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归还别人忘记要归还前任的银行卡吗犯法吗

手机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离开手机很多人都“寸步难行”。但手机“遗失”却时有发生,如果手机“遗失”被他人捡到,对方不主动归还或者要求支付相应酬劳才肯归还,可以追究对方侵占罪的刑事责任么?

答案是不一定,需要具体分析案情。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首先,需要分析在该案件中手机属于“遗忘物”还是“遗失物”。“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遗忘在某处的物品。被害人一般明确知道自己遗忘在某处。而“遗失物”则是失主丢失的物品。对于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的不能够按侵占罪处理;

其次,构侵占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对于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各地规定和裁判标准不一,笔者倾向于认为“数额较大”标准为2万元;

再次,侵占罪属于持续犯,即侵占行为必须持续一定时间方可构成,如果行为人在财物所有人得知财物被侵占后向其索还财物时归还,则不构成侵占罪;

最后,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公民个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无法通过侵占罪追究对方责任不意味着对方可以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因此,拾得人归还遗失物既是法律上的要求,也是道德上的要求。同时,若对方坚持不归还手机,则当事人可以在返还原物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中择一行使,主张自己的权利。

参考案例1:京房检公诉刑不诉〔2017〕43号《不起诉决定书》

参考案例2:石西检刑不诉〔2021〕17号《不起诉决定书》

参考案例3:京房检公诉刑不诉〔2018〕141号 《不起诉决定书》

参考案例4:穗埔检刑不诉〔2020〕134号《不起诉决定书》

1.侵占罪在《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1)侵占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以及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3.侵占罪和盗窃罪有什么区别呢?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盗窃罪和侵占罪均系典型的财产犯罪,二罪的主体均是一般主体,主观上均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是二罪在客观行为方面具有较大区别:盗窃罪的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财物行为时,所窃取的财物并不在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侵占罪的行为人在实施侵占他人财物时,所侵占的财物已在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侵占罪属于持续犯,即侵占行为必须持续一定时间方可构成,如果行为人在财物所有人得知财物被侵占后向其索还财物时归还,则不构成侵占罪。

4.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呢?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故意的内容不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本单位的财物。

(2)客观方面,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5.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计算呢?

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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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京大检刑不诉〔2020〕4号《不起诉决定书》:2020年12月6日晚,事主郑某某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美容美发店内拔罐,后将其黑色背包(内现金人民币7100元)遗忘在该店房间内离开,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发现该黑色背包,将包内7100元现金取出予以藏匿,并将黑色背包及包内银行卡、证件等物品进行丢弃,在事主郑某某两次寻找过程中拒不归还,后事主郑某某报警后,其被民警当场传唤到案,款物已起获并发还事主郑某某。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的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行为,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但侵占罪系告诉的才处理,且该罪追诉标准为人民币二万元,本案涉案金额为7100元,不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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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应该都听说过,许多人问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怎么主动还款,还是有人想问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怎么主动还款是怎么回事?其实公积金贷款

大家好,方小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日不足只扣了一部分(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怎么主动还款),关于还款这个很多人还有疑问,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说到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应该都听说过,许多人问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怎么主动还款,还是有人想问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怎么主动还款是怎么回事?其实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怎么主动还款具体缘故大家老早就有答案了,现在我们就一同来瞧瞧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是咋回事,希望小编整理的文章能帮助到大家!

一、余额不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不成功怎么办

公积金还款日余额不足扣款未成功,用户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者是网银主动归还房贷。
系统自动扣款失败后,用户可以进行主动还款,只要确保还款日当天还款资金到账,不管用户使用哪一种方式还款,银行都会视为用户按时还款。
并且如果想要系统自动扣款成功,在还款日之前就必须确保银行卡内有足够的还款资金,还款日当天才存钱,资金延迟到账就会导致系统扣款失败。
拓展资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公积金贷款自动扣款余额不足后会补扣吗

公积金贷款扣款时间是每月20号,按照先公积金账户余额再还款卡金额的顺序进行扣款,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扣款则不会再扣银行卡的钱,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再从银行卡里扣除。
而一般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日只会扣款一次,在贷款还清之前会进行二次扣款,甚至是三次扣款,按照有多少扣多少的原则,直到把当月应还欠款扣收回款为准。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三、公积金还贷,余额充足,但只扣了一部分却说没钱可扣了是咋回事

摘要公积金贷款还款日,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只扣除了一部分,用户可以等系统再次发起自动扣款或者选择主动还款。
在还款日当天,系统如果只扣款一次,第一次扣款不足,那么用户必须主动还款。
而系统会再次发起扣款,只要将钱存入还款银行卡中,等待系统第二次扣款即可。
咨询记录 · 回答于公积金还贷,余额充足,但只扣了一部分却说没钱可扣了是咋回事公积金贷款还款日,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只扣除了一部分,用户可以等系统再次发起自动扣款或者选择主动还款。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只扣除了一部分,用户可以等系统再次发起自动扣款或者选择主动还款。

