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都不得与( )相抵触。

  一、单项选择题  1.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关于这句话的理解,表述错误的是( )  A.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和物质生产关系的关系中  B.立法者只不过是在表述法律  C.国家意志、阶级意志和物质生产关系这三个要素对法律有根本的决定作用  D.法总是要借助于正式的表现形式  【考点】法的本质  【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法总是要寻找正式的表现形式——法律,D 正确。  法的本质要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和物质生产关系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中来理解,其中物质生产关系对法律有根本决定作用,A 正确,C 错误。在物质生产关系对法律具有根本决定作用的意义上,立法者只是在表述法律,B 正确。正确答案为C。  2.英国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指出:国法对每一个臣民来讲,是那些由国家通过口头、文字或其他足以表示意志的方式下达给他的规则,离开主权权力的命令,便不可能有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关于这句话的理解,表述正确的是( )  A.这是非实证主义者的观点  B.这种观点认为法律和道德是分离的  C.权威性制定是法的概念的唯一要素  D.法的概念中应包含社会实效这个要素  【考点】法的概念  【解析】在法的概念问题上,大体可以分为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两种观点。其中实证主义者主张权威性制定或社会效果是法概念的首要要素,主张法律和道德相分离;非实证主义者主张道德是法概念的唯一要素。从题干给出的材料看,这种观点是实证主义者的观点,认为法律和道德是分离的,因此A 错误,B 正确。C 项错在将权威性制定表述成法概念的唯一要素,D 项的表述则不能从题干的材料推出来,因此正确答案为B。  3.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这是法律与其他规范的主要区别  B.法治的理想就是将人们所有的行为都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围  C.一般而言,法律不调整纯粹的个人行为  D.随着环境立法的出现,法律已逐渐开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考点】法的规范性  【解析】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这个命题至少包含以下推论:(1)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和道德、宗教是一样的,因此A 错误;(2)法律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有些立法虽然从字面上看好像是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但归根到底仍然是为了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D 错误;(3)法律仅调整“社会”关系,因此,纯粹的个人行为不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因此C 正确;(4)法律虽然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关系行为都是法律的调整对象,有些领域是法律无法调整的,要靠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因此B 错误。正确答案为C。  4.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我国合同法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此处的交易习惯属于国家的认可  B.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该规定表明,在特定情况下人的思想动机也可成为法律的调整对象。  C.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该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  D.我国立法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该规定体现了法律的程序性。  【考点】法的特征  【解析】制定或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在法律条文的表述中,有时会出现“依政策办理”、“依习惯办理”等字眼,这里表述的就是法律认可,因此A 正确;法律具有规范性,调整的是人的行为,不能抛开行为而单独调整人的思想动机,因此B 错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刑法中某些罪名的成立需要“目的”这个要件,但仍然不能说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人的思想动机;法律具有可诉性,因此普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C正确;选项D 是立法法上关于法律批准程序的规定,体现了法律的程序性,D 正确。因此正确答案为B。  5.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下列有关法的规范作用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之所以具有规范作用,这主要是法的特征的内在要求  B.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做出了特别规定,这体现了法律的个别指引作用  C.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该规定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指引作用  D.我国立法法规定,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该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强制作用。  【考点】法的作用  【解析】法律具有规范性,因此法律具有规范作用,A 正确。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教育以及强制等作用,其中指引作用可分为规范性指引和个别指引,个别指引主要是指法律对特定个人行为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决定书来实现的,法律中虽然存在大量的特别规定,但这仍然是法律的规范性指引,因此B 错误。法律的确定性指引主要是通过义务规范来实现的,从表述上看往往使用“不得”“应当”等字眼,C 正确。法律具有强制作用,其表现就是法律对一切同其规定相违背的行为做出否定性评价,D 正确。正确答案为B。  6.为了应对重大传染疫情,某国有关机关出台了一系列应急措施,如采取非法定的行政即时强制措施、要求流动人口进行健康检查、简化有效药物的行政许可程序、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离职等,对于这些应急措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该规定不符合法律的普遍性特征  B.自由位于法的价值的顶端,但秩序也可能优先于自由  C.国家权力是法的必要支持和背后力量  D.立法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利益衡量的过程  【考点】法律价值 法与国家 立法 法的特征  【解析】法律具有普遍性,其主要含义是指法律效力的普遍性,虽然法律中存在多种特别性规定,但这仍然符合法律普遍性这一特征,A 错误;在法的价值序列中,自由位于法价值的顶端,但这不是绝对的,在具备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秩序可能优先于自由,B 正确;从法与国家的关系来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均离不开国家权力的支持,是法的必要支持和背后力量,C 正确;立法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过程,包含了利益的比较和取舍,D 正确。正确答案为A。  7.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该条文属于规范性条文,表述的是法律规则  B.该条文直接规定了行为模式,但没有规定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C.该条文设定的权利义务是具体权利义务  D.该条文比较笼统模糊,属于法律原则  【考点】法律规则的结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关系、权利义务的分类  【解析】该条文表述的是法律原则,而不是法律规则。区分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更抽象,更模糊。但在实际考试中,二者很难区分。现在告诉大家一个便于操作的结论:一般人能否从某条文中明确而具体的得知自己的权利或义务,如果能,则是法律规则;如果不能则是法律原则。该条文设定的行为模式为“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属于规范性条文,一般人并不能清楚而具体的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因而表述的是法律原则,一般而言,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属于基本权利义务,C 错误。正确答案为D。  8.下列有关权利义务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权利义务的绝对一致  B.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表明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  C.是否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D.我国《刑法》第21 条第2 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规定表明,权利义务有时并不一致  【考点】权利义务的关系和特点、法律的特征  【解析】从历史来看,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实现了权利义务的一致性,但这种一致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A 错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表明权利义务相互依存,而不是说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B 错误;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这是法律同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区别,C 正确;部门法中的“但书”规定并没有打破权利义务的一致性,D 错误。正确答案为C。  9.下列有关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我国《民法通则》第142 条第3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处的国际惯例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  B.我国《合同法》第61 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此处的交易习惯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C.我国《民法通则》第6 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此处的国家政策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D.无论是法的正式渊源,还是法的非正式渊源,都可能会作为法官的裁判依据  【考点】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解析】法的渊源包括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二者都可以作为法官的裁判依据,D 正确;  其中正式渊源主要体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有权机关制定或认可、具有法的表现形式的渊源,如法律、国际条约等;另外在我国,正式渊源还表现为习惯法或国家政策。B、C 正确。非正式渊源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可以构成法律决定的大前提,如惯例、政策等。国际惯例是以国际法院等机构的判例体现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习惯,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习惯,国际惯例则属于法的正式渊源。正确答案为A。  10.下列有关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部门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一一对应关系,因为法律部门可能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B.公法、私法和社会法是根据法律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等方面的不同而做出的划分  C.