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案件证据种类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证据应当予以直接排除的是()。

今日内部资料合集更新2017行测模考卷8套今天推荐的题来自17年422公务员联考  1.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下列最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是:  A.19岁的周某持刀抢劫他人现金10元  B.林某受人胁迫,首次偷窃就盗取了价值400元的食物  C.王某精神病发作,在神志不清时赤手空拳地打伤无辜的路人  D.张某为朋友担保,向他人无息借款5万元,在朋友无法偿还后也未还款  ↓  ↓ ↓↓ ↓ ↓  参考答案:A[解析]A项:正确,首先19岁是负完全刑事责任;其次按照《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至少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B项:错误,首先按照《刑法》第28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其次按照《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因林某受胁迫、且盗窃数额达不到较大数额标准,综合判定林某判处有期徒刑的概率较小。C项:错误,按照《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D项:错误,担保归民法调整,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故正确答案为A。  2.下列语句与哲学原理对应错误的是:( )  A. 横切牛羊竖切猪,要省力气看纹路――办事要按客观规律  B.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主观能动性发挥受客观条件限制  C. 破屋更遭连夜雨,漏船又遇打头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D.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渊,不知地之厚也――实践是真理来源  ↓  ↓ ↓↓ ↓ ↓  参考答案: C[解析]C选项“破屋更糟连夜雨,漏船又遇打头风”形容境遇本已十分凄残,却又遭劫难,体现了联系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并非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A选项切牛羊看纹路体现规律性;B选项欲善其事利其器体现主观能动性受客观规律制约;D选项登高山临深渊体现实践。所以选C。  3.我国古代人才测评方式主要有选、举、考、用四种,每一种测评方式都有与之对应的选拔制度。下列选项对应错误的是:( )  A. 选――禅让制  B. 举――察举制  C. 考――科举制  D. 用――九品中正制  ↓  ↓ ↓↓ ↓ ↓  参考答案: A[解析]A.禅让制:传说时代的王位继承制度,“禅”意为“在祖宗面前大力推荐”,“让”指“让出帝位”。“禅让”又可分“内禅”与“外禅”,“内禅”为帝王将帝位让给同姓人,“外禅”谓天子禅位于外姓,如尧让位于舜。题目说的是人才测评方式,而A项是王位继承制度,A项与题意不符,错误。B项察举制,汉代的人才选拔方式“察孝廉、举秀才”。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B项正确。C项科举制是指即分科取士,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C项正确D项九品中正制是魏晋时期选拔任用人才的主要方式,中正官依据士人的家世德才来评定品级,据此来任用。D项正确此题是选非题,选择A。  4.下列关于世界古代文明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理想国》的作者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  B. 古代埃及人建造的胡夫金字塔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的金字塔  C. 公元1世纪前后,罗马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  D. 世界四大文明古国是指古代埃及、古代希腊、古代印度和古代中国  ↓  ↓ ↓  ↓ ↓ ↓  参考答案:B[解析]A项,错误:《理想国》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重要的对话体著作之一。B项,正确:胡夫金字塔塔高146.59米,因年久风化,顶端剥落10米,现高136.5米,它的规模是埃及至今发现的座金字塔中最大的,也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的金字塔。C项,错误:罗马帝国分裂,指的是395年1月17日,罗马皇帝狄奥多西逝世把国土分给两个儿子继承导致罗马帝国分裂的故事。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罗马帝国发生在公元4世纪前后。D项,错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是指分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和古代中国。古代希腊不属于四大文明古国。故正确答案为B。  5.王某将自家三层楼房的承建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李某。双方合同约定,李某“包工不包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李某承担。李某找来邻居张某帮工,工资100元/天。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倒塌,将在地面上递砖块的张某压成重伤。张某要求包工头李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李某不肯,双方闹至法院。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承担全部责任  B王某、李某、张某都要承担责任  C李某、张某承担责任,王某没有责任  D王某、李某承担责任,张某没有责任  ↓  ↓ ↓  ↓ ↓ ↓  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题干当中王某是定作人,李某是承揽人,张某和李某是雇佣关系,张某被压成重伤,李某应该承担责任。李某没有施工资质,属于王某选任有过失,王某也应承担责任。故正确答案为D。  6.随着我国社会逐步进入老龄化,现有的养老模式一般包括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以房养老等。下列关于我国农村老人养老模式的表述错误的是:  A张大爷根据四个儿子之间的协议,每月轮流到其中一个儿子家中生活  B王大娘的两个儿子均没空照顾老人,于是将其送到附近一家养老机构  C李大爷选择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每月支付其养老费用  D赵大娘不愿离开熟悉的社区和朋友,于是选择在社区服务机构中养老  ↓  ↓ ↓↓ ↓ ↓  参考答案:C[解析]A项正确:家庭养老,即由子女供养老人,并且更多的是指来自儿子的赡养。张大爷轮流到四个儿子家生活,是家庭养老模式。