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是谁,刑事案件的王平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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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哪里有比较厉害的刑事案件律师?1、顾永忠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主要研究刑事诉讼与律师制度,兼职做律师,不知道还接不接案件了,现在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专业能力很强。2、顾永忠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学教授,60多岁,他主要兼职做律师,办理过不少重大刑事案件,以职务犯罪辩护为主。3、王婧律师,经济师,具有山东大学法学和汉语言文学专业双硕士学历,具有较深的文字功底和法律文书写作水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征地拆迁、刑事辩护,有独立的办案技巧,善于从细节入手啃下“硬骨头”。4、推荐一家北京刑事辩护优秀律师事务所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北京十大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哪家好?1、顾永忠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学教授,60多岁,他主要兼职做律师,办理过不少重大刑事案件,以职务犯罪辩护为主。2、顾永忠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主要研究刑事诉讼与律师制度,兼职做律师,不知道还接不接案件了,现在是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专业能力很强。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总部坐落于首都北京核心区天安门附近,毗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那么,在众多的律师事务所中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性价比高的呢?现在,为大家推荐一家作为我国律师行业发展处于比较成熟阶段的北京地区的排名第一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包括诉讼和非诉业务,主要有十大律师团队,希望能帮到大家。5、如果有律师代理诉讼的话,那么在起诉状(或答辩状)的撰写、事实的陈述、法条的适用、证据的收集和整理等方面,就会更有针对性、更加专业,从而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北京做刑事案件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1、关振海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博士,专业能力强,负责任、口碑很好,办理过很多重大疑难案件,效果很好。张青松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挺负责的,尚权刑事论坛就是他搞起来的。2、推荐一家北京刑事辩护优秀律师事务所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3、北京刑事十大律师事务所较好的推荐瀛台律师事务所,有专门的知名刑事律师团队,对北京法院的审判实践特别熟悉,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4、代理刑事案件,律师执业风险大。北京4万名律师及3000家律师所,能做刑事案件及代理外地刑事案件的律师所数量不多。我们以这其中10家律师所来做推荐(排名不分先后)。5、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得知,权威律师名单如下:刘爱义律师,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全国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办理刑事案件。6、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雷海军律师 执业领域:刑事诉讼,侧重于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等诉讼策略要求高的案件。北京十大知名刑事律师事务所十大律所之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大综合性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总部设于北京,1993年成立,并在上海、深圳、香港、日本东京和美国硅谷、纽约等等均设有分所。加速查 中嘉律所、京声律所、君托律所、法火监理网都很不错的,建议你对比一下。顾永忠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学教授,60多岁,他主要兼职做律师,办理过不少重大刑事案件,以职务犯罪辩护为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都有哪些家?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拥有多个核心领域的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该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公司证券、劳动关系与争议、刑事辩护和侵权合同等。第北京中喆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前十名如下:第一名: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第二名: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第三名:北京尚晖律师事务所。第四名: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第五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第六名:北京道生律师事务所。张青松律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挺负责的,尚权刑事论坛就是他搞起来的。现在好像在支援西藏做法律援助律师。李贵方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名气挺大,理论与实务都很好,代理过很多重大疑难案件。王婧律师,经济师,具有山东大学法学和汉语言文学专业双硕士学历,具有较深的文字功底和法律文书写作水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征地拆迁、刑事辩护,有独立的办案技巧,善于从细节入手啃下“硬骨头”。广东刑事案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1、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5年,办公地位于广州东风东路东峻广场。合邦律师事务所经过二十余年发展,现已成为广州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王平聚,男,湖南娄底双峰县人,广东深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执业律师,王平聚律师创办了名律师刑事辩护网,专注刑事辩护21年。3、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批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法律服务机构,改制成立于2001年。“海纳百川,法彰正义”是本所的立所基石;“严谨、诚信、专业、高效”是本所的服务宗旨。4、唐玉娟律师,女,汉族,湖南邵阳人,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系注册执业律师,以全国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吧,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案由】贩卖毒品罪【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某,女,1997年12月22日出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20日被捉获,次日被刑事拘留,于2016年10月27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被告人李某某,男,1995年8月28日出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20日被捉获,次日被刑事拘留,于2016年10月27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被告人杨某某,男,1994年7月15日出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20日被捉获,次日被刑事拘留,于2016年10月27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被告人陈某某,女,1995年9月23日出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10月11日被捉获,于2016年10月17日被刑事拘留,于2016年10月27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被告人徐某某,男,1997年10月13日出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10月21日被捉获,同日被刑事拘留,于2016年11月10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公诉机关指控:为了非法牟利,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杨某某、陈某某、徐某某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大麻。徐某某于2016年5月开始多次向陈某某以每克人民币35-40元价格贩卖毒品大麻约200克,然后陈某某通过通讯软件聊天,以每克人民币45元左右价格多次向王某某、李某某贩卖毒品大麻。王某某、李某某多次向杨某某以每克人民币60元左右购买毒品大麻;于2016年8月开始多次向陈某某以每克人民币45元购买毒品大麻,然后二人通过通讯软件聊天,以每克人民币100元左右价格在互联网上进行贩卖,再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进行支付,从中获利约人民币2000元。2016年9月1日,林某向公安机关举报,其于2016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通过互联网以人民币500元价格向王某某购买5克大麻。2016年8月26日,林某某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村村口收到韵达快递的快递藕粉,并从中找到4.26克大麻草。2016年9月20日,民警在云南省昆明市将王某某抓获,并从王某某住处缴获大麻10.02克。同日,在王某某的配合下,民警在云南省昆明市北市区某小区内将李某某捉获,并当场缴获大麻草17.69克。2016年9月20日,王某某配合民警向其上家杨某某以1400元人民币购买大麻20克,并约好在云南省昆明市某处交易,在交易时民警当场将杨某某捉获,并从其身上缴获大麻草19.94克。2016年10月11日,陈某某被上海铁路公安处上海南站派出所捉获归案;徐某某于2016年10月21日被传唤至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鸳鸯派出所并被捉获。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杨某某、陈某某及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一、贩卖毒品罪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3、客观要件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是有偿转让,但行为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在交付毒品的同时获取物质利益,也可能先交付毒品后获取利益或先获取物质利益而后交付毒品。如果是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等,则不属于贩卖毒品。毒品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制造的毒品,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毒品,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毒品。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出于贩卖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也应认定为贩卖毒品。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等活动,严禁非法走私毒品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运输、生产等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走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 管制 法规。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神药品。在我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 二、处罚量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 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 或者 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 拘留 、 逮捕 ,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以上就是 小编整理的关于贩卖毒品怎么认定和处罚的相关内容,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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