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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 做出仲裁裁决后能否向法院起诉?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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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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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7人看过导读:做出仲裁裁决后是能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仲裁时效即丧失胜诉权。就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只要当事人申请了仲裁,仲裁裁决书送达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不应当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一、做出仲裁裁决后能否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后还可以起诉,因为在该这种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如果还没有解除,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后的15天之内再次的提起民事诉讼,超过时间就会丧失起诉的权利。仲裁裁决后还可以起诉,对于这样的一种仲裁裁决并不是特别的满意的话,是可以在收到这样的裁决之后的15天之内再次的提起民事诉讼,否则超过这个时间的话就丧失了这样的起诉权利,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已经丧失了诉权,裁决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申请重新仲裁。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过诉讼时效受理,并对其实体进行了裁决,那么,《劳动法》第82条对仲裁时效为60天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劳动争议仲裁也就形同虚设。所以,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即丧失了胜诉权。二、劳动争议仲裁是多久?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当代社会劳动仲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行为,因为就是有了这样的一种仲裁机构,所以很多的劳动争议就不需要到民事诉讼法庭上面来浪费一些资源,当然了,在对于这样的一种裁决不满意,或者是还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状态,还可以再次诉讼。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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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要花多少时间?会拖很久?先给大家简单看一下仲裁大概需要花费的时间: 提出申请: 大概五天左右,超过五天没有结果,可以主动去劳动仲裁部门咨询。 通知对方: 接受受理后需要通知对方答辩举证,法律规定这段时间总计最长 20 日。算在下面的法定最长 60 日内。 开庭裁决期: 从立案申请受理到作出裁决应当在 45 天内完成,案件复杂,可延长 15 天。 共计: 法定最长 60 日。 实际:用工大省以及其他劳动争议较多的地方,半年起步,一年内大概能收到裁决结果。 如果超过 60 天,仲裁委还没有告诉你什么时候开庭,这个时候你可以要求仲裁委开具超期通知书。这个超期的通知书跟不予受理的通知书效果是一样的,你就拿着这个通知书去法院就可以了。你也可以拿着仲裁通知受理书,根据上面的时间可以计算出仲裁已经超期,然后到法院起诉。不过,以上渠道不一定成功,而且可能会导致你错过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关于一裁终局看下面这个文章如果公司方有仲裁经验、故意拖你走到一审二审,那么一个案子拖到一年其至以上也是有可能的。仲裁期间,大家还是可以去新公司工作。比较耗时耗力的部分在于证据的准备和梳理上,这个时间基本集中于离职前的争议期和离职后的一两周时间。开庭一般是开半天,自己或请律师出庭就行了。 很多人之所以不去仲裁是因为担心它浪费我们很长的时间。大家能看到的一些仲裁案例,少则 12 个月,多则可能长达 1,2 年,2,3 年都有。那么很多人在仲裁之前就会觉得太麻烦了,然后觉得仲裁不值得。虽然仲裁的整个周期可能花费的时间会比较长,但是这基本是我们能够挽回我们利益的唯一渠道,也是我们能和老板平等对质的唯一方法。 1、仲裁期间可以正常上班 我们可以选择在职仲裁,也可以选择离职仲裁。离职仲裁如果需要离职证明到下个单位 就业,我们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2、立案期需要多催多问 当你递交资料之后,你的前期工作就已经全部完成。但是资料提交之后,是有一个立案期的。这个立案期,你要防止这个窗口拿着你的材料,没给你走这个流程。他可能没给你登记,没开始计算这个立案期。你就需要多催多问。然后剩下的时间就是等待。 如果你实在心里没有底,可以找律师,这样的话你能胜算更大。律师分两种,一种是咨询,一种是代理。如果你打算仲裁,却离开了工作地,可以找律师代理。 