B项正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C项错误:《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农村的房子是建在宅基地上的,故李大爷不能做此选择。D项正确:赵大娘选择是社区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C。  7.下列言行体现公民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是:  ①“听说你养母病了?”“与我无关,我是被收养的。”  ②“听说你生父生病了?”“与我无关,我已经被叔叔收养了。”  ③“爸,大学催缴学杂费了。”“你都成年了,自己挣钱交去。”  ④“爸,小学催缴生活费了。”“我与你妈离婚了,找她要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  ↓ ↓↓ ↓ ↓  参考答案: B[解析]本题侧重于民法内容的的考察,①项中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成年后对于养父母同样具有赡养义务,因此表述错误;②项同样来自于收养法第二十三条,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③项中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可以不用支付继续教育费用;④项中小学阶段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有责任支付相应学费和生活费用的。因此本题不正确的应为①④,选B选项。  8.关于我国的国家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B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  C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D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 ↓↓ ↓ ↓  参考答案:B[解析]B项错误:《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A项正确:《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C项正确:《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D项正确:《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9.某选区共有选民1889人,张某是候选人之一。在下列情况下,张某可以当选为该选区人大代表的是:  A参加投票的有889人,张某获选票880张  B参加投票的有1770人,张某获选票1781张  C参加投票的有1881人,张某获选票697张  D参加投票的有1001人,张某获选票792张  ↓  ↓ ↓  ↓ ↓ ↓  参考答案:D[解析]D项正确:《选举法》第四十四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选项中参加投票人数1001人超过全体选民1889人的一半,张某获选票792张超过参加投票选民1001人的一半,可以当选。  A项、C项错误:《选举法》第四十四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A项中参加投票的889人不到选民1889人一半,无法当选。C项中张某获选票697张,未获得半数选票,无法当选。  B项错误:《选举法》第四十三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选项中张某获选票数为1781张多于参加投票的人数1770人,无法当选。故正确答案为D。  10.赵某逛电器商场,准备购买一台豆浆机,其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A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B选择购买何种品牌豆浆机的权利  C拒绝保安因商场失窃而提出搜查其背包的权利  D购买一台低价促销、有轻微划痕的豆浆机,一个月后以商品存在瑕疵为由提出退款的权利  ↓  ↓ ↓  ↓ ↓ ↓  参考答案:D[解析]D项符合题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选项中“一个月以后提出退款”显然超出了七日内退货的期限。A项不符合题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B项不符合题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C项不符合题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11.小张与小刘系夫妻,婚后小张患精神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小刘准备离婚。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小刘是小张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但其不能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小张的诉讼代理人  B小张的父亲作为小张的诉讼代理人参加离婚诉讼后,可以根据小张与小刘感情破裂的实际情况,代替小张对是否同意离婚作出意思表示  C小张的父亲作为小张的诉讼代理人,如果不能到庭,法院不能判决准予离婚  D如果小刘愿意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与小张协议离婚  ↓  ↓ ↓↓ ↓ ↓  参考答案:A[解析]A项正确:配偶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除了配偶外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A项中,小刘是小张的配偶,故其离婚诉讼中不能作为小张的诉讼代理人。B项错误:诉讼代理人不能对是否同意离婚作出意思表示,因为法律赋予公民以婚姻自主权,由公民自主决定婚姻问题,他人不能替代。B项中,小张的父亲不能代替小张作出意思表示,是否离婚只能由法院根据婚姻状况及感情破裂程度,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C项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C项中,“法院不能判决”的表述错误。D项错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进行,而不能协议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D项中,“可以与小张协议离婚”表述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  1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证据应当予以直接排除的是:  A采用刑讯逼供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B收集犯罪嫌疑人贪污所得现金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C收集合同诈骗罪涉案支票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D收集盗窃自行车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司法公正,但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  ↓  ↓ ↓↓ ↓ ↓  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A项正确:采用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应当予以直接排除。