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居民客户有自行购买电力商品吗

(黑河电业局,黑龙江黑河164000)

摘 要:加强市场营销,建立新型营销体系,是供电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供电企业在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关键词:电力市场;市场经济;营销;策略

1 电力营销面临的环境

电力企业必须真正从市场的角度找准位置,重新认识过去不熟悉的环境,处理好各种关系。1.1 政府环境

供电企业不再是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同时也不是政府的附属物,而是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管理监督下的企业,企业对界定范围内的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和资源优化负责,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1.2 社会环境

企业将受到全社会对服务质量、价格水平的挑剔及监督。其中价格和质量将成为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在今后体制改革的设计上,必须体现和保障客户的利益。1.3 生存环境

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客观上要求电力企业具有还本付息和自我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功能。为此,电价管理体制改革成为电力营销的关键。

电力企业是经营实体,市场运作的主体。电力企业的生存最终将取决于其经济实力、发展潜力、市场影响和占有率。1.5 法律环境

电力企业不再有行政立法权和执法权,强化售后服务是树立电力企业形象,扩大和开拓电力市场的有效途径。

适应市场化改革需要,确立“以服务为先导的竞争营销”总体战略,加快构建科学和谐的营销管理体系,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强化优质服务,努力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力求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电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也迫使电网经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会越来越注重服务作用的发挥。长期处于垄断经营下的电力企业服务意识、竞争意识薄弱,难以适应市场经

作者简介:张亚文(1973-),男,2006年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市场营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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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追求也在逐渐变化。当前,电力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一直以来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同时也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电力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目前我国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旨在为售电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电力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一直以来受到了广泛的重视,同时也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力行业从到输配电一直以来采用垂直一体化的垄断模式进行管理,随着技术的发展,新能源发电大量接入,传统的管理模式不利于电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新形势下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改革,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激发行业的活力。

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目前我国售电公司仍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市场体制的逐渐完善,售电公司也将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本文基于电力市场的改革背景,对目前我国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旨在为售电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2 我国电力供需形势特点

我国电力在供需方面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

2.1电力需求增速较大

我国电力消费的较快增长主要归因于夏季高温、日历天数以及经济增长。夏季持续大范围高温拉动电量同比增加约400亿千瓦时,推动用电量增速约0.7% ; 闰年日历天数多1天增加用电量约150亿千瓦时,推动用电量增速约0.3% 。经济增长则主要体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

2.2用电结构不断优化

纵观我国 2016 全年的用电量,可以看出,2016年我国主要电力消耗集中在第二产业,但同时第三产业以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也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以2016年12月为例,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351 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6.87%,增速相比上年同期增长9.02%; 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占71.13%,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分别占13.45% 和13.61% 。这表明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乡居民负荷的增加,进一步可以体现出我国人民在第三产业诸如交通运输、服务、餐饮娱乐等方面的投入呈现出增长趋势,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

2017年1-2月份,我国用电量继续增加,同比增长6.3% ,增速同比提高4.3% 。同时,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比例也继续增加,2月份至第三产业用电量占总用电15.27% ,城乡居民用电量占15.68%。

3 电力市场与电力交易

3.1电力市场基本概念与电力交易中心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早可追溯2002年,经过此后10多年的行业调整,目前已实现发输分开、主辅分离的格局,为电力的市场化打下了基础。2015年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拉开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在此轮改革中,电价改革、电网独立以及放开售电侧已成为核心议题。

电力市场顾名思义,即电力的市场化,是在电能的生产者、消费者间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协商、竞价等方式组织电能的交易。在电力市场中,电能作为商品存在,具有传统商品一样的商品属性,但同时它又具备着独特的特点,即电能无法进行大规模的存储。这也是约电能交易的主要瓶颈。

为了保障电力交易的平稳进行,2016年3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挂牌成立了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用于组织售电公司注册、电能各类型交易等市场活动,并对交易电量进行安全分析。之后,各省又成立的第二梯队的电力交易中心,辅助北京、广州交易中心开展电力市场活动。

3.2电力交易的主要模式

借鉴欧美等国较为成熟的电力交易机制,我国目前电力交易的基本模式分为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其中批发交易又可以具体分为年度双边协议交易以及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年度交易中,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通过线上协商,确定合同,并提交交易中心,交易中心通过对申报电量进行安全校核,批复交易的申请。

