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学大佬帮我做一个案例分析题。

电大法学专科《经济法学》期末考试

29.郭某在商场购买一台液晶电视机,并附有产品合格证。郭某使用两个月后,电视机出现图像不清的现象。郭某去找商场要求更换,商场辩解称电视机并非其生产,要求郭某与电视 机厂进行交涉。 试分析:

商场的抗辩理由是否合法? 答题要点

商场的抗辩理由不合法。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只要销售者出售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销售者均应承担瑕疵责任,即负责修理、更换、退货。(5分)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在本案中郭某购买的电视机存在瑕疵,商场理应对缺陷产品予以更换,不能因为电视机并非其生产,而拒绝消费者的请求。销售者如果依法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29.某市的张女士打算购买某知名商品“玫而美”牌女套裙,遂去商场购买了一套。回家后却发现,此并非“玫而美”牌服装,而是某服装公司生产的设计和外包装与“玫而美”十分相似但名称为“玖而美”牌服装。于是,张女士向玫而美公司投诉。玫而美公司经调查发现,“玖而美”牌女套裙的标志和设计风格与“玫而美”非常相似,且售价仅为“玫而美”的2/3,遂向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该“玖而美”生产制作单位某服装公司。

(1)某服装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若是违法,违反了我国哪部法律?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2)请具体阐述某服装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的哪条规定?该行为属于该规定中哪种

(1)某服装公司的行为违法,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属于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本案中,某服装公司的行为属于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

某服装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所列举的第二种不正当手段。 29.甲、乙、丙、丁、戊欲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

(1)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答题要点:

哪些权利? 答题要点:

(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下列权利:

(1)《公司法》第51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

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

事,不设立董事会。”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人数较少或

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

所以,该案中,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设立合法,

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乙向C公司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

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

(2)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保障安全权、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

知悉真情权和损害求偿权。

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9.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型汽车,该车在有些新的设计不够成熟,结果导致部分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了故障,并因此造成了交通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不向受害人提供赔偿。 试分析:

(1)消费者在消费时所应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请逐一列举出来。

(2)根据题中所述,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

2009年9月19日,某摄影彩扩有限公司打出“某某数码冲印大减价,每冲洗张0.58元收费”、“消费某某数码冲印可办会员卡,对于消费一定金额的会员可免费赠送数码相机包或者摄像机包”等广告。同年9月26日晚上,摄影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及等13人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针对该公司数码冲印大减价的行为及数码冲印价格进行协调,会议最后形成了基本价,要求各个经营单位统一定价,每张价格不低于0. 70元,(成本价为0.55元)对违章会员将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参会其中六家单位的经营者在该彩扩经营制度上签名。

(1)某摄影彩扩有限公司的减价行为和赠送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为什么?

(2)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经营者的行为是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为什么? 答题要点:

(1)该摄影彩扩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定价行为。我国《价格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数码冲印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定价,摄影彩扩公司的优惠活动也属于正常的市场促销活动。

(2)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第(一)项规定,属“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它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违法的行为。该行为违背了经营主体的自主定价意志,形成的统一定价消除了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保护了低效率,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29.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根据约定,甲、乙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且不参加经营管理,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设立2年后,丁提出退伙。此时,该企业的债权人戊就退伙发生前的债务要求4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戊的要求,丙认为自己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丁认为自己已经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1)该合伙企业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丁的退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对于戊的要求,各合伙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题要点:

(1)合伙企业合伙人为4人,符合《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必须有2个以上合伙人的要求;

合伙协议约定2名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都必须承担无限责任的要求;但是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部分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2)丁退伙不违反法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3)《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戊要求合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29、2001年,某省某县19户村民在县种子站购买了某农技研究所培植的高产抗病棉花种子。共插了100亩大田,由于棉花种子内掺有劣质的种子,结棉铃少、又不抗蚜虫,致使每亩棉花严重减产。受害的19户村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联名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试分析:

1.种子质量问题是否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消费者协会是否可受理此案?若能受理,消费者协会应行使什么职能? 答题要点: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指: ①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该法;

③对于上述具体情况该法未做规定的,应当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

④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应参照该法执行。

(2)此案中村民所购买的棉花种子属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因此,可以由消费者协会受理此案,并由消费者协会行使调解处理的职能。 29、某商场在年终时为加快资金的流动,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将即将到期的罐头、食用油等食品一次性处理销售,并将一部分因季节更换而积压的商品,打对折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 试分析:

