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老年人只要有重大疾病,就可以打人,反正不赔钱也没有任何责任?

  2009年8月,平顶山鲁山县的梁先生购买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一份医疗保险。今年1月28日,梁先生住院后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被公司以“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曾因白血病患病住院”为由终止了他的保险合同,并被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事实情况到底如何?近日,东方今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投保人:患重病申请理赔遭拒

  1969年3月出生的梁先生,家住平顶山鲁山县马楼乡孙庄,目前在平顶山市石龙区从事装饰材料销售工作,收入颇丰。

  据其介绍,2009年7月23日,年逾不惑的他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设在鲁山县的办事处,投保了一份15年缴费的“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

  2012年3月19日,东方今报记者在梁先生出示的合同中发现,该保险计划包括“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和“泰康附加健康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两个险种,每年的保费分别为19300元和5700元,共计25000元,需交费15年(2009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2日),保险期间从交费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两个产品保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为574650元。保险合同签订后,梁先生先后于2009年7月23日、2010年9月21日、2011年9月21日以银行转账、现金支付、银行卡支付方式按期上交了保费。

  “投保前,按照保险公司规定,我在该公司鲁山办事处负责人带领下,前往指定的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严格的血常规、全身检查等保前体检。据说,如果体检合格就直接签订保险合同,体检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需自费。后来,未接到保险公司或医院通知体检结果异常,就直接签订了保险合同。”梁先生说。

  今年1月中旬,梁先生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就来到平顶山中平能化医疗集团总医院检查。1月28日,检查结果确认其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上呼吸道感染”。

  “虽然病情发现得较早属慢性期,但以后都要用药物维持生命,另外可以采取骨髓移植的方式治疗。” 梁先生说,得知病情后,自己便向泰康人寿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人员到医院了解病情后,于3月9日下发了理赔批单,称“因责任免除一条款约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对附加健康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我公司不同意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终止,全额退还保费”。

  保险公司:拒赔因保户“隐瞒信息”

  “因责任免除一条款约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对附加健康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我公司不同意承担保险责任”。那么,这“责任免除的其他事项”包括哪些内容?采访中,东方今报记者反复翻阅了梁先生的保险合同,查阅到“责任免除”一项中,除了列举八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外,并未对“其他事项作详细解释”。但该合同中还注明:如果您(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的保险费,合同终止时,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此外,在保险合同“保险责任”第二条写明:“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期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该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一项,第一个就是恶性肿瘤,然而在合同列举的不在保障范围内的6类恶性肿瘤疾病中,并未提到梁先生罹患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我按期交了保费,合同中也没有关于此病不能理赔的内容,为什么就得不到理赔?”对此,梁先生同样无比困惑。

  3月20日,东方今报记者来到泰康人寿进行采访。关于拒赔的原因,该公司客户部负责人回答:“根据调查,保户在投保之前曾因白血病住过院,但他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因此我们拒绝理赔。”

  对于保险公司组织体检时为何未发现梁先生病情,该负责人称,公司组织投保人进行的只是简单的体检,最重要的还需保户对投保前既往病史如实告知,这才有利于后续理赔。

  那是不是意味着口头告知比体检更重要?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原则上两者都重要,但公司组织的体检是抽项检查,不可能检查得很全面,所以,投保人如实告知是个诚信问题。

  根据保险合同里对“如实告知”的说明:“如果投保人(保户)或被保险人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那么梁先生是否真对自己的白血病病史进行隐瞒?

  在今年1月28日梁先生住院病历中, 东方今报记者看到病历“既往史”一栏中标注:“平素体健,无重大外伤史,无输血献血史,自称无遗传病”等。此外,梁先生还提供了2009年10月13日、2011年5月9日的两份入院治疗凭证,上面均未发现具有白血病征兆的诊断和病史。

  对此,泰康人寿的这位负责人坚称梁先生并未如实告知,“按照现在双方的情况,僵持下去不是办法,只有诉诸法律。目前,保险公司方面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旦投保人申诉,保险公司会向医院申请调取梁先生原有疾病的病历证明,届时一切将按程序走。”

  建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至此,是否“如实告知”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平顶山卫东区148法律服务所的魏华认为,如果梁先生确实在投保前就患有白血病,保险公司当初就应拒保。而投保人若之前并未患有相关疾病情况,或保险公司明知其体检不合格而承保,交费满两年的,就必须支付赔偿金。

  魏华表示,对于此类情况,保险公司称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就患有白血病,且保险公司和医院都存有最初投保时的体检证明,应该由保险公司举证,梁先生也可以到当初体检的医院查看自己的体检结果。如果在得不到证实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梁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保险公司进行起诉,让其理赔。

  截至发稿时,东方今报记者获悉,梁先生已经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康泰保险方面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一切都等到法院判决后再作回应。对此,东方今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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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都保什么?怎么赔?