地方性法规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属于行政法法律部门  【考点】法律部门的特征、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分类、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解析】法律部门离不开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二者并非同一概念,一般而言,单一法律规范不能包括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同时,大多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各自包含一个法律部门的规范,但无论如何,法律部门是不可能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A 错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根据这种划分,法律部门可以划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B 正确;地方性法规属于法律渊源的范畴,而不是法律部门,C 错误;国务院组织法属于宪法法律部门,而非行政法法律部门,D 错误。正确答案为B。  11.下列有关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对其公布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B.我国在法的空间效力上坚持“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C.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  D.法律不溯及既往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而有利追溯则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考点】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法治的要求  【解析】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而非“公布”以前,A 错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是我国法律在对人效力的体现,而非空间效力,B 错误。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应由相应的制定机关裁决。C 错误。法治的要求包括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前者体现的法律的形式性和可预测性、后者则更多考虑了法律的正当性,体现的是实质法治的要求,D正确。正确答案为D。  12. 李某与王某系同事,但二者素来不合。一日李某指使其所喂养的八哥骂王某“王某真讨厌”,王某觉得受到了伤害,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李某与王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B.该案中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C.该案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  D.引起李某与王某之间产生诉讼法律关系的是法律行为  【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变更  【解析】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其典型特征为国家适用法律制裁,违法者接受制裁,因此,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和违法者,A 错误;该案中涉及到三方主体,即李某、王某和法院,法院属于机关法人,B 正确;李某侵害了王某的人身权利,其客体是人身,具体而言属于人身中的人身利益(人格权),C 正确;该案中李某和王某之间法律关系的设立是由于李某的指使,属于法律行为,D 正确。正确答案为A。  13.下列选项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有( )  A.大风吹毁某甲自盖的新房  B.某甲与某乙素不相识,某日二人吵架,乙心脏病发猝死  C.某甲与某乙约定在饭店吃饭,乙未赴约,某甲自杀  D.在我国,十岁以下的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考点】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点、法律责任的归结  【解析】A 项中,大风吹毁某甲自盖的新房,属于意外事件,不产生法律责任,况且缺乏法律责任的主体;B 项也属于意外事件,况且“法律不强人所难”,法律不能期待某甲能预见到某乙患有心脏病;同理,C 项也超出了正常人的预料范围,因此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无行为能力人犯罪,当然不会产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D 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规定符合法的普遍性?( )  A.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考点】法的普遍性  【解析】所谓法的普遍性,主要是指法律在国家权力范围内,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A正确;B、C 项虽然属于法律对特定群体做出的规定、D 项虽然属于法律对特定地域做出的规定,但仍然没有否定法律的普遍约束力。正确答案为ABCD。  2. 我国《刑法》第144 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141 条的规定处罚。”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在逻辑结构上,“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属于法律后果  B.该条文既包含强行性规则,也包含任意性规则  C.该条文既包含确定性规则,也包含委任性规则  D.该条文明确具体,削弱了法律适用中的“自由裁量”  【考点】法律规则逻辑结构、法律规则分类、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解析】“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属于假定条件而非法律后果,法律后果与行为结果是不同的,应注意区分,A 错误;该条规定属于职权性规则,不允许法官随意更改,这里虽然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这种裁量权仍然不是“任意的”,因此该条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该条规定既包含确定性规定,同时也包含授权性规定,C 错误;该条规定属于法律规则,其内容具体明确,削弱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D 正确;正确答案为ABC。  3.下列有关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2007 年2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属于广义的立法活动  B.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法律的形式规定  C.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  D.2005 年4 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建立劳动保障监督员制度,这种做法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考点】立法的定义、法的渊源、立法程序  【解析】广义的立法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不属于立法机关,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立法,A 错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制度应当由全国人大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B 错误;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C 正确。正确答案为CD。  4.甲好逸恶劳,经常打骂家人、拦路抢劫,并奸淫幼女,激起很大民愤,但乡邻迫于甲的淫威而无人报案。甲的父亲决定大义灭亲,为民除害,趁甲熟睡之际用铁锹将其拍死,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当地民众纷纷求情,乡镇人大代表以及村民代表联名,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做无罪处理。法官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长期受迫害,且为乡邻除害而大义灭亲,属于“情节较轻”,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 年。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合乎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合法行为  B.判决的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  C.法官在确定案件大前提时受到了道德的影响  D.“以法律为准绳”并没有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  【考点】法律适用的目标和步骤、法和道德的关系、司法的原则  【解析】法律和道德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总体来看,道德的调整范围比法律要宽,合乎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合法行为,A 正确;判决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可接受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还原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在特定情况下,二者之间存在紧张关系,B 正确;本案法官在适用法律时,根据道德要求对刑法的“情节较轻”做出了解释,受到了道德影响,C 正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适用的一项原则,对法官自由裁量做出了限制,D 错误。正确答案为ABC。  5.下列关于法的现代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所谓法的现代化,是指法与现代化需要相适应的过程,因此,法的现代化完全是为了满足现代化的要求才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  B.从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看,法律制度的变革与法律观念的更新出现了不同步的现象  C.对于中国法治现代化而言,外来法律资源与本土法律文化的关系是关键问题  D.法治的现代化主要是指法律制度的西方化  【考点】法的现代化  【解析】法的现代化实际是为了满足社会现代化的需要而提出的要求,A 正确;从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看,法律制度的变革比法律观念的更新要快,B 正确;中国是后进的法治现代化国家,如何处理外来法律文化和本土法律文化是关键问题,C 正确;法治现代化绝非西方化,而是正确处理西方化和本土化的关系,D 错误。正确答案为ABC。  6.甲和乙是某单位的同事,甲平日受到乙的诸多帮助,为了表示感谢,甲许诺将自己的一块价值400 元的手表赠与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和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一致  B.甲和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C.甲和乙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特定的、个别化的。  D.甲和乙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手表  【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权利义务的特点、法律关系客体  【解析】题干提到的事例属于赠与合同,甲和乙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单向法律关系,权利人仅享受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因此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一致,A 正确;甲和乙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B 正确;甲和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属于法律关系阶段,它是特定的和个别化的,这一点不同于法律规范中的权利义务,C 正确;甲和乙之间权利义务的对象是手表,D 正确。正确答案为ABCD。  7.下列有关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有违法行为一定有法律责任,但违法者不一定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  B.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  C.正当防卫是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  D.法律责任的归责蕴含着法律价值的判断  【考点】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关系  【解析】有违法行为不一定有法律责任,因为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其他要件:包括主体、因果关系等,很多情况下,虽然有违法行为,但由于和危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也无需承担责任。违法者不一定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的说法正确,例如,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案件,A 错误;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因为可能会免除法律责任,也有可能主动承担责任,无需法律制裁的介入,B 正确;法律责任免除的条件主要包括时效、不诉及协议、自首、立功等,正当防卫本身就是正当的,根本不存在法律责任,因此更谈不上法律责任的免除问题,C 错误;法律价值的判断以及利益衡量贯穿了整个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因此法律责任的归责蕴含着法律价值的判断,D 正确。