1.该商场此次低于成本的价格行为是否构成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 2.在什么情况下低于成本销售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题要点:

1.该商场低于成本的价格行为不构成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

商品的价格由成本、利润、税款、流通费用几部分构成,.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因此在收回成本投入的同时,还要获取利润。.正因如此企业销售商品的价格在正常情况下肯定要高于成本,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企业才不得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如果这种降价销售并不针对同业竞争者,而恰恰是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

合法的。该商场为了加快资金的周转,对某些商品降价销售,没有排挤竞争对手的意图。食品即将到期,如不尽快销售,就会造成浪费,低于成本销售可以减少一些损失。商品由于季节的积压既造成仓储费用,又影响了资金周转,低于成本销售也是为了避免浪费和减少损失。

2.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③季节性降价;

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9、甲系某地造纸厂厂长,他于2005年3月至4

月的某二天,召集该厂主管经营的副厂长、财务科长、副科长、出纳和该厂劳动服务公司的出纳到其办公室,上述人员共同对该厂劳动服务公司上年度的财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将余额结转到新韵账簿上,由在场人员签名。之后,甲决定沿用该厂以往的做法,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让他人拿到锅炉房烧毁。2006年4月5日,甲仍然沿用前次的做法,将审核过的该厂财务资料和该厂劳动服务公司上年度的财务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指使他人烧毁。两次烧毁的会计资母涉及收入金额共计556795.52元。

1.甲烧毁已经审核的会计资料的行为是否违法?依据《会计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说明理由。

2.如果甲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追究其何种责任?

3.试分析为什么法律规定要求企业保留已经审核的会计资料? 答题要点:

对这种销售是允许的。企业的这种降价销售策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23条规定:“各单

}

【摘要】本文整理了自考00040法学概论考前冲刺模拟题,以供考生们能更好的巩固核心重点知识,得到更好地复习效果,顺利通过考试。注: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自考试题及答案,只要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都可参考使用。

本文整理了00040法学概论考前冲刺模拟题,以供考生们能更好的巩固核心重点知识,得到更好地复习效果,顺利通过考试。注: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试题及答案,只要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都可参考使用。

自考00040法学概论考前冲刺模拟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 4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

1. “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 ( )

2.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的期限范围是 ( )

3. 将等级特权制度推向顶峰的法律是 ( )

4. 下列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法律事实只能是合法的

B. 法律事实包括违法行为和合法法律行为

C. 法律事实引起社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D. 如果法律事实是两个以上,则称为“事实构成”

5. 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 ( )

C. 1918 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 》

6. 对行政机关的专门职能监督包括 ( )

A. 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D.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7. 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是 ( )

A.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

D.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8. 法律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 ( )

C.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9.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 )

10. 我国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不包括 ( )

11. 我国在 ( ) 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A.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适用独任制审判

B.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C. 行政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D. 行政诉讼一般不适用调解

13.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不包括 ( )

14. 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 )

B. 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5.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

C. 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D.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16. 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

A.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销售商品

C.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

D. 以较低的价格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17.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共同犯罪不需要各共同犯罪人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B. 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C. 共同犯罪应是三个以上自然人行使的犯罪行为

D. 共同犯罪不一定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18. 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 ) 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 ) 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A. 《中华民国宪法》

C.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D.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0.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了 ( ) 两种公司形式。

A.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

C. 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 D. 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

21. 关于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B.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C. 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原则

D. 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的原则

22. 凡是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为,均属于 ( )

B.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23. 我国的检察机关依法可以对 ( ) 案件行使检察权。

B. 涉嫌破坏公共财物且数额巨大

C. 挪用国家抢险物资

D. 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24. 下列不是我国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 )

B.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C.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D.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5. 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其中,公民是一个 ( )

26.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由 ( ) 转变过来的。

27. ( ) 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28. 香港和澳门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 ( )

29. 某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董事甲有一辆汽车, 打算卖给本公司。 该公司章程未对董事、 经理与本公司进行交易加以规定。甲将汽车卖给公司的行为

A. 经董事会同意即可进行

B. 经股东会同意方可进行

C. 只要价格合理即可进行

D. 在监事会的监督之下进行

30. 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公海自由,这就决定了公海是 ( )

