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肥公司的法人 个体户社保能挂几个人在浙江 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康乃馨”行动政策宣传手册为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服务工作,我们编制了政策宣传 手册。第一部分聚焦“一户一职保”目标,简明介绍参加城 镇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投入少、利息高、回本快、 收益大、保障好的特点,力争让社保服务先锋队员用最朴实 的道理、最简单的话语、最短的时间讲清楚参加职保的好处 和重要性;第二部分采用分险种方式列出了先锋队员开展服 务时,群众可能会关心关注的问题及回答口径,供先锋队员 参考学习,更好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服务成效,助力三项险种协同扩面。现将政策宣传手册印发,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服务 引导工作,让更多群众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加高水平的养老保险,获得更高保障水平。目 录宣传要点 1养老保险政策 41.为什么要参加养老保险? 42.没有工作,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吗? 43.哪些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保? 44.哪些人可以参加居保? 4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与单位职工参保有区别吗? 46.参加职保如何办理? 57.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58.现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保,选择60%的缴费档次、缴满15年后,养老金大概能领多少? 69.居保的缴费档次标准是多少? 610.哪类群体参加职保有优惠政策? 711.灵活就业人员到企业上班,能将社保转至现单位吗? 712.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吗? 713. 自愿弃缴社保,可以吗? 714.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以社保补贴协议替代社保,职工该怎么办? 815.离职后养老保险怎样处理可以不中断? 816.从单位离职后,如何续缴养老保险? 817.出现中断缴费,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会作废吗? 818.辞职后养老保险断缴,能补缴吗?影响退休金发放吗? 919.社保停缴了几年,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吗? 920.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保没缴满年限,可以延迟办理退休吗?921.职保和居保都缴过,退休时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1022.参加居保,已年满60周岁,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1023.什么叫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024.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102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次数限制吗? 1126.换工作地必须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吗? 1127.哪些情形不需要(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128.从A地换到B地工作,以后还想回 A地,养老保险要转么? 122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接续? 1230.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 1231.多地缴纳社保费,如何办理合并计算? 1232.在多个参保地都参加了职保,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1233.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条件? 1334.只能为一个家庭成员缴纳职保,怎样选择更划算? 1335.参加职保期间去世,养老保险白缴了吗? 1436.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是多少? 1437.养老保险缴费已超15年,不再缴费,到退休年龄时能领养老金吗? 1438.退休后多久可以领到养老金? 1539.同时参加职保和居保,可以领取两份养老待遇吗? 1540.如何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15工伤保险政策
161.什么是工伤保险? 162.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163.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停工留薪期? 164.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165.承诺放弃社保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166.发生工伤可以按病假发工资吗? 177.发生工伤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所有工伤待遇吗? 178.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来承担责任? 179.买了意外伤害险还用参加工伤保险吗? 1710.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1811.哪些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812.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谁申请? 1813.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1814.退休后鉴定出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1915.工伤复发医疗费报销标准会打折吗? 1916.发生工伤,是否都需要劳动能力鉴定? 1917.非全日制员工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1918.工伤后七至十级伤残是否可以每月享受伤残津贴? 1919.伤残津贴是一成不变的吗? 2020.伤残津贴由谁来支付? 2021.哪些人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2022.如何查询自己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情况? 2023.提交工伤认定材料有时间限制吗? 2124.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 2125.什么是工伤复发? 2126.工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 2227.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怎么办? 2228.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2229.对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2230.用人单位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争议,怎么办? 2331.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补缴后还能享受待遇吗? 2332.在两个单位同时就业发生工伤怎么办? 2333.参加单位在工作日组织的活动受伤,算工伤吗? 2334.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能否按旷工处理? 243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工作,单位能拒绝支付工资吗? 2436.单位破产了,工伤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2437.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办?2538.哪些情况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2539.非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必须经过职工所在单位同意吗? 2540.外地出差,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2641.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2642.哪些情形视同工伤? 2743.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水平一样吗? 2744.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 2745.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 2946.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947.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3048.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30失业保险政策
311.职工需要参加失业保险吗? 312.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吗?如何申领? 313.如何计算职工的失业保险金? 31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25.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吗? 326. 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多久可以到账? 327.失业保险金必须本人到现场领取吗? 328.失业人员领金期间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吗? 339.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如何申领失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310.参保人员如何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3311.如何办理失业保险欠费补缴? 3412.重新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 3413.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3414.之前领过失业保险金,现缴费满5年再次失业还能领吗?3415.如何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3416.如何线下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3517. 申请失业保险金,对缴费年限有什么要求? 3518.失业保险金必须本人到现场领取吗? 3519.哪些人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3520.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3521.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吗?3622.异地就业缴纳社保,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3623.领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会不会停发? 3624.已到退休年龄被公司解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3625. 申领失业保险金期满之前找到新工作,失业保险待遇停发吗? 3726.没有缴过失业保险,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3727.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3728.