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后给了青苗钱签完合同还可以要地上物钱吗

导读:在拆迁的时候应该是双方都达成协议了,拆迁方再进行拆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拆迁方并没有在双方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拆迁,而是进行强拆等。那么拆迁签合同多久拿到钱?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拆迁签合同多久拿到钱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拆迁合同签完多久可以拿钱呢?

  款支付和建房的程度是没有关系的,一般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是要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明确约定,若协议的相对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支付拆迁补偿款,是可以根据拆迁补偿协议主张。因此,若作为被拆迁人,需特别注意拆迁协议中拆迁款的总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以保证纠纷发生时,被拆迁人能以最低的成本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一般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是要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约定的,一般只要你原来的房子拆除之后就可以支付的。以协议为准,可咨询拆迁办。

  二、拆迁补偿费有哪些呢?

  拆迁(或征收)赔偿费:是指拆迁(或征收)主体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至少包括:

  1、房屋补偿费,即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补偿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搬迁、临时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补助、奖励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4、其他,除了上述费用外还有设备迁移费等其他费用。如果是经营性用房,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被拆迁(或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三、如果没签拆迁协议却遇到了违法强拆,哪些办法进行维权

  为了避免自己在拆迁过程中吃亏,被拆迁人可以提前聘请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随着拆迁项目的不断推进,被拆迁人可以与律师进行及时沟通,随时掌握强拆发生的可能性。如果提前预计到强拆可能发生,则需要守护好自己的房屋,并在发生强拆时及时通知律师,以免遗失证明强拆的第一手证据。

  第二、第一时间报警,要求警方制止违法强拆

  有很多被拆迁人觉得拆迁是经过审批的,便认为报警是在做无用功。这种想法是错的,尽早及时报警,对警方的出警时间和强拆的情形进行记录,可以避免诉讼过程中的困难和麻烦。同时还要多人多次报警,使强拆难以进行。

  第三、保持冷静的头脑,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

  在未签拆迁协议前突然遭遇违法强拆,首先要稳住自己的情绪,不要和拆迁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可以上前要求对方出示强拆许可的依据和文件。其次要保留好强拆过程的证据,从多角度多位置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最后,可以委托律师与强拆工作的负责人协商和沟通,争取让拆迁工作回到谈判桌前。

  第四、必须要有的心态:平和淡定

  在自己没有任何准备前,房子突然强拆,任何人都有焦虑、愤怒、害怕等不安的情绪,这是正常的,但是我们要及时转变为平和的心态,沉着应对强拆,为最终的合理补偿创造条件,从而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很多问题没协商清楚的情况下,遇到违法强拆,肯定会对被拆迁人的利益造成很大影响。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在实施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需要分析当前的状况,在必要时求助律师,不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拆迁合同签完多久可以拿钱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拆迁合同签完之后多久拿到钱,是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的,一般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约定的时间来,具体建议咨询当地拆迁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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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协议里面是包括了土地征收标准以及土地拿地的成交价,还有安置的类型和交付的时间的,这些所有信息都需要住户了解清楚,那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我们律师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如果要和政府部门签订补偿协议了,这个时候一定要对补偿协议书里面的金额和补偿方式以及安置的情况做详细了解,如果发现明显的补偿标准比较低,可以提出这个问题,以上内容整理完毕,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华律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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