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人移民加拿大去世了手续需要怎么办当时能处理了吗

11月15日,在网易教育举办的以“走向世界舞台——新形势下的服务升级之路”为主题的“2017网易教育留学移民沙龙”上,境华移民总经理李慧女士,在沙龙直播过程中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下一个网友的问题也是关于移民,请李老师回答。网友说,移民还需要考虑老人,孩子想去加拿大上学,虽然为了孩子而移民享受加拿大的教育,但是家中的老人60多岁了,不愿意去,觉得去国外生活特别不习惯,也不会说英语。面对有这样移民意愿的家庭,从移民服务上怎么能帮助他们呢?

李慧:这位网友的问题是很多移民的家庭要面临的问题,移民要考虑的问题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这个话题我们很多境华的客户都遇到过,每个人解决方案不一样,因为移民的需求也不一样。不管是孩子还是老人,每个家庭选择移民什么国家,什么时间移民都要规划好。从自己的需求出发,不是别人办美国我也办美国,你适不适合美国,美国适不适合你都要打问号,任何一个选择都要慎重。现在的移民国家,我们常见的移民国家,美国、加拿大、澳洲,我们都知道,很多的华人会聚集在一些城市,其实语言,包括饮食,还有文化,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壁垒了。在温哥华,老年人不用讲英文也生活得非常好。我们境华高管的父母也在温哥华生活,回国反倒会出现一些身体不适应,偶尔也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老人在移民国家实际生活的范围就这么大,他比较熟悉周围的超市,娱乐的地方,或华人比较多的地方,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这也是我们境华客人的反馈。

我相信很多老人并不是一直居住在国外,因为他们也国内的朋友和圈子,所以很多移民家庭的老年人会两边跑。在最开始的移民,我们的老人反应是你不管我了,我把你的孩子拉扯大,现在你去这么远的地方。现在我们移民,生活周期是国内一半,国外一半,完全移民的客人还不是很多。很多程度上是移民并不移居,就算移居的客人也有生活时间的配比,对于老年人是多了一个选择,而不是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和家庭。我们可以建议在前期带老人去旅游,或适应一下当地的环境,有一个认知,不至于老人这么排斥。当然,也有一些比较极端的客人瞒着老人移民,我已经办好了,不去也得去,去了以后也没有这么可怕,也就接受了。这个过程中要看每个家庭的情况,还是有适合的解决方案的。刚才我说的移民利大于弊,弊大于利,每个家庭不一样。现在有很多家庭孩子很小就考虑移民到某个国家,难道移民身份今后一定有用吗?也不一定,只是今后多了一个选择,只是这个选择现在可以用金钱来获得。而未来很多潜在的机会是用金钱和时间买不来,现在更多的是选择的机会,而不是盲目做决定。那么,作为在这个行业已经从事了10多年的行业工作者来说,我会给到这样一些建议。

接下来是未来的规划,现在不管移民也好,留学也好,从行业来讲已经进入红海,整个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我们都希望做一个产业升级,产业链的延伸,希望给客户综合性的服务。我们也是这样的愿景,朝着这个方向一直努力。今年境华也是非常有幸请到中国人的老朋友大山,他来做我们境华移民海外生活体验官。通俗讲是形象代言人,也是之前做了很长时间的磨合,他认为我们境华这个品牌比较适合他的定位。境华原来是上海市公安局的三产企业,也是国企的老公司,国企派的风格。今年,大山也与我们境华这个品牌一起带动了全新的提升。他有两个孩子,是加拿大籍,是在美国读书。大儿子是在美国,已经伯克利毕业,在旧金山的硅谷工作,女儿在温哥华,在多伦多大学读书。所以在子女教育的问题上,他也分享了很多心得。

除了这个变化,境华现在着眼两个点,留学角度,我们更多关注提早规划的话题。还有就业,我们留学了以后更多关注就业,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就业,竞争压力都很大,未来我们更需要的是多元化的人才。这个维度,境华从这两个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在教育维度,今年我们针对老客户开辟了一对一的升学指导,这个资源也很有限。针对在美国、加拿大的北美老客户,在这两个地方搭建了一对一线上的升学平台,也有一些专家来与孩子做一对一升学规划的指导,规划的时间越早,今后选择的范围越宽。二是GPA的提升,在海外名校读书的孩子希望提升自己的GPA,我们希望找到同校、同专业的学长给他们更多的分享。告诉他们如何,用什么样的方法更多地提升他们的GPA。这两个维度适合的是本科或以上,或者高中的孩子。对于低龄的孩子,我们更着眼于个性化教育。