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疑问——“医疗险都把治病费用解决了,还要重疾险干嘛? 每次看到都哭笑不得,很多人对重疾险的认识还是有很大偏差。

今天这篇文章是第一篇,作为入门级的科普,我们先来搞懂三个基本问题: 为什么要买重疾险?重疾险都保什么?出事了怎么赔?

1、重疾险和你理解的完全不同

我们发现大多数人对重疾险都存在着一个严重的误解,就是将它的作用和医疗险划上了等号,认为两者都是治病用的,没什么区别。

大家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一提到疾病,大部分人只想到了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等这些摆在眼前的病床上的显性花销,却没有想过一旦得病,病床外还有一大堆隐性损失在等着我们。

比如,生重病后就无法上班了,甚至会影响后续的事业,这可能导致至少3-5年的收入损失,有些大病还需要长期的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更是一笔源源不断的高额支出。 这些隐性损失加起来甚至比看病的费用要多很多。 那这些损失医疗险能解决吗?

并不能。 因为医疗险是“报销型”的保险 ,医院之外产生的费用损失全都报销不了,只能解决病床上的显性花销。

重疾险是“给付型”的保险只要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就能给你一大笔钱,用来解决因生病导致的收入中断、康复费用等这类病床外的隐性损失。

说到重疾,很多人会存在两个误区:

首先是以为“需要花一笔大钱治病的都叫重疾”。 比如我的一个朋友,前段时间因为气胸做手术,花了好几万,在他眼里,这已经算是“重大疾病”了。 但实际上,在重疾险的定义里,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的危重病才算重疾,一般会具有这三个特征:


病情严重、治疗费用高昂 、病后需要长期康复。

其次,很多人以为重疾险“只保重疾”,其他都保不了。 其实,重疾险在中国发展了近30年,保障责任已经变得非常丰富,例如当下主流的重疾险产品,基本都会涵盖这五项主要责任:

下面,我们就对重疾险这五项责任逐一做详细讲解。

1、重疾责任:有统一规范的核心责任

重疾险最早是在1995年被引入国内,刚开始重疾险还属于一个新兴事物,没有标准,疾病也缺少统一的规范。这就导致很多保险公司会把保险条款定义的比较苛刻,甚至近乎于 “不死不赔”

2006年,友邦就曾因为疾病条款过于严苛,被6名投保人以“保死不保生”,合同条款存在明显欺诈内容为由告上法庭,并引起了法律界、医学界、保险界的三方大讨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出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 从此,行业终于统一了“度量衡”。 也就是说,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都包含了规范里的25种常见重疾。

更关键的是,这25种疾病覆盖了所有重疾发病率的95%以上。 这样统一后,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保的大病都差不多,赔付标准也保持一致。 所以,重疾责任虽然是重疾险的基本责任、核心责任,但是因为各家标准统一,反倒不需要细看

重疾病种的数量,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 宣传上的88种、108种重疾大多都是噱头,不必刻意比较谁多谁少。

2、身故责任:重疾能赔,身故也要能赔

身故责任是重疾险非常重要的一项责任,重要到什么程度?

重疾险在最初引入中国时,是作为附加险和寿险(主险)一起卖的,换句话说,要买重疾险你必须要买寿险,重疾责任和身故责任都要有。 身故责任为什么那么重要? 前面我们说了,重疾险保的主要是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的危重病,说句不好听的,这些病“向前一步”,就会导致人的死亡。 如果重疾险没有身故责任,万一人突发重病身故,重疾险可能赔不了。

深圳某43岁男子得了尿毒症,但买的30万重疾险却不给赔付,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该男子只透析了不到两个月就不幸身故了,未达到终末期肾病的赔付标准。

