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的工资正好房租和吃饭顶多剩1千两千 这种情况怎么办?

各种条款是不是快看晕乎了?

子女从满3周岁至教育结束,不论处在什么教育阶段,不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接受教育,均可按照每个子女/月扣除1000元,或由夫妻双方每人各扣除500元计算。

在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扣除。

第一类: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其他城市,扣除1500元/月;

第二类: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1100元/月;

第三类:市辖区户籍人口不到100万的城市(以统计局公布为准),扣除800元/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4800元/年;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明年起你有哪些抵扣项、抵扣多少

那么,作为上班族,如何通过申领表格、填报来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相关表格有哪些内容?如何填写?不愿意让单位知道某些隐私的人怎么办?享受相关扣除需要保存好哪些资料?每月预缴税款又该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12.如果A从明年1月起支付房租租金,但3月才将相关信息报送单位,1月、2月房租租金能否补扣?

答: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预扣时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26.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否都能扣除?

27.如何定义首套住房贷款?

答: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28.要享受房租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看看税务总局的答疑吧!

国家税务总局答疑60问

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5、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纳税人通过电子模版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员工签字?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四章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模板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9、个税APP现在可以填报了吗?

个人所得税APP从2018年12月31日正式对外开放,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实名认证后,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11、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2、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13、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4、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5、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

16、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7、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后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扣除?

不是。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修法,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落实税改红利,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人自2019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红利。

18、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19、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0、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2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2、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3、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24、请问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25、专项附加扣除文件什么时候颁布和执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18年12月22日颁布,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6、如果为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项目与兄弟姐妹应如何分摊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7、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密码在哪里获取?申报密码忘记如何处理?

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在企业第一次申报时可自行设置,也可从大厅获取密码,如忘记密码,需到大厅进行重置密码。

手机APP和网页WEB端的纳税人忘记密码时,可点击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功能,通过身份证号码和预留手机号进行重置。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找回密码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28、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提案,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9、如何下载新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在各地电子税务局网站可以下载新版扣缴客户端,原扣缴客户端用户,可以通过本地直接下载升级。

30、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2、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 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 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33、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34、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5、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36、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37、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8、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9、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4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41、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42、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4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44、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45、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46、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8、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49、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50、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51、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52、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53、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5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5、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56、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57、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58、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9、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0、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1.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答: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

答: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后,可以及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其在办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时,依据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

3.个人何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

答:个人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并计提个人所得税前,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由扣缴义务人用于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4.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5.个人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除填写电子模板外,个人还可以填写纸质报表的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续,税务部门还将逐步提供更多的网上信息采集渠道,由纳税人填写后,通过网络传递给扣缴义务人,用于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7.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亦即在扣除年度内可以追溯扣除,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张先生的小孩在2018年11月已经年满三周岁,在2019年3月1日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元,则扣缴单位可在3月8日工资发放时,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为3000元,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8.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信息采集失败;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败;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的范围之内;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在当月未及时办理扣除;五是扣缴义务人操作有误,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

9.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调整。如存在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

10.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

答: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1.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并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

12.扣缴义务人应从哪个功能入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在扣缴客户端中,进入到“办理2019年及以后的业务版面”,通过【专项附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导入或手工添加方式采集。如果当前为“办理2018年及以前的业务版面”,则可通过系统上方的【业务切换】按钮进行切换。

13.模板批量导入后,提示部分导入成功,后续如何操作?

答:请认真耐心的查看导入日志,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如有漏项,会导致失败,日志中会有明确说明,“【XX专项附加扣除】页签:【明细行X】的【XX】未填写,请检查。”请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

1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信息采集处进行采集,才能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先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5.在某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批量导入16个模板后,只显示13条信息,什么原因?

答:扣缴客户端在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可以导入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后,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显示有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不在此展示,可通过其他专项扣除菜单查看其他人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与填写时间并非同一概念。同时,新个人所得税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可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本次只采集2019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应填写2019年。

2.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有何注意事项?

答:要填写此前扣缴义务人在员工基础信息采集时采集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否则,会造成个人信息与此前采集的基础信息无法对应,导致信息采集失败。

3.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享受子女教育、房屋租赁、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有鉴于此,个人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提供配偶情况。

4.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况发生过变化的如何填写?

