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合议庭审判庭区别?

审判长和承办法官的区别

法官是对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的称呼,也就是一种职业名称,和检察官、警官等等是一样的。

审判长就有两种意思:第一就是在审理具体案件的合议庭中担任主要审判职责,对该案审理负责的法官,就叫审判长,而其他合议庭成员就是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

第二,审判长是法院系统内部的一种职称,只有被任命为审判员两年以上才能竞争上岗审判长。

审判长和审判员有什么区别?

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审判员是从事法院的工作,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一)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

(二)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

(四)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

(五)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

(七)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审判员有两种:第一种是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第二种是由其所在法院院长任命的,又称助理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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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书记员考试试题(1)

1.公民、()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勘验的,是否准许由()决定。

4.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处理。

5.当庭宣判的,应当在()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6.人民在法院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7.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送达。

8.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召集。

10.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基础事实的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日。

11.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终审制。

12.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决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为根据,结合我国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14.民事诉讼中,调解书()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B、审判员、书记员签字并加盖法院印章

15.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

B、1949年《共同纲领》

16.《宪法》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17.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由()任免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18.行政复议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D、当事人收到后七日内19.(3)合议庭在评议案件,如有意见分歧时,应当()。

A.由审判长决定B.少数服从多数

C.报审判委员会决定D.报法院院长决定

20.民事诉讼法属于( )

21.关于法院调解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是否愿意达成协议,应当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B.法院调解只适用于简易程序

C.所有的民事案件均具有可调解性

D.法院调解是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并不是一种结案方式

22.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 )

A.只能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B.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C.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D.应全部由陪审员组成

2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 )

24.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 )

25.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向( )

A.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B.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C.债务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D.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6.人民法院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后或者在开庭过程中,由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有正当理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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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议庭的评议的内容有哪些

审判长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应当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合议庭评议活动应当制作笔录,合议庭成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并在法律文书上署名。

评议后,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

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5.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

6.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7.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8.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9.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1.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撤回起诉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2.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3.对于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案件,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依法作出判决时,人民法院对于前案作出的判决,不予撤销。但应当在判决中写明:“被告人×××曾于×年×月×日被××检察院以××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无罪。”

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宣告判决,应当一律公开进行。宣告判决时,法庭内全体人员应当起立。宣判时,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未到庭的,不影响宣判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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