很多的家长也为孩子报了很多的班,包括我也为孩子报了围棋、音乐,带着不一定精通,但多少会一点这样的想法,现在的家长比原来更理性了。我们联合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开辟了音乐领域、设计领域,这样两个维度特别卓越的资源对接。从教育维度,境华每年夏天举办常青藤的下午茶,也邀请到客户中优秀的孩子,本身就是常青藤中优秀的孩子做巡回主题分享,他如何申请,融入,找工作,甚至就业。这样有一个切身的体会,比我们现在很多的招生官,或者是一些就业指导官分享得更接地气,也是让孩子更能切身体会。

从就业平台我们搭建了在线上的,主要是在美国一对一的就业资源,希望把美国很多的就业机会和有相同专业背景的中国孩子相匹配,能够快速找到一些实习、就业的机会。曾经我们也提供过,像联合国部长会议的实习的参与机会,当然名额也稀缺。这些就是我们在教育、就业这两个方面正在做的努力。

刚才提到融入的问题,融入这块我这有一个案例,境华的一位客户,是一个女士带着5岁的孩子。这次我去欧洲也看了她一下,她应该是前年6月份办理匈牙利,后来三个月的时间就去了欧洲了。她拿到绿卡以后直接过去了,现在自己一个人在匈牙利与女儿生活非常好,买好房子,非常快地融入当地的生活。她女儿很快学习到了匈语,她自己的语言可能不是很好。目前她已经成为了我们的城市大使。在一些主流的移民国家和城市,境华今年推出了城市大使的活动,这些城市大使就是我们已经移民的客户,并且在当地生活的。他们有切身体会,可以告诉你应该买什么样的房子,房子怎么去挑,敲水管听声音判断房子的质量是怎么样的,她可以帮助客户实际解决一些问题。这个客人的融入就做得特别好,当然我觉得她是经过自己的努力。

其实我也是一个需要融入的人。我们公司总部在上海,我也不是上海人,一开始到上海的时候根本听不懂上海话,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和同事吃饭的时候也是如此,他们要讲普通话迁就我。他们也很有趣,我们在讲上海话是教你们外语。很多年过去了,现在听已经没有问题了。我觉得语言环境,包括周边环境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只要你用心做一件事情,其实是不难的。所以在融入这个问题上,一方面是要客户自己努力,另一方面我们境华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平台给到客户。

另外,今年我们针对后续服务这一块,进行了互联网体验升级。两个模块,移民进度系统和几份系统。移民进度系统可以帮助我们客户的了解最新的移民申请进度,实现实时在线查询,了解申请每一个环节的情况。另外,积分系统把我们所有的移民互动整合在一起,实现在线积分查询,慢慢会开通积分商城、积分兑换移民相关服务等功能,把我们境华的移民服务提高得更人性化。

最后提到的就是一些税务、医疗这几个维度,我相信现在资源比较多,也比较丰富。我们在境内,希望能够直接可以解决客户的一些税务问题和医疗问题。境华最终希望打造的是一个移民整体的生态圈,也希望能够把这个理念,这些解决方案综合给到我们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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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网易教育频道专稿 责任编辑: 郑娟_NQ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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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跟国内相比肯定会有一些文化差异,包括生活习惯和饮食,最最重要的是加拿大的这几个法律常识,你必须得了解!

