均属大平煤矿的公款,王涛非法据为己有,认为王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已涉贪污罪。
在昨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主体身份与90万元(83万元与6.6万元)的性质进行了辩论。其实,早在2001年,大平煤矿就以“长期旷工”为由,发文将王涛除名。朱明勇称,王涛既然已经被除名,且多年来与大平煤矿并无实际劳务关系,根本就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资格。然而,公诉人称,虽然有除名决定,但王涛称没有收到除名通知,且自认为没有被除名,所以,并未真正被除名。
对于83万元,王涛称他本人从来没有说过是“自筹资金”,他称152万元有大平煤矿的煤款,也有自己经营煤窑所得,其中83万元是大平煤矿作为打官司的“奖金”给他的。只是因大平煤矿为了做账,才写的“自筹资金”,这与他无关。
此外,公诉人称,王涛个人账户上的6.6万元也是大平煤矿的公款。不过,朱明勇称,控方没有提供账目等证据,不能认定此款属大平煤矿。他甚至称该起诉讼“很荒唐”。
王涛的家属称,郑煤集团对王涛的控告明显带有报复性质,一个本来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的纠纷,被操作为一起刑事案件。在庭审中郑煤集团的诉讼代理人一度指责王涛是骗取,并称,王涛从大平煤矿拿走了680年的工资(以元/月的标准)。
昨日下午4时许,庭审结束,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他为什么接连告了16年
王涛小儿子王长寿说:“父亲就是为了一口气。”从1995年,王涛膝下的5名子女都在劝他“不要再搞了”、“跟公检法打官司,就是虎口拔牙”。
因告状16年,王涛经济上一直很贫困。据亲人讲,1999年母亲去世,王涛兜里只有几百元钱;2006年父亲去世后,他只能开口向自己的儿子借钱。然而,王涛每隔几年都会有所“收获”,他“有了越战越勇的感觉”,认为“只要有理有据,就能打赢”。为此,他不停地上诉上访。而在接受律师询问时,王涛称,一直告检察院,是因为“我的一个承诺”。不过,郑煤集团的诉讼代理人昨日当庭称,王涛贪心太重,打了10多年官司,拿了大平煤矿680年的工资。
这次被告,他还能幸运吗?
王涛另一个儿子王国松说,父亲接连胜诉“与坚持有关,也有运气”。在采访中,受访的10余名亲友都称,当初谁都没有想到王涛能“把钱要回来”。
昨日庭审中,郑煤集团的诉讼代理人透露了一件往事:2007年,南关检察院做“老赖”不还钱一事要被写进工作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后来河南省检察院“逼”南关检察院限期还钱,南关检察院才归还那152万元的。
王国松说,其实,王涛的“连胜”与大平煤矿在身后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当时两方为了讨回钱款绑在同一架战车上。不过,这次涉贪控诉,郑煤集团是协助检察院告王涛的,“这次,父亲太孤独,很难再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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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们要有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告赢他。
还是我们领导的事。,
没有前因让我们来个后果你觉得有可能吗,,我比较想知道是什么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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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指证据应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解决的是证据的资格问题,关联性要求证据事实与待证事实具有相关性,栽赃陷害,客观性,而不是主观臆断的,更不能无中生有,合法性。客观性要求用以证明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关联性,证据有三个特征,同时取得证据的程序还要合法,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当庭出示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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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派出所的调查材料中没有体现出他被打的情况,他担心影响二审结果
  刘训水手拿一审判决心难安
