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公民和公职人员的中介是法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州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再监督”的职能定位,聚焦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责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部门、单位与社会中介机构内外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斩断公职人员和“黑中介”的利益链条,彻底铲除“黑中介”滋生的土壤等问题,达到解决问题、教育引导干部、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目的,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告服务窗口单位勾结中介牟利的公职人员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布如下通告:

  一、“主动说清”内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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