1、中国人在加拿大遇两车争路,随手做了个手势,大喊几句,便引来了警察的警告。

在国内,别说是随便骂几句,就是吵起来相比大家也是、司空见惯的,更不会想到“如此小事”竟能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然而在加拿大,警察就是这么的“小题大做”,一管到底。别说吵架打架,就连一句不以为然的口头语,也是要予以警告的。

2、 在加拿大公共汽车上,司机怀疑一位新移民的月票有假将其收回,而这位新移民伸出手想要要回月票,不经意间轻轻地碰到了司机的手臂,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小的举动,不仅引来了警察搜身,更导致了镣铐上身,最终竟然被告上法庭。

这件事在国内同样没什么大不了,这么轻轻一碰,别说是当事人有意或者无意,就连司机自己恐怕也不以为然,就算双方都动了手,也可能只是算作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来处理或者调解。然而在加拿大,这就要被当成是刑事案件来处理了,原因仅仅是因为两者发生了身体上的接触,而既然成为了刑事案件,必然会被警察搜身并被铐上法庭,只能请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务。最后就算被判无罪,当时留下的指纹等案底却并不能当时洗清,需要一年的时间。所以在加拿大留学,不要习惯性的使用我们平常的一些生活习惯,记得要入乡随俗。

3、中国人在加拿大在接受警察检查时,向前走了一步,却招来了警察的制伏。

当我们在国外遇到警察临检时,最好不要做任何警察提示之外的动作,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警察误会成有袭警嫌疑从而导致被“制伏”。

这三个例子均是由于当事人对加拿大法律不了解,多处于本能反应以及按照在中国的习惯办法处理事件,没成想却惹出这么多麻烦。

加拿大的法律所涉及面之广之细,让我们瞠目结舌,其处罚力度之大也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因为随手带走客户的几枚图钉,便能引得声名狼藉甚至会影响到生意;与商店店员发生口角,不仅要付出金钱的惩罚,还要受到法律的警告;就连自行车没闸上路,都要接受几百元的罚款;甚至在野外与友人举杯欢庆时,都会有警察限制。加拿大警察和法官的工作严谨至极,丝毫容不得半点人情。

这些凭空触犯法律的事件,往往都是发生在新移民或者新留学生身上。随着新闻媒体的报道,我们也应做好新移民及留学生的相关法律教育工作。希望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在新移民和加拿大留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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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律师有两种:Solicitor和Barrister。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处理遗嘱、房产过户、结婚离婚这些事务;Barrister才是港剧中戴假发穿黑袍的“出庭大律师”。

照一般人想来,不打官司还有必要找律师吗?当然有——在华人聚居的温哥华列治文,那些讲中文的事务律师们常年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光是给华人立遗嘱,就够他们做一辈子了。

立遗嘱按“份”收费,一般每份收费800刀(加元,下同),流程也很严格——

当有老人走进律师事务所说要写个遗嘱,律师会立刻清场,不管老人是拄拐杖来的还是轮椅来的,子女统统都得出去等着,就算是老伴,也不能待在屋子里;

立遗嘱时,律师把会客室的门关得紧紧的,老人若说粤语,那律所就得派个讲广东话的律师,老人若说上海话,那律所就得派个讲吴侬软语的律师,总之,律师要会用老人的“母语”拉家常,观察老人是否神志清楚,是否受到某个继承人的undue influence(不当影响),还要拉着助理一起当签遗嘱的见证人——外面的子女是不能当见证人的,遗嘱一眼都不能给他们看;

问过出生地、年龄等常规问题之后,律师会递给老人一张纸,要求老人自己用中文把遗嘱的主要内容写下来,其中最关键的就两行字:房子和钱留给谁,谁当遗嘱的执行人——如果老人的手哆哆嗦嗦的写字都困难,那律师将老人口述的内容写好后,让老人亲自画圈儿确认,再将中文翻译成英文,逐句用中文给老人讲一遍,待老人确认无误后,助理要把遗嘱用一种特殊的、不会褪色的纸打出来,交给老人一页页签字,律师和助理也跟着一页页签字;

这中间若是助理听到电话铃响了狂奔出去接——得了,签过的字全部作废,律师会把拎不清的助理剜上一眼,责令其重新打印遗嘱,老人重新签字,律师和助理也重新一页一页地签;

签完字后,遗嘱封印,交到老人手中,律师先要叮嘱老人将遗嘱和财产清单放在一起,然后要吩咐助理去政府遗嘱登记处办个登记,这业务才算完成了。

整套立遗嘱的流程做下来,如果按律师自己的“小时费率”算,收益是不错的,但若遇到特殊情况,按小时费率收费,就可能会亏本。

大多数老人会将自己的遗产“全部子女人人平分”,但有经验的律师一般会多问一句:“您就这几个孩子吗?还有没有别的孩子?”