四、公积金贷款,还款当天银行卡余额不足,次日会补扣吗

会的;但需要支付利息;利息按法定利率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以扬州市为例,依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借款人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贷款本息,利息按法定利率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提前部分还款,可在贷款生效次日起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照借款合同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作调整、不予退还,也不得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的,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罚息和复利。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当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进行其他用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1、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分支机构可根据合同约定扣划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直至贷款正常偿还为止。
如发生逾期6期(含)以上情形的,分支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本息。
2、借款人可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也可申请使用本人、配偶或具有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公积金扣款日余额不足,如何补救

一、如果是单位缴纳公积金扣款日余额不足,可以在后面补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二、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扣还月供时个人还款账户中余额不足,则会记录逾期信息在个人征信记录中,没有办法补救,为了防止再次记录逾期,应立即存入足够的月供,待银行再次扣还。

六、公积金贷款扣款时余额不足,如何再次扣款

当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时,用户需要在当天归还剩余的钱,银行会在次日进行二次扣款。
1、各地公积金的扣除时间不同。首先,咨询公积金贷款银行的银行客户经理。每个银行的政策都不一样。2、银行账户经理一般会告诉你,如果第一次扣款不成功,还会有第二次扣款:比如每个月19号固定扣款。
如果不成功,25号之前会有第二次扣分。3、如果忘记还款或者账户余额不足,也可以申请从公积金账户直接扣除,各地不一样。
我们的条件: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三个月的还贷限额,业主及其配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委托扣款。
拓展资料:1)用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自动主动操作还款。
公积金贷款属于个人贷款,贷款人必须确保银行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成功扣款。
通常,银行只会在还款日扣款一次。扣款日为每月15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扣除还款将自动在公积金账户上进行。如遇法定节假日,扣减期顺延。2)如果银行在还款日没有扣款,第二天会再次扣款,但是已经逾期了。
但是,也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扣款失败,如下:出借人的原因。如果银行扣款时贷款人的还款卡没有足够的钱,导致银行扣款失败而无法收回贷款,即使已经逾期,公积金贷款也需要在银行扣款前在卡内存入足够的扣款。
还款日期,至少可以避免影响征信。如果贷款人在还款卡上存了足够的钱,但银行在扣款当天因系统升级维护未能及时扣款,则属于银行内部问题,不属于逾期。
3)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存入住房公积金所享受的贷款。根据国家规定,凡存入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雇员支付。按照规定,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定期限(每个城市期限不同,如长沙超过12个月),在公积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用于购买和建造房屋、重建和大修自有房屋的资金。

七、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扣款不足当日再补缴可以吗

由于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下降、单位未及时缴存导致委提资金减少等原因,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的用户应在当月实际还款日的前一天及时补足差额,确保还款账户中有足额还款本息。
扩展资料防止公积金贷款逾期的方法:1、持续关注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变动、单位是否及时缴存当月公积金等情况。
2、确保还款日前一天还款账户余额充足。因为各银行的扣款时间点不同,用户一定要在还款日前一天确保扣款时的还款账户(是还款的银行储蓄账户,不是公积金余额的那个账户)余额足够偿还当期贷款本息。
3、牢记您贷款的实际还款日。每月还款日为公积金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如您的贷款在某月31日发放,但4、6、9、11月的实际还款日为30日,2月的实际还款日为28日(闰年则为29日)。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7月关注公积金调整 谨防公积金贷款逾期

八、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

余额不足的情况,需要你赶紧存够剩下的余额,然后银行系统回自动扣款的。
下次记得按时足额还款,不然会影响你的个人征信。

以上就是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与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怎么主动还款相关内容,以上文章收集整理自网络,希望小编整理的这篇文章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余额不足只扣了一部分怎么主动还款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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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中午,葫芦岛北站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女乘客在二楼候车室等车期间,因急于处理事情没有赶上动车。加之着急改签车票,把自己背包遗忘在座椅上,返回后发现包不见了。

值班民警了解到情况后,一边安慰乘客别着急,一边帮询问周围的旅客、超市收银员和保洁人员等。警方通过查询监控录像,发现是在车站打扫卫生的一个女保洁员拿走。令人气愤的是,警方曾询问过她,她当时否认看到过挎包。

乘客说,背包里有1000多块钱,还有身份证、银行卡、飞机票和很多公司票据。“她说身份证和银行卡丢失了可以补,钱也是身外之物,然而飞机票丢了出差行程肯定泡汤,包里面还有企业票据非常重要,这要是找不到,不但耽误了很多重要事情,而且回公司后无法向领导交差,更有可能影响其工作,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再次找到该保洁。“我们再次询问其是否看到了一个挎包,她仍然不承认,很令人气愤。当我们告知说监控录像已经看清楚是她拿的,如果再不归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她这才有些害怕。打开厕所仓房柜门,从里面拿出一个用黑色塑料布包裹的包说是这个吗?”警察戴羽飞说。

警方随后对该保洁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铁路警方通过此事提醒大家,春运马上来临,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拿好自己随身物品;现在公共场多数都有监控,捡到东西一定要交给工作人员或者警察,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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