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不能走机动车道?

近年来,广州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增幅明显,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记者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89宗,死亡24人,同比分别上升56.2%和14.29%。对电动自行车的治理,成为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有观点认为,非机动车道缺失,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行、与机动车混行的情况日益凸显,是涉电动车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广州交警采取措施,逐步推进慢行系统建设,逐步恢复全市非机动车道,着力解决机非混行的问题。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市区多个设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发现仍有五成左右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无视非机动车道,直接走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混行,险象环生。

文/信息时报记者 陈绵钦 通讯员 交宣

图/信息时报记者 陈引

电动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现象普遍

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市区多个路段发现,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新港中路:看到志愿者摇旗才拐入非机动车道

8月3日15时许,记者在广州大道南客村立交附近蹲守时发现,不少电动自行车没有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在客村立交桥旁广州大道南往新港中路左转的辅道上,记者看到,路面上划分了一条与机动车道差不多宽的非机动车道,不少电动自行车没有按划分的车道行驶。当时车流并不大,很多电动自行车直接开上机动车道。记者粗略统计,10分钟左右有近30辆电动自行车经过,超过一半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并有部分驾驶员没有戴头盔。随后,记者沿着广州大道往南走,在敦和路口附近,很多电动自行车直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个别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由于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没有隔离,出现人车混行的情况。

在新港中路往客村立交方向,有志愿者在帮忙维持交通秩序,经过的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直到有志愿者摇旗示意,才会拐入非机动车道。

花地大道北:10分钟内29辆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在广州地铁花地湾站D口附近的花地大道北,专门划分了非机动车道及机非隔离护栏,且非机动车道比较宽,但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8月12日18时30分许,记者在这里粗略计算了下,在大约10分钟的时间里,共有95辆电动自行车经过,有外卖小哥,有普通市民,还有不少载着小孩的。这95辆电动自行车中的29辆,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地铁西村站公交站场附近:10分钟内105辆电动车走机动车道,55辆逆行

8月14日13时许,记者来到地铁西村站公交站场附近,此处路况较复杂,是环市西路、西湾路、广雅路的交汇处,车流较大。环市西路两边都设有非机动车道及机非隔离护栏,有明显的路标指示,其中,环市西路往西方向,路口的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了一些共享单车和电动自行车,但仍有足够宽的位置可让电动自行车通过。然而,许多电动自行车,无论是沿环市西路直行的,还是西湾路右拐的、广雅路左拐的,在进入环市西路后,均无视旁边的非机动车道,直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混行。记者粗略计算了下,在1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共有192辆电动自行车经过,其中有105辆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有55辆逆行。

体育西路:10分钟内22辆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在广州地铁体育西站A口对出的体育西路往黄埔大道方向,也设有用护栏隔离的非机动车道。8月14日16时许,这里的车流并不大,交通秩序较好,也同样出现了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混行的情况。记者同样观察了10分钟左右,45辆经过的电动车中,22辆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其中有七八辆是逆行的。

一名出租司机对记者说,现在开车时最头疼的就是驶在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特别是中午和傍晚,可能是送餐高峰时段的缘故,路上经常有外卖小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的、乱穿插的都有,汽车在外车道行驶时,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市民岳先生认为,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且违法成本比较低,所以有些人有侥幸心理。

上半年24人因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

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由于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增幅明显,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以及乱穿插、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日渐突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

2020年7月30日0时26分许,贾某未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从化区105国道横穿道路,与正常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贾某当场死亡。2021年1月16日17时30分许,欧阳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从化区江浦街355国道华景路路口左转时,被后方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倒地并碾压头部,欧阳某当地死亡。2021年1月24日18时44分许,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增城区新塘镇东江大道北路段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李某当场死亡……据广州交警统计,2021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89宗,死亡24人,同比分别上升56.2%和14.29%。

广州开展300天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今年3月1日起,广州开展为期300天的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3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16万宗和30.1万宗,同比分别上升48.57%和280.12%。