正确答案为BD。  8.下列有关法的实施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B.守法的范围不仅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还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某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的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D.中国共产党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属于国家法律监督体系  【考点】法律适用的原则、守法的范围、法律适用的概念、法律监督体系  【解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这是我国的宪法原则,A 正确;守法要求不但要遵守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且对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判决书,也应遵守,B 正确;C 项属于法的执行,D 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体系。正确答案为CD。  9.李某购买一套商品房做结婚新房,委托甲公司装修。在装修过程中,甲公司某员工在该房屋内自缢身亡。李某认为自己的房屋无法再居住,结婚事宜也因此拖后,遂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法院认为,房屋的居住功能或物理属性没有受到任何破坏,李某提到的“房屋损失”,是受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这不属于民法保护的对象,违背了民法的立法目的。因此,对于这项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另外,法院认为,公司没有尽到妥善管理义务,在这个范围内应对原告进行赔偿。关于这个案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法的非正式渊源和正式渊源出现了冲突  B.法律与社会的发展可能并不同步  C.法官运用了目的解释的方法  D.法官坚持的是实证主义立场  【考点】法的渊源、法与社会的关系、法律解释的方法、法的概念的争论  【解析】从案件情况来看,作为正式渊源的民法和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出现了冲突,A 正确;  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但法律与社会发展往往是不同步的,该案中主要表现为民众法律意识和法律制度发展的不同步,B 正确;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结合民法的目的,认为封建迷信思想不符合民事立法的目的,使用了目的解释的方法,C 正确;所谓实证主义立场主要包括分析法学和社会法学两种立场,这两种立场均认为不能将道德作为评价法律的唯一要素,而是从法律本身或社会效果出发来评价法律,D 正确。正确答案为ABCD。  10.马克思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之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法律不单纯调整思想  B.人们的行为都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C.是否调整人们的行为,是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  D.法律不是万能的  【考点】法的特征  【解析】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这表明,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人们的行为,因此,纯粹的思想不是法律的调整对象,A 正确;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所有的行为都是法律的调整对象,B 错误;因此,法律不是万能的,纯粹的个人行为以及思想等,法律是无法调整的,D 正确;是否调整行为并不是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其他社会规范也调整人们的行为,只是侧重点不同,C 错误。正确答案为AD。  11.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有( )  A.法律规则可能只表述法律规则的法律后果部分  B.法律条文不可能只表述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部分  C.法律条文可能只表述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部分  D.法律条文可能不表述法律规则的任何逻辑要素  【考点】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  【解析】一般而言,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中的一个或若干要素是由法律条文来表述的,因此,AC 正确,B 错误;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也是由法律条文来表述的,而法律原则和概念欠缺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因此,D 项正确。正确答案为ACD。  12.在法律和社会的关系中,一般认为,社会是法律的基础,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经济因素对法律发展起决定作用  B.国家先于法的产生而产生  C.法律不可能超前于社会发展  D.法律以社会公共道德为内容  【考点】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道德、法与社会  【解析】社会是法律的基础,但有些情况下也存在超前立法,以立法的方式来引导社会的发展,C 错误;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经济因素对法律有决定作用,A 正确;国家是法律产生的标志,但国家和法律在产生的时间上没有孰先孰后的问题,B 错误,法律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而非社会公共道德,法律虽然往往是对社会公共道德的认可,但这种社会公共道德已经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D 错误。正确答案为BCD。  13.下列关于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律大都是以权利为本位的  B.人权是衡量法律文明的一个标尺  C.法律并不能最终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  D.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了现代法律的精神  【考点】权利和义务、法与人权  【解析】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离,但是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是现代法治国家区别于奴隶、封建国家法律的一个要素,A 正确;随着现代法律文明的发展,保障人权日益成为各国法律追求的目标,B 正确,但即便如此,法律是不可能最终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的,C 正确;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法律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权,但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权,会对权利做出一定程度的限制,D 错误。正确答案为ABC。  14.下列关于违法行为的表述错误的有( )  A.违法行为是人们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B.违法行为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  C.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的  D.违约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考点】违法行为的概念、特征、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关系  【解析】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有违法行为、违约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等,A 正确;违法行为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同,在很多情况下,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当事人仍然可以从事合法行为,典型的如无名合同,B 错误;在私法中,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就是合法的;但在公法中,任何行为都必须有明确的授权,突破了授权的范围,行为就是违法的,C 错误;违约行为与违法行为并没有从属关系,二者是并列的概念,D 错误。正确答案为BCD。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法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反映的是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B.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以及伊斯兰法系之间的区别主要是法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不同  C.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一样,都是法的正式渊源  D.由于大陆法系是以古罗马法,特别是《德国民法典》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大陆法系又称罗马——德意志法系  【考点】法系、法的历史类型、法律体系、法的渊源  【解析】法系是比较法上的概念,它反映的不是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是法律体系的要求,A 错误;法系划分的依据是历史传统的不同,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依据是经济基础不同,因此,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以及伊斯兰法系的划分依据的历史传统,B 错误;英美法系国家中,判例法是主要的法的正式渊源,但制定法也是法的正式渊源,C 正确;大陆法系是以《法国民法典》而非《德国民法典》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D 错误。正确答案为C。  2.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和乙在集贸市场因琐事发生纠纷,甲将乙打成轻伤,后经人劝解,甲乙达成协议,甲赔偿乙3 万元,乙未向公安机关告发。这种情况属于法律责任的免除  B.李某从某商场购买一电饭煲,使用过程中该电饭煲发生漏电事故致李某受伤,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下存在法律责任竞合问题  C.王某半夜行车,见邻居张某被他人撞成重伤,若不及时救治恐有性命危险;但因张某系自己的仇人,王某便开车离去,张某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这种情况下王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D.我国《刑法》第1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该规定是责任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考点】法律责任的免除、竞合和归结原则  【解析】协议是法律责任免除的一种情况,但是刑事案件不允许以私人协议的方式免除法律责任,A 错误;选项B 中出现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B 正确;选项C 中王某对张某没有救助义务,不应承担法律责任,C 错误;选项D 是我国刑法上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属于责任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D 正确。正确答案为BD。  3.我国《合同法》第302 条第1 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某法官在审理某运输合同纠纷时认为,该条规定位于合同法“运输合同”章中,因此,“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仅指因承运人自身的运送行为而使旅客的人身财产处于危险境地或受到的实际危害,而不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的任何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该法官的解释是正式解释  B.该法官使用的解释方法是体系解释  C.该法官借助的是外部证成,没有借助内部证成  D.该法官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是否正确、合法  【考点】法律解释的分类、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适用、法律意识  【解析】所谓正式解释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做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仅仅指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该案中的主审法官在法律适用中对法律做出的解释,对于案件当事人有约束力,但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属于非正式解释,A错误;法官将合同法第302 条第1 款的规定置于“运输合同”章中进行解释,属于体系解释,B 正确;该法官虽然进行了外部证成,但是在外部证成内部,仍然存在内部证成,C 错误;法律意识的水平直接关系着法律适用的水平,D 正确。