你只需要递交仲裁资料之后然后开庭。开庭之前,你要了解一些开庭的重要事项,以及思考开庭的时候你应该怎么讲,怎么去应对对方的问题。只要你准备充足,就能够极大增加你的胜诉的胜率。 那么开庭结束后,可能还会提供一次调解的机会,因为你们已经开过庭,见过面了。所以之后的庭外调解基本上也都是在手机微信上完成的。也就是说你也不需要再请假,去完成后续的调解。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对于赔偿没问题,那么这个事情就结束了。如果双方对于赔偿的金额没有定下来,那么就等劳动局正式的判决。也就是说整个仲裁的过程,你如果拒绝第一次的庭外调解,那就只需要出庭这一天就能完成仲裁。整个仲裁过程,仲裁持续的时间可能会很长,但是绝对不会每天耗着你。只是这个流程,这个周期比较长而已,但它并不影响你提交仲裁后的工作跟生活。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 录音证据怎么收集,怎么才有效? 首先,我纠正一个误区。我看到有一些工友提到说在录音之前必须要取得对方明确的同意,那么这份录音才可以作为证据。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无论是民事诉讼法还是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做出如此要求。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根据。 其实大家可以看到这一规定都强调了严重侵权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双方在工作场合,或者说基于真实意愿表达关于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录音并没有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证据。而且客观来说,如果录音之前你要告诉对方,那么还能录上吗? 显然也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常理对不对? 1、发生劳动争议,想搜集录音证据,该注意什么? 来看支招。 首先,时间上,录音证据宜早不宜晚。在公司警惕之前提前取证,出现纠纷之后才想起来录音,对方就有戒备心了其次,设备要得心应手。有时领导找谈话,可能是突然的,要保证方便操作。苹果手机没有录音功能(通话录音),可用安卓手机代替。手机可以设置录音操作快捷键,迅速进入录音状态。录音时可以开启飞行模式,防止突然来电导致录音中断。不要在隐私空间录音,比如他人家中,车内,洗手间等。不能威胁恐吓对方,否则证据因此无效。 最重要的是,你的谈话内容是以问清事实为出发点。录音应该包含你想证明的事实。例如, 什么时候发加班工资? 我违反了哪一项公司规定的,而不是只顾着跟领导吵架了。 最后提前构思谈话内容,想好怎样发问,要根据自己想证明的问题制定出策略。比如对方说不清楚,怎么引导他重新说关键问题内容,怎样让对方明确表达? 切记,不要你发问一大堆,结果对方只回答一个语气词。如果收集的证据有瑕疵,你仍然应当提交给法庭。就算证据被认定为无效,也能干预法官的主观想法,可能形成对你有利的判断。 2、拿到录音之后该怎么才能有效地使用? 首先,保证证据完整,不要剪辑,修改,调音,并且保存好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也就是你的录音笔或手机。出庭时要带上原始载体。录音必须要保持完整性。一些工友可能认为录音中的一些对话可能对自己不利。所以只截取部分内容提交。这种做法破坏了证据的完整性,是不可以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要想清楚这份录音到底是要证明什么。比如说你是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你其他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社保记录等等已经可以证明了。那么这个录音其实提不提交,影响不是太大。 其次,向法庭提交时,要将录音复刻成光盘。具体要求可以咨询仲裁员或法官。最后,你要对录音的谈话内容进行整理,写明录音的时间,地点,方式,对话人物,逐字逐句整理成文字稿,不得改变内容和逻辑。具体来说,如果是电话录音的,那么应当在文字版本中注明通话双方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话时间。如果是现场录音的,那么要注明双方的姓名,录音场所。如果录音特别长的话,是可以选取部分的内容整理成文字的。但是要注明起止时间,比如 20 分钟。我有个小建议,文字稿可以用铅笔做标注圈画重点,光盘可以找淘宝弄,方便便宜。开庭的时候,对于重点环节,还可以提示法官听。另外提醒大家只有录音证据是孤证难明,还要与其他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结合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据链。比如你的考勤打卡记录,劳动合同,薪酬,发放记录,同事出庭作证等。 想证明什么,就要全面搜集相关的各种的证据。毕竟在劳动纠纷中,证据才是你最好的武器。 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怎么找,还有哪些免费的法律援助渠道? 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无偿为弱势群体提供的法律援助,按规定援助律师应当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权益具理力争。除了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也有妇联法律援助机构,大学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公益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等。