答:按照填写电子模板当时的情况填写即可。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2.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3.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4.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5.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6.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8.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9.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11.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5.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1.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2.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1.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2.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3.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4.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5.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6.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择。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1.填报赡养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2.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3.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1.填报电子模板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一是不要修改、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二是建议用excel填写电子模板;三是填写电子模板时请仔细阅读相关的说明和提示。

2.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电子模板所列行次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插入一行,或者复制一行,在最后一行后粘贴增加行次填写。

3.部分电子模板会读取失败,如何处理?

答:常见情况有以下几种:

(1)部分因为填写不规范,建议按照导入时客户端反馈的导入失败提示信息修正后,重新执行导入;

(2)部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格式兼容性造成,建议在执行导入的电脑上用EXCEL打开导入失败文件,然后保存为XLS或XLSX格式后,重新执行导入;

(3)部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损坏,文件打不开,这种情况下只能重新采集数据。

4.拿到的电子模板文件损坏后,从哪可以下载新的电子模板。

答: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5.电子模板填报完毕后,扣缴义务人应该如何进行导入操作?

答:扣缴义务人将收集到电子模板放至指定的文件夹,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导入按钮,选取“导入文件”,选择对应的文件夹,即可导入相应的电子模板数据。

扣缴义务人在导入电子模板时,为提升模板导入以及问题排查效率,需要提醒员工进行规范的文件命名,如: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人员比较多的单位建议分部门建文件夹;同时,为确保导入模板的成功率,建议限制每个文件夹的文件数量。

6.专项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复多次导入?

答:可以,不会造成信息重复采集。如果批量导入后,仍有提示导入失败的模板文件,建议可尝试再次导入。(可参考“一(13)问题描述”)

不懂的地方记得来这里找答案~

编辑:小满 审核: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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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加大退税减税政策实施力度

  (一)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同时,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措施。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今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此基础上,此次国家又将退税政策扩围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进一步扩大政策红利和实施效果。同时,考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加之财务力量相对薄弱,对政策理解、数据填报等可能存在不足,留抵退税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同时,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行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对一、点对点加强办税辅导,优化电子税务局、“掌上办税”、无纸化办税等渠道和措施,优质高效办理留抵退税。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行为。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1+6”行业企业主要是针对制造业和围绕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此次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都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比较贴近的商业、服务业、农产品生产供应等行业企业,涉及到吃、穿、用、行、娱乐等,将对恢复市场景气度、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群众心理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同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稳就业的主力支撑,但受疫情等影响更为明显,加大帮扶力度,优先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抵税额退还到企业手中,对于缓解资金压力、帮助渡过难关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有效稳住经济大盘、稳住市场预期、促进消费恢复等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为落实好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更多从纳税人角度出发,不断丰富征纳之间沟通交流渠道,让纳税人享受到更便捷、更高效、更规范的涉税服务,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

  (二)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政策抓手。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017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75%。2018年将所有行业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2021年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扣除比例提高至100%。2022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细化落实措施,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加强培训辅导、广泛宣传报道,通过新闻报道、信息推送等形式,分类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我省是传统能源和原材料大省,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将全面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扎实稳定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并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落实落细该项政策,实现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方便企业享用政策红利,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转型升级,更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落实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汽车工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是先进制造业的代表行业,但受疫情和供应链双重影响,汽车产销量有所下降,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发展是当前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市场恢复的重要抓手。为了促使汽车消费,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预计将有效拉动汽车产业快速恢复,短期内乘用车销量同环比下滑的态势有望得到改善,将对促进居民消费恢复、提振汽车消费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事关资金使用效益、事关政策落实落地、事关宏观调控效果,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决策部署落实的根本要求,也是当前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此次国家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纳入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加快转移支付下达,省、市两级转移支付尚未下达的,原则上6月中旬前全部下达(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中央转移支付在接到后30日内下达,尽可能缩短下达时间。各级要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第一时间拨付到位,确保快支出、快使用、快见效。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也要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三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重点对困难地区倾斜;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助企纾困等需要,由按月调拨库款,阶段性调整为逐月预拨、按旬补调,压实市县政府责任,保障有关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基层平稳运转。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落实国家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加快转移支付下达、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库款调度保障等措施,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对符合拨付条件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努力让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尽快将政策资金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明确要求,今年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我省政策措施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全力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提早储备一批新项目,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指导各级抓紧调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提早做好发行准备,力争6月中旬发行完毕。二是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推动专项债券早使用、早见效。三是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指导各地抓紧储备一批新项目。四是鼓励各地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包括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同时,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指导各地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拨付使用,预计今年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时间比去年提前5个半月,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超前发力,专项债券更早发行,更早支出,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稳就业、稳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有利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优化升级,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鼓励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有利于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四、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沟通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工具和纽带,是推进普惠金融、助力融资畅通、服务实体经济、惠企利民的重要手段之一。当前,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经营困难加剧,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为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围绕发挥资金的杠杆效应,制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系列措施,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充分发挥增信、分险作用,促进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分散机制,实施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2.政策措施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一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融资担保机构”三级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再担保、资本金补充等方式,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优化我省融资担保发展环境,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二是切实降费让利,鼓励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小微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给予降费补助,有效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三是发挥省融资担保基金和省农担公司龙头作用,开展“总对总”银担合作,提高支农支小业务占比,降低融资门槛,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支持力度。