正确答案为BD。  4.下列表述符合《立法法》规定的有( )  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知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划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  C.民族自治乡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考点】立法法的主要内容  【解析】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A 错误;立法法第64 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外,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B 正确;我国立法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因此C 错误;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D 错误。正确答案为B。  5.下列有关法的起源和发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法律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因此,原始社会的法属于法的历史类型之一  B.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的能力的发展  C.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从“个人本位”转向“社会本位”  D.社会主义法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要借鉴其他类型的法  【考点】法的起源、法的发展、法的继承  【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法律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但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最早的法的历史类型是奴隶社会的法,A 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国家的产生等而经历的长期渐进的过程,而不是认为法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的能力的发展,B 错误;当代资本主义法已变化为“社会本位”,C 正确;任何法律在发展过程中都必然要借鉴其他历史类型的法,这是法律移植的前提,D 正确。正确答案为CD。  6. 北京某大学本科生田某因考试携带记有公式的字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上报到学校,学校作出了退学的处理决定,但当时并未执行。后在临近毕业时,学校以已被退学为由,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田某不服,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派遣证的法定职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田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学校与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从法律关系  B.该案中不存在平权性法律关系  C.该案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既包含自然人主体,也包含公法人主体,但不包含私法人主体  D.该案中学校与法院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结果  【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  【解析】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有主次之分,在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中,调整性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从法律关系,A 正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本案具体情况,田某与学校之间、学校与法院之间均属隶属型法律关系,B 正确;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机构和组织,田某是自然人主体,本案中的学校参与的是行政法律关系,是公法人,不包含私法人,C 正确;学校与法院之间形成的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其客体是学校履行职责,即行为结果,D 正确。正确答案为ABCD。  7.依照刑法规定,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 万元以上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甲贪污公款15 万元,法院依法认定甲构成贪污罪,判处甲有期徒刑11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法院运用的推理方式属于( )  A.演绎推理  B.归纳推理  C.设证推理  D.类比推理  【考点】法律推理的各种类别和内涵  【解析】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条件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包括演绎、归纳、类比和设证推理。(一)演绎推理就是著名的三段论推理。大前提: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经过认定的案件事实;结论:即判决或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针对个别行为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该案法官根据刑法规定,结合案件事实,作出法律决定,属于典型的演绎推理。(二)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当法官处理案件时,手边没有合适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供适用,但是从一系列早期的判例中可以总结出可适用的规则和原则,法官就按照先例的规则处理了此案。这是判例法国家最常用的法律推理方法。其优点在于体现了“同事同处” 的司法公正原则。  8. 下列关于法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治的核心在于保障人权  B.依法治国的重心是依法治权  C.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治国方略,而后者是一种依法办事的原则  D.法治与民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主要支柱,但法治与民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  【考点】法治的概念、法治和法制的关联、法治和民主的关系  【解析】法治是指统治阶级以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以有效地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使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遵从。法治的原则,最为核心的是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  从一定意义上讲,法治的所有价值目标都可以归结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制是法的制定、执行、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总称。  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含义不同。法制主要强调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和制度的实施。法治在不仅仅关注法的形式意义,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制约和保障。  (二)法治和法制与人治的关系不同。法治和人治截然对立,法制和人治并非互不相容。  法治和民主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和法治的理念同时发端于启蒙运动,并在资产阶级的革命中转化为现实的政治结构和制度现实。正确答案为ABD。  9. 2005 年11 月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办法》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B.第十九条中的“酒类经营者”属于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中的假定条件  C.第三十条总规定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是行政制裁  D.第十九条中的“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属于义务性规则  【考点】法的渊源、法律制裁的分类、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的分类  【解析】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因此,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应属于部门规章或行政规章,A 正确;(2)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规定的“酒类经营者”为假定,B 正确;从“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这一行为模式角度而言,材料给定的法律规则属于“禁止性法律规则”;属于 “义务性法律规则”,D 正确;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由此导致行政制裁,《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行政规章,C 正确。正确答案为ABCD。转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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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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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移动支付通逐渐普及,但由于相关法律尚不键全,导致实践中行业管理乱象与支付纠纷频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完全可以提前对未来的新技术做出图案的规定B.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当禁止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C.新事物的出现,扩展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也对立法提出了挑战D.在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可以依据政策对相关行为作出处罚
【答案】C
【解析】:法律不是万能的,不可能完全对未来做出规定,故A错。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所以在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条件下,新技术的推广不应被禁止,故B错。执法应当有法可依,故D错。
2.关于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下列表述下确的是A.有法律责任就有法律制裁B.有法律制裁必有法律责任C.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体现D.法律制裁和法律责任互为条件
【答案】B
【解析】: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只有在责任不履行的请款下,才会有法律制裁,履行了责任,就不会有法律制裁,故A错。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体现,故B对,CD错。
3.2016年12月16日,教育都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第55条第1款规定,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在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具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该规定集中体现的法律价值。A.正义B.安全C.秩序D.效率
【答案】A
【解析】:法的正义价值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该规定规定: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的决定之前,学校要告知做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体现了程序正义。故选A
4.我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该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强法生效后,并不影响以往规范网络活动的行政法规的效力B.说法对2017年6月1日以前的网络活动,一般无溯及既往的效力C.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可以不受该法的约束D.该法对中国境内所有的网络活动都有约束力,这是属人主义的体现