这里要说明一下,重疾险保的很多疾病并不是得了病就赔,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达到一定的状态才赔付。 例如终末期肾病,也就是上面男子得的尿毒症, 病人确诊后,需要做至少90天的透析治疗,或者做完换肾手术,重疾险才给赔付。

该男子被拒赔的经历表明:重疾险没有身故责任,如果病人发病过急、身故过快,可能会出现 “得了重疾却无法赔付” 的情况。 辛辛苦苦交了好多钱的重疾险,临到发病却不能赔,这是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的,所以市面上很多重疾险都含有身故责任,我们也建议大家购买重疾险时加上身故责任。

这样不仅得重疾能赔,身故也能赔,并且身故责任不限原因,无论是疾病身故,还是意外身故,甚至投保两年后自杀,都能赔。 如果你不想重疾险里加入身故责任,也可以把重疾险和寿险分开买,例如买一份只保重疾的纯重疾险,再单独买一份寿险,总之重疾时能赔,身故时也能赔,不留下风险缺口就好。

前面我们说了,25种重疾有统一的赔付标准,这里面对一些疾病的赔付标准要求是很高的,例如脑中风后遗症,首先需要病人确诊后活够180天以上,并且还要达到其他一些条件才能理赔。

这种赔付标准,就导致有些病人虽然病的挺重,但是尚未达到重疾赔付标准,无法获得重疾理赔。 这时候保险公司在重疾的基础上,把一些病情较重但尚未达到重疾标准的疾病列入轻症、中症,如果病人得了轻症或中症,也可以赔付一定比例的保额。 总之,轻症中症的加入,扩展了重疾险的赔付范围,提高了重疾险赔付的可能性,增强了重疾险的保障力度,是一项对我们非常有利的保障责任

4、多次赔付责任:能重复赔的责任

多次赔付,顾名思义,就是生病了可以赔多次。 现在医疗水平发达了,人的寿命也变长了,如果我得了重疾治好了,第二次又得重疾怎么办? 这是不少年轻人的顾虑 多次赔付责任可以有效地解决这种顾虑:


第一次得了重疾可以赔付,第二次得重疾还可以赔付,甚至可以赔三次、四次。

常见的多次赔付责任包括重疾多次赔付和特定疾病多次赔付前者面向所有重疾,都能进行多次赔付;后者面向一些高发特定疾病,例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可以进行多次赔付。 此外,大部分重疾险还会支持轻症和中症的多次赔付。

关于多次赔付责任,内容比较复杂,例如分组问题、间隔期问题,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展开讲了,我们会在后续的文章中详细讲述。

5、保费豁免责任:能省钱的责任

前面我们说到的身故责任、轻症中症责任,都是在增加赔付场景,“变着法地多赔钱”;而保费豁免责任,则是要帮我们省钱。

保费豁免责任,顾名思义,就是豁免保费,后面没交的保费不用交了。 常见的豁免包括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

例如父亲给孩子买了重疾险,父亲是投保人,负责缴费,万一父亲得了重病,家庭经济紧张,这时候投保人豁免责任就可以起作用,免除父亲剩余应缴保费,孩子依然可以正常享受保障。

被保人豁免,一般是自己给自己买了重疾险,万一自己得了轻症或中症疾病,后续的保费就不用交了,依然可以享受保险后续的保障。

如果买的是多次赔付型重疾险,还会有重疾豁免,第一次得了重疾后,可以豁免剩余保费,后续第二次、第三次保障依然有效。

3、重疾险具体怎么赔?

关于重疾险赔付,首先我们要知道,重疾险的赔付方式是“给付型”也就是说,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直接赔钱,不需要我们报销,也不限制保险金的用途。

赔付方式很好理解,不过对于赔付标准,大家却有很多误解,例如重疾险主要保的25种常见重大疾病,我们常人的理解就是,只要得了这些病就能赔了呗。

并不是!这些疾病并不全是得了就能赔。 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理赔条件,通常会分为这三种情况:


例如恶性肿瘤,一旦医院给出了确诊证明,就可以申请赔付。

例如重大器官移植术或冠状动脉搭桥术,这些手术做了以后才能申请理赔。

(3)达到特定状态后赔付
例如脑中风后遗症,确诊180天后仍然遗留永久性的神经功能障碍才能赔。

重疾险并不是什么情况都100%赔付保额,对于轻症中症,由于症状较轻花钱较少,一般赔付基本保额(以重疾保额为基准)的一定比例,例如轻症赔基本保额的30%,中症赔基本保额的50%;