  3.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定向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2022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省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力度。二是发挥省融资担保基金增信分险作用,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的担保机构给予40%—50%风险分担,引导合作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免除资产抵质押,将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省融资担保基金今年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担保金额占比由不低于80%提高至不低于9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由不低于50%提高至不低于60%。三是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给予保费补贴,财政补贴后的综合担保费率(向贷款主体收取和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3%。四是发挥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将年化担保费率控制在0.8%以内;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成员,阶段性给予担保贷款额2.5%的贴息贴费,对重点农业行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实行担保费减免。

  五、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重要支撑,是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是构建国内大循环的生力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世界各国政府采购的普遍作法。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等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今年以来,面对新一轮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为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政策措施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一是从落实预留份额政策、提高预留比例、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等三个方面,对国家政策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二是推动政府采购工程,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阶段性提高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三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全力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我省经济平稳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0%以上的要求,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二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下半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三是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适当提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

  六、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1.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二是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基础上,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到2022年底。

本次扩大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都包括哪些行业?本次扩大缓缴政策范围,在原先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新增特困行业纳入缓缴范围。

  3.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自愿申报社保费缓缴,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申请、由窗口受理,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

  4.企业可申请社保费缓缴的期限和补缴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所属期为申请当月起至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2022年5月未缴纳的可在6月申请缓缴。原5个特困行业企业申请缓缴费款初始月份为2022年4月的,从2022年12月征期起逐月补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企业从2023年1月征期起逐月补缴,最迟均在2023年6月征期内补缴到位。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所属期为申请当月起至2023年4月的工伤、失业保险费,2022年5月未缴纳的可在6月申请缓缴。原5个特困行业企业申请缓缴费款初始月份为2022年4月的,最迟在2023年4月征期内补缴到位,其他企业最迟在2023年5月征期内补缴到位。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1.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实施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符合条件企业按规定比例返还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往年基础上提高了返还比例。二是对符合条件地区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助力企业脱困。在4月份对中小微企业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本次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和非中高风险疫情地区5个特困行业企业。三是对符合条件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促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是明确继续实施1%的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率,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多措并举减轻社保缴费负担。

  2.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返还标准和政策实施期限如何规定?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要满足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的条件。按照参保单位划型,大型企业和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以下的上述六类参保主体按照90%比例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3.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补助标准如何规定?本次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符合政策实施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扩大到大型企业和非中高风险疫情地区5个特困行业企业,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4.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补助标准和政策实施期限如何规定?企业按照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人1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需要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加失业保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5.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是多长?本次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八、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等不利影响,国务院对在疫情防控中住房公积金如何助企纾困作出了部署。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功能,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和职工早日克服疫情影响,促进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恢复,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各地可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上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底。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支持政策覆盖面比较广,包括了企业、购房者和租房者,客观上有助于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压力,显示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下,住房公积金通过人性化管理助企业纾困,为缴存人排忧,体现了公积金纾困的政策导向,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应。

  (二)落实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1.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鼓励市县加快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鼓励市县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引导市县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履行好为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和责任。