【答案】B
【解析】:《网络安全法》属于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当行政法规和其冲突时,适用该法律,故A错。根据属地管辖,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当然适用该法律,故C错。D项应为属地管辖,故错。
5.某法院在审理一起网络侵权案件时,采访了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意见。这里体现的司法原则主要是A.司法平等B.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C.公平优先、兼顾放弃D.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答案】D
【解析】:司法机关的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证据是证明事实的材料,法院审理时参考了该意见,属于D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6.不同学派关于法的性质有不同理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经济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不外乎主权者的命令B.批判法学派认为,使得法律优劣的最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C.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与社会主流道德和人性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D.历史法学派认为,一国的自然环境和政治制度决定着法的内容和性质
【答案】C
【解析】:经济分析法学观点是法是否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社会法学派,法律的优劣在于它的实施效果。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故C自然法学派
7.关于法律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以义务为本位,是法律两本质特征B.法律应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意志C.法律具有强制性,只能通过司法予以实施和实现D.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之内,所有人都应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
【答案】B
【解析】:以权利为本位,是法的特征之一,故A错。法的国家意志体现于,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故B正确。法律的强制性,不仅可以通过司法来体现,也可以通过执法来体现,故C错。法律的普遍性意味着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所有人都要遵守,法律对同样的人和同样的事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故D错。
8. 关于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均为相对法律关系B.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C.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现实的D.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答案】A
【解析】:选不正确的。民事法律关系还有绝对法律关系,不全是相对法律关系。
9.“和为贵”是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该观念的当代意义及价值,下列正确的是A.“和为贵”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无法兼容B.“和为贵”对调节制度的实施可以起到积极作用C.“和为贵”观念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秩序D.信访制度是“和为贵”在当代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体现
【答案】B
【解析】:和为贵可以和自由、平等的观念兼容。和为贵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秩序。信访制度是社会矛盾无法解决的体现,和为贵是化解冲突和矛盾的体现,二者相反。
10. 四位法学院学生旁听了法院审理的一庭刑事案件后,用不同方法对该案涉及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属于历史解释
B乙结合立法时的社会背景进行解释,属于体系解释
C丙结合法律的上下文作出解释,属于目的解释
D丁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属于文义解释
【答案】D
【解析】: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释法律规范的含义和内容。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文义解释,根据字面的含义进行解释。故选D
1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程序法
B属于我国司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
C是《监狱法》的上位法
D相较于《公务员法》属于一般法
【答案】 B
【解析】:《警察法》主要规定的是警察的职权和职责,属于实体法而非程序法。警察法和监狱法都是法律,位阶相同。警察法较公务员法应该是特别法故选B.
12.下列关于大陆法系 与 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和制定法
B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是公法与私法,而英美法系是普通法与衡平法
C大陆法系的诉讼模式采用当事人主义,而英美法系是采用法官中心主义
D大陆法系的注重法典编纂,而英美法系更多采用单行法
【答案】C
【解析】:选不正确的。大陆法系采用是职权主义(法官中心主义),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对抗制(当事人注意),故C错。
13. 下列文件中,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A1215年的英国《自由大宪章》
B1689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C1776年北美《独立宣言》
D1789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
【答案】C
【解析】: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独立宣言》。
14.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确的是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全国人大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
C现行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参政议政职能
D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行使了一定范围的制宪权
【答案】D
【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选举产生的,A说法错误;在性质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形式,C选项错误;立法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及常委会,B选项错误。
15.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正确的说法是
A香港特区法院有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组成
B香港特区法院对国防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
C香港特区终审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D香港特区法院的法官必须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答案】B
【解析】: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A错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C错误;行政长官必须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法官无此规定,D错误。
16. 在甲乙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甲以怀疑乙有婚外情为由,请求法院向移动通信公司调取乙的通话记录清单作为证据。根据现行宪法
A甲只能雇佣私人侦探调取乙的通话记录清单
B法院为查的事实,有权要求移动通信公司提供用户的通话记录清单
C移动通信公司为保护用户,有权拒绝任何机构对通信内容进行调查
D通话记录清单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移动通信公司有保护通信秘密的义务
【答案】D
【解析】: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才有权决定或扣押公民的有关信件,对于邮电部门的通信为了国家安全及追查刑事犯罪可以拆检等,ABC错误。
17. 为治理交通拥堵,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累计10次处以行政拘留
A该条例有权规定对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处以罚款,
B该条例只有在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方才可设定行政拘留
C只有该市人大有权制定该条例,该市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
D法院可以根据被处罚人的审查要求撤销该条例
【答案】A
【解析】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属于绝对法律保留事项,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该条例为地方性法规,人大和常委会都有权制定,BC错。法院无权撤销该条例,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不合法由全人常撤销,不适当由省人大改变或者撤销。
18.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权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或改变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答案】D
【解析】: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并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AB错误;规章与行政法规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C错误。
19. 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各级人民政府由同级人大决定设立B.地方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只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C各组成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并且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
D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由实施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承担
【答案】C
【解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由本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A错误。地方审计机关要对同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B错。民族自治地方的首长由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组成部门的领导无此要求,D错。
20. 关于我国专门人民法院
A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B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
C海事法院负责审理海事和海商领域的刑事和民事案件
D我国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以保障行政案件的独立公正审理
【答案】A
【解析】: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的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行政法院不是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1. 关于我国宪法的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现行宪法首次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C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D法院审理案件时,一般不得直接引用宪法。故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拘束力