另外,如果某些重疾花费巨大,或者在某个时段对家庭会造成重大影响,重疾险还会约定“额外赔付”:

比如有些重疾险会约定,被保人40岁前患重疾,额外赔付50%保额,相当于买50万赔75万,想想是不是很人性化? 40岁,上有老下有下的年纪,正是需要尽责任的时候,保险多赔钱,能更好地帮患病家庭渡过难关。

这种“额外赔付”,我们也可以把它看成是重疾险的一项“特殊保障责任”, 目的是最大限度减轻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最大程度发挥重疾险在治病救人、弥补收入损失方面的保障作用。

不同年龄、职业、健康状况,都有可能影响重疾险的投保。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有很多,每款产品的特点也不同。很多人都免不了被坑,所以才需要专业的人来帮助您,如有需要可以添加我的微信,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欢迎微信进一步沟通了解,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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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重疾险就是买保障,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就会进行赔付,但要是没出险,保险公司还会返还本金吗?

我们平时看到比较多的重疾险都是没有返还的,但是有一种重疾险确确实实可以返还本金,你知道是哪一种吗?

如果不清楚的话,那这篇文章可要看仔细了,相信看完会对你有所帮助。

由于下文将涉及很多专业词汇,为了你能够更好地理解下文,我建议你先了解下保险的基础知识。

>>重疾险的种类有哪些?哪种可以返还本金?

>>不同种类的重疾险各自有什么特点?

一、重疾险的种类有哪些?哪种可以返还本金?

重疾险的种类主要有:消费型重疾险、储蓄性重疾险、返还型重疾险。

消费型重疾险其实说白了就是花钱买疾病保障,如果患了合同约定的疾病且达到了赔付标准,就能够获得赔付。

但要是没出险,保费也不会退还,一分钱都拿不到。

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身故保障。

储蓄型重疾险除了保障疾病外,还包含了身故保障。人的一生终将走向终点,也意味着,储蓄型重疾险一定能够拿到赔付,所以保费也不至于被“白白浪费掉”。

返还型重疾险其实也是两全险,你可以理解为在储蓄型(有身故保障)重疾险的基础上,附加一个返钱约定。

“有病赔钱,没病返还”,这也是大众一直以来对返还型重疾险的理解。

在重疾险的这几种类型之中,也就只有返还型重疾险能够返还本金了。

如果你还不太懂这三种类型的重疾险的区别,你可以看下这篇超详细的文章:

了解完这三种类型的重疾险是什么之后,那你知道它们各自有什么特点吗?

二、不同种类的重疾险各自有什么特点?

接下来学姐为大家详细分析下不同种类的重疾险各自的特点:

前面也说了,消费型重疾险没病的时候一分钱也拿不到,但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这种重疾险很差劲。

相反,消费型重疾险其实性价比挺高的,它的保费一般也比较便宜,花比较少的钱就能够买到不错的保障。

即使没有出险,钱也没有白花,它只是换种形式守护着我们而已。

对于消费型重疾险,学姐还是蛮推荐预算有限的朋友购买的,具体原因可以看这篇文章:

储蓄型重疾险比消费型重疾险多了身故保障,相应地,保费也会比消费型重疾险贵一些。

储蓄型重疾险平时有疾病保障,要是生存的期间都没有出险,身故的时候还能拿到身故赔偿。

横竖都能拿到赔付,这种类型的重疾险还是挺不错的。

返还型重疾险“有病赔钱,没病返还”这一点确实不假,但你有没有想过,所谓的返还真的值吗?

重疾险的保障一般都有很多年,但等到若干年后,再把钱返还给你,此时的钱早已贬值了。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返还型重疾险要是出了险获得赔付后就没办法返还了的,而且返还型重疾险会比消费型重疾险贵很多。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不再赘述,更多关于返还型重疾险的内容我放在了下面这篇文章中:

总结:重疾险是可以返还本金的,而这种类型的重疾险叫做返还型重疾险,除此之外,重疾险还有消费型重疾险、储蓄型重疾险这两种。

每一种重疾险都有各自的优缺点,我们没办法说哪一种就是最好的,大家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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