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金? 3729.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工,待遇会停发吗? 3730.去哪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3731.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3832.到了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能申领失业金吗? 3833.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3834.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393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3936.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按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不向职工公布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如何处罚? 39宣传要点职保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安排。职保 基金由个人和单位缴费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国家划拨部分国 有资本及其收益进基金,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让群众享受 经济发展成果, 一 同走向共同富裕。职保充分体现了国家改 革发展创造财富再分配的作用,如果不参加职保就不能纳入 制度保障范围,错失了分享经济发展红利的资格。相比个人 储蓄或商业保险型养老,参加职保具有投入少、利息高、回 本快、收益大、保障好、管终身的优势。“一户一职保、晚年生活更美好”。保障好: 参保人退休时养老金水平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 资挂钩,充分考虑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如20 年前老人的退休金只有几百元,现在都涨到了几千元。储蓄 和商业保险是通过本金及积累的收益率确定待遇水平。目前, 没有哪种储蓄或商业保险能承诺与10年或20年后的社会平 均收入水平上涨幅度一样的收益率,现实中也没有哪款储蓄或商业保险产品达到了这样的水平。所以,用同样的钱优先参加国家建立的职保制度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利息高: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由国家统一确定。近年来,最高的年记账利率达到8.31%,即使在金融市场波动较大, 很多理财产品亏损的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记账利率也达到了3.97%。所以,相比银行利率和理财收益,职保记账利率更高。回本快: 按照现行标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保 缴费15年,预计6年多就可以回本,2021年云南人均预期 寿命已经达到74.4岁,即使发生意外,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继承,且还能领取几万元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所以,千万不要让小概率事件影响自己作正确的选择,立足当下、规划未来,才会有更幸福的晚年生活。收益大: 目前,云南省领取职保待遇人员女性平均寿命 达到80岁,男性平均寿命达到78岁,按照男满60周岁、 女满55周岁领取待遇测算,女性参保者投入收益比达到4倍,男性参保者投入收益比达到3倍。所以,早缴费、多缴费、持续缴费,既可以领取高水平的养老待遇,也是经济上最划算的选择。管终身: 参加职保后,和单位退休人员身份是一样的。 个人缴的钱领完后,国家继续发养老金, 一分都不会少,每年还会提高待遇,截至2023年,养老金已连续上涨19年。所以,只要参加了养老保险,国家就会管到底,以后没 有劳动能力也不用为基本生活发愁,减轻家庭生活负担,不为儿女添麻烦,晚年生活更有尊严。有条件的人一定要及早参加职保;经济不宽裕的家庭,也要克服困难,先为一个家 庭成员参加职保,实现“ 一户一职保”,未来基本生活不烦 恼;确实不具备条件的人员,也要选择高档次缴纳居保。现 在,很多家庭父母关爱儿女,子女孝敬父母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为她(他)们购买一份养老保险,送出持久的关爱。投入少: 从投入收益比看,参加职保最划算。同时,想 获得和职保同样的待遇水平,靠储蓄或商业保险型养老需要 投入更多的钱;靠劳动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人老了以后不可持续;靠经营性收入耗费大量心力,还要冒很大的市场风险。所以,晚年要过更有质量的生活,只有参加职保才是最 省心省力、最划算的投入。对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我省可 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费,减轻缴费负担,起到强制储蓄效果,帮助做好人生规划,安心享受退休生活。政策要点养老保险政策1.为什么要参加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法定义务和责 任。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年龄后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2.没有工作,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吗?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保或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哪些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保?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法定年龄退休前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职保。4.哪些人可以参加居保?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及未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与单位职工参保有区别吗?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虽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与单位职工不同,但是养老待遇计发方式相 同。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 人员享受的养老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不会打折扣!6.参加职保如何办理?如果是用人单位职工或者个体工商户雇工,就在单位依 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以通过云南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12333网厅、"云南人社12333”、“一部手机办事 通”、“掌上12333”、“电子社保卡”APP 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参保登记。7.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保,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 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具体缴费档次标准如下: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及缴纳金额明细表单位:元序号档次基数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况月缴费金额年缴费金额160%4144828.89945.6270%4834966.811601.6380%5525110513260490%62151243149165100%69061381.216574.46110%75971519.418232.87120%82871657.419888.88130%89781795.621547.29140%96681933.623203.210150%103592071.824861.611160%1105022102652012170%1174023482817613180%124312486.229834.414190%131212624.231490.415200%138122762.433148.816210%145032900.634807.217220%151933038.636463.218230%158843176.838121.619240%165743314.839777.620250%1726534534143621260%179563591.243094.422270%186463729.244750.423280%193373867.446408.824290%200274005.448064.825300%207184143.649723.28.现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保,选择60%的缴费档次、缴满15年后,养老金大概能领多少?综合近些年工资增长率和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照工资增长率6%、记账利率4%的保守测算,大概能领到3000元。9.居保的缴费档次标准是多少?从2023年8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 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共18个 缴费档次。同时,保留政府代缴特殊困难群体100元财政代缴档次。10.哪类群体参加职保有优惠政策?(一)退役军人服现役经历可视作视同缴费年限。(二)各地给予被征地农民20%—50%的缴费补贴。(三)大部分地区给予村干部和乡村医生金额不等的缴费补贴。11.灵活就业人员到企业上班,能将社保转至现单位吗?灵活就业人员到单位就业后,应按照企业职工身份参加 养老保险。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跨省流动就业的,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均可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与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合并计算。12.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吗?不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强制规定。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13. 自愿弃缴社保,可以吗?不可以。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 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14.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以社保补贴协议替代社保,职工该怎么办?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劳动者可向社会保 险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个人与所在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15.离职后养老保险怎样处理可以不中断?职工离职找到新工作后,应提醒新工作单位及时为自己 办理参保手续,根据劳动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 就应依法参保缴费;若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可以在户籍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6.从单位离职后,如何续缴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可选择按月、按年等方式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且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大于等于180个月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7.