A. 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C. 是国家不享有权利的海域

D. 国家可对其享有部分管辖权的海域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

32. 我国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有 ( )

B. 因过于自信而导致的犯罪

D. 因疏忽大意而导致的犯罪

E. 醉酒后做出的犯罪行为

33. 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刑量刑情节包括 ( )

34. 下列哪些符合拘留的适用条件 ( )

E. 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

35.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义务包括 ( )

A.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B. 提起上诉和申请执行

C. 正确合法地行使诉讼权利

E. 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共 60 分)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

41. 简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42. 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43. 简述我国行政机关有哪些特点。

五、论述题(共 14 分)

44. 试论述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 2 小题 , 每小题 8 分,共 16 分。 )

45. 甲(男, 24 岁)与乙(女, 21 岁)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不久,乙怀孕。甲脾气暴躁, 一言不合即对乙拳打脚踢, 乙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且自己没有过错, 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甲给予赔偿。

问: (1) 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2) 如果乙未提出离婚,仅甲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3) 如果乙所述属实,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离婚及赔偿请求?为什么?

46. 甲的丈夫乙自 1995 年 1 月外出打工后一直下落不明, 2001 年经甲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宣告乙死亡。不久,甲、乙二人的女儿丙由丁合法收养。 2003 年甲与戊登记结婚。 2005 年乙突然回家, 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其的死亡宣告。 现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 并告知丁,当初收养丙未经其同意,完全由甲一人做主,是无效的,主张解除此收养关系。

问:乙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仿真试题演练(一)答案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重要条件,违法必究是保证。

【解析】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 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的人身自由的刑罚, 期限为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

【解析】 封建制法律全盘继承奴隶制法律中的等级特权制度, 而且为适应封建社会分封割据的状态,把这种等级特权制度推向顶峰。

【解析】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其中, “行为”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因此选项 A不正确。

【考点】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发展

【解析】 1918 年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 》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考点】行政机关的专门职能监督

【解析】行政机关的专门职能监督包括行政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

【考点】我国社会主义的渊源及其系统化

【解析】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 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解析】《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解析】 物质帮助权, 就是公民在年老、 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考点】财产所有权概述

【解析】财产所有权的客体是能供人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通常只能是物,并不包括行为。

【考点】依法治国的概念

【解析】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 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国***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考点】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解析】不适用调解原则是行政诉讼的特有的原则之一。行政诉讼适用两审终审制度。

【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民事诉讼特有的的基本原则包括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和保障与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原则、辩论原则、调解原则、处分原则、检查监督原则、社会支持起诉原则。回避原则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共同具有的基本原则。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酗酒是一种恶习,在酗酒的情况下,通常并不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因此刑法规定,酗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由于未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因而对其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病理原因,丧失了这种能力,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 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解析】 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 确能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 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条件的,应当认定有效。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的一种。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采用假冒或仿冒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其中包括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 ;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他人公平竞争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交易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作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因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积压商品, 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销售商品的行为) ;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推销商品的行为;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合理的有奖销售行为不是不正当竞争)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通谋投标行为。

【考点】共同犯罪的概念

【解析】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考点】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案件,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解析】 1954 年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它不仅总结了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人民一百多年的革命斗争经验,而且也总结了新中国成立后新的历史经验。

【解析】我国现行公司法仅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司形式。

【考点】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

【解析】我国处理遗产的基本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 保护老年人和儿童合法权益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解析】 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凡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为, 均属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一种已经成立或已经生效的行为, 但因存在瑕疵,为使一定的人避免因瑕疵行为遭致不利,法律允许有关当事人诉请撤销。

【考点】刑事诉讼的职能管辖

【解析】 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 报复陷害、 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解析】我国公务员的年龄条件是年满 18 周岁,而非年满 22 周岁。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解析】在我国,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人民是相对敌人而言的。

【考点】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

【解析】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彻底废除国民党旧法律的基础上, 由新民主主义法律转变而来的,是新民主主义法律的继承和发展。

【考点】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解析】 民族平等、 团结和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而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基础,是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考点】我国的行政区划

【解析】 香港和澳门享有高度自治权, 但不包括国防和外交, 因为国防和外交是国家主权的表现。

【解析】公司 P 规定,公司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 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解析】按照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对一切国家自由开放,平等使用。