月度集中竞价交易通过交易中心发布集中竞价交易公告,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分别向交易中心申报电量以及电价数据,交易中心组织进行集中撮合,按照价差从高到低进行成交匹配,得出统一出清价; 并进行安全校核,完成交易。

对于零售市场,售电公司和用电企业先进行线上协商,之后申报双边协议数据及代理关系给交易中心,交易中心进一步确认申报的数据和代理关系,完成交易。

3.3售电公司代理模式

售电公司的代理模式是指售电公司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其种类很多,主要包括: 固定差价、直接分成、保底或分成、保底加分成、保底加固定价差、固定优惠上线模式等。此处以常用的两种模式为例,介绍具体的代理方法。

这种模式下,售电公司参与竞价交易,按照固定的价差进行结算。例如,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约定价格为a元/度,之后售电公司参与市场的集中竞价,售电公司买到的电为b元/度。如果b <a,则售电公司盈利,反之则亏损。

3.3.2 保底加分成模式

这种模式下,如果售电公司的中标费用超过保底费用,超过部分在用户和售电公司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成。例如: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约定a元/度,用户的目录电价为b元/度,售电公司在市场集中竞价所得的电价为c 元/度。c < a < b,其中的 a-c 部分为超出部分,这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在用户和售电公司之间进行分成。

3.4 结算与偏差考核

交易机构根据市场主体签订的交易合同及现货平台竞争交易结果和执行结果,出具电量电费、辅助服务费及输电服务费等结算凭证。与售电公司有委托协议的用户按照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三方合同约定向电网企业缴费,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电企业按照交易结果从电网企业获取上网电费,向电网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电网公司按实际购售电合同履行情况,向售电公司支付或收取价差电费,售电公司向电网公司开具或获取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偏差考核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用于将售电公司实际交易电量约束在申报电量附近,同时有助于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以广东省电网为例,其偏差考核结算方法分为:

当用户实际用电量超过月度市场电量(月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与集中竞争交易电量之和) 时,偏差电量按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结算,即正偏差电量按两倍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进行考核。

当用户实际用电量小于月度市场电量( 月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与集中竞争交易电量之和) 时,偏差电量按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的三倍结算,即负偏差电量按两倍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进行考核。

由此可以看出,偏差考核对于售电公司是否盈利有着很大的影响。合理控制用户用电行为,减少申报电量与实际电量间的差量,做好负荷预测,都是降低偏差考核的有效方式。

4 国内售电公司运营模式案例

4.1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运营,与输配电业务、调度业务、非市场化业务隔离; 在电力交易机构没有相对独立的情况下,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暂不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这类售电公司的原始资本是电网资产,从名称上看不出来,但市场能量很大。其优势在于可以得到电网公司全力支持,利用电网公司的影响力游说客户,与电网公司资源共享( 如电力用户信息调取、用电数据、缴费情况等) 。在广东省的前两批售电公司中,本来还没有这类公司,但第三、第四批中就逐渐出现了。这类公司手中有低价的电量,可以给用户优惠的报价。

4.2有增量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

有配网资产,有固定营业区域,能形成关口计量,采用“关口计量+市场售电”业务模式; 配网向第三方放开,收取配网费。

无配网资产,无固定营业区域,从事购售电业务,不承担保底供电的虚拟运营商。

5 安科瑞为售电公司提供解决方案

安科瑞为售电公司提供了诸多解决方案用于解决痛点问题,辅助售电公司更准确预测用户的用电量,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为综合能源服务提供软、硬件一站式服务。

安科瑞变电站运维云平台依托技术以数字化手段监测数以百计的用户变电所运行状况,可以较低成本采集用户变电站的数据汇集到云平台,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数据服务,包括用户用电量采集记录、变电所环境参数等。通过边缘计算网关和云平台分析功能,充分挖掘用户数据价值,并通过云平台、手机等方式实时告知用户配电系统存在隐患和事故,快速派单消缺抢修,便于售电公司为用户提供快捷的服务。