【答案】D
【解析】:宪法中规定了人民法院的职责和职权,而且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故宪法对司法审判活动具有约束力。D错误。
22. 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宪法部分内容修改和完善,是宪法修改的一种方式我国采用这一方式开始于
A1979 B1982 C1988 D2004
【答案】C
【解析】:我国第一个宪法修正案是1988。
23. 为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四川省拟将某县改设为区。有权批准该区设立区国家机关是
A四川省人大 B民政 部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C
【解析】:关于市、县的设立、变更界限等都由国务院批准。
24. 下列法规或条例中,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的是
A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单行条例
C河北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D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
【答案】B
【解析】:三批准中,只有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剩下两个批准,都是有省人常进行。B,自治区的单行条例。正确。
25.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B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可提出对国务院质询案
C罢免全国人大代表须经全人常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D全国人大代表被行政拘留,应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解析】: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表和言论,不受法律追究。A项各种会议,错。提出质询案是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B正确。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要由选举它的人大过半数或者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而不是由全人常过半数,C错。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有人身免捕权或者叫人身特别保护权,就是在人大会议期间不经过大会主席团许可、闭会期间不经过常委会许可,代表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因现行犯被拘留,要向全人大主席团或者全人常报告。D项的备案错误。
26. 下列人员中,即可有全国人大也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国务院副总理
C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答案】C
【解析】: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全人常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长、最高检检察长,主席团提名,大会投票决定。
由全人大决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其他组成人员。
全人常在人大闭会期间,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根据最高法院长提名,任免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检检察长的提名,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员、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等。
由上可得,C中央军委副主席.
27.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的是A.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B.自治区人民政府变通执行国家的政策C.自治州人民法院审理破坏民族团结的案件D.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政府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的行为立案侦查
【答案】B
【解析】:(1)民族立法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规定有关本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问题;单行条例规定有关本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某一方面的具体事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可以对国家法律和政策作出变通性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变通执行权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3)财政经济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
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国务院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文化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5)组织公安部队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28.在中国法制史上,提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思想的是A.商鞅 B.子产 C李悝 D.李斯
【答案】C
【解析】:战国时期,李悝变法,制定颁布成文法典《法经》,李奎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法经》六篇《盗》《贼》《网》《捕》《杂》《具》,《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
29.秦始皇年间,咸阳发生一起杀人案,甲向官府告发该案系乙所为,乙遂被官府捕获,被判死罪,后官府抓获真凶丙。经查,甲乙素有结怨,甲为报私仇而进行诬告,根据秦律,甲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是A.腰斩 B.鬼薪 C斩左趾 D髭钳城旦
【答案】A
【解析】:秦朝刑事立法中,定罪量刑的原则之一为“诬告发作原则”,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者,使无罪者入罪,轻罪者入于重罪,即构成诬告罪,按所诬罪名相应刑罚,对诬告者处罪。
30强奸人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这条关于强奸幼女罪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现于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
【答案】C
【解析】:元朝罪名体系最为显著变化的是强奸幼女罪的确立。元朝法律则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
31下列关于北洋政府立法活动为表述,错误的是
A采用.删改清末法定之法律
B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
C制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D杜绝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原则
【答案】D
【解析】: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特点:第一,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第二,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第三,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32南宋庆元年间,某州有一妇人被杀。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拘捕,受尽拷 ,招认了“杀妻事实”在法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对,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对此,符合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规定的是
A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
B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C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
D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
【答案】D
【解析】:宋朝翻异别推制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需重新审理,应将案件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
33《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而,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非眚是指
A故意 B过失 C惯犯 D偶犯
【答案】A
【解析】:西周史籍中,过失称为“眚”,故意成为“非眚”,惯犯称为“维终”,偶犯称为“非终”。
34在唐律中,规定“负债违契不偿”的篇目是
A各例律 B户婚律 C 讼律 D杂律
【答案】 D
【解析】:唐朝立法注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杂律》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尝,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最止杖六十。”
35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为法律形式的法典是
A武魏式 B贞观 C大统 D永徽式
【答案】 C
【解析】:西魏编订《大统式》,成为历史上最早以“式”为形式的法典。
36在刑制改革方面,现代增收“女徒顾山这种刑罚属于
A死刑 B赎刑 C徒刑 D耻辱刑
【答案】B
【解析】:女徒顾山,亦称“顾山”,汉代专为女犯设立的赎刑,女犯定罪判决后可以释放回家,但每月必须出钱三百由官府雇人到山上砍伐木材,以代替女犯应服的劳役。《汉书·平帝纪》云,“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山钱月三百。”
37清代被称为“天下刑名之总汇”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A军机处B大理寺C督查院D刑部
【答案】D
【解析】:清朝时期,刑部是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有“刑名汇总”之称,其“定拟”责准皇帝即发生法律效力。
38《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政体是
A君主立宪制B总统制C半总统制D责任内阁制
【答案】 D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力。
39唐开元年间,一高丽人与一百济人因琐事在京畿地区发生殴斗,两人被政府羁押审制。依唐律,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A唐朝法律 B朝鲜法律 C高丽法律 D百济法律
【答案】A
【解析】:该题应适用唐朝时期定罪量刑原则之一“化外人有犯”,《名例》云,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指同一国家的侨民相犯,依其本国法律处理;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及唐朝人与外国人民之间发生的诉讼纠纷,都一律按照唐朝的法律处理。
40根据1941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规定,在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的人员构成中,共产党员所占的比例是
A1/3 B1/2 C2/3 D3/4
【答案】A
【解析】: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主要内容之一为:加强政权民主建设,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占1/3,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占1/3,中间派占1/3。
二、多选题41.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B.法律条文是一规则的形式C.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包含若干法律规则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体现在若干法律条文中【答案】ABCD
【解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有时候一个法律规则可以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也有时候一个法律条纹包含几个法律规则。故全选
42.2016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国家对保障人权负有重要责任B.人权就是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权利C.现代人权的保护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确认D.司法机关在审判时应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人数【答案】ACD