【解析】 相邻关系是指土地、 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者经营这些相邻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主要内容包括相邻用水排水权、 相邻通行权、相邻通风采光权、相邻管线安装权、共同使用受益权。

【考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适度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 而过于自信、过失和醉酒后产生的犯罪行为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量刑情节包括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加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上量刑处罚,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加重了犯罪人的刑罚。

【考点】拘留的适用条件

【解析】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现行拘留:

(1) 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 犯罪或企图自杀、 逃跑或者在逃的;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考点】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义务

【解析】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提起上诉和申请执行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

36. 票据是指出票人自己承诺或者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一种凭证。

37. 刑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使用何种刑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8. 无因管理又称为“无委托的事务管理” ,是指既无约定,又无法律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其支出的费用及劳务,得请求受益人支付所构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39.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亦即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必须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

40. 破产分配是指本着债权公平原则, 将破产财产按各债权人的应受偿顺序和应受偿比例在债权人之间进行的清偿程序。

41. (1) 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2) 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 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 从权利、 义务的合一到权利、 义务的严格区分。 (5) 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42. (1) 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 (2) 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 (3) 对清除法律意识的作用。

43. (1) 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 它在其职权范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 都归属国家。 (2) 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 它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所担负的职权是行政管理职能。 (4) 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44. (1) 保证,即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 (2) 定金,是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和证明合同有效成立为目的, 根据当事人的约定, 由一方向对方先行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3) 抵押权,担保法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供作担保的财产的占有,而仅将该财产供作债务履行的担保。 (4) 质权即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交付债权人占有, 在债务人还不履行其债务时, 质押权人可将质押物变卖, 并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5) 留置即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占有对方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 债权人得留置其财产, 并依照法律规定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45. 乙在怀孕期间有权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乙未提出离婚, 仅甲提出离婚, 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不得受理,除非确为必要时。如果乙所述属实,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其离婚及赔偿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是否准予离婚, 其主要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因此,人民法院应支持其离婚请求。由于乙是无过错方,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支持其赔偿请求。

46. 乙的主张不成立。理由:依《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 4年的, 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 2 年的, 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 经有关机关证明其已不可能生存的, 均可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 宣告死亡是一种推定死亡,实际上有些被宣告人并未死亡或已生还。 为保护其利益, 人民法院应依法撤销其死亡宣告。 但同时也保护善意人的利益,如其配偶已再婚,除非能证明其于再婚时明知被宣告人还存活,应承认再婚的效力, 如其配偶尚未再婚, 婚姻关系立即恢复; 其未成年子女如已被他人合法收养, 也不得单方要求解除此种收养关系。 因此, 本题中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不成立;而女儿丙已由丁合法收养,主张解除此种收养关系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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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自然法学派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自然法学派坚持正义的绝对性

B)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

C)自然法学派在法学研究中体现为一种激进的理想主义情怀

D)自然法学派注重对法条的分析

4欧洲社会法学的主要派别不包括( )

4一般说来,源于同一法律文化传统,在法律的结构、形式、调整方法和技术等方面具有共同特点的各国法律制度被称为( )

5大陆法系的代表性法典是( )

7(5)奴隶制法的著名法典包括( )

D)《诺曼底大习惯法》

8(5)封建制法的著名法典有( )

D)《诺曼底大习惯法》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主要是(

资本主义法的著名法典包括(

A)兴功禁暴,厚赏重罚

下列属于分析法学派的法学家是(

下列属于社会法学派的法学家是(

下列属于自然法学派的法学家是(

分析法学派强调法的来源,认为凡事由立法机关依据法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就是真正的法,即 “恶法亦法”。

