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在女方修产假期间能否多支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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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主要的目的是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有效的完成人口质量与经济同步增长.
可以咨询计生办。一般90天;能否要领生育金,要看单位是否缴纳了生育保险。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的,即办理了准生证的,产假都是一样的。目前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内蒙古金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旭升案情简介: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某县消费者协会接到通辽盐务局职工周某的举报,称其在某县华兴轮胎经销处处所购的轮胎没有正式发票,...代 理 词(一审程序)案 由: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委托人:张 威代理人:张生贵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庭审时间:日庭审地点...【摘要】对回收旧手机维修、翻新后销售的行为,司法实务中一般都按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广东省深圳市公布的“三打两建”十大案例中就有三个这样的案例。本文认为:假冒注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尤甚。下面讲两个与美容有些关联的两个案例,看看女人为了美,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案例一,某女三十余岁,在东南某省会经营有一家公司,男友系其...
基本案情唐某与代某于1998年12月登记结婚。2000年6月,唐某已怀孕3个月时,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代某殴打唐某。唐某因气愤而离开代某回娘家生活,代某对唐...二胎出生后死亡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例30作者:孙海军律师(安阳)【案例】某县教育局职工王红请假三个月到广东治病。因有群众举报王红违法怀孕第二胎,某县计生办和教育局联...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第二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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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 时间:日 | 浏览:1114 次
父母离婚,遭殃的总是孩子。也许这会给孩子带来严重的心理阴影。那么,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起诉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例如,如何分配、孩子的归谁等等。那么,起诉离婚孩子是如何计算的?小编特意将其整理出来,希望帮到有这方面困扰的人。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我国《》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意见则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给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还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这些事实能够通过庭审调查的程序查明,具体操作时应着重调查以下三个内容:一是被抚养子女的人数及子女的实际情况,因为被抚养人数量和实际情况的不同,最终参照标准适用的比例也不同。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高于20%―30%,但最高一般不得超过50%。二是抚养人的具体收入情况,被抚养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是多少,都需要在庭审中具体查明。对于无固定收入的,须查明抚养人当年总收入的情况或是抚养人所从事的相同行业平均收入情况。三是对特殊情况进行查明,如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的,需要对抚养人是否具备一次性给付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以财物折抵抚养费的,需查明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等等。这样,大家明白了,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了吗?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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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4-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日  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日  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日(注意:由于这是比较老的法规,很多与上面所列法律法规冲突,冲突的无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日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育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欺骗方支出的抚育费用应否返还,因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尚需进一步研究,就你院请示所述具体案件而言,因双方在离婚时,其共同财产已由男方一人分得,故可不予返还。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请示(1991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  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小孩,男方因不知情而与女方共同抚养,离婚后小孩随男方,女方承担部分抚养费,当男方知情后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因目前有关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我们在讨论中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女方隐瞒真情与他人通奸所生小孩,男方虽无法定抚养义务,但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且双方是用共同财产抚养小孩,其各自支出的抚养费金额亦无法计算。因此,男方无权主张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抚养小孩的费用,只能请求返还离婚后支出的抚养费。  另一种意见认为,女方应返还自小孩出生后男方支出的全部抚养费。主要理由是:1、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隐瞒小孩是与他人通奸所生的事实,致使男方误将小孩当成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男方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虽对小孩进行了抚养,但其既非小孩的生父,也非养父、继父,故无法定抚养义务。同时,按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男方在受欺骗、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2、夫妻关系的存续有效,并不必然导致夫妻一方承担另一方违法行为所致的后果。3、如对男方的该主张不予支持,实际上鼓励了现实生活中类似的违法行为,于法相悖,于理不符,社会效果不好。至于处理时具体金额应如何计算,可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各自的经济收入,负担家务和离婚时共有财产的处理等情况酌定。  我们倾向第二种意见,并认为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如女方指认小孩的生父属实,应将小孩的生父作为共同被告;原则上应返还本夫所支付的费用,如女方未指认或指认不实,可将女方单独作为被告。  当否,请批示。席向阳—北京知名资深离婚专业律师:预约电话 151