5.1.1提高负荷预测精度,减少偏差考核

运维平台通过4G或互联网采集用户配电系统数据,包括电压功率电能等数据,并形成日报、月报、年报以及历史曲线、同比环比分析比较等,使售电公司掌握用户的用电习惯和历史数据,更准确的了解用户实际用电量,为预测未来用电量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为用户提供用能数据服务。

5.1.2闭环运维服务,降本增效

运维平台除了实时采集电气数据外,还可以采集用户变电站状态、负荷率和组温度、环境温湿度、烟雾、浸水、视频、门禁信息,发生异常情况会及时通过APP和短信向运维人员发出报警信息,并可生成派工单,通过定位服务情况,快速排除故障,缩短故障停电时间,为用户提供运维服务,提高用户粘性。

5.1.3能效分析,提供数据服务

平台可按照配电回路、区域、分项、部门统计日、月、年用电数据,并进行同环比分析,同时系统提供分时段电能及费用统计、实时需量、四象限电能、平均功率因数计算等功能,为用户提供多维度数据服务。

运维平台可以和售电平台或者其它第三方平台数据无缝对接,实时提供电力交易竞价信息,及时获取电价信息和交易情况。

5.1.5用户诊断报告

运维平台自动生成用户用电及运行诊断报告,对用户配电系统运行情况提供周期性诊断报告,总结配电系统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Acrel-5000Cloud能源管理云平台可为售电公司针对园区或者众多用户的综合能源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和节能建议。

平台采集用户电、水、气、冷热量等能源消耗数据和光伏、风力、储能等新能源数据,对用能数据进行分析,按照区域、部门、用电设备类型进行细分,提供同比、环比分析比较和用能数据追溯,同时可以提供尖峰平谷各时段用能数据和报表,帮助用户梳理能源账单明细和制定能源绩效考核。

随着电改的进一步深入,除了工业企业外,未来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都会逐步开放,售电公司也会参与到居民和商业用户的售电交易,安科瑞预付费云平台可为售电公司提供先交费、后用电的方案,并且为用户自助缴费提供支持。

安科瑞预付费管理云平台为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式公寓、学生宿舍以及连锁超市提供用电预付费和用电安全管控解决方案,目前已经成功在上述各场景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已经稳定运行多年。

用电安全是综合能源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保障用户的用能安全至关重要。安全用电管理云平台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线缆温度、漏电电流、负荷电流、电压)进行数据跟踪与统计分析,通过2G//4G方式采集现场数据,及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线缆温度异常、过载、过压、欠压及漏电等)并通过短信、APP推送、自动语音呼叫等方式及时预警,有效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系统可以显示所有监测点位的漏电电流等电气参数和线缆温度,并支持巡检记录和派单操作,提供安全隐患分析报告,实时评估企业用电。

充电桩业务越来越多出现在售电公司的业务清单中,有助于帮助售电公司平衡偏差的同时也能获取更多利润,相辅相成。

充电桩运营管理云平台帮助售电公司实时监测充电桩运行状态,包括安装地点、数量、充电桩空闲/使用状态、故障信息等。

充电桩运营管理云平台为需要充电的用户导航寻桩,提供预存电费充电、扫码充电等结算方式,解决充电难、管理难和收费难的问题。

近来电瓶车相关的安全和火灾事故频发,成为生命和财产安全隐患。政府部门发文对电瓶车火灾的整治都放在规范停放和充电行为上。安科瑞充电桩运营管理云平台除了资产管理和交易管理功能外,还提供充电安全管理功能,包括充电桩漏电、温度的监测,有助于规范管理电瓶车停放和充电问题。

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进一步加深,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年现货市场将放开,市场交易机制更为多样化。此外售电公司应建设完善增量配电网,积极参与需求侧响应。进一步,售电公司需要在现有的售电业务基础上开展相应的增值服务业务,掌握与售电相关的辅助型业务的主动权,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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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价格走势和应关注的重点问题

20211221日,中国价格协会组织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及国家粮油中心、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石油技术研究院、北京市价格协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市场网等研究机构和企业的26位专家学者,对“2022年价格走势和应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了专题讨论。

专家们认为,在当前疫情的情况下,居民消费价格运行相对平稳,但个别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波动较大;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明显,其中生产资料价格涨幅较大而生活资料价格运行平稳,价格结构性问题突出。特别是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增加了下游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了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对就业增加和经济平稳健康增长十分不利。