但即便有法律援助,我们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而是需要多和援助律师交流,了解法律规定和参与梳理证据。 1、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法律援助: 1.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 经济困难的证明 3.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以上的条件,那么你就可以阅读下面的寻找法律援助的方式。 2、寻找法律援助的方式 1.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电话为 12348 2. 你也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国法律服务网,在行政类咨询栏搜索法律援助窗口然后 可以在智能咨询服务窗口等咨询自己想问的问题 3. 妇联法律援助热线是 12338 4. 当地区工会、市工会、省工会可能会设有法律援助机构 5. 一些公益组织可能设有法律援助服务 6. 大学自己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没有统一的标准,也不是每个大学都有,如果当地大学有 类似机构,你可以尝试申请援助。 3、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 1.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 提交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 案件材料 3. 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法规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靠谱律师怎么找 自诉好?请律师好?怎么找法律援助?看这里↓如果你现在就是想要找律师来代理,那么怎么找到靠谱律师呢?以下是笔者根据自己经验和了解给出的建议,全国各地的情况差别较大,请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判断来。 1、常见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律所越大越好,名气越高越好。 首先一个大律所,名气高的律所肯定不是靠给我们这些被公司欺负的劳动者打官司打出名气,赚到钱的。和公司狗咬狗的商事案子相比,我们劳动者的案子都是小案子,也不赚钱。 所谓的“大律师”基本都是为公司服务的。所以,有钱名气大,律所大未必有适合我们的律师。 正确的方式是找主要做劳动争议的律所,主要做劳动争议的律师。一般开在人社局旁边的律所会比较专注于这一块。我们看律师的履历介绍时,看到他擅长的领域很多,那不一定是好事。如果律师的介绍里都是和劳动争议相关的,这种律师反而是我们需要的。 2、误区二:律师 = 专业,花了钱 = 负责 不同类型的案子之间差距很大,要办跨类型的案子需要查很多资料,花很大精力。所以律师都会专注于一个领域,那么这些不同领域的案子会怎么安排呢?赚钱的给水平高的,像劳动争议这种不太赚钱的案子通常就是由新手律师负责。所以你有可能遇到一个从头学起的律师,甚至了解还没有你多。如果我们去的律所不是那种主要做劳动争议的,安排给我们的律师一般不会是执业久的老律师。 我们的劳动争议案子虽然不赚钱,标的小,但是不妨碍它也很复杂,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研究。所以,你请的律师就算有能力也未必会很负责。何况律师同一时间可能负责很多案子,他也需要分配精力,你的案子未必是他重视的那个。所以花钱未必就能得到负责的服务。 所以请了律师不要当甩手掌柜,要多和他交流讨论。依靠律师厘清思路,整理好证据,到时候开庭该说话就说话。 3、误区三:风险代理 = 有问题 所谓风险代理是指“我们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胜诉后按约定给钱。 如果败诉,风险代理律师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胜诉,我们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律师,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有的朋友可能听说劳动争议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但是这个法律规定还有很多细节。 法律法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 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 (3)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虽然在工伤赔偿和支付劳动报酬方面,明文规定不允许风险代理。但是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等案由下,并没有如此规定。所以劳动争议能不能适用劳动争议还是规定的很模糊的。不过风险代理必须要给你讲明白,说清楚风险代理是什么,他将要给你做风险代理,怎么收费。没和你说、没说明白就一定有问题,不是说能力怎么样,是他职业道德有很大问题。 风险代理收取的最终费用高,但是律师胜诉的意愿也高,相对来说要更负责一点。不过到底要不要接受风险代理,还是取决于你个人的选择。 4、其他建议 虽然我们请了律师,但是不要当甩手掌柜,要多和律师讨论案情,整理证据,厘清思路。 而且,尽可能要出庭,因为对于已发生的事实,还是我们了解的更清楚一些,一些事实的说明最好由我们亲自进行。开庭时对于说明证据、工资构成、新出现的争议事实,还是我们本人处理更好一些。 不要等被开除了再去请律师,这个和找咨询、收集证据一样,要在有争议的苗头时就做好准备。