毕业于中国法学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现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席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成功代理各类婚姻家庭案件数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取得当事人充分认可,赢得良好口碑。 席律师代理的案件当事人多为优秀成功人士:民营企业家,国企老总,高级白领(公司高管,跨国公司、外企或国企员工),公务员,记者,演员等,绝对保护个人隐私。部分当事人直接聘请本律师为其私人法律顾问或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离婚业务范围: 1、代打离婚官司,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夫妻财产分割、争要抚养权、离婚索赔、探视权纠纷、涉外离婚、解除同居关系、离婚后追索抚养费、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离婚后新发现财产纠纷、离婚后子女姓名权纠纷等各类离婚案件; 2、夫妻共同财产调查、离婚纠纷居中调解、离婚纠纷案件起草法律文; 3、离婚法律咨询、离婚心理咨询、婚前婚姻生活规划、家庭理财咨询等。 4、代打继承官司、代办遗嘱继承公证或律师见证、代书遗赠抚养协议、代写遗产分割协议、担任遗嘱执行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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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咨询更方便&误区:费就是按照工资的20%到30%一刀切
  本法律条文规定为日,《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原文是这样的: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七条明确说明,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实际需要、负担能力为前提,不是一刀切。如果男方的工资是50万一年,并不代表一年要支付10万到十五万,上海法院目前判决离婚的在最低500,没有工资收入也是500元,大人可以不吃,小孩子要吃饭。没有工作不是理由,可以找工作啊。
  法院一般判决子女抚养费,在没有特殊情况会在2000元以下,子女抚养费是父母都要出的,不带孩子出2000元,带孩子的也要2000元,就是4000元,基本上孩子生活是可以满足了。
  2000元以上的是特殊情况,一般指小孩子在双方离婚前就患有疾病、智障等,需要额外开支的。
  所以说,离婚子女的抚养费不是按照比例,是参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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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和孩子抚养
婚前购房,女方父母出首付30%,其余男方出。婚后两人财务各自负责。婚后1年装修,女方出60%装修款,其余男方出。所有贷款均由男方逐月还。婚后1年半育1子。女方利用产假与男方共同抚养6个月,后带回老家抚养3个月。随后男方将母子接回共同生活2月。因家庭矛盾,女方未经商议将孩子送回老家交母亲抚养。孩子在老家期间,基本女方出钱。男女方同一单位,经过单位领导多次调解,两人分分合合近8个月后,男方将小孩接回。女方近日回家居住,与男方及父母居住。又吵得利害,无法协商。问题1)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大吗?2)双方均主张房子和孩子,可能会怎么判?孩子目前20个月。多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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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到法院,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又无法定判离婚的情形的,法院一般不判离婚,需要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才有可能判决离婚。房子虽然是婚前购买,但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而且双方均有出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同等权利。孩子目前不满两周岁,你想要抚养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孩子的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即使这次由对方抚养,将来也可以另案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详情可来电咨询或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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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看双方是否感情破裂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对于房子应当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孩子法院一般会倾向于判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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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应考虑为男女方比例为3:7,装修部分按6:4分。离婚不涉及婚前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其他情节,一次起诉离婚判离可能性不大,当然如果在财产分割双方认可,同时愿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判离。有关小孩,原则上判个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如果男女方条件均等,未满2岁的小孩一般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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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没有标准答案。关键在于律师怎样代理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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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能够离婚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则构成离婚的必备要件。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主要是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2.如果购房款中的30%是由女方的父母借款给夫妻双方,应该由夫妻双方先以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女方父母出资30%是以赠与的方式资助给夫妻双方的,那么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3.由于孩子年龄交小,有可能随母亲共同生活,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由夫妻双方平均负担。&&温律师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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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房子一方主张需给另一方补偿,孩子一般归女方,但是法院会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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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一般不判决离婚,如果判决离婚,孩子很可能判给女方,财产方面只有婚后的收入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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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一次起诉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不大.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关于房产比较复杂,还是面谈为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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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未知】已帮助 1人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男士可以陪产假30天。
【未知】已帮助 0人
有一套门面房出租,财政大权不在我,我身无分文,我现在要求房租对半收,他不肯我就把家里的东西摔了,他现在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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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想要孩子。家里有房子价值320000元。还有200000的存款。我想知道离婚后。会怎么判
系统自动回复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111,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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