专家认为,由于中央及时、有效地加强宏观调控,采取了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遏制了部分重要商品价格过快过猛上升势头,使得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在2021年后期出现一定程度回落。但2022年工业品出厂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存在,价格涨幅虽然将会有所减小,仍将高位运行。由于上游价格传导作用加强、猪肉价格由负转正以及疫情的不确定影响,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也将有所扩大。

专家认为,2022年要召开党的二十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至关重要。价格稳定的关键是保证重要商品特别是粮食、煤炭、生猪等的有效供给,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和预期引导,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在疫情不时反复、上游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要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下降、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煤电价格矛盾疏解等问题,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一、对价格形势的分析判断

1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走势的判断

专家认为,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与2021年相比将有所扩大,但仍然呈现温和上涨的态势,全年价格总水平涨幅将在3%左右。

首先,猪肉价格将扭转大幅度下降的运行态势。2022年上半年猪肉价格将相对平稳,下半年将会明显上升。2021年猪肉价格下降对居民消费价格产生了大约0.6个百分点的向下拉动作用,而2022年猪肉价格对居民消费价格向下的拉动作用将会消失,并且将产生向上的拉动作用。这是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超过2021年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2021年工业品出厂价格大幅度上涨对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的传导作用将逐步显现。2021年后三个月,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幅度均明显加大,传导作用已经有所显现。2022年上游产品价格对下游产品价格的传导作用将继续加大。这是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有所扩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根据测算,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对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程度大约在1.1%左右,翘尾影响明显大于上一年。

专家同时认为,2022年我国经济面临向下的压力,GDP增长速度会慢于2021年,大约在5.5%左右,对价格上涨的压力不大。宏观经济政策对价格平稳运行有基础保障作用,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会对价格总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受疫情影响,城乡居民的收入不会出现超常增长,全社会的商品及服务消费也难以恢复到正常年份的增长水平,需求端对居民消费价格上升的拉动作用受到限制。同时,2021年我国粮食产量又创造历史最高水平,且库存储备充足,粮食价格将保持相对平稳,为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奠定了基础。加之政府对公共服务价格的控制,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虽然有所扩大,但仍然保持温和态势,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全年涨幅可能不超过3%

2、对于2022年工业品出厂价格走势的判断

专家认为,工业品出厂价格将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但涨幅比2021年将有所减小。预计2022年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将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全年涨幅将小于5%

首先,由于美国货币政策由宽松转向趋紧,全世界的流动性将有所减弱。20211215日,美联储决定加快缩债速度,将月度缩减量从150亿美元增加到300美元,按此计划缩债将于3月结束。同时,市场普遍预期美联储首次加息时间在20225月。美国收紧货币政策,对风险资产定价将产生重大影响,国际大宗产品价格上涨的趋势将得到遏制,一些涨幅过大的大宗商品价格可能面临深度调整压力,我国的输入性通胀压力将有所减弱。

其次,国家对大宗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采取了有效的调控措施,通过增加产能,及时调整供求关系,加强价格的监管,打击恶意炒作、非法哄抬价格行为等措施,抑制了部分大宗产品价格的上涨势头。

第三,出口增长有下滑的压力,部分出口产品或将转向国内市场,一方面增加国内供给,一方面减少国内生产出口产品对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从而从两方面抑制价格的上涨。

专家认为,目前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仍然处于高位运行,而我国大宗商品价格涨幅前期一直落后于国际市场,短期内国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难以出现普遍性的大幅度回落。同时,国内双碳目标的实施对煤炭等大宗商品生产能力的释放形成制约,供求将呈现动态的紧平衡状态,PPI难以有大幅度的回落。另外,2021PPI上涨对2022PPI的翘尾影响就高达3.5%左右。总体判断,2022PPI仍将保持一定的上涨态势,全年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正常情况下涨幅不会超过5%

3、对2022年主要农产品价格走势的判断

专家认为,2021年我国粮食市场运行平稳,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但国际市场粮食价格波动较大,主要以上涨为主。国际市场粮价上涨的主要因素是干旱天气导致的减产预期。另外,货币宽松、物流成本上涨、疫情影响下的供给冲击等因素也助长了粮价的上涨。加之农产品的能源化需求,在“能源危机”的困扰下,粮价达到近十年来高点。