在争议的早期,我们的应对措施和取证工作是很关键的。 找律师可以先咨询,再决定要不要请代理。一些律所咨询是免费,你事前看过我这些帖子,对相关问题也会比较了解,通过咨询也能判断律师水平。 还是找本地律师好,网上的付费服务性价比不高。网上服务缺乏监督规范,质量参差不齐,水平未必到位。本地律师熟悉当地的一些规定,这些规定不一定全国使用。所以决定付费的话,还是找本地律师好一些。 别被律师唬住了,看到他们收费很高,在网上说不找律师就不行。其实你自己用心研究未必就会败诉,我们见过很多“久病成医”的劳动者,他们的水平未必比一些律师差。 委托律师后,多去追问进度,有新情况及时和律师沟通,不要怕麻烦或者打扰到律师,在律所只有律师忘记的案子,没有因为委托人太烦而放弃案子。 5、工伤的情况建议找律师 如果你是工伤的情况,这个时候找律师是相对合适的。因为工伤的情况,我们劳动者一般不太方便处理争议,需要有人帮忙。而且工伤赔偿比较多,我们相对能够负担得起,律师也比较愿意做。也有很多熟悉工伤流程,专门做工伤案子的律师,他给出的服务相对比较专业负责。 所以工伤的话,建议考虑找律师。 如果你已经请了律师,那请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多和律师沟通交流,一起打赢官司。 仲裁必须要证据原件!证据原件是什么? 证据对于案件的判决是非常重要的,在劳动争议的案件中,劳动者想要取得理想的判决结果,就需要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但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证据必须要原件,因为没有原件的话,主张的诉求力度就不够,这是会影响判决。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几种劳动仲裁中常用但是大家认识不太清楚的证据原件。 1、工资转账凭证的证据原件 如果你的工资是由银行卡转账的,那么你需要到银行柜台打出完整的盖有银行印章的银行流水。而如果你的工资是由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那你就需要将电子凭证下载下来,作为证据提交。但是注意开庭的时候带着你的手机,手机上的电子单才是原件 1. 微信转账凭证的下载:微信-我-服务-钱包-账单,点进工资款项,点击“申请转账电子凭证”。(仅能下载转账金额为 100 元以上的电子凭证) 2. 支付宝转账凭证的下载:支付宝-我的-账单,点击工资款项,点击“申请电子回单”。 2、视频音频证据原件 如果是提交视频或音频作为证据的,视频或音频的第一手载体即是其证据原件,如果你是用手机录的视频或音频,开庭时就一定要把手机带上,而且一定要保证视频或音频是完整未被删改的。 总的来说,证据原件就是证据的原始载体。因此如果有的原始证据在手机的上的话,就需要带上你的手机。 3、其他书证、物证 开庭带好原物就可以了,提交证据要提交复印件,保管好原件,不能丢。复印件或文字稿是可以修改圈画的,方便仲裁员查看。为什么你的工资表、考勤表不被认可?书证怎么才有效我们经常会用到的工资条、考勤表、劳动合同、调解协议等等证据,他们叫做书证。这些白纸黑字的文书就是书证,相比电子数据和录音,书证是劳动争议中最有分量的证据。 但是有的时候,我们的书证却得不到仲裁员的认可,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你的书证缺少对方的盖章签字。劳动争议是关涉双方关系的争议,所以证据不能是单方制作的。而且很多时候我们都要公司兑现承诺、履行约定,因此证据也必须体现出对方的态度。 因此,劳动争议中很多书证必须证明其来源于公司。像考勤表需要有公司管理人员的签字,工资单需要有公司方签字或盖章,如果缺少对方盖章签字就无法认定有效。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 92 条 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私文书证由制作者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的,推定为真实。私文书证上有删除、涂改、增添或者其他形式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 不过就算无法获得签字盖章的书证,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相关证据挽救这个书证。例如,我们有一张没有签字盖章的工资条,上面记载了基本工资 3000;我们还有一段内容含糊的录音,公司财务大概表示了我们上月基本工资 3000,绩效 500。如果分开看,这两个证据都是有问题的,不能支撑我们的主张(即不能作为单独定案根据)。但是两个证据合在一起可以互相印证,这样仲裁员可能根据这两个证据支持我们的主张。所以,我们对于一个待证事实要多搜集相关证据,证据越多越好。 以上介绍的是私文书证,此外还有一种书证叫公文书证,它来源于公家,因此它的有效性基本不需要证明,我们只要提交它就行了,对方是无法反驳的。例如,人社局社保部门开的社保记录,银行开的公司账户每月转账的银行流水。 最后,有些书面文件是单方通知即可发生效力,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我们只要保留该书面通知的发放记录即可证明相关事实。如被迫离职通知书、开除通知等等。我们需要注意“没录音 + 口头通知”的证据一文不值,可以当他没有发生。如果我们需要拒绝公司调岗降薪等安排,拒绝公司不要口头拒绝,发个邮件微信或一边录音交一个书面通知是更好的方式。 证据该什么时候提交,被告会提前看到吗? 仲裁、诉讼中最关键的就是证据。很多朋友会认为自己的证据提前提交仲裁,仲裁给了公司,让公司有时间针对我们的证据,对自己不利。我们又很难在开庭前拿到对方的证据。其实在笔者打交道的仲裁委,一般只会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立案申请书副本,并不会给公司送达证据。也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将原告/申请人的证据副本送达公司。 