【解析】:人权的保障需要国家,所以国家对人权保障负有重要责任。人权是指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并不仅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权利。司法机关在审判时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正确。
43.下列关于现代立法为表述,正确的有:A.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职能活动B.立法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C.立法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D.立法是国家治理结论化的一种方式【答案】ABD
【解析】:立法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执法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立法将国家法治治理的观念体现出来,是对过国家法治的结论化一种方式。
44.税额张某因迟到而被拒绝登机,在机场吵闹不休、殴打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国。航空安全优先于张某列入“拒绝承载人员名单”,下列关于该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有:A.航空安全优先于张某承坐航班的自由B.对张某的治安处罚,可因其有立功表现而减轻或免除C.航空公司因张某迟到而拒绝其登机,侵犯了他的民主权利D.将张某列入“一名车”,是航空公司追究其民事责任的具体表现【答案】AB
【解析】:航空安全是一种秩序,与张某的自由相比,在此种情况下,航空安全优于个人自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五)有立功表现的。航空公司将其列入“拒载名单”,不是基于民事法律对其进行追究,故不是民事责任。
45.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A.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及其党委会的领导B.专门委员会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同本委员会有关的文案C.专门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D.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报名,由全人常通过
【答案】AB
【解析】: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D错误;各专门委员会的共同职权是: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提出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C错误。
46.外来务工人员列某在为其子办理小学入学报名手续的过程中,被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物,刘某不同意开具证明,学校因此拒绝其子入学,根据现行宪法,在这一事件中,刘某之子受到侵犯的基本权利有:A.沉默权B.平等权C.财产权D.受教育权【答案】BD
【解析】:① 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② 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 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没有沉默权,财产权未体现。
47.下列选项中,国家主席需要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的职权有:A.会晤外国总统B.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C.发布动员令D.批注同外国解结的重要规定【答案】BCD
【解析】:1978年宪法把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由国家主席行使的一些职权,包括: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和法令,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授予国家的荣誉称号的重要职权,改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为国家主席固有职权,不需要常委会决定。
48.根据唐代关于“告诉”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官府应予受理的案件有:A.张某控告其祖父谋反B.李某控告其主人杀人C.八十岁的王某控告其子孙不孝D.在押囚犯刘某控告狱卒虐待。【答案】ACD
【解析】:唐朝关于“告诉”的限制甚多,如除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外,卑幼不得控告尊长;卑贱不得控告尊贵;在押犯人只准告狱官虐待事;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或笃疾者只准告子孙不孝或同居之内受人侵害事;禁止投匿名信控告等等。
49.下列选项中,属于明朝法律形式的有A.则例B.大浩C.条法事类D.问刑条例【答案】BD
【解析】:则例,是清朝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政务活动,保障正常运行的行政规则。
明朝初期,为贯彻“刑乱国用重典”,防止“法外遗奸”,朱元璋御制《大诰》,作为明初的刑事特别法。
条法事类,为南宋孝宗时期在敕、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并行和编敕的基础上,将敕、令、格、式以“事”分类, 统一分门编纂,形成了《条法事类》这一新的法典编纂体例。
问刑条例,条例是明律以外的单行法规,明孝宗时期,刑部删订《问刑条例》,与律并行,并且“通行天下永为常法”。
50.清廷于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对于中国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重大改革。该法所确立法律原则和制度包括:A.审判独立B.合议制C.民刑分理D.审检分立
【答案】ABCD
【解析】:沈家本组织修订《法院编制法》,1910年2月允准颁行。《法院编制法》引进了诸如审判独立,公开审判,合议制,民刑分理,审检分立等原则。
三、简答:
51.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具体如下:
第—,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此必须做到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完善我国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形成完善的、科学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
第二,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行政执法领域必须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第三,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的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第四,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方面主要应当强化两大保障体系,—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52.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除此以外,公民不因诸如民族、种族、性别、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等任何外在因素的差别,而使享有选举权的资格受到限制或剥夺。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从理想的角度来说,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应该包括上述所谓选民的机会平等,而且应该包括选民投票的结果平等。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由此可见,我国在选举中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们原则。
所谓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间接选举则是指由下一级国家代表机关,或者由选民投票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四)秘密投票原则
秘密投票亦称无记名投票,它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立,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现行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这就要求选举人在选举时只须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姓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他人或者弃权而无须署名,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这样,选举人的意思表示是秘密进行的,他人无权干涉。因此,秘密投票作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为民主选举提供了自由表示意愿的重要保障,使选民在不受外力的影响下,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挑选他所信赖的人进入国家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53.简述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参考答案】
(1)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根本原则,包括“三民主义”、“建国三时期”、“权能。
分治”、“五权宪法”等学说,但其立法实践与孙中山的主张完全不同。
(2)以立法院为最高立法机关,但实际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
会控制最高立法权。
(3)特别法多于普通法,其效力往往高于普通法,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4)在继承清末及北洋政府法制的基础上,吸收西方外来法,与本土法相结合,推进中
国法律的近代化。
四、材料分析题
54.2007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第八条规定“民事主诉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律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什么是公序良俗?什么是习惯?
【参考答案】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习惯指一地方的风俗、社会习俗、道德传统等,是一种经过长时间而形成的一种行为方式。
(2)习惯作为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需满足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能够作为处理民事纠纷依据的习惯,应当符合以下几点条件:
第一,在特定地区,该民事习惯必须是客观上存在的,这种客观存在体现在其对该地区人们的现实生活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影响;
第二,这种民事习惯在该地区得到了人们的普遍遵守,并且对这种民事习惯的遵守并不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作为保证的。
第三,这种民事习惯不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法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公平正义,合情合理的要求。
第四,这种民事习惯在社会生活中对于争议的事项发挥着调整的作用。
只有符合这几个条件的民事习惯才可以作为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
(3)第八条的内容属于哪一种法律要素?它对于司法审判有什么功能?
【参考答案】第八条属于法律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法律原则对司法审判的功能如下: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
法律原则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具有指导意义,二是法律原则有时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
55.某村地处城郊,在城市化进程中,该村大部分土地被征收。村委会未经村民讨论同意,确定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引起村民强烈不满,镇政府获悉后,决定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委派工作小组接管相关事务。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镇政府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解析】:不合法。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是一级政权机关,村委会主任由村民选举产生,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2)村民如认为村委会确定的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采取哪些措施撤销该方案?