我国是粮食进口大国,20211-11月进口粮食15094万吨,占我国粮食产量的22.1%,创历史新高。其中玉米进口2702万吨,占全国产量的9.9%,进口价格上涨20.2%;小麦进口883万吨,占2021年小麦产量的6.4%,进口价格上涨3.7%;稻米进口438万吨,占2021年产量的2.9%,进口价格下降18.0%。虽然进口量很大,但我国粮食市场在国家粮价政策调控下基本处于相对稳定的运行态势,受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有限,特别是作为主要口粮的小麦、稻谷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小。但作为饲料和工业用粮的玉米、大豆等受国际市场价格影响相对较大。

1)玉米价格将维持高位,具有一定的上涨动力。由于国际玉米价格高位运行,对国内市场玉米价格预期带来一定影响。而且受需求增加和地租、化肥及劳动力支出等种粮成本上升因素影响,玉米价格在2022年仍然存在一定上涨动力。

2)大豆保持供求紧平衡态势,价格略有回落。我国大豆对外依存度较高,供求关系受进口大豆影响较强。由于新年度全球大豆丰产概率较强,因此2022年我国进口大豆供给有保证,进口大豆价格不会超过前期高点,但价格重心仍处于偏高位置,或略有回落。

3)小麦价格仍将高位运行,进一步上涨的空间有限。小麦价格目前已处于相对高位,短期供需偏紧以及小麦价格上涨的预期将促使小麦价格继续小幅攀升,但空间有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高质量小麦需求增加,不同小麦品种价格将出现分化,优质小麦价格将继续保持坚挺。

4)稻谷价格运行将相对平稳,略有波动,呈现易跌难涨的特点。国内稻谷供给大于需求的格局在短期内难以改变,一方面2021年我国稻谷产量实现丰收,另一方面稻谷库存充足,随时可以弥补短期内市场的结构性供给不足。而稻谷的最低收购价又封闭了价格大幅度下降的空间。因此市场上稻谷价格呈现相对平稳、易跌难涨的运行特点。

4、对2022年重要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的判断

1)煤炭价格走势判断

专家认为,2022年煤炭市场将更加理性,煤炭价格将在相对平稳的状态下运行。动力煤将受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相平衡、煤炭中长期合同继续发挥“压舱石”作用以及国家管理部门对煤炭现货市场调控的影响,煤炭供需继续趋向宽松,预计煤价震荡偏弱运行。2021年国家确定了长协价格具体浮动区间(550-850 /吨),目前坑口煤价与港口平仓价很稳定,均在限价范围内。在持续保供稳价政策措施持续推进下,叠加2022年中长协合同的政策指引,煤炭市场将变得更加理性,不会出现2021年那样的大幅度上涨的剧烈的波动。预计2022年煤炭供需关系逐步改善,煤价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

2)钢材价格走势判断

专家认为,2022年国内钢材市场供需两端将呈现弱平衡状态,钢材价格将呈小幅波动走势。由于需求减弱,价格有回落的基础。

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仍将保持低位平稳增长态势,房地产投资增幅回落对钢材的需求也将继续减弱。预计房地产新开工面积在2022年三季度前都将同比大幅下滑,之后将趋稳,但全年房地产投资增速会比2021年有所回落。整体来看,钢材需求不会出现较快增长。

从供给来看,全国钢材的潜在生产能力是完全可以满足国内需求的,但是钢铁行业产量、产能“双控”政策的实施,将使钢材供给保持平稳适度的增长,钢材供求基本呈现动态平衡状态。而双碳目标的实施,将使这种平衡呈现一种紧平衡,目的是在满足需求的条件下,尽量减少钢铁行业的碳排放量,以主动适应“双碳”目标框架下新的能耗与碳排放指标要求,钢材产量增长将受到约束。

总体判断,2022年需求将主导钢材价格的走势,钢材价格存在回落的基础。但“双控”政策、双碳目标的实施又制约了钢材产能的释放。综合供需两方面紧平衡关系,2022年钢材价格将呈小幅波动、略有向下运行态势。

3)国际市场石油价格走势判断

我国对石油进口依赖度很高,一般情况下国内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接轨运行,国际油价决定了国内油价。