如果老人回答,我的房子和钱就只给某个儿女,就不给哪个儿女,遗嘱里提都不提他,那律师可能就要喷一口老血了,得赶紧刨根问底:“为什么你的遗产不给TA?有什么理由吗?请您把理由说出来,我帮您写下来!”

在加拿大卑诗省,老人过世之后,银行账户冻结了,财产也冻结了。不管遗产继承人之间有没有纠纷,所有继承是要过法庭的——他们得把死者遗嘱、债务和债权清单一起呈交法庭,法官看到遗嘱真实无误、税款债务都拉出了清单后,会发一张“grant of probate”遗嘱认证,继承人拿着这张认证,才能动财产。这个过程,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短则3个月,长则1年。如果得不到遗产的儿辈提出异议,那遗产认证就变成了诉讼,大家一起打官司。

到时,法官会仔细审查:这个不给遗产的理由是否真实?遗嘱是否是老人神志不清时立的?是否有某个继承人不当地影响了老人的意志?

所以,律师在给老人起草遗嘱的时候,一定得为老人找出不给遗产的理由并写进遗嘱。这理由可能是“已经某年某月赞助过孩子金钱”或者是“这个孩子伤害了我的感情”,反正要让后来审查遗嘱的法官觉得合情合理才行。写完这种遗嘱,作为“见证人”的律师得在未来几年、十几年内“时刻准备着”打官司,一旦继承人有异议,就出庭作证,力挺这份遗嘱的合法性。

2000年,一位讲上海话的杨老太太,就是像上面讲的这样,走进了一个律所,要立一份遗嘱。而给她立遗嘱的律师当时也没有想到,在老太太去世后,她的儿女们为这句遗嘱和一笔并不丰厚的遗产,打了7年官司,惊动了加拿大最高法院。

杨老太太是在儿子女儿的簇拥下,走进那家华人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她的华人律师,也是能讲上海话的。她和老人寒暄了几句,发现老人虽然90高龄,但思维逻辑十分清楚。

律师把老人的儿女请出会议室,关上门,单独问老人:“您的遗嘱要怎么立呢?”

老人拿出一张手书:“我死后,遗产由3个子女均分。另一个儿子大伟(Da Wei),我只给他10块钱。”

律师一听,赶紧追问:“原因是什么呢?您能不能详细讲讲?我为您写进遗嘱。”

老人思路清晰地说:“这些年我和我的丈夫给了他足够的经济支持——他有我们农场的1/3,我其他孩子都没有。他一直收农场的租金,而且,他和他的家庭带给我们不幸、耻辱和痛苦。”

律师按照老人的意思写下了遗嘱,用英文和上海话各给老人念了一遍,然后跟助理一起见证老人逐页签字,自己和助理也逐页在见证人栏签下了名字。助理封印遗嘱,将信封交给老人本人,律师把整个经过写了份备忘录,与老人遗嘱的复印件一起封存进卷宗。

5年后,这位杨老太太又走进另一家律师事务所。95岁的她仍然是衣着整洁、头脑清楚。这次她选择的律师是能讲广东话的。老太太明确地告诉律师,要给自己2000年立的遗嘱加上一行字,专门来解释为什么要做出这个“10刀遗赠”:“大伟还卖掉了我们在上海的老屋,收入供他自己用,他过得很富足,不需要我们的帮助。”

律师也是按照流程,修改了遗嘱后,用粤语和英语各确认一遍,请老人签字,自己和助理作为见证人签字,最后将此事写进了备忘录。

后来打官司时,律师们才大致了解杨老太太的情况——她家里几代同堂,她却独自生活在列治文一个高档老人公寓里,三餐由公寓提供。她有时候会给女儿打电话,告诉女儿“隔壁杂货铺也有牛奶卖了呢”;她会和其他老人一起玩牌,牌技精湛,从来没有牌友觉得她“老昏了”;她的医生说,老人的脑子没有任何问题,去世前一直把个人物品整理得整整齐齐,这一点好些年轻人都比不上。