【解析】: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可以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召集村民会议。并且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6.(贞观)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待御史权万纪?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法奏不以实,太宗恕,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型虽令即决,皆三覆(?)奏。”久之,谓群臣曰:“死者不可复生。昔王世?杀郑?而犹能悔,近有府史取赇不多,联杀之,是思了不审也。决囚虽三覆奏,而?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新唐书·刑法志》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唐太宗实行死刑三复奏,五复奏的原因是什么?
【解析】:唐朝时期,贞观君臣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贯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立法指导思想,确立了死刑三复奏、死刑五复奏制度。贞观初年,唐太宗秉承人的生命非常重要,人死不能复生的思想,曾一度将京城死刑改为五复奏。
(2)死刑复奏制度的历史渊源是什么?
【解析】:死刑复奏制度最早出现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为了体恤和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即死刑须报告朝廷,经皇帝批准方准执行。到了唐朝,死刑复核制度得到延续,唐太宗为避免错杀,又将行刑前的“三复奏”更改为“五复奏”。即决前一天两复奏,决日当天三复奏。
(3)确立死刑复奏制度的意义何在?【解析】:死刑复核复奏制度是中国古代刑事审判中的重要制度,是“慎刑思想”在立法与司法上的体现。死刑复奏制度的确立,一方面标榜慎刑,另一方面也使皇帝更加牢固的掌控最高审判权。同时,该制度是唐朝立法指导思想的贯彻和体现,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对后代历朝产生了重大影响。
五、论述题
57.“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结合我国实际,论述国家工作人员应具备怎样的法治思维。
【参考答案】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何为法治思维?简言之,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因此,法治思维需以法治概念为前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张力、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根基。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国能力强弱,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应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解决矛盾、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要自觉守法、坚决护法,维护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维护他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能搞权大于法、以言代法、选择性执法。尤其是在关涉自身利益时,要做到自律自省、遵章守纪,不搞特权、不搞潜规则。要大力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公开透明保护自己、维护法律尊严。再次要大力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是压垮政府公信力的最后一根稻草,要坚决抵御和打击司法腐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依赖法律。最后要带头学法,有效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引导全社会自觉依法维护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一、法治思维是规则思。
二、法治思维是平等思维。
三、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
四、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
58.《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进呈刑律分则草案折》载:“是编修订大旨折衷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而仍不戾乎我国历世相沿之礼教民情。”清末修律处理外来法与本国固有法之间关系的原则,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律移植有哪些启示?【参考答案】
法律移植:是指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它所表达的基本意思是: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律移植的范围,一是外国的法律,二是国际通行法律和国际惯例。
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市场经济要求冲破一切地域的限制,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因而就要求借鉴和引进别国的法律,特别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3.法制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法的移植的三种类型:第一,经济、文化和政治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以至融合和趋同;第二,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第三,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或法律全球化的结果。
法律移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要避免不加选择地盲目移植,选择优秀的、适合本国国情和需要的法律进行移植,注意国外法与本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律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30006、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30007、自治法规制定主体:自治法规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30008、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30009、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国际惯例是指以国际法院等各种国际裁决机构的判例所体现或确认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习惯。国际惯例是国际条约的补充。30010、民法典结构民法典按照“总—分”结构,形成由总则、物权、合同等构成的完整体系,各分编也在一定的价值和原则指引下形成了由概念、规则、制度构成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整体,实现了形式的一致性、内容的完备性以及逻辑自足性,分别形成自成体系又密切联系的人格权编、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另一方面,就外部体系而言,民法典的颁布有效衔接了民法典和单行法,有利于消除民法典与单行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30011、民法立法历程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1)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2)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30012、民法指导思想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013、民法重大意义(1)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2)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3)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4)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30014、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例如:在一起故意杀人的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犯罪现场的日记,其中记载了犯罪的全过程以及犯罪后的感想。此时是以日记中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待证事实,该日记本为书证。30015、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例如:在一起故意杀人的案件中发现的一本沾满被害人血迹的日记本。此时是以日记本本身的物质属性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该日记本为物证。30016、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其实,民法上的侵权既包括侵犯人身权也包括侵犯财产权,如A在开车行驶过程中追尾B的车,则A侵犯了B的财产权;如A在开车行驶过程中将行人B撞伤,则A侵犯了B的人身权。不论是侵犯人身权还是财产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给对方以赔偿。30017、过错原则:侵权行为发生后,对该行为的产生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一方(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过错成立的证明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谁有错,谁担则;谁主张,谁举证。30018、过错推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对该行为的产生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一方(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因为主张对方有错的一方在举证中存在困难,于是法律事先推定对方有错,如果对方不能证明自己没错,则应承担举证责任——被推定者,自证无错。过错推定不是独立的归责原则,而是过错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30019、无过错原则:侵权行为发生后,法律规定相关主体,不论是否对该行为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均需承担侵权责任——不论是否有错,均需担责。30020、公平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当事人如何分担责任,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与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衡量,力求公平。30021、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30022、法的对象效力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30023、法的空间效力(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30024、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30025、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30026、法的规范作用作为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30027、法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30028、法指引作用:法是通过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30029、法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好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30030、法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30031、法教育作用30032、法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30033、法的社会作用:(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30034、立法的概念立法是指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好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30035、中国立法指导思想当代中国立法总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立法观。当代中国立法基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30036、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多数人的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30037、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草案表决稿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等四个阶段。30038、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提出是指依法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创制、修改、补充或废止某项法律的法律案。30039、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已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30040、法律草案表决稿的表决。这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案经过审议后提出的表决稿,正式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活动。这是整个立法活动中最有决定意义的一步。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一般法律要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或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超过半数通过。30041、法律的公布。这是立法机关将获得通过的法律依法定形式公之于众(社会)的一个法定程序30042、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它不包括国际法和已失效的国内法。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30043、.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30044、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0045、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30046、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30047、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30048、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30049、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的规范性文件。30050、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30051、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30052、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30053、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30054、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30055、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3005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先适用效力,经济特区法规的优先适用效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责任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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