专家认为,2022年世界石油需求有望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但供应增长更快。从需求来看,预计2022年世界石油需求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至9950万桶/日,与疫情前水平基本相当。从供给来看,在OPEC+(指OPEC和组织之外的一些国家共同组建的联盟)现有增产计划下,不考虑伊朗制裁取消,预计2022年世界石油供应量将达10170万桶/日,明显高于需求量,石油供应过剩压力加大。但OPEC+产油国经济增长对油价高度依赖,将会通过限产进行有效的供应管控以保证其根本利益,为石油市场再平衡提供基本保障。因此,2022年世界石油市场供需基本面高度失衡的概率不大。一般情况下预计布伦特油价保持在70美元/桶以左右,比2021年略低或基本持平。但OPEC+产量政策、美联储货币政策、新冠疫情、伊核协议前景、地缘政治以及中美等大国关系等因素将是影响油价的重要因素,可能给油价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二、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价格问题

1、破解“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 三重压力,是价格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

专家认为,2022CPIPPI总体运行上都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在总水平运行平稳的同时,如何有效应对经济运行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是价格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2022年外需减弱的背景下,内需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进一步凸现。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相对平稳的市场供求关系和基本稳定的市场价格,是扩大内需的基本保障。为此价格工作应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便捷的市场交易条件,保证商品流通渠道的畅通。同时,应积极出台有利于促进需求增长的价格政策,减少或暂缓具有收缩效应的价格政策出台。应加强市场监管,着力净化市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恶意炒作等市场违法行为。协同做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反暴利防范短期游资炒作、反资本脱实向虚、反头部平台企业侵权等市场价格工作。通过增加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促进市场需求的增长。在减轻供给冲击方面,重点应降低在“双碳目标”实施过程中对能源和其他大宗商品供给的过度制约,有节奏、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既不能为了实现双碳目标损害经济增长,又不能为了经济增长影响减排目标的实现。鉴于经济建设是现阶段我国的中心任务,因此双碳目标的实现要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先决条件,以能源供求动态平衡且不导致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为基础条件,绝不能急于求成,搞运动式减排。在价格工作上,要以能源等重点商品的保供稳价作为切入点,持续的做好煤电油气调节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及时适度进行调控,确保能源和重要大宗商品稳定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而预期转弱一方面是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影响经济增长速度下滑而产生的经济预期变化,另一方面是需求收缩并伴随着大宗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同时出现而产生的市场预期变化。针对预期转弱的压力,价格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市场预期的引导,以保供稳价为切入点,着力在煤电油气等初级产品及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方面保供稳价,不断增强关键品类物资储备和调节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针对一些大宗商品及民生必需品价格暴涨暴跌,既要利用好经济手段,也要充分利用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市场动荡和恐慌特别是价格的大起大落。

2、关注疫情变化对价格运行的影响

专家认为,疫情对价格的影响是双方面的。在目前总体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下,局部疫情出现不会导致价格总水平出现大幅度升降,但对部分商品价格影响很大,价格的结构性变化和波动是主要关注的问题。因此政府在应对疫情期间的价格变化时,应注意价格的结构性控制和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对消费影响大、有代表性、或具有特殊性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及储备供应,如粮食、蔬菜、猪肉、鸡蛋等生活必需品和水、电、燃气的持续不间断供应。针对疫情要早做预案,当疫情出现时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供应链上的卡点,确保供应链通畅,保证市场的有效供给。同时,在疫情期间要保持对市场发出正确的价格信号导向,引导社会的市场预期和价格预期,引导居民的理性消费,避免出现市场恐慌。

3、关注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的问题

专家认为,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是当前缓解“三重压力”重要抓手。中、小、微企业由于其规模小、资金不足、竞争力较弱,其生存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弱。在持续两年的疫情和2021年上游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叠加影响下,其生产经营举步维艰。但中、小、微企业在吸收社会劳动力就业、稳定和增加居民收入、活跃市场经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私营工业企业是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代表,私营工业企业的经营状况部分说明了中小微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19月份,私营工业企业营业成本上升21.8%,比大中型国有控股工业企业高1.9个百分点;营业利润上升32.6%,比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低60.6个百分点;亏损额上升10.2%,比大中型国有工业控股企业高33.9个百分点。比较可知,私营工业企业的经营状况远远不如大中型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而工业中、小、微工业企业经营状况与第三产业的中、小、微企业相比还是相对好的,第三产业的中、小、微企业运行状况则是更加令人担忧,许多中、小、微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的是处于勉强维持不倒闭状态,其经营状况比工业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还要差。对中、小、微企业这种生产经营状态各级政府要给予重点关注,落实好国家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鼓励地方政府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加大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精准支持,打造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共生共荣的发展生态,夯实经济发展的根基。