出现中断缴费,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会作废吗?缴纳过的养老保险不会作废。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 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8.辞职后养老保险断缴,能补缴吗?影响退休金发放吗?已断缴部分不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 计算,因2022年有缓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2023年 一并缴纳2022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按照2023年的缴 费档次执行。养老金发放遵循多缴多得原则,若累计缴费年限减少,则发放待遇也会相应降低。19.社保停缴了几年,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吗?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 人账户金额都是累计计算的。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 缴多得”原则,如果中断时间太长,累计的缴费年限相对少一些,养老保险待遇也会相对低一些。20.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保没缴满年限,可以延迟办理退休吗?要以2011年7月1 日出台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分界 点作区分:在2011年7月1日后参保并缴费的,到了退休 年龄不满缴费年限要求,需逐年缴费至180个月,才能领取 养老金;在2011年7月1 日实施前就参保缴费的,到了法 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80个月,也需逐年缴费,缴费5 年后不满180个月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80个月,办理退休并领取待遇。21.职保和居保都缴过, 退休时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参保人员从居保转入职保的,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居保缴费年限不计算为职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并入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保的缴费年限。22.参加居保,已年满60周岁,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年龄超过45周岁不足60 周岁的,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领取待遇,也允许补缴,累 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后,领取待遇。23.什么叫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是把在原工作地交的养老保险转 到新工作地。不管到哪里工作,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跟着转 移。办理转移手续后,每一段养老保险费都可以合并在一起,等到退休时,养老金一分都不会少。24.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在发生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时,需要办理转移接续。例如, 从云南的公司转到北京的公司工作,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 就叫做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果之前缴了居保,之后应聘到企业上班,又参加了职保,这叫跨制度流动,也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2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次数限制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没有次数限制,但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6.换工作地必须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吗?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跨省流动就业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也可暂不办 理转移接续手续,只需在领取待遇前,将养老保险转移至待 遇领取地即可。不办理转移接续不影响新单位为您办理参保手续,也不会影响个人的社保权益。27.哪些情形不需要(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一)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办理转移。(二)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原参 保地会继续保留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三)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超过3年(含3年)的一 次性缴费,且无法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缴纳部分的缴费年限和资金。(四)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欠费且拒绝补缴的,欠 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能转移。(五)参保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28.从 A 地换到B 地工作,以后还想回 A地,养老保险要转么?可暂不转移养老保险,待回到A 地后,将B 地的养老保险转到A 地即可。2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接续?缴费期间,参保人员跨省、市、县转移的,可通过互联 网服务渠道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或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通过转入地社保机构现场办理30.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不用回原参保地,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即可,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国家社会 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云南12333”APP 以及与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和小程序也都提供转移申请服务。31.多地缴纳社保费,如何办理合并计算?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申请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养老 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32.在多个参保地都参加了职保,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 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综上,主要看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 省份,如在户籍省份,则在户籍所在省退休;如养老保险关 系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有多段关系均满10年,最后一个满10年的省份就是待遇领取地。33.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条件?满足两个条件即可: 一是达到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80个月;二是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34.只能为一个家庭成员缴纳职保,怎样选择更划算?在同样累计缴费满180个月的条件下,女性满55周岁可以领取待遇,男性满60周岁可以领取待遇,所以先为女性缴纳职保在经济上更划算。35.参加职保期间去世,养老保险白缴了吗?参加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同时,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36.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是多少?丧葬补助金标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标准分在职和退休两类。在职人员: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 月数。参保缴费不满5年的,计发月数为3(遗属待遇标准 不超过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计发月 数为6;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计发月数为9;缴费15 年以上的,计发月数为9+多缴年数;缴费30年以上的,计发月数为24。退休人员: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为24- 已领取养老金年数,计发月数最低为9。37.养老保险缴费已超15年,不再缴费,到退休年龄时能领养老金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时间大于等于180个月,就可以申请领取退休待遇。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缴费年限越长,养老保险待遇就相对越高,鼓励大家持续缴费。38.退休后多久可以领到养老金?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缴费 状态和待遇领取信息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 平台查询,也可以通过“云南人社12333”APP、 参保地的社保经办大厅渠道,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39.同时参加职保和居保,可以领取两份养老待遇吗?不可以。参保人只能领取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重 复缴费时段只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居保缴费;非重复缴费 时段,根据最终待遇领取情况,可将居保缴费转移到职保个人账户,也可将职保缴费转移到居保合并个人账户。40.如何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一部手机办 事通”“云南12333”等官方手机 APP, 按照操作提示,对着 手机或电脑屏幕做几个简单动作,就可以啦;也可在社保经 办大厅进行线下认证;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以提出上门认证的申请,社保工作人员会上门协助完成认证。工伤保险政策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情况下,遭 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死 亡时,国家给予劳动者或其遗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3.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4.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 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 险费。职工发生工伤, 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5.承诺放弃社保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或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的保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并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自由协商决定放弃或免除。