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强行拆除牛蛙养殖场合法吗?


  5月底,有广东茂名读者向本刊编辑部报料称,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不顾当地渔民的反对,无视渔民的诉求,强行对袂花江上的部分养殖网箱进行拆除清理,并责令养殖户在规定限期内对其余网箱自行拆除。在与水务执法部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有部分养殖户甚至跑到省府上访。本刊记者随即前往调查了解。

  突然而至的《清障决定书》

  近两个月以来,茂名袂花江上的网箱养殖户张文勇心急如焚,眼看着清拆网箱的期限一天天逼近,他仍然一筹莫展。

  2013年4月3日,袂花江上15家养殖户接到茂名市茂南区三防指挥部下发的一纸《清障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决定书里明确指出,袂花江袂花镇北斗村河段网箱养鱼影响行洪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并限期于4月13日前自行清楚障碍,否则三防指挥部将组织强行清除,费用由养殖户承担。

  这一份在养殖户看来是莫名其妙的决定书就犹如在袂花江里投下了一枚鱼雷,打破了渔区的平静,在养殖户中激起了千层浪。

  “发展河湾网箱养殖是由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发起带动的,怎么会是违法的呢?”养殖户张文勇十分不解。据他介绍,2008年,渔民积极响应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转产转业的号召,在袂花江北斗村河段开展网箱鱼排养殖,至今已经养殖了5个年头,一直以来都相安无事。据茂南区一位曾在水产部门工作过的知情人士证实,袂花江网箱鱼排养殖是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009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同时,也得到了茂名市、区级渔业管理部门的技术支持,而且该项目的实施所产生的技术成果还获得了2012年茂南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我是首批加入网箱鱼排养殖的其中一户,当时觉得渔业主管部门有政策信息和技术优势,由他们引导发动的事情肯定错不了。而且袂花江的渔业资源日渐枯竭,我们年轻人也想转业,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我们就积极响应,找了5个人(我们俩兄弟和另外三个朋友)一起合股,每人出资4万元左右,风风火火地在北斗村河湾搞起了网箱养殖。”之前一直在江上打渔的渔民张文勇向记者介绍,“这些钱都是向亲戚朋友东借西凑的,现在还背负了一身债务!”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网箱鱼排养殖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顺利,养殖之初问题频现,鱼病多发,经常出现死鱼事故,损失很大。“毕竟是第一次搞网箱鱼排养殖,没有经验可循。我们一直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才逐步走上轨道。”据张文勇介绍,他已经发展到了80个网箱的养殖规模。最高峰的时候,在袂花江上从事网箱鱼排养殖的渔民共有15户,多达近300个网箱,主要养殖四大家鱼、罗非鱼、叉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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