我们一般都可以在开庭时提交证据。我们拿到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上面一般都会给我们列出 10 天的提交证据的期间。按照法律规定,我们需要在举证期提交证据。但是实践中,不论是仲裁还是法院都是在庭审时提交证据居多。其实,我们事前提交的证据,仲裁员也不会看,他们没有时间看,都是开庭的时候看的,所以我们开庭时提交证据一般不会耽误仲裁员工作,开庭交证据也不会招致仲裁员反感。 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当在法院诉讼时,法官组织我们和公司进行证据交换时,我们需要配合法官工作,及时提交证据。因为组织证据交换往往是在案情比较复杂,需要事前梳理的情况。原被告双方都会提前提交证据,对我们也是公平的。虽然这种情况很少出现,但是遇到时就不要再捂着证据,想着搞证据突袭了。 当然,有的朋友还是会担心,觉得“我看法律规定不是这样规定的”“我们这个地方会不会有特殊规定呢”。这个时候,你可以选择向仲裁员/法官确认一下,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电话打给仲裁员,问他“我有几个证据举证期拿不出来,开庭才能提交,可以吗?”如果他说可以,你就提交几个简单的证据上去,更多更完整的证据再当庭提交。如果说不行,那就举证期提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法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 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法规 《劳动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五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法律法规 《民诉解释 22》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认为存在枉法裁判?合法解决渠道有哪些 当我们下定决心仲裁公司后,得到的并不一定是胜诉的结果。很多朋友会发现仲裁的整个过程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等待时间很长;开庭程序很简陋;仲裁员态度很一般;仲裁员很倾向让我们调解;仲裁员和公司代表、对方律师很熟络…… 最后当我们拿到一份败诉裁决后,很可能会对仲裁程序产生质疑,甚至可能会认为仲裁员存在枉法裁判的情况。首先,我们承认确实有徇私枉法的仲裁员。但是,这部分人是极少数。根据笔者与笔者当地仲裁员的交流,劳动者胜诉率大概为 60%,略高于公司。而对于一些特别弱势的劳动者,如严重工伤、农民工等,仲裁和法院甚至会作出一些明显倾向劳动者的裁判。严格来说有些倾向劳动者的裁判都不一定能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标准。 其实,败诉的原因有很多,仲裁员枉法只是少数。但是,劳动者会产生这样的认识是完全合理的完全合理的,因为很多客观因素导致仲裁流程存在诸多问题,让劳动者感到对自己不友好。1、仲裁员在刻意针对你吗? 等待时间很长,开庭程序很简陋 仲裁员态度很一般 仲裁员很倾向让我们调解 这些情况并不是你一个人会经历,也不是某个仲裁员刻意针对你。导致产生这些情况的原因在于全国的仲裁部门基本都是人少案多,仲裁员工作压力相对较大,待遇相对较低。 由于劳动者法律意识提升以及经济下行,企业违法行为增多等因素,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但是劳动仲裁委是人社局下属的机关,编制是死的,这就导致有限的仲裁员要承担更多工作。最后导致的情况是,基本所有的案子一立案就超期。同时,仲裁员的待遇也没有那么高。虽然远好于很多一线劳动者,但仲裁员工资少一点就 5k 左右,多一点 8k 左右。他们基本也不在编制内,提升空间一般。相对机关其他岗位或是仲裁员本人预期,仲裁员这活不好混,待遇也一般。这导致仲裁员的工作积极性只能靠个人觉悟。 一个相对尽职的仲裁员很可能会遇到上午有一个庭要开,下午还有一个庭要开,还要抽空写之前的裁决。所以,不想太摆烂的话,就得尽快走完流程,结束一个案子。 时间太少,不能慢工细活,实际的处理就会简陋;案子太多,待遇太低,仲裁员就会比较烦躁,态度一般;调解结案最快,不用写判决,调一个结一个,仲裁员因此会强烈要求我们调解;出一点错误,就被仲裁员一通批,这是因为出错会拖延庭审时间……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客观因素导致的,并不是仲裁员在针对我们。 (需要提醒一点,调解不是必经流程,仲裁员也不能说“你的案子肯定输,赶紧调解吧”, 这个是违法的。一般就算遇到仲裁员说这种话的时候,并不是案子真的会输,而是仲裁员想要我们赶紧妥协达成调解。就算我们拒绝,不接受调解,最后他们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 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与仲裁员之间没有发生严重冲突,上述问题并不会影响我们胜诉败诉。其实很多败诉还是因为证据问题导致的。比如,单位发了一个 Excel 的工资表给我们,我们仅从钉钉下载了这张表,然后提交了该表作为证据。我们当然知道这是单位发的,但是仲裁就会依据证据规则认定这个表没有单位盖章签字,不符合证据真实性要求,谁都可以伪造一个电子表格,所以不认可我们的证据。这个时候,我们就很不理解为什么会败诉,就将原因归结到仲裁员身上,而仲裁期间种种不愉快的经历都会强化的我们的判断。但是,正如上文所说,仲裁员徇私枉法的情况还是少数,败诉的原因很可能不是因为这个。 2、仲裁员和公司代表、律师认识 仲裁员和公司律师很熟络 仲裁员和公司的人认识 这个问题其实比较尴尬,因为上面的情况基本是必然发生的。仲裁是依据地域进行管辖,从事劳动争议领域工作较久的律师会经常和当地仲裁员打交道,经常发生劳动争议的公司的人事、法务也肯定会和仲裁员彼此认识。那么,仲裁和公司方的律师、员工认识,乃至出现有私交都是有可能的。 