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办?

欠薪莫无助,法援来帮你

申请人韦某为来深务工人员,作为来深建设者,想着从农村来深圳打拼工作希望能够赚取微薄的劳动报酬来支撑其老家的开支,好不容易经过了数次面试后找到了一家公司做工人,经过应聘,申请人正式入职与某通深圳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某通深圳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签署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工作岗位约定为车间研发工人。申请人十分珍惜该工作岗位,能在深圳找到工作不容易,所以一直在其岗位上尽心尽职,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希望通过自己勤奋的双手能够创造自己的未来,对未来充满信心。

但是好景不长,公司从2019年5月1日开始无故拖欠申请人的劳动报酬不予发放,对申请人称公司经营非常不好,收入很差为缘由,所以不发放工资。

申请人面对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一方面觉得不能理解,应该公司没有存在其所称的经营不好的情况,另一方面觉得这是自己每天都在辛勤劳动,这是自己应得的血汗钱,公司应该要足额按期支付给他。所以,申请人多次向某通深圳有限公司讨要工资,通过面谈、短信等多种方式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但是公司均以收入不佳为由,多次推脱申请人均不支付工资。

对此申请人作为一名普通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申请人对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感到非常气愤,同时也十分无助,毕竟那是申请人的辛苦工作应得的血汗钱,公司应该按期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不应该拖欠工资不予发放。申请人试图再次与公司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发放工资,但公司还是不予发放,公司还是坚持称收益不好没有办法发放工资。由于申请人与公司双方均对各自的意见非常坚持,纠纷的解决陷入了僵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打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由于申请人之前从普法宣传小册子上了解过法律援助制度,对法律援助制度有所了解,认为法律援助能够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便带上资料证据来到深圳市盐田区法律援助办公室,希望能够申请法律援助解决其所遇到的纠纷。

时值承办人顾永祥律师在盐田区法律援助办公室值班,面对遭遇不幸的韦某,顾律师一方面鼓励其应该对生活抱有希望,给予安慰;另一方面辅助其进行劳动仲裁的相关材料准备,以及为其办理申请法律援助的有关手续,随后向盐田区法律援助办公室主任汇报情况,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申请很快得到批准,指派广东言朋律师事务所顾永祥律师承办其追讨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案件。

深圳市盐田区法律援助办公室为申请人的劳动仲裁案件提供了全程援助,为受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对于案件承办过程主要分为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劳动合同,

银行流水等证据,确定工资金额。

顾律师接受指派后,仔细研究分析申请人对于本案所收集的证据,由于申请人有较好的证据意识,对于本案相关的书面证据都进行了妥善保存,承办律师认真听取了申请人的案件陈述,了解了公司拖欠工资的金额,并且初步确定拖欠劳动报酬的基本原因确定金额,以及确定经济补偿金等请求事由,告知受援人所具有的相关法律权益以及关于本案的法律规定,为更好的办理本案承办人建议申请人再次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是否愿意支付工资,以及不支付工资的真正原因。经过沟通,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资。

承办过程中,代理律师对本案的申请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了申请人的背景,申请人精明能干,吃苦耐劳,从老家来深圳务工,本来是希望能够用其一技之长,通过打工来赚取微薄的生活费和支撑其老家的开支,但是,好景不长不幸发生此次纠纷。失去了生活来源,生活十分窘迫,担心如果用人单位跟申请人打拖延战术的话,申请人更加是负担不起,申请人不仅仅失去了生活来源,也顿时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基于代理律师对申请人的多次接待与沟通,了解申请人无生活来源且家庭需要生活费用的窘迫现状,代理律师拟定了最为符合申请人情况的代理思路,从各方面推进案件快速处理,希望能够高效的维护申请人的权益。

经过多次沟通,公司方仍坚持由于经营不好,作为可以拖欠员工工资的理由。申请人选择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代理律师辅助申请人书写了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所有文书,整理了所收集的证据材料,提交到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在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后的第二天受理了本案。

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主持调解。

本案中,申请人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援助律师和办案仲裁员都没有机械办案,而是以事实为基础,法律为准绳,以高效解决问题的原则,从情理法高度,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失去了收入,其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尽可能高效解决申请人被拖欠劳动报酬的实际情况。

由于知晓申请人在深圳生活负担十分巨大,经济十分困难,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由于排期开庭等法律程序需要较长的时间,申请人无法一直耗费时间,也担心被公司拖延,征求申请人的意见后,顾律师就马上联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向仲裁委表达申请人的调解意向,仲裁员迅速联系了被申请人公司的负责人,组织双方调解。

起初公司根本不予理睬,不愿意前来调解,后来经过承办律师的解释以及仲裁员与公司分析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以及后果,最后,公司愿意前来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公司表示愿意支付申请人韦某的应得劳动报酬6248元,申请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也明确表示为只需要支付其劳动报酬。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调解书