  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2022年,下达省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2亿元,根据市县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基本公共服务等因素分配,用于增强我省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各地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助力“六稳”“六保”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从2002年起,国家实施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用于支持创业、扩大就业。2016年,国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九类人员,贷款额度逐步提高,贷款利率进一步优化。2018年,国家将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人员,对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由市级或县级人社部门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财政部门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此次国家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2.政策措施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群体范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受疫情影响下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助力援企稳岗。三是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融资成本,用财政贴息的办法,激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3.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2020年底前发放的符合国家规定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分别按全额和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50%给予贴息;对2021年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银行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复核贴息”的流程办理。同时,此次将新市民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群体范围,进一步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

  (四)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具体内容是什么?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将以市为单位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如何发放?2022年,下达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9.3亿元,结合困难群众救助任务量、财力状况、工作绩效等因素下达市县,并适当向保障任务重、财政困难程度深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由市县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县民政部门按规定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支付到救助家庭、个人及有关机构集体账户,并按规定对发放结果进行公示。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在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加快已授信贷款的信贷投放,积极挖掘新的项目储备,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

  二是灵活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工具,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三是开办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直通车”名单库的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优先给予贴现融资。

  四是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以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专项再贷款,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撬动我省绿色转型、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领域信贷投放。

  2.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方面有什么新政策?

  一是政策受益面扩大。政策支持对象明确增加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货车司机等人群,将货车司机贷款、商用货车消费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纳入了延期范围。货车司机只要提出贷款延期申请,且无违约记录,具备行驶证等基础证明材料,银行就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延期。

  二是发挥银行主动性。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受困主体自主协商,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同时,要求银行提前联系企业,主动对接延期需求,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3.贷款延期后会不会影响企业或个人的征信纪录?

  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4.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纾危解困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一是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起,人民银行按照市场化方式将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化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撬动相关地方法人银行在稳定贷款存量的同时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根据《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将增加一倍,即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我省有141家地方法人银行符合政策要求,可按季度根据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新增情况获得激励资金。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持续调动我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积极性,有力缓解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规模。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

  三是继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化LPR改革,发挥好LPR的指导性作用,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调整机制,稳定银行负债成本,带动企业贷款利率的稳中有降。

  5.在稳定经济的大背景下,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一是稳投资和促消费领域。重点围绕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扩大消费类贷款规模,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产品市场,支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

  二是粮食生产和能源安全领域。积极对接重点种业融资需求,加大对种业龙头企业和种业产业园区的金融资源投入。加大对省内重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煤炭生产、储备和煤电企业等融资需求。

  三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领域。做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对接,运用科技创新、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物流配送企业融资。

  6.在支持就业创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群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对保证员工就业基本稳定的中小微企业,在贷款存量平稳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融资需求适度加大信贷投放。

  二是支持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基础上,鼓励各地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

  三是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7.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什么具体政策?

  一是鼓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稳定增长。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

  二是做好房贷首付比例政策调整及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落实。要求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

  三是为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

  8.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4个关键阶段给予哪些重点支持?

  一是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是进入省级后备资源库的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政府部门为其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领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专项资金;引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投资力度。

  三是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代管。

  四是给予财政补助,详见《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9.在提升稳外贸稳外资金融服务水平方面有什么措施?

  统筹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河北省优质企业“后备库”,将“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河北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范围。企业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申请外债登记,提倡“线上办”。鼓励银行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通过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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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燃财经 邓双琳 朱晓宇 杜晓玲 郭一梦 谢中秀 冯晓亭

一位留在十八线县城每个月赚3000元的年轻人,和一位在北京工作每个月赚10000元的年轻人,谁的消费力更强?

答案是留在县城的年轻人。

不要小瞧了县城青年的消费能力。相比大城市来说,县城的生活成本更低、生活压力更小,即便每个月只赚3000元,但对于一位在县城有车有房吃穿不愁的年轻人来说,这些钱几乎可以全部用来自由支配。而对于一位在大城市月薪过万的年轻人来说,除去高昂的房租水电、交通费用、吃饭成本以后,剩下可以自由支配的额度几乎所剩无几。

很多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在过年回乡后都会有同样的感受:留在老家的朋友生活质量看起来比自己还要高。

“毕业后选择回到我们那个小县城的年轻人基本上都是父母在当地有些产业和门路的,在他们毕业前,父母就帮忙准备好了车房,甚至还安排好了工作。”在北京工作的飞飞说,“而我这种普通家庭的孩子,只能选择来到大城市打拼,虽然大城市竞争激烈,但只要坚持下去也能找到机会。但在拼出头之前,我常常会觉得自己混得不如那些留在老家的同龄人。”