B项的“现金”、C项的“支票”、D项的“自行车”都属于“物证”,需要看能否“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的才要排除,而不能直接排除,故BCD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  13.关于国家的政治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日本、泰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  B德国、俄罗斯是联邦制国家  C英国是典型的多党制国家  D美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  ↓  ↓ ↓↓ ↓ ↓  参考答案:C[解析]C项错误: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资产阶级政党的,并最先确立和实行两党制的国家。目前英国属于议会内阁制下的两党制。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通常由不确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执政的政治制度。比如意大利、荷兰、希腊等国实行多党制。A项正确:君主立宪制指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宪法订明“主权在民”,天皇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征,但天皇没有政治实权。泰国政体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B项正确:联邦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结构,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俄罗斯联邦,简称俄联邦或俄罗斯,是由22个自治共和国、46个州、9个边疆区、4个自治区、1个自治州、3个联邦直辖市组成的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D项正确:两党制是指一国内两大政党轮流执政的政治制度。美国的两大政党是共和党和民主党。英国也属于两党制国家,包括保守党和工党。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14.关于诗句所描述的节日,下列对应正确的是:  ①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②雨中禁火空斋冷,江上流莺独坐听  ③莫唱江南古调,怨抑难招,楚江沉魄  A元宵 清明 中秋  B重阳 寒食 端午  C中秋 寒食 端午  D元宵 清明 重阳  ↓  ↓ ↓  ↓ ↓ ↓  参考答案:B[解析]①东篱把酒黄昏后,出自宋李清照《醉花阴》。此句中的“东篱”,借用晋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饮酒·其五),指的是黄昏把酒赏菊。赏菊为九月九日重阳习俗,重阳另有饮菊花酒、登高、插茱萸等习俗。②雨中禁火空斋冷,出自唐韦应物《寒食寄京师诸弟》。“禁火空斋冷”道出寒食节习俗。寒食节相传为晋文公介子推所设,在清明前一日或两日,有禁烟火、吃冷食的习俗。③莫唱江南古调,怨抑难招,楚江沉魄,出自宋吴文英《澡兰香·林钟羽淮安重午》。“江南古调”应指离骚,古楚国方言所做歌曲。“楚江沉魄”道出屈原,屈原一心救楚,反遭驱逐,投古楚国汨罗江而死,端午节即后人为纪念他而来。有划龙舟、吃粽子、喝雄黄酒、挂艾草和菖蒲的习俗。  15.与其他投资基金相比,下列哪项不是货币型基金的特点?  A高流动性  B风险性较高  C收益率较低  D投资费用低  ↓  ↓ ↓  ↓ ↓ ↓  参考答案:B[解析]B项错误:货币型基金风险性低。货币市场工具的到期日通常很短,货币型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期限一般为4~6个月,因此风险较低,其价格通常只受市场利率的影响。A项正确:货币型基金流动性高。这些特点主要源于货币市场是一个低风险、流动性高的市场。同时,投资者可以不受到日期限制,随时可根据需要转让基金单位。C项正确:货币型基金收益率较低。货币型基金的收益率一般跟短期利率有关,随行就市。目前,大部分的货币型基金的收益率为3.9%左右。D项正确:货币型基金投资成本低。货币型基金通常不收取赎回费用,并且其管理费用也较低,货币型基金的年管理费用大约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25%~1%,低于传统的基金年管理费率1%~2.5%。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1.从2016年1月开始,每天的精选试题,整理好了,已有5000多题,质量都不错。打赏15元即可;并且每月初给大家整理上月的,方便复习,永久更新;  2.时政每月更新100题及热点、重要会议试题资料,永久更新,打赏18.8元即可;  3.最后推荐的就是资料合集(除了包含1、2两项内容,还有很多超值题库+资料)有专用更新群,公众号回复“内部资料”查看详情。所有资料永久更新,打赏88元;打赏后,请务必公众号留言或联系QQ48044257,方便联系到你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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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的范围指的是采用非法收集的程序和方式取得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非法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适用的排除规则不同。适用程序应当进一步的细化。检察机关负有非法证据的结果责任,证明标准应当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负有非法证据的提出证据的责任,只需要到达合理怀疑的程度即可。论文关键词 非法证据 排除 适用 证明新刑事诉讼法有6个条文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别为第50、54、55、56、57、58条,这些条文构建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原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在司法解释中予以规定的,新刑事诉讼法将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规定由司法解释的效力提升到了刑事诉讼法的层面。同时,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更加的全面和具体。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是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也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在追求实体真实的同时对程序价值的重视。下面对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分析如下:一、非法证据的范围顾名思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要求的证据必然是不合法的证据,即非法证据必然是不合法的证据。