公司同意于2019年7月5日前

申请人韦某人民币6248元

四调解后跟踪赔偿款项到帐情况。

虽然双方签署了劳动仲裁调解书,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向,但是赔偿款项到帐时间为签署调解书的三天内,对于此情况如果被申请人到期不支付相关的费用,申请人再去申请强制执行,也需要比较漫长的等待时期,故在调解完毕后,代理律师进行多次跟踪,被申请人并于签署劳动仲裁调解书之后三日内支付了申请人足额的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本案用人单位属于未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对于本案法律关系明确,但本案的难度在于,申请人的生活非常困难,拖欠工资导致申请人失去了生活来源,如果公司一直拖着法律程序,经过仲裁、一审、两审,申请人由于经济困难,生活窘迫,无法再受拖延之苦。

而做通公司方的思想工作特别重要,也是整个案件的关键点,所以通过各方力量,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案情,进行快速调解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是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

本案以高效且有利于受援人的方式进行代理,经过努力,最终劳动者与公司达成一致的意见,维护了受援人的权益,化解了基层矛盾,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运营:深圳市司法局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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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始实施,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连日来,兰州晚报记者前往兰州市多家法院,找寻已经结案且有代表性的农民工欠薪维权案例,希望以此方式给维权中的劳动者一些提醒,想要讨回薪酬一定要保留证据,且通过正确的途径。

欠薪多年故意不还构成犯罪

冯某、赵某、基某自2015年起在被告人张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实际控制的公司工作,公司至2016年11月10日拖欠3人工资共计86859元,张某某向3人出具欠条。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冯某等3人先后通过银行转账或以物折抵收到工资总计18243元,其他款项未按期支付。后冯某等3人向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执法局投诉,执法局于2018年12月13日向张某某送达了《兰州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但其仍拖欠68616元拒不支付。2019年5月21日,被告人张某某最终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另查明,2016年11月至2018年,张某某个人银行账户有多笔资金流转,同时有多次取现。

兰州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有坦白情节,在案发后积极筹措资金,且在案件提起公诉前,支付全部拖欠工资。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免予刑事处罚。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与“额外保障”不是选择题

李某于2018年6月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由月薪加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月薪于每月月初发放,年薪于工作满一年后即可发放。李某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甲公司也按月向其支付月薪。2019年7月,入职一年零一个月的李某提出辞职,并要求甲公司按照约定发放年薪,却遭到了拒绝,李某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法官向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询问拒绝发放年薪的原因,对方给出的解释是甲公司已经“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原来,甲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员工长时间在室外作业,出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考虑,规定每年的1、2月为冬休期,所有员工不用上班,公司照旧按月支付月薪。李某虽然入职时间已满一年,但因为其享受了公司对员工权益的“额外保障”,实际工作时间只有11个月,不符合领取年薪条件,所以公司拒不发放年薪的决定并无不当。

法院认为,本案中,李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应认定为一年零一个月。此外,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条件和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甲公司不能以李某享受了公司的“额外保障”为由单方扣除劳动时间,进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据此,西固法院判决认定原告李某在甲公司工作已满一年,被告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李某一年的年薪。判决做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徐某在何某承包的项目工地上打工,主要负责运输建设材料。自2019年下半年起,何某便经常拖欠工人工资。徐某多次讨要工资,但均被何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徐某一气之下,在工作时私自将运货的长城牌货车开走,藏至别处。货车登记在另一名员工张某名下,张某以车辆所有权人的身份多次向徐某索要车辆遭到拒绝,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

既然张某已经表明自己才是车辆所有权人,为什么徐某还是拒不归还呢?办案法官找到被告徐某了解缘由:原来,张某与徐某虽同在何某处打工,但张某与何某之间有姻亲关系,徐某认为他与何某是“一伙人”,所以才拒绝归还车辆。本案中,何某拖欠被告徐某工资的事实与徐某扣留张某车辆的事实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被告徐某没有理由以自己工资被拖欠为由擅自扣押别人的车辆。

最终,西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将扣留车辆返还原告。同时,法官告知被告,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即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招聘简章、招聘记录、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

1、拨打12333、12348、12351。被拖欠工资时,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热线12333、司法部门的热线12348、工会组织的热线12351,咨询法律政策,获得维权帮助。

2、申请调解。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

3、找工会。可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会可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欠薪问题;需要诉讼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4、申请仲裁。农民工还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打官司。农民工还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欠薪问题。分三种情况: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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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

1、与公司协商(有效早就协商啦)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15日内到法院起诉

然后你们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又有了相应的证据,那就可以申请赔偿啊了!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向你每个月支付2陪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噢!

社保这种东西你们公司都不缴....到底是有多坑啊!

其实这些东西原本我都不懂,都是从一个公众号上扒来的

城市漂泊不易,拯救法盲两脚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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