但是,仲裁员一般也不会作出太离谱的判决。 1. 如果被认定为违规违纪,在政府机关内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处理起来比较严肃,就算认识公司的人,他们也不会给被开除的仲裁员一份工作2. 仲裁机关本身会有对各个案子的审查监督机制,而且太离谱的判决后续也会起诉到法院,也会产生监督作用 3. 仲裁案件都是随机分配的,公司要是和全部仲裁员搞好关系的成本也太高,得不偿失 4. 劳动争议的金额真的不高,公司真要铤而走险搞贿赂,也是在那些大金额的商事案子里 搞,那些中小公司就更不可能有资本搞这些了。 所以,仲裁员收了某个律师、某个公司的好处可能性不高。就算仲裁员真的偏向公司,也只能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裁量。举例来说:如果你的证据很死很硬,就是可以认定非法辞退,仲裁也只能在认定赔偿金额时,把一些津贴、福利排除在计算基数之外吗,他绝对不会给你认定一个合法辞退。可见,还是那个问题,证据一定要准备好。 3、遇到真的徇私枉法的仲裁员该怎么办? 那么,哪些情形是仲裁员违法违规了呢?我们又该怎么处理呢?法律法规 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仲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徇私枉法,偏袒一方当事人; (二)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五)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六)故意拖延办案、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七)非经允许对外透露案件处理情况的; (八)因故意或者严重过失,导致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依据明显错误的; (九)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法规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兼职仲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二)故意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三)玩忽职守,造成错案; (四)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五)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六)向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相关的人员泄漏案情、审理过程、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等,透露本人对案件的看法和仲裁庭合议的情况; (七)在受聘的仲裁委代理案件,或在诉讼中代理自己曾审理过的案件; (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仲裁员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全国性法律进行规定,但是各地方规定基本一致如果出现以上情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投诉举报: 向该仲裁委领导或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向当地纪委、监察委员会举报该仲裁员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只能通过上诉法院解决 最后,如果感觉仲裁委有很多障碍,觉得仲裁不值得的话,那也是正常的。但如果断言仲裁对劳动者无用,法律渠道对于劳动者来说完全堵塞,这也是完全错误的。如果可以,我们还是应当竭尽合法渠道来解决我们的争议。 “一裁终局,公司不能上诉”以及“撤诉后能不能再起诉”的问题看下面这个帖子企业信息怎么找? 劳动者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当然需要明确我要告的是谁,也就是用人单位的信息。 那么这就需要交企业信息的材料,以及它的征信码,很多劳动者就不知道在哪里查了。 那么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个劳动仲裁委肯定会承认的查询方法。 1、查询企业信息 首先使用搜索引擎搜索“信用中国”,或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打开信用中国网站。在网站顶部搜索栏内输入你想要查询的企业名称,点击“查询”。网站长这样↓:↓找到我们想要查询的企业后,点击进入,之后点击页面中的“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等待下载完成。 2、打印企业信息报告 在下载完成后,浏览器将自动打开一个 pdf 文件,如果你自己有打印机,那么直接点击页面上的“打印”按钮(它长得像一个打印机)就可以打印。↓如果你没有打印机,需要拷到打印店打印,那么我们只要点击浏览器内的“下载”按钮,找到我们刚刚下载的 pdf 文件,点击它右边的“文件夹”按钮,就会转到文件所在位置,把它复制到 U 盘里就可以带去打印店打印了。 我们可以看到,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息是很方便的,并且它不需要登录注册账号,也不需要付费,因此推荐劳动者查询企业信息时使用这个网站。几个提诉讼请求,搜集证据的小技巧,帮你大大提高胜率! 这里告诉大家几个仲裁小技巧让你的仲裁更顺利。这些技巧的普适性还是挺高的,总有几条适合你。1、诉讼请求金额怎么写?往高了写! 很多朋友都问过这个问题:“我的赔偿所基于的工资基数是什么?