6. 发生工伤可以按病假发工资吗?不可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 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7.发生工伤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所有工伤待遇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 不 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根据有关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 费是长期待遇,按月发放,统筹地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 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因此,相关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不能一次性领取。8.借调期间发生工伤谁来承担责任?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 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9.买了意外伤害险还用参加工伤保险吗?工伤保险是我国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依法参加,不参加属于违法行为;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由企业自愿购买,是工伤保险基本保障之外的补充。10.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工伤保险如何处理?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 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 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11.哪些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12.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谁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 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 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 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13.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14.退休后鉴定出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 人员,若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 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15.工伤复发医疗费报销标准会打折吗?治疗工伤复发的医疗费报销与治疗工伤的报销标准比,没有区别也不会打折。16.发生工伤,是否都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只有当职工因工致残、影响劳动能力时,才应当进行劳 动能力鉴定;如果职工只是受到轻微伤害,并不影响劳动能力,则无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7.非全日制员工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只要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 劳动关系,如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参加 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 的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8.工伤后七至十级伤残是否可以每月享受伤残津贴?七至十级伤残伤情较轻,可以继续从事相应工作。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没有伤残津贴这项待遇,但可 以享受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劳动、聘 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9.伤残津贴是一成不变的吗?会有变化。根据相关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20.伤残津贴由谁来支付?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21.哪些人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可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有两类: 一是职工因工致残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享受包含伤残津贴在内的相关待遇;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22.如何查询自己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情况?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APP 等服务渠道)、掌上12333APP, 也可以通过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窗口、自助终端设备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查询。23.提交工伤认定材料有时间限制吗?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 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 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按规定和前述时 限提交相应材料,但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24.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5.什么是工伤复发?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必要的诊 断治疗,包括采取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伤(病)情痊愈,终结医疗,终止停 工留薪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 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6.工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7.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怎么办?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 遇有异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 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9.对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单位或者个 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0.用人单位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争议,怎么办?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1.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补缴后还能享受待遇吗?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后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 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对于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责 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 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32.在两个单位同时就业发生工伤怎么办?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 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 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3.参加单位在工作日组织的活动受伤,算工伤吗?参加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看活动和工作有无关联。如参加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是单位安排的从事直接关 系本单位利益的正当活动,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单位同事 间聚餐、娱乐等与工作不相关活动中受伤的, 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34.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能否按旷工处理?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应通知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 鉴定,职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工伤职工拒绝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其劳动能力是否丧 失或者部分丧失无法确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3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工作,单位能拒绝支付工资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支付。因此,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不工作,单位也应支付其工资。36.单位破产了,工伤职工权益如何保障?企业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对于已参保的破产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其向企业工伤职工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按期应缴纳(趸缴)工伤保险费的费用,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对于未参保破产企 业,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应当由企业负担,并按照第一顺序优先清偿。37.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办?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 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38.哪些情况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39.非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必须经过职工所在单位同意吗?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 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40.外地出差,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在外地出差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时,如 发生交通事故是与工作有关,因工作原因所致,应当认定为工伤,与事故责任无关。