&& ■记者&张志强/报道&吴然/摄  本报讯&最近,德惠市边岗乡太兴村4社64岁的村民刘训水心里总是不踏实。去年3月,刘训水向检察机关举报原村支书生文波涉嫌贪污。同年8月22日,生文波在乡政府内与刘训水相遇,两人发生冲突,刘训水随后住进医院达73天。之后,刘训水将生文波告上法庭。今年10月27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生文波赔偿刘训水1.1万余元。生文波不服,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中,生文波不承认殴打过刘训水,而当地派出所的调查材料中,也没有体现出刘训水被打的情况,刘训水担心这会影响二审的结果。  举报支书&发生冲突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刘训水家。刘训水头发花白,家是一间简陋的土坯房。刘训水说,他原来是太兴村4社的社长,因为原村支书生文波欠他2000多元钱工资一直不给,他就和同村人调查村里的账目。这一查,他发现生文波的问题很多,涉嫌贪污。去年3月,他和太兴村百余名村民联名到检察机关举报村支书生文波的贪污问题,“我们掌握的情况是,他贪污数额能有近百万元”。随后,生文波被德惠市人民检察院带走调查,但一天后又放了回来。不久,生文波不再担任该村支部书记。  刘训水称,去年8月22日,他到乡政府办事,恰巧遇到生文波,生文波问刘训水:“你凭什么告我?”他说:“你有问题我不告你告谁?”生文波说:“我没贪污!”随后两人互相骂了起来。当时生文波把他打倒在地,要不是乡政府的王副乡长拉开了生文波,他感觉自己都快被打死了。“当时有十多个人在场,都能证实这件事。”后来,他被送到了德惠市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是头部外伤、耳膜损伤和胸部外伤,住院73天。而生文波在事发第4天之后,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理由是涉嫌报复举报人。  一审胜诉&心里突突  据刘训水讲,生文波被检察机关送到了看守所,但过了20多天后又放了出来。他出院后,将生文波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和精神赔偿金共近3万元。今年10月27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生文波赔偿刘训水医药费1.1万余元。生文波不服,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还没有开庭。  生文波上诉之后,刘训水心里一直不踏实,因为在一审中,生文波不承认殴打过他,而当地派出所的调查材料中,也没有体现出刘训水被打的情况,虽然一审法院支持刘训水的说法,但刘训水担心派出所方面的材料会影响二审的结果。刘训水说:“我被打的时候,包括王副乡长在内的很多人都在现场,都能证明这件事,但派出所没有调查这些目击者,我不服。”&  村支书曾对媒体  承认当初打了人  记者了解到,生文波曾在接受长春市一家媒体采访时,承认自己把刘训水给打伤了。当时生文波说,他和村民刘训水之间的矛盾存在很久了,是刘训水和村民赵某鼓动百余名老百姓将他告到检察机关的。而且生文波承认,他的确在乡政府把刘训水打伤了,原因是刘训水告了他还用语言挑衅他,他当时急了,就出手打了刘训水,几天后,检察机关把他带走了,在九台市看守所待了20多天。后来,因为他有病在身,就取保候审出来了。生文波当时说:“村民举报我贪污,他们没有证据,全都是无中生有,我根本就没贪污。如果我真贪污了,检察院也不能把我放出来。”  昨日12时许,记者来到生文波家。此时生文波不在家,他的妻子告诉记者,生文波没有贪污,也没有打过刘训水,这都是刘训水在造谣。虽然一审刘训水胜诉了,但现在他们已经上诉,所以具体情况不便多说。  昨日13时30分,记者来到了边岗乡人民政府。王副乡长并不在办公室内,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她。王副乡长告诉记者,当时她只听见刘训水和生文波在楼内吵吵,她就让两名工作人员去把两人拉开,她当时并不在现场,也不知道此事的具体情况。  随后,记者又来到边岗乡派出所,负责此事的李警官告诉记者,当时他们调查了现场的目击者,但是材料都已经给了法院,至于生文波打没打刘训水的细节不能透露。  ■相关链接  村民举报1  在生文波任职期间,德惠市一家养鸡厂在太兴村的三、四社征地盖鸡舍。当时征地16余公顷(一公顷地为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给的补偿是11元钱,但每平方米仅给村民9.3元,其余款项不知去向。村民表示,养鸡厂征地,共有30余万元没了踪影。  生文波说法:他是2000年任的村支部书记,这家养鸡厂征地是在2000年以前。征地时是他前两任村支部书记的事儿,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村民举报2  2004年到2005年,中铁九局在太兴村附近修铁路。修路期间,污染费和轧地费等补偿都被村支书独吞,估计10余万元。  生文波说法:他当时不懂轧地和污染还有补偿。中铁九局在施工期间表示帮助屯内修一条水泥路,他答应了,没拿人家一分钱。  村民举报3  2003年,村内修砖路,在砖厂赊了220万块砖。按照每平方米74块砖计算,修路最多能用187万块砖,剩余的砖不知去向。村民称是让村支书生文波给卖掉了。  生文波说法:村民反映的这个情况,检察机关已经做了调查。但他们没有调查出什么东西,村民的这种说法“完全是诬告”。  村民举报4  村民举报:生文波将太兴小学分校大部分操场卖给了学校打更者,目前仅有小部分操场。  生文波说法:不是他把操场卖了,他没有那个权力,村民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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