修改完遗嘱3年后,98岁的杨老太太寿终正寝。她的女儿,也是她指定的遗嘱的执行人,杨莎莎,打开了母亲的遗嘱,看到“给大伟10块钱”这行字时,她知道,一场官司就在眼前了。

老人过世后处理遗产前,法院要求家属必须先通知所有可能的受益人。要申请当“遗嘱执行人”的那个子女,必须得将一份遗嘱和死亡证明寄送到所有“法定继承人”和“可能的受益人”手中。从材料寄出的那天起算,21天之后,默认所有受益人“收到”且“没有异议”,法院才会受理遗产管理申请,法官才能认定遗嘱有效、授权清理债权债务。

如果收到材料的受益人中有人蹦起来大吼一声“我反对!”那就要打官司了。

果然,杨老太太的儿子大伟在看到遗嘱的瞬间爆炸了。妹妹刚向法庭申请了遗嘱认证,他就立刻手写了一张“caveat(声明)”禁令送到法庭,申请搁置遗嘱,说这是母亲神志不清时被兄弟姐妹胁迫立下的,“不是母亲的真实意志!”

在加拿大,谁要是敢“有事打官司”,那是“真富人”无疑了。在加拿大,有时打官司就是用钱互砸。我在报社工作时编辑过一条本地新闻,一对邻居,两家房子中间夹着一棵树,一家没征求另一家意见,直接把树砍了。另一家急了,去起诉,官司一打就是6年。判决下来,砍树这家要付总计15万刀的律师费(包括自家律师费和邻居的律师费)——这棵树就算是一株紫檀,也不值当啊。

所以,没有天塌下来的大事,加拿大人一般是不会打官司的,很多加拿大的华人,更愿意选择“息讼解纷”。

但大伟是个例外——他对打官司经验丰富,屡败屡战。

加拿大的法院比较讲究形式,诉讼程序中,文件做得不完美,立案庭(court registry)能直接给你扔出来。在这里打官司,要推动诉讼程序,就得一张张地填表。如果当事人自己去填表,恐怕就连填哪张表、表格在什么地方找都不晓得。就算请来律师代理来做,有时也会因为“表格里一个格子填错位”而被打回重来。收到大伟这张歪歪扭扭的英文手书声明后,立案庭似乎无语了,既没有打回来,也干脆没告诉大伟该怎么整改——也许是法院的人多少年没见过手写的文件了,也可能是满篇的英文语法错误,让他们不知道要求当事人从哪儿改起。

总之,立案庭默默收下文件,这场旷日长久的诉讼开始了。

根据诉讼的材料看,老杨家在上海曾经是有根有底有头有脸的人家。遗嘱中说,老杨家的老宅位于“Yungfu road”——若是徐汇区的永福路,那就是旧上海租界中心,英领馆和德领馆都坐落在这条街。这条街浓荫匝地,一户户挨着建起的洋房,好些是殷实的主人请建筑师设计的。老杨家房子的地址,几乎和“上海电影公司”门对门,估计在民国时也得二三十条大黄鱼(金条)当“顶费”,再每月用大洋付租金,才能住进去。

杨老先生是殷实的生意人,杨老太太年轻时生了3个儿子1个女儿,个个精乖伶俐。1948年,杨先生带着二儿子、三儿子和女儿杨莎莎搬去香港,留下太太和14岁的大伟看家。解放后,杨太太被批准去香港和丈夫团聚,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大伟没有跟着母亲一起去。偌大个杨家,在上海就剩了大伟一个人。

在香港的父母没有忘记大儿子,给他长年累月地寄钱寄物。从1948年到1980年,大伟住在老宅里,成家生子,膝下有了一儿一女。一家人时而被街邻羡慕着“有海外关系”,衣食无忧,时而被街邻怀疑着“关系复杂,要注意动态”。

1970年代中期,在香港的杨家人开始了第二次大迁徙,这次的目的地是加拿大温哥华。杨莎莎在美国念完书后直接申请加拿大移民,获批了;杨家二儿子、三儿子从香港申请移民,也获批了;杨老先生和太太,也在1974年登陆加拿大。