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41.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授权组织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上下班途中”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只有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认定为工伤。42.哪些情形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43.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水平一样吗?不一样。工伤保险: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均可获得补偿。意外伤害险:属于限额责任保险。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 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一般保障水平较为有限。44.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 个月 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 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 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 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 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 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 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 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 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 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 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 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5.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6.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47.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8.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属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的其他情形。失业保险政策1.职工需要参加失业保险吗?需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 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2.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吗?如何申领?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参保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3.如何计算职工的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 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 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 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 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云南省失业保 险条例》第二十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足额缴费时间计算。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 险金;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 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 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以后每满1 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5.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吗?可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 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6.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多久可以到账?当月申领成功,次月发放到帐。7.失业保险金必须本人到现场领取吗?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8.失业人员领金期间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吗?可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 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 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9.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如何申领失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失业人员家属持以下材料向 领金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时:1、 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2、失业人员死亡证明;3、供 养直系亲属身份证件及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认真填写经办 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审批 表》,经办机构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和失业人员家属签字确认后, 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0.参保人员如何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 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就业创业证》;2、国家认可的《职 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未纳入国家鉴定工种)或创业培训合格证;3、支付培训费用的有效票据。申领人员填写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助审批表》,经办机构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交失业人员签字确认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职业培训补助。11.如何办理失业保险欠费补缴?参保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由地方 税务机关负责征缴,经办机构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补缴欠费到帐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或个人欠费信息。12.重新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 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经 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13.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按照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 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14.之前领过失业保险金,现缴费满5年再次失业还能领吗?领金期满,重新参保缴费满5年后再次失业的,如符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可领取最长不超过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15.如何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 办事大厅,“个人服务”- “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二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16.如何线下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人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移接续 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7.申请失业保险金,对缴费年限有什么要求?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18.失业保险金必须本人到现场领取吗?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19.哪些人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 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 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 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20.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 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 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21.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吗?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 发放失业保险金。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 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 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只 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 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领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22.异地就业缴纳社保,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 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 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23.领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会不会停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24.已到退休年龄被公司解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25.申领失业保险金期满之前找到新工作,失业保险待遇停发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6.