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还是基本工资?”这个问题对于法官来说是比较麻烦的,对于我们来说很简单,你只需要把绩效、加班费、奖金等等所有工资项目都合起来,用一个最高的标准作为工资基数即可。 为什么呢?首先,民事诉讼有一个原则,就是我们最终能拿到的钱不会超过我们诉讼请求的金额。比如你要 1 万双倍工资,但是你要少了,按照法律该要 2 万,但是仲裁员还是会按照 1 万判。就是因为判决结果不能超出诉讼请求范围。其次,我们就算要多了,只是因为我们劳动者不清楚法条而已,并不会因为你依据的标准高了,就整个驳回你的请求。只要有证据支持你胜诉,仲裁员就会按照法定标准给你算赔偿。 虽然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加班费他们所依据的工资基数不一样,但是这个问题是仲裁员/法官需要纠结的,他们自己去找到法定标准算就可以了,该用基数用什么基数。我们提诉讼请求就简单了——按照最高标准提。 2、有几笔钱公司该赔你,但是你未必知道 《劳动法》是给我们劳动者安排了很多福利的,同时也安排了公司不发时的相应赔偿。很多公司都没有遵守法律,应当进行赔偿,但是你未必知道可以要这笔赔偿。下面几笔钱,如果你符合条件,就可以添加为诉讼请求一并仲裁。 第一个,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社会工龄超过 1 年就可以享受法定年休假,如果单位没有安排是要支付每日300% 的日工资。详情请参看: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cL4y1K778(带薪年休假-视频讲解) 第二个,医疗期工资。很多公司不发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其实法律专门规定了一个医疗期,在此期间我们都是带薪病假的,医疗期的工资标准为 80%。如果你有请假记录、工资记录和病历等证据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医疗期工资。详情请参考第九章第一部分的第八篇文章。 第三个,年终奖。年终奖不是待到年末才有,中途离职的也可以按照比例拿到年终奖。比如,6 月份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半的年终奖。证据上,我们需要提供和公司约定年终奖或上年度支付过年终奖的证据不久会在这里搞个问题帖讲年终奖的问题第四个,停工停产工资。这个经过疫情可能有很多人已经知道了。停工停产一个月内,要支付正常工资,超过一个月支付 70% 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这个问题将来会在这专门搞个链接讲第五个,高温补贴。这笔钱有的省份好要,有的不好要。这个问题将来也会在这专门搞个链接讲3、立案申请书,多写没好处 立案申请书中的“事实与理由”部分虽然是由劳动者自由填写的,但是我们大可不必去多写。我们只需要写以下几个部分: 1. 入职日期、离职日期 2. 工作岗位 3. 工资情况 4. 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5. 社保缴纳情况 6. 简要说明公司违法事实。 多写的坏处一:立案的时候,我们的思路未必捋清楚,如果在事实理由部分“写长篇小说”,很可能不小心承认了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或者说了对公司更有利的说法。写在申请书里的东西都是我们承认的,很可能被公司利用。所以宁缺毋滥,我们可以庭审中配合证据进行完整的说明。 多写的坏处二:写太多,让仲裁员看的时候抓不住重点。一些立案处书写立案,还耽误你的时间。 4、证据怎么样才全面 很多朋友搜集证据只聚焦最核心的事实,但忘记了一些同样重要的相关事实。你要求公司给一笔钱,你不但要证明为什么要给,还需要证明给多少,证明为什么要按这个数给。证明要给多少一般需要的是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相关的证据。这里列举一些情况,请大家注意。 基本所有争议都会涉及你的工资基数,需要搜集证明工资数额的相关证据。例如,有的朋友被非法辞退,一直在搜集非法辞退。到了开庭的时候,仲裁员问他你的工资是多少,有证据证明吗?这个时候才发现,证明了非法辞退可以支持 2n,但是 2n 具体要给多少,还要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结合第一个小技巧,我们需要搜集一下和工资基数相关的证据,一些拖欠的部分也要算进工资基数内。关于工资基数的问题不久会在这里搞一个帖子 一些争议涉及到你的工作年限,需要证明入职日期。像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这些争议都要看你的在职时间,这个也需要我们证明。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要用最早工作记录、工资记录、入职通知来证明。如果多次签订过劳动合同,那要找到第一份劳动合同,否则要按没有劳动合同的证据来找。 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谁来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后果是什么?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承担举证责任的人如果无法提出能让仲裁员采信的证据,那就会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后果。 例如,我们认为工资该发五千,公司认为该发四千,那么公司就要承担对我们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如果公司不能提交出有效的相关证据证明该发四千,那么公司就是举证不能,仲裁员会认可我们的主张。 不过,公司承担举证责任,不代表我们不需要举证了。