但是非法证据与不合法的证据是不是相同的概念呢,笔者认为,非法证据不等于不合法的证据,非法证据只是不合法的证据的一种。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是指证据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由法定的主体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和运用。 合法性包括四方面的内容,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提供、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证据的内容必须合法,证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 而非法证据所指的仅是证据所取得程序和方式的不合法,并且非法证据所指的是严重违法的证据,轻微违法的证据,属于瑕疵证据,适用可补正的排除规则。新《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由此可知,新刑事诉讼法所规定非法证据是指取证程序和方式严重违法而获取的证据。所指的非法证据与不合法证据是不相同的概念。非法证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它不合法的证据应当适用其它的方式予以排除或者补正。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主体新刑事诉讼法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主体包括侦查、检察、法院的案件承办人。刑诉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在侦查、审查、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意见、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即检察官和侦查人员也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主体,这里的检察官既包括审查逮捕阶段也包括审查阶段的检察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主体的广泛性具有提高诉讼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重要作用,侦查阶段发现具有非法证据的就应当立即予以排除。三、非法言词证据与非法实物证据适用不同的排除规则新刑事诉讼法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规定了不同的排除规则。对于非法言词证据规定了直接的排除规则,对于非法实物证据则规定了法官自由裁量加补正的排除规则。详言之,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为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就必须予以排除。而对于非法的实物证据(书证、物证),则首先判断是否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如不属于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则不予以排除。 对于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则需要进一步对其进行补正和解释,然后由裁判者对补正和解释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能够进行补正或者合理解释的则不予以排除,如果不能进行补正或者合理解释的,则予以排除。即对于非法实物证据需要经过裁判者的两次判断,才能进行排除。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新《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在侦查、审查、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意见、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第56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上述两条概括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即第一种是司法机关自行发现并且自行排除,第二种是当事人向法庭申请排除。笔者认为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还应当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的细化、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实际上使得一个案件可能有三种不同的审判程序,第一是定罪程序,关于事实的审理和法律适用,所解决的是有关被告人在实体法上定罪的问题,第二是量刑程序,关于被告人应该被判处怎样的刑罚的程序,第三就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前会议程序,笔者认为关于非法证据的解决,应当重点放到审前程序中,因为非法证据进入审判程序后,可能使得审判程序中止,影响审判效率。当事人一方可以在移送审查后,向法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当事人一方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线索,法庭接到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后,认为有非法证据可能的,就应当要求检察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该证据并非非法取得,然后法庭确定日期召开审前程序,在公诉人和被告人一方参与的情况下,就非法证据进行法庭调查,并作出有关决定。在法庭审理中,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经审查认为合理,一般也应中止法庭实体审理,专门就非法证据进行审理。无论是审前程序还是法庭审理程序,对于非法证据的决定不服的,均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在上一级人民法院就非法证据审理阶段,原审判中止。以上是有关非法证据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后的程序。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和审查阶段,也应当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笔者认为在审查逮捕阶段和审查阶段,因为有检察机关的介入,有条件适用三角形的刑事诉讼构造,由检察机关居中裁判,公安机关和犯罪嫌疑人一方就非法证据进行辩论。由检察机关做出决定。犯罪嫌疑人一方对不予排除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移送审查后,向法庭提出。对于侦查阶段,非法证据的排除,笔者认为,应当采取检察机关介入的方式。即犯罪嫌疑人一方可以在向侦查机关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后,没有得到排除决定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由检察机关决定该证据是不是应该排除。