7月29日16时许,在天河区体育东路与天河路交会路口,广州交警开展“红棉剑锋”行动,严查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看到,此处的车流量非常大,每当红灯亮起,路口就聚集了不少电动车,包括外卖人员和普通市民等。尽管有交警在现场执法,仍有一些电动车驾驶员不等绿灯,闯红灯通过。“你好,请走非机动车道。”“这里不能逆行,请下车推行。”“你闯红灯了,请下车推行。”“你为什么不戴头盔?”……执法民警一边指挥交通秩序,一边把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拦下,并进行依法处理。

仅大约半小时,民警拦下十几辆电动自行车,其中既有没戴头盔的、逆行的、还有闯红灯的、走机动车道的。据广州交警统计,当天全市统一行动共查处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00多宗。

广州交警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文明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

广州交警六大措施治理摩电乱象

1、严格管控,摩电交通违法持续严查

层层发动、责任到人,动员全市力量严管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针对重点场所、主干道和营运聚集黑点,严格落实守点和巡逻管控,依法从严管理;加强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戴头盔、闯禁行等交通违法整治,有效减少各类交通乱象;充分利用大数据科技手段,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针对电动自行车在生产出厂时预留“改装功能”“电池加装位置”“一键切换速度设置”的情况,持续开展清查整顿。

2、需求导向,打通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

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优化调整全市公交线路,加强地铁、居民区、商业中心等区域末端接驳,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协调各区政府加强推广“便民小公交”,切实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开通便民服务车线路39条,累计开通线路128条,新建、完善港湾公交站26个,完成全市20个港湾公交站的改造选点,并按计划先期启动10个港湾公交站的改造工作。

3、逐步推进慢行系统建设

目前全市正在有计划推动慢行系统的建设完善,在保证人行道宽度和车行道最小宽度的前提下,通过车道瘦身、压缩部分绿化带(人行道)等形式,结合标线翻新工作,逐步恢复全市非机动车道,并增设机非隔离护栏,着力解决机非混行的问题。3月份以来,完成43个路段共60公里非机动车道的改造选点,目前已完成28个路段共23.2公里非机动车道的建设改造。

4、数据发力,创新“扫码劝导”源头管理机制

在全市推广“扫码劝导”模式,通过让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扫描二维码,记录其违法信息、个人信息,形成数据库,达到一定次数后,采取电话短信提示、上门劝导教育、禁止电动自行车出入居住社区等方式,加强违法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5、分类管理,多平台曝光违法企业和个人

通过数据分析研判电动自行车违法情况,筛选出违法次数较多的外卖企业和个人,通过新闻媒体、广州交警“两微一抖一快”等平台,向全社会曝光,震慑相关违法行为人,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

6、成立外卖行业协会,倒逼行业自律

针对外卖行业,广州推动成立行业协会实施自律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反复沟通,达成“成立外卖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治形式规范行业发展”的共识。2020年6月30日,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饮食配送服务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共有美团、饿了么、盒马鲜生、顺丰同城等16家会员单位。

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正在进一步完善

今年广州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何剑虹提交了《关于加强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提案建议,建立登记上牌定期审验制度,集中一段时间对所有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牌照,定期进行审核。

实际上,广州交警一直没有间断对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研究与评估。一直以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跟踪、评估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实施成效,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政策优化研究,酝酿推出调整方案。

7月13日,广州交警形成了《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心区严管严控,外围区规范管理”思路,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优化调整限行范围。政策优化调整主要内容包括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据了解,此次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调整目前已全面征求公众意见,广州交警充分听取民意,将在进一步完善后于近期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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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认为是“弱势群体”,即使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自己怎么违反交规都不会被判定为全责。事实果真如此吗?江苏交警通过以下案例告诉广大骑车人,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受伤的肯定一般会是电动自行车方,但交通事故判定责任的原则从来都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违法必担责”。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

A:逆向走机动车道被撞,电动自行车负全责

4月5日,苏州昆山一男子刘某在外喝酒后,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不过,刘某没有正常骑行,而是在机动车道一路逆行,结果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经查,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1mg/100ml,达醉酒驾驶标准。交警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责。