飞飞的一番话听起来残酷,但的确折射出了某种现实。有钱有闲、生活成本更低的新一代县城年轻人,才是隐形的“消费巨人。”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三线及以下城市的消费者占全国的七成以上,GDP占全国的59%,同时三线及以下城市也贡献着中国三分之二的经济增长。

印象里,下沉市场似乎更偏爱低廉消费,拼多多的崛起正是源于此。但是,如果将目光收缩在县城里新一代年轻人的身上,会发现他们对于品质消费和品牌的需求正在快速见长,最新款的奢侈品包包、最新一代的电子产品、炒得火热的AJ和椰子,这些代表着高消费的产品对小镇青年来说已经不再稀罕。

燃财经发表的《苹果不该拒绝拼多多》一文中曾阐述,下沉市场正在成为iPhone销售新的增长引擎。据《2019年京东手机iPhone数据报告》显示,2019年1-8月,京东iPhone整体销量中,3-6线城市市场份额占比过半。其中,3-6线城市销售额增长是1-2线销售额增长的5倍,3-6线的销量同比增长也远高于1-2线城市。

而2019年天猫618期间,苹果天猫官方旗舰店3-6线城市成交同比增长高达170%,比一二线城市高出近1倍。

本期小酒馆,我们和一些留在县城以及离开县城的年轻人们聊了聊,有的年轻人虽然身处一线城市,但生活品质却远远不如那些那些留在老家的朋友。在县城,月入5000元的年轻人敢花一个月工资买一瓶面霜,而大城市月入过万的年轻人却仍然用着iPhone7,迟迟舍不得换新款。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如今的下沉市场,再想靠“低价”、“补贴”等关键词去深挖用户已经十分困难,但当这一届90后甚至00后的年轻人成为县城的消费主力之后,“品牌”与“品质”将会是下沉市场最值得挖掘的价值点。

身处十八线,却穿着满身的一线奢侈品牌

我一直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刚毕业没两年的年轻人,每个月能拿到2万多元的薪水在同龄人之中已经很不错了,起码这个收入已经让我实现了“车厘子自由”和“口红自由”,一些特别喜欢的电子产品和轻奢包包也能说买就买。

但是过年回到老家后,才发现留在老家的同学生活品质更高,更敢“买买买”。

大年初五的时候,高中班长组织了一场同学聚会,在场三十多人,有一半目前正在其他城市读书或工作,而另外一半则是留在了老家生活。好多在老家的同学已经有房有车开始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了,据说,房子和车子都是父母早就备好了的,县城的房价不高,买房子并不是太难的事情。

而我们这些在大城市工作的,却从来没想过房子和车子的问题。譬如北京,不仅房价高,而且外地户口还需要五年社保才能有购房资格,至于车子,更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摇上号。至少对现在的我们来说,房子和车子还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

而且老家的朋友对奢侈品的购买力也远远超乎我的想象。在老家同学的身上能看到巴黎世家的外套、香奈儿的包包、FENDI的围巾、GUCCI的鞋子……几乎都是热门款,他们在饭桌上互相交流今年哪款包包值得入、哪款鞋子值得抢,还互推了靠谱的代购微信,这让我十分意外,其实在北京工作的时候,也很少见到有同事每天从头到脚都穿戴着一线奢侈品牌。

同学说,他们平常在老家的日子其实很闲,加班、早高峰、通勤这些词在他们的生活里根本不存在,一些人回老家是为了帮衬家里的生意,还有一些人考了本地的公务员,吃住都在父母家,生活也不需要什么成本,所以大家平常闲来无聊只能想想怎么娱乐、怎么消费,他们一年赚的钱看起来不多,但其实全是零花钱。

而我们这些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听起来工资挺高,但实际购买力真没那么强,仅是生活成本支出就占大半了,如果还有家庭、有孩子,那赚的钱就更不够花了。所以我们没有老家的同龄人那么“敢买”。

虽然心里很酸,但也只能安慰自己过好当下的生活,起码我是自食其力的。既然选择放弃老家的安逸来到北京打拼,那就要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继续冲着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努力吧。

