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刑法上故意杀故意伤人和过失伤人区分杀人是怎么区分的?

一、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行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这里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刑法对伤害方法并无限制,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只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即应认定为伤害行为。2.客体:侵犯人的身体健康权。3.结果:造成他人健康损害。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4.罪责:故意。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伤害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健康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5.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伤害是故意的,对于死亡是过失的,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结果加重犯。在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时候,不仅要查明行为人对伤害的故意,还应当查明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过失。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行为。过失致人死亡是指由于过失行为而引起他人死亡。刑法对过失致人死亡的方法并无限制,但如果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其他犯罪处理。2.客体:侵犯人的生命权。3.结果:导致他人死亡。4.罪责形式: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导致发生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三、二罪的区分1.共同点:从上述第一、第二点对两罪的辨析可知,两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对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是过失。2.不同点: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致人死亡结果是由故意伤害行为所致。而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致人死亡是非伤害行为所致。因此,应当根据致人死亡的行为是否为故意伤害行为对上述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加以区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生活琐事、邻里纠纷等引发的争执、抓扯、斗殴中,致一方死亡的案件较为常见。这类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关键争议大多集中在被告人罪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认定上。在程某华故意伤害案中,法院认为,程某华被醉酒的被害人辱骂殴打后,因不堪忍受被害人醉酒闹事滋扰家人,将其推倒致颅脑损伤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某华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从双方关系和案件起因,以及程某华行为细节和致害过程分析,其主观上没有伤害被害人身体健康的故意,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程某华应当预见自己推倒被害人致后脑着地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受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却没有预见,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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