B:无视红灯任性骑行被撞,电动自行车负全责

4月13日,常熟一男子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路口行驶时,因为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导致车头与准备左转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张某轻微擦伤。

从监控中看到,当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路口时,直行车道信号灯显示红灯,但其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识,依然快速向前行驶。徐某驾驶机动车准备左转弯时,路口信号灯显示绿灯,属于正常行驶,幸好徐某行驶至路口时车速不快并采取了有效的紧急制动措施,这才没有酿成大事。

经调查,张某在本次事故中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交警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徐某属于正常行驶,并且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正确采取了有效的紧急制动措施,因此徐某在该起事故中无责。

C:骑车闯红灯被汽车撞飞,电动自行车负全责

4月20日,徐州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结果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当场撞飞。赵某趴在地上半天动弹不得。经检查,所幸赵某受轻伤。最终,交警判定赵某负全责,需承担被撞轿车的维修费用。  通讯员  苏交轩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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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公共场所的电动车要按规定停放

不得随意停放 禁止在安全出口处充电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市民会觉得电动车体积不大,随便停放一下不碍事。《办法》在车辆停放上做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和停车需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并按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车辆停放应当在停车场或者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按统一朝向依次停放。未设置停放地点的,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妨碍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划定禁行区域。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划定的禁行区域周边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临时停车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施工地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道路有障碍物的对面一侧;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桥梁、隧道;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的出入口处或者消防队门前;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停放的其他地点,都不能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否则将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和消防验收方面,《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同时禁止公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

明确投放标准 共享电单车违法也会被罚

而对于共享电动车,《办法》明确了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共享电动车监督管理的职责和其制定共享电动车管理办法的任务。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遵守的车辆投放标准、停放规范、调度规范等规定。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已经着手为共享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登记,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的驾驶人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办法》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根据需要为共享电动自行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保险。

近年来,从事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呈上升趋势,为了有效减少这些从业人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现象,《办法》纳入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规定此类企业对下属从业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负有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并鼓励企业建立对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

此次施行的《办法》,最受市民关注的就是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办法》中指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以上,已满16周岁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二)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按照本省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行驶中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载人载物应当符合规定;

(五)电动自行车实行右侧通行,不得逆行;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应该在道内行驶;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

(六)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制动、鸣号、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要求;

(七)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同时随车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八)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开启转向灯;超车时提前开启左转向灯或者鸣喇叭,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九)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应当与前方和相邻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注意避让行人;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非机动车道上也不能逆行

电动自行车右侧单向通行示意图

电动自行车实行右侧通行,不得逆行的规定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那么,此处的右侧通行应该怎么理解呢?是否在非机动车道上也不能逆行?

交警介绍,右侧通行是我国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应当遵循的通行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年版》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双向不宜小于4.5米。而市中心市区面积小、人口密集,所有非机动车道均不符合设置双向通行的非机动车专用道路的条件,因此,在中心市区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单向单侧通行,也就是说,即便在非机动车道上,也不能逆行。

“严格执行右侧通行原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电动自行车的道路通行效率,避免电动自行车为躲避逆行车辆而驶入机动车道,并减少由于逆行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驾乘人员均要佩戴安全头盔

此外,办法中指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按照本省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据交警介绍,佩戴安全头盔这项规定从公安部到交警总队都出台了明文规定。《办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去年4月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也积极开展各种整治、宣传活动,其中,劝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成了“重中之重”。交警部门通过现场整治、监控抓拍、宣传劝导等多种形式,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

权威数据表明,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受到致命伤的几率是戴头盔的1.5倍。可见,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是发生事故时减少伤亡的“最后一道防线”。

饮酒驾驶“超标”电动车也会受罚

此外,对于酒驾电动车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车酒醉驾也会受罚。

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对电动自行车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规范,具体的标准比如整体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最大输出电压小于或等于60V等。“超标”电动车是指那些不符合该标准的二轮电动车,这些车辆如果经鉴定符合机动车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为了自身的安全,要自觉做到,拒绝酒后驾驶任何车辆,开心出门,平安回家。

(记者 傅恒 王柏峰 实习生 吴弘宇 通讯员 邵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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