收入比我低一半的县城同学,比我会享受生活

每次过年回家,看到收入比我低一半的同学都很会花钱享受生活,就让我感到有些扎心。

这次过年,我大概休了8、9天的春节假期,除了大年三十,几乎每天都是在老家朋友的热情招待下度过的。

大年初三的那天,我们约了几个同学聚会。大家聚在一起,吃饭、喝酒、k歌、洗脚、泡澡、按摩,每样安排了一遍。这是我在北京很难享受的生活,我当时还想,即使是AA,每个人怎么也得上千了,算的时候,我还有点心痛,毕竟,这一天的消费,抵上我几天的工资。

结果后来结帐的时候,其中的一位同学说,今天的活动他买单,我们其他几个人都说不用,他还急眼,说难得高兴。我当时简单算了一下,这一天下来,怎么也得好几千。

我这位同学,平时生活中消费能力就很高。代步工具是宝马X5,穿着一身名牌,随随便便一件衣服、一双鞋子就要几千元。前两天我在朋友圈看到他穿的一件外套很好看,本来想买一件来着,结果上网一搜,价格要2000元。这个价格远超出我的承受范围,我犹豫了好久都没下定决心买。

除了一些吃穿用度,平时在朋友圈还能看到他经常分享的一些旅游照片,其中还有很多是国外。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他的度假照片,搭配着“诗和远方”的文案,催动着我这颗躁动不安的心。

他其实没有正式工作,听说利用一点人脉关系牵线搭桥,帮助别人介绍工作,收入并不稳定。他也不是家缠万贯的富二代,父母都是农民,没有很厚的家底供他挥霍,所有的消费,都靠他这些不稳定收入来支撑着。

我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打拼,虽然收入比他高很多,但是消费水平跟他远远不能比,因为到手的钱还要支出一些不可避免的成本,比如租房、吃饭、交通、水电等生活成本,剩下的钱还要精打细算,规划着将来。

但是在老家的同学,几乎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虽然收入不算高,但是挣得每一分钱几乎都是可支配的收入,可以随心所欲地吃喝玩乐,慢节奏的生活虽然平淡,却也舒适,令人向往。

其实在我们县城,几乎每个年轻人都很会享受生活,挣到的钱,不是花在吃、穿上面,就是没事儿出门旅个游,每天过得好不惬意。

这几年每年过年回去,都有同学劝我回老家来享受安逸的生活,不过每次心动也就一段时间,回到北京融入快节奏的生活之后,也就渐渐淡忘了小城市的美好。更何况生活的面貌并不全是老家的同学朋友圈里所展现出来的样子,如果真的回老家度日,我想仅仅是平日里的那些鸡毛蒜皮小事就足够让人烦恼的了。

我想人生除了享受安逸之外,还应该追寻一些别的意义。

每个月工资五千,却敢买“黑绷带”面霜

我在上海工作了十年,如今每年的收入少说也有三四十万元,但却一直舍不得买那瓶我种草了很久的赫莲娜“黑绷带”面霜。

今年回老家县城过年的时候,去表妹家串门,却发现表妹的梳妆台上赫然放着那瓶我心仪许久的贵妇面霜。表妹在老家的一个商场当销售,一个月的工资仅有5000元左右,这瓶100ml价值5000多元的面霜,抵得上我表妹一整个月的收入了。

除了这瓶贵妇面霜,表妹的化妆台上还有海蓝之谜的精华、SKII的神仙水、莱珀妮的鱼子酱眼霜……各种贵妇级别护肤品一应俱全,这让我这个在大城市生活、工资比她多好几倍的姐姐羡慕不已。

虽然表妹在县城一个月仅赚5000元,但她实际的购买力其实要比我强很多。平时她也会给我分享一些化妆品、衣服、包包的链接,都是价格比较贵的大牌。

表妹在县城没有房贷、车贷,买菜也很便宜,表妹的老公在县城当公务员,逢年过节单位都会发放米面粮油、超市购物卡之类,所以他们的生活成本很低,因此表妹才有闲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而我就不一样了,虽然我和老公每年的年薪加起来也有大几十万,但我根本不敢像表妹那样大手大脚的花钱。每个月的车贷、房贷就是一项大支出,孩子的花销更是重中之重,在上海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十分高昂,省下一瓶黑绷带面霜,就能让孩子多上几节私教课,所以我和老公的生活都是能省则省,不敢有太多花销。

