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资质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处理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适合开展业务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向许可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发行的验资报告书或财务审计报告书(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书、适应派遣规模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住所证明书、员工的相关职业资格证明书等(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纪律等劳动者劳动者派遣部门的劳动者相关职业资格证明书等部门(七)提交劳动者的劳动者职务派遣部门的职务管理制度等专业部门的职务管理制度许可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申请资料可当场订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订正的;(2)申请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通知申请人需要修正的内容,过期不通知的,从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受理的(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所有修正申请资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许可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时,必须发行受理通知书的决定不受理时,必须发行不受理通知书,说明不受理的理由,通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申请办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单位应依法作出批准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授权单位依法作出不予行政授权书面决定的,应说明不予授权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注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工商登记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限、许可证号码、发行机关、发行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3-06-10
2676 人看过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二、事项名称和代码劳务派遣许可(代码)三、办理依据1、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1、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的许可申请。2、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下列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的许可申请:(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由其实施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由分公司向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二)审批内容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准予审批的,发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法律效力未经许可的,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四)审批对象公司法人。五、审批条件(一)准予审批的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2、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申请人;提供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3、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9、劳务派遣协议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立即咨询1316位用户正在咨询推荐律师:无锡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图片样本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务派遣资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