对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非法证据,笔者认为,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仅仅对该证据直接予以排除。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有权知道哪些证据系非法所得,是不是予以排除,以及不予排除的理由,即便该证据予以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也应当知晓,因为该证据系非法所得还可能关系到其它证据的合法性,以及整个侦查程序的适当性,因此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参与下进行。五、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新《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第57条第1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这两条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即当事人一方有提出证据的责任,当事人提出该证据系非法方法收集的有关证据和线索,并不要求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只需要达到产生怀疑即可,应当提供一定的证据和线索。检察机关应当证明该证据并非非法方法收集,检察机关承担证明结果责任,并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应当采用同步录音录像、当时在场人员的证言、体检报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方式对该证据的合法性加以证明。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非法证据所指的仅仅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所调取的证据,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提出的证据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畴。六、非法证据的证明标准新《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该条规定了非法证据的证明标准。即对于非法证据的证明,只要存在怀疑,不能排除存在非法收集的可能的,就应当予以排除。检察机关应当证明该证据系合法所得的证据,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对非法证据的证明标准只要达到合理怀疑的程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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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证据应当予以直接排除的是:
  A.采用刑讯逼供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B.收集犯罪嫌疑人贪污所得现金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C.收集合同诈骗罪涉案支票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D.收集盗窃自行车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司法公正,但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
  【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故本题答案选A
  2. 香蕉的供给量增加是指供给量由于:
  A.香蕉的需求量增加而引起的增加
  B.人们对香蕉偏好的增加
  C.香蕉的价格提高而引起的增加
  D.由于收入的增加而引起的增加
  【答案】C。解析:供给量的变动是指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商品价格本身的变动所引起的商品出售量的相应变动。结合题干,香蕉的价格提高,利润上升,从而使香蕉的供给量增加,C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C。
  3. 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依靠动物和某些行为预判天气,下列对应正确的是:
  A.麻雀囤食——雨天 B.蚂蚁垒窝——晴天
  C.蜻蜓低飞——雨天 D.龟背冒“汗”——晴天
  【答案】C。解析:“麻雀囤食要落雪”,因此对应雨天的说法错误。“蚂蚁垒窝要落雨”,对应晴天的说法错误。“蜻蜓低飞”对应雨天。因为通常在下雨之前,空气中的湿度相当高,而在蜻蜓飞翔的时候,一遇到潮湿的水气,往往会把翅膀沾湿;此时就是蜻蜓捕捉猎物的好时机,所以,才会有看见蜻蜓低飞,C项说法正确。“龟背冒汗,出门带雨伞”,乌龟背壳潮湿,壳上的纹路混而暗,是天要降雨的征兆;龟壳有水珠,像是冒汗,将要下大雨。龟壳干燥,纹路清晰,预示近期不会下雨。这是因为龟身贴地,龟背光滑阴凉,当暖湿空气移来时,会在龟背冷却凝结出现水珠,天将下雨,反之空气干燥,暂不会下雨。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4.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黎族同胞说:“我们每年举行盛大的赛马会”
  B.朝鲜族同胞说:“我们种的莲雾又获得丰收”
  C.傣族同胞说:“泼水节是我们传统的盛大节日”
  D.高山族同胞说:“我们用青稞酒招待远方来客”
  【答案】C。解析:每年藏历六月举行的赛马会,是藏北草原规模盛大的传统节日,又称“草原盛会”,为期5-15天不等。所以A项错误,应是藏族。莲雾是台湾的说法,大陆则多称之为“洋蒲桃”,是桃金娘科蒲桃属的热带果树。大陆的海南、广东、广西、福建南部也有栽培。朝鲜族又称高丽族,是东亚主要民族之一。朝鲜族主要分布在朝鲜半岛的朝鲜、中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及其他原属苏联的加盟共和国。所以朝鲜族不可能种植莲雾的。B项错误。青稞酒,藏语叫做“羌”,是用青藏高原出产的一种主要粮食——青稞制成的。它是青藏人民最喜欢喝的酒,逢年过节、结婚、生孩子、迎送亲友,必不可少。所以D项错误。泼水节是傣族最隆重的节日,也是云南少数民族中影响面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节日。泼水节是傣族的新年,相当于公历的四月中旬,一般持续3至7天。所以C项正确,当选。
  5. 关于世界地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里海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湖
  B.刚果盆地是世界上最大的盆地
  C.巴西高原是世界上最高的高原
  D.安第斯山脉是世界上最长的山脉
  【答案】C。解析:青藏高原是中国最大的高原,也是世界上最高的高原,因此有“世界屋脊”之称。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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