表妹时常羡慕我能在大城市生活,能看遍大城市的繁华和灯红酒绿,但我心里却十分羡慕她能够毫无压力地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生活有苦有甜,过好自己的生活,做好自己的事情,每天过得都比昨日的自己更好,那就足够了。

开着宝马上下班,每个月却只赚两千多

凉爽 | 25岁 传媒行业

我的一个大学室友,虽然来自县城,但是出手却十分“阔绰”,几乎每一代苹果手机最新款她都用过。

前两年我们读大学的时候,大家每个月的生活费基本上都是1500元左右,而她当时每个月的生活费至少也有4000多元。我们那时连一件200元的衣服都觉得挺贵的,但她每次出去逛街,2000多元的衣服说买就买,有时候还会主动请我们吃饭,一顿就要500多元,我们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回请她吃饭的话只能其他几个室友一起凑钱请。

当时还是学生的我们,对她十分羡慕。我们央求父母好久才能买一个iPhone或是iPad,但她所有的电子产品都是苹果,而且苹果手机每年更新,她都会第一时间去买最新款。

毕业以后,她的父母在老家为她安排了工作,是一个在电视台的闲职,每个月的底薪据说也就两千多元,而我和其他几个室友则分别去了北京和上海工作。

回到老家的室友,虽然工资很低,但生活水平却不降反升。据她说,家里之所以给她安排工作,是怕她太闲了,总得找点事干。

父母给她买了一辆宝马5系,她每天只需要开车十分钟就能到达单位。而且单位上班的时间是早八晚五,没事儿的时候下午三四点就能下班,所以她的个人时间也很充裕,她说下班以后没事干,只能逛逛小红书,刷刷淘宝,用父母给的银行卡买买买。

其实现在的县城有很多我室友这样的“县二代”,上一辈积累了一些产业和财富,虽然这些资产在大城市真正的有钱人眼里并不算什么,但在县城足够安逸地生活一辈子了。很多父母舍不得孩子出去吃苦打拼,就让孩子回到县城工作,虽然县城的工资低,但是房价和生活成本也低,可以舒舒服服的生活。

我的室友早早就换上了iPhone12,而我这个在大城市奋斗的打工人,虽然拿着过万的工资,但却还是用着iPhone7,我想换手机很久了,但是一直舍不得,我打算等今年iPhone13出了以后,再买降价后的iPhone12。

说不羡慕室友是不可能的,但我并不是唯“出身论”的人,我相信只要是我想要的东西,都能够通过我自己的努力争取到。有人喜欢安逸,有人喜欢拼搏,我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我的堂哥,花三万块买驼奶粉

县城年轻人的消费能力,不仅体现在自己的吃穿用度上,他们在孝敬父母上也很“舍得花钱”。

今年过年回家,围着“小太阳”烤火的时候,我堂哥随口提了一句:“今年,我花了三万块买驼奶粉。”刚听到的时候,我只是心里咯噔了一下:“什么?三万块?这么多!”但其实并没有太往心里去。

直到我起身告辞,他出于礼貌送了我一罐,我打开某宝进行了一番搜索后,才发现这个奶粉并不简单。某宝信息显示,这一罐驼奶粉就值588元。怎么说呢,一般婴幼儿奶粉是比较贵的,也是家长最愿意花钱的,但同样在某宝,某进口蓝钻、一段婴幼儿奶粉也只要429元一罐。并且,这个婴幼儿奶粉是900克一罐,我堂哥买的驼奶粉,只有300克。

同时,我还查了一下这个奶粉生产企业的情况。资料显示,该企业在2020年4月才将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纳入生产范围,而此前,这家公司是做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医疗器械、机电社保、电线电缆、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等机械制造,跟食品八竿子打不着。

询问之下堂哥告诉我,驼奶粉是他妈妈、也就是我大姨在抖音看到的,第一次大姨提出来想买,堂哥就拒绝了,说驼奶粉营养价值还不如牛奶,宣称的“含大量胰岛素,可降低血糖”、“抗癌抗肿瘤”、“硒含量超高”等功能均为子虚乌有,堂哥还顺便甩了一篇科普文章给大姨看。