没有缴过失业保险,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没有缴过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27.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28.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员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 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 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开除、除 名、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因此,如果员 工与原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29.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工,待遇会停发吗?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你参加社会保 险,就不属于条例中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继续打零工。30.去哪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渠道有: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③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 、12333 小程序(微信、支付宝)。④电子社保卡APP 小程序。3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 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 险金。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通过内部经办信 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 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再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32.到了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未交满15年,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能申领失业金吗?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的参保企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33.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 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 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 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 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 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34.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 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 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36.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按规定出具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不向职工公布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如何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包思雅)失业保险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近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01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限怎么计算?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02 失业保险金线上和线下申领流程和方式是怎样呢?  单位在社保部门"停保"后,本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线上:手机自主登陆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进行实名认证绑定。待认证成功后,点击"首页",点击"微申报",下拉至"失业服务",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进入页面填定本人相关信息保存成功后即可等待审核,审核结果在申领页面能查询到。线下: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原件到常住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当月或次月月底发放。  03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了孩子,有什么补贴?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如果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金核发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一次性发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04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怎么办?需要自己缴纳吗?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在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需要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  05 用人单位需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吗?  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在社保系统为失业人员办理"停保"手续,即视为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单独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用人单位在社保系统"停保"时填报的失业原因审核失业人员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此确认发放失业保险金资格。用人单位未如实填报失业原因引发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  06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去世了,现在失业保险金该怎么领呢?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可由死亡失业人员遗属向失业保险金核发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一次性发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10个月抚恤金。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因参与刑事犯罪活动而导致死亡的,不享受此项待遇。注意:失业人员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07 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怎样呢?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8 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有哪些?  1.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  2.按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  09 领取失业保险相关待遇人员怎么更换待遇发放银行账户?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果银行账户出现问题需要更换,本人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线上:手机自主登陆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进行实名认证绑定。待认证成功后,点击"首页",点击"微申报",下拉至"失业服务",点击"失业保险发放账户维护申请",进入页面填定本人相关信息保存成功后即可等待审核,审核结果在申领页面能查询到。线下: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原件到发放待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进行更改维护。  10 目前乐山市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2023年4月起,因失业保险实施省级统筹,乐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的90%,即1773元。  1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个人交社保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以个人身份购买社保,但是不能挂靠公司进行参保。  12 失业保险金终身只能领一次吗?  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而非终身只能领取一次。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13 失业保险金是一次性发放吗?  失业保险金是按月享受,不是一次性发放的。  14 异地就业缴纳社保,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原则上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如需回户籍地领取申领,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在户籍地申领。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请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进行申请,省内无需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15 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6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还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编辑:吴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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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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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1462人律师解析:劳动者如果是非因本人意愿而辞职,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本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劳动者是自愿辞职的,则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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