4、关注上游产品价格变化对下游企业的影响

由于上游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工业消费品价格持续低迷甚至下降,加之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的显露,下游企业消化上游产品价格上涨的能力在减弱,一些下游企业继续承受生产成本增加的能力已经基本达到极限。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1-9月,农副产品加工业营业成本增加了15.0%,营业利润则下降了7.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营业成本上涨了17.8%,而营业利润则下降了25.6%;汽车制造业营业成本增加了12.4%,营业利润却下降了0.1%。在这些下游行业营业成本明显上升而利润下降的同时,上游行业则呈现营业利润大幅度暴涨的局面。20201-9月,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虽然营业成本上升了28.8%,但营业利润增长高达173.9%;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营业成本只增长了9.3%,营业利润则暴涨315.2%;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营业成本虽然增长了26.4%,但其营业利润却暴涨了852.9%。对比来看,上游行业经营成本虽然有所增长,但与其利润增长幅度相比微不足道。而下游行业营业成本大幅度上升,营业利润出现明显的下降。下游行业承受上游行业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压力导致经营困难是供给冲击的直接受害者,也是预期减弱的重要主体,解决下游企业消化上游产品价格上涨能力减弱问题,是缓解“三重压力”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应切实抓好能源、原材料等重要上游产品的保供稳价政策,避免上下游产品价格两级分化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5、关注疫情情况下低收入居民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下降问题

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会有所加大,结构性价格上涨的现象仍会出现,要特别关注低收入居民对价格上涨承受能力减弱的问题。前两年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对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支出形成较大的压力,2021年的蔬菜、鸡蛋、水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又形成了新的压力。同时,这两年疫情的反复出现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造成很大的影响,不少企业经营困难,有的陷入半停工停产状态,在困境中艰难维持。这种局面造成一些企业职工收入大幅度下降,有的职工处于半薪待工、甚至失业状态,这部分居民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明显减弱。同时前期能源、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对下游消费品及服务价格的传导逐渐显现,特别是居民的公共服务收费如居民用水、电、燃气面临很大的调价压力,这对居民支出的潜在压力与日俱升。在财政收入增长缓慢、支出压力增加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财政很难长时间承受对居民上述公共服务价格的大量补贴。从长远来看,公共服务价格的提价甚至是市场化将是必然的趋势,低收入居民公共服务支出的压力将会明显增大。另外,目前虽然价格总水平涨幅不是很大,许多日用消费品价格指数在统计上涨幅也不大,但不同收入阶层居民对吃、穿、住、用价格变化的实际感受是在普遍增强的。由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即使统计公布的价格涨幅不是很大,但居民实际的感受却是比较强烈的。加之资源价格改革、公共服务价格上调的压力,居民对实际价格进一步上涨的预期较大。这种局面将会影响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政府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促进保供稳价的实现,采取有效措施对低收入居民实施及时、有效的补贴,以增加其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上涨而下降,并力争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适度提高,以利于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6、关注煤电价格的矛盾疏解,建立良好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专家认为,煤、电价格矛盾的协调将是2022年乃至今后一定时期我国价格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22年预计国内对煤炭需求仍维持在高位,今冬明春临时增加的煤炭产能能否转化为长期产能存在不确定性。若供需形势不能改善,煤价可能维持高位运行,对下游各行业产生较大的成本传导压力。2021年整个电力行业承担了上游煤炭涨价的压力,燃煤发电板块亏损预计达到3000亿元。2022年随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机制实施,预计上游煤炭涨价成本将向下游用电企业传导,按20%价格浮动上限估算,向下游传导成本将超过3000亿元。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发电成本增加,电力价格理应上涨。但实际情况是,电力价格一旦上涨,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成本都要增加,这会影响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价格的普遍上涨,特别在在当前疫情情况下,中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居民是难以承受的。因此电力价格上涨的幅度就会受到一定的制约。在市场实际运行中,煤炭生产企业要求放开电煤价格,希望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电力生产企业则要求在电力价格没有完全放开的前提下,电煤价格的上涨也要受到制约,否则电力生产企业亏损严重,难以负担过高的煤炭价格上涨的压力。如何做好煤电价格的协调,保持煤炭和电力行业都能平稳发展,是缓解供给冲击压力的关键点,也是“保供稳价”的出发点,更是价格工作的重点难点。