但后来大姨一直闹腾,说堂哥不孝顺,堂哥架不住,只能一口气买了八箱驼奶粉,三箱给岳父岳母家,五箱给我大姨。为什么不是各自四箱?因为“四”不吉利。为什么不是各自三箱?因为太少了我大姨不满意。

听到这里,平时买一盒鲜牛奶都要反复对比价格、而且还要挑正在打折的那一款的我,流下了属于穷人的眼泪。那可是588元一罐啊!一箱6罐,八箱就是两万八千元,足够我在北京生活五个月了。

堂哥的孝心值得点赞,但让我惊讶的是,他竟然花了三万元去买口味不怎样、营养价值还不如牛奶的驼奶粉。“这不是高消费,这是智商税”,当我问起堂哥的感受时,他说,“为了让妈妈高兴,花点钱也不算什么。”我真的是一脸黑线,即使我想让妈妈高兴,我也花不起这个钱。

堂哥在家开了一个超市,收入也还算不错,平时花钱就比我们这些兄弟姐妹大方,也经常会给家里的长辈买东西。他还时不时给我父母买衣服,都是挺贵的那种。就在去年冬天,他还给我爸妈各买一件波司登的羽绒服,说去年冬天是冷冬,波司登的羽绒服保暖。

说实在的,我自己平时都没有给我父母买过那么贵的衣服。我自己买的羽绒服,也都是淘宝淘的“外贸”货。

一半时间用来赚钱,一半时间用来旅游

我来自广东东莞的一个村,虽说是村,但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经济发展,都比一些三四线城市要好得多。因为我所在的镇区是有名的“电子名镇”,汇聚了不少广东著名企业,而且地理位置离深圳也很近。

在我们村里,人均一套别墅不是开玩笑的,开着几十万代步车干着几千元工资工作的人也比比皆是。因为我们村在很早前就集体土地拆迁征用和集资建厂招商经营了,这意味着本地人有福利兜底,每年都有固定分红发放。

像我家,虽然没有拆迁突来一笔“巨款”,但每年全家五口人的分红收入也很可观,我那部分的分红收入都会由我自己自行分配,而我会将这笔钱全部用在旅行上。毕竟我现在的状态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而且我还在隔壁镇开了一家摄影店,因为隔壁镇人口更多,当然,最主要的是我女朋友也在那边,摄影店开在她家附近,我们也能天天见面。

摄影店生意挺好的,每个月都有稳定的进账,而且我招来的员工能力也都不错,很多时候仅靠他们就能应付店里所有业务,因此我有了足够多的时间可以出去玩。我觉得就该趁年轻的时候多去外边世界走走看看,见识下各地不一样的风土人情。

我的时间很自由,每次都是想到去哪或是看到哪个地方机票便宜就直接买票出发。我家离深圳机场也不远,驾车只需要半小时左右,所以我和我女朋友随时随地都能来一场“想走就走”的旅行。

印象最深的就是去年1月份去澳洲的那次旅行,原本的计划是为期一个月的自驾游,谁知到了澳洲后没几天,国内疫情就爆发了,于是我一直待到去年三月下旬才回来。也因为疫情,我已经快一年没出过国旅行过了,都是在周边城市转转。不过因为出门旅行次数大幅减少,让我攒了不少钱,我打算将这笔钱做点其他投资,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多个收入渠道。

很多朋友都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这么热爱旅行,他们因为工作繁忙,一年能抽出时间旅行两次都算频繁了。其实对我来说旅游是拯救无聊的一种方式,在村镇生活没什么压力,也不需要加班,感觉人生的长度都变长了。更何况,我也没什么需要用大钱的地方,还不如将手头里的闲钱用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这可能也是在小地方生活的好处。

村里有一些去深圳工作买房的同龄人,我也不能理解他们的选择,我觉得在我们村镇生活就很舒服,生活成本低不说,每年还有分红进账,离大城市也不远,有需要的话开个车很快就到了,何必掏空家里四个钱包花好几百万在深圳买一套房,而且在外工作那么辛苦,经常凌晨后才下班,我觉得如果他们将买房的钱留着回村镇搞点投资,过得会更舒服。

参考资料:《县城青年的购物车里,藏着下沉市场大商机》Tech星球

*文中飞飞、饱饱、黄心、李晓娜、凉爽、三月、梁闯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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