因为公司很可能给出了相关证据,仲裁员也可能会认可该证据, 还有一些事实是双方都没有争议的,比如你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也不可能说和你没有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这一点,双方都认可,仲裁委一般也会认可,那就没有举证的必要了。 1、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普通的民事案件一般采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 公司要承担其单方行为的举证责任,包括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举例来说,现在你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你提出仲裁,说自己被违法辞退了。因为公司是主动且单方辞退的你,那么这个时候,你只要证明我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就够了。 公司要证明什么? 公司要证明你的这个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一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具体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3)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单位保管的证据 有一些证据是由单位保管,我们劳动者不可能拿得到,这个时候我们可以主张“该证据由用人单位保管,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该证据。”此时举证责任就转移到用人单位这边。 法律法规 《劳动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有的证据是由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保管的,我们只需要提出应由对方举证即可。比如两年内的工资记录法律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有的证据是没有法律规定,但是确实在用人单位那边,我们此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证据由用人单位保管。比如单位收走了两份合同,我们有相关聊天记录,我们可以根据聊天记录证明单位保管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3、加班事实的举证 但是举证责任有一个很特殊的就是加班费。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在加班这个问题上,大家要注意了。每个月的考勤记录和是否加班的记录,大家一定要记得保存好。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加班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去证明。如果劳动者没有找到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加班这个事实的话,可能劳动者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需要提供考勤的记录或者单位要求加班的证据等进行佐证,或者有证据证明该用人单位持有该证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这里就有很多劳动者吃亏,许多劳动者在平时没有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最终,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仲裁员就没有认定劳动者有加班的事实。 加班需要以下证据: 1. 对方安排你加班的证据,没有这个证据的话会被视作主动加班 2. 加班时间的证据,需要具体到某天的某段时间 3. 加班内容的证据,要证明是在加班时间内在工作,否则视作没有在工作 4. 能证明工资中未包含加班费的证据,证明对方没给加班费(这个找不到也无所谓,因为劳动者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劳动者证明了加班事实就转而由用人单位来举证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加班费)。 需要以上证据方能组成完整证据链,我们的支付加班费的主张方能成立。 4、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举证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 倍工资则由劳动者举证。劳动者需要证明工龄满十年,或者已经两次签订了劳动合同。 但是这里面要拿 2 倍工资还是有困难的。当你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你必须向用人单位发出一个通知,告知用人单位我已经签了两次合同,我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否则,在仲裁中,单位有可能会以多年,多次都是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为由来狡辩,说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签订的。那么就很难拿到双倍工资了。 希望我这篇文章能够帮助一些迷茫的踌躇不定的工友你们可以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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