自然法学派强调法的正当性,主张“恶法非法”,即立法者制定的“恶法”根本不属于法律,公民没有遵守的义务。

《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预”的立法精神。

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具有“造法”功能。

“遵循先例”是大陆法系判例法的重要特征。

社会法学派注重从法律条文到现实的转变过程和法律的实际社会效果的研究。

自然法学派强调法的正当性,主张“恶法非法”,即立法者制定的“恶法”根本不属于法律,公民没有遵守的义务。

西塞罗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

边沁、奥斯丁是分析法学派的主要代表。

美国属于判例法系国家,所以美国没有制定法。

《摩奴法典》的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一点,即维护种姓制度。

我们习惯于将世界上的法律划分为五大法系,即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

《论法的精神》作者是孟德斯鸠。

欧洲社会法学的主要派别不包括(

下列关于自然法学派说法不正确的是(

A)自然法学派坚持正义的绝对性

B)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

C)自然法学派在法学研究中体现为一种激进的理想主义情怀

D)自然法学派注重对法条的分析

一般说来,源于同一法律文化传统,在法律的结构、形式、调整方法和技术等方面具有共同特点的各国法律制度被称为(

A)兴功禁暴,厚赏重罚

封建制法的著名法典有(

D)《诺曼底大习惯法》

下列属于社会法学派的法学家是(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主要是(

下列属于自然法学派的法学家是(

大陆法系的代表性法典是(

下列属于分析法学派的法学家是(

资本主义法的著名法典包括(

奴隶制法的著名法典包括(

D)《诺曼底大习惯法》

我们习惯于将世界上的法律划分为五大法系,即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

“遵循先例”是大陆法系判例法的重要特征。

社会法学派注重从法律条文到现实的转变过程和法律的实际社会效果的研究。

西塞罗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

自然法学派强调法的正当性,主张“恶法非法”,即立法者制定的“恶法”根本不属于法律,公民没有遵守的义务。

分析法学派强调法的来源,认为凡事由立法机关依据法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就是真正的法,即 “恶法亦法”。

《摩奴法典》的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一点,即维护种姓制度。

自然法学派强调法的正当性,主张“恶法非法”,即立法者制定的“恶法”根本不属于法律,公民没有遵守的义务。

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

美国属于判例法系国家,所以美国没有制定法。

边沁、奥斯丁是分析法学派的主要代表。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具有“造法”功能。

《论法的精神》作者是孟德斯鸠。

《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预”的立法精神。

频繁的变动性是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针对自由裁量权,在行政自由裁量权日趋广泛的现代社会,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行政法是规范国家权力的法。

根据诉讼任务和诉讼形式特点的不同,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经济诉讼四种。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李鹏委员长于200039日向第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我国第一次出现社会法概念的官方文件。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以国家的名义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般认为,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

1900年,拿破仑颁布的《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预”的立法精神。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刑法是对不服从第一次规范如民法规范、行政法规范等所保护的法益进行强有力的第二次保护的规范,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的审判权,这是宪法赋予法院的神圣权力。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意味着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应尊重法院的司法活动,不得干涉法院的审判工作。

美国是近代宪法的发源地。

目前来说,我国社会法立法范围相对较窄,主要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立法和适用上都要一视同仁。

《民法总则》确立了公序良俗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社会法融合了公法的“法定”调整方式和私法的“约定”调整方式,与其自身的调整对象和调整原则相配套,形成了多元的调整方法。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指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对犯罪处什么刑,均须由法律预先明文规定。

1914年保安警察大队

由立法机关审查宪法的模式起源于(

设立专门行政法院的国家是(

古代社会,刑具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而刑具的普遍适用和( )刑事思想有直接联系。

仅次于联合国的第二大国际组织,也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名称是( )。

威斯敏斯特宫是哪国国会所在地?(

由司法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狭义的法律服务机构包括( )。

下列属于西方国家刑具的是( )。

国家安全部门的国家安全警察

劳改劳教部门的司法警察

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权包括()。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有权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法槌具有维持法庭秩序的功效,增加法律的权威,我国古代俗称“惊堂木”。

现在世界各国已经取消了肉刑。

催泪弹属于驱逐性、制伏性警械。

中国正式设置警察大概在20世纪初。

警笛、警报器不属于震慑性警械。

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

进入现代社会,作为拷讯意义上的刑具已经被普遍禁止,执行肉刑的器械也不存在了。

我国广义的立法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等。

我国法官袍的设计具有深刻的涵义:四颗塑有法徽的领扣象征着审判权有四级人民法院行使,同时也象征着人民法院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院、忠于法律。

在我国,监狱的真正产生是在商朝。

所谓执法机构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执法权的机构,主要包括警察机构、安全机构、监狱、海关,以及各种行政执法部门。

目前保留大陪审团制度的主要是英国。

中国现行的警察包括武警和人民警察两大类。

现行的美国联邦法院体系实行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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