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裤子,第一次洗就脱色?
去吃个饭,饭店还要求禁止自带酒水饮料?
买个二手房,却遇上中介设下骗局?
网上买东西,退货遭到卖家为难?
生活中,消费陷阱层出不穷,你是否有过类似经历?正陷入消费纠纷中的你,是选择吃闷亏还是勇敢发声?在维权路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与你同行。1079帮忙团联手有关部门推出315特别节目——《我的消费我做主》
前不久,市民童女士就经历了一次不太愉快的消费。赶紧来听听↓↓↓
去年11月份的时候,我在萧山的一家家具店订了一批木门,付了订金,店家也来测量了。结果店家跟我说,要付清全款才能下单制作。我觉得这和之前约定的不一样,想要个说法。
记者介入后,经过协商,双方同意童女士先支付总款项的80%,待木门制作完成后,童女士验收合格,再支付剩下20%的尾款。
萧山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只要在双方都有意愿或者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否付全款,没有关系的。但是在日常购买时,商家和消费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双方都要分清楚。在付意向金之前,与商家确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不只是口头上,最好要落实到纸面上。形成一个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安心付预付款。付完钱之后,一定要向商家要票据或者单据。如果是微信付款的话,要保留微信付款的相应凭证。这个是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特别要提醒的是,在购买大件物品时,合同一定要明确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什么时候付款、付几成以及保修情况,都要有个说明。这些没明确,等以后出了问题来谈,就比较被动。
如果您也有跟童女士类似的不愉快消费经历,请告诉我们,我们帮您一起维权!
2.发送文字“315+姓名+电话+消费经历”至FM1079萧山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号:XSFM1079)
如果您遇到消费纠纷或者消费陷阱,
【1079帮忙团】315特别节目——