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木材收交了定金超过七天不签合同没签合同,是否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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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全屋定制家具,定金交了,但是没有签任何合同,现在不想要了,能退回来吗?ask****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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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咨询
2021.08.21 21:24:20
1355人阅读你好,定制全屋定制家具,定金交了,但是没有签任何合同,现在不想要了,能退回来吗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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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咨询问 全屋定制家具签订合同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趁人之机一般具有有以下特征: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通常是指危难,除了经济上的窘迫外,也包括生命、健康、名誉等的危难,如突遇大病急需大笔医药费、突遭车祸重伤等等。2、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使对方迫于无奈而与之订立了合同。3、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人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都是故意,主动谋求不当利益。如果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对方处于危难或急迫状况,即使提出苛刻条件并为对方所接受,也不能认为是乘人之危。4、受害人的意思表示对自己严重不利。行为人通过签订趁人之机合同的方式,取得了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取得的重大利益,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所以法律允许受害人撤销该趁人之危的合同。问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区别具体是安全管理范畴里的一种管理工具,就是用责任明确、追溯安全责任3。包括如何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细化:该文件是一份细则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事项以及应急预案。该文件规定安全生产相关活动的管理范围1,详细规定说明如何管理安全生产活动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该文件是一份制度文件。岗位责任制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部分,如何判定.岗位责任制,属于程序文件下属的3级管理文件.二者的区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岗位责任制。2、责任判定的方式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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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这里是将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定金罚则的构成要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当然,当事人间不能就主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不能一概认为是一方当事人拒绝订立主合同而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主合同中的条款在预约中已经有了约定,那么就表示当事人均应当接受,否则就属于拒绝订立主合同,是对预约的违反,因而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的主合同条款在之前的预约中没有约定,而当事人对此经过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不能认为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预约的约定,拒绝订立主合同。不能因此适用定金罚则,因为在商品房买卖的实践中,认购书中一般就认购房屋、认购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方式等有所约定,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除了上述条款外,还要对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产权登记、保修责任等作出约定,所以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除了认购书约定以外的事项产生异议,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最终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一、未签购房合同定金怎么处理《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签订认购书后,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时定金如何处理分为三种不同情形:1、因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定金不予退回;2、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应当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情况争议较少,一般为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如项目被政府行政决定取消、缓建;开发商丧失主体资格;自然灾害导致开发项目灭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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