三、关于2022年价格工作的政策建议

1、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正确引导市场预期,防止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变化

对于经济发展的重点物资和居民关心的重点商品的价格变化要进一步加强监测,特别是要盯住对外依存度高的初级产品价格的变化,及时协调价格矛盾,防止因重大缺口演变成“灰犀牛”事件。要重点分析研究价格变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价格变化的分析、预测、预警能力。要深入系统研究中长期价格走势及粮食、能源、钢材等重要商品供求、成本、价格等问题,及时发布有关的生产、需求和价格信息,正确的引导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稳定企业的投资信心和居民的消费信心,为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创造条件。

2、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一次能源供应保障,缓解煤、电价格矛盾

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对能源成本的承受能力,采取措施增加煤炭长期产能,打击中间商炒作,把稳定电煤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2021年煤炭订货会透露信息反映动力煤基准价或将从535/吨上调到700/吨,这个价格水平仍高于2020年供需平衡市场的平均煤价,打破了煤炭、煤电企业的利益平衡格局。若考虑合理运费,到厂标准煤价将超过1000元。也意味着今后一段时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没有下浮空间,只能上涨。因此,建议国家层面继续采取各项措施,加强今冬明春一次能源供应保障,鼓励煤炭行业增产扩产,加快促进电煤价格回归正常价格区间。同时应加强监管,压减中间环节不正当牟利、进一步降低动力煤基准价标准,确保煤电上网电价总体平稳,缓解下游用电企业成本负担。

3、针对价格的结构性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价格调控

这两年价格总水平(CPI)涨幅比较温和,但个别商品价格却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生活所必需的食品、易于炒作的农产品等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如大葱、大蒜、生姜、蔬菜等均出现过匪夷所思的价格上涨。这种现象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可能会成为市场上的常态。对于这种结构性价格上涨,应从市场供给和市场监管方面多做工作,一方面努力增加相应物资的生产和调拨,把握好相应物资的收储和投放时机与力度,加强及时的进出口调控;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不要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与正常的市场行为相混淆。大葱、生姜、大蒜等小农产品虽然销量小,对居民消费支出影响不大,但这种违法行为对市场的影响、对居民消费心理、对价格预期和消费行为的负面影响极大。如果不及时治理,违法者将会逐渐增加,被操纵的商品也会逐渐增加,这对价格的平稳运行是非常不利的。

4、建立健全完善的电力市场化价格机制

价格机制是电力市场改革的核心问题,推动建立适应与市场进程相匹配的价格形成机制,是促进电力市场公平稳定运行的关键。1439号文、809号文的落地实施,很大程度上疏通了电力成本和价格传导机制,及时疏导企业发电成本,逐步建立起了“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有效发挥电力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积极作用。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发电市场价格形成机。燃机发电作为清洁高效和运行灵活的电源,应充分考虑燃机发电调峰作用、灵活性、绿色、环保、低碳等价值,在电价机制中予以体现;实行气电联动价格机制,根据天然气价格变动调整燃机上网电价,顺利传导上游天然气成本;煤电将由电量型电源逐步向调节性电源转变,建立煤电容量补偿机制,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从机制上解决煤电机组生存压力;可再生能源补贴逐步退出,新能源发电实行平价上网。为促进新能源快速和可持续发展,需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体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环保低碳价值。健全完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及阶梯电价政策,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5、研究建立电力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双碳”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目前,电力基金附加中仍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三峡建设基金)用于非电领域,即将于2025年到期取消,建议促请全国人大将该基金转为电力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双碳”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此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基金今后若有富余,争取优先统筹纳入电力发展基金使用。

6、密切关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

加强对宽松货币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效果及中长期影响的研究分析,在做好价格调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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