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国庆道路交通环境,防城港公安交警全面落实常态化创城工作措施,国庆假期“不休假”,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巡逻组联合辖区交警大队,在城区主要干道、重要交通路口等地,重点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及行人乱穿马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施现场查处和教育劝导,切实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养。
查纠、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
整治车辆违停、占道行为
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提醒
践行文明交通 告别交通陋习
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要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参与者
1.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不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
3.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嬉闹;
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该这样做
1.驾车时做到“三有”:有驾照、有牌照、有系安全带,“四按”:按灯行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
2.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用应急或专用车道,不压实线变道,等待红灯时不越线停车;
4.行车途中不争道、不抢道、不占道、不随意掉头,不接打电话、不向车外吐痰、抛撒物品;
5.停车时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无障碍通道,选择合法车位,不乱停乱放;
6.不酒后开车,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
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应该这样做
1.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有牌照;
3.遵守交通规则,不、不逆行,等待红灯时不越线停车;
4.停车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
5.骑行时手不脱离车把,不戴耳机、耳塞,不看、不接打电话。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应该这样做
1.遵守秩序、注意排队,在公交站台或指定地点等候车辆,有序上下车;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拥挤、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让座,车辆行驶途中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保持车厢内安静,不与司机交谈、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杂物。
从自身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守护城市文明形象。
图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各科室
防城港公安交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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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大家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售后有保障的商家购买车辆,注意索要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
已逐渐成为大家日常出行的
严重影响他人的平安出行
便捷重要,但更需遵守规则!
大家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售后有保障的商家购买车辆,注意索要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乘人员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发生事故时可以降低伤害程度。
尽管气温逐渐升高,大家也不能用帽子替代安全头盔,一旦受到撞击,帽子对头部没有任何保护作用。
佩戴安全头盔时,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法。
部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为贪图“方便”,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缺乏防护措施的驾乘人员,往往受到的伤害最大。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骑电动自行车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同时还要注意避让其他非机动车和行人。
部分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设置了前后两个座位,就可以载人上路。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米以下的未成年人。
因电动自行车在设计时没有为后座设计足够大的载重能力,所以当后座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车身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滑倒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同时,小编还要再次提醒,儿童同样需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严禁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非法加装挡风、遮阳、遮雨、高分贝音响等影响安全驾驶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不仅会遮挡骑行人员的部分视线,而且在行驶中受风力影响比较大,导致骑行人员不能很好地控制行车平衡,而导致交通事故。
此外,雨篷加装在电动自行车前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很容易刺伤骑行人员的心脏或者颈部,而且加装雨篷会增加电动车的宽度和高度,容易影响其他行人的安全,在行人中穿梭,雨篷很容易就会撞到人。
不超速、不超载、不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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