到了1978年,他们向加拿大政府为上海的大伟一家提出申请,2年后,老杨一家终于齐齐整整团聚在温哥华。

历史的利刃划过,杨家的兄弟姐妹有了不同。在香港长大的3个孩子,说起英语和中文一样顺溜,广东话和上海话也流利到飞起,他们成功克服了文化障碍,在两种文化之间如鱼得水,其中一个儿子后来还获得了Order of Canada(加拿大勋章,是加拿大授予杰出成就的公民的奖章,到2009年,全加拿大一共只有5837人获得这一荣誉)。而从上海来的大伟和他的孩子,却不敢说一句“我英语好”。北美对他们来说,是个崭新的世界,样样东西都是没见过的、没用过的。许是补偿心理作祟,杨老先生和太太资助大伟一家租了一个公寓,选择了与大儿子一家同住。

1988年,杨老先生通知杨莎莎说:“我和你姆妈在素里(温哥华大区的一个城市)买的农场,产权上就写我们和大伟3个人的名字,我们是joint tenancy。”

joint tenancy这个词,不少人第一次听到后是茫然的:“房客(tenant),又连在一起(joint)是个啥事体?”

但对有法律常识的人来说,这个词的意味就丰富了——它和中国的“共同共有”不是一回事,用俗话解释,就是“死在后面的得到全部”,通常只有互相之间最信任的人,彼此才会选择这种产权模式。一位常年办房屋产权过户的西人律师,悄悄在博客上总结:“原配夫妻买房子多选择joint tenancy(一方死后另一方会得到全部产权),二婚夫妻才会选common tenancy(相当于中国法律的‘按份共有’,出多少钱就占多少份额,一方去世前,可以立遗嘱把自己的份额传给指定的人)。”

杨老先生和太太全款买下的这个农场占地9亩,上面还有间摇摇欲坠的老房子。尽管大伟并没有出钱,但据说是他给父母说:“在这边家人买房,都是用的joint tenancy。”老两口接受了大儿子的主张,也就对其余的子女说:“等我们死了,农场是大伟一个人的,这不是我们的遗产,是我们现在的分配。谁也别说了,说也没用。”

之后,杨老先生让大儿子收房租、打理农场。他让大伟去素里政府申请“rezoning(重新规划)”这块地,要将它从农业用地转化为住宅用地,还要来个“subdividing(重新分割)”,建10栋房子在上面——如果这个想法能够成真,那,农场的价格肯定一飞冲天。

大伟手上拿着父母的授权书——这农场,只要不卖掉、不抵押,做什么都行。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他或许并不如意,但至少父母的爱,是他坚实的安全感。

可惜天不遂人愿,“rezoning”一直申请一直拖着没有成功,这个农场耕地闲置,只有老房子可以出租,每个月才能收400块租金。

从1990年到1997年,大伟和父母总在为农场闹小矛盾。用杨家其余孩子的话说,“大伟总在向父母要更多的钱!”

大伟一直债务缠身,据他自己说,农场要交地税,要做各种修缮,房租的进账远远不够的,自己要往里面贴钱。一缺钱了,拮据的大伟就掌心向上找父母要。次数多了,杨老夫妇大概也给得不够痛快,两代人面和心不和地拖了几年后,矛盾变成了法律行动。

1997年的一天深夜,杨老先生的传真机里咔咔咔吐出一张纸。杨老先生拿起来一看,是大伟的儿子、自己的孙子杨爱华发过来的传真,满篇都是没上没下的话,并且讨要1万刀。杨老夫妇气了半宿,决定不理会,就当没看见这张混账传真。

又过了几天,杨老先生收到司法送达的诉状,一看,竟是自家的孙子跑到小额法庭去起诉了自己,要求老两口给1万加元保安费。杨老先生好险一口气没转过来。

按照杨爱华的说法,农场的房客走了,新房客还没有招到,所以农场里常有陌生人闯入。为了保卫农场,他每天都要去巡逻。他说,祖父母和父亲都口头同意给他支付14块/小时的“保安费”,从1996年房客退租开始算,到1997年再招到新房客止,“保安费”一共产生了,稿件一经刊用,将根据文章质量,提供单篇不少于3000元的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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